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需要借助他人的帮助来解决问题。总结还要具备可读性,即使对于非相关人员也可以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内容。以下是专家总结的人际交往技巧,帮你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一
某日王某在小区里遛狗,李某迎面走来,看见此狗长的漂亮,就上前抚摸并挑逗此狗,之后小狗咬伤了李某。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王某承担责任
b、应当由李某自己承担责任
c、应当由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责任
d、应当由王某和李某按份承担责任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二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备考题(附答案)
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相关事项还没有公布。但是为了方便考生更好的备考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科目的考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涉税相关法律科目备考题,欢迎阅读。
1、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的有()。
a、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的审查,体现了行政复议的公正原则
b、对不能提供书面申请的相对人,允许以口头的方式提出复议申请
2、甲市乙县国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赵某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a、甲市国税局
b、乙县国税局
c、丙镇税务所
d、乙县人民政府
3、甲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的罚款,甲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复议机关及时制作了调解书,甲在调解书上签字之前反悔,()。
a、复议机关应当继续调解
b、甲的反悔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c、复议机关应该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复议机关可以继续调解,也可以直接作出复议决定
4、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a、公安部门对某个民事争议的行政调解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
c、行政机关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归属所作的行政裁决行为
d、劳动部门对某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裁定
5、《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作了一些规定,下面做法符合规定的是()。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申请人
b、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有6人的,全部作为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6、某晚,某省会城市的出租车司机李某驾驶出租车载乘客王某去某宾馆。当行驶一半路程后,李某的手机响了,原来是其女友约其见面。李某便谎称宾馆已到,又加收了王某的夜间行车费两倍的路费,就直奔回去与女友约会。王某下车一打听方知上当,于次日向该市相关行政机关举报。该行政机关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某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李某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若要申请行政复议,()为复议机关。
a、宾馆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
b、某省人民政府
c、该行政机关
d、上一级主管机关
7、关于转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必须属于特殊管辖的复议案件
b、转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转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d、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8、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9、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在()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
a、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停止执行的
c、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的
10、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况是()。
a、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b、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c、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d、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11、甲市人民政府依冶金公司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局对冶金公司的矿区土地使用权的错误登记,并责令市国土局在一定期限内为冶金公司重新办理登记。如市国土局逾期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冶金公司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是()。
a、申请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b、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c、要求市人民政府责令国土局限期履行
d、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责令国土局限期履行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中的明确规定的证据种类的是()。
a、物证
b、视听资料
c、被申请人的陈述
d、现场笔录
13、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说法正确的是()。
a、税务复议申请人依法撤回复议申请后可以重新申请复议
c、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自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加盖印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人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14、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相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应当使用行政机关印章
b、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
c、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15、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的程序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复议机关在进行调解前,要征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同意
b、复议机关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
c、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出调解方案
d、复议机关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三
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时效的种类有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两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时效和期间、期日的知识,欢迎阅读。
诉讼时效是指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即依法发生不受法律保护后果的时效。
(1)以权利人不行使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
(2)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连续地经过一定期间;
(3)诉讼时效的效力是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提示: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不消灭。
(4)诉讼时效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
提示: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除斥期间亦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预定某种权利于存续时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
除斥期间是一种对形成权的行使进行时间限制的期间。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
(4)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权利由民事主体行使,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而除斥期间,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短期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不足2年的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长期诉讼时效,时效期间在2年至20年之间的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长时效适用于当事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情形。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1.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2.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期的情形除外。
4.当事人未按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期间是指由某一时间点到另一时间点的特定时间段。
2.期日是指不可分割的特定时间点。
3.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1天开始计算;
4.我国民法期间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前”、“届满”等都包括本数;而“不满”、“以外”则不包括本数。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四
