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隔离防护预案篇一
(1)养殖场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入口处设消毒池,设置专门的隔离室和兽医室。养殖场周围要有防疫墙或防疫沟,只设置一个大门人口控制人员和车辆物品进人。设置人员消毒室,人员消毒室设置淋浴装置、熏蒸衣柜和场区工作服。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淋浴,换上清洁消毒好的工作衣帽和靴后方可入内,工作服不准穿出生产区,定期更换清洗消毒;进入的设备、用具和车辆也要消毒,消毒池的药液2~3天更换一次。
(3)生产区不准养猫、养狗,职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场内。
(4)对于死亡畜禽的检查,包括剖检等工作,必须在兽医诊疗室内进行,或在距离水源较远的地方检查,不准在兽医诊疗室以外的地方解剖尸体。剖检后的尸体以及死亡的畜禽尸体应深埋或焚烧。在兽医诊疗室解剖尸体要做好隔离消毒。
(5)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若确实需要引种,必须隔离45天,确认无病,并接种疫苗后方可调人生产区。
(6)做好畜舍和场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长年定期灭鼠,及时消灭蚊蝇,以防疾病传播。
(7)当某种疾病在本地区或本场流行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要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采取隔离、封锁措施。做好发病时畜禽隔离、检疫和治疗工作,控制疫病范围,做好病后的净群消毒等工作。
(8)本场外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场。运送饲料的包装袋,回收后必须经过消毒,方可再利用,以防止污染饲料。
(9)做好疫病的接种免疫工作。卫生防疫制度应该涵盖较多方面工作,如隔离卫生工作,消毒工作和免疫接种工作,所以制定的卫生防疫制度要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全面、系统,容易执行和操作,做好管理和监督,保证一丝不苟地贯彻落实。
隔离防护预案篇二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村(社区)组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服务专班,由驻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本村(社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监管工作,由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医护人员组建服务专班,落实上门服务。
镇平安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通过社区报告、系统推送以及入户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排查工作,明确分类管控措施,每天及时将管控人员名单反馈给社事办。同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技防措施。
镇社事办:按照平安办反馈的管控人员名单,联系卫生院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工作及核酸采样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工作。同时负责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
镇派出所:安排社区民警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相应政策宣传工作。对不服从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及时开展法治教育,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进行处理。
镇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及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安排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社区排查工作,排查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按平安办要求明确分类管控措施,建立排查及管控台账。配合社事办做好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牵头组建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隔离告知书,做好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以及健康监测工作,提醒卫生院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按要求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向3天3检、3天2检人员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每日开展人员点名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居家,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回家后及时派人上门核实。
(一)集中隔离人员:对社区排查出的需集中隔离人员,平安办及相关村(社区)要及时通知社事办,由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疾控下发的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由镇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委政法委直接下发转运的集中隔离人员名单,平安办要及时反馈社事办。
(二)居家隔离人员:对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按照市疫情防控组发布的《居家隔离指引(2022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21号)要求,进行内外环境评估,判定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及时报告社事办联系集中隔离。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相关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联合派出所、卫生院成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提醒居家隔离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安装门磁报警装置等手段落实技防措施,做好隔离人员每日点名及健康监测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提醒卫生院定期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工作,同时做好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及心理疏导工作,对解除隔离人员要及时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三)居家健康管理人员:即“3天3检”、“3天2检”人员,各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派出所建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告知相关管理要求。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跟进管理服务,每日点名不少于三次,提醒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相关人员回家后,应及时报告村(社区),村(社区)及时进行核实。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有不遵守居家健康管理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四)其他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建立工作台账,提醒相关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工作,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
