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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救助工作篇一
对于每个人来说,家是温暖的,对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来说学校就是他们温暖的第二家,老师就是他们对他们全权负责的“父母”。各班在日常活动中格外照顾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班队会上给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更多倾诉的机会,课外辅导时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位于最前面,组织“心连心”活动也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有更多的参与面,实践活动中细致地教他们自主生活、自护自救的知识。这一切就是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也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为了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也能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学校开展了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活动。
建立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校外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员根据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情绪变化和反映,随时找他们开展促膝谈心,进行心理辅导,以尽快缓解他们的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走出阴影,笑对生活,健康快乐成长。
二、打造标准化模式,建立示范点。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提供必要的活动空间。配备一名(或以上)的辅导员,为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提供生活、学业、心理等方面的辅导。建立一支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提供辅导和服务的志愿者队伍。添置教辅图书和课外读物、辅导员培训经费、课外活动经费等。
三、设计了一系列活动,推动关爱工作良好运转。开展结对帮扶工作。长期开展手拉手活动。与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互动交流。免费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进行体检和健康知识普及。
四、制订工作指导手册,开展志愿辅导员培训。为志愿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指导。聘请了资深心理研究的理论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围绕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工作、心理辅导等对志愿辅导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五、基本成效。
改善了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生活。让孩子们感受家的温暖,老师、志愿者就是他们的父母,同学就是他们的兄妹。通过大量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的思想道德、行为习惯、学习成绩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自信心有了,自理本领多了,自立能力强了,理解父母深了,人格更加健全了,学校教学质量也显著上升了。激励更多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能和其它的孩子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享受生活的幸福与快乐。
潍坊外国语学校。
2013.6.20。
流浪救助工作篇二
为避免流浪乞讨者露宿街头、冻伤、冻死等事件的发生,西宁市城北区对此进行全面部署,全年共救助26人,送救助站14人,劝离12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物资储备库,投资8.8万元,采购储备棉衣、棉裤、鞋子等生活必须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西宁市城北区多措施、多途径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针对大街上、河洞、桥洞等相对较为阴凉的地方,派专职人员不定时地开展巡逻,如有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进行有效的救助管理。加强与救助工作人员的联系,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向上级救助站等机构进行汇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管理。
此外,加强宣传力度,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电视等媒体不断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呼吁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其亲属,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流浪救助工作篇三
第一条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第六条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第七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第八条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九条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第十条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第十一条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十二条受助人员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第十三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站内管理的各项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
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准调戏妇女。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救助站不履行救助职责的,求助人员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民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救助站及时提供救助,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受助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处理。
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助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流浪救助工作篇四
[摘要]城市流浪乞讨现象无处不在,在太原火车站、大街小巷随处行可见……对此,我们不仅需要进行管制,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他们的救助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但我们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运用文献分析和实践调查的方法归纳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形成原因,并对国内外的实践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外国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中值得我们借鉴的方法,提出了我国在对流浪乞讨的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重点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根据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第2条规定,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没有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是现代社会才有,从古代一直都有,也并不是只有我国才有,世界各国都存在。只是近年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普遍和大量涌入各大中小城市,使乞丐问题严重化,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问题进行研究。
