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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推进会讲话稿篇一
本文目录-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工商局开展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副组长:姚
成 员:王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学校利用国旗下、黑板报、主题班会,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我校将继续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 返回目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 返回目录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大散装食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繁荣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成 员:监察室、法制科、市管科、公平交易科、12315指挥中心、检查支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市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组成。
三、散装食品的定义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装食品包括前店后厂加工小作坊及其连锁店销售的经过简单包装方便携带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还包括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四、散装食品的销售安全规范
(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五)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规范要求的完整标签。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1月1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月19日以前)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对散装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同时通过广泛地宣传动员和行政指导,让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和整改。
(二)第二阶段(1月20日—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散装食品市场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3月1日—1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市工商局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米面制品、彭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场所和对象。以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小作坊及连锁店、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为重点对象。
(四)加大散装食品标签指导力度。在动员部署阶段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发现散装食品标签存在问题,及时下架整改,并对该食品进行索证索票,了解其进货来源,待整改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
(五)打击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在集中整治阶段,对通过行政指导还屡教不改的散装食品经营户,要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查处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 | 返回目录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1、深入开展社区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四、专项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2、治理分工
六、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专项工作推进会讲话稿篇二
地区财政局党组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要求,集中解决好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问题,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坚持“四个着眼”: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着眼坚持以严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纪依法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着眼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
二、整治内容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坚决查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阳奉阴违,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负面言论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纠正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等行为。坚决查处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等行为。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组织人事科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二、惠民政策资金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各类财政补贴政策配套政策是否完善,资金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运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不按规定程序和期限拨付补贴资金,以及违反账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三、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整治纳入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2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伪造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帐外核算、使用;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小金库”;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小金库”;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小金库”;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小金库”。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15年9月
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行为;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安排考察性出访,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预算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5年9月 五、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退休或调离时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采购办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5年9月
六、奢华浪费建设问题。配合地区发改委重点对盲目攀比,
贪大求洋,贷款、举债修建富丽堂皇的办公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修建会议中心、景观大道、奢华地标;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脱离群众、官气十足,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一哄二吼三推四拖”,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推诿扯皮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坚决纠正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得过且过现象,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强化效能问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15年底
搞豪华接待、公款消费。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九、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配合地办、行办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能归并整合的归并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可有可无的一律停止。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5年底
铺张举办各类活动的现象,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15年底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防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常抓不懈。要牢牢扭住专项整治任务,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
(三)务求实效。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关于开展八个方面信访突出问题
集中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七次、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这一中心任务,按照中央、省和、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关注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根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息诉罢访为目的,统一行动,集中治理,注重实效,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衡水。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是:当前因土地征占、企业改制、城镇拆迁、农民工工资、房产物业、涉法涉诉、基层干部违纪、农村土地承包等信访突出问题。
法、合情、合理且有条件解决的,一定要一次性解决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明确时限给予解决;对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已经过答复、复查、复核(三级终结)仍坚持上访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加大依法维护信访秩序的力度。通过专项治理,要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确保到市访、赴省访、进京访、非正常进京访下降,确保信访事项结案率、息诉罢访率提升,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为党的胜利召开、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王金刚 、秘书长
邹立基 市政府副
尹耀增 市纪委副书记
邢洪文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田大峰 市国资委主任
2
辛明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祖殿才 市农牧局局长
卢援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炳建 市拆迁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乃举同志兼任。
专项治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牵头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及所属县市区政府配合妥善处理。
四、时间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在今年的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上,市副书记、市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周金中同志已就此项集中治理活动作了重要部署。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把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各牵头责任单位自4月1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对此项活动时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切实抓紧抓好。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对此项活动的动员部署情况要于4月12日前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要对重点信访区域、重点信访问题,组织专门力量,由领导挂帅,有针对性地深入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都要建档登记,落实领导包案,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上报。
(四)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由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县(区)和市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各专项治理工作,并作书面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适时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12月底前,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我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八三”工作法和、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和市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各部门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各地和各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切实抓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一包到底,避免出现包案不办案,挂帅不出征的现象。要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决不能推诿、扯皮。对一些突出的问题,要组织精干的力量,深入调查处理,积极化解矛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把上访群众稳控在当地,确保我市不发生群众进京上访,千方百计减少到省集体上访和大规模到市上访。