民事法律关系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产生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知识,欢迎阅读。
民事法律关系由三个因素构成,每项民事法律关系都不能缺少这三个因素,它们是: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1.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有三类,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是法律赋予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
(1)法人作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组织,其独立性体现在:其是独立的组织、有独立的财产、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提示: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在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授权委托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经营或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者个人(如:董事会,法定代表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类型的重要依据。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亦称民事权利客体,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物、行为、智慧产品、人格和身份等。
1.人身权关系和财产权关系
以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内容为标准,可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人身权关系和财产权关系。
(1)人身权关系,是指以人格权、身份权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财产权关系,是指以物权、债权等财产权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在有些民事权利中同时含有人身权关系和财产权关系,如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2.对世权关系和对****关系
以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范围为标准,可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对世权关系和对****关系。
(1)对世权关系,是指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物权关系)。
(2)对****关系,是指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也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债权关系)。
3.单一法律关系与复合法律关系
以民事法律关系中对应权利义务的数量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单一法律关系与复合法律关系。
(1)单一法律关系,是指仅以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关系、赠与合同关系。
(2)复合法律关系,是指以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复合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律对义务主体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要求就规定得较为严格。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五
涉税相关法律是税务师考试的科目之一,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相关事项还没有公布。但是为了方便考生更好的复习涉税相关法律科目的知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涉税相关法律习题。欢迎阅读。
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a、公司名称和住所
b、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c、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d、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e、股东的出资方式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条件有()。
a、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b、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c、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d、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e、出资的股权已经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法定程序有()。
a、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
b、经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c、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d、编制表册、通告债权人
e、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下列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有()。
c、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5、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有()。
a、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b、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e、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依法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事项包括()。
a、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c、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d、公司合并、分立的
e、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
7、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性质属于合伙关系
b、发起人之间如发生纠纷,该纠纷的解决应当同时适用《合同法》和《公司法》
c、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能分期缴纳出资
e、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只需返还股款
8、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按照规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a、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b、董事会提议召开时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e、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9、按照《公司法》规定,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事项有()。
a、修改公司章程
b、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c、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d、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e、变更公司形式
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该题针对“公司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责任。根据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该题针对“公司设立的出资及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3、【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合并制度。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所以选项c、d正确。另外,公司合并的决定权属于股东大会。所以选项a正确。因合并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所以选项e正确。
【该题针对“公司变更”知识点进行考核】
4、【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清算程序。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选项b后半句说法错误。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按照下列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拖欠的税款;公司债务。选项e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公司清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5、【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本题中,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中的动词是审批、决议之类的权力词。董事会作为执行机构,其职权中的关键词是召集、执行、制定、决定之类的执行性动词a、c、e三项是股东会的职权,b、d两项是董事会的职权。
【该题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6、【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e表述不完整,不选。
【该题针对“股权转让”知识点进行考核】
