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个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重要方式。思考是人类对于问题、现象和事物进行思维、思考和分析的过程。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请教老师或同学,一起解决。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一
学习了《隆中对》,让我重新认识了一次诸葛亮。
在历史上,人们对诸葛亮的评价本身就很高,不仅仅是人才的级别,甚至有人夸他是像神一样的人。今天,我也来斗胆说说诸葛亮。诸葛亮,我们都知道,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精通战术兵法,不像刘备一样只会纸上谈兵。他的英勇善战的状态,风度翩翩,也被大家赞不绝口,如空城计、草船借箭等事例妇孺皆知。而我们还会学习诸葛亮的《出师表》,这篇《出师表》肝胆照人,令人读后荡气回肠,读起来也朗朗上口,最后成为了千古不朽的名篇佳作,流传至今,家喻户晓,实在智慧。
诸葛亮还特别神,他虽在草庐中生活,但十分注意和观察当时的社会形式,对社会的情形了如指掌。甚至能拥有呼风唤雨借东风的神力。仿佛世间万物都随他所用。他用兵如神,运筹帷幄,能决胜于千里之外,实在是神。
诸葛亮也很仗义,他用一片丹心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因而受到刘备的三顾茅庐之答,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是我们后人的榜样。
诸葛亮是智慧、神奇、仗义的.化身。他是历史上伟大的人物,也是一个令人记忆犹新的人物。他对刘备的帮助很大,授命于败兵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也懂得感恩,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很值得我们学习。总而言之,他就是我们后人的榜样。
这就是我心中的诸葛亮,他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越发高大。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二
“腹有诗书气自华”,古往今来的书中人又有多少。我们来评点评点,看一下世间文人笔客的文采。
我推敲许久,决定第一个写一位诗人,他饮酒大醉,似剑代笔,血为墨,刻下千古名篇,有些夸张,但他的气势可更为犀利,他是李白。他满腹才华,毫不客气的说,就算是当年的文人笔客所有才华加起来,才可与他匹敌。他不仅有满腹的文章,才华四溢,更重的是,他有一颗侠客之心,从《侠客行》到《将进酒》,从侠客到豪情的一颗发热发光的心,他宁与天朝,也不愿错杀好人。“将进酒,杯莫停”。
第二个要写的,是一位现代作家,他为人正直,作品中的人物栩栩如生,个个形象饱满,让读者流连其间,咳,可能这样的作家有许多,可我想说的是金庸先生。从《书剑恩仇录》(我最喜欢的一部)到《鹿鼎记》,从狭义痴情的陈家洛到让人好奇的韦小宝,从弯弓射雕的郭靖到一剑破敌的令狐冲,哪一位不让人喜爱,那一篇文章不让人看得津津有味,哪一部看完后不会有人去认真思考其中的奥秘本质。不得不说,金庸先生的武侠文笔真是高人一筹。
最后,我要说的是一位真正的书“中”人,一位角色,是一位外国人,还不是真是世界的一分子,可作者却把他与他那个世界和我们这个世界串联,把每一个情节写得跌荡起伏,让人看完这本想接着看,他就是:哈利·波特,这个人已传遍全球,他的名字响彻整个奇幻小说世界上空,你知道了吧,他有多牛!
