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2024年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精选10篇)

2024年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精选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11 23:19:01
2024年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精选10篇)
    小编:zdfb

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总结的经验教训。对过去的经历和成果进行回顾。这些总结范文展示了不同领域的总结方式和表达技巧。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一

全县广大建档立卡贫困户:。

你们好!

党的xx大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xx年,县委、县政府吹响了“决战贫困,决胜小康”的集结号,明确了20xx-20xx年全面脱贫的总目标。我们将按照“六个精准”要求,采取“五个一批”脱贫路径,确保各项政策落在大家身上。

乡亲们,为了让大家不愁吃、不愁穿,娃娃有学上、生病有钱医、住房有保障,县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想尽一切办法为大家找准穷根,帮助你们尽快脱贫,不搞“人人有份”的平均主义。我们将根据不同乡镇不同村组不同家庭不同人员的情况进行帮扶,有的通过发展产业脱贫,有的通过转移就业脱贫,有的通过易地搬迁脱贫,有的通过教育支持脱贫,有的通过健康救助脱贫,有的通过生态保护脱贫,有的通过兜底保障脱贫。一句话,就是对照脱贫标准,缺什么补什么,确保如期脱贫。

俗话说“打铁还靠自身硬”。大家才是脱贫的主要力量,如果大家不积极行动起来,等待观望,畏首畏尾,就无法过上富裕美好的生活。“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如今,有了政府的扶持,社会的帮助,大家一定要自力更生,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发家致富。

乡亲们,“吃水不忘挖井人”,为了家人的幸福、家庭的富裕、家乡的发展,希望大家铭记党恩,迅速行动,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中共xx县委。

xx县政府。

20xx年7月12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二

因上诉人xx诉东莞长安xx医院(下称xx医院)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辨如下:

第一、xx医院和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扣除一个月工资合法,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1、xx医院制定的《医院转院、转科制度》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中关于医院转院、转科制度的规定。

20xx年6月16日,因上诉人私自转移就诊病人,医院依据《医院转院、转科制度》解聘上诉人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诉人主张xx医院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于法无据,应予以驳回。

2、上诉人私自转移就诊病人,病人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也随之转移,医院受到损失,同时也给医院造成了不良影响,理应扣除上诉人的一个月工资。

医院依据《医院转院、转科制度》第四条,对没有经院领导同意,私下转院的,扣除一个月以上工资并且立即解聘。

上诉人学习了转院制度,事后愿意接受医院处罚也是事实。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扣除上诉人的.一个月工资于法有据。

第二、xx医院与上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完全是由于上诉人的过错造成,xx医院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由于上诉人持有的医师执业资格证编码与卫生部网络的登记信息有误,其执业证的真实性也无法确定,导致上诉人无法在东莞市进行注册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上诉人应变更注册手续。

因上诉人无法完成变更注册手续,就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执业机构执业,如果劳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执业证书上的用人单位不一致,这样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医院当然不能签订。

综上,xx医院和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并且扣除一个月工资合法;xx医院与上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完全在于上诉人的过错造成,xx医院无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以上意见,请法院充分考虑并予以采纳。

代理人: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田发园律师201年月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三

答辩人:肖,男,汉族,x年12月3日生,xx市人,住xx区京九办事处队58户。电话:.

被答辩人:周,女,汉族,x年3月2日生,xx市人,住xx区京九办事处队4户。电话:.

答辩人就针对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事纠纷一案简要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纠纷的发生是由被答辩人先引起的。x年10月9日,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家盖房子时侵占了答辩人家的宅基地一直不给予补偿而找其讲理。当时答辩人站在大路上只是和被答辩人的丈夫肖x讲理,但肖x恼羞成怒,脱下上衣就用拳头来打答辩人,这时被答辩人赶到,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帮其丈夫打答辩人,并脱下其脚下的高跟鞋砸向答辩人的脸,使答辩人的脸被砸伤,答辩人被被答辩人夫妻二人殴打忍无可忍,才从地上捡了一个砖头砸向肖x,却碰巧砸到被答辩人。答辩人在这次纠纷中也受了轻微伤,有xx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为据。这次纠纷责任不全在我,被答辩人也要负一定责任。

