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阅读,发现了自己对某些问题的不同观点。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可以尝试运用一些批判性的思维来对书籍进行思考和评价。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十年读后感篇一
也是无意中才读了这本书,因为这样的书不是我平时喜欢读的。买了这本书才在网络上了解了作者本人,一个大学毕业后为了旅行而先后辞掉了5份工作的年轻人,他每当攒够去一个地方的路费就开始上路了,当分文没有时再回来。直到他发现旅行也有赚钱的路子,就成了一名职业旅行家。我好羡慕他,这样的状态在现在的社会中没有几个人可以拥有,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自己的职业。在他的博客里可以看到他旅行中所拍的照片,非洲的儿童、巴黎的建筑物(在那里的前两天他只吃了从荷兰带过去的一斤鸡翅和几片面包)、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怀念高迪、听一个德国女孩讲柏林墙、在希腊的圣托里尼看夕阳下的`情侣也想起了她(一个人看日落,因为无人分享,所以备感孤独)、从佛罗伦萨做火车到意大利的比萨没有旅店入住而露宿街头、在印度的加尔各答坐上一个月的义工、过安检中国人受歧视他被脱光衣服进行检查、也有无数次一人独享各地的美食、结交各地的朋友让他到哪里都有亲人……总之背包十年让他去了世界这么多的地方,在路上有孤独也有欢乐,在路上有艰苦也有享受,在路上有想家也有留恋。
再喜欢远行的人也有对家的牵挂,反而会儿比我们就在家门口的人对家的思念更强烈。因为这本书是记时形式的,每年的春节作者的旅行都会在中国,只有一年没有,面对传统的父母作者感觉到深深的内疚,因为三十而立的他没有女朋友没有成家也没有稳定的工作,父母的担心是无疑的,但是这些都没有让他放弃自己旅行的梦想。
我对自己的生活与作者进行了一个对比,我没有勇气辞掉目前这份在父母眼里国企较稳定的工作(我不喜欢)、我的工作也不允许我请假到中国的一个地方玩上一个星期、我还是在茫茫人海里寻找一个人成立一个家庭(虽然找的我好累)……我十分的明白我不具备他那样的素质,我承受不了旅行的孤独,我也不能让旅行成为谋生的职业,但是我渴望作者生活的状态,欣赏他追逐梦想付出的艰辛和勇气,羡慕他十年后得到的成就!
读完这本书我用了两天的时间我想了想自己的人生应该怎样走,我推翻了大学时写的职业生涯规划,如果我按照那样的路规划我的一生,我的生活将会在无休止的忙碌中度过,我最后的定论是这样的,在有限的生命中,把无限的欢乐带给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哪怕是只与你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所以我今后做任何事情都执行这个准则。让我们的生活都充满颜色!
十年读后感篇二
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以为是一本和其他的关于旅游攻略的书一样,就是介绍作者各地的旅游经验,给后人以参考的书。今天有时间细细读了一遍,原来和自己理解的相差甚远,这本书以作者十年的体验旅行为经历,穿插着各地的自己的旅行所感,叙述自己的人生体验,更是一本介绍作者追逐梦想,实践梦想,成为职业旅行者心路历程的一本书。
“体验式”近年来在商业领域比较热门的词汇,开创了很多新的商业模式。体验式旅行,也是一个人让人感觉很新颖的词汇。总以为背包客或者是自己钱很多,自助游,享受人生的,或者是自己苦哈哈的度过一段段旅程的。体验式旅行颠覆了自己的这种观念,是指在旅行过程中对所有未见未尝未玩过的事物都去尝试的一种旅行方式。到了一个地方,就要体验当地的最有名的最具文化特点的东西,无论是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还是肮脏的街头露宿,是在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偏僻的小乡村,是高级的享受人生,还是做一个贫民窟医院的志愿者,都包含其中。
作者文中的各地旅行的所感所想,让读的人也不由的身处其中。在新德里的欺骗让读者不由的捏一把汗,有南印度人们的热情好客让人心里暖暖,有在特蕾莎医院的志愿行为让人感觉爱的意义,在南非的彩虹让人感受不同人种的友好相处,体验曼德拉的伟大,在四川大地震后广场呐喊让人不禁热泪盈眶……等等等等,虽不能往,却心向往之,不禁对作者的人生感动。
梦想对于每个人来说,虽崇高但虚无。作者是幸运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虽经历各种人生挫折,但是慢慢的实现了自己当初的梦想。想想我们自己,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的梦想和目标是什么,又有多少人知道了梦想和目标而又去努力实现它。
有梦想,那就去努力实现,没有梦想,那就多读,多看,多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想和人生的目标。
十年读后感篇三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仅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以往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期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一样的人生历程令自我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明白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必须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向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一样的历程感受不一样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我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十年读后感篇四
“流浪的时候,我脱掉伪装,在街头自由自在地放声歌唱;走得累了,就把双脚放在低于,把眼睛搁在天堂;我选择流浪,就像堕入凡间的天使,彩色的世界让我感到更多的光芒。”小鹏用文字记录下旅行带给他的悲欢,用文字让读者和他一齐经历了一次丰富刺激的精神旅行,同样也用文字告诉了我旅行的意义。
初读《背包十年》的时候,一串串冗长的各国地名映入眼帘,它们,陌生的、熟悉的、曾渴望的、而今遥不可及的开始我也只是从文字的表面感叹小鹏的勇气和毅力。的确,十年的背包旅行生涯并不是每个人简简单单都能够完成的。这十年,正是因为有了小鹏对旅行的无限热爱,因为有了小鹏的勇气毅力坚持,所以才有了今日小鹏的无限感悟,读者的无限感叹和感动。
小鹏曾在《背包十年》中说,旅行是一种融入当地人的常态过程,十年的流浪生活,他收获了不一样的友情,不一样的生活阅历他用十年完成了伟大的梦想,努力去追求自我渴望的,拥有自我想要的,让自我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绽放。背包十年,踏遍世界,意大利比萨,和比萨斜塔共度一夜;印度机场,脱光检查,遇到了你好先生、司机先生、奶茶先生。
