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提高成绩的关键。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充分的思考和准备,不可草率行事。以下是专家总结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衷心希望广大家长、学生积极抵制交通陋习,遵法文明出行,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特此交警向你们倡议:
1、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配合交警、学校、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监督提醒孩子上学不骑机动车辆(包括二三轮电瓶车)、不骑“英雄”车(不骑车追逐、不单手掌把、不撒把、不并肩牵手骑车等);低年级和幼儿园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
2、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3、严禁自己及孩子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黑非法营运车辆(黑面的、黑的士)。教育孩子路上要靠路右边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一让二看三通过,宁可等一分钟,也不抢一秒。在城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
4、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子女自行骑车上下学;不让未满18周岁、未持有驾驶证的子女驾骑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5、家长要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122)。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祝愿您们全家平安、幸福!
写信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各位家长:
你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接送幼儿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我们敬请各位家长做好相关工作:
一、幼儿园没有校车接送幼儿,如果孩子上学路途不太远,步行不影响学习和生活,尽可能步行。
二、如果你的孩子上学确实需要车辆接送,那么尽量自己接送。如果请他人接送的,请你为孩子找一辆安全可靠的车和司机。选好车和司机的同时,要同驾驶员签订乘车协议,确保车辆有牌照、司机有驾驶证。家长监督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不超员、不超速。签订的乘车协议一份上交幼儿园归档保存。
三、坚决不乘坐电动三轮车、客货运三轮摩托车等危险性车辆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其他机动车。
四、加强孩子交通安全教育,禁止他们上学放学在途中玩耍打闹,从小树立他们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右行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
五、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的家长,驾乘人员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六、再次强调,家长必须将幼儿送至大门内才能离开,不得让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更不得让幼儿单独步行入园。
育才幼儿园。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x。
20xx年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四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车祸猛于虎”已成不争的事实。据调查,我国每年有两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全国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消失一个班的学生,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为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给家庭带的痛苦和不幸,现就未成年人学生上、放学路途的交通安全温馨告知如下: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靠右靠边走人行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不闯红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往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过十字路口时,要服从信号灯指挥,不要与机动车抢道通行。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家长,不放任、不纵容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请教育并监督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违反规定骑车上路,避免交通事故伤害。骑自行车上路时一定要靠右行走,过马路,回头看,没有车辆再横穿。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在乘车上、放学途中注意安全,一是不乘坐无牌无证、未经年检、未购买保险的.车辆;二是车辆行驶中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三是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四是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通过,不要一下车就跑。
家长在驾驶机动车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乘坐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头盔,拒绝危险驾驶,争做安全明出行带头人。
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一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二是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不要对受伤者强拉硬拽,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肇事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事故处理。
各位家长,各位监护人,孩子是家庭的未,民族的希望,让孩子在健康快乐中学习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务必请您教育并督促好您的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五
尊敬的家长:
您们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据权威机构的统计,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8万人,每月死亡6700人,每天死亡220人。当前242省道、402省道正在修建中,道路危险系数进一步增加。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为此学校向你们倡议: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坚决制止、监督、提醒孩子上下学不骑电动车、自行车;路途较远的孩子您应按时安全接送;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
4.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严禁自己及孩子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无保险、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致此。
致敬!
