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粪污利用报告 粪污收集中心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工作在传染并防控中基础性作用认识,认真落实《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全乡实际,成立以党委书记吴明同志为组长的秋冬季传染病领导小组,按照“条块结合,以快为主,条条保证,快快落实”的属地管理原则,对我乡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防控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将责任任务分解到个人,重点对学校、医院、公路、群众聚居区、垃圾池附近等周边环境进行环境治理,彻底解决“脏、乱、差”突出问题,达到“整洁、卫生、优美”,预防疾病。
1、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和中心校教师加大对道路交通清洁,垃圾池、下水沟的卫生打扫,把场镇卫生院医生和乡村卫生院医生结合起来,大力发动群众清除卫生死角、捡拾白色垃圾、疏通阴沟淤泥,搞好畜栏禽舍卫生。
2、加强食品监督,防治病从口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对饮水源进行检查,严把饮水质量关,管好水源,严格水质消毒程序,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检查场镇商铺食品,严防假冒伪劣、霉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和过期食品上市,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3、加大除“四害”力度,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履行“五统一”、“四不漏”原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场所,还加大了对乡府办公场所、学校等人群集中地方的环境卫生消杀力度;派专人及时购回了灭鼠毒饵并下发到村民手中,组织开展蚊、蝇、蟑螂消杀活动,消除“四害”滋生场所,做好灭鼠和环境消杀活动,防止病菌的孽生和传播,切实保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
切实抓好食品卫生监督,严把“病从口入关。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对饮水源进行检查,严把饮水质量关,管好水源,严格水质消毒程序,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检查场镇商铺食品和药品,严防假冒伪劣、霉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和过期食品、药品上架,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药品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为全乡群众打造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居住环境。
充分利用院坝会、宣传栏、横幅、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健康66条》、《xxx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xx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xx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等环境与健康、卫生与防病相关卫生防病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食源性和水源性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宣传节日期间合理膳食,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确保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粪污利用报告 粪污收集中心篇二
镇(园区)农业办公室:
为了推进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进一步落实,减少区内畜禽养殖场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部署,对列入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内的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领会精神,增强意识,规范管理,治理达标,减少污染,确保推进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基本思路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农委对全区畜禽养殖计划内养殖场的畜粪治理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并验收,全区畜禽养殖场要严格畜粪治理的准入标准,并在全区范围内首选三个试点单位(猪、鸡、牛各一个),待验收合格出样后,再全面展开。
三、保证措施,分工负责
为使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有利,有序、有效的展开,各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指导、服务、监督,把该工作作为实践“ ”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到场,确保人、财、物的投入,真正做到畜粪治理工作的落实。
四、综合治理计划
根据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今明二年需治理达标畜禽养殖场123家。其中,年治理达标74家,年治理达标49家。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各个环节的工作启动,要从全局出发,对实施本计划予以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五、治理经费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畜粪治理专项资金由区、镇二级财政和所在养殖单位各自负担1/3,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类形(猪、鸡、牛场)的不同要求待核。
粪污利用报告 粪污收集中心篇三
为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提升我县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县乡两级联动,部门分工协作,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出台文件,制订工作方案。为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我局出台会农字〔20xx〕57号文件,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技术指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详细规定了20xx年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要求。
二、全面落实禁养区内确需关停的养殖场限期关停工作。20xx年6月全县实行养殖“三区”划定,按区域功能及性质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从20xx年5月至今,全县关停养殖场(户)650户,拆除栏舍面积万平方米,减少生猪存栏量万头,年出栏减少万头,家禽4200羽,一年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达万吨。
三、狠抓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县农粮局制定下发了《20xx年会昌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环保部门对全县43户规模养殖场现场督办,限期推进。通过一年的跟踪实施,基本上都按“二分三池”要求完成了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设施配套率达100%,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治理成果在国家直联直报系统得以体现。
四、全县现有畜禽养殖小散户1200多户,其中的大部分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低,我们将按照会农字〔20xx〕5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乡镇府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分门别类、因户施策,最好能结合种植业、水产养殖就地取材,达到资源化综合利用,消除污染。
五、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去年冬已开始运行,乡村二级以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养殖户走集中处理的路子。我们将积极督促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做好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工作,结合商业保险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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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利用报告 粪污收集中心篇四
畜禽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按照市政府《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1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基本完成辖区范围内所有存栏20头以上的牲猪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工作。
二、整治依据
1、法规依据。xxx《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国家xxx下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xxx2001年第9号令)第七条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镇中心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活动。
