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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篇一
2016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16〕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15〕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放管服”改革篇二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5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杨永英州长带领有关州领导、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省的放管服会议结束后,杨永英州长召集州政府有关领导及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专项研究我州贯彻落实全省放管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措施。州政府决定调整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州政府各副州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和其他与放管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试验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县(市、试验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分别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
为确保全州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州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放管服方面27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及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等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为强化落实,州政府于6月18日召开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项行政管理事项,同时对州级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下放48项到县级,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公布实施。
(二)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20xx。
项,行政责任22765项。20xx年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调整,对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管理。
(一)关于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权力与责任清单由20xx年的40项精减至26项,精减35%(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9项;其它类2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20xx年的10项精减至4项,减少60%。
(二)关于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情况。一是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xx年本)》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xx〕1423号)文件要求和《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二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按权限该审批的审批,该核准的核准,该备案的备案。三是严格按省发改委要求,完成省级委托州级办理的各项业务,做到实时报告和对接。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方案,清理州直机关中介组织。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对州直行政机关中介组织(机构)五脱钩清理工作,现已发出工作函,正在清理中。
(四)加快推进改革。一是重点对21项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抓好抓实,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指导,配合案件查处。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监督、指导,重点是做好招投标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对全州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认真回复州、县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工作的咨询,做好对招投标案件查处工作。
(五)丰富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二是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随时应对国家投资政策调整和对贫困边远地区的政策支持,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增加国家资金在我州的投资比例。
(六)加强价格调查、监测、预测工作。
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的生产、供应、库存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统一部署,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我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20家州直职能部门开展全州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重点落实好职业资格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州职业资格改革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州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截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目前,已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州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全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省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已完成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
(六)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将未按时报送20xx年度年报的1356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一)全面降低税费成本。对于财政部、省财政厅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停征和减免,对于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征收,对于减免的项目按文件执行减免,设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收费。
(二)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工作。上半年收费清理中停征、降低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肓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有:船舶港务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动物与动力产品检疫费等。
(三)全面稳步推进营改增。为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我州成立黔西南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掌握试点改革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5日,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xx〕39号),其中明确了我省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征税对象和征收方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免税政策及管理、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等内容。我州生产销售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矿、石灰石、大理石等,其中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确定金矿(金锭)征税税率为4%,石灰石(原矿)征税税率为6%,大理石(原矿)征税税率为3%。相比原对企业征收的资源税(金矿:7元/吨)、矿产资源补偿费(金矿:4%)等各项税费,此次改革所定税率总体为企业减轻了税负。
(一)教育领域。
一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予以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设立许可,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举办者核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终止许可,职业高中、职校、中专改变学制、新增专业、合并及停办审批,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州属初中的开办、停办合并、搬迁审批9项和行政便民服务普通话水平测试1项,予以取消或下放的有省际间学业水平成绩认定。二是贯彻落实省要求,实现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及以上。一年来,共完成普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1546件行政审批及普通话水平成绩测试8306件行政便民服务。
(二)科技领域:
一是梳理责任清单。对科技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提出了20xx年下半年法治宣传的重点及时间节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明细清单,形成了《州科技局20xx年下半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操作实务能力及执法理论培训。按照国家和省20xx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部署。根据我州实际,加强专利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专利行为。今年计划组织三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4月份,第一期在兴义、兴仁、安龙和贞丰4个县市开展,由所在县市进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其它县市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于7月份,在册亨县举办20xx年黔西南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州各县(市、试验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30余人进行了执法理论培训,培训会后组织参会人员在册亨、望谟开展了第二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通过反复地观摩、学习、操作,有效地提升了我州县域专利行政执法能力。两期联合办案行动共计立案办理了60件假冒专利案件。第三期行动预计将于9月开展。
(三)文体领域:
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四)卫生计生领域:
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目前经过审批流程的优化,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均缩短一半,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办理流程,提高窗口部门的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是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州20xx年度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25个,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我州兴义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作为全省远程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兴义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第一家通过省级远程医疗技术考评的医疗单位,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建立远程医疗会诊、远程教育协作。
四是专题研究部署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州实际,制订了《黔西南州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限。目前,全州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均全面启动远程医疗场地标准化建设。
