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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一
;当前基层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基层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了执法监察工作新的内容、要求和任务,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部署,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好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综合性作用,更深入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问题。为此,我们在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水平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全县基层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调研,目前,我县有行政执法主体62个,其中法定执法主体33个,授权执法主体22个,委托执法主体7个,执法主体分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省政府规章开展执法工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力推进、全面落实。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近年来,县上坚持把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作为规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县上建立完善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县政府法制办列席常务会议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坚持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制度。以扶风县公众信息网为载体,建立了扶风新闻网、党建网、经济信息网等一批专业网站,将全县35个行政许可机关实施的182个行政许可项目,43个执法机关执行的1643部执法依据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近年来,我们建立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元化的监督制度。以法制、监察等机关监督为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和社会监督为辅的依法行政监督体系,从多个方面、多个层面上开展全方位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重点部门的执法监察,工商、公安、土地等行政执法重点部门,掌握着一定的执法权力,行使着依法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社会治安等职责,最容易出现违纪执法、违法执法的问题。我们把加强对这些部门的执法监察作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各种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几年来,我县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绩效考核、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构建投诉体系,健全评议制度,形成了责权一致、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构建行政效能投诉体系;三是健全民主评议制度。二、当前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
执法监察认识不够到位。有的执法监察部门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把握不够准,片面认为抓发展要有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担心执法监察抓得太紧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不敢大胆地开展执法监察。有的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就是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制度建设等工作就可以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经济管理部门和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从而导致认识不到位,执法监察的主动性不高。
执法监察环境不够理想。由于竞争的压力,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重经济增长、轻科学发展的粗放式发展倾向仍然存在,部分党政主要领导片面追求政绩和经济指标,对于涉及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相关事项的执法监察采取抵触、应付的态度,有的甚至不支持、不配合,使执法监察工作难于深入开展。
监察重点把握不准,综合效力不高。一是重“察”不重“改”。开展执法监察时,对问题整改的力度有些“软”,个别的甚至整改不到位,失去了执法监察的严肃性;二是重“纠”不重“建”。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在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方面,工作力度不够,使执法监察的成果没有得到全面巩固;三是重“查”不重“案”。监督检查中,办案的意识不强,查办案件数量不多,没有形成震慑力。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探索还不深入,对案件发生的原因,体制、机制、制度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不够,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提出较少。
监督合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行政监察机关的执法监察与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等监督部门存在职能重复、相互交叉,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同时,监督部门各司其政,之间的协调、配合仍不够,尤其是监督、监察结果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运用,出现了“发现了问题,通报了结果,却没有相应的处理”的情况。三、几点对策和建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执法监察良好氛围
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法监察直接面对着广大人民群众,所涉及的问题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其行为不仅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而且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坚持做到思想上有观念,目标上有要求,工作上有安排,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对有效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积极宣传《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具备了两种职能,执法监察的内容、要求也得到了不断拓展。实际工作中,由于个别单位、部门的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性质、任务、责任缺乏了解,误认为执法监察介入各单位、部门的业务工作是“超越权限”,束缚人们手脚,影响经济的发展。这种不良思想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监察的有效性,这就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执法监察职能时,应与时俱进,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不断深化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要将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十分重视,把执法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上级纪委年度的考核中执法监察工作占了较大的比重。为此,在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考核并将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早安排,要求对执法监察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明确立项内容,报县委、政府审定,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从而有效地促进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四是要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针对执法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实际,一方面注意从思想教育入手培养执法人员为经济建设的服务意识、监督意识和反腐败意识。同时,每年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加强自学,鼓励大家在干中学,学中干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纪检干部的要求,初步了解和掌握执法监察工作基本理论和工作技巧,为基层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把握方向,正确处置,注重执法监察工作实效