美国是世界上流浪者最多的国家,城市流浪问题是个大问题,面对这个大问题,美国鼓励流浪者自食其力。美国的《反乞丐法》对流浪乞讨人员作出了种种法律限定。实际上,美国民间慈善机构的作用是相当大的,它们为流浪者提供食宿,还提供住房、就业、心理治疗等多方面的救助服务。
传统上美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制非常严格,根据流浪乞讨人员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来区分,失去劳动能力的'流浪者被认为是值得同情和帮助的,有劳动能力但是拒绝劳动的流浪人员被认为是不值得同情的,这样区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研究后,流浪乞讨人员中中至少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值得同情的人。
外对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实践的分析可以总结出,国外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上,都体现了大致相同的原则:一是无偿救助的原则,无偿的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二是救助具有普遍性的原则,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福利;三是救助的平等性原则,救助过程中不能有歧视,防止一部分人无法得到救助;四是助人自助的原则,有劳动能力的提高劳动技能,重新回归社会。
二、我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流浪救助工作篇五
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市民政局紧急部署救助管理机构及站外托养机构检查整改工作,并提出了如下贯彻意见:一要加强救助站自身建设。由市救助站牵头对全市救助机构迅速展开自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定时检查、24小时值班、定时巡查等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站内工作人员教育,树立周到、耐心、视求助人为亲人的.服务理念。二要全面开展托养机构检查。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标准,对现有托养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对承接资质、设施条件、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程序、经费来源和标准等进行详细排查。救助管理机构要建立和落实定时巡检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符合托养条件的要立即终止,妥善安置托养人员。三要强化救助信息管理。要不断完善救助信息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录入受助人员救助信息和托养服务情况,疑难人员信息24小时内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网,7个工作日无法确定信息人员,主动联系公安机关采集dna。对本地滞留人员开展寻亲服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微信等形式,定时发布寻亲公告。四要建立日报工作制度。市救助站要对全市受助人员变化情况每日上报自治区民政厅。
同时,我局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3月28日,市政府刘学武副市长带领相关人员,到市救助管理站实地检查指导工作,并强调,要认真汲取广东新丰事件的沉痛教训,加强日常管理,措施再细化,丝毫不敢懈怠,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在我市的发生。
流浪救助工作篇六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贺兰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人性化的服务管理,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建立健全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与综治、公安、城管部门协作,发挥综合网格员信息平台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乡镇、街道成立相应救助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提高专项救助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动员的发现领导机制。
一是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公布救助热线电话,发放救助政策宣传材料,在全社会形成部门主导,各界热心人士积级参与,群众热心主动的发现机制。二是通过张帖指示牌、微信、电视广告集市宣传等方式积级引导和动员广大出租出司机、环卫工人、夜间治安人员志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随时拍”救助活动中。三是民政局、各乡镇救助热络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各界流浪乞讨信息,保障第一时间救助。
一是有效使用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对救助人员进行甄别,使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人群及时得到救助,也显著遏制了个别“跑站者”恶意骗取救助资金的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发挥综合网格员信息平台作用,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救助,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110或救助热线,发现危重病人,疑似精神病患者,拨打120或110救助,确保我县无一例因救助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冻、饿死(伤)事件发生。
20xx年共救助340人,托养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2人;对29名“跑站者”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救助。全年共支出费用14万余元。
流浪救助工作篇七
今年4月,长春市疫情形势严峻,救助管理科开展“扫街行动”和“推门行动”,街头巡视工作从早晨7时一直到晚上22时。巡查中,他们推开了长春市每一个银行atm机隔间的大门。果然发现了蜗居在atm机隔间的流浪乞讨人员老张。
“当时,老张盖着厚厚的被子躺在地上。我们耐心劝说,他仍不愿进站接受救助。无奈之下,我们给他留了食品、棉被,还有口罩。第二天,他仍然不愿进站,我们又给他留了食物。”孙斌回忆道,没想到第三天巡查时,老张开口了:“这两天腿有点疼,能帮我看看吗?”翻开老张的被子,工作人员发现老张的腿确实有问题。情况紧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他送到了医院。
今年35岁的孕妇孙香(化名)也是在紧急情况下被救助的。4月18日夜里,寒风呼啸。当时,孙香正坐在火车站内流泪。丈夫打工时因意外去世,没想到回到长春也联系不上亲属。虽然孙香记不清自己的孕周,但工作人员根据经验预判出她马上就会临产。旋即,长春市救助管理站派出救助车护送孙香到双阳区救助管理站,由女性工作人员一直陪在身边,对她进行心理疏导。“第二天,双阳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将孙香护送到医院,很快就生了一个男孩。属地政府平湖街道为她支付了全部住院费用,还给她租了房子。目前,母子平安。”姜海波高兴地说。
姜海波告诉记者,在救助巡查中,如果发现老张和孙香这样有紧急情况的,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帮助处理。如果是暂时说不清自己信息的,就先接回站内安置。“道一声问候、喝一杯热茶、理一理头发、洗一洗热水澡、换一身衣服、吃一碗热饭,这是我们站内推行的“六个一”服务模式。让受助人员从走进服务大厅开始,就感受到家的温暖。”
工作人员通过跨省护送方式,帮助不少受助对象返乡归家。
2020年,从长春到广西北海打工的赵海(化名)在工作时意外摔伤导致全身瘫痪。救助管理科派出4名同事,来回50多个小时把赵海接回长春。一路上,工作人员耐心地给赵海喂水、喂饭、更换尿不湿。50多岁的赵海几次含着热泪对工作人员表达感谢:“都说落叶归根,没想到我全身动弹不了,还能在你们的帮助下回到家乡!谢谢你们!”
