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读书感想类篇一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很多书,有吴敏芳写的《一个马掌钉》;有周洁写的《阅读父亲》;还有周倩写的《品味》等等()
它可以让人们曾长知识,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我觉得那些看完了书,就把书扔掉了的人,实在太可耻了!他们根本就没有掌握书中的知识,也不知道书中到底讲了哪些内容。
本人认为,读书是生活中最快乐的一件事,也是一艘非凡的战舰,它可以带我们邀游知识的海洋,也可以给予人们许多知识,也可以培养人与人处事的能力。
当人们孤单的时候,总会想起书,因为书给人们带来了无穷乐趣。人可以交朋友,也可以交书友,它即是人们学习知识的工具,也是人们娱乐的东西。当人们在孤单的时候看到它,就会感到轻松,快乐;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书也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从书上可以获得以对自己有益的东西,能力便是其中之一。
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你用心去读,用心去体会,才能读懂书,读好书。好以我们要多读书。
读书感想类篇二
我读完了《人性的弱点》一书,很被其中的观点吸引。
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般,给我以做人的指导,其中的一些观点很是受用。本学期我重点读了第七章《如何使你变得成熟》,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发言,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够成熟,许多为人处世的方法没有摸透。
记得师范毕业时同学给我的留言,他们都说我是一个雷厉风行、刚正不阿的人,还说我有许多尖锐的棱角,做事不够圆滑。七年的岁月过去了,生活把我的棱角磨钝了些,但我仍深感自己为人处世的稚嫩。正好,《人性的弱点》在这方面给我以指导,籍以此机会谈我的学习体会。我赞同卡耐基对成熟问题的三个观点。
一、要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光踢椅子。
一个成年人,应敢于面对现实,敢于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具有成熟心灵的人,他们不会陷于自己的困难当中,而是勇敢地去面对它,接受它,然后想办法加以克服、解决。他们不会去乞怜、不会绝望、也不会去找借口逃避。
在生活中,常听到这样的例子:某人因为和恋人感情不和而自杀;某人因亲人去世,自己悲痛之余也想了断终生;某人因生活压力过大难以承受而萎靡不振甚至精神分裂。这类人都不是成熟的人,他们没有坚强的意志来战胜困难,他们在困难面前不堪一击。
敢于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是成熟的人,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气概,不会把责任推委到他人身上,也不会对自己的过错赖帐。所幸我做到了这点,我敢于正视生活中的困难,我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做了一件不圆满的事,我敢于去分析原因,敢于批评自己,并不断总结。我想,从这点来说,我可以说是一个成熟的人。
二、拥有自己的信仰
一个人必须拥有自己的信仰。有信仰,才会有追求,有信仰,才不会人云亦云,有信仰,才会有尊严的活着,有信仰,才能屡败屡战;人不是因为没有信心而跌倒,而是因为不能把信念化成行动并且不顾一切地坚持到底。
这世上有许多成功的人士都是有着自己的信仰并且为了自己的信仰而持之以恒、奋不顾身的人。正是有了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使他们成功。在通往西藏布达拉宫的路途中,一路有不少的朝圣者,他们把嘴唇渴裂了,把额头都磕出了一层茧,把脸上的细纹走成了沟壑,他们仍义无返顾,朝着心中的圣地前进,并为到达圣地而感到无上的荣光。他们的执着精神让人敬佩。
有信仰,就不会随波逐流。我心中也有信仰,那就是做一个有水平的老师。我期待着有一天在教学中我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因此,我不断努力着,一步一个脚印走着。刚毕业的那两年,是一个人斗志最强的时候,但也是最容易消磨的时候。开始有自己的收入,而且周围有许多的诱惑,很多人抵制不了周围的诱惑而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当时和我一起参加工作的有几个人,他们很快地学会了打麻将,并且经常成群结伴出去玩,花在业务上的时间少了,所以进步不是很大。而我也是经济上的原因,没有参与他们的活动,我潜心钻研业务。那时我是孤单的,也是进步最大的。仅两年时间我便在重阳教坛上拥有了一席之地。即使现在,我仍像原来一样,努力着,所以日子虽苦,但我却过得很充实,很快乐。
三、喜欢自己、悦纳自己。
成熟的人会适度忍耐自己,正如他适度地忍耐别人一样,他不会因自己的一些弱点而感到活得很痛苦。卡耐基还劝诫我们:除非我们能与自己好好相处,否则很难期待别人会喜欢与我们在一起。要喜欢、尊重、欣赏我们自己,这不但培养出健康成熟的个性,也能增进与他人相处的能力。
喜欢自己,并愉快地接受自己,努力去改正自己的不足。悦纳自己是一种健康积极的心态。一个人如果都不相信自己,都不接纳自己,那如何使别人相信你、接纳你呢?我是一个很自信的人,哪怕别人打击我,我仍会在心底鼓励自己。有人总认为自己就是这样子,改变不了的,那是因为你没有努力去做而已。
虽然在某些方面,我接近成熟,但我仍认为我很多方面仍显幼稚。比如说我考虑问题仍不周全,待人过于直率,不会与人交往,难以让人信任;做事直来直往,不够圆滑等等,这或许与我的年龄、我的阅历有关,也与我的性格有关。我知道成功是依靠学习得来的,生活也会丰富我的阅历,有一天,我也会真正成熟起来的。
读书感想类篇三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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