在基层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有不同于其他之处,就是要把执法监察工作与当地的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着眼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不断深化对执法监察职能内涵的理解。执法监察不能光靠上级每年部署的几项监察项目去被动工作,而是要主动出击,凡是阻碍经济建设、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都应当及时纠正、制止在萌芽状态,在这种新情况下,维护党和国家政治纪律的严肃性、运用执法监察手段,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建设服务,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应从以下三个字上下功夫:选题立项要“准”,开展检查,要“快”,纠正处理,要突破“情”。理顺关系,改进方法,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执法监察职能的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保证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还应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关系:一要正确处理好执法监察与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关系。在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侧重发挥执法监察的职能作用,重点查处监察对象不规范的行政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而不能代替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才能进一步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二要正确处理好统筹兼顾与抓重点的关系。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的前提下,每年还要结合地方和部门的实际,集中力量开展一两项执法监察项目。在目前条件下,这些项目要能取得一定的成效,就必须认真组织,抓紧抓好,项目立项不能过大、过难,但必须有代表性,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权威性,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大力度,合理安排力量。三要正确处理好监督检查与查办案件的关系。执法监察要树立办案意识,重视办案工作,始终把案件查处的着眼点放在加大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上。在做法上,一是所查案件是执法监察的内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大多是群众反映强烈,党政领导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查与改紧密结合,以监察建议形式纠正和改进监察对象的不规范行为,力求查处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片。进一步树立执法监察工作的权威,扩大执法监察的影响力。完善机制,标本兼治,充分发挥长效监督作用
体制、机制建设是执法监察后续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中,应当遵循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等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注重预防、注重治本方面的作用,着力加强制度环节的工作,推动执法监察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努力把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要查纠相关单位、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还要注意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既要注意发现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倾向和部门利益制度化等问题,又要及时发现现行制度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轨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要完善机制,提出建章立制的建议,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及时提出改善行政管理工作和完善制度的建议,督促整改到位,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注重理论研究与创新。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公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执法监察工作规律,改进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行政监察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形成与其他监督形式相互补充的有效机制,积极发挥执法监察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四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监察,严格内部管理,实现监察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
总之,执法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按部就班的,它时有新问题、新情况的发生,只有进一步理顺各机构之间的职能关系,扩大监察视野,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新形势下的执法监察工作才能进一步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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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将会不断提出新期盼和新要求。通过学习贯彻孟建柱部长的讲话精神,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执法环境正发生着很大变化,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已处于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系社会公平与正义,从而构建社会的和谐。当前,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如何规范执法成为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之一。
一、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特别是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化变革,社会结构深化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大变革,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而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必然会通过不同渠道、以不同形式反映出来,并因为直接涉及到社会和谐稳定,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最终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公安机关。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的提出,社会各方面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普遍的增强,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由于公安机关经常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前沿、旋涡的中心、群众的对立面,如果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执法,那么势必会造成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存在不良的影响。
二、当前基层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期望不仅仅是侦查破案、维护治安,更重要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然而,当前公安队伍中尚有部分民警不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淡漠,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办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还有部分民警法律意识不强,人权观念淡薄,执法过程中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
(二)执法的基础能力薄弱。一是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较差。部分民警缺乏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对案件的准确推理与判断的能力,对所办的案件不知如何下手,往往导致错案的发生。二是口头表达能力与公安文书制作能力不高。口头表达能力对清楚、全面反映执法经过起重要的作用,民警无论是在汇报工作,了解案情,或是开展各项警务工作,都需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部分民警在这些方面表现出或是阐述不清,或是断章取义,给工作顺利开展造成困难。公安文书是国家的司法文书,它要求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民警执法的过程和执法的结果,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对公安文书的要求越来越规范,但有的民警其所制作的公安文书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要求,有的甚至根本不懂,损害了警察的形象。三是协调能力不足。民警执法工作很大的一部分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更是经常与各行各业、各种各样的人员发生联系,同时民警之间由于工作联系也需要进行协调,但目前很多民警,协调能力较差,语言粗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导致警民关系紧张,群众意见很大。
