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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查篇一
;河南省固始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查单位共有8174个,其中乡镇级清查单位27个,村级清查单位643个,村民组级清查单位7504个。此次清产核资,共清查资产总额115522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7021万元,固定资产59377万元;
已清查债权34240万元,债务52018万元。
1.清查核实资产。固始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分为乡、村、村民组三级清查,清查对象完整,各级清查单位将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全部纳入了清查范围。在清查过程中,各级农业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确保了清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明确产权归属。通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于权属明晰的资产、资源均确权到了相应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登记到了相应层级的清查单位。3.健全管理制度。固始县在所有乡镇(办事处)均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为做好“三资”代理工作,固始县自2012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度;
通过各级“三资”代理工作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固始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成效显著。4.管理平台建设。根据《固始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固始县集体资产清查数据通过相关部门对全县集体资产清查数据进行了审核、校验;
校验后及时上报市级审核后,准确完整地录入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上,建立了完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台账。
1.部分清查单位在账务处理规范方面未做到位,如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未按程序申报处置;
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未按程序纳入账内核算;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或无法支付的债务未按程序核销。2.数据质量不高。由于各村文书文化水平有限,虽经多轮培训,但仍不能完全理解清产核资指标的意义,导致清产核资数据质量不高,存在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界限不清、登记不完全、债权债务不清等现象。3.由于此次清产核资账目跨度时间长,有些清查单位记账时没有写清明细,特别是一些村支书和村文书更换频繁的村,容易出现断头账,导致债权债务清查不够明晰。4.部分清查单位未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各项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有的甚至出现档案资料缺失的现象。
1.完善制度体系。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契机,在原“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好农村集体资产保管、登记、使用、处置、定期报告等相关制度建设。2.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上报工作结束后,针对清查的农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的盘亏、盘盈、核销,以及资产负债表的变动情况,要做好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与清产核资数据的衔接工作;
同时,组织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加强监督,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3.增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村监委会原始审核关口的把关作用。各级农业、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形成监管合力。4.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对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对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职责不力或贪污、挪用、侵占、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叶章运 汪聪 单位:河南省固始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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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农业部等9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x〔x〕11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10号)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x〔x〕75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x全会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推进、合理合法,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的原则,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清产核资的对象、范围
(一)对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社区)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它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全区主要涉及8个镇(街、开发区)、55个村(社区)。
(二)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三、主要内容
(一)清查集体各类资产。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会计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重点对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等工作相衔接,对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准确,产权明晰,现状清楚。
(二)进行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对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估价;对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确有需要的,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并报镇(街、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三)明晰产权归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所有各类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属于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确权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确权到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属于镇(街、开发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发生纠纷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9步工作流程进行。
(一)清查。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集体资产全面进行清查;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社区)、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及所属企业集体资产进行清查。
(二)登记。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内容,将清查结果逐项登记。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到内容全面、说明清楚、数字准确,确保不遗不漏。
(三)核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资产进行逐项逐笔核实,以登记时点为基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核实结果进行调整,做到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准确无误、归属清晰。
(四)公示。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对核实后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在镇(街、开发区)为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或村(社区)组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安排专人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六)建立台账。经过确认后的各类资产,要按照资产类别,分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
(七)审核备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示确认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分别由镇(街、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镇(街、开发区)备案。
(八)汇总上报。经审核后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逐级汇总上报。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镇(街、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村(社区)、组两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村(社区)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将本镇(街、开发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上报区农林水务局。区农林水务局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对各镇(街、开发区)上报的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市农委。
(九)纳入平台管理。完善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体系,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录入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时间步骤
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x年3月开始,x年底基本完成,x年6月底前做好农业部验收准备。本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查时点为x年12月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x年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摸底调研,全面做好清产核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x年12月底前)。该阶段要严格按照9步工作流程,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逐项清理。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台账进行管理,明确产权归属,理顺产权关系。按时做好清产核资统计报表的录入、汇总,及时上报市农委,确保x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和上报工作。
