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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通告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安全管理,维护衡水湖旅游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4号《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办法》及《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衡水湖旅游秩序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游客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旅游景区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争当文明游客的模范。
二、游客乘船入湖游览必须到指定的湿地公园码头,或迷宫临时停靠点、王口临时停靠点、顺民临时停靠点。
三、严禁“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船只(含小木船)载客入湖运营;严禁游船在非运营时间内载客入湖;严禁游客在非运营时间内乘游船入湖观光游览;严禁游客任何时间乘坐非法运营船只入湖观光游览。
四、小木船经营区域为衡水湖湿地公园北侧透湖区,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木船必须在此区域统一编队运营,其它区域禁止任何小木船载客运营。
五、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的游泳活动。所有游客必须到指定的区域衡水湖沙滩浴场游泳。游客游泳必须按要求穿戴救生衣或携带其它救生器材,未带救生器材的绝对不允许下水游泳。私自下水游泳的,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六、所有旅游船只不得允许乘客下水游泳,违者按规定对船主罚款500至20xx元。
七、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禁止裸泳,对裸泳者从严查处。
八、对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伤亡及其它事故,责任自负;对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阻止、抗拒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游安全通告篇二
外出旅游时应该多加注意安全,为此相关部门会发布旅游安全通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旅游安全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保障昆嵛山保护区生态安全和游客人身安全,提升旅游质量,20xx年4月24日、4月30日至5月2日,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将启动《旅游高峰期应急处置预案》,对大小车辆分类管理,切实缓解小长假期间游客、车辆拥堵、滞留问题。
一、交通管控。在s303省道(俚李公路)分别设置泰礴顶、烟霞洞景区进出口,形成交通环线;对7座以下的旅游车辆进行管制,统一停放至临时停车场指定位置,泰礴顶景区游客在临时售票处购票后免费换乘景区内部巴士统一进出景区,烟霞洞景区游客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出景区。
二、入口调控。设置临时售票处实行团体票务、散客票务、电子票务分开办理,疏导分流景区入口游客。
三、增设安检。对烟、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安检、管制,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进入景区。
四、游路管制。游客仅限在景区开放的游览区域内进行旅游活动,严禁通过非正常旅游线路进入景区或进入未开放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规定,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将严格实施景区承载量控制:
1.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的80%时,将启动调控措施控制游客流量。
2.当景区内游客数量接近最大承载量时,将启动游客流量控制。
应急预案。
3.当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将停止售票。
附: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承载量统计表。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请广大游客错峰出游,切实缓解景区压力,提升旅游质量,确保生态安全。
特此通告。
烟台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年4月23日。
为了我们协会成员对旅游有一定的了解,以及成员之间相互沟通了解,特此举办了此次郊游活动。
全程一天,早上学校食堂集合,当天返回。
时间:11月6日礼拜六。
地点:枫树湾风景区云台山。
活动内容:爬云台山观赏枫叶,拜访法起寺,游戏。
费用:车费750元过路费40元门票140元宣传及其他100元共计:1030。
参与人员:旅游协会全体人员。
为感谢全体员工为公司发展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丰富集体生活,让员工在繁忙的工作中放松身心,以更饱满的精神更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面对工作。也为了增进同事之间的交流与沟通。经公司领导同意,特组织全体员工到广州长隆欢乐世界一天游。凡属博世机电设备公司在职员工,均可免费享受此福利。
旅游相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20xx年5月24日(活动为期一天)。
二、活动地点:广州长隆欢乐世界。
三、参加人员:博世机电全体员工(包括新入职员工)。
四、旅游费用:本次旅游作为公司福利,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有带朋友或亲属的,请自费大概是300元/人。
五、活动要求:
1、集合时间:20xx年05月24日,早上7点。
2、集合地点:公司门前。
六:注意事项:
2.为预防万一,大家需带好个人身份证或相关的有效证件;。
4.在游玩过程中注意个人财务及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快乐、顺利出游;。
5.晕车员工请自带晕车药及方便袋,注意防晒。
6.因天气变化无常,请大家自备雨具及衣物。
最后,预祝所有伙伴游的开心!玩的快乐!
