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是我们与他人之间的交往和互动,它对我们的生活起着重要的影响。怎样应对工作中的压力和困难?总结范文中的案例和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总结的方法和技巧。
读书小传优选篇一
鲁迅这个名字不知道你听没听过?答案是你肯定听过。鲁迅被*评价为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鲁迅原名周树人,鲁迅这个名字是他的笔名。一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鲁迅先生要用笔名?后来我通过进一步的了解鲁迅,知道当时的*派如果鲁迅先生用真名的话,他不但完不成他的理想——拯救受苦受难的老百姓,还会连性命也保不住,这样的话,谁去拯救受苦受难的老百姓,所以他选择用笔名。但也因此,他的笔名全国皆知,真名却没有几个人知道了。
鲁迅先生一生勤奋,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没停止过。在他去世之前到去世的那几天,他一直没有停止过工作。我特别佩服他的精神。起初,我只是觉得鲁迅只是一个作家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后来通过进一步的了解,发现鲁迅先生是那样勤奋,那样的坚强。没有一个作家能取代他的位置,他的.荣耀。
鲁迅先生曾说过一句话:“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表示了他对当时*派的态度和对老百姓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他对*派是憎恶,对老百姓则是爱怜。当我读了这句话时,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
鲁迅先生走了,我们没有办法相信,鲁迅先生是得肺病死的,他是那样的坚强。但是我们始终相信,鲁迅先生是和我们在一起的。
我心中的鲁迅是一个坚强的人,是一个勤奋的人,还是一个憎恶黑暗犹如憎恶黑暗的人。
读书小传优选篇二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生活中,有一种快乐叫做享受读书,书对我而言就是精神食粮。书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各种各样的书,小说、杂志、散文我都看得津津有味。茫茫书海中,最令我入迷的是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
我第一次接触到它是五年级暑假。当我捧着它,掀开第一页时,就被它诙谐的语言所痴迷。在这部书里,我感受到于谦的忠诚,王守仁的智慧,夏言的不屈,崇祯的无奈……它用幽默的语言诠释了大明王朝风雨飘摇的一生。它给我平淡的假期生活增添了不一样的艳丽。
每当我捧起这本书时,总会完全投入其中,如痴如醉,常常废寝忘食。
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读《明朝那些事儿》,突然,妈妈对我说:"已经十点了,该睡觉了,你赶紧睡吧,我先睡了。"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声"哦"却没有放在心上,仍然沉浸在书本里。正当我看到王守仁和宁王的大决战时,忽然一丝睡意涌上来,我眨眨眼,却不舍得离开书本,离开激烈的鄱阳湖战场。又不知过了多久,客厅的闹钟竟无端地响起:"现在时刻:12点整,温度……",12点了!我这才扔下书本,卷起被子,倒头便睡,"幸好没有被老妈发现,不然可就惨了!"。
读书,简单的两个字,却蕴含丰富的内涵,书是读出来的,而不是看出来的。书,能陶冶情操。让书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无疑是一件美妙的事。世界上著名的文学家、文豪,都是爱书如命之人。也正是因为读书成就了他们辉煌的一生。
我嗜书如命,书自然也会给我回报。当我痴迷地读书时,不知不觉间就了解了大量的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还记得一年元宵节,我和爸爸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元宵晚会,其中有一个活动"猜灯谜"。有一个谜面是:猜一国家,名字中有"乍",是个非洲国家。我低头一想"乍……",咦!我好像在哪里看过。"乍得!"我脱口而出。三秒后,当答案弹出时,我欢呼起来,"我猜对了!"爸爸立刻投来羡慕的眼光"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得意地说:"这是我看过的一本书上讲的,"乍得"是非洲的一个内陆国,首都是……",老爸顿时崇拜地看着我说:"儿子读书真多,真棒"。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必须不断读书,不断充实自己。书给我的生活增添了光彩,丰富了我的知识,充实了我的生活,增加了我的生活体验,我爱书,书也会让我受益一生。
读书小传优选篇三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题记。
读完唐代诗人李白的诗,总会有很多感触,或思乡,或爱国,或怀古,但正是这种*常却不*庸的人间烟火,让我喜欢上了李白的诗。
喜欢李白诗的人,一定是潇洒、大度、豁达的。李白为什么被称为“诗仙”?正是因为他的潇洒。潇洒体现在《赠汪伦》中:“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可以想象,两人关系之深厚,在分别之前,两人一定是把洒言欢,然后潇洒离去。李白对友情的看重,成了现在多少人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正如“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全诗上下无一字提及依依不舍,但却融情于景,无不体现对友人分别的不舍。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和杜甫的“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一样。李白的爱国诗也是直抒已见,不拐弯抹角,这样才是男子汉气概。
从李白的诗中,我也学到了许多。小时侯的我心灵并不强大,甚至还有点儿脆弱,常常因为一些失败而自怨自艾。读了李白的诗,我试着让自己变得强大。就像李白那样,“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即使被贬官也无所谓,大不了回家种田,做个*凡的人!