(三)规范提升阶段(x年6月底前)。x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回头看”,梳理排查问题,规范数据录入,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通过农业部审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国土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指导组,指导各相关镇(街、开发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共同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区农林水务局承担牵头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区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和做好“三资”平台数据导出、清产核资报表审核以及资产台账建立等工作;区国土分局和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分别提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区教体局、文旅局、卫计局分别负责指导教育体育、文化、卫生领域的清产核资工作;区审计局负责指导清产核资工作的农村财务审计。
各相关镇(街、开发区)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同时,要抽调农经、农办、财政、土地、“三资代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并加强对村(社区)、组的业务指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由村(社区)两委或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组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广泛宣传培训。采取政策问答、一封信等方式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按照“县(区)培训到村(社区)”的要求,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业务人员培训,掌握政策规定,熟悉操作程序,明确工作方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政策不走样。镇(街、开发区)要召开专题动员培训会,做到任务部署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三)严格政策界限。在所有权界定工作中,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镇(街、开发区)、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破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界限。要按照《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办法》等有关规定,突出清查重点,做好工作衔接,注重纠偏正向,做到清查盘点“全”、产权界定“准”、存量核定“实”。要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社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由镇(街、开发区)及以上政府财政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额外增加村(社区)级组织负担。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资料印制、政策宣传等。各相关镇(街、开发区)要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纳入相关镇(街、开发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督查等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和动态情况。将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区直相关人员进行督查,确保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凡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明显滞后或发现突出问题的,年终考核将予以扣分;凡是被省、市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查篇三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2018年9月启动以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规定,扎实有效推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如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推进情况总结于后。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组织好、落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环林局、县农牧水局等部门负责人和25个乡(镇)长为成员的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水务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与此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工作人员一线抓的工作格局。
此外,建立健全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该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调动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农民群众听得懂、易领会的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进行了为期5天的滚动播放。二是组织5名科技人员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利用农牧民群众畅坝集会、召开村民大会之机,向广大农牧民群众进一步讲解了国家、省、有关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政策、目标和方法步骤。三是制作悬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横幅?幅、标语?条、宣传手册?册、告知书?张。四是2018年?月?日,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全县25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农业副乡长和农经员?名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共计?余人参加的县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专题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就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村两委全力配合技术公司做好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宣传面达100%,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清产核资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农民参与清产核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邀请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讲解理论知识+互动”的方式,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查范围、数据收集、现场核实、公示、报告整理、数据分析等方面,对143个村两委、村会计及25个乡镇左右负责人和分管农业副乡长、农经员等共?余人开展了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了政策界限,熟练掌握了操作规程,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四)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25个乡镇143个村、4个社区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对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清查。经清查,全县村级资产实有总量4.1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16亿元、农业资产79万元、长期资产3.7亿元、固定资产3.4亿元、无形资产1元;负债实有总量0.25亿元,主要是产业扶持基金;所有者权益3.93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归属。在巩固清产核资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二)民主协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参照《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三)量化股份落实权利。在清产核资和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和范围,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查篇四
为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对象
全镇17个村(社区)、社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社区)、社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合办且控股的企业或者组织等。
二、清产核资范围
1.资金。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等。
2.资产。主要包括:一是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农业机械、建筑物等。二是乡村道路、桥梁、农村水利工程及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三是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服务中心、养老、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四是集体投资或兴办经营实体应享有的资产份额。五是接受捐赠或无偿拨入的财物。六是商标、商誉、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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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土地,也包括已经明确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含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宅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三资”类别、数量、来源、去向和管理等情况。
(二)明晰权属。依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农经发〔1998〕6号)和《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核实确认资产、资源产权归属,办理或完善有关产权手续。对有权属争议、难以界定的资产、资源,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置。
(三)确认价值。已纳入财务核算的“三资”,严格按照财务资料确认其价值。对未纳入财务核算的经营性资产,要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认可的方式,合理评估其价值。其他资产、资源,是否进行价值评估确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自主决定。
(四)完善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清产核资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妥善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核算,完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规范等。
四、时间和步骤