中国西藏,高原反应,差一点一睡不醒;加拿大的鬼屋旅馆过夜;布达拉的一座桥要走九遍,却发现每一次经过独有不一样的景色;圣托尼里,一个人看日落,,突然地想念;加尔各答和四川的义工活动;撒哈拉大沙漠看美丽星空跟随小鹏的足迹,我仿佛也到达了世界各地,开拓视野,经历了一次心灵的对话。每一次的目的地,无论到达过程有多么的艰难,只要想到能够开始又一次的起航,小鹏都觉得无比幸福,所有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小鹏说,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味的数字、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每一个旅行点中,,小鹏总会遇到各国各地的形形色色的人物,他们或是公车火车上的邻座黑人大哥,或是青年旅馆里同宿者“你好,多谢,再见,对不起”四个简短的词语加上当地的口语,一路的简单交流基本没有任何的问题。小鹏的这份机智率真也增加了这一路的顺畅和欢乐。简简单单的,能够结识更多的朋友,成功的到达目的地。
“街头艺人粉墨登场,对于他们而言,处处都是舞台。而对于旅行者而言,虽然整日素面朝天,可是处处皆是人生。”行到山处,山便是家;行到水处,水便是家。山山水水,四海为家,四处都有人生,四处都有欢乐。也许在很多常人眼中,旅行充满荆棘,他们有太多太多的顾虑,到对于小鹏这样的职业旅行者而言,旅行就是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全部。可是,在小鹏的内心深处也有一份只属于他的爱人家人的爱,这份爱浓厚热烈。
还记得书的开头有这么一句话,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这句话可是道出了太多人的心声,可是人生就死这样,并不是那么的一帆风顺,总有很多时候是有太多太多的不合宜。每个人都有一个梦,就像小鹏一样,它可能不是没那么轻易实现,可是有梦的人生加上执着的心,我们也能够像小鹏一样,一个人,一个包,四海为家;一个人,一个梦想,处处都有期望。
十年读后感篇五
如果命运是这样直线运转,两个人或许会很幸福的生活着,距离、思念,这些都不算什么。如果抛开外在的一切,只有许宸和余乐乐,因为彼此的爱,甜蜜会满溢在二人的心房。生命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生活更是现实而残酷的。父辈的错误,终究会让子孙受到责罚,优秀的许宸也不例外。他难以逃脱世人鄙夷的眼光,难以逃脱一次次的入党政审给自己带来的打击。出国是他逃开这一切的唯一出路,而为了母亲,她却不能。许宸爱乐乐,所以他不愿出国,乐乐爱许宸,所以她必须放他走。
终于,余乐乐下定决心,向现实低头,离开许宸,给许宸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让他走,更是让他远离这满是伤疤的凄凉地。一直都很佩服余乐乐的爱,她爱他,爱到宁愿放手,这也是最好的结局。他们太了解彼此的过去,彼此心里的痛,再小心翼翼也难免会触到对方心底的伤疤。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累了,因为对彼此的爱,他们可以将这一切暂时的忽略,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残酷的现实其实一直都在。也许,分手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现实生活中,我们总天真的认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才是真爱,总是执着的追求"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紧紧拽住对方的衣襟而不放手,其实,最真挚的爱情,是能够及两个人的力量使相爱的彼此都能生活的.很幸福,不管是否能够在一起。
如果说,许宸和余乐乐的爱属于童话里的浪漫,那么,她和连海平,则是现实中的真实。他等她,等他从许宸的阴影中走出来,等她真真正正的接受自己。四年,应该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做到的吧。他总是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最及时的援助,它见证了她和许宸从热恋到分手,他更是清楚的明白许宸在他心目中的分量,可以说,连海平的爱是无私的,是不计回报的。
乐乐最终牵手了连海平,我想,这应该是最完美的结局吧。她跟许宸,不是爱的不够,而是爱的太深,爱到太过于在乎对方而使得生活变得很累。父辈的事情,尽管已经结疤,但不经意间的碰触,就会是彼此鲜血突涌。只有连海平,才能够给乐乐最安慰的归宿,才能给乐乐最有力的臂膀,毕竟这个女孩遭受了太多的不幸。如果不是这样,其实对于连海平,也是不公平的。
年华易逝,岁月静好。采一缕清辉,撒满衣襟;鞠一捧清越,照亮前路。十指相扣,携手前行。
十年读后感篇六
经过一夜的颠簸,从xx西—xx的xx次列车已经进入广东境内,我在沉沉的睡梦中醒来,青色起伏的山峦,碧波荡漾的池塘,翠色欲滴的树木从车窗外缓缓地向后滑过,北方的萧瑟苍茫也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视线回到手中书籍的插图,一个赤裸的小女孩手持一朵白色的莲花欢快地奔跑。
《背包十年——我的职业是旅行》是国内首位职业旅行家小鹏根据自己的亲身体验、感悟撰写的,此书详细记述了小鹏自2001年至2010年在世界各地的旅行经历及所遇所感的人、事、物,从他细腻如诗般流畅的行文、丰富多彩的旅途经历以及纯真灵动的摄影作品中,我发现他不仅是位冒险、坚韧的职业旅行家,内心更是一个怀有无限好奇、时刻发掘真、善、美的儿童,他拥有着矢志不移的信仰——旅行,并将之抒写为常人难以涉足而自己乐此不疲的事业。
跟随着小鹏独特的视觉、嗅觉、触觉、听觉、味觉,我驻足巴赛罗那的圣家堂被建筑家高迪的雄厚伟力所震撼,我透过梵高斑斓的色彩体会到他沉迷创作时的单纯快乐与现实中的苦涩孤绝,在丹麦奥登塞小城的紫墙绿顶中见证培育安徒生丰富想象力的土壤,我赞叹于自然景观的旖旎富丽,在柬埔寨吴哥窟前屏息凝神注视太阳费尽全力地把肥胖的脸庞从嶙峋塔峰后挪出,聆听众人向自然致敬的掌声澎湃。
在小鹏的旅程中,一些善良、真诚的异国异地的陌生人搭手相助,成为旅程中最温情的旋律。例如尼泊尔人金卓热情好客,不但带小鹏参观加德满都的特色景点,而且还带她拜见母亲、女友,并赠送小鹏两枚尼泊尔古钱币,短暂的邂逅,他们超越了国别,超越了宗教与制度的芥蒂,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此外,还有免费开车相送的法国老太太等。在旅行中,loveisacircle,小鹏得到过很多人的无私帮助,他也让爱成为一种不断循环的能量,发现爱,并传递爱。这也是读这本书教给大家的礼物吧。
旅途中跋山涉水,不免遭遇自然、环境、人为等突发状况,旅途也成为危险的代名词。《今夜会不会再也醒不来》典型地反映了这种状态。在青海海拔5000多米的雁石坪过夜,小鹏因高原反应缺氧严重而心生恐惧,担心像以前的背包客一样命丧如此。身体本能的坚韧让他迎来了第二天的曙光,他的经历不时牵扯着我的神经,即因旅途中的丰富多彩、奇闻易趣而笑也因旅行的艰辛热泪盈眶。
这本书,不但可以学习借鉴到如何成为一个职业点的背包客,还能学习到如何将旅行经历经过分析整理以读者喜闻乐见的游记形式记载下来。
读读《背包十年——我的职业是旅行》,重拾因日常生活琐事而压抑下来的远行梦想,给自己一个不可抗拒的理由,去旅行吧!
