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风格和方法,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通过阅读他人的总结作品,我们可以借鉴其优点和经验,进而提升自己的总结水平。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一
幼儿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为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为了切实维护全园幼儿的合法权益,我园承诺如下:
一、严格控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无产品合格证的产品。
二、自觉遵守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从合法正规渠道进货,建立进货台账和验收备查制度。
三、严格把关,不进如下系列食品:
1、腐烂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检验,检疫或者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食品。
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4、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品。
5、掺假、掺杂和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6、超过保存期限或者保质期限的食品。
7、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用产品;。
8、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四、保持食堂环境卫生,餐饮用具及时消毒,食堂人员、管理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健康证)。
五、虚心接受家长的监督,自觉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承诺单位:
学生姓名:家长签字:
二oxx年二月十七日。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二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废弃物专用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二、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五、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六、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数量、处理方式、收购单位、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八、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三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天然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2、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3、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及卫生许可证厂商的食品进入食堂。
4、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5、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6、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7、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9、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购熟食卤味必须经高温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1,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四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保健人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五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饮水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园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幼儿园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确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机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消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放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掉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卸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大道100℃。提供给学生和幼儿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六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凡患有皮肤切割伤、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腹泻、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禁止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离岗治疗,痊愈后持痊愈证明及保健医检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2、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环境整洁无油污,室内无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个人衣帽整洁,不留长指甲及佩戴首饰,勤洗澡洗头。
1、食品采购、验收自查。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防止三无食品原材料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2、采购记录自查。按记录表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相关内容。
1、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2、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
3、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4、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5、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
6、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7、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1、冷藏设备的数量应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并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冷藏温度,冷藏设备应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冷藏室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
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厨房内设备运行要正常,用后要清洁,无原材料残留。
1、厨房电器、机械安全操作流程上墙。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食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符合消防要求,在保质期内。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3、火源管理,燃气灶及连接管、电热设备安全检查。
4、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
5、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7、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七
为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有一个良好的呃卫生环境,特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监督。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和各餐厅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上岗前参加相关培训,每年体捡一次。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佩戴胸牌、健康证,并保持衣帽整洁。
四、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1—2次卫生知识讲座。
五、采购食品应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购买,熟食必须定点采购,食品保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要求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取食物;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七、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加工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验收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厨师不烹饪腐烂变质食品。
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八、生产加工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保持清洁。
九、物资进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食品要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洁、保鲜。
十、食堂餐厅和摊点,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室内要有紫外线消毒灯,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做好“除四害”工作。
十一、加工烹饪食品的要注意营养搭配合理、平衡,要符合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十二、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餐桌摆放整齐且清洁,随时打扫,少油腻,定期消毒,不留卫生死角。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各组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碳火盖好,以防漏火、漏电、漏水。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十五、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造成食堂火灾或食物中毒及其它各种相关突发公共事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八
