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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一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
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xxxxxx),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xx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xx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xx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xxxxx)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二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三
1、按时参加社内各项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2、不能参加者及时向组长请假,无故缺勤次数超过活动次数一半时开除社员资格。
3、社员要定期上交作品。
4、社员要按时认真执行团长及团干事交予的任务。
5、社内应相互友爱,出现矛盾及时以及积极向上的方式解决。
6、社员要有良好的修养,为社团树立良好形象,社员违纪有损社团形象将视情节严重给予严肃处理。
7、参加比赛及活动,应以阳光热情积极的态度参加,按规章制度行动。
8、综上所述,本社会根据规章制度管理社员,以树立本社良好形象。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四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具体安排是: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五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六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含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 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 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 7天左右2负责 3 月 15 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 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 米×1.2 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 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 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为主要内容,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系列活动安排
(一)联合举办纪念"3·15"大会
1.活动形式:由省市工商局、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室内以会议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电视专题片贯穿整个活动。
3.参加人员:省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4.活动主要内容:
(1)制作播放"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电视专题片。回顾20xx年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
(2)宣传贯彻新《消法》,通过电视专题片宣传新《消法》的主要亮点。
(3)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成立省消委会家居装修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为其授牌,发布"家居装修装饰设计合同"使用范本。
(4)启动绿色低碳消费。根据新《消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倡议消费者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消费、自觉保护自然环境。
5.职责分工:
(1)市消委会:对接省、市3·15现场宣传各项活动;提供20xx年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亮点电视专题片材料、图片,配合省消委会组织专题片拍摄;邀请市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参会。
(2)办公室:负责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参会(请柬由市消委会负责);负责邀请协调省、市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3)人教处:负责落实60名工商人员着制服参加大会(消委会配合)。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11日-12日。
2.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鼓楼、台江、仓山、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主任。
3.主要内容: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开展两场开放日活动。
(1)12315中心点活动,设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邀请参加的对象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效能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
(2)新闻媒体点活动,设在福州晚报社。邀请参加的对象为:消费者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学生、游客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4.职责分工:由12315指挥中心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三)召开系列座谈会
1.召开大型服务企业消费维权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4日下午14:30,由市消委会组织在市工商局12楼会议室召开。
(2)参加单位: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运营商,山姆、家乐福、新华都、兴福兴、麦德龙、永辉、沃尔玛、苏宁、国美、喜盈门等超市,商场代表、百胜餐饮、格力电器、网龙公司等单位。
(3)主要内容:一是新《消法》亮点宣传教育。解读宣传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等方面的维权新理念,在规范新领域解决新问题以及强化通讯行业、大型商场、超市经营者义务,建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新理念。二是部署有关企业参与"3·15"纪念活动。
(4)职责分工:座谈会由市消委会组织实施,12315指挥中心配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2.召开汽车行业协会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7日下午15:00,市汽车行业协会会议室。
(2)参加单位及人员:汽车行业协会代表、市局12315指挥中心、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鼓山工商所、岳峰工商所、新店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
(3)主要内容:新《消法》多项重要修改涉及汽车消费,吸引了汽车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通过座谈、学习交流和行政指导,帮助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自律。
(4)职责分工:市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配合办公室进行宣传报道。
(四)其他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纪念活动。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围绕宣传贯彻新《消法》,突出重点、特色和优势,丰富"12315社会开放日"主题活动内容,打造活动的精品亮点。各级消委会要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结合12315工商开放日、消费维权"五进"等活动,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以宣传贯彻新《消法》为主题,深入企业、乡镇、校园、社区、景点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贯彻落实新《消法》、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向各级人大、政府领导汇报今年纪念"3·15"各项活动准备及开展情况,取得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加强协调,发挥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要加强与司法、质监、卫生、药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策划、共同组织,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丰富"3·15"活动内容。要通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强化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唤起更多的人士加入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队伍中来。
(三)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消费者关心关切的焦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正面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及国家惠民政策,力求在力度上有新增强,在宣传上有新突破。
小时通讯畅通,以备随时调遣,值班执勤时间延至12315晚会结束且所有投诉案件处理完毕为止。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按照市工商局的人员保障办法,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加强值勤,充实执法力量,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在岗带班,共同做好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315文艺晚会"的互动,快速、高效办理晚会转来的申诉举报案件,及时反馈申诉举报案件调解查处情况。
(五)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自行开展各类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于3月10日,活动小结、"3·15"活动统计表于3月17日通过oa网上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市消委会。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八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 合法权益。
1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5、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7、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8、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九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xxx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开展维权教育 厉行勤俭节约 倡导理性消费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xxxx年3月14日(下周四)
xxx社区
xxx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 1:30—2:00 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 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 回收问卷;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 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项目 单价 数目 金额
横幅 7 11m 77
问卷 0.15 40 6
传单 0.15 60 9
小礼品等等 100
总计 192
平潭促消费活动方案公示篇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延平区工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收集相关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继续把青少年、老年人、农村消费者作为消费维权宣传和保护的重点对象,积极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发挥各工商所、各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校园、村镇、社区、市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元门票游大武夷”活动工作的部署,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查处旅游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相互串通、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维权热线,负责处置工商职责范围的消费投诉,化解游客的消费纠纷。
3.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一要加强对涉及儿童安全的儿童用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如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品种。二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同时要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力度。三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四要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有效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加大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大要案件,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4.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针对性的开展,发现有标称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袋,型号为“有效p2o5≧12.0%”“鹰子嘴”牌钙镁磷肥等福建省工商局在20xx年度开展的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应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未能提供的则依法查处。二要加强化肥商品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震慑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今年“3·15”恰逢双休日,各相关单位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确保执法人员和装备到岗、到位。
2.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整齐着装,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活动总结。请通过一体化平台分别于4月29日、5月5日前将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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