(一)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二)按照本次清产核资的对象和范围,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有序组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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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清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驻村干部、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含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清理核资小组,以原始发票、合同协议、权属证书、档案资料等合法、合规资料为依据,对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并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初步结果。
2.张榜公示。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本次清产核资初步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间,要安排人员全面收集有关情况和问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及时组织核查并妥善处置。
3.依法确认。公示结束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规定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对本次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议。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应经半数及以上参会人员通过后确认。
4.严格审核。各乡镇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及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土地被征用较多、“三资”总量较大、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本次清产核资结果现状清楚、分类科学、产权明晰、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5.建档建制。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审核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为依据,准确登记,建立健全台账。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及时组织整理归档,妥善管理。按照“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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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并于3月中旬上报“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做好核实、审核汇总和工作总结,将审核汇总的相关清产核资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将部门审核后的清产核资结果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各村、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人员,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坚持部门合作,强化密切配合此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相关科室、各村要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对资源性资产清查要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避免重复劳动;;针对推进中产生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避免拖沓延误。
3.加强问题调处,强化工作实效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民关系,不良资产债务核销与集体资产真实完整准确关系;要及时受理农民群众有关诉求,积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集中清理整顿存在问题,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权益,确保工作稳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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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查篇五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齐头并进多举措 奋力攻坚清家底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战略要求。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与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大村镇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制定“清产核资三步走”计划,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培训、分策实施、清查核实、审核批复、结果公示等阶段,历时5个多月,按时保质完成全镇115个村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走在全区前列。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
(一)夯实组织基础,深入协调推进
收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后,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管中心克服在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工作人手不够、工作时间碎片化等问题,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区清产核资培训会,成立了由“分管领导+镇村干部+代管会计+专业会计师+督导组”为组员的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问题处置、总结完善等阶段全过程参与;各村成立由村“两委”班子任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建政策宣传、清查核实的清产核资队伍;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提供具体业务指导,对村“三资”、土地合同等全程跟踪;确立了镇级管理主体、中介机构服务主体、村级实施主体的“三位主体”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了责任主体、保障了任务质量。
(二)加强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为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更好地进行,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重视程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镇对全镇115个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记账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共计组织培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30余次,召开白条顶库与土地、资源、合同等专题会议3次,培训人次达3000余人;印发清产核资宣传横幅100余条,入户发放的《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与《大村镇村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大村镇2018年村干部培训班培训手册》等宣传培训材料,累计发放量达到10000余份。真正做到村村明政策、户户有宣传,在全镇形成了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统筹兼顾,扎牢政策口袋
一是组织召开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政策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大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遵循区级方案的原则与组织程序,立足大村镇实际,因地制宜,明确规定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安排、清查进度与结果公示,做到全镇统筹;二是要求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详细规定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程序与清产核资填报日、具体产权制度改革年的清产核资数据为基准等问题,并签订《清产核资工作承诺书》。切实做到资产清查工作认真、严谨、一丝不苟,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真实、有效,清产核资结果不虚报、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为自己“摸清家底”、向群众“亮明家底”。
二、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一是资产负债类情况汇总。全镇115个村的资产总计为2038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96.545万元,农业资产13.27万元,长期资产589.1万元,固定资产12965.86万元;负债总计为7537.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6584.62万元,长期负债为952.6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844.05万元;二是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镇集体土地总面积为23.37万亩,其中农用地为21万亩,建设用地为1.46万亩,未利用地为9223.52亩;四荒地为3845.44亩;三是资源型资产合同清查结果汇总。共清查土地合同21607件,总亩数280669.8亩,涉及金额132118871元,装订档案126本。
(二)清产核资工作成绩
一是开展白条顶库“清零销号”专项行动,清除村级财务“顽瘴痼疾”。通过号召村组织召开全村老党员、村老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出席的专项会议,对白条遗留问题成因进行确认并制定村白条顶库处理方案。历时一个半月,全镇27个白条顶库村的60余万元资金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创新重大事项审批机制,构建“特事特办”快速通道。在开展资产清查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需核销的债权债务、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等的清理速度,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需提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处理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村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后由社区与分管领导签字,提交经管中心,由经管中心签订部门意见后,统一上报给镇主要领导签字,无需再重新组织重大事项审批会。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土地合同、资源清查,确保土地入户“最后一公里”。资源性资产尤其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一直以来是关系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社会繁荣发展的重大课题。自接到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后,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从大处着眼,从大局入手,为全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根基,多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农村土地问题进行谈论研究。分两批次组织召开土地、合同专题会议,由镇主要领导对土地清产的重要性进行强调与部署,引起村干部高度重视。并请专业会计师详细讲解村资源性资产表的填报,务必要求各村的土地填报详细到户。经过这一系列提前统筹安排,我镇农村土地工作完成质量与总量均位居全区前列。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五是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层堡垒作用。
(三)清产核资工作中问题解析
