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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复工通知简短(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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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复工通知简短(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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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不仅是对自己的一种梳理,还是对他人的一种分享和借鉴。总结可以通过列举事实、数据或例子来支持观点。这些是修辞手法的具体例子和运用技巧,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一

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公告》要求,为做好水务集团机关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供排水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返岗工作。从2月10日(正月十七)开始,集团公司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及主要岗位人员全部返岗,非主要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人员在岗,保证日常工作运行,鼓励利用现代办公软件分散办公。对从外地返庆的,自行居家隔离14天,坚决不能外出,隔离期满后无症状方可安排上岗;去过武汉或与湖北疫区人员有直接接触的要适当延长隔离时间,返岗前需上报请示;有发热、咳嗽等感冒症状的也要居家隔离至痊愈后方可安排上班。同时以上情况要严格按时上报离岗人员信息。

二、落实防控措施。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日上班前对返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岗人员一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见面不握手,避免密切接触。要加强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清扫保洁,对本单位办公区域加密消杀,科学规范处置废弃口罩,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每天开启门窗至少两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岗人员不得随意串访走动,并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得召开集聚性会议和活动,提倡不见面办公,充分运行oa系统、会易通、“学习强国”等方式开展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减少纸质公文传递,能在网上办理的一律在网上办理。

三、就餐出行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自带饭盒,轮流打饭,保持安全距离。鼓励步行上班,合理使用私家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大庆市水务集团供排水安全保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二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要求,确保中心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x月x日起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正常休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

1.严格入校报备制度。

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学校继续实施校园封闭管理,按照当前入校模式运行。中心员工、车辆信息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提前汇总并统一报备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员工凭校园一卡通验证通行,报备车辆实行门禁自动通过,未报备车辆不能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按照既有规定提前一天申报,未经批准不得进校。

2.严格疫情报送制度。

各学院、部门要持续关注每位员工健康状况,严格按照以往方式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避免聚集性会议及活动。

提倡通过网络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现场会议的,须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参会人员就坐预留安全距离。到校工作人员要避免各种形式的人员聚集。

4.严明工作纪律。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疫情期间外出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外出;注重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大方;上班期间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各自办公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

请中心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学校及中心防控规定,慎终如始、履职尽责,扎实、细致地做好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各项工作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三

全体工作人员: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非常严峻,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情况来看,并没有大幅下行的趋势,依然在高位俳徊,且至今没有特效药可以治疗,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区都在加大力度控制人员进出和隔离观察。鉴于以上情况,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因集体上班而造成交叉感染,经研究,对疫情期间的上班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原定2月10日起正式上班,更改为2月10日起居家办公。

二、居家办公时间暂定为2月10日至2月20日(10天)。

三、居家办公期间,员工做到qq在线、钉钉在线、微信在线、手机畅通,以便部门经理、公司布置工作。若无工作事项时,在家自我学习,省造价协会正在组织免费学习机会。(已被其他地区隔离不得进出的,员工向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书面通报情况,以qq或钉钉方式传送给办公室张梅芳)。

四、居家办公期间,因工作急需或软件上网,必须临时去公司的,在确保不交叉感染的前提下,每个办公室至多安排一人前往,必须佩戴口罩。若有员工去办公室,员工事先申请部门经理同意,且不发生二人同时在办公室,不得客串部门聊天。

五、公司行政办公室实行隔天值班制,隔天值班时间为下午2点至4点,以满足办理紧急事项使用公章的需要。

六、该期间属地政府或社区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公司设立钉钉群,员工需要每天上报健康状况。

七、春节前客户约定时间需要我们出具造价成果,因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时出具成果的,我们应当在2月10日当天向客户发出书面告知函(格式另拟),告知客户影响的原因和目前的情况,以取得客户的理解。该项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统计,做好工作的统筹安排。

八、公司成立“浙江中达疫情防控办公室”,由公司行政领导、党支部书记、工会**组成,成员如下:华钟鑫、杜金德、潘亚平、张国权、张梅芳、徐丽平、祝富雄、朱凌辉、林敏。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四

