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不断进步的基础,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而提高自己的能力。对于那些无法具体界定的特殊情况,我们可以尝试通过抽象和概括来理解其共性和规律。下面列举了一些写作总结时常见的错误和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执法篇一
(一)职责明确,主题合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和64条的规定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单位分4个中队,地段分片负责,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程序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应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忠,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个别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不够规范。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
一、取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行政执法篇二
为落实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进口环节收费紧急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5]551号),部署在沿海、沿江等20省市开展进口环节收费检查。为震慑乱收费行为,现将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多收引航费等四起港口航运环节乱收费案件予以公布。
一、浙江宁波大港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一行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规定,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引航距离在10海里以内,引航费为每净吨美海里0.2元;超出10海里部分,每净吨每海里0.02元;超出各港口引水锚地以远的引领,其超出部分按每净吨0.2元的标准加收30%。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违反上述规定,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间,按照每艘次6000元的标准收取引航费。
二,江苏南通友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收取拖轮费。
2015年1月8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实行政府定价,标准为0.35元/马力小时,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拖轮费实行上限管理,标准为0.48元/马力小时,江苏南通友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外贸船舶每艘次12万元,内贸船舶每艘次8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
三、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收取拖轮费。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规则》关于拖轮费的上述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每次1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
四、辽宁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超标准收取倾倒垃圾费。
201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倾倒垃圾内贸船运50元/次、陆运20元/次;外贸船运100元/次,陆运40元/次”,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省丹东港提供倾倒垃圾服务时,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按照200元/次~1000元/次不等的标准收取垃圾倾倒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对于上述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有关单位将多收费用限期退还给企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强化市场监管。
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从去年6月份以来,文山州、市发改部门在文山市城区范围内联合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药品价格改革政策、现场指导和提醒,告诫等方式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重点检查州医院、市医院、州、市疾病疫防控制中心、血战及各大药店等36个医疗单位及药店,抽查药品及一次性耗材600多个。
公示,收费票据使用规范,各大药店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未发现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哄抬价格、串通操纵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价销售、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全市药品价格秩序稳定,未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现象。
(文山市发改局物检所蒙雪华供稿)。
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通报七件典型案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快速查处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正当价格权益。近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通报了七件典型案件。
(一)盐城市某协会违规收取私营企业主会费案。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一市民反映,该市某经济协会利用工商执照年检、验照之机,强制向部分私营和个体经营业主收取会费。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协会会费的通知》(工商办字[2010]243号)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将该协会违规收取的会费共计1812539元予以没收,并责令其整改。
(二)合肥市某房产总监机构违规收费案。
安徽省合肥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购买二手房时被房产中介机构收取高额中介费,举报人认为收费不合理。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检查人员检查时发现,该二手房成交价71万元,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1.4万元。根据《关于降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价房[2009]228号)规定,“存量商品房买卖经纪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成交价总额的0.8%~1.6%”。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中介机构退还超标多收款项2500元,举报人致电表示感谢。
(三)菏泽市某热力公司违规收取采暖费案。
山东省菏泽市多位市民反映,该市某热力公司为按规定收取采暖费用,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热力公司违反《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菏泽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取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菏泽办发[2008]89号)“居民采暖户每平方米15元按套内面积收取”的规定。该公司以3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按建筑面积向某小区七户业主收取了采暖费,多收价款共计17378元。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公司全额退还当事人多收款项,并处以罚款17378元的行政处罚。
(四)岳阳市某停车场违规收费案。
湖南省岳阳市一市民反映,其于节假日在该市某停车场提车时,该停车场收费公示标明小车10元/(5小时)次,但工作人员却要收停车费20元/次,认为不合理。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停车场在节假日内未按公示的停车收费价格,擅自将小车10元/次的停车费提高至以20元/次的标准向停车车主收取停车费。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第265号令)“收费公共停车场应当在标明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停车费”的规定。当地标明主管部门责令该停车场退还举报人多收价款,并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立即整改。
(五)佳木斯市某4s店违规收取车贷手续费案。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4s店贷款购车时,被要求收取2000元贷款手续费,而店内对此收费没有任何标价。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4s店并未对此项收费进行公示。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统一汽车销售及维修行业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黑价反垄[2014]299号)的规定“商品和服务标价签、价格公示板、价目表价格手册、电视屏等明码标价载体须放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退还违规收取的全部款项。
(六)金华市某银行支行违规收取账户年费案。
浙江省金华市一市民反映,其2011年在该市某银行支行办理企业网银账户时,被告知不收取年费,且协议上也没有明确收取年费。但从2013年开始,该账户被银行连续三年直接从账户里扣除年费,且每年费用不一。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号令)第20条“使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提示客户相关服务价格,并保证客户对相关服务的选择权”的规定,相关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银行将已收取的年费款项全数退还。举报人表示很感谢,并专门来电表扬工作人员。
(七)兰州市某便利店不执行使用盐政府定价案。
