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医疗市场监管业务总结汇报 医疗市场总监岗位职责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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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总结 为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以来取得的成果。按照《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2011年,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医疗机构量化监管和依法执业公示、传染病执法专项检查等工作。全年,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车辆900多台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614家(其中市直医疗机构及其分院门诊16家;县区直医疗机构及其分院门诊22家;乡镇卫生院4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8家;民营医院30家;社区服务中心<站>37家;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共计1450家,其他3家),立案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366件,下达罚款91.55万元,取缔无证行医诊所147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181箱(件),捣毁灯箱招牌83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3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家,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家,取缔门诊一家。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以巡回监督检查为基础,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把查办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全年共受理立案366起(无证行医193起,出租承包科室4起,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60起,医疗广告案件13起,违法处置医疗废物案件45起,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件1起,经营消毒产品宣传疗效案件5起,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案件3起,其他案件42件)下达罚款金额91.5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81件(箱),捣毁宣传诊疗场所的灯箱、招牌83块 。
依法吊销了漯河仁爱妇科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了郾城西区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缔了三五一五职工医院门诊部。对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舞阳县中医院等大中型医疗机构出租科室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为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彻底取缔无证行医诊所,我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进行衔接,将符合司法移交条件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司法移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刑案件13件,追究非法行医人员刑
事责任13人。对于查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媒体及时进行报道,震慑了不法行医者,纠正了医疗机构的违法执业行为,保护了患者的就医安全。
二、积极行动,大力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2011年10月9日-24日,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对全省各地市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在全省医疗机构执法检查结束后,我市积极响应省卫生厅的行动,迅速制定了《漯河市2011年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并于11月3日,组织各县区主管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和17名市、县、区医疗卫生监督骨干人员召开了会议,传达了我市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并由参加过全省医疗执法检查的高松耀副所长对参加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检查评分表内容进行了讲解,对检查中需要掌握的技巧方法进行了传授。11月7日—11日,执法专项检查在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冯青柱、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延风、副所长高松耀的带领下,分三组对8家市直医疗机构、16家县区直医疗机构、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和部分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较好,县区直医疗机
构在依法执业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妇幼保健院开展有手术治疗科目,但无供应室;**区人民医院胃、肠镜室使用同一台检查仪器,胃肠镜检查交叉进行,胃肠镜清洗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胃肠镜检查操作人员无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医院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在该医院抽查13例传染病患者,该医院均未进行报告;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院内感染控制不到位,卫生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均下达了书面监督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依法执业的认识,增强了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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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2011年,我市在去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在电子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来抓,监督人员明确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对在市区内电子媒体上发布的医疗广告实行不间断监测,一年来共开展了三次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查处违规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27家,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13家。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组织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医疗广告专项治理会议,要求停止刊播的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必须依法进行,发布医疗广告前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广告清样到“漯河市打击非法行医联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以便做到从源头上控制违规医
疗广告的发布。
四、大力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为探索更有效的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领导的'指示,在以往对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管的基础上,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的医疗机构量化评分标准,重新制定完善了医疗机构量化评分监管细则。针对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母婴保健、临床用血、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整治与规范并举,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登记制度和公告、通报制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不良行为和量化评分结果全部登记在案,并定期通报。今年对963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等级量化评定。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自身管理,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市卫生局于去年年底提出了在医疗机构中推行依法执业阳光公示制度,对医疗机构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以公示牌的形式在医疗机构内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此项工作于2017年12月份在经济开发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中试行,效果显著。今年,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对城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以及市区范围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推行了依法执业公示,目前已完成了701家城区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和市区范围内的26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医院的依法执业公示牌悬挂工作。特别是舞阳县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工作推进有力,对辖区内的
384家村卫生室、18家个体诊所全部进行了公示牌悬挂。通过依法执业公示牌的悬挂,加强了医疗机构自身管理,严格了自身依法执业行为,同时向患者提供了就诊医疗机构的基本依法执业行为,为其正确选择医生,正确选择就诊场所提供了帮助。
患者根据公示内容了解到接诊医生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及时进行了举报,责任监督员接到患者根据公示牌上公示的投诉举报电话后,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答复,赢得了他们的肯定。
五、 开展采供血机构以及临床用血单位监督检查,保障临床血液安全
5月份,市卫生监督所对市管采供血机构以及临床用血单位临床用血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范围是中心血站和流动献血车的现场采血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是中心血站(包括流动献血车)的基本情况,血液的采集、检验、储存,血液产品的制备,传染病疫情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处理以及医疗机构设置的血库布局、临床用血、输血科领血、发血情况等。检查中心血站1家,医疗机构25家。通过检查,未发现血站、血库或者其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进行血液买卖、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的行为和擅自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行为;
市中心血站能
够按照规定进行体检、采集、化验;临床用血出入库均实行微机化管理,临床用血全部检测合格;在抽查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病历中未发现擅自采集、供应临床用血的行为。但在检查中同时也发现一些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血库布局不合理,无专用房屋。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下达了监督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尽快落实。
六、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防止医疗废物流失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6月,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1614家医疗机构和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查明,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进行处置。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集医疗废物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农村村卫生室存在问题较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45家医疗机构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不能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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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市在医疗市场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部分县区对于非法行医案件司法衔接不到位,无证行医受到