各位员工:。

受疫情影响,基于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迟延复工的规定,经公司管理层研究。

决定,我公司定于20**年x月x日正式复工。请各位员工于复工日正常上班,准时到公司报到,因下列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请根据不同情况履行报备手续。

1.因当地政府采取交通管制或集中隔离的,请提供经当地政府、村委会、居委会等的相关文件。

2.因疑似或确诊xxx和进行隔离治疗的,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挂号费单据、病历本、检查报告、住院证明、隔离证明等。

3.因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从**等重点地区返沪、途径重点地区,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xxx病例有接触史)需居家隔离14天的,尽可能.向公司提供相关旅居、出行记录、接触情况等。

4.因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正在就医检查的,请提供挂号费单据、病历本、检查报告、病假单等。

5.因其他疾病原因病休的,请提供挂号费单据、病历本、检查报告、病假单等中请病假。

6.因外地返程采取自我隔离的,优先建议可在家办公的申请在家办公,无法在家办公的亦可按照年休假、事假的顺序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请各位员工在xx年x月xx日xx时前以微信或邮件的形式将复工情况告知行政人事部。如不能复工的,请在微信或邮件中履行相应的报备手续,同时告知您预计能到岗的时间,公司将与您协商处理。凡未能及时复工又不履行相关报备手续的,公司将根据规章制度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为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我公司将对办公室做好每日消毒保障工作,也请各位复共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一同抗击疫情,共渡难关。

最后,愿春暖花开时,我们共同自由呼吸。

******x有限公司。

20**年x月x日。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五

流行病,一个中文词,指的是流行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大规模爆发发生在更大的地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全体工作人员: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非常严峻,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情况来看,并没有大幅下行的趋势,依然在高位俳徊,且至今没有特效药可以治疗,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区都在加大力度控制人员进出和隔离观察。鉴于以上情况,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因集体上班而造成交叉感染,经研究,对疫情期间的上班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原定2月10日起正式上班,更改为2月10日起居家办公。

二、居家办公时间暂定为2月10日至2月20日(10天)。

三、居家办公期间,员工做到qq在线、钉钉在线、微信在线、手机畅通,以便部门经理、公司布置工作。若无工作事项时,在家自我学习,省造价协会正在组织免费学习机会。(已被其他地区隔离不得进出的,员工向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书面通报情况,以qq或钉钉方式传送给办公室张梅芳)。

四、居家办公期间,因工作急需或软件上网,必须临时去公司的,在确保不交叉感染的前提下,每个办公室至多安排一人前往,必须佩戴口罩。若有员工去办公室,员工事先申请部门经理同意,且不发生二人同时在办公室,不得客串部门聊天。

五、公司行政办公室实行隔天值班制,隔天值班时间为下午2点至4点,以满足办理紧急事项使用公章的需要。

六、该期间属地政府或社区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公司设立钉钉群,员工需要每天上报健康状况。

七、春节前客户约定时间需要我们出具造价成果,因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时出具成果的,我们应当在2月10日当天向客户发出书面告知函(格式另拟),告知客户影响的原因和目前的情况,以取得客户的理解。该项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统计,做好工作的统筹安排。

八、公司成立“浙江中达疫情防控办公室”,由公司行政领导、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组成,成员如下:华钟鑫、杜金德、潘亚平、张国权、张梅芳、徐丽平、祝富雄、朱凌辉、林敏。

特此通知。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x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x月x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xx经开区、各企业:

根据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促进我县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正常生产经营。

2、严格复工时间。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等相关企业除外,县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

3、县内企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于2020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的,应当到所在地乡镇、经开区备案,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经审查后方可开工生产;2月x日24时后确需复工企业应当到乡镇、经开区备案,未经备案的企业,不得擅自复工。

