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村庄停车方案篇一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私家车的增多及小区建设之初规划的相对滞后,造成现在不少老城区街道周边和老小区,特别是建于八、九十年代的没有地下车位的老宿舍,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没处停车已成为众多居民逛街、下班回家时的一种烦脑;而且由于小区内没处停车,导致不少路段时常有车辆占道停泊,进而又加重了城市的交通拥堵。如何缓解老城区停车难,已是一个涉及面广、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
1.车多位少导致交通拥堵、邻里不和。以新华路、人民大街为例,两条主街道周边的房子还是八、九十年代建造,停车空位少之又少,而这两条街道周边办事单位多,商业交易繁华,老百姓办事停车很不方便,有时为贪途便利就直接停在道路两边,导致交通拥堵,春节期间尤为明显。又如以青田码道周边、玉峰小区、古湖小区为例,目前小区未划固定车位,每户居民实际拥有车辆至少在一辆以上,邻里之间的停车经常停不下或者是相互堵住,车位之争导致邻里不和谐,并引发很多纠纷。
2.管理失衡导致无序停泊。因为车量大大超出车位数,街道社区也不可能不让小区内的车主进出自己的家园,目前通常采用的是先到先得,后到也得进去的态势,如此一来,小区内无序停车导致绿化损坏、道路压坏、应急和消防通道阻塞等现象。
3.制度缺失导致无计可施。街道社区希望通过加宽小区内道路,调整绿化等方式增加停车位,但因为受到规划容积率、绿化面积等硬性规定的束缚,很难开展工作,如果这些工程要上马,光做群众工作是很难行得通的,只有规划先行,制度护航,才能更有效的解决增加小区车位的问题。
4.各行其是导致资源浪费。汽车每天的停放时间是有规律可循的,如白天到单位,晚上回小区。相对早到小区的汽车是有停车位的,而晚到的汽车可以停到小区周边的马路及人行道上,因为二十时后大马路上一般车不多了,马路晚间错时停车会增加交警和执法队员的工作量,但是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区内停车难。而目前的现状是不光大马路不能停,较宽的小马路和人行道也是无法停的,因为有些地方做了路障,有些地方能停的话也会被开罚单。合理有效的利用好社会资源,解决停车难问题是一个全社区共同参与的课题。
(一)调整绿化、延展道路缓解小区停车难
将小区内每幢楼房前后及道路边的大部分草坪、灌木丛,改建成常绿树下的停车位,从技术上讲可行,但政策上要有突破才可以具体实施。
1.改建理由。一是确实有效解决住户停车难。二是小区道路通畅和行走方便。三是小区内的绿化总量不减反增。四是高乔木比草地和灌木便于养护和管理。四是改造成本相对立体和地下车库建设较低。
2.改建方法。将占地较多的草坪、灌木丛改种成占地很少的乔木,绿化立体化其实不减少绿化率;在每个停车位旁种上一两棵常绿乔木,并在每年剪枝中控制树高,使其向周边生长,从而形成绿化伞,既提高了绿化率,又美化了环境,同时也解决草地和小灌木不容易养护的问题。
3.改建好处。绿色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和释放氧气依靠绿叶光合作用,乔木(樟树、桂花树)相对于草地小灌木吸碳吐氧量高,乔木绿叶总面积是其树冠投影面积的10倍,绿化三维量是草坪和灌木的数倍,其吸附尘埃和降噪比贴近地面的小灌木更有效。
4.改建成本。一是结合综合工作改建降低成本。如结合全市开展的截污纳管工程对环境整治工程等小区内绿化进行改建,这将大大降低成本。二是建成后有偿出售给小区内的有车户,或者通过三到五年的停车包月费可以收回成本。
(二)控制车牌、加快规划缓解小区停车难
车多位少,这是我们城市建设空间布局没有跟上造势造成的,那么让车子增量的速度慢点下来,也是一个很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举措。
(三)政治协商、推进自治缓解小区停车难
1.居民自治听证会。在社区党委组织下召开居民听证会,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实现有车族和没车人之间的面对面沟通,便于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循序渐进的实施新的停车制度奠定群众基础。
2.营造良好小车停车氛围。加强宣传小区内停车管理办法;发动居民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在重要出入口安装禁停标语和禁停杆;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有效处理。
3.规范有序管理。一是对小区内车辆摸清底数建好档案。二是设计好小区出入口道杆,加强小区进出口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加强停车值班(日、夜)巡逻,避免停车车主的车辆遭受损失,保障其权益。四是规范小区内道路的行驶路线,确保行车畅通不出现人为塞车。
(四)部门联动、资源共享缓解小区停车难
因为小区内目前车位数和车量数的比例严重失调,所以小规模的找几个车位出来根本解决不了发展的需要。而小区内停车是有规律可循的,基本上是白天出门去单位,晚上回小区停放,只要部门联动,实现资源有效共享,那么能够很大程度上解决停车难问题。
1.开发好公共停车位。通过社会资金进行区域性地下空间开发以及利用地上空间进行立体车库建设,进行有偿服务。推进公共停车位建设是缓解小区停车难的一个重要途径,政府因大力推进,但推进过程中要注意环境绿化的保护,局部利益的兼顾。
2.借用好单位停车位。出台相关规定,确保单位停车位晚间给周边居民停放,实行错时停车,确保这一举措能落到实处。
3.使用好马路停车位。定时开放马路停车。晚六点小区车辆开始回流,相对早到小区的汽车是有停车位的。那么晚七点后来的车基本没有车位,而晚上七点后马路上一般不会堵车的,所以晚七点到早上八点间,马路也是可以用来给小区居民停车,虽然这样增加了交警和执法局的工作量,但是能缓解小区内停车难。
(五)顶层设计、制度护航缓解小区停车难
老旧小区停车难是一个社会综合性的问题,是三十年前步行时代的城市设计与三十年后的汽车时代的矛盾大集中。城市人口剧增随而来的是车辆的剧增,城市道路的狭窄,城市房屋的密集这些都是客观的致使的因素。
1.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这是缓解人口向在大、中城市集聚,解决城市病的有效途径。
2.公共交通要提速。目前城市公交如果再提速点,公共停车泊位和公共自行车配置再合理点,很大程度上也会缓解老城区和老旧小区停车问题。
3.制度环境要人性。如要实现小区改建相关工程,在技术上可行,符合大部分人的需求,也不影响环保的情况下,、路边停车等设想,必须要有制度护航。而目前停车管理制度建设上还不够人性,而在执法过程中却又不够严肃,所以导致停车无序。所以下一步要针对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从制度上把公共资源利用起来,才能较好地解决老旧小区的停车难问题。
随着我县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许多老旧小区目前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有车族的停车需求。为此,建议政府从规划角度出发,尽快启动老旧小区停车场规划,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现阶段应该积极整合现有的停车资源,按“就近就地”原则,并运用综合的、科学的管理技术,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同时,着手规划建设小区停车场(位)规划。职能部门应统筹兼顾,县城管局和县住建局(规划局),应及时做出合理调整。对老旧小区停车位占地、停车设施配备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模底,对不同的小区进行不同地规划设计,有效地利用多种空间建设停车场,也可利用小区内空间建设立体停车场等,加强停车场(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管理配置。有的小区可根据城市、道路的具体情况,增建停车场,建设立体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同时对新建小区,县规划局也应提高新建小区车位的配备比例等,从长计议今后的停车难问题。对新建停车场(位)可由建设集团等国有公司来运作,建成后,采用市场化进行分配,对停车位进行拍卖,收回成本。