虽然能出游的机会不多,但从李白的诗中,我不仅能体会到文字的韵律美,就像“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更能将祖国壮丽的大好河山尽收眼底。每每阅读李白的诗词,我能看到长江、黄河,也能看到蜀地山峰险峻,登山之路的艰难。
李白,是我国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是历史长河中的一颗璀璨明珠,更是我心中的榜样。他的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他的诗词让一代代人飞得更高、更远!
读书小传优选篇四
读书,会使人充实;读书,会使人成熟,读书,使人获益匪浅。当我们爱上它时,你便会惊奇的发现,它便会照射出无穷的灿烂的光芒。
我爱读书,因为它那小小的身躯却记录了多少文人墨迹,让我们在那或华丽,或朴实或真诚的文词歌赋中尽情遨游。读书,使我感到充实。
我爱读书,因为它可以让我变得明白事理。古时候就有“三日不见,定令眼相看“之说,是什么使吕蒙一夜间从一个只会打仗的大将军变为一位凤武双全的优秀领袖?是读书。读书,使人成熟。
读书的好处还有许多,勾践何以复仇?匡衡何以为大学?这一切都在说明读书的重要。读书,使人获益匪浅。
自古至今,古人都十分看重读书,宋代哲学家,诗人就有:“半亩方塘一鉴开,开光云影共徘徊“的名句。每当我在清闲午后,在落日黄昏,翻开手中的书卷,看亲情如灯,让这美丽的情感,在悄然无息中照亮我的生命中每一个角落;看刀光剑影,侠骨铮铮让它在无形中泌入我的心扉,注入肝胆之气,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在不经意中,让这一块块方字把生活述说,品人世间生似棋,让我在变化无常的生活中保持一颗平常心,教我学会品味生活;让这美丽的方块字,如白云流水般从我脑海中流过。
鲁迅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像一只有力的大手牢牢地锁住了我。我爱读书,我喜欢那种淡淡的书香。重重要的是:它给我带来欢乐,知识。使我的内心无时无刻的接受着那圣洁的洗礼。
读书小传优选篇五
(妈妈写在前面)桐桐从昨天精神饱满地投入到了校讯通第六届书香班级活动中,积极响应了校讯通的倡导,每天读书一小时。就从妈妈以前买的《柳林风声》开始,还振振有辞地说:“妈妈,把家里没读完的书读完了,你再给我买新书。”决心可见不一般。昨晚下班回家,桐桐兴奋地报告了自己的战果,“妈妈。我从《春天来到河岸》一直读到了《蛤蟆初次历险记》,整整一百页,一小时竟然能读这么厚呀。”“是呀,每天读书一小时,一个暑假按60天计算,就是60个小时,那可是6000页呀。即使开学后学习紧张,每天读书30分钟,一年就是180个小时,就能读18000页书,一生呢?那就是不敢想象的厚度。”妈妈最擅长计算了,就给桐桐来了个计算。晒晒桐桐的收获,为桐桐加油!
我学到的好句:1、最后,他终于来到了地面,太阳暖洋洋地照在他身上。
2、兔子气得舌头都打结了。
3、倾听风吹过的声音,那就像朋友间轻柔的耳语,倾听着大自然的秘密呢!
我的自由话:写完作业,我累得精疲力竭,我冲下楼去玩,一不小心被西瓜皮摔了个四脚朝天,但是我和好朋友快快乐乐地回家了。
(妈妈评语)桐桐在自由话中,为了用上学到的好词,有点牵强了。不过还是要为桐桐赞一个,万事开头难,希望桐桐秉持自己的坚持到底就是胜利的原则,坚持下去。期待着......