4、加强疫情防控领导。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5、实行复工备案制。复工前,企业应当将复工申请报告、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承诺书(其中员工承诺书留企业存档)等相关材料报所在乡镇、经开区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6、排查返岗员工。复工前,企业必须对非湖北籍全部返岗员工进行排查登记,了解其是否去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归来人员、是否接触过疑似尚未确诊或已确诊病例、是否出现体温异常、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如有上述情形,要联系属地政府及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对湖北籍及疫情严重地区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暂不得返岗工作。

7、做好疫情物资保障。企业应安排应对疫情的专项资金,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储备物资保障不足,不可复工。

8、开展消毒防护。在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办公、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专门疫情防控人员、必须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

15、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16.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

17.各乡镇、经开区要加强辖区内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管理,成立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包联责任人,健全企业包保机制。

18、按照“部门+属地”原则,规模以上企业或用工人数超10人以上的企业,要安排1名驻企联络员,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结合“四送一服”活动,常态化开展为企服务。

19.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职责做好督查监管。县发改委负责协调三产领域企业管理;县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管理,县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企业、工地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业管理;县文旅局负责文化场馆、景区、网吧等管理;县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县卫健委负责对各类企业公共场所区域消毒进行业务指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0.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备案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1.以上条款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适时更新。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之规定,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将按照“企业自查、向区(园区)报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标准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详见):

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2、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复工复业之前,企业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3、企业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须独立分餐。

4、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和主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切实履行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宁时间,错峰复工复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全市企业复工复业通告如下:

一、本市区域内各企业复工复业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环保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复业的企业,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防控方案的详细要求由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三、复工复业企业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条件接受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管委会)随机抽查监督,如有隐瞒真实情况取得复工复业同意,或在复工复业期间发生疫情的,须依法承担责任。

四、如上级有关于企业复工复业的新要求,以上级要求为准。

全体员工: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我单位已向所在辖区防疫领导办公室提出复工申请并已获批准为积极恢复我单位正常运行和发展,经单位领导研究一致同意作出以下安排:

一、公司正式定于…复工,复工方式为到岗(在线办公)视情况而定。

二、考勤要求:复工之后,保持与单位原考勤制度同步作息时间。

三、各地复工员工请及时和行政部报备到岗时间,已备单位做好接受准备四:所有复工员工到岗后需做好健康检测和防护措施。

结束语:值此特殊时期,大家一起同心协力,众志成城,共渡难关。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六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x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x月x日。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七

各部门、各位同事:

公司已获得上级集团部下达的同意公司复工的批复,请附表中人员自明日起复工,后续可复工人员请以人力资源部公告人员名单为准,未经通知的人员不得复工。

上班出门前请提前测量自己的体温,若发现异常,向主管领导请假后居家观察,体温正常者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后前往单位。

上下班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打开车窗,驾驶员注意行车速度,乘车人员注意添加衣物注意乘车途中的保暖。

到达公司进入厂区前,请按照门卫室测温点保安的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后方可进入厂区。

未尽事宜,请以公司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xx人力资源部。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八

各部门、各位同事:

公司已获得上级集团****部下达的同意公司复工的批复,请附表中人员自明日起复工,后续可复工人员请以人力资源部公告人员名单为准,未经通知的人员不得复工。

****期间公司班车暂时停止运行,请明日复工的同志按照今天协调的搭车方式上下班,同一辆车乘车人数不得超过4人。对于无法搭乘其他人车辆的,可通过出租车或网约车上下班,保留好票据,具体报销根据公司后续方案执行。

上班出门前请提前测量自己的体温,若发现异常,向主管领导请假后居家观察,体温正常者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后前往单位。上下班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打开车窗,驾驶员注意行车速度,乘车人员注意添加衣物注意乘车途中的保暖。

到达公司进入厂区前,请按照门卫室测温点保安的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后方可进入厂区。未尽事宜,请以公司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九

  全体工作人员: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非常严峻,从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情况来看,并没有大幅下行的趋势,依然在高位俳徊,且至今没有特效药可以治疗,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区都在加大力度控制人员进出和隔离观察。鉴于以上情况,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因集体上班而造成交叉感染,经研究,对疫情期间的上班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原定2月10日起正式上班,更改为2月10日起居家办公。