据孙斌介绍,多年来,救助管理科的同事们参加跨省护送的足迹几乎遍布全国。“有的时候受助对象行动不便,工作人员就将他们背上车;有的时候车票紧张,工作人员就买站票,陪同返乡。虽然过程很辛苦,但大家看到受助对象与亲人团聚,心里都感觉特高兴。”
流浪救助工作篇八
为避免流浪乞讨者露宿街头、冻伤、冻死等事件的发生,西宁市城北区对此进行全面部署,20xx全年共救助26人,送救助站14人,劝离12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物资储备库,投资8.8万元,采购储备棉衣、棉裤、鞋子等生活必须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西宁市城北区多措施、多途径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针对大街上、河洞、桥洞等相对较为阴凉的地方,派专职人员不定时地开展巡逻,如有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进行有效的救助管理。加强与救助工作人员的联系,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向上级救助站等机构进行汇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管理。
此外,加强宣传力度,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电视等媒体不断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呼吁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其亲属,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流浪救助工作篇九
(一)试点地区应当具备多部门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和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的工作基础。
(二)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承诺在经费支持、政策优惠、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试点地区数量。
各省、自治区至少选择1个设区市,各直辖市以城区为基础,尽可能覆盖区县。
三、申报程序。
采取地市级申报、省级遴选确定、国家备案的形式。
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按照要求,商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参照提纲(见附件2)制订试点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政法委提出申请。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请地区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确定本省份试点地区,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央政法委备案。各省份在遴选试点地区时,应当考虑与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衔接,在确保原试点工作持续推进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四、时限要求。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法委应当于2018年12月底前提交申请试点的备案材料。
编制提纲。
一、基本情况。
包括人口数、所辖县(区、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数量。经济情况,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机构和人员情况。
二、工作基础。
(一)组织领导。
(二)具体工作措施、经验、特色。
(三)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目标。
(二)策略与措施。
(三)组织实施。
(四)督导评估。
四、保障措施。
含经费支持、政策优惠、机制创新等。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公众心理服务需求增加。^v^、^v^高度重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满足公众心理服务需求,落实十九大报告要求,通过试点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2018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试点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
河间市扶贫办设在民政局,马忠文到民政局工作时,正赶上脱贫攻坚的关键期,他既是县里的民政局局长,又是扶贫办主任,真可谓压力山大。
为了尽快进入工作状态,马忠文每天上班早来1小时、晚走1小时,再加上午休时间,全都用来熟悉工作、琢磨问题。每天上班,他都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公文包,里面塞满了正在学习的文件,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翻一翻。
马忠文干工作有一股子钻劲儿和韧劲儿。那还是2007年,马忠文在西九吉乡任人大主席时,他分管的8个村中有一个“问题村”——村民对村党支部书记不满意,到处告状上访,闹得鸡飞狗跳。乡党委书记让马忠文想办法,他思来想去也没有“妙招儿”,只能每天下班后骑着车逐户了解情况。1个月的时间,他走访了四五百户村民,终于找到了大家普遍认可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
“我最怕别人问我工作经验。”马忠文告诉记者,他的这些“笨招儿”算不上什么经验,这些做法谁都知道,只不过并非每一个人都能这样坚持干下去。
在脱贫攻坚期间,马忠文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张他自己设计的图——河间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布图,上面密密麻麻标注着每个乡镇、每个村的具体情况。为确保“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只要有时间,他就到村里一家一户地看,在一线查找问题、解决问题。
杨淑平是马忠文包联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岁数大、身体弱,找不到稳定的工作,他帮着找;杨淑平患有慢性病长期服药,需要办慢性病医保,他帮着办;杨淑平家庭生活困难,想给儿子申请减免学费,他帮着谈。
有人开玩笑说,马忠文能解决很多问题,靠的是“人格魅力”。可是在他看来,只有真心实意才能帮别人解决问题。
脱贫攻坚任务重,上级布置的工作,他从不拖延,都是第一时间安排落实,不分昼夜。“我不能当二传手,简单转发下去,而是要先学习、消化,再安排工作,经常整宿睡不着觉。”马忠文说。
有一段时间,马忠文感觉心脏不太舒服,去医院检查后,大夫让他背上一个仪器做24小时心率监测。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在家休息。
从2019年到2021年,马忠文几乎没有正常休息过周末和节假日。对于这种工作状态,他表示:“虽然累,但心里踏实、坦然。摸着良心做事,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一
20xx年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xx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流浪乞讨人员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根据市局通知要求,我站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主题宣传月活动,活动有序组织,多措并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按照5月24日会议要求,我站及时响应、精心筹备,利用6月1日儿童节契机,通过宣传板报、纸质材料等手段,将救助法规政策、救助管理工作现状和十六年来取得的成绩,披露职业乞讨的各种惯用伎俩,以及未来救助管理工作的新举措等几个方面,以群众喜闻乐见、真实生动的形式展现出来。活动中共制作横幅4张、宣传板报2块、政策宣传册1500份、救助宣传册500张。
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站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区救助管理站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关注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探索救助保护途径,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
今年是第七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6月19日上午,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在毕节市人民公园举行了“6.19”救助管理开放日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和讲解毕节市救助管理站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宣传资料,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加深了社会公众对救助管理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救助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
开展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
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宣传活动,展放无法核实身份人员的寻亲展板,向社会公众普及寻亲知识,公告寻亲信息,展示寻亲服务成效和滞站期间照料服务情况,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扩大寻亲信息传播渠道、帮助滞留受助人员回归家庭、提高社会公众对救助管理机构寻亲服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在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站将根据活动经验和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毕节市救助管理站。
20xx年7月1日。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二
面对记者的询问,罗今昔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从粒粒稻米中寻初心。
罗今昔出身于农民家庭,是家里的长子。有一次,父亲种的水稻减产严重。怕父亲心疼,罗今昔便劝父亲:“损失不是太大,别着急上火,损失我补给您。”
不料,向来疼爱长子的父亲急了眼:“这是钱的事儿吗?这是要颗粒归仓的粮食!这是辛苦劳作的心血!”