1、每学期开学前及结束前后,安全卫生领导小组要对园内教学、生活及活动场所、设备等认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安全卫生工作不落实,不能进行教学、生活和活动。
2、每周一,安全卫生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全国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每日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对自己所在工作岗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当即向主管部门或领导报告,凡出现安全卫生问题,发现隐患不报告者,由不报告者承担责任。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首接人员,要及时解决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方案;如不能及时解决安全卫生隐患问题,出现问题由责任人或主管部门领导承担责任。
4、幼儿园园长、分管园长要经常巡视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每日对自己所管理的责任区,要至少进行一至二次检查。教研组长每日经常性对组内所辖责任区进行检查,防止幼儿出现安全、健康问题。班主任、保育员要密切观察、了解幼儿不安全动向,特别是幼儿出勤、情绪和异常表现。
5、幼儿园安全卫生检查重点是查人:幼儿是否有不安全、不卫生行为;查物:设备和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查管理:有关教师及工作人员责任心是否到位,幼儿管理和幼儿教育是否存在问题,检查的关键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要随时处理安全卫生问题,形成快速反应和快速纠错机制。
6、检查时发现重大问题要有记录、有分析、有处理结果;一般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九
(一)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对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做好动态了解,凡发生腹泻或相关传染病症状及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立即调离。
(四)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坚持做到“四勤”。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情况台帐。
(一)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原则上定点采购。
(二)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并向供货商索取食品及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书。
(三)肉类原料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标准一级鲜度。
(四)水产类原料必须是新鲜的或冷冻的、组织有弹性、肉骨紧密连接的水产品。
(五)果蔬类原料必须是新鲜、风味正常、无病虫害、无农药污染、无腐烂、并对所采购的蔬菜使用“残留农药速测卡”检验并记录。
(六)采购各类定型包装食品,需向供方索取生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七)采购食品添加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八)采购食品用消毒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部颁发的食品批件;采购食品用洗涤剂,需向供方索取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九)有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并做好食品验收记录。
(一)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盛放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二)食品运输车辆必须食品专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尘、防晒、防蝇。生熟食品分车运输,易腐食品应冷藏运输。
(三)装卸时食品不得直接落地,不得踩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
(一)食品库房专人管理。
(二)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索证、登记、并做好台帐。
(三)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保质期限食品,不得在食品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
(四)食品保藏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烂食品需冷藏。仓库要保持清洁、干燥、做到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库内食品要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五)储藏库(冰箱)有温度显示装置、冻肉、禽、水产类原料应储藏在—18℃以下,同一库内不得储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库应及时除霜,定期消毒。
(一)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进行;切配必须专用(专案)或专室。加工前要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
(二)食品粗加工蔬菜、肉禽制品、水产品分池清洗,水池上要标有“蔬菜清洗池”、“肉禽制品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标志。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荤、蔬食品盛器应分开使用,应设立水产品专用墩板及相应的用具、容器,且有明显标志。
(四)冷冻的水产品、禽类肉类应解冻彻底。蔬菜应充分浸泡清洗干净。
(五)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盛放清洗后原料的容器不能着地堆放。
易腐食品及时冷藏。
(六)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消毒,保持清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食品应存放在清洁的容器内,不得直接接触冰箱,每天检查。
(一)烧煮前检查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食品。
(二)烹调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防止里生外熟,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三)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四)若有少量剩饭菜应废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必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加盖冷藏保存,不得存放在常温下。再次使用剩饭菜前,必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品中。
(五)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菜分层或分台放置。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六)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垢。调料内无异物。
(七)不得用炒菜的勺子尝味。
(一)面点制作原料现用现领,酵母等添加剂按要求保管,并注意保质期。
(二)制作蛋糕时,鸡蛋应在粗加工间去壳后方能进入面点制作房加工。
(三)面点制作时,工作人员戴口罩并将手清洗、消毒。
(四)成品储存注意卫生操作,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五)面点制作后及时清洁,保持制作房及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一)清刷餐饮具应在专设间内。
(二)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
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保洁柜上有明显的标志。
(三)餐饮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消毒时间应在1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以上,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四)不宜使用热气消毒的餐饮具可用化学药物消毒。消毒前应洗刷干净,有效氯配制浓度为4.5%~5.5%的施康消毒液,稀释100倍后浸泡20分钟,再用清水冲净。
(一)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加工场地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无蝇、无蟑螂。各加工专间均有专用污物箱(桶),及时加盖,随时清除,不积压、不暴露、不外溢。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油烟罩不滴油。
(二)每次加工完毕,必须对加工场地、灶台、操作台、水池、食品容器、公共用具等进行彻底洗刷、消毒。食品容器、公共用具定位存放。加工场所每周五彻底清扫一次。
(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孽生等工作,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害灭虫。
(四)为防止有毒物质污染食品,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有毒化学物质(如施康消毒液、杀虫剂、灭鼠药等)的保管和使用,并应储藏在远离加工场所的加锁、密闭的专用橱柜内。
(五)每周对各岗位包干区卫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一)严格执行留样操作规程。
(二)留样食品放入专用留样冷藏柜。
(三)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消毒有盖的容器内,在摄氏0~6℃条件下保留48小时,并做好记录。
(四)不给幼儿吃隔餐、隔夜食品。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十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幼儿园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张贴餐厅醒目处。
承诺单位负责人:
承诺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十一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幼儿园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十篇十二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二)、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五、幼儿园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六、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幼儿园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幼儿园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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