十年读后感篇七
今天早上刚刚看完小鹏的《背包十年》感觉这本书非常不错,写出了很多旅行者的心声以及旅途中的各种情况。
我自己是个很喜欢旅游的人,但是发现自己对旅游者两个字并未理解的那么深刻,以前喜欢旅游就是为了多看一些景点,多拍些照片留作纪念,而且总是喜欢成群结队的人去玩,一个人就总是感觉孤单,甚至是无助,所以不喜欢一个人的旅行,尤其是在去了北京之后,感觉一个人旅行很没意思,因为孤独。但是看完这本书过后,得到了一个启示,旅途中不可能是全程有人陪伴,那样也不会自由,有时一个人沿着街道满满走,看看路边的行人未尝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且一个人拍照更自由,旅途是热闹的,也是孤单的,热闹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时一个人的热闹。
其次我决定改变今后旅游的重点,旅游并不是以观看多少景点为目的,而是去了解历史文化习俗生活等等,而这些东西只有去当地仔细观察,切身体会才能有收获的,我决定以后出去旅行的话会多走路,少坐公交,第一低碳,第二走路能看到很多别样风景,这一点在北京的长安街深有体会。还要多了解城市的历史文化背景,增长自己的知识。
还有旅途中会受到各种各样人的帮助,以及去帮助别人,书里面的一句话很经典loveiscircle互助是一种良好的品德,在旅途中互助更加的体现出了人性之美,这也是旅途中让人高兴开心的事情。
最后我决定以后只要有旅游计划一定仔细的写自己的游记,文笔随不好,但是可以记录下来一些东西可以让自己回忆而且给其它驴友提供参考,这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就写到这里,西安之旅希望给力。
十年读后感篇八
世事变化无常,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但有些东西一旦改变,结局也就注定了。
鲍勃在二十年前是个单纯小伙子,但是二十年后,他已成为通缉犯,臭名昭著。人性的堕落才是真正令人心痛的事情。
在开头处,“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已是一个小小的铺垫,一个细节的描写,后来的吉米认出鲍勃的情节在开头就已有伏笔。“那个男子很快地说”在看到警察朝自己走来之后,这种反应已有些许不正常,“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这好像就在告诉别人,这个人有点问题,否则怎么脸色惨白,而且脸上还有旧伤呢?“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这似乎已经说明了他为了躲避一些他不愿面对的事而东躲西藏。“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这是个跟男子身份很不协调的东西,再一次从细节上告诉人们:这个人有问题。一点一点把人们引入最后的悬念中去。
“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这里有些出人意料,因为太多的细节告诉人们眼前的这个男子一定有问题,但是警察居然就这样离开了,而且还友好的“再见,先生。”着实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已经设法取得我要的一切了。”似乎暗示着这一切来路不正。也在暗示鲍勃的身份和他所做过的事,为后文的出乎意料的结局做个理所当然的铺垫。
当便衣警察和鲍勃共同来到一个“亮处”以后,“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这一细节暗示,警察想确认他是否是通缉犯,而鲍勃“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说明想看清楚他“老朋友”的脸,他多年的逃亡生涯的警惕性告诉他必须要确认眼前这个人是不是他二十年前约定的好友。也直接提前了结局的出现。
二十年,一对好友就这样站在了人生的对立面。不禁唏嘘。
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两人的友谊的确深沉。鲍勃虽成为了通缉犯,亡命人生,但是二十年的约定,具体的日子,具体的时间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说明他很看重这个朋友,而且他还记得餐馆,具体的位置,甚至在这个“冷飕飕”的夜晚等待朋友的来临,而且“至少要等他半小时”。
而吉米在成为了法律的执行者之后,面对自己多年的挚友,信守约定,如期的赴约,但是,职责和使命告诉他眼前这个朋友是通缉犯,是必须交予法律处置的人!