7、【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可知,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属于合伙性质的关系,其权利、义务、责任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所以选项a正确。发起人不依照发起人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知,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备事务,必须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具有合同约束力,某一发起人违反该协议的,应当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纠纷需要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来解决。同时,发起人还应当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所以选项b正确。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所以选项c错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正确。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公司设立的出资及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8、【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9、【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大会的职权行使。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该题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六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2017年4月30日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范围。2017年考试大纲体系及主要内容基本承袭了2016 年考试大纲。在内容中作了少量的增加与删减。在行政法部分增加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内容。在民商法律制度部分的细目上作了一些调整,主要表现在:1、对原来只要求对法律制度种类的法律制度,要求考生有整体性熟悉或掌握。2、增加了合同的效力。3、破产法和公司法部分,大纲在体系结构上作了一些微调整合。使得一些内容表述更加明确。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一、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一)了解行政法特征
(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三)熟悉行政法的渊源
(四)了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
(一)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
(二)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三)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行为
(一)熟悉行政行为基本理论
(二)了解抽象行政行为
(三)掌握具体行政行为
(四)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
(五)了解行政事实行为
一、行政许可概述
(一)了解行政许可的分类
(二)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
(三)熟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熟悉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
(二)掌握行政许可设定权划分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
(一)熟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三)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
(四)熟悉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制度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了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二)掌握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
(三)熟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处罚概述
(一)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一)熟悉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一)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二)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四、行政处罚程序
(一)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二)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三)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
五、税务行政处罚
(一)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二)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
(三)掌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四)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行政强制概述
(一)熟悉行政强制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强制的设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查封、扣押
(三)掌握冻结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一)掌握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三)了解代履行
(四)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熟悉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二)熟悉金融机构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三)了解人民法院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复议概述
(一)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一)掌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二)熟悉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
三、行政复议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复议申请人
(二)掌握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三)掌握行政复议第三人
四、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一)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范围
(二)掌握行政复议管辖
五、行政复议程序
(一)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复议的审理
(三)熟悉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
(四)掌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五)掌握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六、税务行政复议
(一)了解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
(二)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
(三)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四)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五)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六)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七)掌握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一、民法概述
(一)了解民法的特征
(二)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二)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四)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三、权利主体
(一)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法人的特征、分类
(三)掌握法人的成立条件
(四)熟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四、民事权利
(一)掌握民事权利的分类
(二)掌握民事权利的变动
(三)熟悉民事权利的保护
五、法律行为与代理
(一)掌握法律行为的特征
(二)掌握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熟悉法律行为的形式
(四)掌握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五)掌握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六)掌握法律行为的条件附款和期限附款
(七)掌握代理的特征
(八)熟悉代理的分类
(九)掌握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六、诉讼时效与期间、期日
(一)了解诉讼时效的要素
(二)了解期间、期日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三)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四)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一、物权法概述
(一)熟悉物权的客体——物
(二)掌握物权的特征
(三)熟悉物权的分类
(四)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五)掌握物权的效力
(六)掌握物权的变动
二、所有权
(一)熟悉所有权的特征、权能
(二)掌握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三)掌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四)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五)熟悉相邻权
三、用益物权
(一)掌握用益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用益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四、担保物权
(一)掌握担保物权的特征
(二)掌握各类担保物权的内容、效力及变动
五、占有
(一)掌握占有的分类
(二)掌握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
(三)掌握占有的效力
一、债法概述
(一)掌握债的构成要素
(二)掌握债的发生原因
(三)熟悉债的分类
(四)掌握债的效力
(五)掌握债的保全
(六)掌握债的担保
(七)掌握债的移转
(八)掌握债的消灭
二、合同法
(一)了解合同概述
(二)熟悉合同的分类
(三)掌握合同的订立
(四)掌握合同的效力
(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六)掌握合同的救济(违约责任)
(七)熟悉合同的主要类型
三、侵权法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二)掌握侵权法的归责原则
(三)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四)掌握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