  二、居家办公时间暂定为2月10日至2月20日(10天)。

  三、居家办公期间,员工做到qq在线、钉钉在线、微信在线、手机畅通,以便部门经理、公司布置工作。若无工作事项时,在家自我学习,省造价协会正在组织免费学习机会。(已被其他地区隔离不得进出的,员工向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书面通报情况,以qq或钉钉方式传送给办公室xxx)。

  五、公司行政办公室实行隔天值班制,隔天值班时间为下午2点至4点,以满足办理紧急事项使用公章的需要。

  六、该期间属地政府或社区有特别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公司设立钉钉群,员工需要每天上报健康状况。

  八、公司成立“xx疫情防控办公室”,由公司行政领导、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组成,成员如下:华xx、杜xx、潘xx、张xx、张xx、徐xx、祝xx、朱xx、林x。

  特此通知。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十

各位同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并结合大厦和公司实际情况,现就有序复工及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xx年x月x日起,公司全体部门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到岗到位,请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出勤打卡。

2、x月x日到x月x日期间,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员工到岗办公,尽量保证每周3天及以上出勤并及时跟人事行政部同步部门人员安排情况。

3、居住地社区要求在封控区内的人员(需提供居住地要求封控证明),可继续居家办公,待解除封控后恢复正常上班。

4、关于就餐:疫情封控期间,公司附近所有餐饮企业暂停堂食服务,只能外卖或自行带饭,在公司内就餐也尽量避免聚集。

5、进一步提升个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采用“两点一线”模式,减少不必要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午休期间,非必要不要离开办公楼。

6、目前疫情仍处于不断变化中,建议大家上下班随身携带办公电脑、数据u盘等办公用品上下班,以防被临时封控不能到司正常上班。

请大家务必保持警惕,上班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规范佩戴口。公司也在前台处准备了口罩、酒精、酒精湿巾等防疫物资,大家可自取使用。公司也会跟紧国家防疫政策和大厦防疫政策做出相应调整,以上请各位知晓!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十一

各部门: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贯彻落实xx地区疫情防控通知要求,现就有序复工及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x月x日起,公司全体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二、已按社区要求实行居家隔离的人员继续居家办公,待解除隔离后再恢复正常上班。

三、公司出入口设置“场所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查验绿码后才可进入。所有外卖、快递等不可进入公司。

四、本月暂停举办10人以上会议、聚会,暂不接待外访人员,暂停开展市外出差等商务活动。确需举办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向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举办,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饭堂暂停堂食,各部门于每日早上9:30前报送就餐人数至办公室,并于就餐时间自行安排指定人员到饭堂领取午餐。

六、非必要不离x市,确须离x市,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落实离市审批流程。

七、进一步提升个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采用“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模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及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午间休息期间,非必要不离开办公大楼。

八、持续落实人员健康监测和动态管理,如有发热、感冒、干咳等症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有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及其他特殊情况,主动向办公室报备。

九、密切关注各级疫情防控通知要求,严格遵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十二

亲爱的各位同事: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各企业复产复工时间有所推迟。根据国务院及政府关于企业复产复工的安排,公司将复工日期定为20xx年x月x日,请各位同事按时到岗。出于对疫情防控的考虑,请各位复工的同事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况的同事,返回xx后须自行在家观察x天,请提前做好安排:

1、到xx探亲、旅游;。

2、与xx人员存在密切接触;。

3、途径xx,或曾在xx逗留。

在家观察或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同事,无法于上述日期复工的,请提前与公司人事沟通,公司将与您协商处理。

特此通知。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十三

全县建设领域各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做好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和省建设厅《关于抓紧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某某办〔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县建设领域各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推迟复工复业时间。全县建设领域各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以下简称各行业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业,具体复工复业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各行业企业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迅速将延期复工复业要求通知到所有工程项目和从业人员。未经我局批准同意,各行业企业不得擅自复工复业。