甘肃省兰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一便利店购买了两包深井海藻碘盐(320g),每包单价2.5元。举报人认为该店未执行食用盐政府定价。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甘肃省食盐定价目录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3]1859号)规定,“320g装深井海藻碘盐暂定售价为2.0元”。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店严格执行食用盐政府定价,向举报人退还多收价款1元,并对该店处于行政处罚款500元,举报人来电表示满意。
两烟(110)。
文山州近期查获5万元以上无证运输烟叶案件27起。
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不法烟贩活动频繁,运输烟叶从州内过境。文山州始终保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以323国道线、广昆高速为查缉重点,充分发挥公安警务站、禁毒、边防等职能部门的查缉优势,加强与广西百色市有关部门协作,以提高打击非法经营烟叶的工作力度。
据统计,从2015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全州共查获无证运输烟叶案件36起,其中五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7起,查获烟叶423.86吨,涉案金额达1081.81万元。
(文山州烟草专卖局专卖部钱龙供稿)。
价格信息。
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
2015年12月22日,省发改委应发了《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版)。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列入该定价目录的定价项目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服务、养老和殡葬服务、保障性住房和物业服务、文化旅游、公共设施及重要专业服务共计11个类别49种价格,定价部门包括省物价局、卫计厅、财政厅、住建厅、司法厅、环保厅、新闻出版局、运管局、地震局和气象局,以及授权的州市、县人民政府。
省发改为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下放和移交的定价事项,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在实施过程中,要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管理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文山州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田勇供稿)。
案例分析。
广南县价格认证中心完成首例涉案虚拟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201512月31日,县公安局委托广南县价格认证中心对颜某被诈骗的虚拟物品价格进行认定。据了解,此案涉及价格认定表的物为被诈骗的网络游戏虚拟装备,游戏名为《热血传奇》,由腾讯公司代理盛大公司的手机游戏,游戏服务器为安卓微信124服“众志成城”。该虚拟装备于2015年12月26日23时45分至24时许,被一个注册昵称与颜某一游戏朋友昵称相似的玩家,以参加游戏活动为名骗取。经价格鉴证人员向委托方和颜某收集了被盗虚拟装备的有关情况后,根据国家发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价格鉴定请示的复函》(发改价证函[2005]1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予以受理。
在接受委托后,广南县价格中心成立了价格认定小组。根据网络游戏实际,安排工作人员下载腾讯《热血传奇》安卓微信版,利用业余时间登陆124服“众志成城”进行试玩。通知游戏试玩和网络资料查询,掌握了涉案网络游戏装备的制作过程,核实装备制作各阶段所需材料和背景。
经调查,在游戏中设有“金币”、“礼券”和“元宝”等三种游戏货币形式,其中“金币”和“礼券”可以通过游戏任务和活动获取,主要用于游戏人物日常消耗,不具备兑换人民币价值;“元宝”是游戏汇总玩家之间相互交易和从游戏平台购买稀有材料和道具的主要币种,需要通过游戏平台以人民币价值兑换,兑换比例为1元人民币兑换10元“元宝”。除此之外,持有人民币的玩家也可以通过向持有“元宝”玩家发送微信红包或银行存款方式,以1元人民币兑换11-12元“元宝”的比例,兑换游戏所需“元宝”。该虚拟装备属于游戏中稀有装备,可通过游戏中的装备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等功能,使新生虚拟装备与被认定虚拟达到相似游戏使用功能。而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装备所需材料和道具在游戏中均可通过游戏币(元宝)从游戏平台购买,部分材料和道具也可通过玩家公开拍卖交易和完成特殊游戏任务获取。价格鉴证人员结合认定目的,决定在认定基准日,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价格认定。
在认定过程中,结合游戏中公开虚拟市场,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装备所需的材料和道具认定值,在“交易行”有公开交易行为的,选取交易中准值;没有公开交易的,选取“云游商人”npc明码标价值。“元宝”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比例选取玩家之间公开的交易中准则比例。
经认定,颜某被诈骗的虚拟物品价格为2166310元“元宝”(游戏币),按照人民币与“元宝”的兑换比例(1:11.5),共折合人民币188375元。
(广南县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王建全供稿)。
行政执法篇三
城东中队自筹建至正式挂牌以来,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城东中队按照局里提出“半年打基础,一年树形象,二年出成效,三年上台阶”的要求,全体队员克服了人力不足、资金短缺等方面的重重困难,共同努力,艰苦奋战。2010,城东中队共立案337起,其中规划案件329件,燃气案件1件,环卫2件,建筑渣土5件,这些案件中结案116起,罚款918759元;共接到局受理信访(投诉)案件88件,市政府直线电话受理案件24件,部门转入信访案件16件,城东街道交办及中队受理信访(投诉)案件30件,已经全部办结。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市容方面。
在市容市貌整治上,城东中队采取了点、线、面的三维管理,以点带线,由线及面,着力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全力治理乱贴乱画,规范牌匾广告,美化市容环境。
经营物品,扣到该摊贩“胆战心惊”为止;(3)突击加班打击。一方面中队联合交警、太平中队等各兄弟单位加强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中队安排值班人员,定点定岗,加班加点遏制流动摊点扩张趋势。经过全天候整治和持续不间断的强化管理,无证流动摊贩明显减少,市容秩序明显改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取缔占道经营100多起,整治流动摊贩818件,清除各类不规范的广告牌200多块,清除横幅等各类“野广告”2000余条,共说服教育各类违章人员3000多人次。
2、线。在加强巡逻的同时,我们城东中队还听取群众的反映,依据现实情况,对重点路段采取了综合治理。在2010,我们城东中队重点对万昌路、三星大道、百丈路、横湖桥菜市场、彩屏路等重点路段进行综合整治,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一是加大对泽坎线、万昌路、彩屏路等主要路段的落地式灯箱、横幅及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中队首先对泽坎线等路段的经营户进行调查统计,并逐一告知他们入室经营,并将占道的灯箱放入室内。对于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则没收其灯箱、暂扣其在外经营的物品。据不完全统计,共收缴灯箱200多只,清理横幅上千条,取缔占道经营178件。二是加大对商业街的整治力度。一方面,中队组织专业清洗队全方位清除商业街内的“牛皮癣”,取缔并销毁落地式牌匾50多块,清理不规范墙体广告10块、布幅广告30条、残破对联、门窗广告贴字、非法小广告100多处,清擦喷涂电话号码100多条;另一方面,安排全中队人员进行错时加班,从中午12:00点开始到晚上8:00,定人定岗定责任,劝导流动摊点不要进入商业街经营。三是加大对横湖桥、彩屏路流动摊点的整治力度。这两个路段的流动摊点一直是城东的毒瘤,受到了各级单位及群众的广泛关注,为此城东中队狠下决心,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对这两个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整治之后,我们城东中队对重点路段进行持续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对重新滋生的影响市容市貌现象及时进行处理,实现重点路段城市管理的常态化。
3、面。在做好点、线两方面工作的同时,加大建筑垃圾的整治力度。针对城东范围内新开发的工程项目多、乱倒渣土等建筑垃圾多等的情况,城东中队首先搞好调查摸底工作。首先派专人负责从网上查询城东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再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地巡逻,对于正在施工的企业逐一登记;其次,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凡是在巡逻中发现有乱洒渣土的工程车,则当场进行教育,并要求其负责人做好整治工作。第三,携手城西中队进行夜间整治。两个中队分别派出两至三名队员,组成两支队伍进行轮流值班,跟踪监察各个工地的工程车是否有抛冒滴漏、乱倒渣土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共查获三起乱倒渣土的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第四,严厉惩治作案企业及个人。凡是当场查获正在倾倒渣土的工程车,一律予以暂扣。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或个人,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目前,城东整体市容市貌自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巩固原有工作成果的同时,我们不断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不断扩大工作成果,使城东整体市容市貌不断再上新的台阶。
二、规划方面。
城东地处温岭东大门,是个新兴的城郊结合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多,居民区新建住宅多,在利益驱使下,各类违法建设较多。城东中队综合分析城东的实际情况,从三方面入手,坚决遏制私搭乱建,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
1、加强日常规划巡查。一是加大摸排和巡查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摸排,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姓名、违法建筑面积和建设时间等一一登记在册;二是对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并送达停建通知书,对屡教不听的坚决予以当场拆除,对于当时难以拆除的,则联合街道、土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拆除;三是建立巡查制度,周一至周三为中队巡查日,周四为联合土管部门巡查日,周五为拆除日,能当场拆除的马上拆除,拆除不了的,报街道、两违办统一拆除。
清理占道设施、未批户外广告、废品及堆积物,逾期未自行拆除、清理的,则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拆除、清理。据统计,共拆除彩屏路违章建筑2000多平方米。
