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仅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适当采用图表和数据分析可以使总结更具说服力。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一
1、负责每台索赔车辆索赔资格审阅工作。
2、负责索赔件保管工作。
3、负责索赔零配件上标签工作。
4、负责填写、打印信息报告,以及申请单填写工作。
5、负责每月保修零配件申请表汇总存档工作。
6、负责各类信息传递工作。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二
7、完成二次索赔记录的存档工作;
8、负责抵扣工作的落实和解释工作;
9、负责二次索赔旧件返供应商发运、包装及到货签收工作;
10、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2、熟悉汽车构造,有三年以上的汽车维修工作经验;
3、具有分析判断、鉴定汽车故障的工作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5、熟练驾驶汽车,具有驾照。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三
6.负责协助三包鉴定工程师对每月三包鉴定工作。
1.熟悉车辆配件名称,懂得三包范围内的所有零件,零件三包的时间;
2.熟练掌握各类市场旧件鉴定方法及法律及技术规定;
3.熟悉汽车各系统结构,了解各系统零部件;
4.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及零部件检验能力
5.3年以上行业经验,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备厂家三包鉴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四
1、熟悉东风商用及东风股份公司索赔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
2、负责协助业务接待,认真检查索赔车辆,做好车辆索赔的鉴定,保证索赔的准确性。
3、负责按规范流程输索赔申请及相应索赔事务。
4、负责定期整理和妥善保存所有索赔档案。
5、负责在东风商用及东风股份公司开展的质量返修和相关活动中,报表资料的传递与交流。
6、负责按东风商用及东风股份公司要求妥善保管索赔件和及时按要求回运。
7、负责客观真实的开展索赔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工作状况。
8、主动收集、反馈有关车辆维修质量、技术等相关信息给相关部门。
9、积极向客户宣导东风商用及东风股份公司的索赔条例。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五
4、按规定格式填写保修数据、整理汇总相关索赔单据,归档妥善保管;。
5、建立索赔件台帐,对索赔件按照厂方要求分组、分类管理;。
6、提高客户满意度,及时反馈相馈相关信息,与厂方和相关部门及时有效沟通;。
7、负责保修索赔款回款销账工作。 。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六
一、索赔及分类、首保、免费保养定义。
二、索赔业务的基本要求。
7)结算收款及车辆放行管理。
8)索赔申报、erp系统索赔跟踪、发票开具9)索赔旧件核对及回运管理。
五、索赔业务跟踪管理。
六、索赔业务违规处理及问责管理1)督导检查控制2)索赔拒赔问责、复议3)索赔金额误差及账务调整4s店索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属下各经营单位的售后索赔工作,加强对索赔业务的监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类索赔款项按时、完整收取,降低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根据集团代理(经销)的各品牌汽车厂家的有关索赔管理规定、办法、通知等,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索赔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索赔业务,是指无需客户支付款项,而分别由汽车生产厂家、配件配套厂家或延长保修的承保单位向各售后单位支付款项的售后业务。
(二)延长保修索赔业务,是指符合原厂延长保修或第三方延长保修政策的车辆维修业务;
(三)以旧换新索赔业务,是指与汽车品牌主机厂并不发生直接冲突的,由零件配套厂与各售后单位之间直接开展的零件索赔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首保,是指根据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的规定,要求客户在规定的时间或行驶里程范围内,到特约维修站对车辆进行的走合保养,费用由汽车生产厂家支付而无需客户支付。因首保具有强制性,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都规定如果客户不按规定进行首保则不能享受索赔权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免费保养,是指各品牌汽车生产厂家为提高客户满意度,向客户赠送的首保之后的前几次保养服务,保养的费用由汽车生产厂家根据事先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向经销商(即各售后单位)支付,而无需客户支付。
