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天津交警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保持着严格的打击和管理制度。而为了更好地规范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天津交警近日发布了六项规定,从根本上管理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市民遵规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行为。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也深有体会,这六项规定对于我们的交通出行习惯和安全性树立了明确的标准和规范,让市民能够更加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
一、交通违法行为清单,方便行车人规范行为
首先,天津交警通过明确列出交通违法行为清单,让行车人能够更加清晰地认知自身的行为是否违法。这项规定对于行车人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那些由于自身交通意识薄弱,常常忽视交通规则而造成交通事故的人群。这样做既让人们更加清楚自身交通行为的优劣,更让人们明确即便在交通秩序良好的城市中,保持安全稳定的交通形态也额外需要自身的注意力和维护。
二、力争零事故的目标,严格规范监管
其次,天津交警严格规范监管,力争达到零交通事故的目标。这项规定针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重要意义来看是非常重要的。在过往的交通事故中,常常是因为车辆自身问题或是行车人自我的原因造成,而天津交警的严格规范监管依靠精准处置手段和完善的交通法规,让车辆和行车人的自我要求和保护意识更加清晰,让零事故的目标更为贴近和现实。
三、兜兜转转不停车,严禁迟到驾车
接着,天津交警的规定也提到了车辆不能兜兜转转,同时也要禁止迟到驾车。比如说有的车辆,为了避免拥堵会走远路,但经过道路宽度和状况等一系列的考虑,所走的路线反而容易更加拥堵并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而且,行车人要是因为自身抵达的晚了,就会借机驾车,但这样做导致的罚款就会更大。
四、有关不礼让行人的法规
此外,天津交警的规定还特别提到了不礼让行人的法规。行人作为出行人群中最脆弱的一员,应该得到更多的注意和尊重,行车人在使用道路中首先就是考虑行人的路程和行车安全,但是有的车辆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对行人不礼让。针对这种情况,天津交警明确提出了规定,要求行车人在行驶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行人通行的权利和规定,让行人更得到尊重和关注。
五、对于装设车辆不能有过多改装
最后,天津交警的最新规定还提出了针对车辆装设过多改装的规定。车辆的改装除了在美化和增加车辆驾车乐趣的同时,不规范的更改还对车辆本身的安全带来威胁。因此,天津交警要明确提出,对于安装和改装车辆必须要遵守规定,达到车辆的安全正常使用标准上。
总之,在天津交警六项规定的引领下,行车人会更加自觉和规范地行驶,不仅更加具有交通安全和法规意识,还为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更多的保障。同时,这些规定也成为了全国各地城市治理和交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范本和倡导。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入查纠整改环节后,书记同我谈话时说,你在市中院工作过,又在市纪委监委工作过,现在又到市委政法委工作,对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肯定有不同于别人的认识,尤其是对防止违反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方面,你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谈谈心得体会,推动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个规定”是从司法机关外部、内部及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进行了规范,划出了红线,建立了全方位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防火墙”,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而现实社会又是纷繁复杂的,如何才能拨开遮住望眼的浮云,真正地从情、理、法的结合上全面完整准确地执行“三个规定”,我想在此和政法战线的同志们分享一下我的经验和看法。
要“请吃”“吃情”而不要“吃请”
先讲一个故事。前不久到兰州去开会,碰上了一位以前熟识的从酒泉某政法单位出去的领导,他被调到省上后,最近刚刚又被提拔为某市州政法单位的地厅级领导。在同一个会场开会而偶然相逢,他并没有因为地位升迁而摆什么架子,也没有因为多年未联系而变得陌生,还是像以前一样热情、随和,会后非要请我和他一起坐坐。饭桌上自然就聊起了他到地州工作后的情况,说下属的基层县市区领导都争先恐后地以报到为名请他吃饭,他当然明白他们的用意,但为了以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并没有简单地拒绝,而是以集体向他报到为由,在前天晚上他个人花钱请他们吃了顿饭,效果非常好。听了他的话后,我才明白,为了搞好工作,为了联系感情,请下属和朋友吃饭,对他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要执行好“三个规定”,政法干部就一定要搞清楚“请吃”“吃请”与“吃情”三者之间的关系 。社会上曾经流行过“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样的话,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妖魔化了政法干部的形象,但也反衬出“吃”“请”“情”这三个字对政法干部的重要性。一方面,政法干部既不是逮谁就吃谁的恶魔,另一方面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政法干部也是人,除了工作性质特殊外,政法干部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区别。而政法工作的性质又注定政法干部难免会遇到“吃请”这样的陷阱。在此,我有几点建议。一是在同事之间,领导干部首先要坚持“请吃”而不是“吃请”,即领导要请下属;其次,领导请下属也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而不是为了请托而设陷阱。二是在社会上,要坚持“吃情”而不要“吃请”。政法干部也有七大姑八大姨,也有老师同学朋友,也需要社会交往,但是政法干部一定要在“情”与“请”上睁大眼睛,提高警惕性,如果发现是以“情”设“请”的陷阱,要么在开始前找个借口离开,要么在开始后主动结账。如果遇到领导给下属设陷阱的情况,或者事后才发现是以“情”设“请”的陷阱,则要一方面果断地进行记录,另一方面还要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同时上交自己应付的饭钱。
要“礼收”而不要“收礼”
先讲一个故事。我的一位领导曾经主政一地,造福一方。对他来讲,这本是个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当地一位富裕后的群众可不这么想,总觉得应该感谢一下这位领导。一天,就打发他的儿子,带着刚宰杀下来最好的羊肉,不远百里专程到县城来感谢。这位领导听完这位群众儿子的来意后,并没有简单地大讲道理后加以拒绝,而是高高兴兴地收下羊肉,然后对他讲,我知道你爸喜欢喝酒,我这还有些好酒,就请你带回去。一来二往,这位领导竟和这位群众成了朋友,当他儿子结婚时,还专程邀请其去作客。这位领导当场欣然允诺,后却因为一个临时紧急会议而无法成行,便根据当地的习俗随了礼并表达了歉意。