读书小传优选篇六
书是一盏黑夜里的明灯;是茫茫大海中的指南针;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是一朵点燃知识之灯的火花。
杜甫曾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我觉得特别有道理。因为只有书读得多了,文章才能写得好,像小苗吸收丰富的营养,像小宝宝吸取香甜的奶水。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让我长了见识。
我从小时候开始就喜欢看书。
三年级的一天,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妈妈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名叫《公主与柯迪》的书,我不以为然的瞄了一眼,竟被这幅画吸引住了,上面画着:一个戴着王冠的小公主,与一个名叫柯迪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把宝剑刺死了一个怪兽。我一下子从妈妈的手中夺过那本书,放下手中的作业,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晚上九点,妈妈叫我快点睡觉,我却说:“好妈妈就再等一会嘛!”过了十分钟,妈妈又开始催了,我只好不情愿的上了床。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公主与科迪》的故事情节:下一集他们又会遇到怎样的困难呢?他们会不会受伤呢……我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呀,已经十点了妈妈应该已经睡着了吧!于是我就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小心翼翼地把书拿了下来,想拿回房间里去看,可再经过妈妈房间时,却听到了一声耳熟的声音,呀,原来是妈妈呀,我握了把冷汗,书从手中脱落,我想:这下惨了,被妈妈发现了。我急中生智,装梦游吧!我抬起手,走向房间,还说了一通乱语,妈妈一头雾水,无奈的走进了房间。
回到床上,我的汗渗透了衣服,望着天花板,心想:下次我再也不敢了。
这次事不但没有减少我对数的热爱,反之我还悟出一个道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老师!我爱读书!
读书小传优选篇七
(一)。
仁宗嘉右三年,瘟疫盛行,洪太尉奉皇帝命前往江西信州龙虎山,宣请嗣汉天师张真人来朝禳疫。
洪太尉上山求见天师不成。回至方丈,出于好奇,利用自己的权势,不顾众道士劝阻,打开“伏魔之殿”,放出妖魔,遂致大祸。他吩咐从人,隐瞒走妖魔一节,假报天师除尽瘟疫,得到仁宗赏赐。
这个开头具有明显的讽刺意义,让我们深感封建统治阶层的那种欺上瞒下的腐败。同时在结构上开启了下文,引出了整个故事。
(二)。
《水浒传》的第一回,也就是水浒传的开头。《水浒传》讲的是宋朝年间的起义故事。
第一回讲的是:当时,瘟疫流行,皇上派洪太尉去祈福。他拜见真人后,就跑上山找天师了。在上山的路上,先后碰见了大蛇和老虎,但都不去吃他。又爬了一段路,看见一个牧童骑着黄牛。太尉一看,有一个小孩,便向他问路。牧童却说,这山上有很多的野兽!劝他别去了。太尉一想也是,便下山了。之后也吃素五天。快走时,发现了一个房间,贴满了封条。太尉要开,真人劝他别开,太尉不听,强行要开。里面黑黑的,用火把发现有四个字“遇洪而开”,便要挖开。真人又进行劝住,太尉不听。挖开了一个大洞,突然发出了一声巨响!一团黑气化作金光四散开来,大家纷纷逃走。
从这个故事看出,当时的太尉胆小怕死,不听劝。由此可见,当时的宋朝是多么昏暗,竟用这样的人当太尉!