2、政策依据。《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147号)把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作出了城市建成区退出养殖业的决定,要求各区、县(市)制定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调整全市畜禽养殖业布局。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对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户)分期分批实施取缔、搬迁;对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控制其发展规模,强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达标排放。
3、技术标准。国家xxx下发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思路
1、划分区域。在辖区范围内划分禁养和限养两类畜禽养殖区域。根据我区实际,将四镇一乡所属范围划为限养区,其它为禁养区。禁养区内一律禁止进行任何养殖生产,并对已存在的养殖场(户)实行无条件关闭取缔。限养区内实行限制性养殖和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并根据城市开发进程逐步退出养殖业,对现存的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并不再新建、扩建、改建任何规模化养殖场。2、摸底分类。对限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并分类,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污染治理(大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500头以上,养殖用地1200㎡以上的养殖场;中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100-500头,养殖用地250-1200㎡的养殖场;小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20-100头,养殖用地16-250㎡的养殖场)。
3、依类整治。一是对限养区内不符合环评要求、用地手续不合法、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养殖场实行关闭取缔。二是对限养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采取相应技术进行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治理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后,按照有关政策申请污染治理补助资金。
四、治理技术与方法
目前牲猪养殖污染治理技术主要可以采取“种养平衡”和“生物垫料零排放”两种。
1、种养平衡。种养平衡要求做到干式清粪、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配备沼气池、四级沉淀池、施肥管道;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做燃料使用,沼液、沼渣全部还田、还林,实现“三沼”综合利用。原则上每5-10头猪配备1亩菜地或林地消耗沼液、沼渣,养殖场(户)与种植场(户、单位)签订沼液、沼渣使用协议书。
2、生物垫料零排放。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是根据微生态理论和生物发酵理论,采用锯末、秸秆和微生物菌种等混合作为猪舍垫料,生猪圈养在垫料上,靠垫料中的微生物发酵作用和垫料本身的吸附作用,把生猪排泄出来的粪和尿液进行分解、同化和利用,转变为无臭、无害的物质和菌体蛋白质。生物垫料通过对猪粪和尿液的转化、吸收后达到零排放。在生物垫料的转化、吸收达到饱和后,由相关公司进行收集并制成有机肥出售,也可以由养殖场自行作为有机肥处理。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岳麓区畜禽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于新凡任政委,副区苏春光任组,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专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由谭定诚局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刘熙靖副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2、制定方案。2012年4月,专项工作小组完成本辖区内养殖业综合整治的动员部署,区政府完成对本辖区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并下达污染治理计划任务;各乡镇政府完成对本辖区的畜禽养殖场点、存栏数和污染治理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上报专项工作小组备案。
3、组织实施。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采取分步分批治理的方式。至2012年6月完成采用生物垫料零排放工艺的养殖场的治理工作,2012年9月,全面完成岳麓区四镇一乡畜禽污染治理。各乡镇政府应按整治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本辖区限期治理任务和关停任务。
4、检查验收。采取治理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专项工作小组每月组织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联合对各乡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畜禽养殖场,同意申请财政配套奖励资金。
5、巩固提高。至2012年底前,全辖区内在完成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建立一批生态养殖示范基地,为养殖场管理建立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设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主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工作。
2、落实责任。坚持属地原则,落实齐抓共管。区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实施畜禽污染治理工作。区政府将畜禽污染整治任务列入乡镇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乡镇政府组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与治理对象签订限期治理达标责任状。
3、优化服务。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配合各乡镇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负责对全区畜禽养殖场(户)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开展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清理、关停和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应用先进畜禽养殖技术;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区环保局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配合区农林水利局做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划分和全区畜禽养殖场(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服务工作;配合治理达标的养殖场(户)做好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畜禽污染治理配套奖励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区工商分局负责做好工商注册登记服务,依法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泔水饲喂畜禽进行查处。区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依法对擅自建设和搭建的各类养殖场(棚)进行查处。
4、加强宣传。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畜禽污染综合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向社会公开曝光,扩大治理的效果,提高各级领导、养殖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养殖户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粪污利用报告 粪污收集中心篇五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坚持治旧控新、疏堵结合、建管监并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市畜禽养殖业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生猪养殖场、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畜禽养殖户和畜禽散养密集区。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的原则。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由各镇乡、园区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
(二)企业主体的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主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强化污染治理投入。
(三)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不同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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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区域,分类探索粪污综合治理方式方法,科学确定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治理模式。