3、开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后洋吴村的个别村民,擅自占用良田及杂地近3亩搭建临时棚,租给一部分外来人员建立废品收购点,直接危害到村民的身心健康。为此,城东执法中队协同街道、土管、专业拆违队伍等部门于10月中旬,将30多个未按要求拆除的废品收购点进行强制拆除,得到当地村民的好评。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城东中队共查处违章建筑100多起,拆违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使私搭乱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环卫方面。
城东中队加强环境卫生巡查、督查力度,保证一辆巡逻车,保证3名工作人员进行全天候监察城东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发现乱倒垃圾的行为的,能制止的当场教育纠正,不能当场制止的,上报街道组织力量清理,对于有恶意倾倒、情节严重的,则立案查处,加大处罚,以儆效尤。通过全力整治,城东的总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
四、案件办结方面。
业务,方便群众办事。城东中队专门邀请规划办业务人员讲解有关规划知识,邀请法制科到中队,帮助队员解答疑难问题,争取人人都学会做笔录。(3)开通个人建房办理绿色通道。凡是有群众到城东中队办理手续的,每个队员都要热情接待,需要拍摄照片、现场踏看的,优先出车给予拍摄、取证。
城东的违法建设案件数量在温岭各乡镇、街道一直处于领先,这项工作一直是城东中队较大的一块工作量。由于人手不足,城东中队发动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一切工作间隙,严格按照要求和规范,处理各个违法建设案件的案卷。
五、队伍建设方面。
去年年初,中队正式挂牌成立,我局提出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借此契机,城东中队完善管理制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了以下三项工作。
1、抓好思想建设:要求全体队员面对困难,发扬坚韧不拔、勇于进取、迎难而上、敢争第一的精神。要求队员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奉献”的思想,工作中必须更新管理理念,转变工作思路,自觉地把努力构建“和谐城管”作为工作目标。
队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自我学习提高,为建立一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的综合执法队伍奠定了基础。
3、抓好制度建设。为规范和约束执法队员的言行,中队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值周负责制:凡是轮到值周的两位队员,做到责任到人,要求详细记录每天中队每位队员所做的工作,力求事事有记录,每事有重点。到了周未,负责值周的队员必须进一步完善值周记录,并进行打字归档,使这个星期的工作一清二楚,便于日后查询,方便今后工作。二是建立每周计划上报制。每个星期的星期一,由中队负责人安排好整个星期的工作计划,做到凡事有规划。中队要求全体队员严格按照局里及中队制定的规定,做到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实行了绩效考核,做到出勤又出力,使队伍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结束语:2010已经过去,2011是城东中队工作再上台阶的一年。2011年我们城东中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局领导的要求,加强城市管理、规范管理执法行为、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建设一流执法队伍,努力做好新一年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作职能,使城东城东中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执法局城东中队2011年3月28日。
行政执法篇四
一、单项选择题: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
d.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1.商务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商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本部门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b.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c.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d.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22.商务主管部门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之一的,应当在《商务行政处罚告知书》中,一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及申请听证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a.责令停产停业的;
b暂扣、撤销或吊销许可证、资格证等的;c.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d.未按时交纳税款的。23.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属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暂扣或收回执法证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所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f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g.违法处置罚没财物或者据为己有的;
24.商务主管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在30日内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b.对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将查封、扣押财物或者拍卖、变卖所得及时返还。
b.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实施现场检查;
c.有明确具体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d.检查内容属于商务行政执法范畴。
26.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d.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27.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b.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c.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d.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28、成品油经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是:a.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b.上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c.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d.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29.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a.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b.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c.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d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e.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0.商务部对典当业实行归口管理,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a.制定有关规章、政策;b.负责典当行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c.负责典当行日常业务监管;d.对典当行业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36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
a.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b.行政处罚的理由c.行政处罚的依据d.依法享有的权利。
4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59.赵某在某区马路两边无证摆摊,被某区城管大队队员王某发现,当场罚款1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罚款100元不应适用简易程序b.城管队员王某对赵某当场罚款100元合法c.罚款100元应当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d.城管队员王某在征得赵某同意后,可以当场罚款100元60.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
6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三、判断题: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4.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行为。()5.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6.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8.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9.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履行告知程序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10.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行政机关按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当场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12.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13.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14.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16.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1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18.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三审终审制度。()19.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