(三)。
《水浒传》第一回目录是“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
这一回还没有切入正文,主要说了两个人,一个是张天师,另一个是太尉洪信。
这一回是引首与正文之间的桥梁。(.)。
这一段真有《西游记》的味道。
北宋末年天下大乱,原来是洪信惹来的,方腊又是谁惹来的呢?可能有另一个洪信。起码梁山这一百零八人是洪信引出来的.。这件事对北宋是祸是福就《水浒传》而言,是帮了北宋,因为这一百零八人招安后征辽,征方腊,保了大宋,而历史的真实是天下大乱,才有了宋江造反的故事。无论祸福,责任都在洪信,不在皇帝。要不然,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信条,就不能立足了。
读书小传优选篇八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首先,请允许我向书致谢,感谢它伟大的凝聚力让我们如此之多的爱书之人齐聚一堂,让我们有机会交流心得感想。
书?何谓书?在我看来,它不仅是知识的载体,更是永存的宝藏,纵观历史长河,谁人真正不朽?在岁月之轮前,能够幸免的怕也只有那散发着油墨香气的书卷。
张张白纸序列,浸透着无数人的心血与辛酸;点点铅字汇集,讲述着万千事的底蕴和哲理。
正如冰与火之歌所说,读书的人可以经历千万种人生,而不读书的人只有一次。读一段美文,如饮佳茗,可以久久回味;读一部好书,醍醐灌顶,足能参透人生。
因此,我爱上了读书。
现年我已是十岁又三,不敢妄称读书破万卷,但也算是匆忙中阅过成百上千本书了,但令人羞愧的是竟还没与书发生过任何可令人津津乐道的小故事,不禁汗颜。不过如庄子所言: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与书之间,大概也就是这样的情感吧。
我读书往往信马由缰,不拘成法,凡能读书之处,皆持书苦读,许是这份爱书之情连上天都打动了吧,让我心灵的窗户至今没有挂上窗帘,每读至精彩之处,常常捶胸顿首曰:"此等文章竟也能出自凡人笔下!可我为何写不出来!"然后掩卷长思,将此书精华一一吸取榨干,熟记于心。此等事情虽说来惭愧,有辱书生斯文,但这也是我读书惟一的法门了吧。
至于推荐好书,私以为,每人都各有所爱,各有自己心目中的好书,不过,我还是想介绍两本我所珍爱的藏书,柴静所著的《看见》,路遥所著的《平凡的世界》,这两本书皆描尽众生百态,用最为真实的笔法勾勒出当代中国的人间生活,不娇柔做作,不扭曲事实,直触每一处光辉与伤口。尤其是《平凡的世界》一书,虽然此书与我之间有时代不同这一代沟,但仍没能阻止我对这本书的热爱。三部曲读完之时,我不禁对我的人生、对我自身所处的这一平凡的世界,有了崭新而深刻的思考。我爱读书,不为功名利禄,只为与书相处时的那一份恬静的与世无争。
读书小传优选篇九
人人都说“父爱如山”、“父爱如海深”,父爱是人间最伟大的爱。他是你背后永远的支持与鼓励,他是除母亲之外最疼爱你的人。
从出生到牙牙学语,再到我上幼儿园、小学、初中,每一个阶段,对父亲都有说不完的话,但却又总是说不出口,因为你根本就无法陈列父亲对你的付出。
在我印象中,父亲是高大的`,1米86的身高,挺直而又有劲,从不会让我感到苍老。他总是笑*的,对自己的女儿完全没有了往日工作时的严肃,有的只是慈爱与关注。
上小学了,虽然学校离家很近很近,但父亲却喜欢骑车送我。当时的我,个头小,一遍遍地努力,却总是上不了那“高高”的自行车后座,引起父亲一阵大笑,最后将我抱上车座。我还清楚地记着当时的小学同学,有多少看见父亲亲自送我感到我太幸福的。
父亲是硕士毕业,也算是小有成就。正因如此,他在学习上,要求我比要求自己还要严格。刚刚上学时,父亲送我三个词,聚精会神、全神贯注、脚踏实地。小时候不明白这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但随着岁月的流失,我的成长,我才明白:那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要求,对女儿的期待,对女儿的全部教诲。
是呀!13年如一日,父亲总是如此教导我,在生活中又关注我比除母亲外任何一个人都要多的多。不知不觉中,父亲的双鬓白了,我大了,父亲对我的爱,却丝毫没有减少。如果有人问我现在最想做的事,那就是跑到父亲面前,抱着他,对他说:谢谢!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
父母是我最疼爱的两个人,而他们也是最让我担心的两个人。
——题记。
我的父亲母亲对于我的安全非常重视,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共同撑起一个家,他们的双手在长年累月劳累的工作中显得粗糙不堪,手上的线纹密密麻麻的数也数不清楚。手心上都起了无数个手茧,每次看到他们的手我都非常的心疼!他们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为了撑起这个家夜以继日地工作。于是,噩梦就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
在我读六年级时,我的父亲为了让我吃得好睡得好,几乎不顾自己的身体日日夜夜地工作,把自己的手臂弄伤了。医生让他回去多休息,但他不肯。每天都看着他不停地工作,再加上他每天都贴那些便宜的膏药。他的手臂越来越来严重,由小伤化为大伤。我说:“爸爸,不要把自己的身体不当做一回事,要留点时间给自己的身体放松一下。”他总是那么的说“我的身体我自己清楚,小孩子不要管那么多,我的身体棒得很,没事的。”这一句话总是在我的耳边响起。我知道父亲对我好,但也不要这样啊。我真替他担心,生怕有一天父亲的身体垮了。每次看见他在工作中忍受着手臂疼痛的折磨。我的眼泪时时都会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想在父亲面前流出来。
我的母亲跟父亲一样,整天不停的工作,以至于自己的双腿关节弄伤了。去了很多间医院也看不好,都是治标不治本!为了节省药费,她每天都叫我父亲去卖膏药回来贴,可是她的双腿越贴越严重。几乎她蹲在地上也站不起来。看见她被双腿折磨的样子,我多么的心疼啊!我总会叫她不要这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她总跟爸爸一样“叫我不要担心她,要好好学习”。听到了这番话后,我心里更难受,更担心了。我经常想:“为什么我的父母总是让子女担心。不注意自己的身体呢?”