东莞市博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年5月22日。
旅游安全通告篇三
各县(区)安委办、各中省直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领导要求,市政府安委办于7月2日组织市旅游、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对杜蒙县、林甸县、肇源县、红岗区、大同区、华能集团大庆新华电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黎明湖公园等县区和企业水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大部分水上旅游景区、属地政府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水上安全工作,工作部署迅速,部门配合密切,收到较好效果。
(一)组织领导有力。各县区、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季节特点和旅游行业规律,开展有针对性水上安全检查。特别是,杜蒙县安委办推行了“一督三查”工作机制,通过自检自查、执法检查、行业检查方式,对各涉水乡镇所有船舶进行排查摸底,并利用市海事部门检查的有力契机开展水上安全督查活动,对各单位水上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了水上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重点突出。各县区、各部门深入研究监管工作,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收到良好效果。市城管局河湖管理处积极加强黎明湖公园管理,为避免水上事故发生,管理处取缔了公园水上游乐项目,并禁止在公园湖边钓鱼,同时在浅水处设置专门儿童嬉水区域且布置安全警戒线,沿湖四周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配备了10名专业救生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并与市海事部门进行联动,经常开展水上救援演练,确保了位于市区中心、人员相对集中的黎明湖公园的水上安全。
(三)日常管理到位。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能够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突出巡检巡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大庆油田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牢固树立“安全要常态,安全是习惯”管理思想,认真落实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库区全封闭管理,设置13道门减少水库与外界接触,并安装了雷达监控系统,预防潜在风险发生;并在景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游客须知,配备专职水上安全巡查人员,救生员定点监督对游客看护,扎实强化水面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县(区)人民政府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不懈努力,全市水上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肇源县民意乡大庙村沿江旅游景区存在主体责任不清、景区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经营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监管责任未落实等问题。水上旅游的安全管理也存在失控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二是个别码头、水上旅游景区涉水旅游安全意识不强。肇源港区内未按规定设置限速牌、限速标志、警戒牌,码头作业车辆无人员指挥;林甸县鹤鸣湖景区安全警示标识不多、不明显,有两艘快艇相关证照不齐全;大同区卧龙湖水上乐园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围栏等一些安全防护设施未投入到位,有一艘快艇相关证书不齐全。
三是部分水上旅游项目如手划船、脚踏船、水上摩托、橡皮艇等存在监管缺位问题。目前依据各相关行业法规条令,各水上旅游景区的手划船、脚踏船、水上摩托等非机动船未列入管理范围、未列为监管对象,缺少专业行业部门管理,存在潜在的水上事故风险。
四是松嫩两江肇源段适宜停靠船舶江岸较多,一些个体船主经常因水位高低而改变停靠地点,尤其水运旺季还存在个别渡船带病上岗问题。
五是水上应急救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渡口、浮桥、景区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水上安全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中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建立水上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水上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各县(区)、乡、村、船主要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环环相扣的闭环管理网络体系。重点抓好乡镇船舶在农忙、汛期、开封江等事故易发多发期的现场管理,必要时安排专人死看死守。
(三)强化水上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要严格区分水上游游景区的船舶停泊区和泳区,设置旅游船夜间停靠照明灯等必要安全设施,杜绝船、艇与游泳者争道通行现象,消除潜在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手划船、橡皮艇、水上摩托等水上休闲运动活动提出有效管理意见,实施规范化、集中化管理,避免失控漏管。
(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员水上安全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不断强化社会公众、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各渡口、码头、旅客乘船点要设置旅(游)客乘船须知、安全警示牌、水上安全公示标牌、渡口告示板、安全宣传标语等。严格执行水上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考核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遵章航行、安全畅通”。
(五)强化水上交通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加大码头、船舶及水上救生避险设备设施的安全投入,对于不合格的渡船和其他船舶,应按照要求进行改造或进行更新;严把各类船只和驾驶人员的行政审批和培训持证关,坚决杜绝“三无”船舶、无证上岗等违法现象发生;逐步取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渡口。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条例》和《黑龙江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并完善由地方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水上应急救援机制,全面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增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在人员、船舶密集水域制定水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专业救助力量,并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水上应急救助演练,以有效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类水上突发事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安全通告篇四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供大家参考!