(五)熟悉法律特别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一)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二)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三)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
二、合伙企业
(一)熟悉合伙企业的特征
(二)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
(三)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四)掌握合伙企业的管理
一、公司概述
(一)了解公司及公司法
(二)熟悉公司能力
(三)熟悉公司章程
(四)熟悉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二、公司的基本制度
(一)掌握公司设立
(二)掌握股东的出资
(三)掌握股东权利
(四)掌握股东诉讼
(五)掌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六)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七)熟悉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三、有限责任公司
(一)掌握组织机构
(二)熟悉特殊形式
(三)掌握股权转让
四、股份有限公司
(一)熟悉公司设立
(二)掌握组织机构
(三)熟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四)熟悉股份发行与转让
一、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一)了解破产和破产法
(二)掌握破产原因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申请与受理
(一)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
(二)掌握破产案件申请的提出
(三)熟悉破产案件申请的受理
(四)掌握破产案件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三、管理人制度
(一)了解管理人的种类及任职条件
(二)熟悉管理人的确定与更换
(三)掌握管理人的职责及报酬
四、破产债权
(一)掌握破产债权的申报
(二)掌握债权人会议
(三)了解债权人委员会
五、债务人财产
(一)掌握债务人财产的认定、撤销与无效
(二)熟悉与债务人财产有关的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
(三)了解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六、重整与和解
(一)掌握重整
(二)熟悉和解
七、破产宣告与清算
(一)熟悉破产宣告
(二)熟悉破产清算
第三篇 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概述
(一)了解刑法的范围
(二)熟悉刑法基本原则
(三)熟悉追诉时效
二、犯罪及其构成
(一)熟悉犯罪的特征
(二)掌握犯罪构成
三、犯罪形态
(一)掌握犯罪既遂
(二)掌握犯罪预备
(三)掌握犯罪未遂
(四)掌握犯罪中止
四、共同犯罪
(一)掌握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二)熟悉共同犯罪的形式
(三)掌握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五、罪数
(一)掌握实质的一罪
(二)掌握法定的一罪
(三)掌握处断的一罪
一、刑罚概述
(一)了解刑罚的特征
(二)掌握刑罚的种类
二、刑罚的适用
(一)了解量刑的原则和情节
(二)掌握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和缓刑
(三)掌握减刑和假释
一、涉税犯罪概述
(一)熟悉危害税收征管罪
(二)了解渎职罪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
(一)掌握逃税罪
(二)了解抗税罪
(三)熟悉逃避追缴欠税罪
(四)熟悉骗取出口退税罪
(五)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六)熟悉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七)了解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八)熟悉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九)熟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了解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十一)了解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十二)熟悉非法出售了发票罪
(十三)掌握虚开发票罪
(十四)掌握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三、渎职罪
(一)熟悉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二)熟悉不征、少征税款罪
(三)熟悉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四)了解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四篇 诉讼法律制度
一、行政诉讼概述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特征
(二)熟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三)掌握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二、行政诉讼受理范围
(一)了解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二)掌握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管辖
掌握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掌握行政诉讼原告
(二)掌握行政诉讼被告
(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三人
(四)掌握行政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
五、行政诉讼证据
(一)熟悉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掌握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质证和审查认定
(三)掌握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六、行政诉讼程序
(一)掌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二)掌握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三)掌握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四)了解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五)掌握行政赔偿诉讼
七、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了解行政诉讼的执行
(二)熟悉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了解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法
(二)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
(一)了解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二)掌握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
(一)熟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征
(二)掌握共同诉讼
(三)掌握代表人诉讼
(四)熟悉民事公益诉讼
(五)掌握第三人诉讼
(六)掌握诉讼代理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和证明
(一)熟悉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二)掌握民事诉讼证明
五、民事诉讼程序
(一)掌握民事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二)掌握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三)掌握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四)掌握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熟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刑事诉讼参与人
(一)掌握刑事诉讼的当事人
(二)熟悉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刑事诉讼有关制度
(一)了解回避
(二)掌握辩护和代理
(三)掌握强制措施
(四)熟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四、证据
(一)熟悉刑事诉讼证据
(二)熟悉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三)掌握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判断
(四)掌握非法证据及排除
五、立案、侦查、提起公诉
(一)掌握立案
(二)掌握侦查
(三)熟悉提起公诉
六、刑事诉讼程序
(一)掌握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二)掌握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
(三)熟悉死刑复核程序
(四)熟悉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七
《行政许可法》第76条规定,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这里的“当事人”不包括()。
a、行政许可的申请人
b、申请人的近亲属
c、被许可人
d、有关的直接利害关系人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八
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知识,欢迎阅读。
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2.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其内容及形式均符合法律的要求,因而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提示: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但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才能使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实质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与表示不一致主要原因产生于两个方面:一是主观原因,如:虚假、伪装、错误、误解等;二是客观原因,如表示人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3.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其中特殊书面形式表现为公证形式、鉴证形式、登记形式、审批形式等。
3.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
一般认为,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为证人或者有其他证据,方可认为有效。
4.默示形式
是指以约定或法定的一定作为或不作为间接表示意思的形式。包括沉默与推定两种形式。
(1)沉默形式是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又不用积极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行为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2)推定形式是指行为人并不直接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如购物人在商场交付货币可推定行为人购买货物的意思。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具有如下的特征:
1.代理人代他人为法律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1.授权行为是以发生代理权为目的的单方行为。授权行为一般与基础行为(如委托合同)相结合。授权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2.代理权行使的原则,主要为以下三项:(1)在代理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2)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3)不得滥用代理权。
1.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九
1、在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时,对连同销售的包装物,其处理正确的有()。
a.如果包装物单独作价核算,则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无论是否单独作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所以a项错误。
2、关税的附加税的目的和名称繁多,如()。
a.反倾销税
b.反补贴税
c.报复关税
d.紧急出口税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附加税的目的和名称繁多,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报复关税、紧急进口税等等。
3、《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参考答案】b,c
4、金融机构以下业务不征营业税的有()。
a.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b.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来源:233网校-注册税务师考试
c.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
d.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选项c属于人民银行的经营性金融业务,应征收营业税。
5、应交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数量确定的原则是(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发出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d.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税法规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6、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情况下属于自制应税消费品的有()。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应税消费品来源:233网校-注册税务师考试
b.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c.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
d.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
7、下列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说法有()。
a.分期收款销售方式,收到货款当天缴纳资源税
b.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移送使用的当天缴纳资源税
c.代扣代缴资源税,收到货款当天缴纳资源税
d.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发出应税产品当天缴纳资源税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代扣代缴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8、税务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
a.设定权利和义务
b.实现权利和义务
c.剥夺权利和减免义务
d.放弃权利和义务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9、按照现行车辆购置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属于国家税务总局
b.所有非运输车辆实行法定免税
c.长期来华的专家购买2辆小轿车自用都可以免税
d.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中,不包括增值税
【参考答案】a,d
10、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天然气,以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b.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原煤,以销售数额为计税依据
c.纳税人以自产原矿加工成精矿后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d.纳税人自产自用的铁矿石,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计税依据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纳税人对外销售的原煤,应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而不是销售数额;纳税人自产原矿加工成精矿后销售的,应以移送使用的原矿数量为计税依据,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十
1、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房屋,租期5年,租金按季付。租期届满,甲公司继续缴纳一季度的租金,乙公司接受该租金。3个月后,乙公司因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公司通知甲公司立即搬出,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租赁关系消灭
b.乙公司接受租金,视为租赁合同续订1年
c.在同等条件下,甲公司享有优先承租权
d.甲公司与乙公司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本题中ab选项均错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享有的是优先购买权,而非优先承租权。因此,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选项d正确。
【该题针对“租赁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2、关于承揽合同的正确表述为()。
a.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除当事人有约定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
【该题针对“承揽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3、根据我国《合同法》,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a.该第三人
b.债权人
c.该第三人或债务人
d.该第三人和债权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相对性与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后,无需赔偿损失
b.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非违约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履行债务
c.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但违约方及时通知的除外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的承担。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选项b错误。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这里没有除外条款,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5、债的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信用担保方式的是()。
a.定金
b.抵押
c.保证
d.留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为基础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债权人并不要求保证人提供财产作为担保,债权人之所以接受保证,是基于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的信任。
【该题针对“债的担保”知识点进行考核】
6、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7、甲向乙借款1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做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期间为()。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
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间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该题针对“保证”知识点进行考核】
8、甲向乙借款3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20万元的房屋设定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丙乙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将一张汇票质押给乙,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没有办理出质登记,则()。
a.抵押合同无效,质权有效
b.抵押权和质权均有效
c.抵押权无效,质权有效
d.抵押合同和抵押权均有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质权。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9、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
a.各自承担责任
b.按比例承担责任
c.承担连带责任
d.按其过错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同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在法理上被称为“共同危险行为”。
【该题针对“共同侵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说法错误的是()。
a.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分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c.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该题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十一
2017年度税务师考试已经开始报名了,为帮助考生更方便复习《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小编为大家带来最新《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仅供考生参考!