如何,要重新调查处理,确实把案情摸清,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或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且能解决的,要尽快一次性解决;对限于目前的政策和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有关部门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在取得群众理解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得到解决;对属于工作不到位或处理欠妥的,有关单位要勇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对因群众坚持过高或无理要求而无法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的要给予上访人讲明其法律后果;对寻衅滋事的,借上访之机另有图谋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应引导上访人走法律途径解决。总之,各级各部门在切实解决信访问题的同时,要注重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做到“事要解决,人要稳住”。
衡水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
群体性的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
按照泽州县印发的全县冶金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做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隐患排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晋城市金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 王银花 (总经理)
副组长: 刘书文 (副总经理)
薛海波 (副总经理)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公司的每个工作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治,并登记造册。
2、对公司职工进行全员培训。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配齐安全(兼职)专职管理人员。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
6、根据公司实际,完善公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演练,同时要做好记录。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式
此次安全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全县冶金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进行实施。
五、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根据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会议、培训、板报等形式,使公司全体员工认识到这次安全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
(二)、自查自整阶段
全面进行整改。
(三)、迎接县镇两级安全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公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此次安全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层层明确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车间、各工种岗位人员。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行
公司要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管理过程图,严格按流程图执行。同时,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全过程要有书面的记录和相关责任人的签字,确保安全整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参加此次整改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责任教育,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晋城市金工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专项工作推进会讲话稿篇三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贯彻“公平自愿、公开公正、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突出重点、强化责任。
工作方针:重视系统组织,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协作,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正常有序,积极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铁路货运经营环境。
为加强专项治理铁路运输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工信委李绍坤副主任任组长,曲靖车务段刘荣全副段长任副组长。
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由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处王所明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曲靖车务段计统科科长陈俊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地方铁路二货场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衔接、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在曲靖火车站办理发送货物的企业和业主。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审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
4.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
1.由曲靖市工信委牵头、曲靖车务段、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组成清查审核小组,开展清查审核工作。
2.各货主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的原件,同时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上须标注“与原件相符”样,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相关证件资料原则上由企业法人执本人身份证向清查审核小组提供,如企业法人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3.清查审核结果对外进行公告,公布方式为:
(1)曲靖火车站货运室和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
公告同时上报云南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清查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接受各货主单位的监督。
3月9日14时至3月12日12时为企业申报时间,提供相关资料;3月14日8时至3月17日18时为公示时间;3月18日公布准入的企业名单。
1、凡对货主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其在曲靖站发运货物资格(含路局已批复的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共用单位)。在年度中连续三个月没有提出请车计划及请求车批准后因托运人原因造成计划落空的在下半年的审核名单中将自动退出。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只限一人,一人只能接受一个企业的委托,不允许接受多头委托;发送货物量较大的生产企业,请企业法人提供书面委托证明书,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或按照法定程序委托的代理人,但不能超过5人,如一经发现取消发运资格。
3、经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已与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签订共用协议货主单位继续在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货物发运业务。未签订共用协议的单位,曲靖车务段按照专用线共用管理规定向昆明铁路局申报办理共用。
4、对批准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共用的单位,按照保证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及关乎民生问题物资运输原则安排运力,对其他货主单位按照其度发送运量比例分配运力,严格执行排队装车制度,由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排队装车办法,报清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曲靖站监督实施。
5、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运输需求时,各货主单位可根据自愿、货源区域划分的原则,就近分流到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各战略装车点按现行综合服务费用下浮不低于10%积极给予接纳。
(一)由货主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三)曲靖市工信委与曲靖车务段共同审核后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审批。
(二)重点企业、重点物资优先安排;
(二)单位产品价值高的优先安排;
(三)污染小的产品优先安排;
(四)属国家限制的危险产品不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主要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上报工作,提供曲靖市重点企业名单。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运输政策和铁路运输法律及规章制度。
2、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方针,优先安排关系到国民经济、国防需要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及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物资运输。
3、充分合理分配运输能力,确保重点物资、重点企业及关乎民生问题的物资运输。
4、加强对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规范铁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广大货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5、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加强对共用单位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用线货物运输安全。
6、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加强装卸车作业组织效率,完善货运设施设备,提高运输组织能力,强化货区货位管理,优化运输生产组织能力,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7、合理安排、组织运力,对地方铁路公司上报的下年度签订共用协议的企业名单,会同市工信委共同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铁路法规,严格履行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加强对共用单位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用线货物运输安全。
2、接受曲靖车务段监管,优先安排关系国民经济、国防需要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及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物资运输。
3、规范经营行为,为广大货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4、加强装卸车作业组织效率,完善货运设施设备,提高运输组织能力,强化货区货位管理,优化运输生产组织能力,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5、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标准,严禁擅自提高价格。
6、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健全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明确专用线共用准入及清退原则,建立客户信誉度档案,相关制度及办法上报曲靖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审批后执行。
7、对下年度提出签订协议的单位企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上报曲靖车务段。
1、原到达曲靖站公共货场的货物,原则上安排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按共用办理。
2、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到达需求时,曲靖车务段应按云工信交通〔〕547号文件要求立即启动曲靖地区运输堵塞应急预案,向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分流。
(一)对此次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并纳入月度路地联席会议内容。
(二)下年度新申报的单位(企业),按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三)2月15日至3月8日符合准运条件的企业单位,为公共货场装卸货物结构调整产生的滞留物资提供通道,在短时间内安排运力(需企业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另行通知)。
专项工作推进会讲话稿篇四
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优质服务。在开展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时,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服务,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2、符合照顾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审批的育龄妇女;
3、依据前期“单独两孩”摸底调查的情况,有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
4、有引产史的育龄妇女。
