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第一条财务报告是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年年终公司按期将年度财务报表及年审查账报告一起报董事会。
第二条按公司的规定,公司应上报的'年度报表有下列几种:资产负债表、管理费用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营业费用表、投资收益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营业外收支情况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应交税金明细表、存货结存表、财务状况比率分析表等,各报表上报前财务部应认真逐级复核,减少差错,确保各类报表的正确性。
第三条综合反映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的指标体系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费用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表”、“营业收入利税表”、“利息偿还倍数”等。
第四条按照企业行业的特点,将所有的会计档案按其重要性分为三类,分别存档、保管。
3.产品还原表、日报表、验收单、领用单、各类账单、转拨单、工作底稿等为第三类。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设两个兼职档案员分管本部门各类档案。各业务部门应归档的资料平时自行管理备查,到年终列出清单,统一交兼职档案员保管,其余属自行保管的资料应按月份整理,于次月初登记、造册。各档案应分类装订成册、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并应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公司档案实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与部分专用性档案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各部门明确由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系统。
(二)财务部自行做好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综合管理部给予配合。
(三)其他部门由部门档案专人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二)凡本公司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办事。
(二)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三)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五)本公司制订的计划、方案、统计、财务、工作总结;
(六)综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种证照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资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片、音像、影像资料; (十一)会计凭证,会计活动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一)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卷。
(二)凡是直接记述和反映公司、部门活动的,具有现实的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文字、电子文件、图样、照片、实物等),均须归档保存。
(三)管理性档案在分类立卷时应做到:分年度、分类别、分级别。党政文件要分别组卷,密级文件要单独立卷。组卷时按内部特征为主的六个特征进行组卷,尽量把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开组卷。
(四)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五)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在次年三月向档案部门移交管理性档案,需付卷内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一)公司(或部门)管理的档案应有专柜保存,确保完好不丢失。
(二)做好电子档案、底片、录音录像带等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确保档案的质量,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各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1、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3、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4、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6、财务资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围内,不能带出公司。除了财务部门内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阅给其他人员。如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执法需要调阅或借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出具正式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证件,并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照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
7、财务档案的保管按照《档案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如果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需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
8、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丢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9、行政部门应为财务档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条件。
10、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情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平时逐月做好记帐凭证、报表的装订工作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按照档案标准要求,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报表、帐簿的立卷、装订工作,按报表、帐簿、凭证顺序排列,编好案卷号,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会计部门保存,一份存入档案箱,一份随同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四条 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好移接交手续后才能离职。
第五条 会计档案应做到科学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 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经财务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财务部人员查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外单位查阅应凭该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档案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到期,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将需永久保存的有关凭证抽出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条 销毁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档案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参加,参加人员应对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销毁清册列入会计档案作永久保存。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一、每期月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会计凭证,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册。