在警察和男子的交谈中,警察问及男子的近况,这正是侧面的关怀朋友的表现,最后问道男子准备在这待多久,一来关心朋友在冷风中等待自己的不忍,二来,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准备逮捕罪犯。
最后一张纸条,道出了吉米的心声,也是他对友谊的无奈,说明了他对法律的支持,对罪犯的痛恨,但是也有对朋友的惋惜,伤心,多年挚友,背叛了法律,自己不忍心亲手将好友送上法庭,折中的方法,也是无可奈何……但最大程度的维护了两人的友谊和自己的职责。
十年读后感篇九
在网上书店闲逛的时候,看到排行榜上赫然列着这本书《背包十年》,一看标题就让我内心悸动不已。04年起的2、3年时间里,便很喜欢一个人背着包到处去流浪。虽然没去过什么风景名胜,但周边的城市基本都去过,有时候还是一个人骑着车上路的。那种独自上路的感觉,直到今天依然如此清晰。仿若自己是个生活的旁观者,看着身边的人为着生活奔波,为着情感伤痛,为着未来茫然。虽然现在很少再出门,可流浪的心一直存在,只是被岁月的重担压缩在内心的某个角落,很难再照耀到阳光而已。而这本书的标题毫不客气地将尘封多年的颤动再次激发起来,于是毫不犹豫地下了单。
不久,拿到书,封面很是素净。背景是一副沙漠风景,一个背着大背包的人独自行走,身后留下一串脚印,正前方的阳光照射下来,形成一道强烈的逆光。那个孤独的背影,面对烈日的炙烤,毫不犹豫地迈步前行。孤独旅行者,都是坚毅的,他们把心灵留洒在经过的每一条路过的小路上,把思绪铺洒在每一片迷人的风景中,把精神浇洒在每一个悸动的心灵里。独自去流浪,体会那种天地之大的广袤,忍受那种孤独寂寞的煎熬,欣赏那种路边风景的感动。你看过的风景,你遇见的路人,你经历的事件,都会变成人生的点滴回忆。那些让你伤心难过的记忆会在旅途中慢慢消解,宽容;那些让你温暖如春的细节会在生命中慢慢升华。你不知道下一刻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事,但那颗悸动的心,总是对下一刻的未知充满期待。因为我们始终相信,一丝的关怀足以感动一生。旅行,不是为了去往一个地方,而是为了欣赏去往那个地方的路上风景。旅行,不仅为了欣赏那迷人的风景,更是为了邂逅一两个友好的微笑,遇见一两个难以忘怀的人。
随手翻开书本,虽然有趣的事情不多,但作者并未如流水帐那般记述旅行的枯燥,而是挑出那些动人之处,写成短文,每篇短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你不必从第一页翻看到最后一页,完全可以随手翻开任何一页阅读,因为每篇短文都是独立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原本游记阅读起来就应该是轻松的'。在午后的闲暇,在睡前的空闲,在厕所的无聊中,随手翻开,跟随作者去见闻旅途的天马行空,去感受身边的滴滴温暖。
最让我深有同感的是作者在丽江阿丹家的火塘边的经历。每到夜晚,来自不同地方的年轻人围着火塘,听香港人阿良唱歌,那首名为《知己》的歌歌词写得真好:
很想把旅行当作生命的延续,可多少人整日奔波于生活的琐碎,始终放不下这个,放不下那个。作者在去往日内瓦的列车上遇见的那个老人说:“人只能活一次,有太多的地方你没去过,太多的风景你没见过。一定要多走走看看,才不算白活!”人生苦短,经历才是最大的财富!我一直相信,多尝试,多努力,多经历!
十年读后感篇十
自从写过一篇读后感,不知道为什么就不大想写了,仿佛自己的感情找到了宣泄口,宣泄过就行了。但是我心里知道这远远不够。我转移了目标,那一摞书里还有一本《赋得永久的悔》,是我1996年9月在济南三联书店买的。同样是季羡林先生的作品,这是一本散文集,我当时读了满口余香,爱不释手。
正是这本书,使我对季羡林先生有了浓厚的兴趣。我当时还买了一本张中行的《桑榆自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多次了,我都尝试读一读,始终读不下去。同样还有一本书,放了快20年了,没有读下去,是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一本散文集。其实我对卡夫卡是有相当的兴趣的,但是为什么读不下去哪?我也摸不到头绪。对于我这样的情况很少有,大概仅此两例,所以我记忆犹新,念念不忘。
回过头来谈季老吧。
我又翻了一遍《赋得永久的悔》,和十几年以前相比,我越读却越觉得没那么好。有几篇文章我感觉写的很空洞,我指的主要是几篇游记,里面有很多的赞美,我不怀疑季老当时的感情,但是这样的文章我现在读起来没有什么滋味。当然也有些的很好的,象《赋得永久的悔》、《重返哥廷根》、《怀念乔木》……看了都能使人掬一捧热泪!
总体的感觉,这本后选的散文集整体水平比不上《留德十年》。《留德十年》里的每一片文章我都觉得好,字字珠玑。文章回忆往事,情真意切,言词质朴,毫无矫矜自饰,读起来犹如和先生对面闲谈,听他娓娓道来,字里行间满是对故人之思。
在开篇《留学热》里,季老坦率地分析了当时的自己患上:“留学热”的原因,写到自己一听到别人出国留学镀金的消息:“我也是浑身发抖”!乃至一旦有了一个出国留学的机会,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虽然条件不好,费用只够勉强维持生活,还是努力争取去了。
在《章用一家》里,季老描写了章用的母亲,民国元老章士钊的原配吴弱男。真是让人一边看,一边笑:“她崇拜英国,到了五体投地的程度。英国人的傲慢与偏见,她样样俱全。对英文的崇拜,也决不下于英国人。英国人常以英文自傲,他们认为,口叼雪茄烟而能运用自如的语言,大千世界中只有英文。因此,在……她来德国几年,连一句“早安”、“晚安”都不会说。
她每天必须出去买东西,无论有多大本领,多少偏见,她反正无法让德国店员都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无已,她就手持一本英德文小字典,想买什么东西,先找出英文,下面跟着就是德文,只需用手指头一指,店员就明白了。要买三个或者三斤,再伸出三个手指头。于是这一个买卖活动立即完成,不费吹灰之力,皆大欢喜。
更绝的是,这位章老太太还养成了恶性发展的门第优越感:她认为自己是“官家”,我们都是“民家”,官民悬隔,有如天壤,泾渭分明,不容混淆。
她一开口就是:“我们官家如何如何,你们民家又如何如何。”态度坦率泰然,毫不忸怩。我们听了,最初是吃一大惊,继之是觉得可笑。有时候也来点恶作剧,故意提高了声音说:“你们官家也是用筷子吃饭,用茶杯喝茶吗?”她丝毫也觉察不出我们的用心,继续“官家”“民家”嚷嚷不休。在这方面,她已修炼得超凡入圣,我辈凡人实在是束手无策。”每次读到这里,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但是对于章老太太的儿子章用,季羡林不仅在1946年就写了一篇很长的《忆章用》,更是在《留德十年》又写了《章用一家》。其情其景都感人至深。我在读到后面对章用的怀念的时候,都忍不住同作者一起为章用潸然泪下。
在《留德十年》一书里,很多地方都可见季羡林对女房东欧朴尔太太的回忆。在《完成学业尝试回国》一文中有一段感人至深的描述:“她一听到我要走的消息,立刻放声痛哭!我一想到相处七年,风雨同舟,一旦诀别,何日再见?也不禁热泪盈眶了。”“我一回到家,女房东仿佛凭空捡了一只金凤凰,喜出望外我也仿佛有游子回家的感觉……”
这还不够,为了怀念对待自己像母亲一般的女房东,季羡林又专门写了一篇《我的房东》来满怀深情追忆他的女房东,对她的音容笑貌,性情喜好,一一道来,分外亲切。当作者回到祖国,费劲千辛万苦弄到了一罐美国咖啡,大喜若狂,立即给他的女房东寄去了,因为他知道德国人嗜咖啡若命。1983年,季羡林又一次来到德国,特意去看了看故居。“回首前尘,百感交集”,“我只有虔心祷祝她那在天之灵——如果有的话——永远安息。”
季羡林在这本书里还首次披露了自己在德国的一段恋情,《迈耶一家》里的大小姐伊姆加德就是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季老去世的时候,这段恋情曾在网上广泛流传,据说后来有香港记者去德国找到了当年的伊姆加德,这位美丽的姑娘,竟然为了季羡林,终身未嫁。季羡林在文章中也写到:“说我不想她,那不是真话。1983年,我回到哥廷根时,曾打听过她,当然是杳如黄鹤。如果她还留在人间的话,恐怕也将近古稀之年了。而今我已垂垂老矣。世界上还能想到她的人恐怕不会太多。等到我不能想到她的时候,世界上能想到她的人,恐怕就没有了。”
民国时期,在国外留学的人停妻再娶也不算是什么稀罕事,甚至还有把外国姑娘骗回来当二房的,然而季老为了承担自己于国于家的责任,选择了放弃,委实不容易,也不是常人能够做到的。每次看到这一段,心里就说不出来的伤感,令人唏嘘不已!