1、我国《民法通则》的调整对象是()。
a.有隶属关系的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b.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我国公民之间而非我国公民与外国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通则》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该题针对“民法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选项中,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b.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c.只有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才属于成年人,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d.胎儿因为没有出生,当然就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始于成年,但是,法律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3、下列权利中,属于绝对权的是()。
a.画家王某对出版社出版自己的画的合同权利
b.画家王某对出版社出版自己的画但不按约定付稿酬时的付酬请求权
c.画家王某因出版社违约而得行使的合同解除权
d.画家王某对出版社占有的自己画稿的返还请求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绝对权。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格权等。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占有属于所有权中一个权能,所以属于对世权。由此可以直接选出答案d。选项a中的合同权利是债权,是相对权;选项b属于请求权;选项c属于形成权。
【该题针对“民事权利”知识点进行考核】
4、在无过错责任中,原告不需要证明的是()。
a.侵权行为
b.损害事实
c.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d.侵害人的过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过错作为主观要件的侵权责任,该责任形态免除了受害人对加害人过错的举证责任,同时加害人也不得自证无过错而免责。
5、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就把甲家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按照民法理论,该民事行为属于()。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6、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获得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称为效力待定。
【该题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7、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实施代理应当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c.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共同承担责任
d.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理的责任承担。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实施代理应当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该题针对“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8、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过程中致使人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代理人
b.被代理人
c.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d.代理人或被代理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权的行使。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在此,法律后果涉及代理行为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代理人从事代理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该题针对“代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
9、自治州的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
a.报省或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b.报省、直辖市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10、张某起诉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根据民法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诉讼时效为2年
c.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发生不可抗力的,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处理。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如果周某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11、能够决定诉讼时效的延长的是()。
a.人民法院
b.当事人协商
c.当事人按约定
d.客观情况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延长。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21、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构成违约的行为是()。
b.承揽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换材料,因此导致工作延误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完成
d.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而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答案:c
22、双方互负债务,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对方相应的履行请求。该权利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为()。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c
23、甲、乙各自赶一头牛,同乘一条船过河。当时天下着大雨,船被洪水冲下来的石头击中,危及到人与船的安全。甲急中生智,将自己的牛推至河中,接着又将乙的牛推至河中,甲、乙才得以安全渡河,但两头牛均被大水冲走。乙提出,甲只能将自己的牛推下河,不应该将乙的牛也推下河,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事由是()。
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c.甲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d.本案属于意外事件
答案:b
24、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
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民事权利或者诉讼权利的行使
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行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
d.调解原则适用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
答案:c
25、甲对乙提起请求偿还借款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a.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b.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c.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_复印件
d.丁向法院提供的曾陪同甲到银行汇款给乙的证词
答案:a
26、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关于老年人犯罪适用强制措施和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b.犯罪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c.审判时已满70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d.犯罪时已满70周岁的人,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a
27、禁止令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对犯罪分子作出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间内从事特定活动,进人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一种司法措施.。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关于适用禁止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a.禁止令可以与假释同时适用
b.禁止令不得与主刑同时适用
c.禁止令可以与逮捕同时适用
d.禁止令可以与宣告缓刑同时适用
答案:d
28、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关于适用假释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累犯,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假释
b.因故意杀人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3以上,可以假释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答案:d
29、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职能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为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可依法决定对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b.人民法院对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可以决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c.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十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十三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和与行政复议当事人地位相类似的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以及行政复议代理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知识,欢迎阅读。
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的情况是: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复议申请人及复议代表人作了一些规定,主要包括:
1.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如个人合伙)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2.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3.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非行政主体)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4.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5.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