书中有书,人中有人,呵,有些不通,但这个世界就是这般,你也来分享一下你的“书中人”吧!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三
上联:播种劳作,本是平凡慈奶奶。下联:靓装烫发,变做袭世贵夫人。横批:改头换貌。奶奶没有什么文化,一生辛苦劳作,也没享过什么福。她已过六旬,头上的那片黑森林,也泻入了缕缕银白色的月光。
临近春节,爸爸妈妈除了给奶奶打扮一新外,还坚持要给奶奶烫头发。当天晚上,我恰好要上英语培训班,所以不能陪奶奶去。爸爸来培训学校接我回家时,顺便带我去接奶奶一同回家。
走进那个洋溢着节日气氛与古典韵味的理发店,我在内间看见了奶奶。她披着围布,躺在椅子上,皱巴巴的脸上因兴奋、幸福或羞涩而变得通红。头上的头发被简单地绕在了头上,虽然灯光有些昏暗,但从微微翘起的发梢,还是能分辨出头发是黑褐色的。奶奶与理发师似乎在交谈着什么,奶奶令人费解地笔划着,而站在一旁的理发师则显得有些束手无策。我快步上前,只见一旁的年轻理发师迟疑了一下,又张口对奶奶说:“对不起,我听不懂这儿的地方语言。”而奶奶也显然有些无奈,用土话说:“削薄饿哦个德发聂净王涩,饿哦舞里都姿乡噢拧,凝过舞西欧饿个(不要把我的头发染成黄色,我们那儿都是乡下人,别人会笑我的。)”我自告奋勇地为她们做了小翻译。当理发师知道奶奶的意思后,说:“不的,我们只是染了一点点褐色,很好看的。”奶奶这才安了心。
其实,奶奶除了十分节约,还很保守。听爸妈说,这是她平生第一次烫发。还是第一次在她眼里的城市里烫发。若不是爸妈三番五次的“骗”她,价格很便宜,顺着她老人家的嘴说只要二、三十元(实际上是150元),凭你磨破嘴唇她也不会烫这个发的。
虽说农村现在富裕了,但节俭的美德还是没变。我看着奶奶微微发红的脸,感觉她好像不是那个慈祥的奶奶了,而是一个爱美的小姑娘。当奶奶做完了头发后,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那个在田里劳作的奶奶不见了,成了一个时髦的贵夫人了。
现在不仅奶奶改头换貌,连乡村也变了个样。设备进步、礼仪进步、思想进步、文明进步。啊!时代的春风,吹吧!愿你吹遍祖国的大好河山,愿你沐浴祖国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四
“叮铃铃——"学校响起了放学的铃声。
王林和一大群同学有说有笑地往家走去。他们刚说到美国一场激烈的足球赛,就有人提议说:“不如我们也来一场比赛吧!"“好!”大家一致赞同,“不错的主意!”
足球被人拿来了,而他们用书包和帽子叠成左右两堆,就成了球门。之后,他们又成立了“寒冰队”和烈火队“。
比赛的地点选在公园的一块草地上。
比赛开始了!王林是“寒冰队”的守门员,他们要对抗“烈火队”。刚开始,“寒冰队”斗志昂扬,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进了一个球。“烈火队"十分愤怒,他们的主力之一——欧力突破了过来。
近了,近了,更近了!欧力已经突破了前锋和中锋,正努力突破后锋!只见他一个灵巧的“带球过人”,躲开了后锋的阻挡。他直直奔向球门,用力一踢,足球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向王林飞去。只见王林一个飞扑,把球抱在了怀里,但是,王林的膝盖却被草地上的一块石头擦伤了。
经过简单的包扎,王林咬咬牙,又开始了守门。但之后,不知王林这队是因守门员受伤导致情绪低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成绩急转直下,被“烈火队”进了好几个球。
中场休息时,王林对队友们说:“我没事,待会儿还要继续上场当守门员"。大家都被王林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感动了。
于是下半场,他们每个人都勇往直前,连连进球。他们越战越勇,一举把丢失的比分夺了回来。
最后,"寒冰队“以领先“烈火队”三分的优势取胜,“烈火队”每个人都像被斗败的小公鸡一般,无精打采的。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五
他是班上最孤独的人,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就像尘埃中的一粒。
他没有朋友,他的成绩总是倒数有名。每天早晨,当同学们都整整齐齐地坐在教室里琅琅诵读时,唯独他,才姗姗来迟,书包带扯得长长的,懒散地耷拉在肩上,甚至有些邋遢。上课时,他窝在教室的一个角落。他的课桌上从来没有整齐地摆过课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零零散散的纸片从他的抽屉里随意地倾泻到地上,有的脏兮兮的,杂乱无章地摊在桌面上。似乎没有人在意过他,甚至吝啬于关注他的目光。
班主任曾对我们说过:我不会放弃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细心的他将的心血倾注于这个几乎被人遗弃的孩子。
教室换了新黑板,需要用装有海绵的黑板擦沾水擦洗。其他同学厌倦了如此繁琐的擦黑板方式,总在擦去粉笔字迹后就草草了事。
但是,唯独在每个月的某个星期,轮到他值日的时候,黑板总是光滑整洁,一尘不染。一下课,就能看见他在黑板前忙碌的身影。先是用普通粉笔擦认认真真地擦去粉笔字迹,再用沾了水的黑板擦将黑板上遗留的粉笔灰全部抹去。上课铃一响,同学们纷纷端端正正坐在座位上,齐刷刷地看向焕然一新的黑板,仿佛刚刚装置上去一般。老师在黑板上板书时,也舒服多了。黑板上那一行行清晰的字迹,使同学们听起课来更加专心致志了。
有一节体育课,他因为脚受伤了,所以待在教室里休息。隐约听见有人小声抱怨他可以趁机逃过一节体育课。下课时,我们大汗淋漓地回到教室,发现他正在擦讲台桌。他微微弯曲那只受伤的脚,用另一只脚支撑着身体,一只手扶在桌面上,另一只手精心地擦拭着讲台桌上的灰尘,显出费力的样子。他的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水,脸颊微红。擦完后,他又将教具小心翼翼地在桌面上摆放好。
那是第一次,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了他。他的脸涨得微红,眸子里闪烁着光芒,挂在他发梢上的汗珠,滑过他的脸庞。他的背直挺挺的,下巴微扬,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
我总是在心中默默为他鼓掌,尽管他仍是那么不起眼,仍坐在最角落,但在我眼中,他一点都不普通。他,就如同尘埃中的花朵。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六
这个季节,万物复苏,大地如沉睡后刚刚初醒,懒洋洋的,却全身充斥这蓬勃的生机。孩子们依然无忧无虑地嬉戏。每当这时,我的脑海里,都会飞向那个童年,那个与家乡的小伙伴玩耍的童年!