二、每期年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各类会计账册,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簿。
三、每期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应规范整理,定期装订。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严格按照会计档案规范进行保管。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权限限于财务人员、税务检查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在财务室内进行查阅。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第1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各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日记账、明细表、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分析及统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往来对账确认表、验收回单、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外来文件、外发文件、内部文件、会计档案保管清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
第2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二种,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共5类。各类档案的对应保管期限阅附件。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凡与国家的规定有冲突的,视同自动作废。
第3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打印凭证、账簿,并按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4条各办事处因撤销、解散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上交财务部。
第5条会计档案应按以下内容进行归类和编号:
1、凭证:大类编号为a。
凭证设置要结合企业实际,可按岗位对应设置,可分为:现金凭证,编号1001-1xxx;银行凭证,编号2001-2xxx;销售凭证,编号3001-3xxx;采购凭证,编号4001-4xxx;转账凭证,编号5001-5xxx。可依实际情况分得更细。
2、账簿:大类编号为b。
账簿编号应当按照科目的次序进行连续编号:总账账簿编号为01;现金账簿为02;银行账簿编号为03;以此类推。
3、财务报告:大类编号为c。
财务报告分为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和成本报表。1月会计报表编号为101。2月会计报表编号为102,以此类推;1月财务分析编号为201,2月财务分析编号为202,以此类推;1月成本报表编号为301,2月成本报表编号为302,以此类推。
4、应收账款往来确认:大类编号为d。
应收账款往来确认编号按照月份进行连续编号:1月有一本编号为101;2月没有对账确认,没有编号;3月有两本编号为302-303;四月有三本编号为404-406;以此类推。
5、应付账款往来确认:大类编号为e。
应付账款往来确认编号按照月份进行连续编号:1月有一本编号为101;2月没有对账确认,没有编号;3月有三本编号为302-304;四月有两本编号为405-406;以此类推。
6、验收回单:大类编号为f。
验收回单编号按照月份进行连续编号:1月有五本编号为1001-1005;2月有10本编号为2006-2022;3月有八本编号为3016-3023;以此类推。
7、销售合同:大类编号为g。
销售合同编号按照签订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2006年1月3日签订第一份合同,编号为-01;2006年2月5日签订第二份合同,编号为-02;以此类推。
8、采购合同:大类编号为h。
采购合同编号按照签订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2006年1月6日签订第一份合同,编号为-01;2006年2月1日签订第二份合同,编号为-02;以此类推。
9、其他合同:大类编号为i。
其他合同编号按照签订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2006年1月6日签订第一份合同,编号为-01;2006年2月1日签订第二份合同,编号为-02;以此类推。其他合同主要包括基建合同、租赁合同等。
10、银行对账单:大类编号为j。
银行对账单编号按照月份进行连续编号:1月有三张编号为1001-1003;2月有八张编号为2004-2022;3月有六张编号为3012-3017;以此类推。
每月银行对账单上必须有一张银行余额调节表。
11、外来文件:大类编号为k。
外来文件编号可按时间顺序并结合分类进行连续编号,如-1(分类)-01。非重要的外来文件可以不存档。
12、外发文件:大类编号为l。
外发文件编号可按发生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如-01。
13、财务制度:大类编号为m。
财务制度编号可按发生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如-01。
14、财务通知:大类编号为n。
财务通知编号可按发生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如-01。
15、审批文件:大类编号为
审批文件编号可按发生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编号,如-01。主要包括经营活动审批文件。一般来讲,涉及与会计账务处理有关的审批文件都要将原件放入凭证里,再复印一份存档,以便于查阅和再复印之用。
16、工作报告:大类编号为p。
工作报告编号按照发生时间顺序分两种进行独立编号:一种是向上级汇报的报告,编号为-1(向上级汇报)-01;另一种是下级或同级送财务部的报告,编号为-2(向财务部汇报)-01。
17、内部文件:大类编号为q。
内部文件编号可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如-01。主要包括内部部门之间的通知、知会书等与会计账务处理无关的重要性文件。
18、管理清单:大类编号为r。
管理清单编号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如-01。主要包括档案管理目录汇总清单、档案移交清单、档案销毁清单、档案借出登记清单、岗位档案责任管理清单等。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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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流逝,岁月匆匆,转眼间,20xx年上半年即将过去,回顾半年工作历程,我历历在目。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情况,现将个人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半年来,在两位站长的正确领导下、在站长和各位师傅的关心帮助下,20xx年我肩负着本站档案管理员、生活管理员、基建员的重任。在工作任职期间,本人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站内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站内交办的工作任务。
标准化档案整理情况:按照县公司统一要求,20xx年档案已分类装订,烟农户籍化档案已填写完毕。20xx年档案除暂时还未能够整理的情况下,其他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并分类装入档案盒妥善保管,做到了电子、纸质同步。根据县烟叶分公司第二次标准化档案检查,结合本站实际所存在的问题,正在进行全面的整改。
生活开支情况:结合站内实际情况,做到细开支、精开支,避免一些不合理开支,并把每月的日常用品和食堂原料开支总额情况,以报账形式,通过两位站长审核票据、签字审批后,并在站内每月工作例会上进行公布通报,接受大家监督,做到帐目清楚、公开透明。
基建情况:今年,根据国家烟草局提出地“以减少面积、提高烟叶质量为主”地工作方针,20xx年基本无其他基建项目。除开需对以前建设的密集式烤房设施设备、管网、水池、水窖等加强管护外,组织协调烟叶大棚建设。