一是农村记账员队伍新老交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为加强全镇农村财务人员队伍建设,2018年6月,全镇新一批农村记账员选聘工作结束并全部履新。由于新记账员上任时间节点与清产核资开展时间节点冲突,导致新上任的记账员来不及熟悉村级财务就“赶鸭子上架”参与了全镇清产核资工作。由于清产核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迫,记账员业务水平的不熟练间接导致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度。
二是村级实际土地数据与镇国土部门数据不符。根据区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与各级文件要求,村清产核资资源类型报表中所有土地类型,涉及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的数据须与镇国土部门对接。经对接发现,镇级国土部门所提报的土地二调时数据与村提报实际情况数有所差距,并国土部门数据没有详细到户。
三是村级债权债务与固定资产等账目调整是否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序。对需要进行账目调整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经讨论发现,若按正常审批程序进行需耗费大量人力与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工作进度的落后。
四是村级现金白条顶库情况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制定难。
五是农村集体资产中在建工工程未及时转成固定资产,并未按规定进行计提折旧。
六是收入、支出的划分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应按照业务内容分别计入相对应科目。
七是发生的各项费用未按照规定取得合规的税务发票,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八是存在跨期费用问题,未做到当月发生、当月入账,且费用跨期时间较长。
九是往来款项应定期进行坏账清查,及时确认损失。
(四)清产核资问题解决方案
一是组织召开农村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切实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农村新上任财务人员理论有余、实际业务水平不足的情况,我镇除定期开展全镇记账员工作培训会,成立了由“镇领导小组成员+代管会计+专业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培训组,对业务水平不足的记账员“另开小灶”,以点及面,全面带动全镇农村工作队伍的学习积极性,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把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作为年度的重要工作。对固定资产处理过程中存在的时间跨度大等问题,研究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政策与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将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转出,剩余的按照购置年限,计算出各项资产的累计折旧额,与账面提取的累积折旧额进行核对,调整其差异,改变随意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做法。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财务监管,成立镇级农村财务督导组,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对于一些非正式、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原始票据,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成立“代管会计初审+代管中心主任复审+入账会计终审”的“三级联动”审核机制,抓本固源,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防错账入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付款票据管理,特别是对工程付款的发票按程序取得正规发票。
四是各村与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把资金支出关,尤其是土地收益金与扶贫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2019年,经管中心将开展全镇巡查、审计问题整改 “回头看”活动,将责任细化到各村,要求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上级有要求的要率先落实,同样的问题绝不再犯。
三、清产核资工作总结
第一,开展专项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开展清产核资,目的是对集体财务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摸底清查,使得“三资”管理与村集体经济活动符合国家、集体、村民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理顺了旧账、纠正了错账,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保障村级财务依法依规进行。通过清产核资发现,全镇部分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够规范,大力督促他们按照《会计法》和《大村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和村报账员管理,从而达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推进农村干部廉政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堡垒作用。通过清产核资,提高了村财务的透明度,形成了比较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了干部的廉洁自律。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廉洁自律、财经法纪意识,促进了基层的廉政建设。
第四,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给村民吃了一例“定心丸”。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与监督委员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张榜公布与确认,把清产核资结果向村民公布,听取村民的反馈意见,认真查处村民提出的问题,辩明了是非、消除了疑虑,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促进了公开、倡导了公平,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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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作为近些年在农村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广大农民利益的关键点。由于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产量相对较大,农村集体资产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与清查,不管是闲置、流失或被侵占都会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影响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需要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本做法,并阐述了相关对策,仅供参考。
关键词: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原则
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不断推动下,我国农业地区综合发展情况日见成效,这与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与协调有密切的关系,而且,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关系到农民的自身利益,需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更加科学规范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应该强化对各个环节的重视程度,必须全面梳理并把控农村集体资产的各方面管理细节,不断完善并建立相对较为统一的资产管理体系,这样一来,有利于做好较为全面的分析,为后期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基础。
1.领导参与性不够
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部分乡镇村领导的重视程度不足,他们普遍认为村集体资产相对较好,并没有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标线,进而影响了整体清产核资工作地有序开展。另外,由于部分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工作量相对较大,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虽然农村集体资产数额相对较低,但是,由于人数过多,从而导致在实际清查核实的过程中,难度相对较大。并且,部分区域并没有聘请专业的核查团队,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核查小组缺乏专业人员,导致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会遗留各种问题,使得清产核资工作的效果无法得到有效提升,甚至会因为受多种因素的限制,进一步增加了资产清查的难度。
3.会计核算不规范
在清产核资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不仅需要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清查工作的重视程度,而且,还应强化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认识,但是,由于目前部分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相对较低,并没有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甚至在财务处理上还会面临多种问题,一旦落实不够明确,极容易出现资产核查不明确或者明细不够规范等多种影响因素[1]。
对于农村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来讲,为了能够最大化发挥其效果,必须要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强化对农民群众的重视,遵循各項工作的开展原则。
第一,因村制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情资产类型的构成情况,分别对待,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有利于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影响因素。
第二,尊重民意。清产核资工作必须做到尊重民意,并全面掌握农民群众的意愿,确保群众主动地位得到发挥,从而完善各个环节工作都顺利进行。
第三,规范性操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制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严禁出现违规等问题。
第四,公开透明。农村集体资产清资核查工作必须要得到农民群众的认可,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需要给予每一位农民权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农民群众资产的安全性,避免发生资产流失等情况而影响农民的经济利益。
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为了能够最大化发挥其效果,需要落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的重要性。同时,需要掌握其清查范围,确保合理运用集体经营房屋建筑、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等各项工作,将其融入到清产核资工作内部,有利于做好相对较为全面的分析,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果,解决传统工作面临的问题。
另外,在明确好工作分工后,还应强化对各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尽可能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这样一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并落实每一项工作的负责人、工作程序、步骤等环节,保证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到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到街道或某区域进行办理[2]。
1.明确资产权属关系