(三)执法中的法律适用能力不强。一是执法过程中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由于民警的公务活动最大量、最基本、最经常的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民警要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正确、合法地开展各项工作。但有些民警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法律条款不能正确理解把握,结果不免张冠李戴。表现在执法活动中不能正确区别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的民警办案不注重按法定程序进行,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于是不按规定向当事人公开办事程序,对法定程序随意理解,自己喜欢办到什么程度就办到什么程度,久拖不决。
(四)业务能力和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大练兵活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的业务练兵、法制练兵和科技练兵,大大提高了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但是,目前我国公安民警整体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一方面,我国社会正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新生事物不断涌现,只是更新速度加快,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不断产生,新的历史形势对公安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基层公安部门中,由于日常任务繁重,部分民警忽视业务学习,思想不够解放,业务能力跟不上日益发展的社会现实的需要,一旦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如群体性事件、突发危机等)时,就会因缺乏应急判断和处置能力而贻误战机,直至影响执法质量。例如,当面对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时,民警如果缺乏必要的谈判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掌控能力,僵硬的处置方法将会使得事态更加恶化,进而酿成事端。
三、从基层基础建设入手,全面加强执勤执法的规范化
(一)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就可以有效的保护人民,否则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的利益,损害人民的感情。因此,要教育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把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党的忠诚卫士、做人民的贴心人”。
(二)健全执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一是明确操作规范。针对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违反程序的种种问题,明确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的操作规范,重点规范接处警、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方面操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努力把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效的约束之中,使一线办案民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执法运作。二是健全执法制度。执法制度是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也是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除了上述在接处警、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监管执行刑罚方面制订具体的工作标准和规范要求外,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执法工作中的相关工作制度,如制定和出台《执法质量日常考评实施细则》、《兼职法制员例会制度》等执法制度,将执法制度进行全面延伸,进一步规范执法。三是狠抓制度落实。要通过执法质量考评这一有效载体,将各项制度狠抓落实,提高制度、措施的到位率。首先要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推行案件逐级审核把关制、案件质量一案一评制、末位培训制,开展执法检查、执法通报、劣质案件点评剖析、执法问题跟踪督查等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强化考核效能。其次要完善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通过建立执法考核档案,将执法质量考核延伸到具体经办民警,使民警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将原先单一的数字考核转化为质量与数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同时,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过错,要逐案逐人倒查,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对存在严重过错的单位和民警在年终考评、表彰、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法制教育,逐步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求领导干部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改变以往用习惯、政策代替法律的做法,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队伍、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抓好执法业务指导部门特别是法制部门民警包括兼职法制员的培训工作。这些民警业务指导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分局的执法工作。应着重加强对他们法律理论知识、本职业务要求的培训,使他们能正确、灵活运用法律指导公安实践。三是抓好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广大民警的培训。这些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形象,对他们的培训是重中之重。不能仅仅填鸭式地教授民警按部就班的操作,更要注重培养民警独立思考,独当一面的能力,从而提高民警整体素质,使其在执法中会作为。重点要把握“三个结合”:训用结合。以实战指导培训,将实战中遇到的问题作为培训重点,将培训中学到的技能用于实战。新老结合。用老民警的工作经验引导新民警迅速适应工作要求,用新民警的知识促进老民警进一步提升技能。正反结合。运用典型案例的成败得失编写正反两方面教材,以案说法,教育民警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四)内外监督并举,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
一是加强和改善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由于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广泛的刑事、行政执法范围和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强化公安机关执法的自律性十分必要。首先,要建立高效、完善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适时建立执法监督委员会,将法制部门的职能监督与督察部门的不定期督察、信访部门的群众投诉、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违法违纪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监督措施,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其次,要理清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明确监督范围,确定监督权限,逐步形成法制部门负责执法监督、督察部门负责执纪监督、纪检监察负责对违法违纪进行处理的监督模式。其三,要加大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要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公安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二是积极争取外界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来自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法院、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首先要进一步推行警务公开,实行法律法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和投诉途径公开,接受群众、当事人的监督,更深层次地了解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暗箱操作;其次,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执法监督,通过开展走访和征询活动,征求企业和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建议和意见,征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有专业法律知识人群对公安执法活动的意见,从而及时纠正执法不公等消极现象,确保严格公正执法,让人民满意。