从父亲的话语中,罗今昔深刻感觉到了农民的不容易。带着对农村的深厚感情,罗今昔坚定了扎根基层为民服务的初心。
“正如精心劳作才能收获沉甸甸的稻米,我们践行为民初心,到老百姓中去,才能发现老百姓的不容易,才能真心为百姓服务。”罗今昔说。
2011年,罗今昔任木金乡乡长。上任的第一个难题,便是修桥。
木金乡地处偏远,当时主要靠赤溪渡老桥与外界联系。每到雨季,狭窄低矮的老桥很容易被冲毁。
站在如今宽阔的赤溪渡大桥边,乡贤方根红向记者吐槽:那会,老桥一毁,木金乡便成“孤岛”,孩子们上学怎么办?有人生急病怎么办?更别提年轻人要过桥外出打工、村里人要销售农产品了。
木金乡保全村75岁的老支书方福兴对老桥怨念深重。2008年,正骑着摩托车过桥的方福兴为了躲避对面的三轮车,摔下桥去,差点丢了命。
一时间,木金乡群情汹涌。不少村民直言:“别的地方都在飞速发展。咱们这倒好,被一座老桥卡住了脖子。”
当时的情形正如《赤溪渡大桥建设序》所言,“山洪屡至,冲基啮石,终致倾圮崩裂,乡民苦之,亟望重修。”
通过深入走访调研,木金乡党委、政府将赤溪渡大桥建设作为首要工程。
可建桥所需的大额资金从哪来?
面对资金短缺的难题,罗今昔带领大家争取项目支持、发动乡亲捐资。杨正高10000元、殷跃涛2000元、李兵安1000元……《赤溪渡大桥建设序》记载了捐款的盛况,共获捐款120多万元。同时,在外乡贤也慷慨解囊,捐款近百万元。
资金到位后,木金乡立即启动修桥工程,村民义务投工投劳。历时一年零一个月,这座总投资1400余万元、桥身长225米、宽米的宽阔大桥顺利建成通车。
时至今日,方根红依旧记得当时热火朝天的建桥场景。“桥通了,群众满意了,木金乡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也就通了。”方根红说。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三
“制定养老服务政策要深入一线,直面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而不是靠在办公室想。”陈永如是总结做养老工作11年的心得。
为尽快进入角色,养老服务处副处长杨靖在起草政策文件前,从不惜脚力,每次都会到基层调研,面对面听取老人们的意见。为了完善“时间银行”运行机制,他多处走访站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细致调研,最终推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体系建设十项举措》。2022年1月,由他牵头撰写以“时间银行”为核心的《区块链+民政(养老服务)》成功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工作有难点,找我;生活有困惑,找我。”脱下军装投身养老的孙畅是处里最年轻的小伙,晚上值班接到老人电话,他耐心倾听,用心安慰,直到让其安心。他说,“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既是为了今天的老人,也是为了明天的自己。”
做老年人的贴心人,是养老服务处同志们的共同价值追求。
抱着这样的追求,养老服务处在疫情袭来时,迅速响应民政部要求,抽调组建13人的养老服务队驰援武汉,圆满完成全国养老服务史上首次跨省支援任务。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四
一、基本情况一年来,我站严格贯彻执行^v^《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在x局的指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站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xx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为了迎接xx会在xx市召开以及xx市xx系统运动会在xx召开,充分展示良好的城市形象,我站对主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流动救助、劝导救助,确保了xx会和xx运动会的顺利召开,同时也提升了城市形象。
二、主要做法:
1、强化站内管理。上半年,按照x局“保先”领导小组的安排,我站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保持^v^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保先”教育,切实加强了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认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建立了保持^v^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了救助工作的发展。我站采取积极措施,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民政部的“八不准”规定和x委“七不准”规定,救助服务日益规范化。从领导职责到各股室职责;从受助人员入站到离站程序;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到文明用语;从学习制度到承诺制度都做了明确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通过开展行风评议、继续整治发展环境活动,我站做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了服务水平,树立了三大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宗旨意识)、突破了“三大障碍”(观念性障碍、体制性障碍、资源性障碍),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使救助服务水平日益提高。
2、主动救助措施初步到位。今年,我站逐步摈弃了消极被动的工作方式,走出了积极主动向救助对象提供服务的新路。我们采取了走上街头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设置流动救助车,并组成街头劝导小组,我们利用救助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型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我们在进行劝阻告戒型劝导,在劝导、疏导的同时还利用宣传单对过往的人群作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哪些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流浪乞讨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我们利用流动救助车,开展街头流动救助。对于这些新的救助方式,提高了街头劝导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救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增强了救助管理工作成效,同时也得到了政府、人民群众及受助对象的肯定。
5、救助对象安置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救助对象安置工作是救。
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防止救助对象再次流浪,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过程中常有一些无法查明地址、姓名的痴呆傻儿童,并且我们对这些儿童的救助也只是临时性的救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类人群的安置是相当的困难。今年,我站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交管站2012年度交管工作总结2012年1—5月份以来,我乡交管站在县主管局的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把道路交通安全放在全乡工作首要工作来抓,摸清家底,定期排查,强化监管确保我乡无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乡健全交管站机构,充实交管站工作人员,现有4人分别担任交管站站长、专职交管员、公路^v^,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乡政府与各村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将交通安全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各村民委与证照齐全的车主和驾驶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形成各联系村干部负责各村、交管站人员具体负责站上日常工作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一岗双责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排查,强化监管年初,我乡加强摸底排查,对全乡机动车辆进行一次调查统计,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对机动车数量实行动态管理,现全乡共有机动车辆201辆,其中客车2辆,货车6辆,面包车12辆。