第七条原厂索赔业务应当严格执行汽车生产厂家的索赔政策,准确判断故障,事前应当征得汽车生产厂家同意,不可擅自超越汽车生产厂家的索赔政策和相关规定。
第八条延保索赔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延保协议的约定,按协议约定的流程即时上报、申请,未经承保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客户作出承诺或擅自超越延保协议约定的范围。
第九条以旧换新索赔业务应当事前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审批后与相应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厂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索赔范围、新旧零件交接、工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合作事项,作为双方的行为规范,保证双方的利益。未签订合作协议不得开展此项业务。
第四章索赔业务流程管理第一节维修车辆接待管理。
第十条sa接车并了解客户需求后,若直接可以断定为索赔业务的,应在立即通知索赔员,经索赔员确认属于索赔项目后,在系统中选择索赔维修或首保/免费保养大类发布委托单。
第十一条在维修车辆进车间拆检过程中,sa接到车间维修技师的提交拆检报告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应即时通知索赔员,经索赔员确认属于向汽车生产厂家、配件配套厂、延保承保商(以下简称为:索赔厂商)的索赔项目,则应在原委托单增加维修项目时,选择索赔维修类别。第十二条sa根椐初步诊断填写维修委托书,维修的索赔项目如果事前可以确定索赔金额的则应当填写索赔金额,如果事前无法确定索赔金额,应当在车辆完工出厂前,由索赔员在委托书或结算单上确定索赔金额,并由索赔员和前台主管共同签名确认。
第十三条由于系统中的配件销售价格通常是自动生成的外售价格,与索赔价格有差异,则配件索赔以索赔员和前台主管共同签名确认的价格为准。
第十五条车间收到委托书(接车单、问诊表、拆检报告单、报价单)后,按委托书维修项目安排维修作业。
第十七条汽车生产厂家免费提供或零配件生产厂提供的“以旧换新”配件到货后,应当在erp系统中以零成本入库,并做到:
(一)以原零配件编码加后缀(-sp)的方式设置零件编码,以区别于正常配件;
(二)在入库单备注栏注明属于“以旧换新”索赔零件;
(三)实物存放于单独货位,不得与正常配件混放。第四节领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sa收到车间交来的单据后,委托单业务联自存,委托书(问诊单、接车单)出仓单、拆检报告单、车钥匙、保修卡等三包索赔所需的资料交结算员办理收款手续。结算员收到委托书(问诊单、接车单)、拆检报告单、出仓单、车钥匙、保修卡与系统中结算单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结算并打印结算单,经客户签名后将客户联交客户。第二十二条根据维修车辆索赔的项目分为以下几种结算放行类别:
第二十三条每发生一笔索赔业务,索赔员都必须及时向索赔厂商作三包索赔申报,并车辆结算出厂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erp系统中进行“交案”操作,根据索赔厂商索赔系统对应单据内容,如实填报交案工时费、材料费、“厂家索赔类别”、“厂家索赔单号”等内容,在选择“厂家索赔类别时,尤其要正确区分整车厂家、配件配套厂、延保承保商等不同类别的索赔业务。第二十四条前台主管每天查对erp系统及索赔厂商索赔系统,监督索赔员的申报工作进展,在erp系统中对核对无误的“交案”单据做“确认交案”操作。如发现有未按时、如实申报的案件,应及时了解原因,并上报售后服务经理、总经理(或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仓库每天下班前导出系统中当天出库的索赔类零配件清单,与车间以旧换新交来的旧件逐一核对,并与索赔员办理交接,由索赔员按第五章相关规定统一妥善保管索赔旧件,根据索赔厂商规定即时、完整地回运或处理。
第二十八条通过物流/快递发回厂家的旧件,应当保存好物流/快递运单复印件,通过厂家配送的零配件随车带走的旧件应当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第五章索赔旧件仓库管理基本规范第一节索赔旧件管理职责。
第三十二条旧件的存放要系统、科学、明了,使每个旧件的备件名称、编码、仓位清晰,保证每一个仓库工作人员(包括新入职员工)都能快速准确的找到存放旧件。
第三十三条索赔件仓库应配有货架、托板等基础设施,对索赔旧件进行专门保管、存放。仓库内不得摆放其它用途的物品,所有旧件不得落地摆放。
第三十四条索赔件标签应在索赔入库时及时挂于索赔件上,并附有必要的资料(注明委托书号、牌照号等)第三十五条索赔旧件应保持完整,索赔件按实物大小分区域摆放,保证仓库整洁有序。
同一个货架用同一组流水号表示货架层号,货架层号应从上到下依次排列;货架的同一层用同一组流水号表示本层位置号,本层位置号应从左到右依次排列。举例:01-2-0101:货架号,表示该货区内的01号货架2:货架层号,表示该货架的第二层01:本层位置号,表示该层的第一个位置。