(五)强化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地方党委、政府作为“块”的管理者,不仅要对辖区的社会治安问题负总责,而且要对辖区的公安队伍建设问题负总责。但不得随意干预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不得指派公安机关参加非警务活动;更不得给公安机关下达罚没款等经济指标,要从政治上、经费保障上大力支持公安机关正常的警务活动,彻底改变公安机关经费紧张、技术装备落后的现状,消除“吃杂粮”带来的执法不公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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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将会不断提出新期盼和新要求。通过学习贯彻孟建柱部长的讲话精神,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执法环境正发生着很大变化,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已处于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系社会公平与正义,从而构建社会的和谐。当前,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如何规范执法成为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之一。
一、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特别是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化变革,社会结构深化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大变革,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而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必然会通过不同渠道、以不同形式反映出来,并因为直接涉及到社会和谐稳定,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最终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公安机关。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的提出,社会各方面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普遍的增强,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由于公安机关经常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前沿、旋涡的中心、群众的对立面,如果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执法,那么势必会造成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存在不良的影响。
二、当前基层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期望不仅仅是侦查破案、维护治安,更重要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然而,当前公安队伍中尚有部分民警不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淡漠,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办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还有部分民警法律意识不强,人权观念淡薄,执法过程中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
(二)执法的基础能力薄弱。一是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较差。部分民警缺乏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对案件的准确推理与判断的能力,对所办的案件不知如何下手,往往导致错案的发生。二是口头表达能力与公安文书制作能力不高。口头表达能力对清楚、全面反映执法经过起重要的作用,民警无论是在汇报工作,了解案情,或是开展各项警务工作,都需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部分民警在这些方面表现出或是阐述不清,或是断章取义,给工作顺利开展造成困难。公安文书是国家的司法文书,它要求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民警执法的过程和执法的结果,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对公安文书的要求越来越规范,但有的民警其所制作的公安文书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要求,有的甚至根本不懂,损害了警察的形象。三是协调能力不足。民警执法工作很大的一部分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更是经常与各行各业、各种各样的人员发生联系,同时民警之间由于工作联系也需要进行协调,但目前很
多民警,协调能力较差,语言粗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导致警民关系紧张,群众意见很大。
(三)执法中的法律适用能力不强。一是执法过程中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由于民警的公务活动最大量、最基本、最经常的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民警要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正确、合法地开展各项工作。但有些民警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法律条款不能正确理解把握,结果不免张冠李戴。表现在执法活动中不能正确区别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的民警办案不注重按法定程序进行,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于是不按规定向当事人公开办事程序,对法定程序随意理解,自己喜欢办到什么程度就办到什么程度,久拖不决。
(四)业务能力和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大练兵活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的业务练兵、法制练兵和科技练兵,大大提高了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但是,目前我国公安民警整体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一方面,我国社会正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新生事物不断涌现,只是更新速度加快,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不断产生,新的历史形势对公安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基层公安部门中,由于日常任务繁重,部分民警忽视业务学习,思想不够解放,业务能力跟不上日益发展的社会现实的需要,一旦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如群体性事件、突发危机等)时,就会因缺乏应急判断和处置能力而贻误战机,直至影响执法质量。例如,当面对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时,民警如果缺乏必要的谈判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掌控能力,僵硬的处置方法将会使得事态更加恶化,进而酿成事端。
三、从基层基础建设入手,全面加强执勤执法的规范化
(一)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就可以有效的保护人民,否则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的利益,损害人民的感情。因此,要教育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把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党的忠诚卫士、做人民的贴心人”。(二)健全执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一是明确操作规范。针对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违反程序的种种问题,明确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的操作规范,重点规范接处警、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方面操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努力把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效的约束之中,使一线办案民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执法运作。二是健全执法制度。执法制度是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也是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除了上述在接处警、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监管执行刑罚方面制订具体的工作标准和规范要求外,还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执法工作中的相关工作制度,如制定和出台《执法质量日常考评实施细则》、《兼职法制员例会制度》等执法制度,将执法制度进行全面延伸,进一步规范执法。三是狠抓制度落实。要通过执法质量考评这一有效载体,将各项制度狠抓落实,提高制度、措施的到位率。首先要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推行案件逐级审核把关制、案件质量一案一评制、末位培训
