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投诉校外培训机构篇一
三、整治阶段 2021 年 7 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8 月份为督促检查阶段,9月份为总结经验阶段。
四、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
训机构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无证照办学、存在安全隐患、超纲超前教学、乱收费超期收费、虚假广告宣传”等方面问题进行整治,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长效机制。
(一)规范办学资质,严禁无证办学(信用监管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牵头负责)
1.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证(或分教点批复),再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方可开展培训活动,严禁无证照办学。对证照不齐全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但符合办证条件且自主申请办证的经营者引导其办证办照;对证照不齐全且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依法依规处置。
2.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当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做到“挂牌亮证”。
(二)规范招生宣传,严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知识产权与商广股牵头负责)
1.校外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地制定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相关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活动方案要向县级教育部门备案,重点加强对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管。
2.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培训效果做出
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严禁制作发布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虚假违法广告。
3.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等夸大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规范收费管理,严禁超前超期预收费(价格监督检查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牵头负责)
区市场xxx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投诉举报,一经发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收费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2.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收取的培训费用必须开具合法票据。
3.校外培训机构应要与学生或其监护人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规范服务行为。
4.严格按照《xx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防
办学风险的通知》(x 教综〔2021〕x 号)要求,在银行开设唯一的培训费资金专用账户,并使用专用账户依法对培训费资金进行收支、缴存和使用,接受“xx 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的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协议)妥善解决退费问题。
投诉校外培训机构篇二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依法规范我市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共建共享学校教育与校外培训的良好生态,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xxx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 号)、省教育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为着眼点,在实现校外培训机构“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关停一批”的集中整治目标基础上,积极打造基础信息全面公开、党组织建设全部覆盖、办学行为全程监督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三全”样式,促进民办培训业健康发展,为美好教育生态建设和学习型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外教育环境。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以下统称兴趣特长类)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以下统称文化课程类)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次第推进、查禁与疏导“双管齐下”,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做到监督与指导并重、规范与发展并举。
三、治理重点与整治要求 重点治理存在安全、资质、侵害消费者权益、违规办学、违规聘用师资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开展培训的要立即停办整改。要依据其存在问题的类别,分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包括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罚款),或将逾期整改不到位以及不配合整改的列入“黑名单”,或降低其信用评定等级,并向社会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监督电话,畅通举报举证渠道,充分发挥市民监督员、媒体的监督作用,完善隐患发现机制。
投诉校外培训机构篇三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鲁政教督委办〔2019〕1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xxx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 几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查处情况的 紧急通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厅):
日前,xxx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河北省石家庄市、湖北省武汉市部分校外机构违规开展校外辅导培训案例,并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副省长于杰作出批示,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校外培训的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抓好通报工作要求落实。现将xxx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查处情况的紧急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大事,中央深改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 2 — 并由xxx办公厅出台了工作意见。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今年 2 月 22 日,省政府第 32 次常务会议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进行了研究,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 3 月 20 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跟进工作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坚决维护教育良好生态,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二、毫不放松规范治理。各地要坚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的原则,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工作。对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定期明察暗访,对前期工作开展细致“回头看”。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确保一抓到底;对已取缔关停的机构进行严格监督,防止死灰复燃;对新出现的非法办学机构要及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要突出重点,当前要聚焦整治超前超标培训及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有关培训行为。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一些机构顶风违规的培训行为,要第一时间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 3 — 受理和分派、各职能部门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综合相关执法力量,层层组建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教育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治理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请各市指导所辖县(市、区)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队伍,并以市为单位汇总所辖县(市、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或工作机制,于 4 月 12 日前报省教育厅民办与继续教育处。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