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医药费凭相关的正规发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鉴定。另被答辩人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答辩人的答辩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肖。

x年三月二十九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四

一、被答辩人的诉讼主体不适格。

通过原审判决可以得出,被答辩人已经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将原起诉状上的被告刘玄、贾方__申请变更为现答辩人贾__,而在被答辩人提交的上诉状上,被上诉人一列竟然有刘玄,且在上诉请求中也请求补正判决中遗漏了一审诉状中的刘玄。

上诉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在本案中,原一审案件中并没有涉及到被上诉人刘玄,上诉中将刘玄作为被上诉人不符合上诉的条件,应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二、本案的侵权责任应该由侵权人刘玄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本案的事实是侵权人刘__上诉人孙__打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答辩人不是刘玄的法定监护人,只是在派出所处理案件时保证刘玄能够被及时找到。上诉人上诉状中提到的“刘玄的母亲贾方__一直在外地打工,对刘玄没有监护能力”,没有监护能力是指父母死亡或者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成为无行为能力的人;而不是与被监护人产生相应的距离就为没有监护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而不是在处理某个治安案件,签个名,按个手印就是可以成为监护人。因此答辩人在法律上与刘玄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答辩人属于恶意诉讼,无理缠诉,应承担不利后果。为此,请贵院审理后,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诉求,依法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以上答辩意见,请本院予以合理采纳。

答辩人: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五

答辩人:肖xx,男,汉族,1963年12月3日生,阜阳市人,住颍州区京九办事处xxx队58户。电话:.

被答辩人:周xx,女,汉族,1981年3月2日生,阜阳市人,住颍州区京九办事处xxx队4户。电话:.

答辩人就针对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事纠纷一案简要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纠纷的发生是由被答辩人先引起的。20xx年10月9日,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家盖房子时侵占了答辩人家的宅基地一直不给予补偿而找其讲理。当时答辩人站在大路上只是和被答辩人的丈夫肖x讲理,但肖x恼羞成怒,脱下上衣就用拳头来打答辩人,这时被答辩人赶到,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帮其丈夫打答辩人,并脱下其脚下的高跟鞋砸向答辩人的脸,使答辩人的脸被砸伤,答辩人被被答辩人夫妻二人殴打忍无可忍,才从地上捡了一个砖头砸向肖x,却碰巧砸到被答辩人。答辩人在这次纠纷中也受了轻微伤,有阜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为据。这次纠纷责任不全在我,被答辩人也要负一定责任。

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医药费凭相关的正规发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鉴定。另被答辩人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答辩人的答辩请求。

此致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肖xx。

二零xx年三月二十九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六

被答辩人:王××。

因被答辩人王××诉答辩人马××侵犯其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一案,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本案中,被答辩人所称我侵犯其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不成立,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在主观上并无过错,并且已尽了法律上规定的相关注意义务与告知义务,被答辩人所称的侵权行为在主观要件上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被答辩人王××1月10日出去溜达一事,我曾予以劝告,告知其天刚下完雪,路滑,不让其外出,但其不予理睬,仍然执意外出。

此事有证人李××为证。

仍然坚持柱双拐外出进行这一危险行为,以致发生冻伤的后果,而发生冻伤后未能及时与我或其父母联系,又未能及时打电话报警,且在其附近有正在营业的超市,其仍未寻求帮助,而是在发生严重后果之后才联系相关人员,其个人具有严重过错,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同时在其出走后我通过各种方式寻找他,并通知了其父母,这有通话记录为证,因此,我在主观上并无过错。

二、我对被答辩人王××的脚部冻伤并未施加任何违法行为,并无民法通则上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必须有违法行为的法律要件。

被答辩人王××所称其在7时许在公寓外叫门一个小时爬进公寓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我公寓的大铁门之内有一个门斗(为挡风避寒所用),门斗里面是折叠门,且没有锁上,一推即可进入,当时屋内有人,但未听到叫门声。

此事实有证人证言予以佐证。

故被答辩人称其叫门一个小时的说法显然是荒谬的。

此外,即便其在门斗内未进入屋内,也不可能发生冻伤。

我想提醒一下,被答辩人只是脚部冻伤了,反而面部和耳部均未冻伤,这是令人不解的。

庭审笔录显示被答辩人出走时天气不冷,同时其自己可以住双拐走,并且到了转盘处,往回走,不可能走四五个小时,被答辩人前后说法不一致,值得推敲。

三、我在被答辩人外出之前进行的劝告和其发生冻伤后果之间并无因果关系。

才导致其冻伤这一后果,该损害后果是其自己行为造成的,不能把此损害责任盲目推加给答辩人,这是不符合法律公平正义的理念与原则。

因此,我作为公寓老板对于住户的相关注意义务已经履行,并未侵犯其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