20.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21、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开展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活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2、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23、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24.商务主管部门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时,看情况是否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
25.商务主管部门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特殊情况也可电话或电子档发送邮件。()
26.检查中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商务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27.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督管理,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28.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29.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应将资金退至原卡。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应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卡内。退货金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30.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31.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可以作出扩大规定,而地方性法规不得做扩大规定。()3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33.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机关停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改为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3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该具体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35.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强制执行。()。
36.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7.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38.不满14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39.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40.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41.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42.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43.根据罚缴分离的规定,当事人最迟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44.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45.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6.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47.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48.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9.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50.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51.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5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53.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54.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55.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56.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7.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58.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律停止执行。()。
59.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60.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61.罚金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6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63.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64.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65.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66.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67.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可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68.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69.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7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四、案例分析:
(一)2015年11月12日,某县在开展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吴某某、和徐某某发现某加油点擅自安装汽油加油设施、超范围经营汽油,遂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在经过县商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对该加油点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当场查封93号汽油加油机2台。商务局认为,该加油点,在未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超范围经营93号汽油,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给予该加油点行政处罚。加油点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四)2016年12月1日,某县工商局张某到个体经商户李某的音像商店,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称有人举报李某出售《神秘园》盗版光碟,并当场作出罚款300元决定,并当场填写了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准备现场收缴罚款。李某拒绝,张某决定加重处罚400元,于是双方发生争执,张某将李某打伤,花费医疗费450元。李某决定申请行政赔偿。
(五)c市a区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家具工业,以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决定设立家具工业园,并决定入园企业可以先建工厂后补办用地手续。b企业(总部在e市某区)照此规定入园并建厂。2015年4月7日,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卫星遥感拍摄发现该用地,认为其属于违法用地并将相关情况通知c市人民政府。4月10日,c市工商局(位于c市d区)作出吊销b厂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b厂不服,当天即向工商局申请举行听证会。4月12日c市工商局通知b厂,听证会将于4月14日在工商局会议室公开举行。
(六)2015年9月24日,某市人社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吴某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如灯光昏暗,工作人员操作时未带安全帽等。对此,人社局劳动安全稽查组的工作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了“限3天改进,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吴某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吴某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9月27日,劳动安全稽查组对吴某作出了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送达。吴某在9月29日交纳了罚款。两天后,劳动安全稽查组又派人到其工厂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仍未发还吴某。
行政执法篇五
执法主体名称:多伦县统计局执法主体性质: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条: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领导和监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本法和统计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3、《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中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统计监督和咨询机构,是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行政执法机关。