二、严格复工复业审核。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业之前必须落实排摸和防疫措施,要严查去过湖北及敏感地区的人员,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报备我局批准后复工复业。其中建筑工地复工之前,施工企业要将复工情况及人员名单报建管中心审核。各售楼部复业前,各房企要将复业情况报房产与住保中心审核。对于擅自复工复业的企业,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落实复工复业前防控措施。复工复业前各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要认真开展工地工棚、食堂、售楼部等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清理卫生死角,强化值班值守。各项目部要加强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确保全覆盖不遗漏。要以工地为单位,准备观察点应对突发情况。各企业要主动创造条件采购口罩、体温计、防护服等防控物资,做好应对准备。

四、开展复工复业后疫情防控。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疫情管控措施,每日开工前企业必须做好人员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入工地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我局及属地镇(街道)并采取应急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近期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活动,所有房产项目一律不得举办聚集性的房产促销和交房活动,公园实行全面闭园,暂停向市民和游客开放。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科普工作,帮助从业人员加强自身防护,科学预防,正确应对,同时要引导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

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全面开展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高大支模架、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排查和巡查,形成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材料与复工情况一并书面报告建管中心。

为切实做好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和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学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学校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秋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1、坚持底线思维,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开学安全稳定最重要的任务来抓,严防死守、联防联控,做到疫情防控与开学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坚持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市教育局统筹做好全市秋季开学疫情防控与安全稳定工作调度,县市区教育局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与开学稳定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和实施具体防控工作。

3、坚持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做到“一县一案”、“一校一策”,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一)开学前。

1、完善工作方案。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两案九制”工作方案,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2、精准排查摸底。开学前,各地各校要持续对师生员工(含新入职教师、临聘教师,以及保安、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车司机等服务人员,下同)的健康状况和假期行踪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人一档”,重点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师生员工的排查工作,督促师生员工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实填写《怀化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卡》(在返校报到时交学校查验、存档),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出行情况。对开学时尚处在中高风险地区、在隔离观察期以及健康码、行程卡为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

3、抓好疫苗接种。各地各校要在继续做好教职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漏补缺工作的同时,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全力组织好12x17周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除有接种禁忌症人员外,做到应接尽接,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屏障。开学时,学校要查验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但未接种人员要督促其接种。

4、保障防疫物资。各地各校要在开学前储备好充足的口罩、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物资,在校门口设置专门的体温检测通道,做好原有热成像智能测温仪的检修调试,保证正常运行。配备好留观室、隔离室、卫生(保健)室。

5、全面清洁消毒。师生员工返校前3天,各学校要对校园进行彻底大清扫,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及物体表面进行全面消毒,保持通风。此后按要求做好每天的通风消毒工作。

6、组织开展演练。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对学生入校、上课、课间管理、就餐、放学、就寝以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全流程进行实战演练,确保人人熟练掌握防控要求和流程。

7、加强教育引导。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编制开学安全提醒,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求学生不提前返校、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8、严格评估验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学校开学准备及疫情防控工作逐校进行评估验收,未经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学。

(二)开学当日。

9、错时错峰报到。各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开学时间安排,分学段、分年级错时错峰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报到当天,对入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仅限新生)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无手机学生由监护人提供),检测体温,有异常的一律暂缓返校,或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返校。

10、上好开学第一课。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内容,全面普及科学防范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防控方式,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对因疫情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未能如期复学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心理疏导和关怀力度,确保学生心身健康。

(三)开学后。

11、严格校园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外来人员确需进校的必须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教学期间,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执行师生员工离怀报备、审批制度。

12、严格人员健康监测。从开学当天起,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每日登记缺课缺勤情况,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校(园)卫生室(保健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园)上课。

13、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学校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县(市、区)范围内未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上课时可不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加强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并报告学校,不带病工作、上学。