第三十七条一种旧件存放在一个货位上,对应一个仓位码。应按备件体积、大小、销量及性质分类安排货位摆放;大总成旧件应放置于托板上。
第四十一条各售后单位应当为财务会计人员开通各厂商系统的查询权限、财务会计人员应直接从厂家系统取得数据,用于核对索赔员申报的索赔数据。
第四十二条每份索赔维修业务的结算单上的维修索赔项目都应当有索赔员签名确认,并由前台主管签名并复核配件索赔价格和工时价格,结算员应该每天将索赔业务的单据(含维修委托书、结算单、出仓单、拆检报告)交会计入账。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应当每天根据结算员上交的单据反映的索赔金额输入《索赔业务跟踪核对明细及汇总分析表》的《实际发生索赔跟踪核销明细表》中,按索赔《实际发生索赔跟踪核销明细表》中反映的金额从事账务处理。并打印《实际发生索赔跟踪核销明细表》附在索赔工单等上面。《实际发生索赔跟踪核销明细表》反映的“未收数”合计金额应当与《应收索赔汇总表》中的“期末累计未收数小计”一致。
第四十四条《索赔业务跟踪核对明细及汇总分析表》中反映的明细车辆,待向索赔厂商申报开票、收款后会计人员应当对已开票、已收款的明细项目进行核销、标识。方便从《索赔业务跟踪核对明细及汇总分析表》中统计已发生未申报数、已申报未开票数和已开票未收款数。第四十五条为了准确的分析索赔款发生的账龄,会计人员每月应区分整车厂家、配件配套厂、延保承保商等不同类别的索赔业务,分别编制《应收索赔款分析表》,作为《索赔业务跟踪核对明细及汇总分析表》的附表经本经营单位的责任人签名后,于每月13号前(含13号当天)上报集团财务部债权债务会计处和运营部应收款管理专员。
第四十六条索赔员应当每月从索赔厂商系统中导出或打印向索赔厂商申报的明细和索赔厂商确认开票的明细给会计人员核对,并以此为依据向财务部申请开具索赔发票,若索赔员不能提供索赔厂商确认的开票明细、或索赔员提供开票明细与会计人员直接在厂家系统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会计人员应拒绝为其开具发票。
第四十七条会计人员每月应当将会计账面上反映的索赔金额、《索赔业务跟踪核对明细及汇总分析表》和索赔厂商系统中反映的索赔金额核对一致,如发现有差异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售后服务经理、总经理(或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和运营部。
第四十八条会计人员每月对上月结账日前所发生的索赔业务进行整理分析,对已发生未申报的索赔超过1个月的数据、已申报未开票的索赔超过1个月的数据、已开票未收款的索赔超过2个月的数据,应当由会计人员于20日前将《应收索赔款警告函》电子版发送给售后维修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进行催收和跟踪,把该索赔数据作为正常的债权债务进行管理。对已开票未收款的索赔款按债权债务清理要求办理。
第四十九条各售后单位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半年一次与索赔厂商核对往来账,通过对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第五十条各售后单位对所有应收索赔款项自车辆出厂结算后,5个月内应当清收完毕,若索赔款逾期超过5个月未收到的,维修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自超期当月起、每月15日前向运营部上报《索赔应收款分析表》、《索赔应收款明细表》,同时对超期部分拟定处理意见书面上报集团审批。运营部对此进行监管,对整改不力的单位相关人员问责。
第五十一条对超过5个月的索赔款,运营部应当按照以下比例标准暂时冻结相关负责人的绩效奖励。自冻结之月起,如6个月之内被证实已经回收对应索赔款,可按回收比例予以发放,超过6个月则不予发放。
总经理售后服务经理前台主管索赔员。
10%20%30%40%。
第七章索赔业务违规处理及问责管理第一节督导检查控制。
第五十二条运营部、财务部将不定期对erp系统中的索赔交案数据进行抽查,一旦发现索赔虚报、瞒报行为,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者,视为违反员工守则,对前台主管及索赔员分别核减当月绩效奖励100元/次,同时单位月度索赔管理考核将扣至0分。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者,按索赔拒赔处理。有以下行为者视为虚报、瞒报:
(一)erp系统中填写的“厂家索赔单号”不存在;
(五)已作交案点击操作,但没有填写“厂家索赔单号”。第五十三条索赔员每次向索赔厂商提交索赔申请后,如果索赔厂商在系统中或书面确认函明确对某个索赔申请不给予确认的,则该索赔申请可认定为索赔厂商拒赔。
(一)索赔员每月须将拒赔的清单发送给本经营单位的责任人、财务负责人核对,经核对后,按本办法第四十九条所列责任分担比例上报处理意见,经运营部审核、营运系统主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后交劳资部执行。
(二)发生拒赔后1个月内,如果索赔员不上报处理的,属于索赔员的失职行为,则由索赔员承担该部分的拒赔金额,并视为违反员工守则,同时给予集团通报批评。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遭厂家拒赔的、或因属虚假索赔、超过索赔期限上报等原因导致拒赔的,该拒赔损失由相应人员按照以下比例标准承担:
总经理售后服务经理前台主管索赔员。
10%20%30%40%。
