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篇一
一年来,司法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xx-2025年)》,强化顶层设计。截至xx年年底,已建成省、地(市)、县(区)、乡(镇)、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57万个。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为乡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加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xx自贸港以及各地自贸区商事调解工作。xx年,全国共排查矛盾纠纷507万次,调解矛盾纠纷874万件。
深化律师服务工作。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国共有2594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xx等24个省(区、市)实现县级行政区域试点工作全覆盖。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超过10万场次。持续开展“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推动各地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xx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50万件,受援人166万余人,提供法律咨询近1889万人次。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支持仲裁机构设立专业仲裁工作平台,制定专业仲裁规则,促进仲裁专业化发展。
扎实推进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召开第九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命名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等。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印发《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强化司法所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职责。各地司法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咨询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全年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0余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万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35万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建议26万余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5万余件。
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xx年共有71.8万人报名客观题考试。完成2020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授予16.2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制定出台新一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xx-2025年),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扶持力度。
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篇二
今年我办党建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积极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我办更好履行工作职能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回顾一年来我办党建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
我办党支部非常重视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一是把抓学习作为我办党建工作的主线,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十八大文件文件精神,在学深学透、开拓创新、力求实效上下功夫。共召开党支部学习会6次以上,主要负责人讲党课2次。
二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上专题党课和党风廉政教育课,主要解读党的十八大精神,重申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转变思想观念,进而加强各股室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三是加强理论研讨。
充分挖掘党员干部的潜能,积极鼓励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和心得体会,对发表或选用上的文章年底专门进行表彰和奖励。四是制定了办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抓好了学习计划的落实,从组织、时间、人员、内容上保障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办领导带头上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每半年督导检查一次学习情况,并及时通报结果。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服务基层能力。
我办始终注重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v^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县委和县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次会议一课”制度。
二是抓好本办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作风建设要求,切实从“为民、务实、清廉”方面抓好人民满意的机关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做好“三送”工作,对挂点村群众进行结对帮扶。
三是班子成员多次到项目区蹲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法,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社情民意,在为基层送服务的活动中,做到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我办还开展好服务挂点联系活动,全办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一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重点创业基地,掌握了解企业情况,听取意见,查找改进服务措施,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制定规定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将责任内容细化,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个成员,责任到人。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的“四项基本要求”,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促进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牢记,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机关党建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真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创新意识不够,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业务工作结合不够。这些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研究解决。
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篇三
对照我市《关于印发阆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阆府办发〔2020〕114号)文件要求,我局做了如下工作:
(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局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应急发〔201x〕54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阆卫计〔2020〕330号)文件,局调整了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开展了应急演练,重新完善了本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了应急物资储备。
(二)落实了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落实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医疗机构、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局主要领导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和南充市卫计委报告本系统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及时将卫计局《201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法制机构建设情况。局指定执法监督股负责本单位依法治市工作,因无法律专业人员,我局采取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负责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五)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x〕24号)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今年3月份,局法律顾问组织局机关、人大、政协相关人员对设置博爱、益民两家民营医院举行了一次听证会。
(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我局的行政处罚,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实施标准》。
(七)清理、培训执法人员。9月份,局机关完成了卫计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现持有省政府执法证的有27名;8月份下旬,组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强化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培训。
(八)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及时将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到“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年内录入信息86条;局执法监督股将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录入到“南充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年内录入信息8条。
(九)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健康阆中”微信公众号内开辟了“卫计法治”宣传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阆卫计〔2020〕65号),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开内容、程序方式。据信息统计股统计,年内已公开政务信息159条。
(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投诉、举报。据办公室统计,年内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共计95件,均及时予以回应。
(十一)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局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确定了医疗纠纷调解场地和调解人员,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年内调解医患纠纷42件,累计金额达170多万元。
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篇四
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一)依法决策方面。
2021年度,我局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局起草的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征求公众意见、本局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区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我局坚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全市首推营商环境白皮书,从企业营商所需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环境、市场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质量等宏观方面,以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等十一个微观领域,全方位展示罗湖营商环境现状,营造更加阳光透明的法治化环境。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围绕企业经营全过程11个领域,精准推出32项路径清晰可实施、预期成效可视化的具体改革措施。同时,结合罗湖实际新增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改革特色板块,探索走出罗湖特色营商环境建设之路。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推动条例进园区、进机关、进大厅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同时配合区司法局工作,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进行答复和应诉。
(四)普法方面。