“天大地大,父母恩大”!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地学习,孝顺父母,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一
今天周五,我软磨硬泡之下,我爸爸终于给我买了书:《养只萌呆镇镇宅》。
写完作业后,我欣喜地撕开封皮,端详着封面:一个身穿红色荷花长袄的黑头发,金眼睛的女生。她身旁有一只紫色双眸的雪貂。
它的内容提要也是比较搞笑的,我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没有吃东西,贪婪地读着。
“嘉倪,写作业啦!”爸爸招呼我。“我不是写完了吗?”“写老师没有留的!”爸爸不耐烦的说。
我极不情愿的点点头,顺从地走过去,心里却嘀咕:干嘛在人家看书看得津津有味时打断人家!
突然,我灵机一动,疾步走向书桌,取出作业,将书压在底下,写一题看一段……。
我们正要回家时,妈妈知道了我几个小时才写三页作业,便喝斥我:“速度未必也太慢了吧!”
看着妈妈红的像苹果一样的脸,我咬咬牙,小声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三心二意了,妈妈怔了怔,摇摇头,说:“我知道你不会写那么慢的,你只要努力了,几个小时一本半本也差不多了,你一定又在干什么,又联系你爸爸给你买的书就明白啦!”
我心领会神的冲妈妈挤了挤双眼,抽抽鼻子,吐吐舌头,才不好意思的说:“嘿嘿,没办法,这本书太棒了,所以我才偷看的……”
妈妈善解人意地点点头,抿嘴一笑,说:“嗯……书嘛……”我以为她要没收,所以将书抱得紧紧的。
可妈妈接下来的话让我又惊又喜,因为:“书,就不没收了,晚上看10分钟吧。”
我咧开嘴,笑着欢呼:“耶!妈妈你真好!哈哈哈哈……”妈妈望着雀跃欢呼、大笑不止的我,笑了笑,用掩饰不住的快乐的语调说:“走啦!”于是,我们一家在欢笑中向回家的方向走去。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二
我读过好多书,你们想知道我从小到现在读过哪些书,有多少本吗?想知道的话就继续看吧!
