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琐事扰乱了我们的思绪,写一份总结可以帮助我们理清头绪。写总结时要注重语言的精准与流畅,避免出现表达不清晰和理解困难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名人名言,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发。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一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准确处置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确保诏安县20xx年中高考的顺利进行,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特制定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指挥协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开展中高考期间非等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中、高考驻点保障组。
负责开展就餐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实行全程驻点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组应分别于7月5日、7月15日前完成高考、中考就餐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与各就餐点学校负责人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具体保障人员见附件)。
二、驻点保障时间。
20xx年7月6日至8日(高考),7月17日至20日(中考)。
三、工作准备。
(一)召开专题会议,签订责任书。7月4日和7月15日召开所有保障人员参加的中高考餐饮安全保障工作部署会。
(二)了解活动具体安排,包括时间、人数、用餐形式等。
(三)携带行政执法文书,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监督意见书、食品样品采集记录、封条等;备齐参阅资料及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
(四)保证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试剂齐全,并在进场前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中、高考食宿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前评估。
1、具备与中、高考食宿点就餐人数供餐形式相适应的餐饮服务提供能力。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中、高考食宿点学校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应齐全有效。
4、内、外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无露天堆放的垃圾,明暗沟下水排放畅通。
(2)厨房及加工场所的天花板、墙壁光滑,无剥落、积尘、蜘蛛网、无霉斑、漏或渗雨现象,抽油烟机、排气扇等无油垢积聚,地面清洁、无油腻,排水沟通畅。
(3)清洁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有专用地方,品种应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4)驻点保障期间使用的桶装饮用水,应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并持有供货方提供的相关索证索票资料。
5、基本卫生设施。
(1)垃圾存放桶箱数量应当足够且密闭,做到工毕场清。纱门纱窗、防鼠网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
(2)食品原料清洗池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分开,且不与清洗清扫用工具的水池混用。
(3)餐饮具消毒采用热力消毒,有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水池。消毒后的餐饮具有保洁设施,餐饮具数量足够并满足周转所用。
(4)冰箱的数量、容积够用,制冷效果有保证。
6、食谱审查。
(1)菜单中供应的菜肴品种、数量应与制作加工现场、加工条件相适应。
(2)不得提供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
(3)不宜供应改刀熟食、色拉及含水分较高且易变质的食品。
(4)不易烧熟煮透的菜肴,如“整鸡”、“整鸭”等,并在现场监督中要重点检查。
(5)提倡膳食平衡,菜肴的荤素搭配要合理。
(二)实施驻点监督。
1、原料审查要点。
(1)蔬菜、水果、粮油、干货、水产品、肉品等应新鲜,无霉变、生虫、异物及异味等感官异常情况。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查验供货单位的许可证,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鲜肉类应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质量合格证明;蔬菜应查验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各类食品及其原料都应在保质期限内。
(3)入库食品应验收登记,做到先进先出。存放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4)使用二次供水的应提供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2、烹调、加工过程监督要点:
(1)生熟分开:存放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冰箱、容器要分开,案板、刀具要分开。特别注意烧、炒前用的装菜盘与烧后装菜不能使用同一容器。
(2)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开洗切,要先洗先切,洗后容器不能着地存放。
(3)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得食用隔夜剩饭菜。禁止加工制作凉菜应自行加工,不得外购,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调料容器须加盖子、贴标记,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3、餐饮具消毒前须洗净,消毒时间要足够。煮沸、蒸汽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煮沸消毒时间应在10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餐饮具消毒保洁措施须落实,餐饮具摆台控制在开餐前30分钟以内。
4、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状况:
(1)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流动清水洗手。
(2)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5)所以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食品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5、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留样品种、留样量、密闭消毒的专用容器、专用带锁冰箱及留样记录、责任人签字等。
6、现场快速检测情况,包括蔬菜的农药残留量、腌制肉品的亚硝酸盐含量、餐饮具细菌总数及洁净度、从业人员手部细菌总数等。
7、发现问题后的处理:
(1)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指出,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监督意见书等行政执法文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按规定有餐饮服务提供者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餐饮服务提供者处理。
(2)如同一时间内发生3人以上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按突发事件(故)现场处理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监督管理资料整理与归档。
在完成监督管理任务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监督管理方案、检查记录、图像资料、总结等进行整理、归档。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二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组长:苗其武(校长)。
副组长:潘冬梅(总务主任)。
成员:李双清、卢红松。
2、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对后勤、小卖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统一组织事故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
3、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总要求:学校各部门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有食品安全事故征兆时(高度可疑),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控制相关食品、封存样品及协助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报告。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强化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防护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学校在短时间内师生出现多人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如呕吐、腹泻等),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教育部门及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根据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学校发生事故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现场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查。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高度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众指挥,确保到位。
1、对导致事故上、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三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杜绝食物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惰,对症处理。
2)如疑似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a)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b)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d)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e)政教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g)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h)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本预案经修订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四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食品中毒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考核。统一指挥食品中毒事件处理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食品中毒的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把索证关、验收关、消毒关。加强索证管理,凡大宗物品,必须索证;加强环节管理,注重提高环节管理质量;加强餐具管理,严格清洗消毒程序。
3、实行销售食物48小时留样、登记制度。
4、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5、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食堂。
6、控制细菌的污染,按照食品分类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到就近的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五、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室要主动协助卫生监督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取样,送上级疫检部门检验。
校总务处、保卫科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调查情况,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六、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五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应急保障。
3.1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事故报告。
4.2.1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的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机构设置:
组长:陈晓英。
成员:蒋绍波、杨明红、刘金霞于聪威及各班班主任。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1.完善制度。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食品卫生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分管主任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负责人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和学校商店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1.报告制度。(蒋绍波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由学校分管校长报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向区教体处及市场监督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徐威龙负责)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学校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刘金霞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黄岚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杨明红负责)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朱柳欣负责)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陈晓英负责)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陈晓英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于聪威负责)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张公中心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县教育局食品工作会议精神......
草地小学二0一二年六月1草地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
平等四中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县教育局食品工作会议精神,最大限度......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七
(六)、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安排专人对造成身体伤害的人员及时进行安抚工作,严禁激化矛盾,为事件顺利调查提供良好环境。
(一)、做好全面清洗消毒工作;
(三)、做好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按相关制度处理;
(四)、开展全员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培训,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为保证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学校要经常组织师生和膳食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提高日常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危害师生健康的渠道,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园传播。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六)、控制进入食堂人员,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
(七)、认真做好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八)、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参加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篇八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参会人员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宿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与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四)坚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三、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中高考”期间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庆生担任,副组长由徐亚担任,成员由黄影、徐振、闫奎、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组成。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徐亚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组二个工作组。
(二)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由驻点保障人员组成,组长由王玉梅担任。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应急股、综合协调股、餐饮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徐振担任。主要职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待命,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与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确保及时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四、预测与预警。
“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测和监管,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五、应急处置。
1、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控制事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请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故处理超出本局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严重程度,建议县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建议报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事故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
2、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3、提出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责任追究。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总结报告。
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处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报告时限。
县市场监管局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扩大应急。
当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八)应急结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事故处置工作终结。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建议,报告同级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信息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辖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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