立足本职,我局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在社区、企业和机关内举办了消防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和信用罗湖等多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节能低碳及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仍存在内部普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普法宣教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是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支撑,2021年我局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法治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我局内部学法用法,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宪法、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以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021年重点组织开展“两规三规及深标修订政策解读”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与我局业务有关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考试优秀率均为100%,圆满完成我局2021年度学法考试。
(一)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
(二)强化宣传引导。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学法力度,创新学法形式,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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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篇五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全面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落实《xx县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xx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规范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幸福教育。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发现问题一起,改进一起。针对县法制办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反馈的问题,我局有关人员认真组织学习,清理不规范案卷,并制定《xx县教育局执法案卷整理归档须知》,指导今后工作。
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篇六
1.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法治讲师团巡讲活动。
2.强化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后整改推进工作,改进普法工作薄弱环节。
3.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精神,整合社会资源,参照“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标准,市、县联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4.加强法治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在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专职岗位,逐步配备法治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引进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从事中小学法治教育,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组织法治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班,在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治教育内容。
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篇七
区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规定和《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长征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长征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镇域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为长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了《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使受理标准更加明确、受理过程更加规范。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上海普陀”政务网站、“普陀长征”微信公众号、《长征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便民信息和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开镇机关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截至目前,产生公文信息16条,其中主动公开14条,主动公开率为87.5%;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答复12件。
(二)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镇政府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定期向镇人大报告工作,邀请镇人大相关人员列席镇政府重要会议20次,接受人大代表集中视察1次,充分听取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按时办理、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向代表、委员、相关政府机关部门及时反馈。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工作,做好反馈意见的办理、跟踪与反馈。截至目前共收到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35条,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相关事项件件有回音,桩桩有落实。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试行)》。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工程的管理。全面推进镇级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镇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超过99%。全面建成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公务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申报等系统,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
(三)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镇党委建立了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理委下设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协同合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协调、推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和辖区各居委依法治理工作。明确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位。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居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总抓手,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从时间、内容、人员上做实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精神和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任务清单》,对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机制制度、依法全面履职等方面制定了14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市委依法治区办第四督察组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实地督察,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实化依法履职,构建完整的法治政府格局。
一是做好规范执法。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城管、房办、绿化、市容、工商等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考评。二是定好依法决策。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聘请法律顾问,覆盖行政复议、信访维稳、物业纠纷、居村调解等领域,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
(五)深化惠民普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分别与1家律所签订镇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与3家律所签约对接镇域27个居委会、3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的法律顾问服务。民法典表决通过后,第一时间成立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宣讲团,对全镇居委、片区开展了普法宣传讲座活动。二是拓展宣传形式,营造普法氛围。建成1处司法信访接待窗口、1处科普法治宣传花园、3处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1处片区调解工作室,固定滚动开展法治宣传。三是突出重要时期的法治宣传。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新冠肺炎依法抗疫的法治宣传,编印《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防范手册》宣传册,录制了防疫普法小视频,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疫线云党课+微课堂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长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镇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各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配置专职调解员31名,形成二级调解网络结构,以属地调解为主。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对接法庭”、“一对一”导师跟班培训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的方式,不断强化基层一线调解员的素养,着力提升疑难纠纷化解的能力。成立片区人调解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截至目前工作室共接受咨询18件,受理调解共10件。
三、
存在不足。
2020年,本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作用;行政执法部门仍需加强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质效。针对上述问题,长征镇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2021年,我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的统一安排,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根据长征镇《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镇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落实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学习先进经验,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三)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位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推进落实人民调解进片区,进一步做好“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文化的品牌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消除了之前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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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法治政府工作计划篇八
1.开展教育立法工作。开展《xx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xx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网上办理、规范办理举措,落实办件回访制度,实现所有教育权力事项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受理办理,实现所有教育事项最多跑一次,50%事项一证通办。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落实部分教育行政执法权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清理执法事项、规范执法程序、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强化以执法手段进行教育治理。
4.强化教育领域矛盾化解工作。制订教育行政调解办法,引导群众以行政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制订规范进校园活动及学校规章制度自查清理的制度文件,进一步推进校园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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