每月排查一次,是否有新增或减少,对证照不齐的车辆,向车主发送交通安全告知书。严格实行客车出站签单制度,核载登记制度,做到每一班车驾驶员必须签单。交管站人员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危险路段做好警示标志,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排查,及时将排查情况上报县交通局,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处,已上报县交通局,同时组织人员修建安全档墙,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三、以“百安活动”为契机,着力宣传道路交管安全知识我乡以“百安活动”为契机,召开动员会,向村四职干部、组长着力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解了村、组干部的监管责任和相关法律法规。还利用村务公开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利用标语、板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五个行政村分别制办了交通安全专栏,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出行交通安全意识;邀请县交警队、派出所干警到我乡学校、机关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机动车驾驶员就近得到教育。
四、加强巡查,坚决制止超速、超载和非法客运。我乡组织工作人员上路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运载,超载等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法运载驾驶员进行学习教育,学习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并做好学习教育情况登记。
五、存在问题。
一、非客运还存在非法客运现象。
二、村民委对村道交通安全监管不够。总体来说,我乡交管站工作在县主管部门指导下、各部门配合下,认真抓交管站各项工作。今后,我乡将继续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保障群众出行生命财产安全。2012文化站年度工作总结-文化站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局的关心指导下,xxxx镇文化站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服务基层,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为目标,自加压力,扎实工作,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v^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自身的工作。积极参加江苏省文化厅举办的全省文化站长理论知识培训班和常州市武进区文广局基层文化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不断充实业务知识,更好地投入到文化工作中去,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认真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及xx大报告,通过学习,改造了思想,清除了杂念,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了广大村民及外来务工人员阅读的需求。
(二)、组织各项活动,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1、表演活动:正月初九玉皇阁庙会,龙狮表演;全民健身周启动仪式龙狮表演和健身体育表演;组织小分队到村开展健身文体进农家宣传表演活动;老年人才艺展示活动;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
2、电影放映,在政府广场、维新、泥泾、黄桥、新湖、新闯等地共放映15场次。
(四)、着力打造龙狮文化品牌,1、以训练表演为抓手,提升龙狮队的表演档次,龙狮队参加了城厢、沙溪、陆渡经贸洽谈会、雪龙号访太、沙家浜旅游节等重大活动的龙狮表演,滚灯队参加了第三届全国体育会闭幕式的表演。
2、精益求精提升龙狮制作水平,民间艺人精心制作的龙灯、狮子等传统民间工艺品参加了上海市民间工艺品博览会。龙灯获大会组委会铜奖,狮子获大会组委会优秀奖,江苏省第xx届运动会闭幕式上海安县表演的群龙闹海所用的龙灯道具都是我镇民间艺人制作的。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五
为扎实做好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精准救助,切实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广陵区民政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多措施、多途径构筑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爱心网”。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延伸服务触角。按照“预防为主、主动救助、应助尽助”的方式,以40家社区临时救助点为主阵地,以源头预防,街面巡查为主要手段,联合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发展近50个爱心家庭、400多支专业志愿者服务队伍,救助触角延伸到小区、楼栋(院落),与全区508个社区网格实现服务对接,各志愿服务站每月都会通过“广陵社会事务”qq工作群将救助情况表反馈到各社区救助站点,构建起了辐射全区多方联动、多层配合的网格化救助网络,积极发挥好构建和谐社会“共振器”作用。
二是整合社会力量,拓宽帮扶渠道。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中来,组织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各类专业人员对安置滞留受助人员开展情绪舒缓、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以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对象,文昌花园社区开展“关爱特殊人员、源头预防流浪社区行”活动,为社区空巢家庭和残疾人等易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家庭回归及融入的专业服务,连福社区“四点半学堂——助力城市流动儿童”项目,对困境未成年人开展行为矫正、快乐读书、继续教育、生活技能培训,帮助其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着力专项排查,提升救助频次。对每个季节出现的不同类型的流浪群体现状,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进行“地毯式”的巡查救助,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重点青少年群体导航等救助活动,建立全天候巡查、值班制度,点对车站、繁华地段、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在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方面切实履行救急难、兜底线的`职能,牢牢守住不发生有影响事件的“底线”,全年未发生一起流浪乞讨人员因露宿街头而发生的伤亡事件。