14、加强场所环境消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增加对教室、宿舍、食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和通风换气。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15、严控聚集性活动。在本轮疫情未结束前,严格实行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划区域划片网络化管理,防止学生课间活动、就餐等聚集、扎堆。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针对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1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食品采购、存储、加工、供应、留样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进口生鲜海产品及进口冷链食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品。合理安排师生错时错峰用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餐厅有限的学校要实行分餐到班级、班级再分餐到个人的二级分餐模式。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保障饮水安全。

17、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校和宿管员要监督、指导、提醒学生做好寝室防控工作。要求学生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衣被勤洗勤晒;进入寝室前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不串寝、不合睡,不邀请非寄宿学生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宿管员。尽量减少同一寝室就寝学生人数。宿舍楼栋实行24小时值班、封闭管理和体温晨晚检制度。宿舍每天通风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进行一次清扫、消毒。

18、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9、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形势研判,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行动迅速的学校疫情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果断处置,既避免反应迟钝,又避免反应过度。要根据当地疾控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师生员工的排查工作,一旦发现有相关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教育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加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20、规范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各学校对校内发热人员和突发疫情,要严格按照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的《关于明确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发热人员处置流程的通知》(怀防控发〔20xx〕215号)要求,及时、规范、高效处置,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一旦发生校园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隔离、流调、处置等相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全市企业复工复业通告如下:

一、本市区域内各企业复工复业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环保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复业的企业,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防控方案的详细要求由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三、复工复业企业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条件接受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管委会)随机抽查监督,如有隐瞒真实情况取得复工复业同意,或在复工复业期间发生疫情的,须依法承担责任。

四、如上级有关于企业复工复业的新要求,以上级要求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延迟全市企业复工复业通告如下:

一、本市区域内各企业复工复业不得早于2月2日(正月初九)24时。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环保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复业的企业,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防控方案的详细要求由市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三、复工复业企业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条件接受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管委会)随机抽查监督,如有隐瞒真实情况取得复工复业同意,或在复工复业期间发生疫情的,须依法承担责任。

四、如上级有关于企业复工复业的新要求,以上级要求为准。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之规定,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将按照“企业自查、向区(园区)报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标准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详见):

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2、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复工复业之前,企业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3、企业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须独立分餐。

4、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和主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切实履行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宁时间,错峰复工复业。

三、审批流程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应向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业。鼓励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提倡企业采取云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

1、复工复业申请。企业对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项准备后将企业人员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三份材料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手机app等形式)报送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

2、复工复业审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应于受理企业申请的24小时内分级审批。3000人以上企业复工复业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复核。

3、现场勘验。审批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组织审核小组进行现场勘验,下发批准复工复业通知书。企业复工复业之前,所有返宁人员须主动申报有关信息,手机可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关注“江苏疾控”官方微信点击菜单栏“健康申报”。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x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x月x日。

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区企业员工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有效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区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抓细抓实企业员工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新疫指发〔2020〕35号)精神,结合目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企业复工职工返岗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安全有序、分类推进、全程管控、全力支持”的原则,力求做到“回来前有准备、沿途中有防护、回来后有监管、上岗后有制度”,扎实有序做好企业员工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园区、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防控责任体系,明确防控职责和防控范围,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辖区企业复工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案,切实做好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尽快组织落实。

(二)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直接责任,成立由企业法人牵头的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信息报送、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在内的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方案中需明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人员基本台账,员工召回、隔离、返岗采取措施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具体内容。

(三)企业复工前必须将《防控方案》《复工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东胜区企业复工备案申请表》(附件1)和《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等相关材料报所属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园区、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复工备案申请汇总表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方可启动复工。

(四)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审批和监管责任,认真审查企业复工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监督企业落实返回人员管理、企业复工准备等各项措施。具体审批和监管责任划分如下:各园区负责园区内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向区工信和科技局备案,由工信和科技局汇总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工业和通信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能源局负责能源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非星级酒店等商贸物流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餐饮、农贸市场等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区人社局负责做好与农民工有关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其他企业的复工审批和监管工作。

