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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高中招生政策怀化小升初政策篇一
今年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总分600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生物、地理等科目,不再进行升学考试。
调整录取批次,设置提前一批次、提前二批次。主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提前一批次、提前二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四个批次。
民办高中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40%,并逐年减少。
考试科目、总分及录取批次等项目均作出重大调整。
今年,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生物、地理等科目不再进行升学考试。我市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总分60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道德与法治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5科使用全省统一命制的试卷。考试时间为:7月18日上午9:00—11:00 语文,下午14:00—16:00 理科综合、16:45—18:45 文科综合;7月19日上午9:00—11:00 数学,下午14:00—16:00 外语(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和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的院校使用同一套试卷。
中考结束后考生估分填报志愿,各县(市、区)属公办高中学校在本县域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的考生在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七中等五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选择一所填报;今年继续增设“是否服从调剂”栏志愿,填报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外地民办高中不得再录取;主城区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保定田家炳中学和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需在一般普通高中栏内填报志愿,被录取后其它学校不得再录取。
今年我市对主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做出重大调整,共为四个批次录取。提前一批次:保定一中与清华附中合作,成立“清华附中创新实验班”,计划招生200人;保定二中依托理化生竞赛学科优势成立“竞赛实验班”,计划招生50人;保定三中依托物理、化学学科优势成立“数字精英班”,计划招生200人;保定外国语学校依托英语学科优势成立“英语实验班”,计划招生100人;保定七中依托人文学科优势成立“精品小班”,计划招生52人。提前二批次: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艺体特长自主招生。第一批次: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第二批次:公办一般普通高中(保定田家炳中学和白沟新城第一中学)、市内民办高中、外市民办高中录取。其中,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片外生及在非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报考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的实际分数参加排队录取;报考提前批次和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含“3+2”)、“3+4”本科等院校录取时,不扣减分数。
我市主城区和白沟新城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其他县(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参照执行。提前批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线,线上没有完成的计划转为指标生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将收回,从已报该校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和未报该校志愿但填写“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已录取学生的平均分和考生成绩统一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前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调剂录取。各县(市、区)划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市严格控制初中复读,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可报考五年制(含3+2)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实行跨市域招生的民办高中,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并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分市的招生计划,严格按计划招生,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40%,并逐年减少。所以,报考外市民办学校的考生及家长须谨慎选择,以免上当受骗。到我市招生的外市民办高中录取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录取结果由举办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8月10日前统一函告保定市教育局。超出我市核准后招生计划的或录取已经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及录取结果未按时函告的,我市将不能放档,无法建立高中学籍,责任由违规录取的外市民办学校和当事的学生家长负责。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录取依据,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他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考。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针对以上现象要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怀化市高中招生政策怀化小升初政策篇二
15日,市教育局召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会,对下周即将进行的中考进行了部署,并出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以下是小编收集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2017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0日(黄石市区考生7—8日、大冶市考生8—9日、阳新县考生9—10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30。
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共设4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3个顺序志愿。
第一批: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黄石七中宏志班,黄石一中、黄石三中、有色一中阳光班,大冶实验高中宏志班,大冶二中虬川班,大冶六中励志班,阳新实验中学实验班,阳新高中桃泉阳光励志班,阳新英才高中致远班,阳新兴国高中致远班。
第二批:黄石二中国际班、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
第三批:“3+2”中职学校。
第四批: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考生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志愿。经统测及招生学校考核合格后公示并报市教育考试院确认的特长考生才能作为特长生录取,填报志愿时应选择该招生学校对应的批次,并将该校作为第一志愿,不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网公示的艺体特长生,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以特长生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以特长生录取。
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2日至20日。在录取过程中每批次录取完成后,对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市教育考试院将在黄石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开学校未录满的`招生计划数额,未录取的批次线上的考生可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站重新填报征集志愿,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不得填报征集志愿。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在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在相应普通高中现有录取线以下征集志愿,根据征集志愿情况,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完所在学校剩余招生计划为止。
黄石二中、大冶一中、阳新一中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一定比例,自主招收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须在高中学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内。
各学校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专业测试或面试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市考试招生部门执行。
另外,2017年黄石市中考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划定各批次资格线(投档分数线是在录取过程中产生的,各校均不同)。
省内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市教育考试院核定相对应高中有剩余招生计划,然后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录取手续。
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具备我市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办理录取。
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市中招办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录取学校在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
所有参加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中职学校上报考生录取信息直接通过系统导出,未在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省招办将不接收录取数据。
对于中职学校拟录取的补报名考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中职学校在网上办理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手续,省招办将提供数据录入接口。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3+2”招生学校具备招收填报了“3+2”专业志愿考生的资格,“3+2”学校(专业)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
市教育局要求,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发放和收受与招生相关,作为提供和招揽考生报酬的劳务费、奖金或其他形式的费用提成及实物;严禁虚假和欺诈宣传或以诋毁其他学校的方式获取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组织或参加除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之外的中考招生咨询宣传活动;严禁提前预录学生或承诺就读、借读;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无普高学籍学生在校借读。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示。