xxx。
20xx年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六
广大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
中小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一直备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道路上车流量的猛增,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日前,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我市交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了中小学校车安全座谈会,征求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回应学校呼声和家长关切,我市交管部门将全力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
目前,我市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道路拥堵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学生家长将机动车随意停放,严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造成交通拥堵,也给学生出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更不利于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为改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优化道路通行秩序,我市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安装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对违法停放车辆将实施现场和电子抓拍进行处罚。
在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接送学生的家长朋友们,在接送孩子时候,请规范停车、守法停车,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请您用自己文明的.行为习惯,和我们共同引领孩子们的茁壮成长。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七
敬重的同学家长及监护人:
"车祸猛于虎'已成不争的事实。据调查,我国每年有两万多名中学校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全国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消逝一个班的同学,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为削减和避开交通事故给家庭带的苦痛和不幸,现就未成年人同学上、放学路途的交通平安温馨告知如下:
请家长训练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靠右靠边走人行道,不突然横穿公路、翻越护拦;不闯红灯,过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留意观看往车辆并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信号灯指挥,不要与机动车抢道通行。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的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家长,不放任、不纵容孩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请训练并监督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平安法规,不要违反规定骑车上路,避开交通事故损害。骑自行车上路时肯定要靠右行走,过公路,回头看,没有车辆再横穿。
请家长训练好您的孩子在乘车上、放学途中留意平安,一是不乘坐无牌无证、未经年检、未购买保险的车辆;二是车辆行驶中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三是必需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四是下车时肯定要留意观看后方是否有车辆通过,不要一下车就跑。
家长在驾驶机动车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乘坐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头盔,拒绝危急驾驶,争做平安明出行带头人。
假如不幸遭受交通事故,一要准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二是在抢救车到达之前不要对受伤者强拉硬拽,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实行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状况下要记住肇事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四周熟悉的人,便于以后的事故处理。
各位家长,各位监护人,孩子是家庭的.未,民族的盼望,让孩子在健康欢乐中学习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为了孩子的平安,为了家庭的幸福,务必请您训练并督促好您的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学习交通平安学问,远离交通事故损害!
写信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八
广阔同学家长:
为确保同学交通平安,杜绝事故发生,盼望家长们自觉协作我们,并通过您的言传身教影响、训练您的孩子要留意交通平安,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对学龄前儿童加强监护,不要让其在道路上独自行走。
2、在公路上行走时,肯定要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3、驾乘二轮摩托车时,要戴平安头盔,并系好平安扣带;前座不能载人,后座只能附载满12岁的儿童;乘坐人只能正面骑坐,不能侧坐或反坐。驾驶摩托车时不要边骑边接打手机或停在路中接打手机,不要争道抢行或突然掉头,要尽量避开急刹或急转弯,尤其在雨雪雾天气或陡坡、弯道。
4、驾驶和乘坐小型汽车时,不仅自己要系上平安带,还要让孩子系上平安带;车辆在行驶当中,不能把头、手和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5、骑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抢行、不逆行、不带人,要定期对自行车进行检修,避开因车闸失灵等缘由而引发交通事故;切忌把自行车交给未满12岁的孩子骑行。
6、训练你的孩子骑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扶身并行或曲折竞驶等。
7、常常提示你的孩子不要在公路上打闹、玩耍或追赶,不要翻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车辆接近时突然横穿公路。
8、带孩子外出时,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三轮车和四轮车,更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
祝你的孩子健康成长!
写信人: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九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黑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上下车按先后顺序,过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准骑车时勾肩搭背、互相追逐。学生骑车上学的,确保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家长朋友要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值勤交巡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尊敬的家长朋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真诚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十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缓解学生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压力,让安全能与您和孩子同行,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孩子们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孩子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同时请您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己一言一行引导孩子们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二、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孩子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无保险、车况差、超员和报废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严禁乘坐拼车和合租“黑车”。乘坐私家车或公交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杂物,并一定要从车右侧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三、遵守交规文明步行。教育孩子不要边走路边看书、不扎堆、不勾肩搭背、不并肩行走、不追逐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四、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五、接送孩子远离校门。家长在驾车接送孩子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车辆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靠(门口网格线内禁止停车),不得超速超员,不得闯红灯,不与机动车抢行。
六、家长骑行接送按要求。按时、定点接送学生;三轮、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人行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七、未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动车或者二轮摩托车。
孩子的安全是您、我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愿您阖家幸福,健康、平安!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十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您的希望,更是我们的明天!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中小学生身心尚未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上人车流量猛增,安全隐患增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寒假在即,除了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假期中,家长们也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1、在假期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2、请您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寒假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金监管,教育您的孩子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翻越护栏、不横穿马路、不乘坐黑校车、不乘坐超员车、不乘坐货车、不乘坐三轮车。
3、教育子女出行要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要注意靠右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走斑马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要边走路边看手机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阔。
4、请家长做到: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骑电动车上路。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培养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为孩子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寒假!
衷心祝愿您春节快乐,合家幸福!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1月19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十二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篇十三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罚款;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罚款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罚款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的,罚款50元;电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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