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激励我们不断进步,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以下是一些培养创造力的途径,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一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
电子信息类。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3
能源动力类(能动)。
能源与动力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4
机械类。
机械工程。
5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
6
土木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7
工业工程类。
——。
工业工程。
8
自动化类。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9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10。
工商管理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
会计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1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造价、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
经济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
经济学。
13。
能源动力类(新能源)。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可再生能源学院。
14。
水利类。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15。
核工程类。
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16。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应用化学。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能源化学工程、应用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7。
法学类。
法学。
法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18。
公共管理类。
广告学、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
19。
数学类。
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
数理学院。
20。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翻译。
英语、翻译。
外国语学院。
备注:2018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涉及20个专业类(其中:北京校部19个专业类、保定校区16个专业类)。其中,工商管理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类招收理工类考生。浙江考生只能报考我校2018年在浙江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类,且须符合其选考科目要求。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二
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其中北京校部计划不超过146人、保定校区计划不超过132人。
四、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特长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高中阶段具有其他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
五、申请程序。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并按照报名平台的填报要求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无效。考生报考自主招生高校的总数不应超过3个。
2、需考生个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2)符合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须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平台,并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其中材料(1)、(2)、(3)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无误后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且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网报材料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且内容须保持一致。
3、纸质材料请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恕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报考北京校部请将资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本科招生办公室”,报考保定校区请将资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4、考生如有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须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提供。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中学、社会团体推荐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个人推荐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附专家简介、联系方式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或个人需将推荐材料密封,并单独邮寄至我校(邮寄方式及要求同上)。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招生、教学及科研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制订审核工作办法,加强对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在网报材料和纸质材料核对一致的'基础上,由审核工作组通过报名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随机网评,择优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考生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的,可优先获得测试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北京大学中文系与课堂内外杂志社联合主办)、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全国一、二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
2、测试及入选名单确定。
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笔试:主要考察高中阶段基础知识综合应用,笔试科目为理工类数学、物理;文史类数学、语文。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
面试: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理想信念、价值观、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为主。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并结合生源分布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办法。
2017年我校实行大类招生,自主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开设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类。对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可报考的专业类及其选考科目范围要求以及对应的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
录取优惠分值说明:“b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即可被录取;“b15”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5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b30”表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上且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无需折算。
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以及英特尔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者,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且获得入选资格的(不超过入选资格总人数的10%),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和上海考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即予以录取。
所有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只能填写入选专业类;若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相应条件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类的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我校按照其入选专业类录取。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初审合格名单、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3、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4、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区)。
九、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31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17年4月底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确认: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照规定的时间确认参加我校测试,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4、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5、自主招生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6、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7、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zsb@。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202.206.208.40/zs。
电子邮箱:ncepu_zs@。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1:浙江省、上海市考生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及优惠政策。
2017年3月。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三
1、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不得兼报。北京和保定两校区分别组织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
2、我校两校区将分别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网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按我校通知要求而产生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承担。
3、我校将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与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相应测试。对于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认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同时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测试和我校的测试,方可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5、考生入学后须按我校要求参加体检和运动水平复查,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四
年全校各专业招生总规模596名左右。我校设有各种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本科课程(6门以上)的证明材料(需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第3、第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推荐免试生须在9月25日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详细情况参见我校《关于接收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生的招生办法》。
二、报名。
(一)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所有报考人员(含推荐免试生、单考生、mba联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进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照相等事宜,也可于9月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二)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规定如下:
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并在规定时间,到华北电力大学(保定)进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
推荐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照相时进行。届时须向研招办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已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的原件,本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信和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其他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下一阶段的考试资格。