6.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因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者复议机构通知,参加到复议中的`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是申请人也不是被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1.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权益受被处罚人侵害的人。在行政复议中,如果被处罚人提起行政复议,则受害人为第三人。
2.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同被处罚人。
3.产品质量处罚案件中的生产者。
在产品质量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人往往是销售者,工商机关或质量监察机关在对商场进行检查的时候,若发现其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会直接对销售者进行处罚。此时,若销售者提起行政复议,生产者为第三人。
4.行政裁决、行政确权复议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
5.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针对同一行政相对人各自作出互相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另一个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十四
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下列有关中央行政机关的理解中,错误的是()。
a、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享有规章制定权
b、学位委员会属于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享有规章制定权
c、海关总署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享有规章制定权
d、国家海洋局属于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不享有规章制定权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十五
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民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民事责任的知识,欢迎阅读。
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民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的特征主要有:
1.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补偿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为主要目的.。
3.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
1.依产生的原因可将民事责任分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
(1)侵权责任,是指义务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他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是指义务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其他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之外的、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
2.依责任内容可将民事责任划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1)财产责任,是指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民事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2)非财产责任,是指不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
3.依复数责任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可将民事责任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1)按份责任,是指复数责任人中的每一个人仅按其确定的份额承担责任,对超出其份额的部分不承担责任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是指复数责任人中的每一个人均有义务应权利主体的请求而承担全部责任的民事责任。
4.依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举证方式可划分为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
(1)过错责任,是指以过错作为主观要件的侵权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以过错作为主观要件的侵权责任。与过错责任不同的是,加害人的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而是由法律推定的。即加害人须自证无过错方能免责,加害人若不能自证无过失,法律即推定其有过错。
(3)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过错作为主观要件的侵权责任。
提示: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仅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方适用。法律若无特别规定,皆适用过错责任。
5.依出资人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可划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1)有限责任,是指出资人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承担的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
(2)无限责任,是指出资人以其包括出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所承担的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提示:上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十六
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消费品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重新贴标对外销售
b.葡萄酒厂销售自产的葡萄酒
c.将外购化妆品直接对外无偿捐赠
d.石脑油厂销售石脑油给乙烯生产企业
e.烟酒经销商店销售外购的已税烟酒
2.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消费品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
a.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重新贴标对外销售
b.葡萄酒厂销售自产的葡萄酒
c.将外购化妆品直接对外无偿捐赠
d.石脑油厂销售石脑油给乙烯生产企业
e.烟酒经销商店销售外购的已税烟酒
3.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加油站以出售加油卡销售成品油的,在售卖加油卡时,不征收增值税
c.供电企业采取预收电费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行电量的当天
d.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会员单位通过钻石交易所进口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
4. 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e.发、供电企业之间互供电力,为双方核对计数量、开具抄表确认单据的当天
5. 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后续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e.某化工公司在为客户提供涂料销售的同时又提供后续粉刷服务
6. 下列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b.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地点是出口企业按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所在地
c.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d.我国现行出口退税率主要有14%、13%、11%、9%、5%五档
7.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d.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e.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即可
8. 某金店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条,新项链对外销售价格5000元,旧项链作价3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差价款2000元;并以同一方式销售某名牌金表20块,此表对外零售价每块350元,旧表作价50元。下列关于本题中以旧换新的陈述正确的是( )。
a.本期增值税销项税为1307.69元
b.本期增值税销项税为60819.2元
c.销售货物应征消费税85.47元
d.缴纳消费税为76元
e.金店销售名牌金表也需要缴纳消费税
9. 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政策,下列( )陈述是正确的。
a.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b.用已税的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
c.镀金首饰仍属于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e.镀金首饰和钻石属于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
10. 依据消费税的规定,下列关于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卷烟分类计税的标准调整,由税务总局确定
b.自产自用卷烟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c.白包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45%卷烟税率征税
d.进口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的45%卷烟税率征税
参考答案
1
[答案] ab
[解析] 消费税为一次性征收,烟酒经销商店销售外购的已税烟酒,不再缴纳消费税;外购化妆品对外捐赠,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将自产石脑油销售给乙烯生产企业,不征收免征消费税。
2
[答案] abe
[解析] 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生产免税项目等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答案] acde
[解析] 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按预收账款作相关财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年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4
[答案] bcde
[解析] 国家为加强对加油站的成品油增值税的管理,自2002年1月1日起,对于成品油加油站,无论其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一律按一般纳税人征税。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提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的,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所以符合题意的选项是bcde。
5
[答案] ce