第五十六条各售后单位财务负责人根据第四十九条所设定的比例,填写《索赔拒赔问责处理决定书》,经本单位责任人、集团财务部审核、运营部复核、营运系统主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后交劳资部执行。
第五十七条经营单位责任人在收到《索赔拒赔问责处理决定书》的5个工作日内,若没有确认或回复意见,则视为该单位同意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受到问责的人员对责任承担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索赔拒赔问责处理决定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劳资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劳资部责成财务部、运营部进行复议,财务部和运营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复议事项回复劳资部,由劳资部作出复议处理决定,并将复核决定书送达被问责人。申请复议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向索赔厂商提交的相关索赔申报记录;
(二)索赔旧件回运汽车生产厂家的物流/快递运单原件或复印件;
(四)索赔发票复印件;
(五)索赔发票快递运单复印件;
(六)其它与汽车生产厂家沟通的记录(录音、传真等);
(七)其它证明材料。
第五十九条问责对象应当认真配合执行问责决定,拒绝配合执行问责决定的,由公司决定暂停其职务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部门免去其职务,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第六十条负责问责信息审查、问责事项调查的人员以及参与作出问责决定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审查报告、调查报告失实或问责决定错误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运营部、劳资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七
1、熟悉车辆配件名称,懂得三包范围内的所有零件,以及零件三包的时间。
2、对索赔配件上贴好标签,摆放到指定位置。
3、负责填写,打印信息报告,以及申请单填写工作。
4、负责每月保修零配件申请表汇总存档。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八
1、有良好的产品知识和汽车诊断技能,1年以上服务顾问/维修接待工作经验。
2、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灵敏,较强的事件应变能力;
3、熟悉车间工作流程,有驾照会开车。
4、形象气质可,善于社交,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有保险公司工作经验。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九
1.开展新车首次保养配件索赔、正常维修车辆配件的索赔工作 2.了解公司车辆销售情况,并做到客户跟踪,随时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
3.保存好每天的单据,每天整理好单据,在当天6:00到6:30之间交由财务,有特殊情况不能上交的.,需在第二天早上10:00之前上交财务。有单据丢失或损坏的,后果自负。
4.在坚持三包原则的基础上维护客户正当利益,负责对客户的解释工作。
5.将索赔件及时返厂,协助财务人员与工厂结算首保和三包费用。 6.与生产厂家就索赔信息和政策进行定期的沟通。
7.熟悉车辆配件名称,懂得三包范围内的所有零件,零件三包的时间;
8.具备较强的说服能力,懂得三包单据的填写; 9.对旧件的回收归放;
18.熟悉并严格执行“三包索赔条例”,负责保修期内车辆的三包鉴定工作;
19.根据鉴定结果和维修结果,认真、逐项申报三包索赔单,并制作汇总表;
20.负责售后维修站与厂家各种费用的结算工作。
索赔员的岗位职责篇十
一、稳定客户情绪。
二、针对客户投诉问题收集并准备相关材料,提醒客户带齐保修所需资料。
三、与技术经理沟通,以获得其支持与协作。
四、了解投诉索赔问题,并检查相关手续。
五、针对投诉问题,负责故障件的原因分析,并由技术经理鉴定重大问题。
六、确认是质量问题,制作好索赔委托书,与备件库协调,()做好索赔备件的准备。并跟维修技师进行沟通。
七、经索赔鉴定非质量问题,则须与客户做好说明与沟通,提供使用与保养、备件更换的建议。
八、指导客户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九、做经束性的总结,对索赔处理过程进行说明、解释。
十、开具发票,将发票信息录入r3系统。
十一、配合备件部门进行索赔旧件的管理,索赔旧件的`筛选及出入库管理。
十二、负责按一汽大众的要求返还发生索赔的故障件及故障件的确认情况。
十三、准确、完善的建立各类保修索赔台帐,及时与一汽大众厂家及公司财务核对到帐情况。对保修索赔款的回收负全权责任,并对保修费用异常情况作出有效的措施或反馈相关领导。
十四、完成上级领导委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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