两次行政处罚后的案件移交不及时或未进行移交;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区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到,非法行医行为不能及时进行查处,查办案件数量少。
(三)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
(四)医疗废物收集不及时,管理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在明年的医疗市场治理工作中,加强对县区的督导和稽查,督促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查办案能力,及时移交涉刑案件;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治理力度,规范医疗机构各类医疗广告的刊播,认真落实广告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管力度,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医疗市场监管业务总结 [篇2]下面,简单总结一下我市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情况。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卫生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严把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关口,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医疗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一)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提供法律依据。为完善我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其效益和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卫生事业发展要求的医疗保健体系。我市于2017年制定了《 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此规划是我市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机构设置的重要依据。《规划》的制定为我市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为我市卫生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落实审批责任制,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我市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以《 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重要依据,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并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
把关,谁负责。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等主要审批事项,实行集体审议。对设置人提交的资料,严把四道关口。一是把好医疗机构设置单位、设置人资格审查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核查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证件。二是把好相关资信证明审查关。审查设置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额度是否符合《山东省医疗机构注册资金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投资预算、成本效益分析是否可行等。三是把好医疗机构选址、建筑设计、服务半径关系影响等审查关。重点对选址、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卫生学要求,服务半径内与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其他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关系和影响以及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是否合理等。四是把好核定医疗机构类别、规模、命名等审批事项关。医疗机构类别、名称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详细报告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认真做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工作。
(三)规范医疗机构登记,落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现场审查制度。卫生局接到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组织人员按照规定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建筑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门诊病房等业务用房面积是否能够满足床位及门诊量的服务需求,资金、仪器设备到位情况,规章制度建设、岗位责任制制定情况,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质情
况,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等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未明确基本标准的专科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批准设置。对诊疗科目进行准确核定,严禁登记一级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复杂、风险大、难度大、配套设备设施条件要求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专科医院科目核准时,只核准与其所属专业相关的诊疗科目。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对难以判断识别名称或不能把握的情况,按要求及时请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依法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市卫生局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组织对我市医疗机构及分支机构、 所辖医疗机构进行集中年度校验,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在每年的校验工作开始前,均举办医疗机构法律知识暨年度校验知识培训班,学习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等法律知识,统一校验标准,明确校验工作程序,规范校验申请材料的填写。在年度校验工作中,监督员严格按照校验标准和程序,重点对医疗机构是否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悬挂的牌匾是否与审批的名称相符;执业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及出租承包科室现象;需要变更的事项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有关执业人员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知识技能现场考核是否合格等。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登记事项的予以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17年,市卫生局抽调临床和疾控专家与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医院自查、暗访夜查、问卷调查、综合检查、专家评查、反馈核查、整改稽查”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机构“七查法”,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 条次,有力的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五)加强医疗机构档案管理,全面掌握医疗机构信息。本行政区域内设置的所有医疗机构建立起了一套包括设置审批(备案)、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处罚等内容的完整的医疗机构管理档案。档案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做到了各种归档资料齐全、系统、准确、及时归档。稳步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按要求使用“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利用电子信息手段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实时掌握医疗机构管理动态。
(六)开展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为切实做好医疗机构的管理,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底前对辖区内已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不规范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给予了纠正或撤销。清理的重点是: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类别是否定位准确;名称是否准确、规范;诊疗科目是否按照《诊疗科目名录》核定;执业范围和服务项目是否与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及所承担的功能和任务相适应;是否存在越权
审批;审批许可档案是否建立和完善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先组织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对限期内仍不符合准入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注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各类诊所普遍存在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配置不达标、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执业不规范的现状,依法清理整顿。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审批和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杜绝了越权审批、降低标准审批等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来,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市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存有问题。一是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还不够。二是部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和实际开展的项目有出入;三是个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注册项目不够规范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深入研究加强民营医院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市民营医院管理办法。二是要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医政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建立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对
主要审批事项要实行集体审议和社会公示制度。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审批医疗机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理。四是要继续组织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梳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情况,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违反法定程序、有在重大违法事实的医疗机构不予注册,同时对两区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五是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医政工作和监督执法工作的沟通,定期举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注册、变更登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情况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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