(一)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二)通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一)行政处罚(4项)。
1、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
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
数据的处罚种类:通报批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2)《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社。
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据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所采。
集的统计资料,以集体研究或者个人臆断确定统计数据自行修改统计。
资料的;
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料的;
(二)利用职权指使、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
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
(三)统计人员对领导人的统计违法行为不拒绝、不抵制,参与。
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
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家机关、社。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拒报或者。
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种类:通报批评警告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统计调查对象有下。
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
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但对同一当事人的同。
一违法行为,已按照其他法律处以罚款的,不再处以罚款。
(2)《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统计调查对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
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高于或者低于实际统计。
数据虚报或者瞒报统计资料的;
第三十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有本条例第二十九。
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
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违。
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但对同一当事人的同。
一违法行为,已按照其他法律处以罚款的,不再处以罚款。
(2)《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统计调查对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
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伪造统计资料并报送的;
(三)利用职权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擅自组织非法调查或。
者篡改统计资料并报送的;
第三十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有本条例第二十。
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违。
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
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但对同一当事人的同。
一违法行为,已按照其他法律处以罚款的,不再处以罚款。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统计调查对象有。
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拒不执行统计制度,不履行提供统计资料义务,不按规定。
办理统计登记,在规定期限内对《统计检查查询书》和《催报单》不。
予答复,以及对统计机关要求履行的义务置之不理拒报统计资料的;
(五)违反统计制度,一年内累计三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第三十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有本条例第二十九。
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
以处以罚款。
4、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处罚种类:通报批评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违反本法。
规定,未报经审查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2)《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利。
用职权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擅自组织非法调查的,处以500元至。
5000元罚款。
行政执法篇六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纲要。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多选)。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多选)。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权责统一。
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7.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五、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1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13.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4.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
16.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17.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
八、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24.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
九、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在公务员考试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对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多选)(二十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多选)。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7.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讲解:法制机构即指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其主要作用有两个:行政复议;立法(地方规章)。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讲解: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申请人。
第五条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讲解: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被申请人、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原告)。
第二节被申请人。
第十一条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讲解:两个以上机构联合执法。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四节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条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讲解: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为了便民原则,复议免费,并且可以口头申请;到法院提起诉讼则是动用了司法资源,需要交费,并且必须书面申请。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进行诉讼;反之则不行。
第三章行政复议受理。
第二十九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行政复议决定。
第四十九条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
第五十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第五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讲解:只能维持或降低。
第五章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行政执法机关是指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领导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九条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关或派出机构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以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执法机关承担。
第三章行政执法行为第二十条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依据和事项,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
第二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各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
第四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负责人或者负有主管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定行政处罚指标的;(不允许)讲解:两类人;两种责任。