各县(区)安委办、各中省直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领导要求,市政府安委办于7月2日组织市旅游、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对杜蒙县、林甸县、肇源县、红岗区、大同区、华能集团大庆新华电厂、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黎明湖公园等县区和企业水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大部分水上旅游景区、属地政府部门及中省直有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水上安全工作,工作部署迅速,部门配合密切,收到较好效果。
(一)组织领导有力。各县区、各部门能够认真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季节特点和旅游行业规律,开展有针对性水上安全检查。特别是,杜蒙县安委办推行了“一督三查”工作机制,通过自检自查、执法检查、行业检查方式,对各涉水乡镇所有船舶进行排查摸底,并利用市海事部门检查的有力契机开展水上安全督查活动,对各单位水上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了水上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重点突出。各县区、各部门深入研究监管工作,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收到良好效果。市城管局河湖管理处积极加强黎明湖公园管理,为避免水上事故发生,管理处取缔了公园水上游乐项目,并禁止在公园湖边钓鱼,同时在浅水处设置专门儿童嬉水区域且布置安全警戒线,沿湖四周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配备了10名专业救生人员进行安全巡视,并与市海事部门进行联动,经常开展水上救援演练,确保了位于市区中心、人员相对集中的黎明湖公园的水上安全。
(三)日常管理到位。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能够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安全投入,突出巡检巡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大庆油田公司水生态环境公司牢固树立“安全要常态,安全是习惯”管理思想,认真落实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库区全封闭管理,设置13道门减少水库与外界接触,并安装了雷达监控系统,预防潜在风险发生;并在景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和游客须知,配备专职水上安全巡查人员,救生员定点监督对游客看护,扎实强化水面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县(区)人民政府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不懈努力,全市水上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肇源县民意乡大庙村沿江旅游景区存在主体责任不清、景区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经营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监管责任未落实等问题。水上旅游的安全管理也存在失控漏管和管理不到位等现象。
二是个别码头、水上旅游景区涉水旅游安全意识不强。肇源港区内未按规定设置限速牌、限速标志、警戒牌,码头作业车辆无人员指挥;林甸县鹤鸣湖景区安全警示标识不多、不明显,有两艘快艇相关证照不齐全;大同区卧龙湖水上乐园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围栏等一些安全防护设施未投入到位,有一艘快艇相关证书不齐全。
三是部分水上旅游项目如手划船、脚踏船、水上摩托、橡皮艇等存在监管缺位问题。目前依据各相关行业法规条令,各水上旅游景区的手划船、脚踏船、水上摩托等非机动船未列入管理范围、未列为监管对象,缺少专业行业部门管理,存在潜在的水上事故风险。
四是松嫩两江肇源段适宜停靠船舶江岸较多,一些个体船主经常因水位高低而改变停靠地点,尤其水运旺季还存在个别渡船带病上岗问题。
五是水上应急救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渡口、浮桥、景区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水上安全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中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水上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建立水上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水上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各县(区)、乡、村、船主要自上而下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环环相扣的闭环管理网络体系。重点抓好乡镇船舶在农忙、汛期、开封江等事故易发多发期的现场管理,必要时安排专人死看死守。
(三)强化水上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要严格区分水上游游景区的船舶停泊区和泳区,设置旅游船夜间停靠照明灯等必要安全设施,杜绝船、艇与游泳者争道通行现象,消除潜在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手划船、橡皮艇、水上摩托等水上休闲运动活动提出有效管理意见,实施规范化、集中化管理,避免失控漏管。
(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员水上安全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不断强化社会公众、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各渡口、码头、旅客乘船点要设置旅(游)客乘船须知、安全警示牌、水上安全公示标牌、渡口告示板、安全宣传标语等。严格执行水上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考核制度,切实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遵章航行、安全畅通”。
(五)强化水上交通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加大码头、船舶及水上救生避险设备设施的安全投入,对于不合格的渡船和其他船舶,应按照要求进行改造或进行更新;严把各类船只和驾驶人员的行政审批和培训持证关,坚决杜绝“三无”船舶、无证上岗等违法现象发生;逐步取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渡口。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条例》和《黑龙江省水上搜救。
应急预案。
》要求,建立并完善由地方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水上应急救援机制,全面提升水上应急搜救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增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在人员、船舶密集水域制定水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专业救助力量,并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水上应急救助演练,以有效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类水上突发事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安全管理,维护衡水湖旅游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4号《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办法》及《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衡水湖旅游秩序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游客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旅游景区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争当文明游客的模范。
二、游客乘船入湖游览必须到指定的湿地公园码头,或迷宫临时停靠点、王口临时停靠点、顺民临时停靠点。
三、严禁“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船只(含小木船)载客入湖运营;严禁游船在非运营时间内载客入湖;严禁游客在非运营时间内乘游船入湖观光游览;严禁游客任何时间乘坐非法运营船只入湖观光游览。
四、小木船经营区域为衡水湖湿地公园北侧透湖区,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木船必须在此区域统一编队运营,其它区域禁止任何小木船载客运营。
五、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的游泳活动。所有游客必须到指定的区域衡水湖沙滩浴场游泳。游客游泳必须按要求穿戴救生衣或携带其它救生器材,未带救生器材的绝对不允许下水游泳。私自下水游泳的,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六、所有旅游船只不得允许乘客下水游泳,违者按规定对船主罚款500至20xx元。
七、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禁止裸泳,对裸泳者从严查处。
八、对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伤亡及其它事故,责任自负;对不遵守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阻止、抗拒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与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景区道路、照明和游览条件有限,安保难度大,南部县旅游局建议广大市民错峰安排行程,除夕夜尽可能不要进入景区。
二、景区车行道路路面窄、没有形成环线,南部县公安局要求:农历除夕至初七,禁止8座(含8座)以上机动车辆进入;禁止摩托车载客;除夕至初三,将在景区入口实行高峰期流量限制,请车辆和游客主动避峰;凡进入景区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指挥和引导;禁止乱停乱放。
三、禹迹山风景区是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在林区吸烟、野炊或以其他方式动用明火。禁止在景区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高香大蜡、黄膘纸进入景区或在景区燃放。文明进香,有序上香,只能在指定的地点焚香。