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 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付出辛勤的劳动汗水。 在工作中,我努力从每一件事情上进行经验总结,不断摸索,掌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因为自己是新同志,在工作和其他方面经验不足,平时我能够做到虚心向师傅们学习,吸取他们的长处,反思的自己不足,就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我认为干好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干好工作的同时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摆正位置,严格遵守职责。只有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从小事做起,踏实做事、诚实做人,克服各种困难,脚踏实地工作,才能做好本职工作。
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欠缺,平时多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半年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只有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用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自己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
针对本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改进,注重实效,不断努力提高工作效益和业务水平,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新成效。
总之,半年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在工作、生活及其他方面做得不妥之处请两位站长和师傅们给予原谅。针对我个人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恳请两位站长和师傅们给予批评和指正。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档案局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办政府办目督办《关于下达20xx年度档案工作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都目督发[20xx]17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家《档案法》切实抓好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增强职工档案管理意识、完善相关机制、加强档案管理、扩大信息资源、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特对我局20xx年度档案工作总结如下:
年初,我局向全体职工传达了市委办政府办目督办《关于下达20xx年度档案工作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抓好今年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董红桥同志为组长、由各科室负责人、兼职档案管理员参加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具备档案管理资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该工作,各科室专设信息员一名。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了《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密工作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接收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登记制度》、《档案资料征集制度》、《档案鉴定工作制度》、《档案检查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目标任务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上墙公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推进。三是聘请档案工作的专家到我局作专题指导,讲授档案管理基本知识、重要意义和实施办法,介绍当今国内外档案管理的先进经验,学习《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从而,使我局全体职工增强了对历史、信息的尊重意识,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
我局的工作性质和任务致使我局档案资料具有专业性、连续性、高技术性、保密性等特点,从而,决定了我局档案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按照局档案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一是在机构与组织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六个方面确定目标任务,并向局领导、责任科室、个人层层分解,签定目标责任书,真正做到任务、时间、人员三落实。二是严格按照档案接收、鉴定、整理、保管、利用程序实施管理:1、注重日常接收文件、资料和征集资料信息,凡已工作处理完备的文档、图纸、图片、电子文档、实物等档案一个月内进入局档案室,局按程序处理档案,并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档案;广泛收集当代新政策、法律法规、理论学说、高新科技等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文献资料,扩大信息来源;2、档案入库前,首先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时限性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鉴定和处理,有利于对其实施动态管理,而后,对档案进行整理、保管分类、编号、登记,增强了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使用价值;3、档案入库时,按规定的分类库柜位置存放,确保档案目录、档案名称、档案存放位置、计算机管理总目录协调一致,以便于清查、使用档案;4、档案入库后,切实加强对档案的保管、保卫和保密工作,坚持每月清洁库房一次、打虫一次,做好防火、防盗、防虫咬、防霉变等预防工作;坚持每半年对电子文档载体和环境进行检测,及时检查信息保存情况,做到防磁化、防辐射、防碰撞;局每半年对全局档案工作实施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档案管理的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正规化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5、做好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一方面对未利用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和防护,另一方面对可利用档案按照审批、登记、发出的程序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产生较好的社会效应。20xx年度我局文书档案共108卷,其中保管期限为永久的62卷、30年的24卷、10年的22卷;财务档案22册。
今年我局把档案硬件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抓紧抓好。一是在办公经费短缺的情况下,拨出专款设置档案150余平方米,并实施改造、维护,增大了档案容量;二是购置了铁质文件柜10个以及大批消防、防盗、防虫、刻录机等设施和物品,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三是按行政、业务、科技三大类档案设置1台电脑作为总信息库,并与全局30余台电脑联网,加强了内部信息联系和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各科室文献、资料的收发、登记、信息传递和电子文件的存放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倍增,确保我局档案管理工作上档升级。