第五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当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以及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并作为年终政府机关目标责任制评比的重要依据。(多选)。
第九条对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情节轻微,可以暂扣责任人行政执法证件;
(三)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关发现行政执法过错应当立即立案审查,并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查终结,第十六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机关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责任追究机关的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的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抄送原处理机关。
第二章监督内容。
第十条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满一年的,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负责实施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向本级政府书面报告下列情况: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十六条对个人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对单位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0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送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应当自收到备案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讲解:个人1000、个体工商户2000、企业10000以上:开听证会,但是不必备案。第十九条政府法制部门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受理的举报、投诉事项在60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三章监督程序。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多选)。
第四章监督责任。
第三十六条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情况收缴或者提请行政执法证件颁发机关收缴行政执法证件。
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第—章总则。
第四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讲解:顺序固定,三公在中间。
第六条省、市、县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实行行政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
典型案例由省、市、县政府定期统一发布,第四章行政审批。
第二十一条省政府所属有关工作部门、市、县政府应当创新行政审批机制,通过“一站式”审批、电子政务等方式,推行行政审批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招标、拍卖、考试、考核等审批方式办理。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内容的行政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依法加处罚款或者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当事人金钱给付的数额。
第三十九条由两个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对同一单位实施的一般性行政检查,由一个工作部门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行政给付,包括救助、援助、补助、扶贫、优待、抚恤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活动实行统一领导。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与行政执法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知道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
(三)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讲解:对于“任何人、任何环节”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回避。
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3日内书面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复核一次。复核决定应当在3日内作出。
第三章管辖和协助。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产生管辖权争议的,报共同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指定管辖。
讲解:共同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可以指定第三方。
第四章一般程序。
第三十条。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
第四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行政执法机关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多选)。
行政执法机关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场。第五节陈述意见。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查阅、摘抄相关证据材料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收费。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
讲解:免费:听证会、行政复议、格式文本(申请表)。收费:营业执照和压膜。
第五十五条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行政执法机关后2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五十七条。
实施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进入公民住宅扣押公民个人财产抵缴行政收费。
第六十五条行政执法决定书有误写、误算或者其他笔误的,由作出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更正。
讲解:谁错谁改。第十二节费用。
第七十四条行政执法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费用以外,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行政执法机关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讲解:凡是执法费用,都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第六章执行第二节行政强制执行。
第九十二条依照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违法建设的设施、违法设立的标示牌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由行政执法机关通知当事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二)当事人无能力拆除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组织代履行;(当事人承担费用)。
(三)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十三条在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形成案卷。(必须备案)。
行政执法篇七
西县工商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拓宽行政执法领域,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全局共立案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71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74件,万元以上案件45件。案件类型涉及销售假劣农资及不合格食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虚假注册、违法收费等多个领域。
(一)、坚持创新机制与强化保障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班子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成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案件的集体研究处理,切实提高了全局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了各项整规任务的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建立以局领导分管的股、所为一个单位的集结办案机制。各股、所既可独立办案,也可在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办案,局、所集结办案不仅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办案格局,而且有效地带动了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积极性,增强了局所整体办案的合力。今年1-9月份,在全局查办的45件万元以上案件中,股所合办的案件达到50%。三是建立“谁发现、谁查办”的案件来源查办分配机制。按照“细化职能、精确监管、准确处置”的要求,加大工商所市场巡查频次,在全县范围内增设12315红盾维权举报网点,拓宽群众申诉举报渠道,努力扩大案件来源。在此基础上,打破按股、室业务职能查办违法行为的界限,除上级交办、12315指挥中心分配和涉及证照许可违法案件外,各业务股室和工商所实行行政执法“谁发现、谁查办”的办法,大大提高了各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建立后勤服务与行政执法同步保障机制。坚持后勤保障服务优先满足行政执法需要,人员、经费、装备最大限度地向办案机构倾斜,为强化行政执法提供强劲的后勤保障。同时,实行法制机构与办案机构同步介入案情、跟随核审制度,既保证了办案质量,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坚持强化指导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精确性。
