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方法的总结是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我们应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来对过去的经历进行梳理和反思。在下面的总结范文中,您可以找到一些有用的写作技巧和思路。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一
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见附件1)。
具体的招考职位、招考名额、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专业目录等详见《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附件3)。请登录南海先锋网站(https://)或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查阅。
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时,请直接与上报单位联系(见附件5)。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8:00至1月13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23年1月9日8:00至1月11日16: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1月11日16: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2.上传照片等图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100kb以下);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证明。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专业参考目录、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月13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月13日16: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参加笔试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3年2月8日8:00至2月10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确认通过的,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21日9: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二
申请参加今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省户口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高中阶段在我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的引进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优秀人才子女”)。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副军级以上部队的政治部门确认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1)、(2)、(3)、(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2017年我省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为本科a批,原本科第三批改为本科b批,下同)和高职专科学校。
2.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6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三
统招,就是国家的统一招生计划,首先需要高考生参加高考,且在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院统一指定的高考志愿填报网站填报高考志愿,你的高考分数达到相应的录取批次分数线,被所填报大学正式录取。如果,你是被正规统招录取,你可以在你所在省份的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到你的录取信息。如果查询不到你的录取信息,那么你被其他大学录取了,那你就不是统招生,国家不予以承认。
“高职单招”,也就是大家平常所说的“单招”。我们通常说的单招,是狭义的说法,即“高职单招”。广义的单招:包括“高职单招”、“体育单招”、“艺术单招”等。如果你不是体育生也不是艺术生,那你参加的单招就是“高职单招”。所以,普通考生参加的“单招”,都是专科高职层次,毕业之后发的毕业证就是专科毕业证。如果你觉得自己考本科一点希望都没有,可以考虑选择“单招”,单招主要是本省院校面向本省考生进行招生。目前河北省的单招计划全部都是专科,也就是说,你一旦填报“单招”,经过考试被录取后,那你就只能上这个学校了。也就是定格了,你只能读专科。一旦被录取,就不需要参加6月份的高考了。
“高职单招”题目比较简单,只要稍微有点基础,基本上都可以被录取的。选择“单招”(高职单招),你只能选择本省的专科高职院校,选择范围很有限。如果你的老师极力鼓励你参加“单招”,并为你建议考哪所高职专科院校。那么这里肯定有猫腻,老师一般都有招生提成的。对于成绩比较好的学生,相信老师肯定不会让他放弃高考去选择考“单招”的。大家不要被老师卖了,还在帮他数钱。大家决定前,请考虑好!个人分析,老师劝学生成绩一般的学生去报“单招”可能从两个方面考虑的:
1、鼓励学生报考“单招”,并建议指定某所高职专科,可能会得到这个学校的招生提成。
2、成绩一般没有希望考本科的学生参加了“单招”考试,一旦被录取就不需要参加高考了。剩下的可能都是有希望考本科的。这样提高了本科录取率。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真正有责任心的老师,是会极力让自己的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参加高考去拼本科,而不是为了本科升学率来逃脱责任让自己的学生填报“单招”。
另外,特别提醒广大考试:本科自主招生、高职单招会在高考前全部结束。6月之后一些民办院校所谓的“自主招生”,或者通常称谓的“试点本科”都不是正规统招。读了没用,大部分学生上了几年连个毕业证都拿不到。因此,建议考生,如果高考没有考好,要么复读一年,要么走专科。千万不要听老师让你去哪个民办院校就读本科什么,那不是正规的,一般都是自考性质,老师让你去因为他有提成,不然不会卖力让你去的。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四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或人事关系在海南省,包括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二)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三)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报考类别需要的学历条件。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三点,否则,即使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五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及网上缴纳考试费。具体安排为:
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考试费。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签名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期间不到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在现场确认信息时,应交验如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需提供网上报名编号,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程序: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七
海南省共设四个报考点,分别为: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报考点。
选择海南省省内报考点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3)或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4)只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四、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须在网报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收费标准: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等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
(三)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五)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六)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七)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八)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选择海南省省内报考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凭海南省考试局提供的校验码上网报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招生单位咨询。
(十一)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海南省考试局、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我省各报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达到考点上限,该考点将不再接受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早网上报名、已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早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
五、考生资格审查。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八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九
报名系统中已储存有我省2020届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备案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名单及本人参加我省今年中考的准考证号码。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中考准考证号码后,系统将自动核对学生的姓名与中考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显示“姓名与中考姓名不符”字样。如果是中考准考证号码输入有误,须重新输入本人正确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如果是参加中考后更改姓名的,在网上确认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后,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未办理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在网上申报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请尽快向所在辖区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办理,待取得居民身份证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
(三)无我国居民身份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等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无法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四)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我省2017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申报信息。
(五)本人已在校就读但尚未取得学籍的学生申报信息处理办法。
目前学生本人已在校就读但尚未取得学籍的高一新生,有关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教育局基教部门协调,尽快解决其学生的学籍问题,待取得学籍后方能领取《报考卡》补办考籍建立手续。
海南中考报名系统篇十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若弄虚作假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即使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经查实,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根据考区开考科目选择考区,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五)未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六)已参加2018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6日。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附件3),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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