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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冬牧场有感篇一
第一次接触《冬牧场》这本书是我高三时在学校的阅览室翻看《课堂内外》时发现的,那杂志节选了几段此书的内容。其中一段我印象很是深刻,《冬牧场》的作者把三遍洗衣服的混浊程度比喻成家常调料,她说衣服洗的第一遍是大酱色,第二遍是老抽色,第三遍是酱油色。我当时看到这一段就觉得这比喻得也太巧妙了吧,忍不住为之叫好。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下单了这本书。
这本书有两版,第一版的封面为冷色调茫茫大雪中伴有生灵的漫画景,而第二版则为暖色调雪景的实景。李娟的书,正如她名字一般,给人以一种涓涓细流,细水长流之感,书的内容会慢慢的就流进了你的心里。
李娟为了向我们呈现哈萨克民族放牧转场时最真实的景象,她跟随一家哈萨克牧民深入阿勒泰南部的冬牧场,沙漠,度过了一段艰辛迥异的荒野生活。他们一起赶着牛,羊,马群和骆驼在沙漠中走了四五天,在草原上住由经验丰富的牧民挖出来的冬窝子,吃的是奶疙瘩,喝的是大自然的雪水。李娟前几天的吃穿住行很是艰难啊,虽然后面也没好到那里去。但是李娟没有抱怨,她用她温柔细腻的文笔记录下了这一切。她把奶疙瘩的硬说成是陈年奶酪,硬的不近人情,转悲为欢。
这本书里的每个人,每只动物的形象都活灵活现,居麻大哥的破口大骂和责任心,嫂子的勤劳善良,加玛的俏皮爱美,还有邻居家牙牙学语的小婴儿和一只听话的小狗,在荒无人烟的冬牧场只有这两家人挨在一起,大家相互串门,谁家做美食都会相邀共享,逗逗小婴儿,看看因太阳能电量不足所以只能看一会的电视。
荒芜的原野,屈指可数的娱乐活动让雪地里的生活很是乏味。但这样的情况下,一点点小快乐都会被无限的放大,比如采到一袋干净没有泥沙的雪啦,再比如夜晚起夜抬头一望,满眼星河。冬窝子有人来拜访时,那快乐简直直接加倍,每个人都会开心的像过年一样,因为大多数时候的冬窝子是平静而有序的。
我最敬佩李娟的一点就是她能从很小很细微的事情中发掘出很多有趣有智慧的东西,好比如她在书里所这样形容哈萨克妇人饰品“她们枯老而扭曲的双手上戴满硕大耀眼的宝石戒指,这些夸张的饰物令她们黯淡的生命充满尊严,闪耀着他们朴素的一生里全部的荣耀与傲慢”这段话给了我一种茫茫大漠中出现一点绿的生机感和一种对生活的仪式感、一种对生命的敬畏感。
合上这本书时,感觉整个人都刚从书里描写的场景抽离出来,仿佛刚把羊群赶回羊圈,仿佛刚吃完酥油茶,仿佛刚捡完最重要的燃料――羊粪。实不相瞒,当时看完这本书,我真想直接就买票冲进阿勒泰冲进冬牧场去看看这个静谧而美好的地方。
读李娟的书是一种无上的享受,本为消磨时光而来,却无意间真正消磨了时光。李娟把散文写出了诗,却又不像诗那样一本正经。愿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冬牧场,可娱乐,可休憩,可抬头一望,满眼星河。
读冬牧场有感篇二
呼伦贝尔大草原在作者看来,是极其神秘的,呼伦贝尔有着说不出来的风情,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值得敬畏的。而作者笔下所描述的几个故事,也都起始于这里。
从作者的描写中,不难看出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这里让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美丽。仿佛看到了天鹅在水中梳理羽毛的倒影,仿佛看到了狼群在黑暗中那非比寻常的渴望的眼睛,仿佛看到了骏马在奔驰时那由自由勾画出的双翼。这里让我为之沉迷。
