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署并执行,各方必须履行自身的责任。合同中的条款应简明扼要,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在商业合作中,双方可以参考以下的合同样本来起草合同条款。
采购购销合同篇一
乙方(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7号)、《国家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__]70号)、《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__]7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一)双方依据《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药品目录》、《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目录》以及各市(州)药品采购联合体或省属医疗机构议价形成的《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以下统一称为《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共同制定乙方《药品采购供应目录》,目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采购价格等信息。《药品采购供应目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除直接挂网药品价格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外,其它药品在采购周期内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定点生产及谈判采购药品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内容与《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内容不符的,以时间在后的确定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采购周期。
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第3条采购方式。
甲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址:____________)发送药品采购订单,乙方须在4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响应,并按照约定的药品品规配送药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条采购价格。
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的中标价格为准,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
第五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与《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项目内容相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的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三)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四)乙方所供药品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药品检验部门出具的该药品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符合检查验收要求,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乙方提供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应占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乙方不得推诿或拒绝合理退换。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供应配送。
(一)供应配送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必须按照临床需要及时送到,配送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三)甲乙双方须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中及时填报供应、配送、入库等情况。
第八条验收。
(一)药品交货地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二)乙方销售药品,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两票制”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还应当提供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配送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
(三)甲方对送达的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经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后方可签字入库,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上确认工作。
(四)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剩余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五)对不符合“两票制”、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在2日内进行更换,不得影响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使用。
(六)甲方在临床使用中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七)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中标品规药品替代。
(八)药监部门在抽检中证实乙方提供质量不合格药品,证实没有执行“两票制”的药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现3人次以上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储存和管理。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应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储存制度,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按照“两票制”的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第十一条退货。
乙方应接受不符合“两票制”药品、滞销药品、效期临近药品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药款及时返还,未返还的在下一批货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整个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所有集中采购药品均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药品进行采购,并及时支付货款。
(四)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周期内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一)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乙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支付货款。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终止合同。
如果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守约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中标品种。
2.甲方无故不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延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赔偿利息损失,乙方同时有权暂停或停止部分或全部供货。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同时,乙方将被列入不良记录。
3.乙方拖延交货,导致甲方用药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4.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乙方所供药品不符合“两票制”相关要求,按照市场清退机制,解除配送关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同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二)双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中标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此对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凡在《20__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中标价格进行网上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对于伴随服务条款和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修改。除了双方已在上面的双方约定条款签署约定或签署其他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5.乙方向甲方提供不限于“随货同行单”、“销货清单”等“两票制”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在网上采购药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甲乙双方须按照《关于建立贵州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廉洁购销合同》。
第十九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采购购销合同篇二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供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需方购买金刚石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大写):小写:元。
二、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应向供方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材料。
三、交货时间:供方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或需方确定并经供方确认的时间内交货。
四、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
五、交货地点:供方送货的,交货地点为经供方书面确认的地点;需方自提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供方所在地;供方代办运输的,为货交承运人之地。
六、货物验收及异议期限:需方应在收货后12小时内进行验收;经验收发现货物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符合约定的,应在收货后24小时内将验收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但应先接收货物并妥善保管;逾期未验收或未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七、退换货:经验收,符合法律明文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条件需退换货的,由需方向供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供方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已经开具发票的,需方自愿放弃退货的权利,仅主张更换同规格、同数量产品的权利。
八、结算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需方必须于年月日前以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该笔订单的全部货款。
