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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一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 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二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抓好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落实,优化学生住宿环境,提高学生宿舍的服务管理水平,楼长在生活管理老师的领导下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生宿舍的治安防范、稳定和消防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住宿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生宿舍公物、设备和水电的管理,发现故障、损坏,及时报告生活管理老师和德育处。
四、督促室长履行职责情况,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文明值勤。
五、协助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抓好学生寝室内务的检查、评比工作。
六、开展健康有益的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好各楼寝室美化工作。
七、配合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工作,抵制不良行为,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生活管理老师和德育处。
八、配合德育处和生活管理老师查处学生宿舍发生的违纪行为并收集和反馈学生情况。
九、对室长的服务工作、管理工作中的建议、意见,要及时与生活管理老师沟通,并帮助室长改进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学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三
团长:全面主持本支教团工作,总体统筹管理支教团各项业务,代表本支教团与其他机构、组织进行沟通交流,统筹各部门的工作,决定本支教团团长助理和主管的聘任,听取广大队员的意见建议,授权部长代行团长部分职权。
团长助理:协调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编写和管理团队资料,做好团内统计、记录工作,增进团内和谐,及时沟通与交流并时常归纳建议,及时传达任务与通知。
宣传部:务必做好本团各类活动的网络宣传。做好网络招募的宣传,在各社交网上应有积极互动。制作活动宣传海报,支教视频,相册,收集并发表支教日记(可与教务部合作),以及其他力所能及的宣传方式。
人事部:负责团队支教的志愿者招募及选拔,保障支教活动人员充足,招募策划可与团长助理协同完成,在qq群上的招募工作已经专门划分给人事部,为了使你们对志愿者有更直接和全面的认识。
教务部:负责团队支教活动的人员分配工作,协作讨论形成实地支教计划,组织进行支教前人员培训,记录支教生活,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两篇支教生活记录、感悟或实践报告。
(一)、团长
1.团长在进入招募期后,应与时刻与支教点主要负责人保持联系,认真选好地点,尽可能保证整个团队支教地点的安全。
2.团长要定期和团长助理,各部门主管、成员开会,及时了解团内活动进程,安排部署,统筹规划。
3.团长负责监督团内所有事务活动的展开,并及时督促。
(二)、团长助理
1.团长助理应时刻与团长保持联系,以便把要传达的消息及时告诉所有成员。
2.团长助理应加强对基本软件的学习,主要是word和excel。
3.团长助理要努力协调各部门之间有交叉的工作,比如支教记录感悟和实践报告的发表,照片视频素材的收集。
(三)、宣传部
1.宣传部在支教活动前应积极宣传已有的支教资料,有效安排自己部门的人员,确保在网络平台上与志愿者的互动。
2.支教宣传素材的收集,可在活动进行前,与志愿进行沟通协商,自行安排志愿者提供素材。
3.每次支教都要有支教活动的展示,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一个视频合集,其他形式不限,并将展示的网址、日期做成记录表,活动结束后整理发给团长助理。
4.在进行招募宣传时,应积极与人事部进行沟通和合作。
(四)、人事部
1.人事部要确保支教招募群中有专门人员与志愿者互动,活跃群里的氛围,留心成员的日常表现,从中可见一斑。本团所有成员均有义务协助此项任务,具体办法可由人事部自行商议。
2.可积极进行招募办法的改良,并及时与团长沟通。
3.选拔过程要确保正式,工作人员进行面试时应注意言辞和着装的得体。
4.及时将选拔结果整理好,发给团长助理和教务部,做好与教务部的交接工作,确保支教前期工作顺利完成。
5.支教人员确定后,要注意有没有临时退出的,并及时安排弥补或替换。
(五)、教务部
1.在确认好支教人员之后,应做好支教前工作的安排,如队服,保险的购买。积极与人事部沟通,分好队伍定好人员职责,如有人退出,及时与人事部联系。将最终队员信息上交团长助理。
2.组织好支教前注意事项和教学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注意保存培训记录上交团长助理。
3.教务部应对支教期间各队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支教活动之前应安排好一些志愿者上交支教记录,如感悟,日记,视频,照片等,可与宣传部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活动结束后,我们有足够的素材进行下一次支教的宣传。每次支教每个支教点最少要有两篇支教生活记录、感悟或实践报告。
为防止人浮于事,结构冗杂,现明确各部门管理办法。
团长、主管直接对烛火支教团负责。团长助理对团长负责,完成团长布置的各项任务。各部门主管由团长任命,每个部设一个主管,主管可自主招收干事,名额根据各自所需,建议不超过3个,主管干事直接对主管负责,完成主管所布置的任务。以上人员均属于烛火支教团。
团长助理由团长直接招募,若退出可直接与团长沟通。
主管若要退出,需要提前自行推荐接班人,确保真才实干,然后可直接与团长沟通。考察期为一个月,通过考察期的交接后,可正式退出。
主管干事若要退出,由主管自行定夺。
团长和主管招收助理和干事,可上报人事部发布招募信息。人员的变动最终要将详细人员信息资料交给团长助理。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湖南女子大学生活部隶属学生会,是在团委学生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生活部作为一个幕后部门,一直默默的为全校师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务和帮助。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难题,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环境。
第三条学生本着自尊、自重、诚实劳动的态度参加生活部活动,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响自身的学习主业,不得以参加生活部工作为由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
第二章部门内部职责及制度
第四条生活部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部长职责
(1)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按时召开工作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
(4)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5)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
(2)具体安排各项工作。
(3)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
第七条秘书组职责
(1)负责校内的宣传、招新工作。
(2)负责活动的计划、过程、总结、通讯的编写。
(3)收集各系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整理保管。
(4)负责例会的签到、记录。
(5)负责整理各类资料文件,做好重要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制定生活部的岗位分配表,杜绝重岗现象。
(8)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9)协助其他组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督察组职责
(1)负责生活部同学的校内工作岗位安排。
(2)负责生活部同学的值勤情况(正常、迟到、早退、旷工)。
(3)负责检查生活部同学得到工作效率和质量。
(4)在意见箱中发现有对某生活部人员不满或提出问题者,经部门核实,多次发现问题不改者,有权撤消其职位。
(5)收集和反馈生活部干事在值勤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及其与同学间存在的矛盾并予以及时解决。
(6)要深入岗位,查实情,说真话,对生活部信息起下情上传、上情下传的作用。
(7)遇到突发事件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8)负责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9)负责生活部干部的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10)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九条干事职责
(1)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2)积极与各系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总部与系部的关系。
(3)服从上级的调配。
(4)例会迟到、旷会二次要公开向部门成员作自我检讨,三次以上作自动退出。
第十条各系生活部职责
(1)每月召开系部生活部同学会议,及时沟通。
(2)按时参加校生活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每月28日前须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打印书写均可)秘书组。
(4)配合校部有针对性地在本系范围内开展生活上的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生活部秘书处。