蒙古人那不成名的各种各样的规定,每一个牧民都心知肚明,这些规定保护着呼伦贝尔大草原生态的和平,而远道而来的游客却一次又一次的深深的伤害到了大自然的文明。这也是值得我们深省的问题。
人类总会下意识的恐惧与厌恶一些动物,可人类自己也只是动物进化的一个分支。尊重与保护动物其实就是尊重与保护更弱小的`自己。动物有时比人类更加的强大,它们从不伤害人类却被人类不断地捕杀。其实作者在描写动物的每个细小动作的同时,也在告诉我们应当善待动物,保护动物,敬畏动物,因为它们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有比人类更加强大与坚硬的铠甲。
读冬牧场有感篇三
恰如王安忆所说,“有些人的文字你看一百遍也记不住,有些人的文字看一遍就难以忘怀。”我相信,李娟的文字即属于后一种,简单、朴实中满是灵气——生活的无聊、琐碎在她的笔下也顿时鲜活起来——自然,生活还是那样无聊、琐碎,但却具备了一种美、一种温情。《冬牧场》讲述李娟随哈萨克牧人居麻一家在“冬窝子”的故事,那是一种我此生很难说会去经历的生活,但在她的文字中,我切实地生活过。我不是文学批评家,也不懂文字的技巧,所思所写大多是兴之所至。关于李娟,关于她的书,一直想写一点什么,但在动笔前往往陷入不知所措——因为她是精灵,那种灵气我难以描述,尤其是在学术的专业训练后,我好像失去了那种热情。
毋庸置疑,每一个人都会喜欢李娟,喜欢她的文字,以及那个可能从未涉足的阿勒泰。首先,她的'文字属于“大道至简”的那种白描,寥寥几笔却是极其生动的画面。比如,“自从我出了两本书后,我妈便在村子里四处吹嘘我是‘作家’。可村民们只看到我整天蓬头垢面地满村追鸭子,纷纷表示难以置信。而我妈对他们说着说着,扭头一看,我正趿着拖鞋,沿着水渠大呼小叫地跑,边跑边挥棍子,也实在不像样,便觉得很没面子。”真的,只是几个简单的动词,但画面感极其强烈,而这样的描述全书随处可见。我们何尝不是,出门时认真打扮一番,在家时却穿得邋里邋遢,有时候真不知哪一个自己更为真实。就像李娟,开过商店、做过裁缝、打过工、当过公务员以及写过书,在我们看来怎么也不像一个作家,但她的文字却是再多的专业训练也不可能达到的。其次,李娟对于美的渴望、对于生活的热爱使我暗自惭愧。我想,在城市的“熏陶”之下,我们或多或少都戴上了伪装的面具,在竞争与消费的狂潮下早已忘却了什么是自然,什么是生活吧?李娟的感人之处即在于“生活的囚笼,永远关不住心怀美好的人”。当地人亦是如此,萨伊娜老婆进冬窝子时还特意把九岁女儿获得的奖状带上,最后贴在醒目的位置,那是属于他们的自豪与骄傲;以及居麻外出放牧时,总是花很长时间将靴子擦得锃亮,而他们转场时也总是穿着最漂亮的衣服——生活或许是枯燥的、乏味的,但对于美的渴求永远是灰色中的一抹亮色。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游牧生活并不总是诗情画意,牧人的生活也不是我们想象的那般浪漫,而“现实中更多的却是荒凉和贫瘠,寂寞和无助。现实中,大家还是得年复一年地服从自然的意志,南北折返不已。春天,牧人们追逐着融化的雪线北上,秋天又被大雪驱逐着渐次南下。不停地出发,不停地告别。春天接羔,夏天催膘,秋天配种,冬天孕育。羊的一生是牧人的一年,牧人的一生呢?这绵延千里的家园,这些大地最隐秘微小的褶皱,这每一处最狭小脆弱的栖身之地……青春啊,财富啊,爱情啊,希望啊,全都默默无声。”对于李娟而言,她只是一个外来者,她闯进他们的生活然后离开,一切在她的眼里也都显得新奇、好玩;但对于牧人,更多的则是无奈——而在外来世界的影响下,大家的心早已躁动不安。这就像刘醒龙在《一滴水有多深》中说的一般,“作为自然,乡村像诗一样美丽。作为人生,乡村像诗一样痛苦”。最后,李娟是孤独的,居麻也是孤独的。这好像是一句废话,却是游牧生活中必须忍受、甚至学会享受的。那么,像李娟最后问的,对于游牧民族而言,定居是好事吗?那个生意人回答道“定居当然好!但哈萨克都完了”。那我们如何评判呢?我们总不能自己享受着现代生活的便利,却对他们说保持你们的落后状态吧,并时不时地下去体验一下生活——现代与传统的纠葛,我说不清,李娟也说不清,所以在全书的最后我读到了她的落寞与孤独。
