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一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发展的迅速改变,人们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对于学校教育来说,安全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学习安全奖惩制度则是推动学生自觉遵守安全规则的有效手段。在我的学习生活中,我有幸体验了学习安全奖惩制度,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安全奖惩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在我们学校,每个学生入学时都要签署安全责任书,并承诺遵守学校的各项安全规则。每当有学生发生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时,学校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而那些遵守规定的学生则会得到表彰和奖励。这种奖惩制度激励了学生主动遵守规则,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我曾经亲眼目睹过几个同学在饭堂中违反了饭堂禁止使用手机的规定,结果被老师发现并进行了处理。他们因此受到了惩罚,而我则因为一直遵守规定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这次经历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学习安全奖惩制度的力量。
其次,学习安全奖惩制度有助于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学校是一个集体,学生们在这里生活、学习和交流,因此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学习安全奖惩制度将学生的安全责任与整个学校的安全管理相结合,使得学生们都能够关注他人的安全,共同遵守安全规则。在我们学校,每年都会举行学生安全知识竞赛,通过比赛的形式让学生们了解各种安全常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这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安全素养,而且加强了学生之间的互助与合作,形成了和谐的学习氛围。
此外,学习安全奖惩制度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学校,我们经常会听到教师强调“安全是第一位”的口号,学校也经常组织各种教育活动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作为学生,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通过学习安全奖惩制度,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的紧密联系。只有个人具备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整个学校的安全环境才能得以维护。
然而,学习安全奖惩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例如,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某些规定的不合理或实施不到位等问题。此外,有些同学可能仅仅出于奖励或惩罚的顾虑而遵守或违反规定,而并非真正树立起安全自觉。
综上所述,学习安全奖惩制度在学生安全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然而,为了更好地发挥学习安全奖惩制度的作用,学校和教师们也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改进执行方式,确保学生们能够真正从中受益并树立起安全自觉。同时,学生们也要明确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只有这样,我们的学习环境才能更加安全、和谐地发展。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二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班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1、《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
2.2、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送变电运行检修分公司巡检六班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1、凡违章并造成事故后果者,均据事故根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按《省电力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奖惩》、《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4.2、由于该发现的缺陷而未发现或检修工作的不负责任所造成的线路事故(一类障碍):主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4.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元:
4.3.1、高空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安全绳,未造成后果者;
4.3.2、在架空地线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
4.3.3、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或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未造成后果者;
4.3.4、安全距离不够,又不采取措施就进行工作未造成后果者;
4.3.5、登杆作业不核对线路名称、编号、杆号,误登杆塔未造成后果者。
4.4、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200元:
4.4.1、线路检修,不按制度要求,未有安全措施;
4.4.2、在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工作人员未全部从杆上撤离即拆除接地线者;
4.4.3、工作现场打架或嬉闹者;
4.4.4、工作现场,不听从工作负责人指挥者;
4.4.5、监护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监护失职者;
4.4.6、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者;
4.4.7、无票进行工作或事后补填工作票者;
4.4.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业者;
4.4.9、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不临时指定现场负责人者;
4.4.10、无故旷工者。
4.5、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4.5.2、班组在当月巡线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能处理而未处理者;
4.5.3、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不穿工作服、工作鞋者;
4.5.4、签发、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及许可工作者,未造成后果;
4.5.5、在停电线路上工作完成,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者;
4.5.6、不按班组规定,巡线不到位者;
4.5.7、不按班组规定,检修和巡线工作未发现重大设备缺陷,瞒报者。
4.5.8、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存在疏忽、遗漏,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
4.6、遇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
4.6.1、未做到按时起床,未在规定时间内整装待发;
4.6.1、个人工器具、安全用具在作业前未进行检查、携带不齐全;
4.6.1、上、下班途中在车内睡觉者;
4.6.1、领用仓库工器具要保存完好并及时退回,少退、损坏者要按价赔偿;
4.6.1、参加公司、分公司安规、运规考试未一次就通过者;
4.6.1、寝室卫生未每天打扫,被子不进行铺叠,卫生间脏乱差,有异味等;
4.6.1、班组人员在合肥期间遵守分公司相关作息及规章制度;
4.6.1、其他未尽事宜。
4.7、上班时间,严禁在班组办公室举行娱乐活动,在分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地点进行娱乐活动中严禁进行赌博,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旁观者罚款100元。
4.8、发现设备重大隐患、缺陷、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予以200-500元奖励;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处理,避免事故发生者,予以100-200元奖励,同时向分公司安监部申请奖励。
4.9、以上实施细则是巡检六班班组根据线路工作制定的,如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以上级制度的为准。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三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四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各项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鼓励职工为企业安全做好自已本职工作,制订本制度。
1.每年年终总结评比安全施工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能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制度,认真掌握并严格按岗位安全操作法精心操作,技术熟练,完成施工任务好,无违纪违章现象,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对评选出的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400元。
2.对安全生产作出特别贡献:如制止违章作业,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在清除事故苗子、事故抢险中表现出色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1000元。
3.管理人员当月、当年安全生产的表现,与奖金分配、工资升级、年终评比挂钩。
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领导有权报请总经理提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处罚100元;
1.安全主管人员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不在现场及时巡查或不认真工作的。
2.安全主管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出现安全问题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下损失的;
3.安全主管人员有事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为其他单位服务的;
4.安全主管人员工作时间内做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私事的;
1.施工现场及禁火区吸烟的,当事者罚款100元。当事者的直接领导者负连带责任。
2.酒后上班及进行施工操作的,罚款100元。
