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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和方案的前后顺序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透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带给保障。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状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状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状况。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状况;安全投入状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状况;外协队伍的管理状况;应急管理状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状况;透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务必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职责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职责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资料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资料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状况,指出问题,提出推荐,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理解上级督查阶段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用心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状况。
预案和方案的前后顺序篇二
1、安全隐患排查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
3、学校要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点、无空白、无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有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消防设备、供电设施、运动设施、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重点。
预案和方案的前后顺序篇三
通过“管理创新、规范市场、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属地责任,落实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成立xx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xx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xx、xx公安分局政委xx、区市容局局长xx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安全的主任、安监站工作人员、安监局一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
1、完成市燃气办下达的拆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任务。
2、巩固“两无”街道成果,防止违法占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及“黑站”、“黑点”回潮。
3、协助燃气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
第一阶段:普查动员阶段(2月9日——3月31日):召开全区燃气工作部署会议,下达各街道20xx年燃气工作任务和拆违、“打黑”“打非”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管理、责任三到位,全面启动全区燃气管线巡线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1日——8月10日):4月份,各街道根据市下达的拆迁任务,首先将街道自建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对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及拆违的准备工作。5月重点将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6月份重点将区域内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7月份是攻坚阶段,将前期没有拆除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各职能部门,全部拆除燃气管道上出现的违章建筑。加大区域内燃气管线的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在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质监xx分局、区市容局的配合下,联合市燃气管理处对辖区内违法经营的“黑站”、“黑点”进行打击取缔,重点打击辖区内违法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瓶库和送气车。5、6、7每月打击一次,彻底杜绝燃气“黑站”、“黑点”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检查验收阶段:8月中旬,区安监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区拆违、打黑、打非、巡查情况逐一进行验收。
总结阶段:11月上旬,将对今年xx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中成绩突出、措施扎实的燃气安全管理达标的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拖沓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燃气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街道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组成燃气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本质安全。各街道的燃气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对燃气管线上新增的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3、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街道要对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回潮。协助市燃管处加大“打黑、堵源”力度,将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点、黑站”、向非法经营燃气者供气的“黑气源”以及送气车作为打击的重点。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4、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区安监局加强与街道、社区联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扩大监管面,拓宽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预案和方案的前后顺序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成乐高速“11.21”、成南高速“11.23”等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县交通运输局部署,结合公路养护行业特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公路养护行业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会”、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从20xx年12月5日开始至20xx年1月5日,集中30天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局所管养的国、省干线、县道、旅游公路、所有桥梁、养护站及机关住房。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任树同志兼任。
1、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治理到位,路测护栏应安尽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配备更新,保持完好。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养护制度,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2、桥梁安全管理。对特殊结构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全面落实桥梁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座桥的管养单位以及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各养护站采取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措施。一时难以治理的桥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
3、养护作业和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养护作业和在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设置养护作业区,规范摆放限速避让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证人员、车辆及施工安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春运交通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公路养护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充实具体实施方案。
(二)严格检查,确保闭环管理。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并将检查情况全部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电子台账,确保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和媒体,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广泛关注、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四)健全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例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
预案和方案的前后顺序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关于印发山西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价钱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险货物燃气运输突发事故发生,现在全公司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单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燃气市场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司车辆途经的路段。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司全体车辆
(一)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
(二)必须加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三)必须淘汰超期限未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
(一)部署宣传阶段
集中宣传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意义、整治范围重点、整治要求,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
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总结验收,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
预案和方案的前后顺序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领导批示以及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自10月20日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
10月底前,各县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公司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交警大队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
各县区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公安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要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争取支持,加强配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农机、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市,省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工作,帮助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从10月2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报表,每月25日报送月工作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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