综上所述,我喜欢的季老的文章,大多都是跟人物有关系的,可能是我比较感性,喜欢看人物传记,喜欢通过人物形象理解事物,但是通过阅读季老的传记,你确实能强烈感受到季老对人对事的真诚。前段时间一位读书法博士的朋友跟我聊天,他说:“山东人有儒雅之风才能像孔子,可惜这样的人非常少”,“当代学界季羡林、任继愈、欧阳中石三老,都是儒雅的,所以能在京城混大事……”他对季老的评价,已然更高了。
十年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捧起《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兴致勃勃地翻阅了起来。突然,目录中一个有趣的题目吸引了我——《二十年后》。我开始产生怀疑:“二十年以后?这是科幻小说吗?”抱着疑问我翻到了那一页,开始看了起来。
文章开头便是这么一句:“一位警察威风凛凛地沿着大路巡逻过去。”我好奇怪,这个警察与二十年后有什么关系呢?继续往下看,是时间和天气描写。时间是晚上十点不到,而天气更恶劣,风大,马上要下雨了。念想到老师课堂上所介绍的,欧·亨利,小说大师,他的创作中大都是有一种意外的结局,于是我继续看了下去。
“这一带收市早,你偶尔看见还亮着灯的店,或者是烟店,或者是通宵餐馆,大多数店门却早早关了门。”看到这儿,天马行空的思想又有些管不住自己了:莫非,要写什么见义勇为?我的好奇心越来越重。
到这时,我已经完全被故事吸引了。从一开始的毫不在意,到现在恨不得一秒之间把书翻完。故事里的悬念促使着我一页接一页地往下看。我还看到了一个正在等人的男人。
最后,这故事的.整个情节令人十分震惊。原来那男人是一个通缉犯,他站在那儿是在等一个二十年前约好的在这碰头的老朋友,他在实践一个约定。而他等的那个老朋友,就是那名巡警,二十年,改变了很多人的人生轨迹。那巡警认出了眼前的朋友正是逃犯,于是找了一个便衣警察去实施了逮捕。他的老朋友,也就是那个男人,知道了一切事实真相后,手不禁抖动起来了。
看完全文,我不得不佩服欧·亨利的创造力。这篇小说不长,但是悬念迭出,叫我欲罢不能。故事的结局既令人惊讶,又觉得合情合理。惊讶的是原来那个警察就是逃犯要等的人,觉得合情合理是因为,全文其实从一开始就在为后面的文章作铺垫,不论是那早早收市的马路两边,还是那夜的风那夜的雨。仔细再推敲,字里行间,全都预示着故事的结局。欧·亨利的写作真是巧妙啊!
当然,在佩服欧·亨利高超的写作技巧的同时,我也有点崇拜小说的主人公吉米了。他是一个警察,抓捕逃犯是他的职责所在,同时他又是个人,是一个有朋友,珍惜友情的人。当他发现自己的老朋友是逃犯时,一定很伤心。但他并没有因为他是老朋友而放过他,也没有因为自己是警察就出手逮捕。他采用了委婉的办法——让便衣去抓住逃犯朋友。这样既维护了朋友之间的情义,又没有犯失职的罪。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做的。
十年读后感篇十二
每个喜欢旅行的人,都就应都会有一两本自助游攻略,我也不例外。但是这本《背包十年》不仅仅仅是一本旅游汇总,更像是作者在在旅行中的成长经历,渐渐地他把旅行当成了一种职业,一件他愿意投入所有时间去成就的一件事。背包十年,十年的背包生涯,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独自上路,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最初的理想呢?屈指可数。但是作者坚持了,所以最后他最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人生中,第一次被关于旅行的文章迷倒,是三毛的《撒哈拉沙漠的故事》,依然清楚了记得当时的情形,那本书中描述的撒哈拉沙漠的异国情景,让这个以前对于我来说只是地理课本中可能出现的名词,变得鲜活起来。从此我一发不可收拾,把三毛的著作全部的读过了几次,最后还觉得了解她不够,在图书馆里面到处找她的传记和图片,痴痴地阅读。一度我觉得三毛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期望能够像她那样游历各国,即使喝白开水吃面包,也要在自己的人生中添上各地缤纷的色彩。
化、风俗、景观,但是学会了尊重和包容,是在旅途中最大的收获。
但是跟作者作为职业旅行者比较,我的旅行经历太少了,我也不明白因为三毛所激起的渴望旅行的欲望,什么时候会消失尽殆。但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到,就像作者所说的“我们未必都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只要有梦想,肯为此坚持为此努力,就必须会在自己的天空中看到彩虹。”是的,我们未必都能成为职业旅行者,但是我们都就应选定自己的职业,属于自己的平台,追求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十年读后感篇十三
浪迹天涯,许多人想过,但是只有很少人做过。“时间、金钱、他人的认同”,其实这些统统不是借口,小鹏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我们:浪迹天涯其实很简单。
小小的背包,承载的是对生活的期望,对未知世界的求索,更是对心灵的洗礼。“日出时的光芒万丈,日落时的渔歌唱晚,巍峨的高山,宁静的长河……”“巴黎、巴塞罗纳、柏林、苏尼恩、新德里、纽约、渥太华……”整个世界都被小鹏“塞进”了背包,随着小鹏的足迹,我们看到了人类文明的多元,感受了沉淀在不同大陆上那悠久的文化内涵,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但却传递着一个共同的信念“loveisacircle”。
住过世界顶级的大酒店,也体味过露宿街头,享受过豪华的奔驰轿车,也挤过用“拥挤”都无法形容的大巴车。遇过小偷,做过义工,见过一丝不挂的修行者,碰过三种先生,有了尼泊尔的兄弟,结交了俄罗斯啤酒推销员……世间种种,人生百态,兴奋过,孤独过,自豪过,无奈过,小鹏用自己真实的情感,独特的视角,为我们勾画了一个真实的世界。