村庄停车方案篇二
: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加油,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将打火机遗留在车上),或进行明火作业和违规使用场内消防器材;车辆状况不良或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
更多 资料房 地产 e网一、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一律从机关大院靠西园里下侧应急门经大会堂直接进入地下停车场,离开停车场从大院正门出。应急门开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0时—8:40,下午13:50—14:50;其他时间关闭,车辆从大院正门进出。
二、进入大会堂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在挡风玻璃右下角放置好《江门市机关大院汽车出入证》,停车场进出口禁止人车混行,驾驶员由停车场专用楼梯出入。
三、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按交通标志、标线行使,不得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逆行。
四、车辆停放时,应将车头统一朝外停放,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以免影响旁边车位的'停放或造成车辆碰撞;在地下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时,要及时通知车场值班室(电话:3273119)处理,驾驶员擅自驾车离开现场,视为肇事逃跑,承担全部责任。
五、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加油,车辆严禁装载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将打火机遗留在车上),或进行明火作业和违规使用场内消防器材;车辆状况不良或漏油不得进入停车场。
七、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发动机,将车内贵重物品拿走,并检查车辆门窗是否关好并锁好车。同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防盗,避免由于防盗器过于敏感造成噪音过大,引起停车场消防系统自动报警运行,出现自动喷淋、自动关闭防火闸。
八、驾驶员因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造成停车设施、设备毁损或交通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地下停车场安装数码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管理,全天候监控,并安排人员值班,驾驶员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调度。
十、进入地下停车场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
村庄停车方案篇三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地面:小型车位xxxx元/月,货车xxx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xx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xx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村庄停车方案篇四
一、 系统概述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条件不断改善,随着城市的发展速度逐步加快,住房越来越远,人们对私家车的需求日益增加,车辆的密集度已成为全球的一大景观,这时在小区开发的时候,势必要配备相应的地下停车场,为了节省地上空间,不占用原有的绿化地带,多数小区在各栋住宅楼的地下一层专门为住户建立了地下停车场,由于地下很少有人员出没,这样就对车辆形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使得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另外当出现车辆刮蹭碰撞的时候,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辨清是非曲直,仅靠物业部分的管理人员难以面面俱到,因此安装一套视频监控系统便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辅助物业人员对这些车辆的静态管理,它不但可以实时监看现场画面,及时发现情况,还可以记录下每一个环节,作为解决问题的有力证据。
二、 系统分析
停车场的建设将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昼夜停车场,第二种是夜间停车场,还有一种是限时停车场。这三种形式的停车场基本上可以将城市中静态停车,比如晚上回家停车等,和动态停车,比如白天出门办事,餐饮等活动短时停车囊括。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建设停车场网络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对非法停车和盗窃车辆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停车场管理效率。同时,各级领导可以准确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指挥调度工作。该系统能够将停车场摄像机拍摄到的图像,通过宽带网络,实时传送到监控中心。由于采用了先进的数字监控技术,其传输通道基于ip网络,用户只需接入互联网,就可同步收看到停车场现场的情况。监控中心采用存储服务器作为存贮介质,可存储1月内所有视频数据,系统管理员可以随时调阅以前的录像资料。
传统的停车场监控系统采用模拟监控方式,需要在每一台前端摄像设备和监控中心之间敷设视频电缆、电源线和控制信号线,而通常情况下各监控点和监控中心距离较远,为此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穿墙打洞埋管敷线。而且如果某些监控点和监控中心之间距离过长的话,为避免影响传输控制效果,还需要加一些特定的中继设备。在监控中心,为实现控制、显示、录像功能,需配备、画面分配器、控制切换矩阵等诸多繁杂设备,而操作者也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才能掌握对众多的电器设备的操作。此外,模拟监控最大的弊端是图像质量不高,常常难于提供清晰可靠的监控图像,不利于事后的调查取证工作。因此,无论从建设成本、施工难度或系统应用的便捷性和实用性方面考虑,传统的模拟监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于类似于停车场监控系统的实际应用需要。数字高清监控系统的推广势在必行。
三、系统功能
数字百万高清监控系统是基于网络的全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产品,完全克服了传统的模拟监控系统的种种缺陷,画质清晰操作维护简洁,并且在功能和性能上更胜一筹。本系统主要利用最新的计算机处理技术,将前端数字摄像机的音视频数字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到监控中心,在监控中心统一显示管理并做高清录像。
监控系统结构图如下:
数字百万高清停车场监控系统图(详细大图见附件)
此监控系统组成部门如下:
1、 前端:在车辆进出口、主要人行通道等重点区域安装百万高清数字摄像机,根据监控环境的不同选用普通枪机、红外枪机、红外半球和高速球等不同的机型。
2、 传输:根据摄像机到学校监控中心的距离选择传输方式,距离近的(400米以内)通过网线和交换机级联进入监控中心,距离较远的通过网线和交换机级联再加主干光纤和光纤收发器进入监控中心。
3、 监控中心:监控中心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机房交换机(千兆交换机),dvr主机(5台)。前端所有摄像机的信号都接入机房交换机,每台dvr主机也接入交换机,每台主机显示16路图像,录像资料保存在每台dvr主机中,根据录像时间需要挂载不同大小的硬盘或是磁盘柜。
四、系统应用优势及特点
3、 系统结构灵活,可扩容性、升级性强:采用标准的组网方式,支持ip单播、组播功能。采用模块化设计,无论前端扩容和中心扩容都可以充分利用前期资源,降低扩容投入成本。前端摄像机和中心管理软件均支持本地升级,无需硬件改动便可实现系统功能的升级。
4、 易操作性:监控中心系统管理软件的操作平台是windows xp中文版,控制界面为图形方式,界面友好,用户可以非常迅速地熟悉操作软件。
5、 自主开发:系统的核心硬件设备和管理软件均属自主开发,能够及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响应用户的特殊需求,针对用户的要求进行功能方面的量身定做(例如报警联动、流媒体服务器)。
村庄停车方案篇五
1、今年年初,我们依次走访在两会上提出提案个各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听取有关我市车辆停放管理方面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出合理化解答。
2、针对两会委员在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单位制定出全市统一的停车标牌,并公示了停车场设置编码及收费标准等。对全市停车场施划统一的停车标线,明确停车场范围,为停车场收费员定制了统一制式的收费人员服装,开创了辽宁省停车场收费员统一服装正规化管理的先端,我部门对停车场标准化建设也加大力度,为有条件的停车场安装车辆定位器,从而更加规范、完善停车场管理。
3、我单位同交警停放处共同按照机动车停放规划,对全市所有的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从城市建设管理以及道路畅通方面,对设置不合理的停车场予以取消。
4、通过日常巡视,发现市区主干路及繁华地区机动车仍在人行道上停放,在我单位及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管理下,仍不见效果。针对这种现象,我单位采取措施。在保证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设置了铁障阻车设施。目前,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5、人行路机动车停放做为全市机动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特别关注。我单位为规范全市机动车人行路临时停放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对解放路等主干路及繁华地点,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对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地点,坚决不予批准停车。对具备门前临时停车的单位,必须按泊位线停放,由停车单位派专人负责停车管理。我单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6、针对永丰商业区及周遍地区机动车停放混乱等问题,我单位已经对永丰商业区进行了停车规划,并且协助永丰商业区管委会在中心区设置了49台泊位的停车场。使永丰商业区机动车停放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变。
7、我市公共停车场内有汽车修理厂占用停车泊位修车及换轮胎,影响了公共停车场的日常管理。针对这种现象,我部门致函市综合执法机关,请市综合执法机关予以清理。针对擅自施划停车泊位线及未经批准私自占道停车现象。我部门已经将违规名单致函市综合执法机关,请市综合执法机关予以处罚。
8、根据上级领导指示,我部门对我市游泳馆车辆在园林一号门前乱停停放现象进行调研。针对这种情况,走访了园林一号门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及听取广大市民意见,并组织游泳馆负责人召开游泳馆车辆停放管理会议。针对目前游泳馆车辆停放情况,经多方商议最终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上报建委机关。我部门也将继续对我市游泳馆车辆停放加强管理,并规划出更加合理规范的停车管理方案。
9、我部门所管理的停车场,经过这三年不断改进,停车场管理已日益成熟,但在停车场用人制度上却存在弊端。由于停车场收费员工作要求适应能力强的人员,导致收费员流动性大,无法办理用工手续,以至于收费员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伤、残等事故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因此,为了更好的管理停车场,杜绝因用工所产生的连带问题。我部门借鉴外市停车场管理经验,将我部门管理的停车场委托给专业的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委托给停车场管理公司后,停车场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意外事故由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解决。
1、我市的`停车场数量及提供的泊位,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而且由于道路交通以及城市规划方面的限制,停车场的分布不平衡。
2、我市部分商家及业主为了个人利益,擅自改动或损坏禁停地点设置的阻车设施,这种现象十分严重,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仍无有效手段解决。
3、去年行政大厅收费停车场在市领导的指示下,改为免费停车场。但目前有二家汽车租赁的车辆24小时占用停车场泊位,由于免费停车场,无法对停放车辆予以处理。使到行政大厅办公的车辆无处停放。针对这个问题,我单位已经向市政府办公厅汇报,市政府办公厅也未给出明确答复。
4、对我市热点地区停车场的规划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但在实际建设中并未得到实施。
5、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脱节问题。
1、同规划部门共同制定中远期的停车规划,积极参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有关停车场的规划及建设。
2、参加相关部门对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收集新建停车资源详细资料,为以后停车资源合理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3、继续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努力为我市的机动车停放创造良好的停车空间。
4、结合现有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增设停车设施,继续同有条件的单位联办停车场。
5、挖掘我市各类停车资源,在满足本单位停车使用条件下,对社会开放。
6、将已改做其它用途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原有使用性质,来缓解我市停车压力。