“放管服”改革篇三
通过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指定专人,指导办事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办理业务,推进办证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由于不同审批事项权限分布不同,为便于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统一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机关为“并联审批”受理机关,即就地受理后让信息“跑路”,通过行政部门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实现“一窗交件、一窗领件”。
目前,xx区卫计局共保留行政许可1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1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今年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404件,受理3418件,同意率99.59%;截至12月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录入251条。
“放管服”改革篇四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
“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理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
“管”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
“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简政放权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解读
“放管服”改革是否到位,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它能否为群众生活及办事增便利。
“放管服”改革,对内要改革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提升政府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对外要提升行政便利化水平,使之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其难度和复杂性可想而知。
“放管服”改革涉及民生的边边角角、方方面面,内部改革任务非常繁琐,基层人手少,既要理顺关系又要优化服务,困难的确不少。但是,只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大胆用足用好高科技手段来助推改革,不仅能节省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和成本,也可减轻各级政府部门的压力,以有限的人力更好地专注于创新管理和高效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改革提升治理能力,有针对性地“送政上门”,不失为政府部门化被动为主动的可行选择。
提出
2016年5月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李克强语重心长地说:“‘放管服’改革实质是政府自我革命,要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割自己的肉。计利当计天下利,要相忍为国、让利于民,用政府减权限权和监管改革,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释放。以舍小利成大义、以牺牲‘小我’成就‘大我’。”
发展历程
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目前,“申请材料减免”、“18类业务一证即办”、“一窗办”、“自助办”、“网上办”等8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已按要求在36个大城市率先推行。
2018年8月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攻坚视频调度会上表示,开展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全面攻坚,确保9月1日在全国全面推行。
2018年11月29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通过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在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方面,全面停止收取印章刻制单位入网费、服务费,严禁强制换章、垄断经营。据了解,公安部研发了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和印章刻制单位客户端备案软件,免费提供基层公安机关和印章刻制单位安装使用,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全面停止收取入网费、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
在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方面,企业申请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企业申请办理保安培训许可证,不再需要提供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证明。
为了更好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建设,公安机关还将根据企业需要,选派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互动。
“放管服”改革篇五
市政府办:
根据你办《关于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武政办函〔2017〕25号)要求,我局对照督查内容对“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按时限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将“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落实“放管服”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部署,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71号)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16〕285号),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全力整改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的“放管服”改革问题。
省审计厅审计后初步反馈我局“放管服”改革问题有3项,我局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向省审计厅做了情况说明。
1.关于“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问题。
武威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17日收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甘环发〔2015〕245号),于2015年11月19日将省环保厅《通知》转发各县区环保局执行(《武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武市环发〔2015〕303号),市、县区环保部门按要求及时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
2.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抽查武威市环保局9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案卷,案卷中均无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审计组在市环保局抽查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区好年华蓄电池厂、甘肃汇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天祝县兴宇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天祝欣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联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其中,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他7家企业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市环保局向审计组提供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第七条第三款: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发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目前,武威市共有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2家,分别为: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和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已由省环保厅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由市环保局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他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建设危废贮存库,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从事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其安全暂存危险废物,督促其定期委托处置。目前,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均按要求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属地管理原则,其日常监管由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对上述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核发经营许可证。
二是关于“市环保局对当地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企业的收集、贮存的经营活动既未办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也无监管记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经排查核实,我市无从事废旧电池、废旧化学品、废旧机油和废旧电子原件等收集、拆解的企事业单位。无核发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对象。我局对危险废物经营、产生单位已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台账。
3.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十二五’规划任务中2项内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
一是关于“截至2016年11月,武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部分主要目标未能全部完成,主要为大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尚未验收”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建制镇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工业聚集区于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古浪县大靖镇属重点建制镇,应于2020年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十三五”规划和《武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要求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前建成投运。土门、宽沟、红砂岗三家污水处理厂均为工业集聚区园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三家污水处理厂正在试运行,根据《武威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是关于“因人员编制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环境监测站达标率无法保持在100%”的问题。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隶属于武威市环境保护局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编制20名,在编人员20人(含未办编制手续6人),聘用人员15人,监测用房800多平方米。目前实有人员共31人,经过甘肃省环保厅考核合格的实验员持证人数20人。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按西部地区二级站标准建设,人员编制不少于70人。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编办、人社部门无认可文件等依据,无法按此标准核定编制,调动人员,进行标准化建设。
未及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和对危险废物行政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经省审计厅核实,不存在所列问题,在省审计厅《审计武威市2016年四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甘审函〔2017〕6号)中未反馈以上两个问题。