“三个规定”并不是要割断政法干部和群众之间的感情,恰恰相反是要培养、加深、巩固和群众之间的感情。“收礼”与“礼收”虽然表面上只是顺序的不同,但其含义却大相径庭。“收礼”是以所谓的人情往来之名而行收取利益之实,“礼收”则是为了礼貌、情感而收取,且在收取之后一定要让对方得到更多的利益;“收礼”是一种违纪违法行为,而“礼收”则是一种群众工作方法。像这位领导这样的故事在政法干部中虽不是俯仰皆拾,但也常闻于耳。其实我们党历来就有这种鱼水一般的干群关系传统,毛主席在转战陕北的时候收下了房东老大爷一盘感谢之情的羊肉饺子,回赠了一瓶珍藏多年的老酒,换来的是宁愿自己被火烧死也不愿出卖主席行程的真情。不管是执法还是司法,其实都是群众工作,都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都需要怀着赤子之情,带着真挚的群众感情和情怀去做。只有这样,执法司法就不再是一个个冷冰冰的法条、毫无人情味的裁判,而是一个个带有温度、带着感情的为人民服务。
要“抓大头”而不要“大头抓”
先讲一个故事。我在一个单位工作时,曾经经常和大家一起“抓大头”。所谓的“抓大头”,就是一起加班的几位同事到了饭点来决定如何一起吃饭的方式。一般来讲,大家商量好吃什么并确定了钱数后,便根据加班的人数,分别写上0、100、200、300等数字,现场抓阄。抓上写0的阄,就是“白吃”,但需要给大家端茶倒水搞服务;抓上写有最大数字的阄,就是所谓的“大头”,可以坐在主宾的位置上并享受“白吃”提供的服务。有一次,单位的主要领导也参加了“抓大头”,我自己抓上了“大头”,而巧的是我的分管领导恰好抓了个“白吃”。到了饭场,主要领导直接坐在了主宾位置的左手,指着主宾位置讲,这是“大头”的位置,今天谁也不能抢。当时我刚到该单位,怯生生地不敢入座,但看到大家都高兴地入座后,也只好硬着头皮就座。刚一入座,主要领导就喊,“白吃”在哪,开始给大家服务。我的分管领导就赶紧过来给主要领导倒茶,主要领导指着我说,不懂规矩吗?先给“大头”服务,然后再依次给大家服务。大家听后都哈哈大笑,整个过程轻松而热烈,加班带来的疲惫和劳累也一扫而光,我的紧张和不安也随之消失。
“三个规定”不是说不让一个单位的同事之间进行正常交往,更不是要让同事之间像防范盗贼一样彼此防范,而是要求大家以一种正当的方式进行交往。在这一方面,一个单位的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示范作用,当其不是偷偷摸摸地接受某个下属私人宴请搞所谓的“大头抓”,而是堂堂正正地与大家一起“抓大头”,这个单位的风气一定是风清气正,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团结紧张,又有严肃活泼。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交通安全事关全民利益。为确保交通秩序,促进交通安全,维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天津交警近日出台六项规定并实施,进一步加强了交通管理和治理。在实践中,我认为这六项规定体现了交警实现效能、理性与亲和力的完美结合,今天我来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学习,细心领会
未得到具体意义,任何规定都是空洞的。因此,深入学习是我们必须要做的。我发现,天津交警的这六项规定涵盖了行人、车辆等各个交通参与者,细致入微,且切实可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细心领会这些规定,并且不断注重学以致用,将这些知识内化于心,并付诸于实践中。
第三段: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想改变一个城市的交通面貌,并非交警一个人的力量所能完成,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这些规定,积极响应交警的呼吁,并且在行动中积极配合。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在这个城市中行车和行走就会更加安全,顺畅。
第四段:感悟交通安全,驹落有声
每当我走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看到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就能够深深地感受到这些规定的重要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感悟到交通安全的意义,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违反交通规定,那么交通的秩序就会真正地引导人们遵规守矩,群策群力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城市。
第五段:总结
如今,天津交警最新六项规定正在落实中,从而使得人们的交通行为更加便捷、安全、高效。在我看来,这些规定的实行,有助于提高城市交通水平,让人们体验到更加文明、有序、向阳的城市交通状态。因此,我们要共同努力,学习、遵守、发扬光大这六项规定,让文明交通的种子在天津大地上生根发芽,绽放它的美丽之花。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 ; ;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通知》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认真落实禁酒令有关规定。通过严格执行禁酒令,我校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学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通知》内容;学校领导在执行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模范带头遵守禁酒令,为全体教职工做出表率。在日常管理中,形成了以校领导班子亲自抓,各办公室负责人具体抓,班子成员负责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措施。在实行禁酒令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三条措施确保“禁酒令”的贯彻落实。一是全体教职工集体承诺自觉执行禁酒令,如做不到则自动辞职。二是制作警示牌。在学校醒目位置摆放了“禁酒令”警示牌,将禁酒令内容在警示牌上标注,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凡是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了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责任体系。
三是严格督查。学校对各办公室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的禁酒意识明显增强,切实维护了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党的报告强调:“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这一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清醒自觉,彰显了我们党植根群众造福人民的坚强决心和以求真务实作风干实事的鲜明态度。
