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佛山市招生政策解读篇一
连日来,桥西区、桥东区“幼升小”招生政策及具体划片区域相继出炉。7月8日、9日就是报名的日子了,本报记者结合家长前期提出的问题,咨询了教育部门,对政策进行针对性解读。下面是关于幼升小招生政策解读,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6月15日,本报曾报道,市民王先生婚后一直和父母在桥西居住,房产证及户口簿的户主均是他母亲。他的孩子出生后,也落户在母亲的户口簿上。去年王先生和妻子贷款在桥东买了一套新房,虽然已办理了房管部门的网签合同,但新房预计两年后才能交工。
对于王先生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桥西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员表示,像王先生这样确实新房交不了工的,持房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和购房合同,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小学报名。如果该校优先录取的适龄儿童已经达到该校规定的招生人数,张先生的孩子可由教育部门调剂到招生压力不大的小学上学。
市民张先生在桥西八中街开门市多年,门市经营兼居住,今年他的女儿该上小学一年级。张先生老家在隆尧县,妻子是桥东区北小吕村人,女儿户口跟着妻子在娘家。他们在北小吕村没有住房,且岳父岳母跟小舅子一块住。“孩子的户口虽然在桥东区,但如果女儿在户口所在地上学,岳父岳母年岁已大,根本接送不了孩子。”张先生表示,真不知女儿该去哪儿上学。
对此,桥西区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相关文件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不包括户口在桥东、桥西及开发区的人。像张先生这种情况属于流动人口,如果张先生经营门市的就近学校招生压力不大,可以前去报名。但是,就近学校招生压力大,张先生女儿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入学。
昨日,记者联系了开发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开发区部分新建小区无居委会管理,确实不便户口迁入。同时,考虑到该区摆摊做小生意等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所以该区“幼升小”招生政策规定,户口与房产一致的、房产在片区户口不便迁入的、流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均可就近入学。针对无法开具务工证明的流动摊贩,他们也会在核实情况后,准予其子弟入学。
桥东区教育局党办室工作人员在咨询相关科室后表示,霍女士的儿子可以在房产所属片区小学报名,但是学校招生仍以户口房产一致者优先录取。“因今年学校招生要求班容量不能超过55人,如果优先录取的适龄儿童已达到今年招生人数,那么霍女士这种户口房产不一致者,则需要服从教育部门的调剂。”这位工作人员说。
佛山市招生政策解读篇二
2017深圳小升初择校备战开始了,在深圳小升初首先要了解各初中学校的小升初招生政策,以下内容包括2016年深圳市小升初政策最新消息相关消息,供2017深圳小升初择校备战考生和家长参考。
2015年,由于市外资格获取由推荐转为摇号,选拔出的孩子水平没有像以前那么稳定。(2015年以前深外的录取分数线都在75分左右,2015年录取分数线为67分)由于10分钟面试具有非常大的偶然性,而且工作量非常巨大,深外去年斥资打造了线上系统,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正是因为机考的`便利性(以前是2个老师面试1个学生,现在几个老师就可以组织45个学生同时考试),才有了1600人到3600人考试人数上的跨越。这个消息对于很多孩子绝对是个利好消息,因为去年有很多成绩非常优秀的孩子连考试资格都没有。这样,今年的整个竞争会非常激烈哦。
摇号资格获取方式依旧是学校推荐加社会摇号,学校推荐人数大约在800人左右,剩余的都是社会摇号。目前形势看来,绝大部分的学校还是会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资格,所以今年资格确定主流不变:摇号。每年参加摇号的的人数大约在8000人左右,所以,获得资格还是比去年容易了非常多。另外,关于南山的小伙伴会问:我能不能摇一摇?非常抱歉通知:还是不能。未来参与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英语16题,共50分。英语毕竟还是深外考试的重中之重,英语听力难度不低,考试时会有男女两种发声。
百科共28题,28分左右。图像感会更强。要注意观察表格,图形,善于从题干中寻找知识解题,多学科可能性大,会逐渐由知识面向阅读能力方面考查。数学7题,22分左右。强调心算能力,需要进行系统训练。考试日期:5月30日(周六),机考时间:20分钟。这样的考试形式对于深外选拔来说,会更加客观、公正、稳健。
目前口语表达已经明确说明要考查,但是考查的形式不是非常明确,根据目前考试组织形式进行大胆猜想:猜想1:电脑录音,人机对话孩子口语表达进行电脑录音。后续组织老师听录音并进行打分猜想2:机考结束后再组织孩子进行口语表达考试个人觉得第一种方式相对靠谱,也更加高效。但是整间教室45人参与考试,每个机考位的隔音要相对严格了。
佛山市招生政策解读篇三
日前,省招委会公布了《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据了解,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各项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着力点在于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根据我省实际对专科录取批次进行合并,实行平行志愿模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维护考试招生工作良好秩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广东高校招生政策解读,欢迎阅读。
《通知》指出,为防范考试中的代人考试和作弊作为,我省今年高考将继续启用身份识别系统和无线电作弊防控双系统,并结合金属探测仪、考场电子监控系统,实现考试管理的现代化。同时,我省还将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请人代人考试、冒名顶替、内外勾结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防范和打击考前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等活动。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代人考试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指出,今年,我省将第三批专科a类和b类院校合并为第三批专科,普通类第三批专科院校设两组志愿,第一组志愿设a、b、c共3个院校志愿,第二组志愿设a、b、c、d、e、f、g、h、i共9个院校志愿,采用平行志愿。艺术、体育专业批次延续梯度志愿,志愿数适当增加。体育类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艺术类统考院校志愿数从2个设为3个;艺术类校考院校志愿数从1个设为2个。
在投档模式上,普通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院校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其他批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在录取安排上,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同批次进行。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
《通知》明确,按照《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加分资格审查。2017年我省可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包括:烈士子女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等,报考本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我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实施区域的实施对象招生,重点培养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人才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促进教育公平。
2017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共30个县区。实施对象为上述实施区域中,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考生。
符合下列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且为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户籍,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各高校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的理念,把以考生为本作为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优化服务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考试招生工作的满意度。要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咨询查询等工作。要积极为考生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提供便捷、清晰、有效的政策解读、咨询指导,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招生服务。要坚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放在招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设立接访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和检举信箱,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及时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强调,要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同时,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广东省严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工作规定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作弊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严禁任何高等学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点招”和向考生乱收费,全力维护高校招生工作良好秩序。