(三)严格落实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1.对省环保厅下放的“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行政审批事项,建立了办事指南及办理程序,设立了审批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录入行政权力网公开运行信息系统,进入政务大厅审批。
2.按职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由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武市环发〔2015〕228号),将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市交通设施等5大类项目不分投资主体与投资规模下放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共下放17类140项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率达到了70%。依据《武威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2016年第二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武政发〔2016〕184号)和《武威市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6〕185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主持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及环境监管事项移交会,将凉州区范围内中央、省、市属单位排污许可、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放至凉州区环保局。
3.对县区环保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指导制定了各项制度,完善了各类资料,下发了《环评管理文件资料汇编》及学习光盘,确保了县区环保部门“放管服”工作有序推进。
4.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取消由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取消由省环保厅履行的“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毒物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我局制定了过渡期措施,加强事后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时掌握取消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情况,提出针对性要求和改进措施,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企业在建成投产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1.市环保局将分散在4个业务科室的5项行政许可和3项行政服务转报事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选派首席代表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签订授权书,授予首席代表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全部纳入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行专网集中审批。
2.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3.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环保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各种宣传资料齐备,工作人员按规程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
4.建立了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的现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做到及时受理按时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一次性全部告知,无违规受理审批的问题。
5.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凡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实行审批限时制,报告书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15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7日。特别是对于“3341”和“6873”项目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了各类项目应批尽批。2016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5项,共验收项目34项。
(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加载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情况。
1.建立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权责清单》,由各业务科室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清单表,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布,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更新,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
2.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并报市审改办审核。积极与市审改办联系对接,对我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网上加载。
(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2016年向天祝县城集中供热站、武威天润白牦牛食品公司、天祝县污水处理厂、古浪县污水处理厂、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将监察建议书内容在局网站予以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省省审计厅审计初步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部署,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辐射站等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环境监察“6+1”模式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制度、环境执法闭环管理制度、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全面开展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1-2月,我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全市20家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区环保局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2.加大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对下放后的审批事项,指导县区制定了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批责任,严禁拆解审批及降低环评等级审批建设项目,确保县区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连得上、管得好,规范运行,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对县区环保局行政审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和环评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以及超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项目,一律不批。加强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扭转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评价轻事后监管的局面,从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16年1月至12月,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从重从快查处61起环境违法案件。向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民勤县红沙岗工业园区派驻环保督查专员,驻厂驻园区全天候检查。
3.建立了“谁批、谁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行使行政审批的环保部门对本部门做出的行政审批行为负责,县区环保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排污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作出行政命令以及其他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一是行政审批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做到一项一档。
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有把关不严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放管服”改革篇六
(一)坚持减环节、减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一是深入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对市本级70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信息共享、书面承诺、实地核实等方式取消申请材料154个,申请材料取消率达51.8%。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政务服务申请材料兜底性条款进行清理。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坚决铲除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现象,直接取消证明材料39个。三是大力优流程减环节。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了流程再造,减少办事环节,简单事项直接授权经办人员办结,经办流程由原来的四至五步压缩为“受理—办结”两步。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一半以上,大部分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在1天内办结。
(二)坚持网络化、标准化,提升服务信息化水平。一是持续深化“互联网+人社”建设,将金保工程系统和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云平台等公共服务系统整合集成到厅门户网站,并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开展标准化清单建设。调整完善权力责任事项清单,梳理权力事项33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同源发布办事指南,完成公共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并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三是优化便民服务。建设开通“xx人社”移动应用系统手机app,完善“xx人社”微信应用功能,进一步拓展人社业务应用领域,推广人脸识别养老年审,退休人员通过手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养老年审。企业、群众可通过微信、app办理人才招聘、用工备案、补贴申领、社保卡办理进度查询等业务,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强化社保卡应用。积极推进社保卡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医疗就诊和线上支付等方面的应用,逐步实现“多卡融合,一卡百通”。
(三)坚持减权力,优监管,促进就业创业。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除职业中介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仅需备案不再需要审批。二是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全面停止全市职能技能鉴定所对国务院明令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项目的培训、考核和发证活动。同时减免劳动者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减轻企业和劳动者负担。三是优化社保经办。推行“多证合一”,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开办过程中,社保登记等流程实现即来即办。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对违纪违法行为“断后路”。
(四)坚持学本领、强技能,强化人社领域行风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意见,加强经办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人社服务标兵宣传活动,比学赶超,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二是以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平台,全市人社系统自下而上、层层开展练兵比武活动,营造人社系统业务学习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和应急服务等便民服务,为老弱病残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