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六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xx年8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社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社区充分认识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存在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遭受摧残和虐待的现象。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各尽其职,多管齐下,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警醒群众、弘扬正气。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一是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救助。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二是坚持“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对于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站的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做好接收工作,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铁路公安机关解救的被拐卖未成年人,由乘车地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收,福利机构做好婴幼儿临时代养工作。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利用指纹识别技术建立数字档案,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未成年人的采血工作。
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街头治理工作。民政部门在街头救助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污损、占据公共设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和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要向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四是强化站内服务和管理。要从维护受助人员权益出发,改善设施环境,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要把未成年人与其他救助对象分开,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合理安排生活起居和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活动。对残疾、智障、受到伤害或有心理问题的,积极进行医护和康复。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要做好站内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站内人员安全。
五是做好返乡、安置和流出地预防工作。要畅通受助人员返乡渠道,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力接回的,经协商后可由救助管理机构接回或送回。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并积极探索社会代养、家庭寄养等社会安置模式。督促流出地人民政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防范虐待、遗弃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防范强迫其外出流浪。
六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庇护、饮食、衣被等帮助,探索开展社工干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公安机关要强化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力度,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和站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接、报警工作。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要快速出警,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打击有力,解救到位。
二是强化立案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立案工作。凡是接到举报发现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对涉嫌犯罪的分别按照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组织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立案侦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是加强对街面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的巡查。要加强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热力管线、废弃房屋、火车站、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要按照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会同民政、卫生等部门救治。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要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和疑似被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要控制犯罪嫌疑人,解救未成年人。对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监护人,教育、警告后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流浪乞讨儿童的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对街头流浪乞讨和被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一律采血,经dna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各地在采血和检验比对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五是加大打击力度。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虐待和故意伤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认定是被拐卖、拐骗的未成年人,要立即解救,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对暂时找不到其监护人的,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并继续查找其监护人。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做好有害乞讨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街头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置。属于救助对象的,送救助管理机构救助。
七是协助救助管理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社区警务布点,在救助管理站设立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要依法严厉打击聚众闹事、结伙冲击、围攻救助管理站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站内人员安全和工作秩序。