(5)各系生活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8)认真及时地完成校生活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9)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系予以辞退,并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10)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检讨、三次黄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五
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
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
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
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
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
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
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
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
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
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
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3、每周末学生会成员可在学生会办公室内进行下象棋等活动,但不得进行赌博。
4、注意学生会的安全保卫工作,无特殊情况晚上不允许一人独自办公;
5、值班室卫生由各部轮流打扫,未打扫的部门,扣部门考核分1-5分。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六
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后勤处负责统一进行。
2、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师具体管理纪律、卫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学生必须听从、尊重宿舍管理教师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对住校生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师管理学生宿舍。
1、被子、脸盆、牙杯、毛巾、扫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统一摆放整齐,保持整洁、美观。
2、宿舍卫生由值日生负责每日打扫三次(早操、中午、课外活动),时刻保持门窗、地面、玻璃和床铺的清洁。
3、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皮(壳)。
4、不得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干净。
1、必须按学校规定入住宿舍,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铺。
2、必须按时归寝和就寝,严禁在外过夜,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3、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打牌、玩球、张贴、讲粗俗的话。
4、早晨按时起床、洗漱、搞清洁卫生,并整理好床铺,参加早操。
5、晚上按时就寝时间,住校学生在熄灯后,必须立刻就寝并保持安静,不得迟到。
6、上课期间住校学生不得回寝室,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入。
1、住校生所带钱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师处,贵重物品不准带入寝室,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严禁在宿舍内破坏电路,私安电源,使用电炉、电热水器。
3、严禁偷盗或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5、严禁乱倒乱扔废弃物,严禁乱涂乱画。
6、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
7、严禁在宿舍或校园内打架斗殴。
8、爱惜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破坏宿舍财产。
9、住校生放假离校时必须和管理老师交接好宿舍财产移交工作。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完成请假手续: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请假原因及往返时间,班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交宿舍管理教师和班主任备案。
2、因病确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须向管理老师递交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其他人在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在宿舍。除特殊情况外,中途一律不开宿舍大门。
3、所有的住校生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一律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逗留。
1、每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宿舍,进行表彰鼓励。
2、对获得“优秀寝室”,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条件之一。
3、住校生个人违反纪律、安全、卫生、文明、财产等各项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评优资格,并进行10元至100元的罚款。
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则,由宿舍管理老师上报政教处直接处理,处理结果公布并通报给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6、学生破坏宿舍财产和公共设施,应及时更换和维修,否则加倍赔偿。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七
一、严格遵守伙食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办公室例会每周一次,办公室主任可依具体情况取消或临时召开会议
三、所有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会议时间,有事者须提前向主任请假。迟到三次、请假三次均按旷会一次处理,旷会达三次者,取消其办公室职务。
四、定期检查各部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各部办公室值班、清扫工作、参加会议情况及各部的定期工作总结进行考核。
五、办公室负责伙管会物品管理和维护,对物品的使用进行登记。
六、伙管会制度、通知、通报、比赛结果、获奖情况等文件和信息由办公室搜集整理和保管,非办公室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办公室文件。
七、坚决做好对伙管会办公室各类文件、信息的编号和立卷归档以及保密工作。
八、对各部评比、推荐的先进个人、优秀干部及违纪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公布。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八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化生态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指导思想:以落实“两全”为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主动发展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作保障,以育人为根本,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三条办学总体目标: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全面实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德智双全,学创俱能,身心两健的高素质的合格中学生,最终建成现代化生态学校。
第四条长山镇第一初中是公立全日制中等初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学校接受教育
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会议、社区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学校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六条学校校训:凡事用心去做。
第七条学校以“勇争一流”为校风,以“敬业爱生”为教风,以“善思好问”为学风。
第八条学校的校歌:长山一中赞歌
第九条校徽:火炬方案
第一节校长
第十条学校校长的任职方式由两种:一是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荐,镇党委政府举荐,邹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任命,副校长由校长提名邹平县教育局考察任命并备案。
二是由县教育局党委牵头,和镇党委联合组成考察小组,完全通过竞聘方式产生校长和副校长人选,然后由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条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
(二)、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四)、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编制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下,设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任命学校中层干部。
(五)、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