四、我说明一下在案件事实上有许多值得推敲的部分。

1、被答辩人在其所谓于1月10日受冻伤后的43天后(即2月23日)才住院,不符合常理。

这43天内被答辩人因为其他原因而导致受伤住院是完全有可能的;同时刚刚发生损伤时是完全可以以较小代价将损害弥补,而被答辩人却耽误最佳救治时间,实属恶意扩大病情,希望法官秉持公平正义之理念,辨明是非真伪,作出正确裁判。

2、根据王××的父亲所说,其在路上曾遇到其子王××,明知其子有残疾,却未在雪天路滑的情况下将其安全送回。

我公寓在被答辩人外出后曾打电话告知其父,其父理应保障其子王××安全顺利返回公寓,反而却不顾父子情意,对其置之不理,这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另一方面他父亲见到他后,未管被答辩人,也说明被答辩人当时思维意识行为都很正常,且此后被答辩人在庭审中承认曾去过烧烤店,在那里是否饮酒值得怀疑。

3、我公寓接受的住户是生活能够自理的人,公寓负责住户的吃饭和洗衣服,对于神志清楚、意志自由的被答辩人的外出公寓无权干涉,在已经明确进行劝阻未果之下,其仍坚持外出,并且在马路摔倒后不能行动,从而使自己脚部受伤,公寓不应负责。

4、如果被答辩人真的无法进屋,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可以打电话或向公寓对面的超市求救,不会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乃至扩大,因此,可以断定,被答辩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之规定,受害人对于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事实与法律,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20××年××月××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七

核心提示:本案原告原系****镇林淮村村民,受利益驱动,于近年将户口迁至****镇凡村曹大店村民组后,因宅基地与土地补偿款分配等事项多次与曹大店村民组集体及个人发生纠纷。

答辩状。

答辩人:肖xx,男,汉族,成人,住址同上。电话:****。

答辩人因与原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法规答辩如下:

本案原告原系****镇林淮村村民,受利益驱动,于近年将户口迁至****镇凡村曹大店村民组后,因宅基地与土地补偿款分配等事项多次与曹大店村民组集体及个人发生纠纷。20xx年,原告再次无理取闹,侵占、破坏答辩人的承包地。同年8月2日中午,为妥善处理原告的无理行为,本着友好协商、睦邻友善的原则,答辩人肖维梁亲自到原告家中,要求原告停止侵害。但原告不顾事实真相,称该块土地是原告所有,双方发生争吵。相邻的答辩人肖维才端着饭碗,立即前去劝解。原告肖云不听规劝,迁怒于肖维才,挥拳打掉肖维才的饭碗,对肖维才拳打脚踢,双方矛盾升级。而后,肖云持刀追砍肖维才,肖维梁、肖维才身体多处受伤,出于自卫的需要,肖维梁两次夺下肖云的凶器,肖维才举起凳子迎击,碰及原告,双方矛盾激化。肖维枝赶到现场后,一直劝阻双方,制止冲突。以此为借口,原告小病大养,长期住院,漫天要价,要挟答辩人同意无偿转让承包地。

综上,原告无理侵占承包地是冲突的诱因,不能冷静处理矛盾是冲突的关键,无偿索取承包地是原告的目的,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医疗费:原告提供的医疗费收款凭证,应有病历和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相佐证。否则,不能排除原告因其他伤病而进行的医治,要求答辩人支付该笔费用不合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河南省直机关和事业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应为30元/天。

3、护理费:原告能够生活自理,无需他人护理,医疗机构也没有明确意见,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由答辩人支付护理费与事实不符。

4、误工费:原告无固定收入,收入状况不明,主张过高。

5、交通费:原告应提供相关正式票据,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要求支付640元显然过高。

6、物品损失:损害原因不明,致害人不明确,没有法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不应认可。

综上所述,虽然由于答辩人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伤害,但答辩人也有不同程度的伤情,原告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原告主张的部分损失也于法无据,与事实不符,请法院查明事实,找准案发原因,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肖维梁肖维才。

20xx年4月9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八

尊敬的全国各新闻媒体、各新闻记者、编辑:。

您们好!我们是xx省xx市xx镇xx村被当地政府强征、强搬迁的受害村民。政府利用违法行政手段,用不合理的强征拆迁和补偿,遭到我们拒绝后,政府强行采取行政行为,村民为了躲避政府、公检法及行政干部的威胁和抓铺的手段,我们大部分村民逃离本村。

今天向你们求助,希望能引起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正义人士的广泛关注,我们需要正能量,合理舆论监督,需要你们给予支持与帮助,万分感谢!