我刚生下来的时候,爸爸就开始给我讲故事,这是后来爸爸告诉我的。因为我那时还很小,一次听不下有很多内容的故事,所以爸爸和妈妈找比较短的故事讲给我听。慢慢讲着,我已经是幼儿园小班的学生了,也就是三岁,爸爸妈妈开始给我讲整本书的绘本故事。
中班时,爸爸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每个月三本。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字,爸爸每天晚上给我讲,我很喜欢上面的图画和游戏。转眼间上小学一年级了,我开始学着自己读一些简单的书籍。
最近,我还一口气读完了儿童版的《红楼梦》和《西游记》,正准备读《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了。粗略算来,我已经读了大约两百多本书啦。
多读书对我的语文很有帮助,但是我看书没注意姿势,眼睛已经近视了,我真后悔。以后一定要多注意,不让度数再增加。
我还打算以后读书要做读书笔记,多积累一些好词、好句、好成语,来帮助我的写作。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三
重读《荆棘鸟》是心血来潮之举,也是觉得经典著作总有不可磨灭的光辉。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仔细地阅读每一章,而印象深的还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
梅吉,从她出生的那天起,荆棘就已扎进了她的生命里。因为她是菲奥娜的女儿,菲因爱情而早孕而被逐出家门、下嫁农工,一辈子隐忍、固执又高贵。梅吉十岁那年认识早已成年的教士——拉尔夫。她仰慕拉尔夫的容貌和品质,视他为父为兄,在她初潮出现后,是拉尔夫告诉她长大了,于是她明白了自己和拉尔夫的爱情,从此走上了坎坷之路。
他们之间障碍重重——年龄、信仰等等,而不能逾越的藩篱却是致命的,即拉尔夫是个教士,早已献身上帝。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成为梅吉终身的事业。因此,当她意识到对拉尔夫的爱时,她无畏地与上帝抗争,成为家族中第二代“为爱而生”的女人。这是一条布满荆棘的漫长之旅。短暂的胜利使梅吉得到了上帝在拉尔夫身上“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戴恩,她和拉尔夫的儿子。然而,当戴恩长大后因崇拜拉尔夫而立志献身于教会,离开了梅吉,在朝圣的路上离俗世越来越远,离母亲越来越远,最后意外死亡,回到了上帝身边。
为爱情与命运抗争了一生的梅吉,品尝着生命带给她的得与失、苦与乐。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的战役中,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与亲情。在与上帝与命运的较量中,她是失败者也是得胜者。历尽沧桑后,梅吉终于理解了母亲,流露出了与菲奥娜一样的神情,她说:“我已尽我所能,无怨无悔。”
拉尔夫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人。他的魅力来自外貌、气质,还来自于人性与神性的统一,而让无数读者心动的也许是他的执着与矛盾。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少女乃至少妇。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甚至他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但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使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男人天生是追名逐利的动物,即使“上帝之子”也不能免俗。他认为,“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两个对立面之间,他明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于是舍弃爱情,因此一生都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
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四
“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它赞扬了无私奉献,但不求回报的母亲。每年五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天,就是感恩全天下母亲的节日——母亲节。为了感恩母亲,我决定要给她一个惊喜!
这天,我早早出去上英语培训班,出门前我悄悄打开“小金猪”,从它的“肚子”里拿出两百元钱,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回原处,然后将钱塞进口袋出门了。一路上,我冥思苦想:该送妈妈啥礼物呢?贺卡?不行,这么短的时间不够制作;画画?也不行,我不擅长啊,这可把我急得抓耳挠腮。
中午,我路过家门口的花店,一束由百合与康乃馨组成的花束如吸铁石一般将我的步伐吸了过去:那花束的颜色像刚涂上去一样,是那么鲜艳,那么迷人。闻闻,清香扑鼻;摸摸,柔软不已;看看,令人赞叹。我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将它买下,并装进花袋,藏在背后,哼着小曲回家。想着妈妈收到花后那惊讶欣喜的样子,我心里就感觉美滋滋的。
到了家门口,我大喊一声“妈妈”,门吱呀一下开了,我将花束举到妈妈面前,对妈妈说:“母亲节快乐!”妈妈惊讶地望着我,呆呆地,好久才反应过来,眼睛里涌出幸福的泪花,然后将我抱起,亲了又亲。