3.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100元。
4.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罚款100元。
5.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的,罚款100元。
6.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的,未发生事故的罚款100元,发生事故的视情况轻重给予严罚
7.安全主管人员没有作好巡查原始记录的,一次罚款50元。
8.发现有安全隐患及苗头不及时制止事态发展并上报领导的,罚款200元。
9.弄虚作假,安全报表数据不真实的,罚款100元。
10.应该佩带安全保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没有作好保护措施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11.特殊工种发现不持证上岗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12.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50元
13.在定期检查中,食堂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对餐饮服务人员每人罚款100元,卫生工作做的好,并能经常保持的,每人每季度奖励100元。
14.对于不服从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5.将现场安全指示标识、警示牌、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及电器元件等挪做他用的、罚款100元,由此出现安全事故的除严罚外将承担法律责任。恶意为之者除严罚外将予与除名或报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并上报者重奖。隐瞒不报者负连带责任。
16.私自使用电炉子、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电褥子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违规电器,给予举报者100元的奖励。
17.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欧的参施人员,打架的当事人处以200元~500元的罚款,当事人的直接领导负连带责任。发生严重伤害的除重罚外将事故责任人报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五
一、对在消防工种中有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提职。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为标兵、先进称号的单位。
2、防火工作被评为先进称号的个人。
3、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4、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早期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
5、热爱消防工作,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同违反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做斗争。
6、认真贯彻消防法,开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
7、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英勇顽强,奋不顾身,积极参加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xxxx元。
1、对存在火灾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的。
2、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及占道挖沟、暂设等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压、圈占、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的。
4、不顾火灾危险性,盲目生产、施工、运输、贮存、动火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灾损失不足xxxx元的。
6、公共场所管理混乱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各工种及要害岗位人员在操作、管理中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职责的。
2、在禁止动火的单位、部位、岗位、地点、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的。
3、谎报火警、阻碍火灾扑救造成后果的。
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室内外防火通道,经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批准、私拉乱扯电器线路,使用电器采暖设施,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
8、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造成火灾损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予以拘留。对失火单位防火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5%进行处罚。
七、对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1000----xxxx元罚款。
八.对矿业公司内部员工和单位的罚款,由消防部门出据《罚款通知单》,从单位工作款中扣出,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使用。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六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一)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七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八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九
1、每月由矿长组织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矿领导及矿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矿安全管理办公室请假。对无故迟到和缺席的人员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
2、安全管理办公室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下发矿属各单位。每拖延一天对安全管理办公室罚款100元。
3、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全矿地面、井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问题以四定形式及时下发,各单位必须安排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每缺一人次罚有关责任人员100 元,迟到罚款50元。安全管理办公室无故不组织罚款200元。
4、凡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各小组人员要认真检查所检查的范围内的各种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在升井时及时汇报矿安全管理办公室。不认真检查罚款50元。
5、对安全办公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或安全检查的问题,各单位必须按时完成,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或整改的必须写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否则每项拖延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安全管理办公室不跟踪落实每项罚款100元。
6、“三大两小”专业每月由主管职能区队组织,其他单位参加,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检查,并将检查、处理和整改情况报安全管理办公室,无故不组织对主管区队队长罚款100元,区队罚款200元。
7、各基层区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按四定形式安排各有关班组认真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待查。不进行自查或无记录可查对队长罚款100元,区队罚款200元。
8、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察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 不处理,按“三违”同样处理。
9、帮“三违”人员说情或给“三违”人员推脱责任、 作伪证者,除与“三违”同样处理外,再罚款100元。
10、“三违”人员拒绝检查,谎报单位或姓名或给“三违” 者说情,掩盖事实真相,罚款100元。
11、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态度不好的典型“三违”人员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进矿再就业中心学习后待岗。
12、因“三违”造成工伤事故,除按“三违”有关规 定处理外,直接责任者负担工伤人员医疗费用的5-10%。
13、干部违章指挥按“三违”加倍处罚,对检举干部“三违”的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干部,给予行政警告、降 一级工资半年直至撤职处分。
14、 凡“三违”人员都必须到安教室学习三天,每天交学费10元并过“五关”。三违人员学习结束后必须考试,考试合格后写出书面保证方可恢复工作,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学习直到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1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报生产指挥中心,事故汇报不及时,对事故单位罚款200元,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元。
16、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生产指挥中心报到,无故不来每次罚款100元。生产指挥中心没有通知,对调度员每次罚款100元。
17、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将事故现场保护好,只有等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现场勘察完毕,经同意后方可处理,否则严禁破坏作假,故意破坏现场,对破坏人罚款200元。
18、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必须参加事故追查,追查中所有人员必须实话实说,对在事故追查中为了逃脱责任、说假话或为别人作伪证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19、事故发生后,对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两天之内必须按照工伤管理规定认真填写工伤登记表,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20、对因工受伤人员报工伤,轻伤每报一次,对工伤人员罚款200元;重伤每报一次,对工伤人员罚款500元的;由于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己工伤的每报一次,罚款500元;由于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工伤的,由责任人缴纳报工伤罚款500元;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可免交罚款。