其实逐梦又何其容易,能够为梦想插上腾飞翅膀的,必然是那群拥有顽强毅力,坚持不惜的人们。旅游很简单,但是能把旅游做到小鹏这样极致的人,恐怕寥寥无几,就如生活中的很多小事,做到极致就是一种伟大,法国的红酒和鞋匠就是另一个很好的例子。在逐梦的路途上,来自未知世界的挑战,必然会将逐梦的大军打得落花流水,但是肯定会有那么一小群人,他们坚持了下来,在与挑战的博弈中,他们羽翼渐丰,他们愈挫愈勇,他们坚持了,他们奋斗了,他们才能看到雨后的彩虹。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修饰,《背包十年》就像一杯淡淡的清茶,带给品味它的人一抹淡淡的清香。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为了年华老去时不鄙视自己”,小鹏毅然抛开世俗的眼光,坚定地成为一名逐梦者,正如三毛,格瓦拉,或者某个路人给过小鹏的鼓励一样,小鹏正在用自己的行动,鼓励着那些追逐梦想的人们:
逐梦,一个背包就已足够。
十年读后感篇十四
很想去旅行,很想去世界各地旅行,所以很羡慕那些可以到处飞的人们。上次去同事家玩,从那一摞书中看到这个书名《背包十年》,就知道肯定是跟旅行有关的,就借过来看完了。
作者是叫小鹏,因为热爱旅游而变成了一个职业旅行家,把自己的梦想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生活。通过他的眼,自己也像是走在亚非欧美的土地上一样,幻想着如果是我又会发生怎样精彩的故事。
想去阿姆斯特丹,看看梵高先生为什么用剃须刀割下一只耳朵送给一个妓女。虽然梵高先生画里面的艺术品味至今就没懂。
安徒生的故乡奥登赛,就因为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有就是丑小鸭。
青藏高原一直就是梦想,只不过很担心高原反应。
因为三毛,对撒哈拉沙漠有了一种浪漫的情愫。
凤凰古城很出名,居然是沈从文先?的故乡,这个我还真是第一次知道,《边城》《湘行散记》就列入下一批的书单中。
在之前也是看过余老师写的散文式的旅游笔记,余老师是学者,关注点可能更多的是过往辉煌的文明留在现代的痕迹。小鹏的呢就更生活,身边的点点滴滴。
我们一生就只有这么长,如果就只蜷缩在一个角落一辈子,那么意义何在呢。可能我们做不了什么大事,掀不起什么波浪,小如尘埃一般,没关系,就算是尘埃,我也是一粒有见识的尘埃,闪耀着光辉的尘埃。
十年读后感篇十五
写下这个标题才发现,上次写所谓读后感,已经是中学时代语文作业了。月初读完了小鹏的《背包十年》,颇受背包客们推崇的一本书,几乎在同时看见了某人的一条微博,突然感触良多,很想写点儿什么,然而,却一直太懒,直到拖到今天下午,没什么心思干活儿,才想起写下来。
读这本书,流连于世界各地的美景自然少不了,但它最不同于普通游记的一点,便是那份对梦想的执着。曾经为了旅行打打工,攒了一点儿钱就辞职上路,也曾露宿街头,最后终于实现了成为职业旅行者的梦想。现在有人羡慕嫉妒恨,甚至批判他的奢华享乐,却看不到他十年来经历的艰辛。
梦想,是一个美好的东西,然而,有多少人能够这样的坚持梦想,不甘平凡呢?实现梦想的代价,又是多少人可以支付的呢?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难免有太多的牵绊,许许多多的人都流于平凡,不过是社会潮流中不起眼的一粒沙子。然而,我却突然觉得,没有梦想甘于平凡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可悲,真正可悲的,却是那些将梦想挂在嘴边,却将梦想活成了空想的人。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任何事坚持了10年,那本身就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而生活本身,何尝不是一个值得坚持和经营的梦想?伟大的人毕竟是少数,但平凡的人却有千奇百怪不一样的生活,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种态度。有人认为生活只是底层的必须品,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有,总认为自己应该再干出点儿什么别的,才对得起来世上走一遭,直到累了困了想要“妥协”,终会发现生活已经高昂起他的头,幸福不是想象中那么唾手可得。
能够坚持梦想,缔造不凡的人,固然令人钦佩不已。但懂得珍惜平凡,经营生活的人,同样会发现生活带来的丰厚回报。
十年读后感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背包十年》。
读后感。
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最近。我看了背包十年这本书,让我有很多的感触和感悟。
背包十年讲述了小鹏毕业后,从20xx年开始了自己的背包客生活,十年间他走过了世界各地,每到一处,他用自己独到的眼光观察生活,用笔和镜头记录自己的见闻和所想,从一名普通的常常囊中羞涩的旅行者,成为一名自助的职业旅行人。他没有沾沾自喜,而是越走越真。读者跟随他走过光怪陆离的世界,寻找着体现真善美的景物、建筑和人,体验着他不同寻常的生活方式。“世俗的眼光不重要,自己内心的声音才重要”,“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只要不忘了回家的路!”他在随处感悟着世界和人生。
看完背包十年,合起书本,努力回忆书中的片段。在意大利比萨露宿街头,与斜塔共度一夜;在尤机场被脱光检查,遇到你好先生、司机先生和奶茶先生;在西藏遇到严重的高原反应,差点一睡不醒;在加拿大的鬼屋旅馆过夜;在布拉格的一座桥上走了九遍,发现景色都不一样;在圣托尼里一个人看日落;到加尔各答和四川做义工;在撒哈拉沙漠看美丽星空……每想到一个,画面就在脑海里播放着。
当我合上背包十年,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追随自己的梦想,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们有激情,我们不甘平庸,我们应该追随自己的内心,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一直都想出去旅游,但受时间和金钱的限制只去过一小部分地区。看完背包十年,沉迷其中的文字和拍摄的图片,更加期待以后能到处旅游。
书中的内容是写作者十年里到过的地方,每个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己经历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个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题材。每个标题都充满诱惑,每段故事的开头都给你往下看的动力。每个故事篇幅不长,就一两页,但都具有代表性,结尾都带点作者的感悟。