(三)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协助民政、卫生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
一是依法处置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占据、损毁公共设施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的行为和随处涂画、制造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是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在街头执法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联系医疗卫生部门救治。
(四)卫生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要按照《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xx〕8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xx〕6号)规定,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收治有关流浪乞讨人员。
(五)财政部门要做好对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以及对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的经费保障工作。要按照上述各部门职责任务和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将应由政府承担的救助、管理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经费,分别列入有关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一)健全机制。各地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帮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狠抓落实。公安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工作综治考核并列入刑侦工作绩效考核。民政部决定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认真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报请综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责任。
救助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劝导、教育。对确因生活困难的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对以乞讨为职业的人员,依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在社区重点路段重点,对人员比较密集的机关、学校、车站、娱乐场所和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地段开展了4次集中清查工作。在清查过程中,我们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仔细询问,并对他们进行了登记,并对他们进行了劝说,详细讲解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圆满完成了清查工作。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七
为避免流浪乞讨者露宿街头、冻伤、冻死等事件的发生,西宁市城北区对此进行全面部署,xx全年共救助26人,送救助站14人,劝离12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物资储备库,投资8.8万元,采购储备棉衣、棉裤、鞋子等生活必须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西宁市城北区多措施、多途径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针对大街上、河洞、桥洞等相对较为阴凉的地方,派专职人员不定时地开展巡逻,如有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进行有效的救助管理。加强与救助工作人员的联系,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向上级救助站等机构进行汇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管理。
此外,加强宣传力度,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电视等媒体不断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呼吁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其亲属,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八
临近清明节,为给辖区祭扫群众营造良好的环境,天山区民政局提早部署,自3月24日起启动清明节期间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工作。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将工作人员分为两个班次,全天候不间断地对辖区道路、地下通道进行巡查,重点加强燕儿窝公墓和东山公墓周边巡查,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以及燕儿窝、翠泉片区管委会协调,联动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及时联系医院进行救治。
三是优化工作方法。救助过程中,注重运用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救助,避免出现大量人员聚集等情况,使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清明节期间的良好秩序。截至目前,已出动救助工作人员65人次、实施救助6人。
流浪救助工作篇十九
1.1救助问题的不容忽视性。
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颁布,也标志着收容遣送制度终结。如今,新制度运行已经进入第13个年头,伴随着的救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困惑和挑战。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妥善处理城乡间各领域及社会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成为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作为起着社会稳定“安全网”作用的一类重要群体,更加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
1.2政策执行的重要性。
公共政策执行是指政策操作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选择相应的政策工具,采取宣传、试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动,将已合法化的公共政策付诸实践,从而实现政策既定目标的动态过程;政策执行是政策生命过程的关键环节,发挥着其他不可替代的作用;we索德也指出:“一个决策若不能执行,则它就毫无用处,任何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一个不能实现的政策比不做决策更糟糕”。《救助管理政策》属于公共政策的一种,若影响因素阻滞了政策执行过程,就可能使政策执行效果偏离预期目标,从而形成政策执行偏差或执行不力。因而研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执行状况不论是对于检验政策执行效果还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政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救助困难何在。