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办理录取手续,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2017年招生工作中违规的学校和个人,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罚的意见》严肃处理。
怀化市高中招生政策怀化小升初政策篇三
公费生分数线:445分(7中、9中、10中、24中32中、34中、36中、香梅中学、高台子中学、张其寨中学公费分数线425分);择校生分数线:300分。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0日—21日
招生政策:
1.奖励政策:达到省示范高中择校线以上,到我校就读的学生奖励3000元。
2.奖学金政策:学年末,综合学年考试成绩及日常表现,奖励年组前5名学生600元/生。
3.困难减免政策:低保、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学生,学校每年发放困难补助金1500元。达到我校公费录取线,免收部分学杂费和宿费,达到择校线,减免2000-5000元择校费。
4.住宿生车接政策:每周末,市内设置住宿生统一接站点,思山岭、下马塘等地根据学生人数确定车接方案。
5.特长活动课政策:根据生源特长,设立体育、美术、音乐等活动课。
2014年全国各地中考真题及答案汇总
怀化市高中招生政策怀化小升初政策篇四
(一)落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一把手职责
市教育局及各县教育局分别成立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等5个方面,全面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统筹管理,将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根据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和督促考核责任,督促指导各初中学校抓好针对初三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和向高中阶段学校输送生源的组织工作。
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21号)精神,自治区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不少于23000人,中职全日制招生任务不少于10600人,非全日制招生任务不少于2500人。按此要求,市教育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将2018年普通高中及中职招送生任务下达到各县(区)及局属高中阶段学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招送生任务下达到所辖各学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招生规模,确保2018年高中段招生任务的完成及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2018年我市将把各县(区)完成高中阶段招送生计划情况列入对各县(区)教育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送生任务列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招送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机制。我局将对各县(区)、各学校完成招送生任务,以及普职比、学生巩固率、参考率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初三毕业生升学率低、未完成招送生任务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三)继续做好普通高中各项招生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各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结束一周内,市招生考试院及各县将录取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1.坚持原则。普通高中的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段招生录取的依据。中考总成绩为c等及以上者,且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为合格,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及以上者,定向生推荐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及以上者,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双向选择。实行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指令性计划除免试保送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定向推荐生、特长生外的招生指标,实行网上统一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网上统一报名录取只统一划定最低报名控制线,不分别划定各普通高中的报名控制线。3.科学排序。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学科成绩及总成绩按照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总成绩等级高者,录取投档时排位在前;总成绩等级相同者,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学科高等级数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各学科高等级数量越多,录取投档时排位越靠前。每学科各等级占市区考生的比例分别为:a+占5%,a占10%,b+占15%,b占20%,c+占20%,c占15%,d占10%,e占5%。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总成绩各等级的划分比例,考生总成绩和各科学业成绩等级数量的投档排序方案,以及学校分批录取的具体时间和方法。
4.推进改革。
一是继续实行定向推荐政策。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51%的指令性招生计划直接分配给各公办初中学校(含柳江区)。定向推荐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具体流程详见《柳州市2018年中考招生简章》)。录取柳州高中、柳铁一中的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a等及以上。录取市一中、市二中、铁二中、柳江中学的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录取其它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向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定向推荐生具体的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由市、县教育局分别制定。
二是继续实行免试保送生及特长生政策。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10个名额录取免试保送生,对国家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或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品德优秀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和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免试保送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习。免试保送生具体的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由市、县教育局分别制定。各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20个名额,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书法、朗诵、辩论、表演、科学、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创造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含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示范学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8个名额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20个名额外)。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柳州市2018年中考招生简章》。
三是认真做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组织实施柳州市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对就读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在校期间提供3500元/年的一等助学金。柳州高中、柳铁一中、市一中、市二中、市铁二中等五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从本校指令性计划中各拿出30个名额,面向全市(含五县及柳江区)择优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读以上五所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中考总成绩,要达到所报读学校定向推荐生的录取控制线。国家级改革示范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部招收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
5.自主招生。指导性计划指标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主招生。学校自行制定指导性计划录取的补充条件,包括对学生的特长进行加试等,但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数量。各高中学校必须制定详细的指导性计划录取工作方案,明确录取的时间、程序、录取的条件等,于6月5日前,将学校指导性计划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6.规范招生行为。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取消公办普通高中的“三限”政策。我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主要面向本市生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籍人员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籍人员在柳州市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暂行办法》(柳政办〔2016〕82号)政策执行。由我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按指导性计划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本市以外考生,录取学校要将考生姓名、原毕业初中学校及中考成绩等列表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并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同时分别报送生源所在地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各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招生人数,确有必要的,需报市教育局审批。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大班额”。
怀化市高中招生政策怀化小升初政策篇五
高中是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后更高一级的教育机构,接受初中合格毕业生,一般学制为三年制,即高一、高二、高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尔滨民办高中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民办普通高中规范健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教规〔2020〕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正公开、坚持属地管理、坚持民办公办同步招生的原则。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我市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由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一管理。
