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一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 区 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 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由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二
事实上,所谓签订书面定金合同,主要目的是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作为提供区分责任的依据,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确定买房,对方要求给购房定金的,就要及时签好购房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实际中,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则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就是不能口头约定,不能只交钱就行。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
定金的具体数额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两者不能混同。
在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在发生争议时才能便于执行。
合同中没有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状况。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
还是那句话,现在买房不管是交定金还是付首付,都不是一笔小数目,关乎财产利益的问题最好就要立个凭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要是不知道怎么写购房定金合同,或是担心双方的定金合同有什么漏洞的,建议可以的话就及时找个专业的擅长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处理。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三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座落_______市_____区______街____段______号的._____房____室_____厅______平米卖于乙方,永远为业,空口无凭,立字据为证。
第二条该房的房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_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由于卖房人房证及发票没有到手,房子的买卖现在不能兑现,经甲乙双方决定甲方不得再卖他人,乙方不能悔约,订立此合同,甲方应在签此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给予房证或发票等证件。
第四条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 。如一方违约,除适用定金罚则外,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五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卖房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四
甲(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甲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向甲预订《 》(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1条乙预购《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土地证: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第2条乙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乙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整,乙采取_ _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万,尾款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乙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_天,甲乙双方于___年_____月______号前到富鑫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注明:
1:该房为__________房。
2:卖方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契证等有效合法证件并配合过户。
3:卖方必需保证交易的房产(财产)无债权、债务及产权纠纷,无一房多卖现象。
4:买卖双方商议同意交易的房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
5:如上述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以产权面积为准。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乙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xx房产执壹份。
甲:(签章)
乙:(签章)
甲代理人:
见证方:(签章)
见证方经办人:(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五
卖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房屋买卖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房屋内家具、冰柜、热水器、饮水机、窗帘等包含在售房价格内与房屋一起出售给乙方,在乙方预付定金至房屋产权未过户前,甲方应爱护房屋内设施,且不得转移房屋内原有的家具、冰柜、热水器等商定的房屋设施,转移或损坏,按市价给乙方赔偿。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乙方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房价款时冲抵购房价款。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前签定正式合同。
第五条: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则所付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若甲方反悔应退还乙方所付定金并赔偿乙方同等于该定金的违约金。还应当赔偿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诉至法院。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房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买房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六
乙方(预购方):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要负法律责任。
一、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二、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房屋的所有权是其本人的合法所有,无权益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签订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房屋产权不清晰,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或有任何欺骗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
2、如甲方没有任何不清晰、不合法产权问题,乙方不得随意改变主意,不购买其房屋,否则视为违约。
3、房屋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乙方有权拒绝购买,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乙方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和中介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七
甲方:___(卖方)
乙方:___(预购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盐城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产权人:___。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20___年___月___日前到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签章)乙方:___(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身份证号码:___
地址:____地址: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位于翠华镇,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元。
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五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才能进场装修。
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行装修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乙方所预交的购房款的20%,抵作甲方损失。
第五条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质量不合格,甲方须支付乙方预交购房款的20%作为赔偿。
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在5天内一次性退还乙方预交的购房款。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
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15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5%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
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分别交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方、乙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年月日
定金协议和购房合同篇九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只有买卖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必须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以签订认购书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费者与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显然违背了以上民事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因此,在您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仍然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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