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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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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0篇)
    小编:CZJ2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旨在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国家、社会及人民安宁。该条例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为推进平安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0篇)

篇一: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平安建设是关乎国家安全、民生大计的大事。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站在新起点、面向新征程,《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实施,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为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精神,需要我们守正创新,更加主动、自觉、科学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实现平安建设领域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

接下来,南湖区将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和指示要求,始终牢记红船起航地的初心使命,积极投身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市委智造创新强市和区委建设“两大主平台”的战略部署,全面聚焦“当好亚运会护城河,守好红船起航地”两大重任,不断提升服务中心、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综合治理、协同作战五大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高效能治理守护高品质生活,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平安基础。

篇二: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保障民生,我将以学习贯彻落实《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为契机,不断强化阵地意识、责任意识,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学用结合,筑牢平安建设思想之基。把学习领悟《条例》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认清《条例》对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的重要意义,把准《条例》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抓细抓好平安建设工作。

二是对标对表,强化平安建设工作担当。坚持以人民需求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中心任务,严格按照“1+3+n”模式配备网格力量,深度融合治理空间,努力在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等方面探索新经验、新方法,让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更贴近群众需求,百姓意愿。

三是凝聚合力,夯实平安建设阵地防线。依托“调解三宝”,提前介入群访事件,通过源头疏导,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三大执法部门,打造平安商圈、行业网格自治、“石榴籽”服务站、宣传阵地四大联盟,形成“治理+自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社会面管控质效。

篇三: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指导,明确了方向,让平安建设在基层不断拓展延伸。作为一名乡镇政法委员,我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投身“平安四都”建设工作,维护四都镇域平安稳定。通过学习《条例》,有三点心得体会:

一是高效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建设高水平平安浙江的重要指南。相比以往,如今的平安建设,点多面广,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作为一名政法委员,要认真带头学,进一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组织干部集中学,以理论武装推动工作实践;积极发动群众学,组织网格员、政法干部入户宣讲,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平安法治意识。

二是高质量推动落地落实。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不断排查化解镇村矛盾纠纷,力促“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好矛盾化解、信访维稳、法治建设组合拳,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突出重点行业,强化专项整治,联动推进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法治宣传、反邪教、反诈骗等平安建设工作。

三是高标准打造四都样板。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四都”目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不断深化“一讲三评”网格工作机制,创新构建“融治理”基层治理格局,激发基层治理的凝聚力、战斗力、内生力,高标准打造平安建设四都样板。同时,不断强化基层治理、信访维稳、联防联控、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生产、除险保安等中心工作,筑牢平安建设根基,为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贡献四都力量。

篇四: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郡县治,天下安”。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共产党员,自己所在岗位又是与平安、稳定息息相关的乡镇综合治理部门,深感在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开展当中,对于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急难愁盼的解决帮助,还是与业务所需的理论水平、实践本领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过程当中,我更加理解平安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以《条例》为学习纲领,加强对平安建设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通过提升自身业务理论水平,不断指导实践本领的增加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是坚持风险防控与重点防治相结合。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坚持动态风险防控和有重点预防治理,统筹好发展和平安,不能以片面的平安建设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是明确目标有的放矢的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要梳理明确平安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要以最小的平安稳定成本来换取最大的繁荣发展效益,不做重复建设的无用功,切实根据社会实际,坚持以问题导向来谋划平安建设的目标计划,“短平快”开展平安工作,创建平安稳定格局。

篇五: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学习热潮此起彼伏,学习心得层出不穷。

平安建设“法迹”更加清晰。本条例以“法”的形式在“总则”中就明确了平安建设的目的、范畴、原则、主要任务、责任主体、激励措施等,较《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简单条目式的表述更加规范,人民意志、法的权威体现得更加充分。

平安建设“责痕”更加明确。“平安建设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落实平安建设责任”。正所谓“只要领导重视,就没人敢轻视”,从国家机关到群众性自治组织无一不肩负平安建设的责任,天下平安,人人有责。

