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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流程篇一
1、本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请严格按照模板操作。
2、参评国家奖学金同学需提交拟获奖学生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3、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系(分院)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4、为保证表格美观性,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材料不得进行装订
5、此次评审工作,针对国奖、国家励志为2012-2013学年,针对国家助学金是2013-2014学年。
6、国家助学金所提交的材料需按照《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的顺序进行排列,并在申请表右上角编号,建议分装在档案袋中报送。
7、助学金申请中,家庭情况调查表中信息须与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8、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评审名额不得随意更改。
9、拟获奖学生每人一份《班级民主评议表》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流程篇二
北京理工大学2012-2013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注意事项及说明
1、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查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要求规范整洁美观,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并且双面打印,不得多页。如有申请表格式有误、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条件退回,取消申请资格。
2、各学院在汇总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学生名单(excel表)时,要求严格按照各工作表中提示的格式录入,并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通知文件”中各关键词解释:
(1)学习成绩:按教务处所提供的学习成绩单为准,计算排名以各学院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学习成绩的测算为准。
(2)两个学期的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即2013年3月所评选出的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第二学期即2013年9月评选出的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3)专业排名:专业排名是一学年的,以学院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准。
(4)国家奖学金要求中的排名“5%”:给各个专业分配名额时,按照“5%”采取向上取整算法,即
专业名额=取“专业人数*5%”的整数+1(如果专业人数*5%恰好是一个整数,则不用加1)
例如:专业人数20人,专业名额为20*5%=1;
专业人数28人,专业名额为[28*5%]+1=1+1=2。
学院将各专业的申请学生名单整理后按照本学院的总名额择优评选。
(5)无偿资助:无偿资助指学生在校期间经学院或学校评选推荐,无偿获得国家或社会捐助的助学金。如国家助学金、casc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唐南军助学金、学院设立的助学金等,不包括国家助学贷款。
(6)校级荣誉称号:对于2010、2011级本科生来说,申请国家奖学金所需的校级荣誉称号是硬性要求;对于2012级本科生来说,由于他们参与评优的次数较少,故可以放松要求,但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已获得校级荣誉称号的同学。
(7)排名比例:是指学生的专业排名占所在专业总人数的比例。
(8)优良率:优、良、中、差、不及格的分级是,优(分数≥90),良(80≤分数<90),中(70≤分数<80),差(60≤分数<70),不及格(分数<60)。
优良率=(分数≥80的课程数/总的课程数)*100%。课程指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
(9)评选办法(仅供参考):
①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在全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排序法:成绩优良率、排名比例、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三个指标的优先顺序是:
1、学习成绩排名比例
2、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比例
3、成绩优良率
4、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如用此排序法仍未完全确定名单,可使用数值法。
数值法:数值=0.3*a+0.3*b+0.4*c,其中
然后按照此值的从大到小确定先后顺序。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在全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排序法:成绩优良率、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贫困生认定等级三个指标的优先顺序是:
1、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
2、贫困生认定等级
3、成绩优良率。
如用此排序法仍未完全确定名单,可使用数值法。
数值法:本科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一、二、三等分别对应数字0.125、0.375、0.5;贫困生认定等级b、c、d分别对应0.2、0.3、0.5。
数值=(1-优秀学生奖学金)*0.5+贫困生认定等级*0.3+优良率*0.2; 然后按照此值的从大到小确定先后顺序。
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在全部满足申请条件的情况下,排序法:
1、贫困生认定等级
2、已获资助金额总和
3、成绩优良率
如用此排序法仍未完全确定名单,建议自行与其他学院协调名额,并告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4、对于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来自于今年受灾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取消学习成绩的限制;来自于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民族预科班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以适当放宽学习成绩条件,允许有一到两门不及格门次。
5、针对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填报,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填写说明开展工作。
6、未述事宜,欢迎咨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欢迎随时来电咨询,电话:68918581。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流程篇三
江苏省
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填报说明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苏教助函〔2010〕29 号《关于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摘要如下:
一、关于国家奖学金中表现特别突出的说明
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材料申报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申请理由”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申请人签名要求学生本人手写签名,不得打印,不得由他人代签。
4.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5.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年级专业排名,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6.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手写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章。
7.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各校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顺序整理,不要装订成册。
三、其他事项
2010年省里将组织专家,对国家奖学金审报材料进行初评,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终评,对国家助学金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奖指标。
二○一○年九月九日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流程篇四
附件7:
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2012年)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版填写。
(二)申请表电子稿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名单表电子版正文用宋体12磅字填写;评审报告标题用仿宋体小二号字撰印,正文用仿宋体四号字撰印。
(三)报送的纸质申请审批表要与名单汇总表次序对应一致;报送的电子版材料要命名为“xx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要分为“xx学校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xx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和“xx学校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三个文件夹。申请表审批表要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名单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电子版材料统一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邮箱。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时间按上一学年填写,国家助学金的时间按本学年填写,如今年评审的是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2012-2013学年的国家助学金。
(五)独立学院(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申报材料由母体高校汇总制作名单表,统一报送。
二、学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 回,各高校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二)盖章处必须加盖各级行政公章;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代签或使用签名章。
(三)“学校”、“院系”、“专业”、“民族”等要填写全称,如“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公共经济专业”、“汉族”等,如表格空间不足,可适当缩小本项字体。
(四)“基本情况”栏目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xxxx年x月”,如:2009年5月。
2.“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
3.“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
(五)“学习情况”栏目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且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排名评选范围一致。成绩排名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 1/500。“是”、“否”实行综合考评栏目,在“是”、“否”字符后打钩方式选择。
(六)“获奖情况”栏目
奖项按照国家级、省级、校(市)级、院(县)级顺序逐级填写。获奖日期格式为 “xxxx年x月”,如:2009年5月。
(七)“家庭经济情况”栏目
“家庭户口”和“认定情况”里a、b选项,用a、b字符前打勾 2 方式选择。
(八)“申请理由”栏目
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如实反映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能如实反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学习成绩、思想道德等各方面情况。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九)学校意见填写说明
1、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2、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
3、“学校意见”栏应写明公示天数。
4、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5、独立学院(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需在学校意见栏目盖独立学院行政公章和母体高校公章。
三、名单汇总表填写说明
(一)名单汇总表电子稿单元格内容要水平、垂直居中对齐。
(二)“学生姓名”一列字与字间不得有间隔。“入学年月”按“xxxx年x月”格式填写,如:2009年5月。
(三)“经办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信箱”为必填项目。
(四)国家助学金备案表中“资助档次”填写“一档”或 “二档”。
(五)各类名单汇总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使用部门章替代。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流程篇五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需要的材料说明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申请书(稿纸手写)
2、三级证明或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情况调查表
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只有评上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才需要交)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等级:经济特殊困难(助学金金额4000元、经济困难(助学金金额3000元)、经济一般困难(助学金金额2000元)。
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的经济等级不做限制可以是经济特殊困难、经济困难、经济一般困难。
4、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导入模板(电子版)(ps:凡是有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都要录入这个模版,不管能不能评上)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说明
1、三级证明或者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情况调查表(至少盖两个章)
2、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这个上面需要盖章以及学生家长签字摁手印弄完以后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系里)
3、承诺书
ps: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学生自己在网上申请(参照: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申请页面操作程序),学生自己上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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