隔离防护预案篇三
为做好近期进入我区人员居家隔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1、1月14日-26日期间,具有湖北省居住或旅行经历,目前已经进入我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2、1月27日之后,通过航空、铁路等从内地来达孜的,经初步筛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达孜户籍人员、长期在达孜经商务工且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员、住所在达孜的区内其他地区人员等。
1、1月14日-26日期间,具有湖北省居住或旅行经历,已经进入我区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1)对排查出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在拉萨市有住房的自行居家隔离,没住房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委安排集中隔离;教育局负责将排查出的学生及家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信息移送所在单位或所属村(居),由所在单位或所属村(居)引导居家隔离。(2)借助网格化平台,整合“双联户”、基层党组织、公安派出所、警务站等工作力量,地毯式排查我辖区内近期(14天)在湖北省居住或旅行人员及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登记和动态管理,引导居家隔离。
2、1月27日之后,通过航空、铁路等从内地来达孜的达孜区户籍人员、长期在达孜经商务工且具有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员、住所在达孜的区内其他地区人员。区委组织部负责和拉萨市机场、火车站联络组联络,由卫健委将对未发现异常的人员带回达孜并分类管理。(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拉萨市有住房的自行居家隔离,没住房的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卫健委安排集中隔离;(2)户籍在达孜的人员,由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3)在达孜经商办企业的常住人员,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管理,由居住地所属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4)长期在达孜从事餐饮、酒店等服务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派人接回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引导居家隔离;(5)在达孜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员,由住建部门牵头管理,施工单位负责接回,施工单位和项目法人单位共同引导居家隔离;(6)区内其他地区人员原则上由其他地区自行接回,确需居住达孜的,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引导居家隔离工作。
1、居住空间安排。隔离人员需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拒绝一切探视。家庭成员应生活在不同房间,如果条件不允许应至少保持1米距离,分床睡。隔离人员应减少活动,限制居住空间,确保需要公用的空间(如厨房和卫生间)通风良好。
2、照顾者安排。固定一位家庭成员照顾,这位家庭成员应身健康状况良好且没有慢性疾病。
3、防止呼吸道传染。家庭成员与隔离人员在同一房间时,都应该佩戴与面部严密贴合的口罩。如果口罩变湿或变脏,应该立即更换。口罩使用后应立即丢弃,随后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应佩戴口罩、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掩护,随后洗手。及时丢弃遮盖过口鼻的一次性物品,或是及时清洁。
4、随时保持手卫生。只要与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进入隔离人员居住房间、备餐前后、饭前便后或任何看起来手脏的时候,都需清洁消毒双手。如果双手不是很脏,可用速干手消毒剂。如果双手比较脏,则使用洗手液和流水清洗。使用洗手液和流水洗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纸巾擦干双手。
5、避免直接接触身体分泌物。不要直接接触隔离人员的身体分泌物,特别是痰液、鼻涕和粪便。使用一次性手套进行口腔和呼吸道护理、处理尿便和其他废物。
6、减少公用物品。不要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以及床上用品。餐具经过清洗和消毒后才可以再次使用。
7、清洗消毒。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经常清洁消毒居室地面和家具,例如房间内的餐桌、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卧室家具。每天至少清洁消毒卫生间浴室和厕所表面一次。隔离人员的衣物、床单、被罩、浴巾、毛巾等,应以60-90℃的水清洗并彻底烘干。在清洗前不要甩动污染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服。
8、污染物的处理。在清洁和处置台面、清洗衣物以及处理分泌物时,使用过的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都应该放在隔离人员房间专用的垃圾袋里面,标记为污染物再丢弃。
9、出现异常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并及时就医。出现呼吸困难(包括活动后加重的胸闷、憋气、气短);出现意识问题(包括嗜睡、说胡话、分不清昼夜等);腹泻;高烧超过39℃;其他家庭成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
1、源头责任。区委组织部、卫健委、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要做好与拉萨机场、火车站的联络与衔接,对进入我区人员的姓名、来源地、在达孜居住地、联系方式、近期(14天)居住和旅行史等信息进行登记,并记录在案,发挥源头责任。
2、属地责任。各乡(镇)应当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做好辖区内人员往来情况摸排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居家隔离的农牧民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报送至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居家隔离的人员(干部职工)进行体温监测,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监测结果报送至达孜区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群)。
3、基层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要以网格为基础,按照“一对一”的方式做好居家隔离引导管理工作。稳控责任人要每天动态了解分包人员的行动轨迹,驻村干部、村(居)干部要全面掌握辖区进入达孜人员的日常信息,辖区卫生医务人员要做好此类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共同引导其自觉在家隔离观察14天。对于不听劝阻、拒绝在家隔离观察的,村(居)要及时上报乡(镇),必要时由公安派出所协助强制居家隔离。