九、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迟延履行的,承担每日30元的迟延履行责任;造成对方损失(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维权误工费、差旅费等)的,应同时予以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引发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时起生效;以传真件或扫描件进行签章的,签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采购购销合同篇三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就承包乙方食用菌包废料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生产杏鲍菇的菌包废料;产品的技术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产品必须是原菌包破碎后的产品,不能人为故意外添加其他物料及水,如有发现按每车壹万元赔偿甲方。购买产品的数量:一年合计叁仟陆佰吨,按比例每月叁佰吨提取。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产品的交货方式:甲方到乙方厂区提货、自运,甲方每月按上旬、中旬、下旬比例提货(即每十天内提100吨),每旬按三天时间把乙方的废料调运出乙方场地,不得影响到乙方的生产,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支付处理产生的合理费用。
(2)乙方负责装车。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时间;如果甲方依约完成合同期内废料的接收处理,下一年本合同自动续签,但产品价格上浮10%。如果一方不同意续签,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接受本款的续签条件自动续签。
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每吨人民币 元( 元/吨)。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预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 元)作为定金,每个月未提货之前先预付 吨货款给乙方人民币 元( 元)。然后月底根据实际提货量结清,多还少补。如甲方未支付当月货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在第二个月终止合同,并按第七条款(违约责任)执行。
违约责任。
如果因为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供货,应向甲方偿付双倍定金,即人民币 元( 元)。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不返还甲方的定金,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超出定金金额之外的所有损失。如果因为非任何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实际情况结清货款,对定金多还少补。
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其他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惩罚性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加收每天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未续签,则于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供货截止日第二日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供货单位(乙方): (公章)。
采购购销合同篇四
(范本)。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生产商或配送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公布的采购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禁止网外采购。
第二条乙方按药品购销合同向甲方供应药品(采购药品明细表,见附件)。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附表(采购药品明细表)、甲方发出的网上批次订单属于药品购销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采购用户和生产商或药品经营企业直接签订的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供货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量地对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进行配送。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通知起供货,急救、急用药品原则上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
第四条采购价格。
根据集中采购的不同分类,甲方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网上采购: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谈判的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自治区招标采购入围药品按入围目录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定点生产药品按全国统一采购价格或自治区统一采购价格进行网上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按议价主体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价格网上采购。
采购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第五条货款结算。
甲方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
第六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一)甲方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的验收制度和药品发票(国家税务)在甲方药库,对乙方药品予以验收,同时查验乙方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证书无效或者证书不全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予以退换。如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暂时封存,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因验收不严、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乙方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供查验,并与货源保证书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应及时更换被甲方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采购周期内遇到药监部门抽查甲方的药品,其抽查数量由乙方补齐,对存在问题的药品所产生的查封、没收、罚款等,由乙方承担责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
(三)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四)乙方应接受存在质量问题药品的退货,并负责自行到各医疗机构收回所退药品,同时登录平台确认退货。
(五)对于上述退货药款,甲方与乙方尚有未结款的,可在双方结算时直接从未结款中扣除;如双方不存在未结款项,乙方应在退货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货药款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五)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甲方履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因一方违犯国家相关法规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药品,不得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三)甲方应根据临床需求完成药品采购合同。
(四)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五)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除合同项以外的集体或个人利益。
(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名义的赞助或捐赠。
(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乙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九条乙方履约责任。
(一)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并且按购销合同签订采购的药品向甲方供应药品。
(二)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药品不应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它纠纷。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供货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解决;因此导致甲方权益受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四)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自签订购销合同之日起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乙方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五)乙方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向甲方医务人员提供贿赂,不得暗中给予回扣或者取得其它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法查处。
(六)乙方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它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甲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八)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招标采购或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一)、(二)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应按照药品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涓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确定。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可终止合同。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终止合同。
(一)采购期满合同终止。遇到政策性采购周期延期,合同期同等顺延。
(二)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合同(范本)未尽事项,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甲乙双方当事人。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合同附表。
(甲方)采购药品明细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序号流水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时间。
注意:乙方的配送批量以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交易系统中甲乙双方交易订单号所体现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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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购销合同篇五
销售方:签订时间:
采购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遵守下列协议:
货号及名称产品规格的要求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备注。
总计。
1、包装:
2、交货方式和日期:
3、交货地址:
4、运输方式及费用:
5、验收方式:销售方每批次送到采购方交货地后,采购方如对销售方产品质量有异议须在天内提出,如超天外视为采购方对销售方产品认可,销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方可以要求销售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相关费用。