所有彩照里其中有两张看来很普通的照片,一张是今年去过的吴哥窟里有名的高棉微笑,图片照的只是那宽厚的嘴唇,下面写着“我明白信仰是一种嘴角上扬的人生态度……”,对于作者来说,旅行就是他的信仰。另一张是一对情侣抬头仰望着被晚霞染成淡紫色的天空和大海,下面写着“羡慕他们可以一起笑看风轻云淡”,旅行时要能做到真正的抛开所有,享受自由,的确令人向往。
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
旅行给我们留下的除了经历,应该就是难忘的回忆吧,记住每一处迷人的风景,记住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记住每一张腼腆的笑脸。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我们希望他们保持纯真,虽然我们可能给不到他们什么,但我们会永远记住他们付出过的笑容。
旅行既可以享受其中的过程,又能学习了解所到之处的文化。
背包,想像中总会有一些流浪。流浪的人,心是否有牵挂;流浪的人,心是否会有所属。这是我一直对身边或背包或户外的朋友,在心底的揣测,和在心底的疑惑。
我就是小鹏所说的那种固定模式的当事人,我不明白,我的牵挂是因何而来,他们的自由又是因何而至。
你的梦想不现实,能看得到未来的生活。或许,没有不现实的梦想,只有不努力的梦想;或许,没有没有未来的生活,有时我们真的无法看到。
流浪本身并不孤独,行走本身也并不寂寞。孤独的是流浪的那个人,寂寞的也是行走的那个人。
小鹏初去欧洲,他说他会想一个人;我想,小鹏肯定还会想另外两个人,不过他没有写出来。小鹏应该很想写出来,不过他不知道如何去写。
此时弥漫的中草药气息,让我有一种心神安宁的享受。真的,我一直很享受中草药所弥散出来的那种安抚的气息。它不会让人浮躁,也不象西药或是来苏水那般的冰冷。
朋友送我的背包十年。我第一次翻开读的是活着的废墟那篇,发现了两处错误。一是“胡楂儿”,想应是“胡茬儿”;另一是那位日本建筑师的名字,分别用了“今井建治”和“今井健治”。这或许是我读书一个苛刻的弊端吧。然后我从最开始以挑剔的眼光开始读下去,却并没有再重新发现其他的错误。
小鹏的文字并不是我所喜爱的文风,但这些文字我依然舒服地读着。
我没有随同小鹏一起背包、行走,我想在小鹏的文字中找寻我自己一直以来所探求的问题与答案。
当读到“想你的天空”这五个字时,当看到“法兰克福”这四个字后,瞬间我浮现出了一种不祥的结局。其实也是一直以来我的一个质疑。在这里,依然是一个孤独与流浪的结局。
今天早晨的公交车上,我还在对着背包十年想起徐霞客。在想,那时的徐霞客,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或许,也是一位背包客吧。
下了公交车,买了一屉包子与一根油条,边走边吃,然后走进了弥漫着中草药芬芳的厅廊,在冬日的阳光下读着背包十年。这些中草药的气息,老人,时光;与熙攘,浮躁,我仿若透视而飘浮的异界游魂,一切与我无关。
中草药的气息,浸入背包的文字,书读半程,不知小鹏是妥协还是叛逆。毕竟,这前半程的文字,小鹏一定在思念,却并没有写下。
不知为何,很久以来,我就比较喜欢这种中草药的芬芳,以及中草药芬芳里的那份安宁。
于我而言,走遍大江南北是我小时候的梦想,我喜欢南国盛夏的碧翠,也喜欢北方寒冬的雪白,但是在心底更喜欢的是那种行走在陌生土地上的无羁无绊的自由。看了背包十年后,突然有一种想要放纵自己去追逐儿时梦想的感觉,我知道当我长大之后,所有的绝对自由已经远远地离我而去了。想想现在的生活,由于长大所带来的责任在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充实有价值时,也让我们无法随心所欲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很多时候人在干着心不由己的事情,然而什么时候能够真正地做一件自己想要的事情呢。
一个人的成长总是充满着许多的梦想,然而坚持下来的人却少之又少,于是就多了很多的遗憾和追忆。可是作者却能够至始至终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刚开始时从有一份固定的职业变成一无所有的职业旅行者,这让他承受了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但是即使有那么多的不理解,他依然坚持,最后终于有了别人的赞助,梦想的旅行终于成为了现实。成长与梦想,自由与坚持,无数的人在苦苦寻觅,殊不知,其实只要能够总是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就能找到。
我们总是抱怨生活没有乐趣,人生让我们失望,那是因为我们的梦想已经让我们遗忘在久远的回忆里。社会的群体性让人无法能够真正脱离人与人之间的约束而成为自由人,生活的负担又总是让人做起事来瞻前顾后,于是我们的最初追求就永远的丢在记忆里了。但是也不用担心,其实只要自己能够勇敢地站起来,迈出追风少年的脚步,生活依然会那么灿烂,人生可以还是那么精彩。
最近浏览了一下所有的书目,不知道要读那一本,于是随意地用鼠标点击了一本名叫背包十年的电子书。一开始时,我就从该书中看到作者也就是小鹏将自己十年的旅行足迹贴出来。当时我就惊呆了,一个没有任何固定收入的年轻人却在大学毕业后十年里游遍了世界各地,而且终于在旅游这条路上闪耀光芒,并激励了千万人。这份勇气让我惊叹,这种执着让我钦佩。惊叹与钦佩的同时不得不让我对此书充满兴趣,我想知道小鹏是怎样做到的,我更想知道他遇到困难时是怎样克服并坚持下来的。于是我花了一段时间终于将这本书细细地读完,读完之后心里无不是钦佩之意,无不是惭愧之感。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是能为梦想努力,坚持的人却少之又少。小鹏正是其中之一,他就是为梦想付诸实际行动之人,不管旅途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与挫折,他都不放弃,不抛弃。他为了能够游遍他想到的地方,在出发前他都精心地策划与准备着。
我感觉小鹏很勇敢。他能勇敢地做他想做的事,想到哪就到哪。而想想自己,老早就说要出去游遍重庆,但是却每每都找一些自己都觉得可笑的借口而推迟。现在想想,我觉得我是一个懦弱的人,心中始终有万般顾忌,心中所想却不能将其付诸行动。与小鹏比较起来,真是惭愧之至啊!