(五)坚持出实招、惠企业,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立足人社职能,出实策、拿实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为企业招人才。通过“2+n”主题招聘、“春风行动”等线下招聘活动,辅以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发布手段,以“线上+线下”联动的招聘服务模式,2020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076场次,发布招聘职位19.2万个,为企业招工3万多人。二是为企业育人才。强化企业职工培训,支持重点企业开展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3万人。三是为企业减负担。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降费为企业减负约1.3亿元,惠及7532家参保单位。2020年,为全市809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780万元。四是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开展创业之星评选,组织开展创业大赛活动。进一步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申请条件,扩大贷款范围对象,2020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亿元,惠及70余个小微企业和4000余名个体创业者。
“放管服”改革篇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责任人,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一是提前准备。根据市县权力清单清理要求,我局积极和上级部门做好衔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熟悉承接的事项,熟悉承接的审批业务,对承接事项做到心中有数。二是依规承接。我局主动派人与上级沟通做好承接工作,明确承接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规范承接事项办理,严格依法依规承接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是明确职责。组织股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承接的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且编写修订相关审批事项办事服务指南,规范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运行,提高服务质量。
“放管服”改革篇八
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将司法行政主要业务职能前移,为群众搭建一个公益、专业、便民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新平台。
(一)“一厅式”管理实现集中化接待。县法律服务中心交通便利,中心门口设置了各项法律服务职能的醒目标志,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中心区、受理区、功能区、线上区四大模块,完善了各项制度并上墙公示。群众只要走进服务大厅,就能得到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中心配备了法治短片播放电视、各部门法律宣传资料和群众休息靠椅等,满足群众等候、学习、咨询、休息、远程会见等多方面需求。
(二)“一站式”办理凸显人性化服务。县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代理、人民调解、公证事务、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将有力地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群众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该中心可争取实现一次性为其解决法律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高效、便捷。
(三)“一窗式”服务接受立体化监督。中心窗口保持一人一岗,挂牌上岗,实行ab岗。建立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等工作标准,实行无条件接案、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质量反馈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并公示上墙,自觉接受来自政府、社会和群众的全方位监督,规范法律服务中心和人员行为。
“放管服”改革篇九
甘肃省酒泉市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将其作为20xx年重点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动、同落实,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
一是调整议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协调沟通配合,对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及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了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的职责和参与部门。并将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由市编办、市审改办调整至市政府办公室,提高了综合协调的层次,加大了沟通推进的力度,有效确保了“放管服”工作的上下贯通、部门联动、整体推进。
二是扎实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根据国务院和甘肃x政府对20xx年“放管服”改革的部署精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总结了全市“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听取了各专题组、功能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开展交流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审定了20xx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做到了安排部署扎实,任务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具体。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位。按照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全市深化改革和国务院第十四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从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创新、优化政府服务三个方面细化了“放管服”改革的任务,并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并联审批、“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等模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既定任务积极推进,又限时间整改到位。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整改到位。为强化“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审改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积极对接发改、工信、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一个监管领域一套方案,由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同时,坚持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开展各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和行政执法事项达到100%,确保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
“放管服”改革篇十
“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简政放权,推进各项制度改革。重新对市、县区共19项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事权划分,市局承担15项,县区局承担7项,其中4项完全下放、3项部分下放给县区局。将市局全部审批事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部署,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工作;承接做好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行政许可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具有行政审批性质事项等要求。修订完善了部门权责清单374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强化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市、县两级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基础数据和信用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门户网站公布的基础上,落实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公示制度。出台了《安康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康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指导新成立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完善对乡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委托手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
优化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清理,不指定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公共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对外进行公布并严格兑现承诺。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各类专项整治,维护了竞争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持续深化收费清理改革进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省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出台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支持脱贫攻坚的帮扶意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开办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销售店、零售药店或中药材种植等,进行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帮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放管服”改革篇十一
大力加强“法务云”平台和司法行政纵向网络建设。22个乡镇现已完成司法行政纵向网络全覆盖,并建成、、三个法务云示范点,极大的推动了网络信息化进程。接下来将在省厅现有公有云平台的基础上,全面搭建一个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私有云平台,实现全县司法行政业务数据的集中、分类存储、分级共享,全力打造大数据时代下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新高地。
(一)公共法律服务与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等公共法律线上服务,不断提升平台的数据化、便捷化和高效化水平。同步建设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平台,深入挖掘大数据的预测预警功能,实现对网上法律服务的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督察、全数据分析,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远程会见“乡乡通”系统。扩建现有的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将其延伸到乡镇一级,力争在有条件的乡镇司法所至少建一个会见终端。扩充现有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功能,将其建设成集远程帮教、远程会见、远程法律咨询、远程法律援助、远程人民调解、远程法律培训等功能于一体,“一机多用、一室多用”的综合民生服务平台。
(三)司法行政专网。按照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总体要求,依托全县电子政务外网,推进我县司法行政“一张网”建设。重点对现有延伸到全县各乡镇司法所的光纤网络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网络速度、提升网络质量。加快网络横向贯通,全面实现与公检法等兄弟部门的网络贯通,为跨部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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