(五)各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既各负其责,又有机统一。各园区负责园区内所有企业“两方案、一预案”的编制审查、落实监督、复工复产批复和日常监管,以及企业返回人员的统计汇总。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协调职能,建立提前复工监管机制,并结合实际,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企业“两方案、一预案”的编制审查、落实监督、复工复产批复和日常监管,以及企业返回人员的统计汇总。

(一)做好员工返程前准备工作。各企业须提前告知员工做好返程相关准备工作,对湖北省等重点疫区企业员工,在当地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岗。其他地区返岗员工,须提供返程出发地社区(嘎查村)、基层医疗机构出具的春节假期期间活动史情况和健康证明。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者一律延迟返岗。

(二)加强返程途中防护。各企业要开展返岗引导,分岗位、分车间、分省份、分时段有序组织员工返回,避免同一时段员工大规模集中返回企业。各企业要提前掌握返岗员工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鼓励企业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包机、包车厢、包车接送。对选择搭乘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返程的员工,企业要提醒员工在返途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少与其他人员接触。各企业要在我市机场、车站设置临时摆渡点,统一组织员工集中返岗。

(三)优化交通卡口管理。各企业要提前将员工返程以及接送车辆行驶路线(含车牌号)等信息报送至各相关公路临时检查站,做好相关对接工作。各公路检查站要设立企业员工返程“绿色通道”,对来源地统一的接送员工,只在进入我区第一个检查站进行身份信息核对、登记和体温检测,重点排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程序进行规范化处置,其余检查站只核对车辆信息,不再重复检查人员。对在机场、火车站集中摆渡返岗的员工,由相关机场、车站在出站口对其进行身份信息核对、登记和体温检测,我区所有公路检查站只核对负责接送车辆的信息,不再重复检查人员。对于自驾方式返岗的员工,由所属企业提前出具证明,各检查站进行身份信息核对、证明核验和体温检测后,快速放行。各堵卡点与用工企业共同做好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各类人员返岗工作无缝对接,不留断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返岗工作。

(四)准确摸排返岗职工信息。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详细掌握每名计划返岗的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及身体状况等基本信息,并安排好员工住宿事宜。对从广东、浙江、河南、湖南、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疫情较重地区的返岗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有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及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3149116),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对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电话:2217812),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如实填写《职工返程岗前调查表》(附件3),并及时上报所属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经认真核查有关信息无异常后,方可正式返岗。同时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居住或暂住的职工暂缓返岗。

(一)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各企业要加强入厂前健康情况排查,所有员工必须在健康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厂。各企业要采取封闭管理制度,组织所有员工集中入住企业,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没有条件采取集中住宿方式的企业要加强与员工所在社区的联系,建立“企业+社区”双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员工流动。

(二)加强人员监测。各企业要在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厂区入口等固定地点设立符合要求的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手套、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护用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建立全员健康检测制度,在员工岗前、岗后要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所有上岗员工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岗、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厂区进出车辆和外来人员登记监测,坚决阻断疫情进入厂区。

(三)加强厂区卫生防疫工作。企业复工前,要对厂区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和杀菌消毒,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重要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企业复工后,要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楼梯通道、电梯间、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进行全面消杀,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同时要加强通风换气,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

(四)盘点检查原材料储备和安全生产情况。复工前要认真盘点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物料储备情况,准确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确保满足复工后生产需求。全面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电气线路、各种仪表、管道、阀门、罐区、危化品储存装置和厂房内标识标志、仓库内标志线等,确保复工后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五)加强员工食宿管理。加强原材料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后厨及采购人员上岗检测、登记、穿着和佩戴防护保护等措施,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强职工用餐管理,采取分餐制、盒饭制和送餐制,严禁员工近距离用餐和集体用餐。设有员工宿舍的企业,要实行封闭、半封闭管理,合理安排员工住宿,原则上每间宿舍安排2名(含2人)以下人员。落实好人员测温登记和日消毒制度。有通勤车运行的单位,要加强运行车辆和乘车人员管理,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六)坚持规范用工招工。企业招工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在自治区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前,不得到市外和市内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同时要在新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中加入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的安全防护能力。要妥善处理好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对解除合同人员要及时备案、管理,并及时报告所属园区、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