多年来,xx市政府为另有目的的私有公司强行、强征、掠夺我们自然村的农田耕地和现村民世代居住的居所宅基地、农田。利用干部下村威胁村民签署协议等违纪违法事实向你们媒体作出公开的举报,请求全国各新闻媒体、记者能够为我们被强征强搬迁的受害村民、村庄主持公道,依法曝光(具体事实、理由和诉求详见附件)。

当然,我们村民会虚心地听取你们媒体的宝贵意见,严守法律、道德的底线,并对我们的言行负责。

一、基本情况如下。

我xx村基本农田耕田被强征,是因1993年xx市设立工业园(即xx开发区)而征用我村集体基本农田1023.07亩,政府征用870亩,其中农田511.8亩,旱地358.2亩,只补偿2300元/亩。然而在国家法规规定的征收补偿的三项费用中,只支付给村集体基本农田补偿费和青苗费,并没有支付安置补偿费。当地政府强行征用并推平村集体的基本农田,因无田地耕作大部分村民被迫流离外出谋生。我们村的农田耕地再次又被无理强征,现全村赖于生存的60多亩耕田难逃离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被强征夷平为工业用地至今政府未安置及补偿,造成大部分村民苦不堪言。20xx年政府将从农民手中强征来的农田转卖给一个私营企业建造钢铁厂,注册为永航不锈钢有限公司,该私有企业占有力强,通过xx市政府,又违法强占我村集体现有农田60多亩,并出动大量警力强行扣压反对其强占耕地的村民,并打伤农民数人。该不锈钢厂建成于20xx年开始试生产,因没有按规定进行环保处理造成严重的粉尘污染,造成xx村的饮用水和全部水井严重受污染,村民向当地政府反映无效的情况下,多年多次进北京上访,xx市政府才同意划拨受污染补偿费给受害村民,现该厂已关闭。但该厂已非法强占我村的集体留成地却一直没有退耕,每年只给500-593元不等的生产损失补贴,现上千亩基本农田被永航不锈钢厂占用至今造成我村的耕地不能复耕,村民无田耕作,无经济来源,小孩没钱上学,生活来源困苦。我村农田被征用后,目前仍有集体留用地和村宅基地123.07亩,多年来被强占xx亩农田的补偿费下落不明。经过多次与政府交涉,xx亩农田才得以确认,共139.07亩被非法扩占。

二、20xx年12月22日,xx市政府以“修正稿”补偿方案等方式,强行村民签订整个村庄搬迁协议。如此违反征地程序,强行征用我村赖于生存的农田和居住基地,并采取各种行政手段胁迫村民在其拟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签字,法制社会竟有如此的“政府”。

违法行政(1):xx市政府的行政行为没有按国土环境资源部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征地。20xx年国土环境资源部颁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规定指出,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环境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还应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即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环境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然而,xx市政府均未按照该《规定》执行,而成立了专门征地拆迁工作组,委派干部邓波宣、陈公华等人等成小组,他们的工作是采取以威胁、抓人的手段,以权利代法强迫村民签名确认。

违法行政(2):在强征、强拆百姓的耕田和住房之前,xx市政府组织动用了xx派出所、解放派出所、东风派出所等大量警力,对我村的村民采取强制,非法传唤、威胁恐吓的方式,胁迫村民同意在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以达到强征、强拆的目的。我村村民陈某奇因未同意签协议,被解放派出所就给其安了一个“不服从管制”的罪名,强行抓捕并对其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这明显是赤裸裸的侵犯他人身自由,系严重违法行政。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拆迁安置违法动用警力,可是xx市政府为了达到尽快强征村民赖于生存的农田的目的,还是公然违背中央的文件,动用警力对村民进行威胁恐吓。目前整个xx镇xx村的村民目前人心惶惶,明知政府的拆迁安置协议不合法不合理,农民如不签字又会受到威胁和压力,村民们不知何去何从?请求新闻媒体指点。

违法行政(3):xx市政府征收xx村的大量基本农田,至今未与xx村民小组签订任何征地补偿协议,反而是以私下通过与个别村民签订安置协议的方式,强行将基本农田补偿款一并分配,系严重违法行政,xx市政府的这种做法,实质上是越过了拥有基本农田xx村民小组,而直接与使用权人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田变性成为农民私人自己的农田!而政府公布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从未曾与村民小组、村民进行听证的程序,完全变成的政府单方面搞一言堂,独断独行,村集体和农户就算不同意也没有任何正常的途径提出不同意见!