佛山市招生政策解读篇四
新中国刚刚成立百业待兴,但中央领导一步到位把义务教育年限达到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体现了国家再穷也不能穷教育的坚定信念。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常熟国际学校的情况,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答:招生文件中明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登记的主要材料——“具有完全产权的住宅产权证明”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入学对象所提供的房产证必须是其监护人享有的全部产权,与他人共有、占部分产权的一律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二是完全产权证注明的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
答:新购买的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也可以到片区学校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户口簿,小学还需带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初中入学带小学完成证书。特别提醒的是,作为房产证明材料的.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凭证三者缺一不可。
答:1、外来务工、经商等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凭正式劳动合同、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手册或营业执照(宁国市区、一年以上)、户口簿等到定点学校登记。定点学校按照先片内学生、再手续齐全外来学生的顺序依次接收,如仍有空余学位,可招收部分手续不全但确有就学需要的外来学生。对外来生源过多难以容纳的,学校可以采取电脑派位、随机抽签或适当提高入学条件等办法录取。
初中定点学校:城西教育园区初中部(原西津初中)、津河中学初中部、河沥溪初中、汪溪初中、竹峰学校。
小学定点学校:宁阳学校、实验教育集团津北分校、城西教育园区小学部、东津小学、河沥溪小学、鼎湖小学、竹峰学校。
2、军人、烈士子女入学按照省有关优待办法安排入学,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入学依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入学,宁国发展功勋奖获得者直系亲属凭获奖证明、户口簿等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属地学校随班就读,宁国特殊教育学校(津北小学校园内)负责招收适龄智障儿童少年入学。属地学校开展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工作。聋哑、视力等残障适龄儿童可申请到宣城市特殊教育中心等校就读。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及儿童身心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儿童应年满六周岁后再入学。今年小学原则上只招收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对于2011年9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出生的不足龄儿童,家长要求入学的,如果所在片区小学有班级未达到44人的,可以在所空余的学额内按照出生的先后顺序依次接收。201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一律不得入学。
答:城区学校8月2日-3日制定招生实施方案、招生公告,上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于8月5日-13日公布,开展宣传、接受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8月14日-17日,各校开展片内学生、定点学校手续齐全外来务工等子女预登记,军人烈士等子女到教体局预登记,学校预录取名单报教体局公示五天(8月22-26日)无异议后,8月29日-3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报名,9月1日开学。
在此特别提示:到校登记的时间是8月14日-17日,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提醒各位家长务必按时到校登记,以免给孩子入学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答:起始年级未在本片区就读,中途要求转回的,可凭房产证、户口簿、转学证明等材料于新生登记时间(8月14日-17日)到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片区学校班级未达到省定班额上限的前提下,可安排转学。若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按房产取得的先后顺序依次接收,无法接纳的到其他相对较近的未满额的定点学校就读。学期中途一般不受理转学申请。转学生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答:近几年,我市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将省示范高中(宁国中学)招生计划指标的80%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在达到普通高中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80%分解到各初中学校”政策是支持薄弱学校、加强农村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稳定农村学校生源、减轻城区就学压力、避免学生盲目择校和无序流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佛山市招生政策解读篇五
2017年哈尔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已经开始,每年家长们在入学报名阶段的政策、步骤、材料、时间等方面都会碰到或多或少的问题,近日,哈尔滨市教育局整理了二十个热点问题并进行了权威解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哈尔滨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的知识,欢迎阅读。
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持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22日;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8日。
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5月12日—8月14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2—16日,招生时间为5月20日—7月14日。
依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招生的责任主体。所有初中、小学(含市直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报名条件、学区划分、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其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其监护人,也就是说,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哪个区,就应该在哪个区上学。
查询学区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登录各区、县(市)教育行政网站或拨打电话进行查询;二是各学校会在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学区,家长也可到学校了解和咨询。
在哈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持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的就业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报名,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指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今年我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不足龄儿童将无法在国家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到本民族学校入学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我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
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全市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各中小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
在民族小学毕业的小学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学生家长须在6月9日前向学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初中。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县(市)教育局。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4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就读。