四、景区提示:自觉维护秩序,自觉保护文物,争当文明游客,服从指挥,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传谣信谣和利用宗教场所从事其他非法邪教活动。
五、凡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惩严处。
旅游安全通告篇五
“五一”假期在即,为确保“五一”期间学生的安全和校园的稳定,按照市教育工委紧急通知要求,各院系须在放假之前组织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五一”期间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安全教育注意事项:
1、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特别强调,按时返校。
2、叮嘱同学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在从事家教等勤工助学活动中上当受骗。
3、增强防火、防盗意识,同学离校前要把门窗锁好,“五一”留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宿舍管理的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各种违规电器、严禁抽烟、酗酒、燃用蜡烛、留宿外人。
4、外出参观、旅游、探亲的同学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不到未开放的江河湖泊游泳。如出现安全问题,要尽快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援助,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二、外出活动管理注意事项:
1、以集体名义组织的外出活动,须按原有学生集体外出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即一个班集体外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安全预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报学生处备案;两个以上班级(含两个班)共同组织的外出活动,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制定安全预案,由所属院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院系及时统计学生留校及离京人数,对留校学生要妥善安排,保证他们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五一”假期,对离京学生要采取一定措施,确保安全。
三、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学生5月4日前必须返京,5月4日各院系要严格考勤,对于未到校者,院系必须与本人联系,查清未到校原因。
关于20xx年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告。
院属各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五一”节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所在部门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五一”期间的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总支书记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全力抓好学校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各部门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稳定自查工作,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特别注意对火源、火险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本部门辖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用电设施设备、办公区域和学生寝室宿舍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4月29日上午,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抽查。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节日期间安全管理
放假期间,要关注重点人群,关注重点区域的安全问题。针对所在部门师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常识、交通知识、食品饮食和法制等教育,重点突出学生回家以及部分学生外出旅游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酒吧等社会娱乐场所。要重点加强对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特别是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外出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要特别强调学生不要乘坐无证无牌、超载或车况不好的车辆等。
四、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之间要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挡,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情况,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680x02280680。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4月25日。
关于小区"五一"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各位业主:
20xx年"五一"即将来临,为了在ee社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节日气氛,保证让业主度过一个舒心、愉快的假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有关小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装修户,在节日前做好各施工环节的收尾工作,现小区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为给小区营造一个安静的节日生活空间,物业服务中心将于20xx年4月30日18时00分对小区进行清场,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小区装修停工七天。
二、望各位业主在节日期间认真做好小区的防火、防盗、防煤气泄露、防触电、防渗水等工作,如长时间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之前,除要关好自家的门、窗、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外,还要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治消值班室进行登记,留下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如遇紧急情况以便及时通知。
三、节日期间小区内游玩的客户、来往的车辆相对增多,车辆进入小区请各位业主听从治消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防止车辆檫挂或碰伤;望各位业主照看好自己的小孩,防摔倒、碰伤,尤其是要注意在游泳池边和儿童游乐场玩耍时的安全,防不小心跌落水中。
四、节日期间,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武侯区房地产管理局将相继放假。为此,物业服务中心在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7实施值班。
ee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4月29日。
旅游安全通告篇六
每当节假日外出旅游的人都会特别多,外出旅游是需要多注意安全,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旅游安全通告,供大家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57号)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保障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通过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检查督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旅游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有关旅游企业的。
规章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底。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部门检查、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国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旅游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查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在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近期,国家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工作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安全不达标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坚决不予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部署,全面总结。各地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
工作方案。
深入部署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旅游安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旅游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进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邮箱:
特此通知。
为确保春节期间旅游安全,严防踩踏、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1月27日(农历丙申年腊月三十)至20xx年2月11日(农历丁酉年正月十五日),对大像山景区实行综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了让广大游客得到更多实惠,决定自正月初一至十五日执行优惠门票,票价5元,正月十六日恢复正常门票。
二、景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景区周边摊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危化物、可燃物。一经查处,没收并依法处罚。
三、为确保文物古迹和游客安全,除夕19:00—23:00封闭景区,谢绝游客上山。
四、除夕18:00至正月初一18:00,对从安家咀头和老师傅沟通往景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五、殿宇内严禁明火取暖、焚化纸裱、点燃蜡烛。
六、景区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所有的摊点必须在山下停车场指定的区域统一摆放经营。
甘谷县公安局。
甘谷县安监局。
年1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57号)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保障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通过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检查督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旅游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有关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底。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部门检查、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国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旅游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查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在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近期,国家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工作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安全不达标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坚决不予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部署,全面总结。各地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部署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旅游安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旅游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进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邮箱:
特此通知。
旅游安全通告篇七
各位业主:
20xx年"五一"即将来临,为了在ee社区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节日气氛,保证让业主度过一个舒心、愉快的假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有关小区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装修户,在节日前做好各施工环节的收尾工作,现小区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为给小区营造一个安静的节日生活空间,物业服务中心将于20xx年4月30日18时00分对小区进行清场,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小区装修停工七天。
二、望各位业主在节日期间认真做好小区的防火、防盗、防煤气泄露、防触电、防渗水等工作,如长时间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之前,除要关好自家的门、窗、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外,还要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治消值班室进行登记,留下联系电话或联系方式,如遇紧急情况以便及时通知。
三、节日期间小区内游玩的客户、来往的车辆相对增多,车辆进入小区请各位业主听从治消车辆管理人员的指挥,防止车辆檫挂或碰伤;望各位业主照看好自己的小孩,防摔倒、碰伤,尤其是要注意在游泳池边和儿童游乐场玩耍时的安全,防不小心跌落水中。
四、节日期间,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武侯区房地产管理局将相继放假。为此,物业服务中心在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7实施值班。
ee物业服务中心。
20xx年4月29日。
旅游安全通告篇八
一、因景区道路、照明和游览条件有限,安保难度大,南部县旅游局建议广大市民错峰安排行程,除夕夜尽可能不要进入景区。
二、景区车行道路路面窄、没有形成环线,南部县公安局要求:农历除夕至初七,禁止8座(含8座)以上机动车辆进入;禁止摩托车载客;除夕至初三,将在景区入口实行高峰期流量限制,请车辆和游客主动避峰;凡进入景区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指挥和引导;禁止乱停乱放。
三、禹迹山风景区是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在林区吸烟、野炊或以其他方式动用明火。禁止在景区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高香大蜡、黄膘纸进入景区或在景区燃放。文明进香,有序上香,只能在指定的地点焚香。
四、景区提示:自觉维护秩序,自觉保护文物,争当文明游客,服从指挥,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传谣信谣和利用宗教场所从事其他非法邪教活动。
五、凡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惩严处。
旅游安全通告篇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1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57号)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保障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高峰的旅游安全,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通过全面深入的旅游安全检查督查,强化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旅游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安全有序。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餐饮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的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情况,以及旅行社安全用车、大型游览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二)旅游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预案的实施情况和安全职责落实等情况;有关旅游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预案制定及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8日至6月底。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主检查、旅游部门检查、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国家旅游局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旅游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旅游部门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查和检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认真检查,不走过场。各地要在组织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主动会同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卫生、工商、文物、宗教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近期,国家旅游局将派出若干工作组赴部分省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
(三)强化整改,注重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安全不达标的车辆和设施设备,坚决不予使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深入部署,全面总结。各地要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部署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旅游安全情况和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旅游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危害,进一步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方法措施。并于7月10日前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邮箱: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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