7、建立更加完善的停车收费制度,从而增强停车位使用效率,使得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在处党委及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在强化工作作风的同时,加强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全体同志都能按上级部署,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后,我们将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完善城市停车场功能,使我市停车场真正成为城市建设工作中的一处亮点。
村庄停车方案篇六
为了规范小区地面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上海市停车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地面车卡发放办法
1、地面停车位登记制度
业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由具体交房人员负责在“车位信息登记栏”登记该户业主信息,并当面告知业主此车卡登记仅为留存业主及车辆信息所用,“车位信息登记栏”中登记不作为地面停车卡排队依据。
2、地面停车位车卡发放方式
小区地面停车卡发放以先来后到,排队侯位的形式进行,排队时间以交房当天楼栋公示栏内张贴的信息时间节点为准(即9月1日开始小区地面车位实行现场登记排队的形式),车位租赁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包月业主从9月1日起开始收费。叠加业户已经享有开发商赠送的一个地面停车位,因此不能参加9月1日的地面停车排队包月活动。
3、地面停车位排号登记准备阶段
在排队登记实施工作开始之前的一周,由客服主管负责通知全体业主具体排队侯位时间,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期查询。对于重点客户,可通过呼叫中心录音电话通知,并保存好录音资料。
4、地面停车位排号登记实施阶段
(1)排号登记工作实施当天,由客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排队取号,并做好记录。
秩序维护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持。
(2)小区地面停车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地面车位排号比例将依据小区入住情况具体核算,在最大限度满足现有业主停车需求的同时也需保证后续入住业主的车位使用。
二、地面停车位车卡办理流程
业主办理包月停车卡,需签订《汽车车位使用协议书》(期限为一年)及签收《地面停车管理须知》。业主须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驾驶证原件进行验证,并将一份复印件留底,并将 车牌、车型、车主姓名、车主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录入《月保车辆信息表》,该表每月更新一次,由财务人员审核确认后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保存。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包月车辆由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并将加盖上“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开具收据第一次办理的业户收取工本费10元。注,月保出入证作为业主车辆的标志,不作为收费依据。
符合办理小区临保手续的业主,办理临保卡时由客服接待员与业主核实验证身份后,发放临保卡,进入小区及车辆停放在小区内时将临保卡放在挡风玻璃右前方。注,临保卡作为进出小区时安全员快速识别车辆的标志,不作为收费依据。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并将加盖上“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开具收据收取工本费10元。注,月保出入证作为业主车辆的标志,不作为收费依据。
续;一般情况下,当天下午17::00前完成授权手续,将已授权的车卡移交给保安主管,并在“地面停车卡收费登记表”填写授权、移交相关记录,由保安门岗发放给相关业主。
4、业主停车ic卡丢失,需持已签订的《地面汽车车位使用协议书》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客服接待员负责根据业主房号核对业主丢失的车卡信息,核对无误后,收费人员收取业主补卡费30元/张,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卡并填写“ic卡出售登记表”,通知客服主管授权输卡,客服主管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原车卡注销手续及新车卡注册授权手续,新卡授权应与原卡同等期限,并将停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并签字确认。
三、地面停车位管理制度
1、小区车位采取不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小区地面停车依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的精神及《闵行区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3、区域所有地面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秩序维护员认“证”对车,停车证与车牌号不符者,秩序维护员有权阻止该车辆进入小区,车主(司机)须保管好停车证。
5、凡在地面停车位停放的车辆,其驾驶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办法,服从小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小区地面停车秩序。
6、停放在小区地面车位的车辆,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
7、临时进出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需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临时进出车辆依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所在地的区、县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的精神及《闵行区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1小时内免费,1至8小时5元,8至24小时10元。凭门岗发放的临时ic卡计费进出。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过夜。
(2)出租车进入园区内,秩序维护员按照外来车辆管理流程予以登记、放行。
(3)送货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进入小区,在小区内需服从秩序维护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4)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同时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秩序维护员有权依照物业服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