萍萍,小凯,还记得,曾经那块我们共同踏过的土壤吗?
春天里,土壤仿佛脱胎换骨,没有冬天的干燥也没有秋天的沉重。只是,包含了水分,却恰到好处的掌握了粘稠度。
“哇哇哇!看!我的杰作好了!”萍萍一脸得意地说,“城堡,我以后要住在像城堡的房子里去!”“咦~我不喜欢,要住也要住在像这样的世外桃源才行呀,那可真是美呢!”小凯一边发表自己的意见,一边指着自己身旁的那堆酷似土堆的烂泥,还咧着嘴笑呢!
“你呢,莲?”他俩问道,脸上是藏不住的稚气。
“我要住在一个有游泳池的有花园的别墅。”我精心摆弄着我手中的泥团。
“那不就和我的城堡一样了吗?”
“不一样,城堡太高了!”
“哦~那我也要!”
“哈哈~!“爽朗的笑声划过天际,是那样的美好。我们都豁出去了,也不管脏不脏就躺在了草坪上,对着天空大叫。那时候的我们真的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同时,也奠定了我们梦想的追求。
永远的——友谊!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七
我虽普普通通,也有骄傲之处;虽平平凡凡,也有独一无二。
我就是我。
我有多种性格;在同学面前会显得直来直去,从不拐弯抹角。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而喜欢就是喜欢。同时也得罪了许多“应该”得罪的同学。只是他们太虚伪,常用对别人不尊重的态度打情骂俏。这些同学我从没对他们有过好感。在上小学时同学都说我刀子嘴豆腐心。爱管闲事;打抱不平;敢爱敢恨;为人洒脱。在我的朋友中没有一个是我最忌讳的一种。可我在长辈面前又会显得活泼,有时也很腼腆,做事总想主动,可又害羞,往往还是被动。在家中,左邻右舍都无人不夸我;孝顺;勤劳;懂事。在校中面对老师,他们只是说我聪明;马虎。我很爱集体,但在劳动中只想指挥别人去做,并要求他们做到最快最好。
小时候常听身边的大人们说我有将领风范,当时不理解意思,等我慢慢长大才悟出了个道理。小时候玩游戏总当老大让小朋友都听我的命令,谁敢不服从,就不再和他玩。但他感到失落时,还会哭着求我来玩。爸妈经常说我做事太霸道,要和小朋友好好相处,那时我听不进去,特别任性。也许是左邻右舍的小孩都已习惯了我的指示也不以为然了。
这就是从小长大的我,一个平凡的我;一个有多种性格的我;令人琢磨不透的我;一个风华正茂的我。一个意气风发的我。
我就是我。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八
我的老师姓董,三年级就开始教我们了。她有一个挺挺的鼻子,粉红粉红的嘴唇,加上一对弯弯的的眉毛,长得美若天仙。
她的口才非常好,说话的声音细细柔柔。她一般不发火,可是班里有时乱得有点过火,这时老师就会“大发雷霆,”怒道:“给我安静。”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
董老师非常会鼓励我们。一次,因为我写作文的水平有点低,结果总是非常不理想,自己认为:我永远都写不好作文了吧。这时,董老师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别灰心,再加把劲儿,老师相信你能做好。”这句话使我的信心增加了。之后写作的时候我非常用心,没有写上一个错别字,还认真检查了几次。第二天早上,老师给我写了一句优美的批语,还盖上了小红花。这让我信心十足,后面的写作都非常好。
我们的老师非常会让我们认字,同学们总喜欢把各别字写错。比如:“德”字中间的一横,总爱丢掉,于是,老师给我们想了一个好办法:“十四个人为一心。”这句话使我们的错字都写对了。我深深地记住了这句话和这种好办法,并且在以后的写作中,得到了发挥。
我非常感谢董老师的.鼓励,还有教会我们学习的方法。在每次写作文、日记等等的作业时,董老师说得那句带着鼓励的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耳边。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九
我们舞蹈班的“大活宝”是一位非常调皮的女孩,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透着一股顽皮劲儿。多动症、爱笑,一看就是一个不省油的灯儿!
