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可以根据双方的特定需求和意愿进行订制,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合同的修订和变更应该经过各方的书面同意,避免产生误解和争议。当遇到涉及合同纠纷的情况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事务所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联*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条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证书号码。
姓名。
出资额。
第十四条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务账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二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______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______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______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____________)。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_______市、区县生产经营________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________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______(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退伙人):。
乙方(非退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于20xx年01月01日订立了《上海小苗网络科技企业协议书》,合伙经营事业。于20xx年01月3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注册成立了上海小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因合伙人刘宏凯、赵祖义、朱红、陈跃辉意欲他迁,另图事业,提出声明退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退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刘宏凯、赵祖义、朱红和陈跃辉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自20xx年6月11日起,上海小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证件和手续及世界农业超市(网站)归乙方共同所有;继续经营该企业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应缴税款;以及乙方将来经营的一切事项之权利义务均归乙方享有承担,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合伙企业原购置的所有设备概归乙方享有。
第四条合伙企业截至20xx年6月11日为止的.债务,已经甲乙双方结算,且甲乙双方均承认结算后的债务。见附件一,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全体合伙人各执一份,企业存档二份。
甲方(退伙人):
1、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2、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3、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4、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乙方:
1、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2、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四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营的_______,位于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议协商同意:___________甲方于20______年6月 ______日退伙,脱离合伙关系。
第二条 资金来源及比例:___________
1、______年______月,甲乙双方共同投资______元合伙开办了 ,双方约定,甲方负责财务管理,乙方负责经营业务及人员管理。
2、 甲方共投资______万,占投资的 ;乙方共投资 ,占总投资的 _______。
第三条 自甲方退伙后即自20______年2月______日起, 由乙方所有,该______日后运营盈亏、赋税、债务、债权及一切经营事务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合伙期间内一切运营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合伙截止20______年6月______日为止,收支决算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无互欠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绝无异议。
第六条 对甲方老公 为合伙企业提供的劳务,乙方应给予相应劳务费用 ______元。
第七条 甲方撤资回款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乙方应于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结清甲方款项。
第八条 本契约一式两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五
安全、和谐、规范、进取。
主要经营地:振扬物流园、贵阳市金燕路金穗办事处大洼村。
物流园经营管理。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一)合伙人_______元各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_______万元,6月30日前交足_______万元。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一)入伙。
(二)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经营事由。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振扬物流园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振扬物流园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振扬物流园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委托_______为合伙经营决策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决策。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已全部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按出资比例承担。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六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丙方:
上述三方当事人于 年 月 日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共同经营玉田县______________厂,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甲方退出合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以 年 月 日为甲方退伙之日,自甲方退伙之日起,饲料厂归乙方、丙方所有,经营:甲方退伙后,饲料厂的债权债务(含退伙前)以及与经营有关的一切事项均归乙方、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丙方分期退还甲方合伙时投入的全部资金共 万元,具体退款日期如下:
第一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二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三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四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五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第六期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现金 元。
三、如乙方、丙方不能按约定日期退还甲方投资款,甲方可视为其余退款全部到期,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并自订立本协方之日起,按月利率 分要求乙方丙方给付利息。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后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如有经济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着眼于未来的投资进行融资,特签订本协议。
1、甲方全程谋略规划投资项目,建设项目通路,提交项目执行方案;
2、乙方赋予甲方上述权利,进行项目投资,监督甲方项目执行情况。
1、此协议不涵盖具体的投资项目,属风险投资资本运作范畴,由甲方主要负责调研市场,寻找投资机会,并在选择合适的项目后与乙方协商投资事宜,启动投资。
2、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融资要求,接受注资后(投资后)甲方对于资金的全盘运作。
3、甲方如与第三方合作,须提交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给乙方查看,同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并签订附加协议附在本协议后。
1、为最大限度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最大化,甲方对融资额度设定最低金额,本次融资额度最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签订融资协议后,乙方须一次性将资金打入双方共同账户,取款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1、甲方占全部股权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获得,利益分配时间按照实际情况_____个月进行一次;乙方占全部股权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获得,利益分配时间按照实际情况_____个月进行一次。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将资金一次性打入双方共同户名的对公账户,取款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单方面以各种理由将资金进行转移,资金流动须经过双方到银行共同签字办理手续方有效。
3、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评估甲方提出的投资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全程跟踪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3)甲方与第三方合同,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方可执行;
2、与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3、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4、解决与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合作顺利;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三天内,甲乙双方出具有效证件,以办理共同账户;
2、第四天至第十三天内(一周之内),乙方应将所有投资资金打入双方共同账户;
3、双方指定_________银行;
4、共同账户名:_________;共同账户号:_________。
1、甲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投资服务;
2、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从事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1、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想乙方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5000元,本协议自动终止。
2、若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不按协议时间在共同账户打入协议投资金额,赔偿甲方违约金5000元,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协议若因第三方合作需要另外签署协议,附在本协议后作为附件。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九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繁____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风险提示: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风险提示: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
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1、投资第________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________年项目利润)。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4)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2)检查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__法院。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协议合同篇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本协议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
第五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合伙经营的期限为2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
第九条。
1.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3.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
以位于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
第十条。
以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的合伙人,其必须保证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业就该土地及房屋主张权利。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以下方式分担: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每半年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六条。
合伙企业对与其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对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成立之前由其个人经营或合伙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八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十九条。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三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每两个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条。
退伙人退伙时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一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的约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事后打不成仲裁协议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是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
出现法律、法规和协议未明确之事项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企业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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