(五)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按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三类。
(一)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和自筹经费(培养费由本人负担)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合同。
(三)单考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
六、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
七、其它。
(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
(二)考生可登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主页202.206.217.109/,查阅200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情况,硕士生招生有关信息也将在本网页实时发布。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华电一校区图书馆b座50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人:王海萍e-mail:hdyzb@。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008年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编辑:刘海霞。
搜狐考研频道|招生简章|复试分数线|社区2008研究生招生简章・去年没考上今年降目标往届生考研不再只盯名校。
・研究生招考将有六项重大调整7省分数线将调低。
・黑龙江划入考研b类区初试分数线低一区5分。
・07全国高校考研分数线排行上交大超北大排第一。
・高校考研抢座怪招迭出:贴纸条雇人铁链锁。
・大学最容易丢失18样东西让所有应聘者无语的考官。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五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各专业招生总规模950名左右。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读研究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mba联考。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五)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二、报名。
(一)2010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报名点报名,推荐免试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只能报考我校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且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五)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六)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报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单考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从年起,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所涉及的考生范围、奖助比例等,参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所有学生均需按规定交纳学费,2010年我校学费维持原标准不变,即8000元/学年。研究生不再划分计划内和计划外名额,转而分为:
1、全日制研究生:无工作单位,非在职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可转户口,毕业时按照国家政策参加就业派遣。
2、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工作单位,在职脱产或不脱产学习,入学时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它。
(一)硕士生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各专业招生人数中,原则上我校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9月中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德胜门外朱辛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80798475、(010)51971204。传真:(010)80795820。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8080/zhaoshengxinxiwang/。2010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址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六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学校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近1万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两地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没有区别。
校区所在地保定是一座拥有2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2005年10月之前为学校校部,办学历史悠久,基础扎实,师资雄厚,具有良好的校风学风。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保定境内设立雄安新区。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随着雄安新区的设立,保定作为京津冀一体化中心城市,已经迎来空前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好的艺术审美素养,扎实的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较强的设计表达能力、熟练的软件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具备较高的产品设计、产品开发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国际视野、市场应变和发展潜力的应用技术型高级设计人才。
主修课程:透视与速写、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方法学、设计表现技法、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人机工程学、rhino产品建模与渲染、设计调研与消费心理、设计管理、设计材料与成型工艺、字体版式与标志设计、产品改良设计、创意产品设计、家具设计、玩具设计、环境设施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设计工作。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七
第一条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华北电力大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chinaelectricpower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部标代码为:北京校部10054、保定校区10079。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三条华北电力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教育部与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七家特大型电力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北京电力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后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78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
第四条华北电力大学专业设置齐全,教学、科研条件完备,博士、硕士与本科教育层次兼备,已基本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相结合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学校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1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研究基地;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博士点专业(其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5个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120个硕士点专业、61个本科专业,5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另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其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招生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本科招生网址:goto.
e-mail:zsb@。
保定校区。
本科招生网址:202.206.208.40/zs。
e-mail:ncepu_zs@。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校分校区分省来源计划,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两地录取结果不能互认。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在北京市第一志愿录取时为第二志愿的考生预留5%的招生计划,用于录取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北京市一志愿1:1提档线50分以上的第二志愿考生。
第四章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考生的英语、数学以及所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90分(成绩以150分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中,英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经济学类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其它专业优先招收英语、日语、俄语考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十七条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力工程与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辩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经学校认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郑重提示考生和考生家长:我校招生办公室不预测我校在各地的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考生和考生家长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正式承诺。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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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八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国家电网公司等七家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82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530名左右。
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具有补修6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如果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209月1日),且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7)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六)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二、报名(一)201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名点: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须选择华北电力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只能报考我校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五)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六)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上名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容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单考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考试(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调剂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简章篇九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精神,报考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工程领域。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含设备监理)、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环境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三、考生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5、有关招生的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国家相关网站及学位网: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校部:,保定校区:202.206.217.109/zyxw/)。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2012在职联考报名入口常见问题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备考:在职联考历年真题gct复习规划英语大纲及试题结构备考技巧。
辅导:环球卓越10月联考辅导学苑教育10月联考辅导班北大mpa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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