违法行政(4):征地补偿标准不透明,存在欺下瞒上、官商结、中饱私囊的不法勾当。按照政府单方面公布的农用地和基本农田补偿费,每亩的标准是8.5万元,政府在未征得村民小组和农户的同意下,即征用强占农田超出60多亩,再者原有xx亩农田未被补偿,经交涉确认当地政府才承认未付xx亩农田补偿。当时只按每亩1万元的补偿费给村民,补偿剩余款120万补偿费下落何处?是否已经落入某些领导干部个人腰包?对此被强征村民们强烈要求纪委、新闻媒体查个水落石出!对于胆敢侵吞征地补偿款的蛀虫必须严惩不贷!

违法行政(5):政府未经过村民小组、村民的听证,也未征求意见,即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而村民们一直强烈要求采取划分宅基地的方式进行安置,政府未同意造成全部村民怨恨!政府对于村民房屋的价值评估压低补偿价格,未按国家规定补偿,要按现有的生活水平补偿,只高不能低。目前补偿费根本不足以让村民们自己购买宅基地和建房。更不用说已失去耕田之后,我们xx村村民没了农田耕地种植更无生活来源,没了生活支柱,我们村村民又回到了“五八、五九年的困难生活里”。我们xx村数百名村民赖以生存的耕田,赖以栖身的居所,再次被当地政府强征,造成我数百名村民完全失去了生存的根本,政府采取的种种行政手段使得我们村民投诉无门。

为此,我们跪求全国各新闻媒体领导、记者对于xx市政府的强征作法予以新闻关注和重视,委派记者前往x市调查给予舆论监督强征单位,为受害农民作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还我们村民一个公道和说法。

我们深信全国各新闻媒体会为被强征耕地,强行搬迁村庄的农民主持公道。同时,希望各新闻媒体扬起公道的大旗,尽心尽力地以舆论打击强征手段。此时,我们深深感谢您们!

此致

求助人:xx村全体村民。

20xx年3月30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九

答辩人:周某甲,男,x年11月7日出生,汉族,xx县人,家住xx县x镇xx村围墙组号。

被答辩人:周某乙,男,汉族,x年10月31日出生,xx县人,家住xx县x镇xx村围墙组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周某乙健康权纠纷案,根据事实和参照法律做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所诉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周某乙涉嫌故意伤罪被xx县公安局于x年9月22日刑事拘留,x年9月30日对其依法逮捕,并于同日经xx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xx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xx县人民检察院已将该案以潭县检公诉刑诉[]298号起诉书公诉于xx县人民法院。经侦查机关依法审理查明:x年4月28日8时许,xx县x镇白云村围墙组村民陈某(答辩人母亲)家修水泥路,被告人周某乙认为陈某家正在修的水泥路占了自家的田,故来到施工现场阻工,在与陈某发生争执过程中用锄头将陈某腰部打伤。答辩人见到母亲倒地后,持铲子与周某乙发生扭打,后被群众劝开,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故意隐瞒事情真相,答辩人没有持铲子打击周某乙头部,铁铲把也是用来格挡周某乙砸向答辩人头部的锄头时被打断。答辩人与周某乙扭打是事实,按周某乙所述答辩人持铁铲打击他头部的行为应当被认定双方各持工具互殴。

二、xx县人民法院以健康权纠纷立案受理,没有法律依据。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例如,餐馆给顾客食甩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客患病。又如,通过某种行为使得受害人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被答辩人周某乙先有故意伤害行为,答辩人及时阻止他人行凶并没有对被答辩人造成身体伤害,被答辩人故意伤害罪经侦查机关查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周某乙为逃避刑事追究,在侦查阶段多次声称答辩人将其打伤,xx县公安局通过多方调查取证证实答辩人只有阻止故意伤害的行为,并在阻止他人犯罪过程中受到轻微伤害。答辩人在阻止周某乙不法侵害母亲陈某的过程中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使对周某乙造成了损害的,也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所以,xx县人民法院以健康权纠纷立案受理,没有法律依据。

三、请求对本案裁定中止审理。

答辩人有没有手持铁锹朝被答辩人头部猛打以及两人掉入水田中继续殴打他,待被答辩人故意伤害一案审理完毕后,事发经过必然清楚。答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判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请求对本案裁定中止审理。

答辩人:周某甲。

答辩人:肖,男,汉族,x年12月3日生,xx市人,住xx区京九办事处队58户。电话:.