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的管理工作,能够确保集体资产的权属关系更加明确,对于不同层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讲,其集体资产有权利不受上级控制。而且,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对集体经济进行管理优化,并落实好产权归属的划分,才能够按照集体资产形成的不同形式与实际情况确认归属,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端,将资产明确到乡镇等各个组织,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效益,同时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管理的稳定性[3]。
2.强化对债务核算工作的认识
众所周知,债务核算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产生的各种债权和债务,而且,在实际进行清产核资的过程中,也需要对其进行有效落实与核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集中处理集体资产的各种欠款,只有落实好各个环节的问题,才能够合理偿还农村发展过程中所遗留的一次性欠款。
针对欠款能力欠缺的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制定相关计划,并通过贷款或其他途径进行按期还款,而针对没有经济偿还能力的集体组织来讲,可以适当进行调解,只有意见达成一致,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工作。而且,对于集体经济资产里的债权账目处理与核实工作,针对无法收回的死账烂账,以及对外经济组织挂账,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避免因不合理的账目出入导致存在较为严重的差异,进而影响农业经济的稳定提升。
3.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系
在清产核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大量集体资产流失或无法进行核算的情况,必须要强化对集体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只有落实好这些环节的细节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清产核资方法,才能够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确保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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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20xx年9月启动以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规定,扎实有效推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如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推进情况总结于后。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组织好、落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环林局、县农牧水局等部门负责人和25个乡(镇)长为成员的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水务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与此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工作人员一线抓的'工作格局。
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调动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农民群众听得懂、易领会的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进行了为期5天的滚动播放。二是组织5名科技人员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利用农牧民群众畅坝集会、召开村民大会之机,向广大农牧民群众进一步讲解了国家、省、有关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政策、目标和方法步骤。三是制作悬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横幅xx幅、标语xxx条、宣传手册xx册、告知书xx张。四是20xx年x月x日,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全县25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农业副乡长和农经员?名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共计xx余人参加的县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专题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就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村两委全力配合技术公司做好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宣传面达100%,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清产核资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农民参与清产核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邀请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讲解理论知识+互动”的方式,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查范围、数据收集、现场核实、公示、报告整理、数据分析等方面,对143个村两委、村会计及25个乡镇左右负责人和分管农业副乡长、农经员等共?余人开展了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了政策界限,熟练掌握了操作规程,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四)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25个乡镇143个村、4个社区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对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清查。经清查,全县村级资产实有总量4.1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16亿元、农业资产79万元、长期资产3.7亿元、固定资产3.4亿元、无形资产1元;负债实有总量0.25亿元,主要是产业扶持基金;所有者权益3.93亿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归属。在巩固清产核资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二)民主协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参照《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三)量化股份落实权利。在清产核资和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和范围,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四)依法确立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定位,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查篇八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20xx年9月启动以来,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规定,扎实有效推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如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推进情况总结于后。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组织好、落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环林局、县农牧水局等部门负责人和25个乡(镇)长为成员的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水务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与此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工作人员一线抓的工作格局。
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调动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群策群力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农民群众听得懂、易领会的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进行了为期5天的滚动播放。二是组织5名科技人员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利用农牧民群众畅坝集会、召开村民大会之机,向广大农牧民群众进一步讲解了国家、省、有关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政策、目标和方法步骤。三是制作悬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横幅xx幅、标语xxx条、宣传手册xx册、告知书xx张。四是20xx年x月x日,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全县25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农业副乡长和农经员?名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共计xx余人参加的县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专题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就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村两委全力配合技术公司做好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宣传面达100%,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清产核资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农民参与清产核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邀请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讲解理论知识+互动”的方式,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查范围、数据收集、现场核实、公示、报告整理、数据分析等方面,对143个村两委、村会计及25个乡镇左右负责人和分管农业副乡长、农经员等共?余人开展了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了政策界限,熟练掌握了操作规程,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
(四)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25个乡镇143个村、4个社区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对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清查。经清查,全县村级资产实有总量4.1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16亿元、农业资产79万元、长期资产3.7亿元、固定资产3.4亿元、无形资产1元;负债实有总量0.25亿元,主要是产业扶持基金;所有者权益3.93亿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归属。在巩固清产核资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二)民主协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参照《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三)量化股份落实权利。在清产核资和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和范围,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四)依法确立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定位,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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