小鹏他说过他以前当过白领,每天出入城市里最好的写字楼,代步要搭的士,喝咖啡只去星巴克,上班要穿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也知道领带的n种打发还有西装扣子几个要开几个要系。还知道西餐的规矩,中餐的菜系,韩国菜有多少花样,日本菜如何料理。他的生活精致到每分每秒,而每分每秒都是无聊。他得看上司的脸色,分析同事的喜好,掩藏自己的骄傲,见了客户还得点头哈腰。他的世界黑白而精致,天天只想和自然拥抱。于是他选择流浪,拿起背包,按照自己的方式思考。这时他发现衣食住行只是最低层次的需要,牛仔裤可以一个月不洗,粗茶淡饭只要能吃饱我也不会嫌弃。为了能省下钱走更多的路,他也可以坐最便宜的夜间巴士,笑着对旁边的黑人说,对不起,挤一挤。他说的这些话很现实,也很真实。
“坚持”一词真实而生动地在小鹏的身上体现作着。我很佩服他的这份坚持。坚持是战胜自己的关键,更是成功的关键。小鹏因坚持而成功,因坚持而实现梦。而我呢,人长大了却越来越胆怯了,越来越却缺乏信心去坚持。往往不敢正视自己的弱点,往往逃避现实,往往背离自己的真实想法。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脱掉伪装,在街头自由自在地放声歌唱。
。
十年读后感篇十七
《背包十年》这本书,是我去年在宜昌机场候机时买的。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我的每一段旅行都要有一本书的陪伴,而旅游类书籍居多,其次是言情类书籍。我喜欢纸张拿在手里的厚重感,读起来更踏实愉悦,我也喜欢将书中我喜欢的段句标记下来,便于回味重点,我还喜欢将我的书借给别人,让阅读的美好感觉传递下去。
这本书的作者,也就是主人公小鹏,20xx年大学毕业后,毅然决然辞去固定工作,开始了一个人的背包旅行。四年间,他先后走过荷兰、英国、法国等十八个国家和地区,然后写了《我把欧洲塞进背包》这本书。当年造成轰动,可他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20xx年,他再次上路继续行走于世界各地,足迹踏遍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他行走中思考,在没有前人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摸索出一条职业旅行者的道路。20xx年,写了《背包十年》这本书。
到现在我还能感受到当初看到这本书的触动,背包,十年。这是我的梦,多少人的梦。
一位职业旅行者,听起来,就那么美好!
再次打开这本书,找到之前标记的符号,回味当时的感觉。
标记一:我曾做过多份各种各样的工作,原来我最喜欢最擅长的却只有旅行,然后再把旅行记录和朋友分享。如果旅行算是一份职业,我能做得比任何人都要敬业和出色。
标记二:对未知的好奇向来是每个旅行者的通病,非要看到非常规路线外的风景。不过奇迹与危险总是结伴而行,好在我们大多乐观,愿意相信自己没把手气都还不错。
标记三:彼此微笑着招呼,一杯咖啡,两块点心,几句闲聊。生活好像不过如此,也好像应该如此。
标记四:如果是一个人旅行,当错误出现时,我想的是如何解决问题,甚至还会很兴奋。可如果和同伴在一起,我就会感到内疚,会尽可能事先想的周全一些,可这样也会少了那种无知无畏的自由。
标记五:我喜欢和那些有天赋的人一起旅行,那是在路途之外,另一种多姿多彩的世界。
标记六:如果你不想对一个城市失望,请一定要在夜色里抵达。
标记七:我很享受这种山穷水尽而后柳暗花明的感觉。
标记八:旅行旅行,风土人情。他们看到的只是停车起步间的美丽风土,却无法体味与当地人真实接触的粗鄙人清。不羡慕他们的旅行,是因为不愿意与旅行中的一半珍贵擦身而过。
标记九:相同的地方,相同的人,相同的事情,但是对不同的人施加的影响却截然不同。这是别人的旅行无法复制的原因,也是旅行的魅力所在。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已将旅行融入我的血液,当做我的信仰这件事。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我拍摄的照片只有景色,没有人物。因为我相信大自然的力量,我会很虔诚的拍下最真实的它,不修改;我会很用心的写下旅行感想,不夸张;当日子久了,我再回头看看时,以前的文字和照片散发出的感情,我还可以接收到,积累至此变为了收获。
十年读后感篇十八
我觉得人长大了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随心所欲的买书,每当想到这个世界有读不完的好书,就觉得生命充满美好。
记得上高中时,校门口有个书店,总是进去转了又转,要攒蛮久的钱才能买本心仪的书。高中毕业,兜里有个几十块钱,在书店里看上一套三毛散文合集和鲁迅全集,钱只够买一套书的',纠结啊纠结,最后把三毛抱回了家。现在回头看时,我隐隐觉得那时选择哪套书,可能影响的是我关于人生的看法和态度。
大学时,攒一个学期的钱,然后在考完试以后,骑车到城市的各个书店去买书,实在是人生乐事……,有好友同去,她主要的工作是……拦着我点儿,不然所有的钱钱都变成书了。
于是当我看这本《背包十年》,蓦地……很感动……。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