我局结合本身工作需要组织对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全面检查。1、重温学习了国家《档案法》有关条款、保密守则和奖惩措施,做到检查督促工作有法可依;2、检查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将目标任务与奖惩措施挂钩,任务完成者奖,未完成者罚;3、督促各科室整理资料,并及时向局档案室移交,以防档案资料遗失或泄密;4、实施全面清库,按照进档、修复、续存、可用、销毁、上缴几个方面进行检查、分类、整理库存档案,重新编写目录,上机登记,做到对档案件件有登记、有呵护、有掌握。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被评为20xx年度全市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今年,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在对档案资料准确分类、硬件设施等方面存在着不足,有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提高。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1、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1、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1、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管理处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必须由财务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财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4、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需经公司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财务部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管理处的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期限保管。
7、会计档案的销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必须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必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9、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必须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
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七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八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第九条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第十条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十一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十二条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条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第十七条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第十八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九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转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或转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二十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一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置,各方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以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承接业务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需要移交给建设项目接受单位的,应当在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及时移交,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对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
第二十五条单位的会计档案及其复制件需要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单位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在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中,明确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及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九条不具备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条件的单位和依法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其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2、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税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本人从事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已经十多年了,在这十多年中本人一边工作一边不断的学习,使自己由一名对档案工作一无所知的教师转娈成了一名合格的档案管理员。通过学习,我系统地了解了档案与档案工作概述的基本知识,以及如何对各类档案进行收集、分类、立卷、归档、利用等管理程序,全方位地了解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看到了日后管理档案工作的发展方向。虽然,目前工作中还有很多问题,但这些正是我以后继续努力的方向,它促使我不断地思索,不断地进步。
下面我谈谈自己的认识、收获和体会。
一、规范化、科学化的档案管理,是学校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成为一所名校的一项重要保障。
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信息已成为比资产本更为重要的战略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信息业的组成部分,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作为学校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教师、学生管理等活动的真实记录和一项基础性工作,同时作为与学校同步发展的无形资产,在学校管理等各方面正积极地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档案工作为形成和发展具有我校特色的学校文化、教育管理、教研活动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在学校发展的同时档案工作不被削弱,建立一套适应本校特点、体现办学规范化、科学管理水平的档案体系,使得档案工作的发展不置后于学校发展速度,全面地记录和反映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是办公室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它将为学校各项综合业务、研究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尽快突破办公室当前档案初级保管管理,行政、人事档案保管单一的阶段,在规范档案的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拓展档案信息资源。
目前,我校办公室的档案管理是将平时上级下发的收文、学校内部发文和签报分别收集,于当年年底、次年年初再次筛选,将上一年度的文件分成上述三大类目立卷装订保存,内容是简单地将行政、党群、人事、管理制度多方面的集中起来,基本处在档案管理的初级保管的阶段。