6、付款方式:采购方自订货当日需预付销售方定金万元,采取款到发货结算方式,销售方应向采购方提供销售该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违约责任:违约方需承担无责任方因合同无法履行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并应以定金为限赔付违约金。
8、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传真、扫描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形成书面资料作为附件。
销售方:采购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税号:税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单位帐号:单位帐号:
采购购销合同篇六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
交货: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验收:现场验收。
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
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三、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合同生效后个月内支付。
到货款:支付合同价款的`%。
将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
四、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
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乙方除退还甲方。
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合同自签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采购购销合同篇七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确认销售内容甲方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金额详见下表:____(或在同样格式的附件中详细列明,该附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
)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合计(大写):____。
二、甲方务必认定所选商品,因为此类商品,非质量原因不得随意退换。
三、保修:____本合同内销售产品均提供原厂标准服务。
原厂保修期限为________个月。
四、交货方式。
交货方式:____送货上门。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时间:____货到付款。
六、付款方式:____支票(现票)或现金方式支付全额货款。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内容执行,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予以赔款。
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五、六条内容执行,甲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________%向乙方予以赔款。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违约,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____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依有关法规协商解决。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购销合同篇八
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
丙方(供应商):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采购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与丙方签订和执行本协议项下每次采购合同和甲乙双方签订对应销售合同的相关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以下货物信息由委托方(甲方)提供并确认:___________。
本协议中全部货物种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验收方法等均由甲丙双方自行约定,如因此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丙双方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有关货物质量、数量和技术标准、产品包装、检验、验收及质量保证和索赔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丙方负责并直接向甲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1、交货时间:___年___月___日前。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___________。
1、丙方负责办理交货过程中的运输并承担运往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丙方负责办理运输过程中的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以及合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的所有风险由甲方负责承担。
2、丙方负责合同货物在抵达交货地点时发生在运输过程中的缺少、损坏等情况时,办理索赔手续并承担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若需要甲方协助,甲方应予协助。
1、丙方需要乙方开立货物总金额的不可撤销国内贸易的跟单即期信用证。
2、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支付相应的货款金额前,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丙方出具议付信用证需要的收货凭证,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每次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对应销售合同货款的三日内,乙方扣除应得利润为货款总额的'。
4、若在乙方开证后至信用证到期日,因任何原因三方未能执行本协议,则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开证额度占用费为开证金额0.3%作为乙方开证补偿。
5、三方帐户信息如下: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__。
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三十(30)天以内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具有约束力。败诉方除应承担仲裁费用外,还应承担胜诉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全部实际支出。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水灾、火灾、地震、暴风雪、旱灾、雹暴、飓风、战争、政府禁令或其它不可预料的事件且当事方不能控制、无法避免、则无法克服,则任何一方不对协议部分或全部未履行而负责。然而,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将尽快通知另一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且不晚于该事件发生后14天向另一方发一份有关当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书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十(10)周以上,三方将协商本协议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六(6)个月内三方仍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依据本协议,与丙方签订采购合同,如因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履行与丙方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对应法律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直接向甲方索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样乙方依据本协议,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由于丙方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或乙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履行与甲方签订对应的销售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对应法律责任由丙方独自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应直接向丙方索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协议三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提供给第四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秘密(包括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的一年内)。所谓商业机密,包括双方的价格信息以及其它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项目信息。三方应同时要求其相关雇员也负有同样的保密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和丙方的以上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甲丙双方应保证对乙方披露的与销售货物及货物本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乙方对于任何不真实披露给甲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丙方须对于此不真实披露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3、丙方不能如期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须向对方偿付不能交货或中途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甲方与乙方、乙方与丙方根据具体供货情况分别签订的购销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与本协议产生歧义或冲突,应以本协议规定内容为准。
5、如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有任何修改,提出修改一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6、协议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往来的函件包括且不限于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均按照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予以送达,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7、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其它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供应商):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购销合同篇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3、产品价格:单价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货款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货款结算。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售后服务。
1、电话咨询:提供与软件相关的技术咨询。
2、信函传真: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提供软件应用咨询服务。
3、网站支持: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相关技术解决方案。
4、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软件应用指导服务。
五、联系方式。
1、服务热线: 。
2、投诉热线: 。
3、公司传真: 。
4、公司网站: 。
5、电子信箱: 。
六、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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