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6)到辖区作业的公务车辆(包括煤气、电力、自来水等车辆)经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免费停放。门岗收费员应将免费车辆的车牌、进入事由等信息记录在《免费车辆记录表》,并每月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一次。(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地面停车管理须知》。
8、叠加/联排赠送地面车位管理
(1)8月24日短信群发告知业主,赠送车位号码固定,并且可以办理ic卡,30元/张,长期有效。
(2)前来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业主须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驾驶证原件进行验证,并将一份复印件留底,并将 车牌、车型、车主姓名、车主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录入《月保车辆信息表》,该表每月更新一次,由财务人员审核确认后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保存。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叠加业户车辆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并将加盖上“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开具收据第一次办理的业户收取工本费10元。
*******客服中心 2013-8-23
村庄停车方案篇七
我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开发了便携式智能cg和scg系列手持车辆管理器,它能最大程度的满足投资人、管理者、使用者以及车主的需求,以最少的投资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大的经济效益。可以克服目前采用人工记录的低效管理方式的多种弊端。
我们采用ic卡管理方式,具有方便快捷、收费准确可靠、保密性好、灵敏度高、使用寿命长、形式灵活、功能强大等众多优点,是磁卡、接触式ic卡收费系统所不能比拟的,它将取代磁卡、接触式ic卡收费系统而成为新一代的主流,对加强停车场管理,方便车主缴费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彻底解决了防盗的问题;并具有灵活的收费方式设置、强大的综合管理能力、以及进出停车场车辆信息的`各种统计和查询。
l 减少车场管理人员.
l 杜绝收费现金流失.
l 安全可靠管理
l 耐用可靠,使用方便
l 本系统采用的ic卡,为无源的非接触式的ic卡,卡内有线圈作数据传递和接收能源用,全部密封,所以防尘,防水,防污,适用于多尘,潮湿等恶劣环境。
l 免刷卡动作,感应速度快,使用方便。
l 不同于接触式ic卡,避免卡与读卡器之间的摩擦,降低机器故障及器材损耗。非接触式ic卡能使用10万次以上,在耐用、可靠程度和经济上远优于磁卡,接触式ic卡。
l 收费快捷准确,减少收费纠纷.
l 严防高档车辆被盗:
l 提高管理水平.
l 系统易学易懂,使用方便,简单,易于维护,非专业员一经培训就可十分方便地使用该系统。
l 进入车辆发卡,向卡内写入车牌号及时间;
l 将收费金额、停车时间、收费笔数等信息通过串行通
村庄停车方案篇八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停车场所。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经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市、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公安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环保、价格、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本市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建设者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务费。投资建设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本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拟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凭营业执照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活动。
(一)经营许可申请书;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四)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消防、环保等符合规定的批准文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九条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统一监制的营业性停车场标志;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审批的内容、程序、条件、时限等,并定期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
(一)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具有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车场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标准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制定。
第十一条营业性停车场应当明码标价。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使用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形式的标价牌。标价牌应当表明定价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限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市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标价牌参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形式制作。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减收或者免收。
第十二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区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县级市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凭营业执照向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第十三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经营证、照核定的范围、地点经营;
(四)依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发票;
(五)对进出机动车进行登记;
(八)执行消防、环保等有关管理规定;
(九)公开管理制度,公布交通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十)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填报有关的经营统计资料;