(七)坚持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企业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值班安排表,信息报送要参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东新疫指发〔2020〕9号)文件要求,上报具体分管领导、人员和值班表。从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企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要随时保持联络渠道畅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并坚持每日向所属各园区、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人员监测等基本情况。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二)确保宣传教育培训到位。各企业要主动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员工的个人防护意识和能力。同时要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东胜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十六项措施》(附件5)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各项文件规定。在日常工作中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引导职工了解真实疫情动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树立科学防控理念。同时要引导返岗人员关注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便听信、转发非官方媒体发布的虚假疫情消息。

(三)确保扶持企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级扶持民营企业政策措施,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引导企业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有效帮助企业解决员工防护、原辅料、用工、交通运输等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稳定企业预期和信心,努力确保疫情期间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公告》要求,为做好水务集团机关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及直属单位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供排水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返岗工作。从2月10日(正月十七)开始,集团公司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及主要岗位人员全部返岗,非主要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人员在岗,保证日常工作运行,鼓励利用现代办公软件分散办公。对从外地返庆的,自行居家隔离14天,坚决不能外出,隔离期满后无症状方可安排上岗;去过武汉或与湖北疫区人员有直接接触的要适当延长隔离时间,返岗前需上报请示;有发热、咳嗽等感冒症状的也要居家隔离至痊愈后方可安排上班。同时以上情况要严格按时上报离岗人员信息。

二、落实防控措施。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日上班前对返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岗人员一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见面不握手,避免密切接触。要加强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清扫保洁,对本单位办公区域加密消杀,科学规范处置废弃口罩,营造清洁、卫生、安全的工作环境。每天开启门窗至少两次,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岗人员不得随意串访走动,并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得召开集聚性会议和活动,提倡不见面办公,充分运行oa系统、会易通、“学习强国”等方式开展工作,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减少纸质公文传递,能在网上办理的一律在网上办理。

三、就餐出行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自带饭盒,轮流打饭,保持安全距离。鼓励步行上班,合理使用私家车,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大庆市水务集团供排水安全保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xxx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x月x日。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南。

(一)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二)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单位应暂时停用,改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四)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室温因通风有所降低,应提醒工作人员适当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五)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六)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七)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八)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九)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单位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单位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十)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十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二)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十三)明确单位防控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十四)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十五)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十六)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疫情复工通知简短篇十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各企业:

根据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促进我县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正常生产经营。

2、严格复工时间。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等相关企业除外,县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

3、县内企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于2020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的,应当到所在地乡镇、经开区备案,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经审查后方可开工生产;2月x日24时后确需复工企业应当到乡镇、经开区备案,未经备案的企业,不得擅自复工。

4、加强疫情防控领导。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其中员工承诺书留企业存档)等相关材料报所在乡镇、经开区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6、排查返岗员工。复工前,企业必须对非湖北籍全部返岗员工进行排查登记,了解其是否去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归来人员、是否接触过疑似尚未确诊或已确诊病例、是否出现体温异常、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如有上述情形,要联系属地政府及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对湖北籍及疫情严重地区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暂不得返岗工作。

7、做好疫情物资保障。企业应安排应对疫情的专项资金,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储备物资保障不足,不可复工。

8、开展消毒防护。在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办公、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专门疫情防控人员、必须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

15、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16.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

17.各乡镇、经开区要加强辖区内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管理,成立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包联责任人,健全企业包保机制。

18、按照“部门+属地”原则,规模以上企业或用工人数超10人以上的企业,要安排1名驻企联络员,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结合“四送一服”活动,常态化开展为企服务。

19.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职责做好督查监管。县发改委负责协调三产领域企业管理;县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管理,县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企业、工地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业管理;县文旅局负责文化场馆、景区、网吧等管理;县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县卫健委负责对各类企业公共场所区域消毒进行业务指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0.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备案的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1.以上条款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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