我市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的,须在7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可以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等方式自主招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拟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确定拟录取学生后,向拟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接到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民办学校缴费,并凭录取通知书和缴费收据,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完成录取确认工作。
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乐业镇第一中学校等7所公办学校开设俄语班(外语教学为俄语)。其中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只可在就读小学填报对口初中俄语班志愿,由对口初中学校确认;其余五所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生。通过面谈方式招收新生的,学校不得利用面谈进行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起止时间与民办初中学校相同,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提档。
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可以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其监护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学校报名,具体学校可向辖区教育局业务科室咨询。
今年我市所有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要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5日。
佛山市招生政策解读篇六
2016年芜湖市中考中招政策已经公布,与往年相比,今年芜湖市的中考中招政策调整幅度比较大。今年芜湖市中考中招政策到底出现了哪些新变化?来看市教育考试中心的有关负责人怎么说。
变化一:
指标到校生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6〕25号)文件要求,从今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芜湖市从今年起中招执行这一规定。
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必须在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进行录取。
变化二:
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芜湖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 三年,即 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四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变化三:
中职类学校录取办法有新规定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今年芜湖市取消了原有的第四至第六批次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志愿,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今年芜湖市市区综合高中学校及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 “中德双元制班”和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的志愿维持去年的志愿批次设置不变,其志愿填报、招生预录取均在市级招生平台上进行。经市级招生平台预录取到上述学校的考生,其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录取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由上述招生学校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
变化四:
今年芜湖市中招志愿设置新调整
今年芜湖市市区增设了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志愿。市一中、附中过渡指标生志愿设在第一批次第三轮,设1个联合招生志愿;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过渡指标生志愿设在第一批次第六轮,设a、b两个平行的志愿。
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的录取在切块分配指标计划录取结束后进行。过渡指标计划根据考生填报的过渡指标志愿,在市区范围内按考生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增设第一批次提前轮次志愿,将芜湖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志愿由原来的第一批次第五轮次调整至第一批次提前轮次。
芜湖市原第四至第六批次中职志愿取消,全省中职类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志愿设置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变化五:
音乐特长生招生办法新调整
今年由芜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为音乐素养考试,音乐专业特长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加试。
各校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中考结束之后、中招志愿填报之前。音乐素养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根据各招生学校音乐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 市区普高音乐素养考试合格成绩,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音乐专业课相关科目考试,两项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该校音乐特长生录取。
变化六:
安徽中加国内高考班停止招生
安徽中加学校今年只招收国际班,国内高考班不再招生。该校志愿仍设置在第二批次提前轮次。
记者就考生和家长关注的其它几个主要问题咨询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人。
一、关于普高的招生范围。芜湖市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只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的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也只面向本县招生;全市省示范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今年芜湖市的综合高中学校面向全省招生,民办普高面向全市(含四县)招生。
二、关于历届生的报考限制问题。市区历届生和无学籍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但不可以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
三、关于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的条件。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的条件 (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的条件具体为: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即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 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关于平行志愿设置问题。今年芜湖市中招志愿第一批次的第四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统招生)和第五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分配指标 生)、第六轮(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过渡指标生)以及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公办综合高中学校)、第三批次(民办普高、民办综合 高中学校)设置了平行志愿。
五、关于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学校的考生享受优惠政策问题。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沈巷中学、汤沟中学、六洲中学加10分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先用于本区域内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切块指标生招生,按考生的切块分配指标生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仍未完成的计划数,再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按考生过渡指标计划志愿和成绩依次录取;新划入市区不足三年的学校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要具备了其他所需条件,在籍在校不足三年,亦可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而市区其他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还必须满足在籍在校满三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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