工作几年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所面临档案管理思路的冲击,冲击来自于资源的搜集、档案的分类方法,来自于所探究的如何针对学校特点构建档案体系、拓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冲击。通过不断学习档案知识,并把理论知识服务于实践。如何把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是近年来我应该面对和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日后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重新构建适宜学校业务发展实际的综合档案管理系统性框架、拓展档案信息资源是重中之重,是有利于综合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日常管理的关键点。
首先,要熟悉、掌握学校的业务情况和专业知识,针对学校的业务性质以及内部组织结构重新调整档案的类目;其次,还要系统地整理历史档案,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直至现在,我校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各办公室档案工作开展并未形成制度,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办公室没有把档案工作纳入他们的职责范围,导致部分档案信息的流失。二是,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大量档案均分散自己保存,档案散失情况严重。学校档案信息的流失问题主要表现在:各办公室人员对学校的调查论证、申报立项、洽谈协议、审批登记等档案大多掌管在相应的当事人手中,不能及时归档。有的即便归档也不注意归原件,经常归复印件。这些问题直接随着人员的流动导致档案信息资源的部分流失。
上述档案信息资源流失部分,正是亟需拓展、开发的档案资源。再比如,建立并完备教研、声像载体、实物、设备、外事、会议及等文书,此项内容也是整体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只有将档案有条理地进行分门别类,才能保证档案准确、有效地收集和利用。为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鉴定与统计等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体现档案的价值所在。
档案工作许多传统的做法和管理模式对做好不同时期的档案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结合学校具体实际情况来看,有一些传统做法似乎不能适应当前学校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重视和创新。其中包括档案工作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六个环节和一些具体的操作手段的革新。
根据学校特点,要在加强对档案的管理的同时,确定学校档案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并在立卷制度上更新。在结合教育局档案室档案管理工作精神的前提下,从组卷的形式到装订的手段,尽量简化档案管理长期推行的一些繁琐的操作步骤和不必要的过程、环节,在模式上集中统一,尽快完成归档程序,尽量缩短立卷归档周期。在模式上集中统一,即要求学校各办室协作完成收集。管理的档案要相对集中到一人,这样不致因各办公室档案的分散保管而使档案管理不便,甚至造成档案损坏或丢失等严重情况。同时各办公室都要复制一套目录归档案室备份保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目录交流,这样会更清楚地整体记录学校发展和业务管理的轨迹,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条不紊,整齐规范,有规可循,有目可查。
四、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档案工作既是一项业务性工作,又是一项管理服务性工作。这要求从事档案工作的档案人员,既要有扎扎实实的业务功底,又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当前教育的挑战和网络信息时代的冲击,以及出现的许多新型载体的档案和全新的管理手段、方式,给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学校档案工作没有设立专门的档案人员,采取的是兼职的办法。为加强档案方面的系统理论和实践知识,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使兼职档案人员成为一名掌握科学的、先进的工作方法,一专多能的档案工作人才,学校应该多派出各科室主管人员加强档案管理的专业学习和培训。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知识,提高认识档案知识的水平。不仅要熟悉档案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步骤,而且还应掌握各门类档案、各种载体档案的管理方法,夯实理论基础。二是对档案工作自身的要求,要全面了解、掌握学校的业务,要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方面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三是要勤总结,勤改进,不断创新。
五、要认真研究档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档案制度,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档案信息是一种无形资产,也是学校的宝贵财富。为使档案信息资源不流失,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有了规章制度的规范和约束,才能保证档案工作合理化的实施开展,这也是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
我认为档案工作制度管理应该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将档案管理制度正式纳入学校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二是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各项制度,依据制度对有关办室进行档案目录汇集和使用调控。旨在提高教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三是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的主要环节要照章管理,并纳入学校管理运行程序,有利于从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管理、归档有序进行。从而切实把学校档案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
比如,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对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各办室确定专门人员协助收集资料,负责本办、室的档案收集、接收、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移交等工作。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平时也要认真做好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做到及时、主动收集存档的资料;按时归档、定期整理并经常检查,反复过滤;整理有序,科学管理,分柜存放,方便查找。
以上,是我多年从事档案后对档案工作的认识、收获和体会。我坚信在领导的重视和学校各办、室齐心协力的配合下,档案工作不仅会成为学校工作的参谋助手,同时也会对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很大的帮助,一定会推动整个学校教育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浏阳市达浒初级中学:孔 跃 电话:***
2015 年5月25日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四条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公司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八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公司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一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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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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