午饭过后,妈妈正准备收拾餐桌上的“残局”,我见状连忙起身,扶着妈妈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点开妈妈喜欢的节目,倒杯水递给妈妈,然后爬上沙发,用小手捏捏妈妈的肩膀,捶捶妈妈的双腿,不时问问力度够不够。
安顿好妈妈之后,我走进厨房,戴上手套,学着妈妈的样子像模像样地洗起碗来。妈妈满脸欣慰地说:“我家宝贝终于长大了!”过会儿,妈妈拿着我送她的花发了个朋友圈,照片上的妈妈笑得那么快乐、甜蜜和幸福。
我不禁又轻快地哼起那首歌:“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五
吃过午饭,杨老师匆匆地跑进教室说:“快戴上红领巾跟我去见袁隆*爷爷。”这飞来的喜讯可乐坏了我们。
来到袁隆*爷爷的会议室,我们焦急而又耐心地等待着。一会儿,一位衣着朴素的人走进了会议室,若不是他与会议室中袁隆*爷爷的照片一模一样,我还真认不出他就是杂交水稻之父——袁隆*。他黝黑的皮肤,和蔼的笑容,与普通农民几乎没有两样。
因为坐在我们面前的是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所以紧张的气氛蔓延了整个会议室,我们班的向崇紧张得都把要献给袁爷爷的红领巾给掉在地上了,可袁爷爷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仍然笑盈盈地望着他。
“袁爷爷您好,我是洪塘中学二(1)班的王典维,我想问您一个问题好吗?什么是杂交水稻?”哦,原来到了提问的时间,王典维率先抢到了机会。我按捺不住了,好不容易等袁爷爷回答完王典维的文体,立刻站起身来说:“袁爷爷您好,我是衬秋静,我想请问您,您发明杂交水稻的灵感来自哪里?”袁爷爷听到这个问题笑得更开心了。他这一笑使同学们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许多。袁爷爷望着我和蔼地说:“我呀,在一次下田时,发现一种水稻长得又高又大,于是,我把那种水稻的种子留下来,然后把它种到田里,像‘望子成龙’似的细心照看它们,可是到了秋天,它们却令我大失所望,水稻长的长短的短,我想呀,这植物是不会变种的,除非是天然杂交,从这里我来了灵感。”
哦,原来是从失败中来的灵感呀。正当我还在消化袁爷爷的话时,张玉珍又提问了。一个接一个的问题使会议室的气氛活跃了许多。
袁爷爷不仅耐心地回答我们提的问题,还给我们讲了一个发明杂交水稻时的小故事。袁爷爷在研究杂交水稻时做的第一个实验失败了。杂交水稻的谷子少了,可叶子却多了,人家挖苦他说:“可惜人类不吃草啊!”这时,袁爷爷低下头像做错了事的孩子。当有人认为应该继续做这个实验时,袁爷爷又马上把头抬了起来。听了这个小故事,同学们都会意地哈哈大笑起来,会议室的空气也好像在欢笑。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几个问题后,提问的时间就结束了,我们都恨时间走得太快了。
最后,我们又来到了袁爷爷的实验田,一棵棵杂交水稻的杆子比我们中学生还高呢,一串串饱满的谷子把稻杆压弯了腰,放在手中掂一掂还真沉呢!看着这些杂交水稻,我不禁想到了袁爷爷做过的那个梦:稻杆长得比大树还高,稻粒比花生米还饱满。相信那个梦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坐在回家的车上,袁隆*爷爷慈祥的笑容、朴实的话语一次又一次地浮现在我眼前,我真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像袁爷爷一样了不起的人。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载了人间无数动人传奇,优美清雅的故事,书中写了人类的炎良,总之书是人类的宝贵财产,读书已成了人们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每个读书人都与书有些传奇有趣的往事。
我记得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做完作业,就匍匐在被窝里,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压着一本书在那儿有滋有味地读着读着,当看到了有趣的情节的时候,便入神了。
书中的情节仿佛历历在目,我似乎已融入了那情节中去了,身临其境。我像是忘了我在偷着看书。忽然间一阵风,吹动了门发出“吱呀”的声音。我猛然一震,以为妈妈进来了,连忙关上手电筒,谁知手电筒不料掉到了地上,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响声。我不理它,只是想藏好我的珍宝—书。我下意识地把它盖好,藏到枕头下面,还觉得不安全,我就把放在旁边的衣服,摸黑打开来,再从枕头底下拿出书来,然后又把衣服包好,包好后仍放在一堆衣服的下面。上面还盖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衣服。我暗暗自喜,躲在被子里偷笑,我藏得这么隐蔽,量父母也不可能找得到。我闭上眼睛装睡,一边回顾着小说中的情节。
过了许久,却没有半个人影。哎,原来是风的恶作剧,,我不得不为自己过于敏感而好笑。
为了看书我可是十分吃苦。有一次为了看一本书,我找遍了学校的图书馆却一无所获。去了购书中心还是没找到。后来无意间进了一家小书店,居然找到了那本书,可又没带钱。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跑回了家,拿了钱之后又跑到了那书店,这时我已是大汗淋淋。我直奔那书架,一看,书还在那儿,我赶快把书攥在手中,舒了一口气,生怕被别人买走了,这才高兴地买了下来。我心中美滋滋的。
书,那历史的脊梁骨,让一段段刻骨铭心的事件呈现后人。那神奇的魔法师,让一幅幅充满趣味的画面浮现在眼前。书,你真伟大!