4、单位责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主体要建立健全居家隔离引导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督促进入达孜人员居家观察14日,加强对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健康监测,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5、个人责任。进入达孜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居住地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配合医务人员对其自身健康状况的随访或者电话询问等。在到达孜的14日内,每日早晚主动接受体温监测或者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到指定的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1、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居家隔离引导和管理工作。
2、做好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区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医护人员防疫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能力。物资供应要向基层倾斜,ロ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优先保障居家隔离引导管理任务重的乡(镇)、村(居)。
3、督促落实。纪检、组织、卫健委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督导,全面督查相关单位、基层组织等居家隔离人员引导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细致、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隔离防护预案篇四
为了加强管理,强化学生法制、安全意识。避免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出校门
1、由保安、及校园管理组负责管理。
2、学生出入要走校门,不许翻越院墙,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严肃处理。
3、出入校门不要拥挤,互相谦让。推车出入校门,校内不准骑车,更不许滑车。
4、不要在校大门口逗留。
二、上、下学路上
1、学生自己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劳动
1、由组织学生劳动的教职工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
2、凡参加劳动的师生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保证本人及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3、在劳动中使用劳动工具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工具伤人。
4、劳动中必须服从劳动指挥者的统一安排及具体安全要求,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乱跑及打闹。
四、卫生大扫除
1、大扫除时,二层以上班级不要擦窗户外面的玻璃。
2、擦拭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擦灯管时,不要用手拉吊灯的铁链,下面要有人扶稳登踩的桌椅。
3、擦屋内高处设施时一定要登稳,踩实桌椅,再进行操作,要有人保护。
4、大扫除时,严禁打闹。
五、课间安全要求
1、下课后不要在教室和走廊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外出上课在上下楼梯时,要按规定顺序靠右侧行走,不要推推搡搡,拥挤抢行。
3、严禁从楼上向下仍东西,风雨天远离玻璃窗下。
4、课间禁止在楼道或教学区追逐打闹,禁止做危险游戏或踢球、投球等活动。
5、严禁半身探出楼外观望、严禁上楼顶、爬墙头、跳窗户、跳阳台,严禁攀爬篮球架、禁止在施工区活动。
隔离防护预案篇五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部署,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通知》(舒指办〔20-〕10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负全责,抽调卫生、公安、后勤保障及心理疏导等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隔离点日常管理、防疫防控、安保、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组长由乡计生卫生分管负责人束红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卫生院院长方廷林同志担任,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业务及管理工作,接受县疾控中心对工作业务指导。同时,排定专班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24小时带班值守。
乡征用在新建卫生院职工周转房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疗区、隔离区等区域;被隔离人员要实行“三分离”(居住分离、用餐分离、生活用品分离)。具体工作由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集中隔离工作的要求予以指导,并经县疾控中心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对从境外及疫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其他确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确认并提供名单。
乡对本辖区内的集中隔离人员进行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明确对集中隔离人员家庭安排专人包保,摸排被隔离人员中独居、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的家庭,做到关心关怀到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参加隔离。
1.确认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签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承诺书,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确认并组织实施。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隔离人员出具强制集中隔离告知书并执行,公安派出所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转运乡统一安排救护车辆进行人员转运。在转运隔离人员时,派出所安排警车随行保障,确保转运过程安全稳定。
3.接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对照个人身份信息、承诺书等资料,核对转运人员身份无误后,接收进行医学观察。
4.医学观察
(1)乡卫生院每天安排专人早、晚对集中隔离人员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医学观察期间,集中隔离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的(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观察点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3)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乡将进一步完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观察点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安保、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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