(十一)遵照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营业性停车场管理的规定。
第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停车设施;
(三)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四)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五)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者可以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收费行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营业性停车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被投诉或者举报行为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或者转交有关材料给其他部门。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有关投诉或者举报材料后及时依法处理。营业性停车场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第十七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批或者办理有关手续,并应当到原许可收费的物价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应当有必要的防雨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营业性非机动车停车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以及停业、歇业的,其经营者应当到工商、税务、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有关手续,并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营业性的摩托车专用停车场或者摩托车与非机动车混合停放的停车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九条设立或者撤销非营业性停车场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该停车场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非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改为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登记、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未办手续的,不得收费。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未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或者未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合并、分立、迁移、改名、变更经营范围、停业、歇业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经营非机动车停车场或者设立非营业性停车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的建设者或者经营者违反公安、规划、市政、环保、工商、税务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无《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经营、不实行明码标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和擅自变更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或者因为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停放者不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指挥调度,造成停车场设施、设备损毁或者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管理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设立和使用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许可的具体技术经济条件,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并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公布。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市、县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布。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5日起实施。
附录:
第九条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变更经营项目的,应当在三十日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二十日前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事项还应当按规定到原登记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一)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九条规定,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暂扣相应的许可证件三个月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村庄停车方案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满足现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乡村生态功能需要,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江海田园特色美丽乡村,构建城乡高质量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建立多规合一、城乡融合、全域覆盖、分级分类的村庄空间规划体系,合理明确乡村发展空间载体,优化乡村建设用地布局,逐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引领村庄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稳步减量化,实现村庄风貌、人居环境、设施功能的提升。在2020年底全面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工作基础上,确保两年内稳步实现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为实施乡村振兴夯实规划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准确把握乡村振兴内涵,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树立“多规合一”和“存量规划”理念,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调整完善村庄分类,加强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高标准、高水平引领乡村建设。