平安建设“系统”更加集成。本条例更加符合当前的形势发展需要,实现了从“点”到“面”的历史性飞跃,更加关注社会面上的协同发展,也更加专注于基层治理的“四梁八柱”建设。以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为圆心,辐射公安、法院、市场监管、住建、消防、城管等多个职能部门,促进平安建设协同发展。

平安建设永远在路上,平安建设有你有我也有他,当然平安建设靠你靠我也靠他。

篇六: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开放的基本前提。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在这新起点上,制定出台平安建设条例,并将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有利于通过法治手段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

一是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条例》共9章66条,通过概括表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在实际抓平安建设中目标任务更明确,更有实操性。

二是职责更清晰,制度更完善。《条例》对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明晰了各方责任。条例并对平安建设的重点防治作了专章规定,对政治安全、涉及国计民生物资的安全保障体系、治安安全、校园安全、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网络综合治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物流寄递监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生态环境安全、海域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管作出相应规定。让我们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制度规范,扎实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三是理念更成熟,措施更有力。平安建设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和单位多,各方面的工作互相联系、互相影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和贯彻“大平安理念”,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条例》总结固化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的实践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平安浙江建设实际,在有关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基础上,作出许多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提高法规可操作性。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

篇七: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2023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同时也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我将结合辖区实际,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带头学习,组织条线干部集体学习,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整合各类力量和资源,做细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点领域,强化风险评估,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坚持为民办事,始终贯彻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群众共享平安建设成果。

下一步,我将履职尽责,担当平安建设工作重任,努力把《条例》中关于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等内容应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不断推进我镇平安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篇八: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们要用好“宝典”、用活“秘籍”、用出“诀窍”,学其内容、悟其思想、感其精髓。

一是深学,认清使命之重。要在深学、深训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从政治层面、法治层面、实践层面,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找准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结合《条例》确定的十大主要任务,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和形式多样的自学活动,精读《条例》原文、熟悉主要内容、把握职责任务,使每个人都成为《条例》的学习者、宣传者和实践者。

二是细悟,夯实履责之基。在深学的基础上,更要细悟。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扛起传承好、践行好“浦江经验”的重大政治责任,针对当下新形势下的平安建设工作,面对新事物新现象层出不穷,要做到时时放心不下,防微杜渐,做好乡镇各个领域的专项治理和重点监管,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形成共治共建最大合力。

三是笃行,守牢发展之本。建设平安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为开创何家乡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社会和谐安定更好画卷,实现百姓生活有改善、平安出行有保障、社会治安更有序的目标,将平安建设纳入乡村两级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全局的发展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力量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网格治理、村民自治等各方力量统筹,结合当下的未来乡村建设、童话小镇、中央专项债等一批重点项目,土地整治、安全生产、防台抗旱、护航亚运等重要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切实解决一批在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行政执法、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服务民生等方面社会关注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构建何家乡平安建设的铜墙铁壁。

篇九: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条例》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通过近一段时间学习,作为区委平安办主任的我对平安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一要学在深处。把学习领悟《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护一方平安、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二要干在实处。紧盯平安建设目标任务,强化与平安成员单位联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全区平安建设提质增效。三要谋在新处。以学习贯彻《条例》推动平安品牌打造,让“平安品质”越来越稳,为建设卓越城区贡献更大平安力量。

篇十: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体现了浙江深入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认真结合塔石镇实际,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为平安龙游建设贡献塔石力量。

一是要坚持学字当头,筑牢思想根基。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开展专题学习,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组织镇村干部集体学,理解深刻内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强大动力。引导村民群众全员学,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宣传,不断提高《条例》知晓率。

二是要坚持对标对表,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建+网格”模式,整合各类力量和资源,发挥网格统领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做实平安法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做细风险隐患排查,聚焦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评估,开展专项治理。

三是要坚持为民办事,促进和谐稳定。发挥龙北“三联中心”驻地优势,结合覆盖周围村片的“舒心之家”平台,依托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等力量,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团,聚焦复杂矛盾纠纷,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纠纷调处等特色的矛盾调解服务,形成平安建设大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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