这不,侯老师刚把毯子放在地上,让大家练“前滚翻”。那女孩第一个冲到前面,“咚”的一声跪在毯子上,对着镜子一脸坏笑,然后“嗖”的一声翻过去。候老师看后说:“呵呵,你翻的时候有必要把嘴巴咧得那么开吗?像个大笨蛋,再来一个!”这次,女孩又把脸向老师一亮相,嘴巴咧得像河马一样宽,一声坏笑翻过去,同学们笑得都喘不过气了,老师也哈哈大笑。
还有一回,老师要我们用手从外把脚跟紧抓着练腰劲。女孩又开始顽皮了,她用手紧抓着脚把身子立起来,又前后左右地滚动着,像个“大皮球”一样。同学们看了笑得都趴下来了,老师气得直冒火:“你给我停下来趴着,不要动!”她却嬉皮笑脸:“呵呵,我是大皮球,天天滚着真好玩!哎哟!”她乐颠颠地唱着歌,老师只好亲自出马把她按住不能动了!
“大活宝”女孩的顽皮事真是一百天一百夜也说不完,她天天嘻嘻哈哈,好像没有忧伤,像一个灿烂的小太阳一样。不过,她的优美舞姿真让人刮目相看,老师也为此表扬她呢!
这女孩是谁?她就是我——左思怡,实实在在的“大活宝”!
精彩点评:“大活宝”女孩很有幽默细胞,总是在常规的小体验中加入自己与众不同的小笑料,文章细节刻画得很是热闹!这大活宝调皮搞怪的外表下其实是颗乐观豁达的心,说实话,除了笑,除了欣赏,真的很想在文中一睹你跳舞的风采哦!
写人的初中作文500字篇十
在我的记忆中,有那么一双手。它是那么的粗糙,那么干燥,充满了褶皱。它是那么的不起眼,可是却充满力量。
在我还小的时候,它抱着我,呵护我,给我温暖,保护我成长;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它开始打工挣钱,供我读书,让我别的孩子一样,快乐并且开心地成长。当我上初中的时候,那双手的负担又加重了,而我,却不懂感激它,反而把他辛辛苦苦挣来的钱,用来和朋友攀比,用来上网,用来请客。可是那双手的负担在重,他也是默默的忍着。从来不在我面前抱怨,没有任何的不满。
那本来是一双白皙嫩滑的手啊,可是,为了我们家里的生活,为了它可爱的孩子的成长,他不是艰辛,努力工作。那双本来在同龄手中的公主,一点一点的变了,年纪不大的它,比起同龄的手来说,起码老了十几岁。
当那双手上慢慢地爬上皱纹,我也慢慢地长大了,虽然我开始分担它的工作,但是也无法使她回复以往的白皙和美丽了。可是每当她在我面前讲述以往的生活时,他总是非常快乐;每当他工作时,我总想去帮它分担,但是,每次它都拒绝我,每次它都说他还没老,还能坐这点工,说我不用担心它。
现在的我,已经上初三,已经能为它分担很多事了,可是,他还是不让我做,它总是怕我没时间复习,它总是让我应该努力学习,家里的工作,有它就好,不用担心,每次回家时看到那双粗糙的手时,我都要嘱咐它,不要太辛苦,要爱护自己,他终是笑着答应我,向我保证;可是,每当我去到学校上课后,他又开始不知疲劳的工作了;也许,只有我真正张大了以后,它才会真正的停下来休息吧。
那是一双粗糙的手,可是,在我的心中,他比那些白皙嫩滑的手更美丽,因为那是为了我,为了我们家付出了无数汗水,努力工作的我的母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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