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以一支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
(六)、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
(七)、贯彻勤俭办学、勤工俭学的方针,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
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增加学校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八)、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十四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执行。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集体智慧的力量,发挥全体教职工的整体功能,同心协力,合作互补。
(六)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七)规范学校管理。
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搞好校舍、教学设施、教学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九)创造条件,不断改善、提高教师福利。
(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带头实干,开拓进取。
(十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校长培训。
第二节党支部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
支持校长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
党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三节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学校设副校长三人,在校长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学、总务后勤、德育安全等工作。
下设发展部、教学部、总务处、学生部、团总支、工会等职能部门。
发展部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人事、学校计划的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及调研等工作,谋划学校的总体规划、发展方向,为校长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教学部具体负责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科研、教学常规、实验、电教等方面。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全方位为教学服务。
学生部具体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学生的一日常规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团总支具体负责学校的团队工作和学生的实践活动。
工会具体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师德教育工作和教职工的权益维护。
各处室要各司其责,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三是工作要有特色。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考察,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校长聘任。
第十八条学校分别设年级部和教研组。
年级部和教研组在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研究、提高质量、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创出特色。
第四节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九条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室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作好记录。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班子会议贯彻执行校长办公会议意见,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条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通过课程教学、班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形成我校的课堂教学模式,使我校的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走在全县乃至全市的前列,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四条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及《长山一中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信息中心,努力办好邹平县长山镇第一初级中学网站,扩大对外窗口,积极用好数字化教学平台及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扩大图书室的教育功能。
根据自身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并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政治职能和一定的行政职能。
教学研究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执行《邹平县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考试和考查。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
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
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三十条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网络。
第三十一条切实贯彻《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二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和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三条依据《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历表的严肃性。
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学用书目录》统一征订教材、学习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五条严格履行保护少年儿童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加强行政值班和教师护导工作,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
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第三十七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第三十八条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三十九条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条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一条坚决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采用规范票据。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学校实行个人乱收费考核、聘任一票否决制。
第四十二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增强学校自身造血功能,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四十四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四十五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师生平安。
第四十六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计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十七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十八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
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四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依靠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重要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条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
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处分、免职等,有权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四)讨论教职工的福利分配等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
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十条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二条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舆论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五十三条分级成立家长委员会。