[解析] a选项表述的是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装饰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属于增值税的兼营行 为;b选项表述的是增值税纳税人即销售货物、又提供增值税修理劳务,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是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d选项表述的是营业税纳税人,在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销售了货物,二者之间有直接的从属关系,属于是营业税的混和销售行为。只有ce选项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
6
[答案] abe
[解析]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仅限于增值税和消费税。我国现行出口退税率主要有17%、14%、13%、11%、9%、5%六档。
7
[答案] ade
8
[答案] ac
[解析]
销项税额=(2000+350×20)÷(1+17%)×17%=1307.69(元)
消费税=2000÷(1+17%)×5%=85.47(元)
9
[答案] abd
[解析] 金银镶嵌首饰改为零售环节,生产环节已经不再征收,所以也不允许抵扣已税的珠宝玉石的税金;税法明确规定镀金首饰不属于金银首饰,所以仍属于生产环节征收;纳税人“以旧换新”的销售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款计算消费税,这是税法的特别规定。钻石目前也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10
[答案] bd
[解析] 卷烟分类计税的标准调整,由税务总局确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销售价格的,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进口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有30%和45%两种情况。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篇十七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b、无因管理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c、借用合同属于诺成性法律行为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e、法定代理人的行为是独立行为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导致的,属于事实行为。所以选项b错误。借用合同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所以选项c错误。法定代理人代被代理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辅助行为。所以选项e错误。
2.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表意行为的有( )。
a、民事法律行为
b、准法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d、事实行为
e、无效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表意行为。表意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等。本题中,d项事实行为属于非表意行为。
3.单选题
以下列财产作抵押,抵押权须登记才可生效的是( )。
a、电脑
b、汽车
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d、家具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登记担保物权。法定登记的抵押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些财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采取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之时设立。
4.单选题
农民王某在翻修自家房屋时多盖了两间房屋,占用了邻居赵某家的宅基地,赵某诉请法院保护,王某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 )。
a、相邻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地役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公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在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导致赵某不能再使用宅基地,侵害了赵某的合法权利,即侵犯了赵某的宅基地使用权。
5.单选题
根据民法相关理论,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侵犯相邻权的是( )。
a、甲铺设的排水设施必须经相邻乙的土地,其在铺设时破坏了乙土地上的农作物
b、甲的3层楼房将邻居乙的平房的阳光挡住
c、甲每天深夜在自家楼房内练习吉他,吵得周围邻居都不能入睡
d、甲拒绝只能从自家门前出行的邻居乙从自家门前经过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选项a属于相邻权行使不当,不是相邻权侵权。选项b属于侵犯了相邻采光权。选项c属于侵犯了相邻环境保护权。选项d属于侵犯了相邻通行权。
6.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可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b、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c、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7.多选题
下列关于按份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各共有人根据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b、各共有****利仅及于其所享有的份额
c、各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d、共有人在出售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共有人享有物上请求权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分。按份共有人和共同共有人其权利均及于共有物的全部。选项c是共同共有的特点。
8.单选题
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关于债的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定担保是最主要、最常见的担保
b、债的担保方式一般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两类
c、纳税担保的法律关系具有单向性,税务机关是债权人,但也可以成为担保人
d、保证的成立缩小了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的范围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担保。约定担保是指由当事人自行设定的担保,是最主要、最常见的担保。所以选项a错误。纳税担保关系具有单向性,税务机关是债权人,而不能成为担保人。所以选项c错误。保证的成立实际上扩大了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责任财产的范围。所以选项d错误。
9.单选题
齐某患有心脏病到市第一医院进行治疗,医院对齐某进行了各项检查之后,擅自制定了治疗方案和手术方案,齐某的家属对该方案一无所知,最后在治疗过程中齐某死亡。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医院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在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则不应承担责任
b、医院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c、医院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d、医院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医院未向齐某也未向其家属说明治疗方案和手术方案,也未取得他们的同意,结果造成齐某的死亡,医院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10.单选题
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单位、学校在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小学生李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人刘某侵权致李某遭受人身损害的,侵权人李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1.多选题
根据规定,共同危险行为具备以下要件( )。
a、数人中的一人实施了危险行为
b、数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故意
c、数人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
d、数个行为中只有一个行为造成损害,但无法判明和何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
e、数人在主观上存在共同过失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危险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12多选题
王某是精神病人,某日王某举刀要砍其邻居李某,李某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看到刘某骑电动车经过,随即抢走电动车继续逃跑,刘某从车上摔下,造成骨折,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b、李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
c、刘某的损害应当由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免责和减轻责任事由。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行为,称为紧急避险。由此可知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所以选项b正确;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本案中引起险情的人是精神病人王某,王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中刘某的损害应当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选项e正确。
13单选题
公民张某于2014年3月25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后因自己能力有限,委托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张某与李某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李某仅对5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2014年4月5日,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甲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丙公司订立了一项8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公司依约供货,个人独资企业未按期付款,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企业应依合同履行
b、李某的行为越权,企业不能付款
c、张某向丙出具张某和李某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张某向丙出具张某和李某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付款5万元,其余款项不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14单选题
甲投资创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企业的解散作了明确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甲的企业的解散情形的是( )。
a、甲决定解散
b、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
c、甲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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