我读书的事情还有很多,以后我将一一道来。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七
“死人,有灵魂吗?”
这句话出自哪本书?
读《宋词300首》时,特别喜欢苏东坡的词。
《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是苏轼的代表作,倍受后人的赞誉和喜欢。1076年苏轼贬官密州,时年四十一岁的他政治上很不得志,时值中秋佳节,非常想念自己的弟弟子由,内心颇感忧郁,情绪低沉,有感而发写了这首词。这首词仿佛是与明月的对话,在对话中探讨着人生的意义。既有理性,又有情趣,很是耐人寻味。它的意境光阔,胸怀乐观而旷达,对明月的向往之情,对人间的眷恋之意,以及那浪漫的色彩,潇洒的风格和行云流水一般的语言,词作让我们感受到一个沉郁而浪漫的灵魂。
其实,人活着时就是有灵魂的,你在孤独时,就能发现你的灵魂所在。
因苏东坡,想到他与好友佛印的故事。
一天,苏东坡对佛印说:“以大师慧眼看来,吾乃何物?”佛印说:“贫僧眼中,施主乃我佛如来金身。”苏东坡听朋友说自己是佛,自然很高兴。可他见佛印胖胖堆堆,却想打趣他一下,笑曰:“然以吾观之,大师乃牛屎一堆。”佛印听苏东坡说自己是“牛屎一堆”,并未感到不快,只是说:“佛由心生,心中有佛,所见万物皆是佛;心中是牛屎,所见皆化为牛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强调: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之富强离不开民之富强,国之和谐离不开民之和谐。新的一年开始了,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对话自己的心灵,拥有一个精彩的人生。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八
说起我和书,那真是十天十夜也说不完。我爱读书,就像老鼠爱大米。
记得那时我才上三年级。有一次妈妈在做饭,而我在书房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
“历佳晨,家里没盐了,快去村门口买袋盐吧!”老妈对我说。
“不要,我要在上面看《混血豺王》,你自己去买吧!”
“那也行,不过你得帮我看着锅点,我煮了稀饭,到六点半的时候别忘记关火。”老妈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别忘了关火。
“知道了!”我忙着看书,只是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
老妈走了后,我便沉迷于书中。天啊,公豺白眉儿竟然愿意为一只普通的母豺而放弃自己的王位,那只母豺到底用了什么办法而迷惑了白眉儿?……。这一连串的问题令我费解,迫使我读下去。读着读着,我把关火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后来,锅干了,粥糊了,可我沉迷于书中,竟然连一点儿糊味都没闻见。
这时,老妈回来了:“天哪,什么味儿啊,这么难闻!”老妈连忙往厨房跑:“历佳晨,你怎么忘记关火了,我不是嘱咐过你了吗?粥都糊了……。”
我如梦初醒,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闯下了大祸,只能小声地说:“对不起,妈妈,我错了,下次不会这样了!”好在妈妈看在我读书的份儿上,原谅了我。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我爱读书。是书籍给予我知识,是书籍赋予我力量。
读书小传优选篇十九
我是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只要有一本书我正在看,我会千方百计地挤出时间来把它看完。
最近刚刚开学,我的“书瘾”又上来了,于是,我在班级里的书架上随便拿了一本,就回去看了。那本书名叫《红舞鞋》,我在儿童文学上看过,说专家们强力推荐这本《红舞鞋》。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开始看这本书。刚看完第一章,我就觉得非常好看。
中午,放学了,我对这本《红舞鞋》已经爱不释手,就和图书管理员说了一下,捧着书就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除了下楼梯,其他时间都在看书。
回到家,阿姨还没做好饭,我趁这个大好时机又看了起来,我真希望好好地把书看完。
下午上学,我依旧捧着那本书,看得津津有味。这时,正在上楼梯的我,因为是靠着边,头一下子撞在大理石上,撞得我眼冒金星。下次我有了经验,走在靠右一点点的地方,这样就不会撞到了。
坐公交车时,我当然不会错过这难得的“读书时光”了,在10分钟的公交车时间里,读书是最好的选择。
一本长篇小说,在一天半的时间里,被我“啃”了个精光。我是个小小“吃书虫”,书里的优美词句,名人名言,做人道理,都被我吃到肚子里了,然后在慢慢消化成有用的知识。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