读冬牧场有感篇四
xx年的暑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关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儿童生态道德教育”的书,读《天鹅牧场》有感。这本书的作者是自然之子——格日勒其木格·黑鹤写的。这本书共收入了黑鹤7部中短篇小说,是他中短篇的精粹之作。这本书的名字叫:《天鹅牧场》,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第一篇故事——《滑雪场的雪橇犬》中的一句话:“它已经跑过来了,无论我是否愿意,显然它都要发泄自己久别重逢时应有的激情。
”这句话深深的吸引着我。因为,这是一只名叫“哈克”的忠厚的雪橇犬。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哈克是一只被抛弃的狗,它的主人抛弃了自己,可哈克却没有去忘记主人、恨主人,而是把主人铭记在心。可哈克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报答主人对它的养育之恩,也为了有一天能见到主人,与主人重逢。正如文中所说“它已经跑过来了,无论我是否愿意,显然它都要发泄自己久别重逢时应有的'激情。”
哈克见到一位和自己主人相像的人——作者,便不顾一切冲上去与“主人”重逢。这说明了哈克与主人多年没有在一起啊,也表现出哈克是多么的期盼与主人见一面啊!在哈克冲上来的那一瞬间,作者表现的非常自然,并没有想这只狗想要干什么。这里说明了作者养过狗,对犬类很了解。从中也表现出作者亲近与大自然,热爱动物。在《天鹅牧场》中,你可以了解到一些知识:东北著名的四不像,喜欢睡床的熊……一切答案都在《天鹅牧场》!
读冬牧场有感篇五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关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儿童生态道德教育”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自然之子——格日勒其木格·黑鹤写的。
这本书共收入了黑鹤7部中短篇小说,是他中短篇的精粹之作。
这本书的名字叫:《天鹅牧场》,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第一篇故事——《滑雪场的雪橇犬》中的一句话:“它已经跑过来了,无论我是否愿意,显然它都要发泄自己久别重逢时应有的激情。”
这句话深深的吸引着我。因为,这是一只名叫“哈克”的忠厚的雪橇犬。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哈克是一只被抛弃的狗,它的主人抛弃了自己,可哈克却没有去忘记主人、恨主人,而是把主人铭记在心。可哈克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报答主人对它的养育之恩,也为了有一天能见到主人,与主人重逢。
正如文中所说“它已经跑过来了,无论我是否愿意,显然它都要发泄自己久别重逢时应有的激情。”哈克见到一位和自己主人相像的人——作者,便不顾一切冲上去与“主人”重逢。这说明了哈克与主人多年没有在一起啊,也表现出哈克是多么的期盼与主人见一面啊!
在哈克冲上来的那一瞬间,作者表现的非常自然,并没有想这只狗想要干什么。这里说明了作者养过狗,对犬类很了解。从中也表现出作者亲近与大自然,热爱动物。
在《天鹅牧场》中,你可以了解到一些知识:东北著名的四不像,喜欢睡床的熊……一切答案都在《天鹅牧场》!