21、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对事故单位按照重奖重罚的原则,每季度进行考核,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每发生一起重伤,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每发生一起轻伤,对事故单位罚款500-2000元。对非伤亡事故,每发生一起一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每发生一起二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每发生一起三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1000元。在特殊时期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还将按照特殊时期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23、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提前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作业规程或有规程和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罚技术员100元,队长200元。
24、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完整,审批、及签字齐全,并有考试成绩,并应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使之与工作面实际情况相符,按期进行作业规程的复审、补充,再学习签字,否则少一次罚技术员50元。
25、从事危险性较大或非正常工作时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安全技术措施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者,罚技术员100元,跟班干部100元。
26、各单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要求编写,审批完毕后报有关单位,否则每少一份罚技术员50员。
27、各区队值班人员无故不在岗,又不与生产指挥中心联系者,按照脱岗处理,罚款100元。
28、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否则罚款50元。
29、所有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不得无理取闹,谩骂,拒绝检查,否则罚款100元。
30、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人车乘座制度,听从指挥按秩序出入,严禁拥挤,严禁站在防护链或红灯以内,否则罚款50元。
3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爱护井下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设施,严禁随意破坏,否则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
32、凡应持证上岗而不持证上岗的给予罚款50元。无证上岗罚款100元。
33、井下斜坡道、上下山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34、升井后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交矿灯、自救器者,罚款100元。
35、携带烟、或点火物品入井罚款200元并降薪一级。井下吸烟,开除矿籍。
36、发现有人酒后入井和携带烟火物品入井不制止,罚检身工100元。
37、酒后入井者,罚款500元,留矿察看。
38、工作时间在岗打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对主要责任者加罚100元并给予警告 或记过处分。
39、盗窃、破坏公物(剥电缆)矿用材料、设备者,根据性质、损坏大小给予罚款200元直至开除矿籍,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0、谩骂、殴打安全监督检查和执行公务的人员,对责任者罚款100元,对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开除矿籍。
41、不听劝阻,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井上、下信号硐室闲聊、 逗留(执行任务者完成后必须离开现场),每次罚款50元。
42、安监人员不履行安全监察职责,造成事故,视事故性质罚款 200--500元直至降级处分。
43、值班的安检员所负责的区域发生事故时不在井下者,当天按旷工处理,视其情节罚款200元直至降薪一级。
44、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临时支护,不使用前探梁,每次罚该作业班组100元。
45、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用攒杆用于敲帮问顶,没有攒杆罚区队100元。
46、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工作面的活矸和危石,工作面安全后方可作业,危石不处理冒险作业罚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各100元。砌碹起底时,必须先使用抬棚,同时采取护帮措施,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
47、掘进巷道要保持支架完整,不准有断梁折柱,对支架变形严重必须及时维修更换,每发现一处罚区队跟班干部100元。
48、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支架必须检查修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否则罚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
49、不按规定支护或支护倒不修复扶正继续作业者, 罚当班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各50元。
50、 贯通巷道不按规定编制安全措施而作业,罚区队领导和技术员各100元,编制了安全措施而施工单位不按措施施工者罚作业班组100元。
51、 贯通巷道炮掘接近20m时(机掘50m),地测部门不按规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每一处罚生产管理办公室长100元。
52、凡规定先探后掘的工作面不执行先探后掘的,罚当班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各100元。
53、砌碹起底时,必须先使用抬棚,同时采取护帮措施,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
54、砌碹带帽时,推子木、边墙木以及碹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架设在浮矸(煤)上,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
55、司机离开操作台时,不断开掘进机电源,罚司机50元。
56、掘进机作业时前照灯或尾灯不亮,罚司机50元。
57、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否则罚区队主管机电的干部100元。
58、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否则罚司机100元。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十
一、目的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并负责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2、公司安委办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的制订和奖惩档案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3、财务资产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台帐。
4、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处罚
1、处罚范围
1.1工伤事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对事故职责者、事故职责单位进行处罚。
1.2设备、火灾事故:依据财产损失和事故性质,对事故职责者、事故职责单位进行处罚。
1.3违反“三违”制度导致事故发生者。
1.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5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未在1小时之内履行报告程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6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1.7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职责人。
1.9未按公司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1.10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处罚类型
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景、职责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辞退、开除等。
2.4性质异常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职责。
3、惩罚程序[网友投稿]
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来源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来源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报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四、奖励
(一)奖励的范围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8、进取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者;
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单位。
(二)奖励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奖励程序
1.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各单位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公司安委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2先进单位由安委办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1.3对奖励范围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各单位提出,经安委办审查,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三)其他
安全生产奖励从公司安全生产提取费用中列支,由公司财务资产部建立台帐。
安全奖惩制度细则篇十一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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