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三年,成员由10-15名家长组成。
所有成员必须是来自各方面有代表性的并在社会上有威望的热心教育事业的家长,家长委员会要定期研究学校教育工作和家长工作。
第五十四条学校建立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设立调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五十五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做到校园的净化、绿化和美化,最终建成符合学校特点的数字化、人文化和生态化的和谐校园。
第五十六条全体师生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教室里的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营造团结协调、紧张有序的学生生活氛围。
第五十七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
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五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十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六十二条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
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象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
第六十三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怯》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教学、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热爱祖国,献身教育;服从领导,勤恳工作;钻研业务,崇上科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六十四条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教师、职员、工人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主动发展,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一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六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逐步实行评聘分开,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接受继续教育。
第六十六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七条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
期初有教学计划,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八条学校每年根据《长山一中教职工考核条例》对教师、职工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正确的考核。
第六十九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七十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
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全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
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第七十二条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二)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四)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四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行为文明、规范,友学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四)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五)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六)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七十五条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六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七十七条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业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十八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于超出国家、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已承担。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第八十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八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长山镇第一初中校委会。
第八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九
为了加强寝室卫生工作管理,确保寝室卫生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每天三餐后由各班寝室长负责安排人员打扫,饭后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
2、寝室物品摆放要求整齐统一,整洁
3、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不乱丢垃圾,果壳,乱倒剩菜剩饭,污水等
1、一天三次不打扫的,每次扣0.5分,不干净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3分,很干净的加0.5分
2、寝室物品包括米箱、棉被、床垫、鞋、毛巾等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次扣0.5分,整齐统一美观获得好评的加0.5分
3、值日生乱倒垃圾或不倒垃圾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4、乱丢果壳、剩菜饭等扣0.5分,严重的扣1分
5、卫生间卫生乱、脏、差的扣1分
6、其他特殊情况,酢情加减分
1、本寝室人员未扫的而其他班级学生帮助打扫的加1——2分
2、不满监督员监督无故顶撞扣分行为的扣1——3分
3、扣分扣到值日人员所在的班级及个人卫生分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5、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并拥有解释权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主席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秘书部:统一管理各部档案、登记每天加/扣分情况,将情况通知到各班。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
劳卫部:保证系部环境干净整洁,检查校内卫生打扫情况,营造好的校园环境。
体育部:登记早操、课间操出操情况,协助举办各类体育竞赛。
宿管部(男/女生部):对全校宿舍的卫生进行定期的检查。
纪检部:负责校门口执勤,校园安保工作及学生日常文明习惯登记。
宣传部:检查每期黑板报,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活动宣传,印发报表。
组织部:承办各类活动开展,检查文化晚餐开展活动,收缴稿件,登记数量。
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检查每天10分钟唱歌活动。
学习部:组织各类学习竞赛,不定期登记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兼团员注册、团费收缴。
广播站:负责校园广播及日常情况通知,收缴广播稿并登记加/扣分情况。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主席助理对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周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周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一晚自习,地点:机电系二楼半会议室,参会人员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副部长。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行安排)
(3)全体学生会例会,总结、计划当前学生会运行情况,各部沟通交流,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文秘部安排人员作会议通知、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签到),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系部,给予惩罚。
(1)学生会干部首先应保证学习成绩处于带头领先水平,掌握熟练专业知识,提高文化素养,帮助学习困难者,并带动班级学习氛围。
(2)考试出现作弊行为者坚决免职。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团委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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