该局把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岗位练兵作为提高全员特别是工商所人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局机关各业务股、室为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量身制定指导方案,每新查办一起案件,股室业务骨干都要指导工商所人员从《现场笔录》做起,直至案件终结,一对一、面对面地指导,使工商所执法人员全面迅速地掌握了办案程序和办案技巧,逐步形成了人人能执法、个个会办案的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同时,组织各执法单位半年进行一次案件评审,开展典型案例点评,交流办案经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整治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
一是春季以整治农资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端掉制假种子黑窝点8处,查扣假冒他人厂名、厂址自行包装假种子5000余公斤,吊销营业执照2户,立案查处农资违法经营案件6件,每件罚没金额达2万元。二是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结合“百日会战”行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封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冷库7家,依据《食品安全法》每户罚款2万元;查处车站、学校周边等重点地区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副食品商店6家,依据《食品安全法》每户罚款1万元,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维护了食品消费安全。三是抓住年检验照契机,深入开展“两虚一逃”和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司登记案件1件,罚款金额达16万元;查处无照经营房地产开发案件9件,每件罚款1万元。四是以维护家电下乡秩序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发布摩托车下乡虚假广告案件1件。同时查处无证照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案件和虚假房地产广告案件各1件(四)、坚持行政指导与沟通协调相结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的和谐性在强化监管执法工作中,该局积极适应金融危机带来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制。年初按工商所辖区分别召开了农资、食品、网吧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经营人员参加的行政指导、行政告诫会,在指导重要商品索票索证的同时,列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警示告诫,为日后行政行政执法进行柔性铺垫。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各级领导汇报市场监管情况,遇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汇报沟通,赢得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柔性的人性化监管执法,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执行力。
行政执法篇八
(一)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全面发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统一,做到合法、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法确认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执法依据,规范执法活动,监督执法行为,追究执法违法责任,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质量等制度的总称。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科承办。
(四)喀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有良好的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和相应的文化程度,经过法律、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持有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委员会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并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权限、时限、程序、许可条件、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等向社会公示。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时限等告知当事人。
(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委员会适用一般程序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简易程序施行行政处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经过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30日内,应向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具体办法分别按《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
(十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法受理、审理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接受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监督。
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引起行政诉讼的,由本机关委托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应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十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及时查处执法违法案件,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
(十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途径,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
(十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法定职责,与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职责。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应遵守法定程序、管辖范围、期限、回避等规定。依法收集、调取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十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3)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复议;(4)负责行政处罚听证的组织工作;(5)承办行政赔偿工作;(6)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7)负责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八)宣传执法责任内容: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科普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舆论宣传教育,对党政领导干部、人口计划生育干部宣传教育、培训等。
(十九)发展规划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的审批;(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3)负责对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行为的调查取证。
(二十)财务科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对违规收费行为的调查取证;负责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十一)科学技术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格的审批和定期审查;(2)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资格的审批;(3)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4)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5)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6)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7)负责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技术治疗不育症的行为的调查取证;(8)负责对违反规定,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9)负责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0)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1)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2)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3)负责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4)负责对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5)负责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6)负责对伪造、变造、买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7)负责受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鉴定的申请并组织鉴定,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鉴定、协调赔偿事宜。
(二十二)办公室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复查信访案件,整理案卷、文书。
(二十三)流动人口管理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对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行为的调查取证;(2)负责对流动人口不按照规定办理、交验婚育证明的行为的调查取证;(3)负责对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行为的调查取证。
(二十四)城管科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城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