被答辩人:周,女,汉族,x年3月2日生,xx市人,住xx区京九办事处队4户。电话:.

答辩人就针对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事纠纷一案简要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纠纷的发生是由被答辩人先引起的。x年10月9日,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家盖房子时侵占了答辩人家的宅基地一直不给予补偿而找其讲理。当时答辩人站在大路上只是和被答辩人的丈夫肖x讲理,但肖x恼羞成怒,脱下上衣就用拳头来打答辩人,这时被答辩人赶到,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帮其丈夫打答辩人,并脱下其脚下的高跟鞋砸向答辩人的脸,使答辩人的脸被砸伤,答辩人被被答辩人夫妻二人殴打忍无可忍,才从地上捡了一个砖头砸向肖x,却碰巧砸到被答辩人。答辩人在这次纠纷中也受了轻微伤,有xx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为据。这次纠纷责任不全在我,被答辩人也要负一定责任。

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医药费凭相关的正规发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鉴定。另被答辩人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答辩人的答辩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肖。

x年三月二十九日。

答辩人:,男,汉族,1x年7月生,住潢川县*镇凡村曹大店村民组,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答辩人:肖维才,男,汉族,成人,住址同上。电话:

答辩人因与原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法规答辩如下:

一、原告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

本案原告原系*镇林淮村村民,受利益驱动,于近年将户口迁至*镇凡村曹大店村民组后,因宅基地与土地补偿款分配等事项多次与曹大店村民组集体及个人发生纠纷。20xx年,原告再次无理取闹,侵占、破坏答辩人的承包地。同年8月2日中午,为妥善处理原告的无理行为,本着友好协商、睦邻友善的原则,答辩人亲自到原告家中,要求原告停止侵害。但原告不顾事实真相,称该块土地是原告所有,双方发生争吵。相邻的答辩人肖维才端着饭碗,立即前去劝解。原告肖云不听规劝,迁怒于肖维才,挥拳打掉肖维才的饭碗,对肖维才拳打脚踢,双方矛盾升级。而后,肖云持刀追砍肖维才,、肖维才身体多处受伤,出于自卫的需要,两次夺下肖云的凶器,肖维才举起凳子迎击,碰及原告,双方矛盾激化。肖维枝赶到现场后,一直劝阻双方,制止冲突。以此为借口,原告小病大养,长期住院,漫天要价,要挟答辩人同意无偿转让承包地。

综上,原告无理侵占承包地是冲突的诱因,不能冷静处理矛盾是冲突的关键,无偿索取承包地是原告的目的,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原告的部分诉求于法无据。

1、医疗费:原告提供的医疗费收款凭证,应有病历和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相佐证。否则,不能排除原告因其他伤病而进行的医治,要求答辩人支付该笔费用不合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河南省直机关和事业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应为30元/天。

3、护理费:原告能够生活自理,无需他人护理,医疗机构也没有明确意见,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由答辩人支付护理费与事实不符。

4、误工费:原告无固定收入,收入状况不明,主张过高。

5、交通费:原告应提供相关正式票据,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要求支付640元显然过高。

6、物品损失:损害原因不明,致害人不明确,没有法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不应认可。

综上所述,虽然由于答辩人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伤害,但答辩人也有不同程度的伤情,原告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原告主张的部分损失也于法无据,与事实不符,请法院查明事实,找准案发原因,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肖维才。

20xx年4月9日。

答辩人:肖,男,汉族,1x年12月3日生,阜阳市人,住颍州区京九办事处队58户。电话:.

被答辩人:周,女,汉族,1x年3月2日生,阜阳市人,住颍州区京九办事处队4户。电话:.