2.1执行主体被动。
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公安机关不再有强制职能,救助机构一般只在本城市开展重要活动、会议或者外来来访时为维护城市形象不得不对乞讨人员进行收救、清理。此外,现行制度规定的自愿性也使得本身就处于弱势的乞讨人员不知道如何求助,甚至知道也不愿到救助站主动接受救助而选择在街头流浪乞讨的尴尬局面,缺少被管理、又缺乏求助的主动性,由此出现法律治理的盲点以及执法上的“真空层”。
2.2救助资源匮乏。
第一,人力资源匮乏。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城乡矛盾的犹存使得城市落荒者依然大量分布需要救助的人数多,而救助政策执行机构在人员配置方面普遍短缺。第二,制度资源缺失。《救助管理办法》中没有切实的关于救助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方面保护规定,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如遇精神非正常救助者,一旦出现什么冲突,工作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会造成保护缺失。
2.3救助对象“跑站”严重。
现在许多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因为在城市里收入可能会相对更高,行乞者一旦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就很难再去主动改变,好逸恶劳的生活念头使得他们安于城市乞讨生存,以“跑站”为主。
3救助难的困境分析。
图一是马兹曼尼安(danielmazmanian)和萨巴蒂儿的政策执行综合模型。从该模型可以看出,政策执行是一系列变量间相互关系的结果。相对于以前的政策执行模型,该模型已包含了越来越多的解释变量,模型的规范意义也越来越突出和清晰。此外,该模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联系政策执行的不同阶段来考察变量对政策执行的影响。《救助管理办法》施行13年来,政策执行的运行效应在不同的阶段也会有不同变量对政策执行产生特定影响,运用该模型能贴切分析执行问题。1979年,保罗萨巴蒂儿和丹尼尔马兹曼尼安(danielmazmanian)在已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多个个案研究提出了政策执行的综合模型。该模型认为影响政策执行各个阶段的因素可以分为三个大类:政策问题的可处理性、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政策本身以外的变量。每一大类又进一步可细分为几个小类,共计17种因素。
3.1救助政策执行问题的可处理性。
3.1.1目标团体行为的多样性加大了管理难度。
流浪乞讨人员变相乞讨,导致执行管理部门管理困难。流浪乞讨人员在面对城市管理人员的管教和劝阻时,通常表现为当面点头应允,但一旦管理人员离开,他们又会重现。此外,还会经常出现一些流浪乞讨人员频繁到救助站求助以及倒卖车票的现象。这些变相乞讨现象显然给救助站及政府相关部门带来了工作难度。
3.1.2目标团体人数与执行人员数量失衡。
救助站工作人员与每年接待和救助的人数相比,显然是势单力薄的,这种需求与供给不对称的现象直接给救助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同时,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弱势性使得他们基本失去了主动谋生的选择机会。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把人的需要分为五类,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从低到高形成金字塔结构。流浪乞讨人员不仅需要被满足物质生活,此外,还需要重塑其人生观价值观,有些人的社会行为也需要得到矫正。因而,他们这一团体的行为和心理需要得到调试的幅度比较大,救助工作十分困难。
3.2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
3.2.1政策本身不具备充足的因果论。
2003年《救助管理办法》的制定显得非常地仓促,很多问题尚未通过慎重思考,使其在以后的实施中面临着重重困难。可以说,孙志刚事件直接导致了该法的颁布。那么,政策制定或颁布之初应该是以需求为导向还是问题为导向?从问题开始引发政策的制定一直被学术界认为是政策过程的范式。《救助管理办法》是从问题出发而制定,但实际上问题作为政策的起点,也是以人们的需要存在为前提的。因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制定伊始的逻辑起点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城市化进程中人们自由流动的'需要才是根本。
3.2.2不具备明确的政策指令。
救助管理办法中关于对接受救助人员的救助资格和条件描述模糊,量化困难,“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实际中操作困难。
3.2.3不具备充分的财政资源条件。
办法规定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没有专门的财政拨款,其经费是紧张的,光各项成本包括硬件维护、人员工资等就已经占据了很大比例,救助资金可谓是捉襟见肘。
3.2.4执行机构间及机构内部的层级整合度低。
合理的组织结构即表现为适当的管理层级与管理幅度,合理的层级是层次分工、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的保证,有利于政策执行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利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和监督控制。而机构间及内部层级整合度低,必然会导致各部门职责不清,乃至出现“多龙治水”局面。而城市治安管理出现真空,流入地各部门衔接不力、流入地和流出地衔接不力问题突出。
3.3政策本身以外的变数。
3.3.1环境因素的不利影响。
面对社会和经济体制改革,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之势愈演愈烈,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很多贫困地区都没有最低保障金的发放,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的有效实施更是一片空白。许多不能及时适应经济结构转换的生计者明显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当广大底层民众通过社会所认可的手段达不到获取必要的求生目标时,他们就必然走向最后一条路――以乞讨为生。
3.3.2救助文化与救助力量发展落后。
我国自古就有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慈善事业及救助制度却十分薄弱,缺乏一定的文化基础。我国的民间力量发展缓慢,长期以来,政府几乎包办一切,行政力量强大,公民社会的行为空间一直较为有限,民间力量也在夹缝中发展,阻碍了救助政策的有力执行。因此,培育相应的救助文化,加强相关慈善组织及非盈利组织的发展是必要且长久之策。
4结论。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城市管理中一项重要课题,也是社会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运用马兹曼尼安及萨巴蒂儿的政策综合模型分析,目标团体人数及复杂度、贫富差距的存在、救助文化及救助力量的落后都是影响救助政策执行的客观因素,是短时期内相对固定的参数。所谓问题本身不足以构成问题最终之解决的决定性因素,政策以外的变数也仅是影响流浪乞讨人员及救助困难的客观因子,当环境在短时期内无力解决,当问题已然发生且客观存在,发挥政策制定及执行的主观能动性必然首当其冲。
当然,强调要加强政策本身的规制能力、制定积极有力的执行政策,并非要忽略对于政策执行问题的探讨及政策执行环境的努力改观。政策执行问题需要进一步认识,政策执行环境也需要逐渐改善,逐步实施城乡配套措施缩小贫富差距、进一步延伸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慈善组织蓬勃发展。本研究仅是从政策执行角度,着力分析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存在的缺失及执行机构执行不力问题,应该首先从政策执行方面加强和完善,毕竟,政策的执行是影响政策产出的直接影响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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