四、总体要求
1.明确不同乡村地区发展要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及县(市、区)域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目标,合理确定进城、入镇、留乡人口比例,确定差异化的村庄发展思路。
(1)城市及重点镇周边地区应合理控制村庄发展,引导“进城入镇”,加快形成相对稳定的村庄格局,每个行政村宜保留1个规划发展村庄。
(2)农业功能区要适度提高规划发展村庄数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留乡村民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原则上3平方公里左右行政村宜确定1-2个、5平方公里左右行政村宜确定2-3个规划发展村庄。
2.合理确定不同自然村庄分类。在综合分析研究村庄发展条件基础上,将现状村庄因地制宜划分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和其它一般村庄。
(1)集聚提升类村庄。优先选择村委会和撤并乡镇政府驻地、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省级美丽乡村、三星级康居乡村及有一定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等村庄。其它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村庄,原则上应尽可能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建设,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推动村庄适度集聚。
(2)特色保护类村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具有产业特色等村庄应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保护,塑造与周边环境融合的建筑和空间形态特色。
(3)城郊融合类村庄。指城市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庄,应综合考虑与城市的发展关系,适度发展城市配套服务业,统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打造城市后花园。
(4)搬迁撤并类村庄。指与城镇发展、产业布局、生态管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相矛盾需要实施规划控制的村庄。其它需要确定为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应进行充分论证,防止大规模撤村并点。
(5)其它一般村庄。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留待后期进一步观察和论证,近期应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3.引导规划发展村庄合理布局。综合考虑自然村庄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加强对水网地区、沿江沿海地区传统村落空间形态的研究,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注重在原有村庄形态和肌理上改善居住条件,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
(1)依托现状进行整治扩建,合理确定相对集中式、组团式的村庄布局模式,划定空间管控边界,严格控制村庄无序蔓延,引导村庄有序集中集聚,加快形成布点合理、相对稳定的村庄格局。
(2)合理优化原农民集中居住区,现状建设规模较大的(超过20户)要加强与周边村庄协调发展,引导拆迁农户集中安置,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现状建设规模较小(少于20户)且没有发展需求的,原则上要控制其发展。
1.分类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根据村庄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工作重点,因村制宜,分类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1)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及有较大建设需求的村庄,要围绕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村庄发展目标、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布局、农村居民点设计、历史文化传承、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布局、近期实施计划等规划内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2)其它村庄可简化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只规定村域用地布局、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基本内容,形成“两图、两表、一库、一清单” (村域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规划指标表、土地用途结构调整表,规划数据库,规划项目清单)规划成果。
2.明确村域用地布局。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合理安排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建设空间,统筹村庄各类用地布局。
(1)农业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合理发展空间。
(2)生态空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细化明确生态空间保护范围及要求,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系统保护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
(3)建设空间。合理安排农村居住、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等用地布局及规模,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落实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合理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不超过5%),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和零星分散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使用。
(4)村庄建设控制区。搬迁撤并类村庄及零星分散农户应划入村庄建设控制区,严格控制新建、翻建、改(扩)建住房。其它现状规模小于20户(不含里下河地区)的孤立居民点,原则上应划入村庄建设控制区进行管控。
3.强化村庄居民点设计。聚焦村庄居民点建设重点,延续村落水、田、路、房传统格局,合理确定村庄空间形态,引导村庄建设与自然环境协调融合,形成统一且富有变化的江海田园特色乡村风貌,延续乡村本土记忆,避免“千村一面”。