读冬牧场有感篇六
我母亲的妄想症在为我匹配了各种莫名其妙、风马牛不相及的女人之后终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前几天和她谈到新疆移民问题的时候,她把这本书拿给我并对我说:“我以前想叫你去追求这个女作家呢,她的年龄和你差不多,也没有结婚....”,我大笑着接过它,怀着从她那里遗传过来的妄想症开始读这本书,只不过我的妄想和母亲的妄想略有不同:新疆一直是横亘在我心中一个遥远而难以实现的梦,我想在这本书中稍稍捉摸到一点满足....
对女作家的文章我常有轻微的抵触心理,那种泛着天真的痴气又很缠绵的女性心理,让我在阅读的时候会觉得肉麻,或许是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柔弱的人,所以才对“凄凄惨惨戚戚”一样的长吁短叹特别排斥,我想要的文字应该是带有放肆、尖刻的男性幽默和冷静、睿智的哲理总结,那样的文字在我看来是充满力量的。
但当我读到此书三分之一有多的时候,我为自己轻率的结论感到惭愧了。并非作者的文字有什么出彩之处让我赞叹,而是因为书中那样零零碎碎的记述完整地还原了生活的全貌,从而触动了我的感动。
作者并没有完全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叙述冬牧的过程,而是用繁杂的碎笔对生活中的每一处细节、每一件琐事、每一个生命都进行了回忆。这样平凡的表现方式恰恰写透了生活的伟大之处。
是依靠辛勤和智慧战胜困难的成就感,是创造劳动果实的喜悦感,是人们分享丰收的满足感,是家庭的温暖与生命之间最质朴的血肉相连。正是因为我感受到了这种伟大的幸福,我一边读一边感到羞愧和自卑,因为我是一个逃避生活的人,我因为没有得到这样的幸福而感到悔恨。。
我曾经深入到一家小煤矿的第一线工作,也曾和农民工们一起生活、生产,我能够深刻地体会一个阶层的人要想融入另一个阶层的世界是多么困难,不同的身份会形成一道鸿沟,在人与人之间制造怀疑、阻断他们互相理解。李娟的实践是值得赞叹的,作为一个孱弱的女性,不仅战胜了恶劣的环境坚持了下来,还能够跨越那道鸿沟,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另一个阶层的人的认同,这是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胜利。
读冬牧场有感篇七
xx年的暑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关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儿童生态道德教育”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自然之子——格日勒其木格·黑鹤写的。这本书共收入了黑鹤7部中短篇小说,是他中短篇的精粹之作。这本书的名字叫:《天鹅牧场》,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第一篇故事——《滑雪场的雪橇犬》中的一句话:“它已经跑过来了,无论我是否愿意,显然它都要发泄自己久别重逢时应有的激情级。”
这句话深深的吸引着我。因为,这是一只名叫“哈克”的忠厚的雪橇犬。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哈克是一只被抛弃的狗,它的主人抛弃了自己,可哈克却没有去忘记主人、恨主人,而是把主人铭记在心。可哈克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报答主人对它的养育之恩,也为了有一天能见到主人,与主人重逢。正如文中所说“它已经跑过来了,无论我是否愿意,显然它都要发泄自己久别重逢时应有的激情。”哈克见到一位和自己主人相像的人——作者,便不顾一切冲上去与“主人”重逢。这说明了哈克与主人多年没有在一起啊,也表现出哈克是多么的期盼与主人见一面啊!在哈克冲上来的那一瞬间,作者表现的非常自然,并没有想这只狗想要干什么。这里说明了作者养过狗,对犬类很了解。从中也表现出作者亲近与大自然,热爱动物。在《天鹅牧场》中,你可以了解到一些知识:东北著名的四不像,喜欢睡床的熊……一切答案都在《天鹅牧场》!