20xx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1、明确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方法:对所有的孕检对象,采取上门访视、进村入户早早孕试纸药检和b超机检相结合,全面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经常访视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逐一检查到位;对流入孕检对象与常住孕检对象同孕检、同服务,并及时将孕检结果通报户籍地;对省外的流动人口孕检对象,村级摸清其详细地址上报镇计生站,由镇计生站负责与流入地联系,通过网协平台取得孕环情检查结果。
2、开展宣传教育服务。为参检育龄妇女发放一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交流,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3、抓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服务。免费为参检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进行宣传和跟踪服务。
4、搞好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对因身体原因不能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以及生育一个孩子30天以后,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对象发放避孕药具,搞好随访服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是计划生育工作中最基础的常规性工作。抓好孕环情源头监管工作,提高孕检工作质量,既可筛查出重点管理对象,控制政策外出生;又可发现非法流引产对象,为打击“两非”提供线索,降低人口出生性别比;还可一并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宣传教育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为了能充分的体现3月份的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将这项活动当作当前计划生育阶段性中心任务来抓。并专门成立了由镇长汪杰任组长,分管计生副镇长陈小龙任副组长,镇计生服务镇全体以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此次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班子专抓,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抓,分工镇干和村干部具体抓,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性,有效提高集中性孕情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全面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婚育新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等,为集中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引导育龄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孕环情监测。
3、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活动结束后,镇计生服务站将采取查看名册资料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电话调查方式对各村、社区活动工作效果组织专项考核,并将结果纳入20xx年度考核分值。坚决严禁报假数、虚数,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弄虚作假导致政策外出生或出现“两非”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工作推进会讲话稿篇五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作风建设规定,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以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为抓手,切实解决一些干部“冷硬横推、中梗阻”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政形象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解决一些干部精神懈怠、贪图享受、效率低下、纪律松弛、平庸无为、得过且过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使干部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形成凝心聚力、风清气正、谋事干事、争先创优的良好政治环境。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部署、重要事项;违背客观规律、违反规定程序等,导致决策失误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作风效能问题等;对应当受到追究或问责的问题拖延不办;对明令禁止的行为,故意违犯、故意放纵,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三)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没有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和标准内完成的;对集体决策的事项消极、拖延执行;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科室不及时牵头沟通、协调,或协办科室不积极支持配合,相互推诿、拖延不办,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四)工作推动不力,不服从领导管理,不接受任务分工,经多次催促后仍不执行或完不成的。
(五)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
(六)不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迟报、漏报、误报、瞒报、谎报、拒报工作情况;对突发性、反应迟缓、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的。
(七)在履行工作职责中不敢管理、不敢担当、做老好人、庸碌无为的。
(八)无故不上班、“吃空饷”,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不按规定请假的;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票或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擅离职守,值班、带班脱岗离岗的。
(九)对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的部门不执行电子监察有关规定的。
(十)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的。
(十一)具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应当问责的其它情形。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xx年7月开始,到xx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7日—7月20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治理工作中。组织开展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络、板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宣传本单位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和自己查、部门评、领导点等方法,认真查摆分析,切实把本单位以及每一位工作人员在学习、思想、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出来。既要在单位内部查找问题,也要开门查找,接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重点查摆、全面剖析、彻底整改。本阶段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认真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宣传栏、学习园地等形式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活动督导。
(三)集中整改阶段(8月11日—11月30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整理归类、建立台账,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要细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分类、分步骤进行整改落实。开展评议活动,采取个人自评、党组织评议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廉政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同时抽查部分科室,由科室负责人向单位汇报工作落实情况。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我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专项活动推动工作,用工作实绩检验活动成效。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完善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制度。根据《xx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人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实施严格问责;对屡次出现问题的科室及个人,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科室领导的责任。构建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机制,定期通报我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情况,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促进干部廉政勤政、争先创优。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我单位将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量化指标,增加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分值。要从注重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着力解决“勤、懒”评判标准缺乏,处理依据缺乏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
(一)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我单位的治理工作由所党总支部统一领导,要把治理工作纳入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中,定期分析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及时解决干部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科室、党支部负责人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治理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干部的作风负主要领导责任,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治理工作。
(二)综合科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
所综合科要协助所党总支部加强对各科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工作部署,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并向所党总支部报告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对一些领导不重视、组织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科室,在通报批评的同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
人事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中,加强对干部作风与履职情况的了解,把作风好、政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建立干部“勤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制度,促使干部各尽其才,才尽其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决定成立xx市公路运输管理所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王永新任组长,所党总支书记王宣东担本地图片,请重新上传任副组长,成员由所其他班子成员组成。各科室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创新举措,强力推进,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举报。所党总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格执纪问责
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跟踪问效。市社管办、城镇办、路网办、征收办、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督查办以及各相关重点工程指挥部,每月要对各单位单项工作进行排名,对排名末位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追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约谈、问责。涉及违反党政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务求工作实效
各科室要以改进作风、凝聚力量、推进工作为根本出发点,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查找工作最薄弱的环节,找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着力点,强化措施、大胆创新,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好工作结合
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所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市规划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专项工作推进会讲话稿篇六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机构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15723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18.8m 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整治内容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 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3.5m,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7.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迁移环卫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 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保障措施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 温乃宁 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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