(四)源头控制的原则。对现有畜禽养殖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对新建畜禽养殖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四、时间部署
治理工作分三年实施。20xx年着重对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以及距离居民较近、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实施治理,治理量占全市总养殖场数量的40%以上。20xx年、20xx年分别治理全市总养殖场数量的30%左右。
五、治理方式
(一)改造粪污输送及排水系统。
1.实行雨污分离。各养殖户须通过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应采用封闭管道式,不得采取明沟或暗渠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
2.实行干湿分离。各养殖户杜绝水冲粪和水泡粪做法,做到干化清粪、集中堆积。根据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堆粪场所,堆积发酵,发酵后的粪肥要全部还田,有效防止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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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化粪池、小型沼气和粪污收集中心。
1.建设配套三格式化粪池及小型沼气。具体标准如下:年饲养规模为100头以下的养猪场,要建10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1个;年饲养规模为10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养猪场,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1个;年饲养规模为500头以上1000头以下的养猪场,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2个;年饲养规模为1000头以上的养猪场,要建20立方米三格式化粪池1~2个,并建50立方米小型沼气池一组。
2.建粪污收集处理中心。以镇乡为单位,在畜禽养殖相对集中的区域,按照生猪存栏2~4万头建造一个畜粪收集处理中心的标准,加快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中心。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水环境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建设生态城市、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举措。市成立由监察、农办、环保、农委、公安、财政、国土、住建、信访、文广、法制等部门和各镇乡、园区组成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各镇乡、园区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合理安排治理计划,积极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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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镇乡、园区要树立强烈的环保责任意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畜牧业污染治理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新建养殖场的有关规定。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通过典型榜样的带动,提高广大养殖业主的环保认知度,引导广大养殖业主向生态养殖模式转变。
(三)强化区域控制。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吕四港镇蒿枝港河以北,沿江公路以南区域,距铁路、高速、交通要道、一二级河道、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其他畜禽场等1000米以内,距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畜产品加工区、垃圾及污水处理厂xx00米以内的区域,为禁止畜禽养殖区域。禁养区域内不得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养殖场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迁出。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园区对辖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负第一责任,督促辖区内各畜禽养殖场业主切实履行好各自的治理职责,强化污染治理投入。市农委具体负责畜禽养殖的规划和统一管理,科学确定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综合治理模式,把好治理工作的验收关。环保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畜禽养殖造成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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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财政局负责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筹措,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国土局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并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其他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工作。
(五)加大扶持力度。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畜禽养殖场按治理计划积极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市财政要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对化粪池和小型沼气池补助50%的建设资金。各镇乡、园区也要落实配套资金,加大治污经费投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严格督查考核。市建立治理工作领导联系制度和部门包干蹲点督查制度,加强对重点镇、村的监督指导。市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要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每周督查一次治理进展情况,并将督查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对整治不力、进度缓慢的镇乡和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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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利用报告 粪污收集中心篇六
娄庄镇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分类治理工作。通过扎实工作,20xx年度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娄庄镇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兽医站,兽医站工作人员主抓日常工作。同时,结合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制定了《娄庄镇人民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村干部会议,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从而确保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通过广播、标语、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宣传50余次,发放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宣传资料200余份,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深入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群众对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支持。
由兽医站人员对全镇所有养殖场进行排查,共排查出37家养殖场没有粪污处理设施,要求建设和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储粪场和储尿池,并和他们签订了《治污设施建设责任书》。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养殖户自建治污设施,镇府帮助争取县府奖补资金万元,用于奖补。通过努力,37家已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
根据灵璧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我镇建立了宣传、排查、控制、处理等方面的有效制度,确保我镇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有制度可依、有责任可查、有实效可讲。为使治污工作落到实处,治污设施切实利用起来,镇府安排兽医站和规模养殖户分别签订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承诺书》,并不定期抽查治污设施使用情况,确保畜禽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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