读冬牧场有感篇八
最近秋天的气息越来越强烈,昼夜温差逐渐扩大,风也变得干燥。在初秋时节读《深山夏牧场》,原以为不太应景,可没想到读完后竟发觉身上的燥气消散了许多,对刚刚过去的夏天又多了一份迟来的不舍。
这个夏牧场里到底有些什么呢?
有家里的主心骨扎克拜妈妈,可爱的斯马胡力、卡西以及其他孩子;有山羊、绵羊、马、骆驼,甚至还有很久没出现过的野猪;有遵循着自然和四季变化的固定活动,还有挤牛奶、摇分离机、搓干酪素等日复一日的劳动。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了解哈萨克牧人的生活后,我不禁又一次感叹我们的国家实在太大了,大到我竟对这个民族没有过半分了解。
看到文中的一些名词,“紫菀”、“虞美人”、“荨麻”、“西伯利亚落叶松”,似乎都挺熟悉,早就听过,但眼前就是不能浮现出具象的事物。我对这个世界太陌生了。曾经有一次,我看到窗外晾晒用的伸缩杆上,站了一只来作客的小鸟。其实这样的小客人之前也来过,但我动作太大,还没看清就已经把它们都吓跑了。所以这一次我尽量安静地观察它,努力捕捉它身上的特征,之后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在网上检索到了它的学名——乌鸫。
我想肯定会有人嘲笑我的无聊。同样的时间可以干很多事情,何必浪费在这样不值一提的小事上。可我确实因为认识这位“邻居”感受到了一份喜悦,现在才明白也许是因为自己离自然稍稍近了一步,毕竟城市生活离自然实在太远了。
在书里,提到了很多只有哈萨克牧人才老实遵循的规矩。比如开车看到前方有羊群时,无论多赶时间,司机都会耐心缓慢经过。有时索性熄火等待,绝不会按喇叭惊扰羊群,以防出现难以收拾的局面让赶羊的人难堪。汉族司机却会按喇叭,使羊群哄散开,生怕撞死了羊被索赔,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牧羊人带来多少麻烦。
孩子的病情需要住院观察,父亲却因为当下正是羊群迁徙的日子而犹豫不决。医生和父亲明明都是哈萨克族人,区别在于医生已经变成了城里人,她的生活和羊群再也没有丝毫关联,只有牧人才懂得羊群的饥饿和无法渡河的焦虑。。
城市的生活让医生远离自然,失去了与自然最纯粹的联系,也就渐渐忘记了这个民族的传统。长久以来,哈萨克族牧人大费周章地随着时令迁徙是为了保护,为了让大地得到休息和恢复。这样的古老的传统里包含着与万物平起平坐,而不是争做万物主人的意识,也就自然而然地保持着谦卑和知足。
李娟明白这种心态上的变化,不愿过多批判,她只说医生也是善良的,“但她的善良已经太遥远了”。
我没有去过新疆,也就更不要说书中的吾塞。在我为数不多的出游经验中,只有一次被山完完全全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年夏天在云南,我们一行人包了客栈找来的小面包车要去玉龙雪山。路途中很长一段时间都能看到那一座绵延肃穆的山,它像一整面巨大的城墙伫立着,警告着人们不能逾矩。
巧的是前不久听梁文道的节目,就有一位听众向他留言说自己是蒙古族人,但如今十分担心蒙古语会逐渐消失,那样的感触也许很多人都无法明白,也不会有人在意,毕竟蒙古族人数在中国所占比重太少。
梁文道的回答也让我有了更多反思,身为汉族人,我们对于少数民族的了解确实太少了。无论是汉族文化还是少数民族文化,其实都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都有值得尊重和传承的地方,同样需要重视和保护。李娟也是汉族人,她努力记录着与哈萨克牧人的生活片段,也是想让更多人了解他们,不希望游牧民族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
也许谈到传承太不现实,但我们可以尝试着了解,学会尊重,至少不做那个对着羊群按喇叭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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