答辩人就针对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事纠纷一案简要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纠纷的发生是由被答辩人先引起的。20xx年10月9日,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家盖房子时侵占了答辩人家的宅基地一直不给予补偿而找其讲理。当时答辩人站在大路上只是和被答辩人的丈夫肖x讲理,但肖x恼羞成怒,脱下上衣就用拳头来打答辩人,这时被答辩人赶到,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帮其丈夫打答辩人,并脱下其脚下的高跟鞋砸向答辩人的脸,使答辩人的脸被砸伤,答辩人被被答辩人夫妻二人殴打忍无可忍,才从地上捡了一个砖头砸向肖x,却碰巧砸到被答辩人。答辩人在这次纠纷中也受了轻微伤,有阜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为据。这次纠纷责任不全在我,被答辩人也要负一定责任。

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医药费凭相关的正规发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鉴定。另被答辩人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答辩人的答辩请求。

此致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肖。

二零xx年x月二十九日。

答辩人:肖,男,汉族,xx年7月生,住潢川县*镇凡村曹大店村民组,公民身份号码:。电话:

答辩人:肖,男,汉族,成人,住址同上。电话:

答辩人因与原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法规答辩如下:

一、原告对本案的发生有重大过错。

本案原告原系*镇林淮村村民,受利益驱动,于近年将户口迁至*镇凡村曹大店村民组后,因宅基地与土地补偿款分配等事项多次与曹大店村民组集体及个人发生纠纷。x年,原告再次无理取闹,侵占、破坏答辩人的承包地。同年8月2日中午,为妥善处理原告的无理行为,本着友好协商、睦邻友善的原则,答辩人肖亲自到原告家中,要求原告停止侵害。但原告不顾事实真相,称该块土地是原告所有,双方发生争吵。相邻的答辩人肖端着饭碗,立即前去劝解。原告肖云不听规劝,迁怒于肖,挥拳打掉肖饭碗,对肖拳打脚踢,双方矛盾升级。而后,肖云持刀追砍肖,肖、肖身体多处受伤,出于自卫的需要,肖两次夺下肖云的凶器,肖举起凳子迎击,碰及原告,双方矛盾激化。肖维枝赶到现场后,一直劝阻双方,制止冲突。以此为借口,原告小病大养,长期住院,漫天要价,要挟答辩人同意无偿转让承包地。

综上,原告无理侵占承包地是冲突的诱因,不能冷静处理矛盾是冲突的关键,无偿索取承包地是原告的目的,对本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原告的部分诉求于法无据。

1、医疗费:原告提供的医疗费收款凭证,应有病历和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相佐证。否则,不能排除原告因其他伤病而进行的医治,要求答辩人支付该笔费用不合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河南省直机关和事业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应为30元/天。

3、护理费:原告能够生活自理,无需他人护理,医疗机构也没有明确意见,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由答辩人支付护理费与事实不符。

4、误工费:原告无固定收入,收入状况不明,主张过高。

5、交通费:原告应提供相关正式票据,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要求支付640元显然过高。

6、物品损失:损害原因不明,致害人不明确,没有法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不应认可。

综上所述,虽然由于答辩人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伤害,但答辩人也有不同程度的伤情,原告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原告主张的部分损失也于法无据,与事实不符,请法院查明事实,找准案发原因,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肖肖。

x年4月9日。

健康权纠纷答辩状篇十

答辩人:肖,男,汉族,1x年12月3日生,阜阳市人,住颍州区京九办事处队58户。电话:.

被答辩人:周,女,汉族,1x年3月2日生,阜阳市人,住颍州区京九办事处队4户。电话:.

答辩人就针对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事纠纷一案简要答辩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纠纷的发生是由被答辩人先引起的。20xx年10月9日,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家盖房子时侵占了答辩人家的宅基地一直不给予补偿而找其讲理。当时答辩人站在大路上只是和被答辩人的丈夫肖x讲理,但肖x恼羞成怒,脱下上衣就用拳头来打答辩人,这时被答辩人赶到,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帮其丈夫打答辩人,并脱下其脚下的高跟鞋砸向答辩人的脸,使答辩人的脸被砸伤,答辩人被被答辩人夫妻二人殴打忍无可忍,才从地上捡了一个砖头砸向肖x,却碰巧砸到被答辩人。答辩人在这次纠纷中也受了轻微伤,有阜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为据。这次纠纷责任不全在我,被答辩人也要负一定责任。

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医药费凭相关的正规发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鉴定。另被答辩人所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答辩人的答辩请求。

此致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肖。

二零xx年x月二十九日。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