九区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招收具有哈市户口或具有哈市居住证并在哈市就读的随迁子女,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含合格)、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各民办普通高中向所属区教育局提出的当年本校在全市招生计划(含省教育厅正式批准举办的国际课程班),包括在九区招生计划、在各县(市)招生计划,各区教育局综合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多种因素核定。各民办普通高中在各县(市)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各县(市)可报考九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的总数。招生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各区民办普通高中在市区和各县(市)的招生,列入统一招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和录取位置设置在市重点高中(县市的县域重点高中)志愿之后,普通高中志愿之前。
各区民办普通高中在市区的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当录取最后一个招生计划时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照层级分科比对的办法确定相同成绩考生的位次后,录取位次靠前的考生。层级分科顺序:第一级为语文、数学、外语合计成绩;第二级为语文、数学合计成绩;第三级为综合(含物理、化学)成绩;第四级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合计成绩;第五级为地理、生物合计成绩;第六级为体育成绩。当六级比对全部结束后,仍存在考生总成绩和位次均相同的情况,将全部录取第六级比对后总成绩和位次均相同的考生。
各区民办普通高中在各县(市)的录取,依据当年所有报考各区民办普通高中考生的中考总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报考志愿和各区民办普通高中在本地的招生计划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地可报考九区民办普通高中的计划总数,当录取最后一个招生计划时出现总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情况,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市区录取办法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招收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任何民办高中均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出现任何招生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九区各民办普通高中在各县(市)开展招生宣传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各县(市)教育局自主确定,确定后及时向本地考生公布并通知九区教育局。
九区各民办普通高中要到各县(市)开展招生宣传,须持所属区教育局出具的介绍信,并到各县(市)教育局报到,按照各县(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招生宣传。任何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之外宣传。
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酌情核减该校当年或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怀化市高中招生政策怀化小升初政策篇六
1.四区考生可以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完成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含同时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普通高中填报三个志愿,其中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报“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崂山一中、崂山二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单独招收的崂山班单独设置志愿。
二、录取规定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按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按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按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2.录取程序。四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本科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次、五年制高职批次、中职技校批次。
普通高中按照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三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按照报考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三、指标生
1.指标生政策。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崂山一中、崂山二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四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逐级上报市教育局,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指标生名额分配。市教育局按10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分别计算出局属初中学校和四区指标生总人数。四区教育(体)局根据所属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出各区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首先按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按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再按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确定。如果总分相同考生等级组合也完全相同,则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录取进度在青岛教育政务网()公布指标生名单。
四、自主招生
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三中、青岛六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崂山一中、崂山二中各招收2个班,青岛十六中、青岛艺校各招收1个班。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主招生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最多不超过3个学科,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自主招生中的使用。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主报名、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录取。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统一发布实施。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须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上志愿填报提交后不能修改)。
五、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17〕8号)要求,做好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获得多所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从中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作为第一志愿报考。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
六、艺术班招生
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期限内,各学校艺术班报名及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各学校艺术班招生简章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七、青岛一中“交运创新班”招生政策
“交运创新班”(简称“交运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八、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简称“海尔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学杂费,并对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进行奖励)。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九、青岛三中“信息化实验班”招生政策
“信息化实验班”(简称“信息化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部分寄宿。
十、青岛六中“中意班”招生政策
“中意班”面向四区、城阳区、黄岛区、红岛经济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一、青岛九中“爱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基金班”面向四区招生,实行“五免一补”(免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补助)。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二、青岛九中“外语课程改革班”招生政策
“外语课程改革班”(简称“外语课改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三、青岛实验高中“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新人文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新人文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四、青岛十六中“书法班”招生政策
“书法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卓越工程师班”(简称“卓越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十六、青岛十九中“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 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科技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七、青岛三十九中“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招生政策
“海洋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海洋班”)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大学先修课程班”(简称“大学先修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十九、崂山一中“科技创新班”招生政策
“科技创新班”(简称“科技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崂山一中“国学素养班”招生政策
“国学素养班”(简称“国学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一、崂山二中“海洋教育班”招生政策
“海洋教育班”(简称“海洋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二、崂山二中“金融教育班”招生政策
“金融教育班”(简称“金融班”) 面向四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二十三、“综合育人班”招生政策
青岛六十六中、青岛艺校面向四区各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崂山一中面向崂山区初中毕业生招收2个“综合育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
二十四、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政策
胶州四中面向全市招收1个“航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
报考“交运班”“海尔班”“信息化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科技班”“海洋班”“大学先修班”“国学班”“金融班”志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所报考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该校普通班录取。
被“交运班”“海尔班”“爱基金班”“外语课改班”“新人文班”“卓越班”“科技班”“海洋班”“大学先修班”“国学班”“金融班”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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