(1)村庄平面布局。整治提升为主的村庄,应在原有村庄形态基础上改善居住条件,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可行性、经济性,合理划定村庄建设控制边界,条带状村庄宜控制在1公里范围内,防止无序蔓延。鼓励采用填平补齐、联合改造等方式进行改建扩建,灵活布局独栋、双拼、联排建筑,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新建农村居民点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筑空间布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村落的自然错落有致,合理布局公共空间,多样化组合建筑院落,避免再次形成行列式、兵营式的呆板布局。
(2)村庄风貌引导。充分依托现状水系、田园、道路、植被等构建村庄特色空间,塑造村庄、田园有机融合的乡村风貌。既有农房改造应避免过度装饰,色彩、风格要与周边协调。新建农村居民点风貌要整体统一,空间形态与原有村庄肌理相协调,不宜采用欧式、美式等外来建筑风格及明度高、过于鲜艳的色彩。严格控制农房建筑体量,个人自建住宅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鼓励吸取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元素和文化符号,充分运用地方建筑材料和传统建造工艺,传承村庄传统风貌。
(3)乡村景观设计。充分挖掘村庄自然、人文要素及乡土建筑特色,结合村庄入口、滨水空间、活动广场等公共空间营造体现村庄乡土文化和乡风民俗特色的景观。村庄入口可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突出景观效果。滨水空间应增强亲水性,合理采用水生植物驳岸、植草护坡驳岸等生态方式,依水就岸建设带状游园或面状游园,设置滨水步道、亲水平台、休闲小广场。活动广场应结合公共服务功能与公共建筑配套建设,设置休息、健身和文化设施等。
4.加强村庄设施配套。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分级、分类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合理确定各类设施用地布局及其建设规模。
(1)分级分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按行政村、规划发展村庄两级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行政村应统筹配置党群服务、文化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卫生室、警务室等设施,鼓励各类设施共建共享,打造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其中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合理设置文体活动场地和小游园,小游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亩。
根据村庄分类,差别化配置规划发展村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应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集聚提升类村庄应强化现有设施的改造提升,特色保护类村庄应要彰显乡村特色文化,各村庄按需增配文体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红白喜事场所、便民超市、旅游服务点、电商网点等生活生产服务设施,及村史馆、乡贤馆、民俗馆、家风文化馆等文化设施。搬迁撤并类村庄及其它一般村庄原则上不新增公共服务设施,但应保证基本公共服务能够覆盖。
(2)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结合村庄地形地貌、空间形态、对外交通等因素,合理布局村庄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村庄主要道路应满足双向行车要求,建设内循环型“四好农村路”,通村道路满足客运公交要求。停车场可结合村庄出入口、公共建筑、活动广场等设置,宜采用透水砖、植草砖等铺装形式避免大面积硬化,有条件的可建设林荫停车场、生态停车场。合理安排村庄排水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用地,对于城镇周边和邻近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采用就近接管处理;
对于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村庄,农民集中居住区宜建设集中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其它村庄可结合实际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处理模式。村庄公共厕所可结合公共设施合理配建,1500人以下设置1-2座,1500人以上设置2-3座,有旅游产业的应设置旅游厕所。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五、工作保障
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村庄规划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履行好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对城乡发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等重大战略问题进行研究,落实专项经费,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各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形成村庄规划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高效完成任务。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规划编制工作的督查、推进、指导力度,加强对基层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研究符合地方实际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及时组织交流研讨,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为有效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要结合全省规划师下乡活动开展,积极鼓励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服务农村,探索建立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对口帮扶机制,发挥规划设计单位的技术优势作用。
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村级主导、村民主体”的工作原则,把握村民主体着力点,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立足村庄实际,注重村情民意,充分利用微信发布、进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凝聚村民、乡贤、乡村企业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思想共识。村庄规划方案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主要内容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并纳入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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