共产党人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权力的本质是责任,要求我们想问题、做事情,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对人民群众负责,不能站错立场;必须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偏离方向;必须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标准,不能失职失责。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能不能多干让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是衡量党性强不强的一把标尺,只有求真务实干实事,才能无愧于共产党人的称呼。
求真务实干实事,要义在敢于担当。不干,半点马列主义也没有!要干就要有担当的勇气,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影响部队建设的难点问题,要敢于正视,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一抓到底;要有担当的意识,胸膛中始终有激情,脑子里始终有任务,肩膀上始终有责任,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部队建设负责、对战斗力提升负责的使命担当,在我军信息化建设加速发展的进程中,积极作为,求上进、争先进、创一流;要下大力提高担当能力,学党的创新理论,学信息化知识,学人文知识,既学“有字书”,更要学群众、学实践这两本“无字书”。担当能力越强,越能干成事、干好事,越能让群众满意。
求真务实干实事,必须勇于开拓。求真务实干实事,本质是一个适应人民新期待、不断解决新问题的创新过程。人民的期待是什么?我们的工作怎样才能适应这样的期待?解决这些问题不能靠空谈、不能靠拍脑袋,必须在听真话、知实情的基础上,靠敢于开拓去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对策、求取新成效。形势在发展,事业在前进,人民的期待也与时俱进,必须始终盯着群众的利益需求,依靠开拓精神和魄力,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进而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解决问题,最能体现党性、体现魄力、推动发展。图省心、怕费事,或出于别的什么考虑,避实就虚、舍本取末,不可能干成为人民所期待的实事,也不可能干出让群众满意、真正具有价值意义的好事。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树立了良好的风气。中央领导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要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改进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这“两向六多五不”就是务实的表现,从思想上杜绝了形式主义的出现,从行动上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其中的五个不要更是小到了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这说明了领导同志不是随口说说而已,而是要认认真真执行的。政治局领导把对自己的要求细化到了这种程度,而我们更应该做好,做得更细。我们应该多联系家长、多进行家访,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中央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就是要求我们多干实事,少说空话、大话、套话,做到求真务实。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这需要我们反思,还要端正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规定要求政治局同志要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这更是务实的体现,不讲排场,办事讲究效率,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身形象。很多的党员干部都对此缺少清醒的认识,一味的讲排场,讲规格。
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很多领导出访或下基层调研时,都喜欢警车开道,封路清场。如果这样我们又怎么能联系到群众,调研又有什么意义呢?我们要坚持有利于群众的原则,不扰民。这样才能达到调研的真正目的。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以往只要是中央政治局领导出席的场合或活动,新闻就会大肆报道,甚至是专题报道。但是实际上没有什么效果,只是增加了一下曝光率。这一规定体现中央领导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给广大党员干部同志树立了好榜样。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中央领导代表了国家的形象,我们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党的形象。这一规定体现我党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党风形象的决心和诚意。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浪费成风,超规格办事成为了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严峻挑战,如果不及时打压、制止这股风气将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失信于民。这一规定看似很普通,其实意义深远。这是我们党风廉政建设的继续和细化,从严治党的升级。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如醍醐灌顶,让我们豁然开朗。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树立了新标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狠抓党的工作作风的决心和自信,也表达了密切联系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诚意。这些都是很小的事情,我们应该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心态去看待。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更应该勤俭节约、廉洁自律,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点了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xx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一、明确对象,严格禁酒要求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二、强化监督,严格贯彻落实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三、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天津交警六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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