制,开展执法检查、执法通报、劣质案件点评剖析、执法问题跟踪督查等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强化考核效能。其次要完善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通过建立执法考核档案,将执法质量考核延伸到具体经办民警,使民警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将原先单一的数字考核转化为质量与数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同时,对执法过程中发生的过错,要逐案逐人倒查,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对存在严重过错的单位和民警在年终考评、表彰、晋升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法制教育,逐步提高民警执法水平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求领导干部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改变以往用习惯、政策代替法律的做法,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队伍、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抓好执法业务指导部门特别是法制部门民警包括兼职法制员的培训工作。这些民警业务指导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分局的执法工作。应着重加强对他们法律理论知识、本职业务要求的培训,使他们能正确、灵活运用法律指导公安实践。三是抓好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广大民警的培训。这些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形象,对他们的培训是重中之重。不能仅仅填鸭式地教授民警按部就班的操作,更要注重培养民警独立思考,独当一面的能力,从而提高民警整体素质,使其在执法中会作为。重点要把握“三个结合”:训用结合。以实战指导培训,将实战中遇到的问题作为培训重点,将培训中学到的技能用于实战。新老结合。用老民警的工作经验引导新民警迅速适应工作要求,用新民警的知识促进老民警进一步提升技能。正反结合。运用典型案例的成败得失编写正反两方面教材,以案说法,教育民警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四)内外监督并举,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
一是加强和改善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由于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广泛的刑事、行政执法范围和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强化公安机关执法的自律性十分必要。首先,要建立高效、完善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适时建立执法监督委员会,将法制部门的职能监督与督察部门的不定期督察、信访部门的群众投诉、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违法违纪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监督措施,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其次,要理清各监督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明确监督范围,确定监督权限,逐步形成法制部门负责执法监督、督察部门负责执纪监督、纪检监察负责对违法违纪进行处理的监督模式。其三,要加大内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要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公安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二是积极争取外界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来自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法院、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首先要进一步推行警务公开,实行法律法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和投诉途径公开,接受群众、当事人的监督,更深层次地了解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暗箱操作;其次,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执法监督,通过开展走访和征询活动,征求企业和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建议和意见,征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有专业法律知识人群对公安执法活动的意见,从而及时纠正执法不公等消极现象,确保严格公正执法,让人民满意。
(五)强化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地方党委、政府作为“块”的管理者,不仅要对辖区的社会治安问题负总责,而且要对辖区的公安队伍建设问题负总责。但不得随意干预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不得指派公安机关参加非警务活动;更不得给公安机关下达罚没款等经济指标,要从政治上、经费保障上大力支持公安机关正常的警务活动,彻底改变公安机关经费紧张、技术装备落后的现状,消除“吃杂粮”带来的执法不公的不良影响。
相关热词搜索:;农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四
随着农村改革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重大调整,我国农村的各种经济要素日趋活跃,农村环境日益复杂化,在这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给农业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带来了新的困难和巨大挑战。在新的历史阶段,如何搞好这一工作,是摆在我们每位调查工作者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一)政府和社会对农业
调查工作寄予厚望。对于农业调查,国家和社会都寄予厚望,希望通过调查,全面认识农业,提供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有关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为各级政府研究确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同时,搞好农业调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做好农业调查工作,是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xx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表明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是权宜之计,不是短期政策,而是一个战略性命题,是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大政策。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相关问题、制订发展规划,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利用农业调查数据作为参考依据。这就要求农业调查工作者,认真做好“三农”调查尤其是有关农产量的调查工作,提供各种各样的信息服务。
(三)加强农业调查工作,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农业是一种母体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粮食安全的`依托,是富余劳动力的最大蓄水池,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性产业。搞好农业调查,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三农”调查信息,是指导“三农”工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四)搞准农业调查信息,是有效实施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目前全党全国各级部门都在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规划、付诸行动。这一历史性的重大决定和战略部署,以及由此展开的波澜壮阔的新农村建设实践,对我国的农业信息服务已经产生并将继续产生着深远的影响。这对农业调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现在开始主要是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问题。即不仅要解决农业的发展问题,还要同时解决农民的素质问题即培养新型农民,解决农村的建设即和谐发展问题。所以,它在经历了若干个发展阶段之后,今天顺理成章地迈入了一个新阶段: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今天,我围绕这个主题和大家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明确任务、找准定位,发挥我们各级信息中心的主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的重要作用。
(一)调查对象对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有所降低。随着我国取消农业税等农村政策的改变,使政府对农村从事生产活动的“制约”作用减弱,调查对象对农业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有所降低。同时,当前农村工作中,基层干部大范围的挨家挨户入户的工作机会很少,唯独调查工作,调查员受政府委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而个别村民就利用这难逢的机会,将村里和自己家庭、个人的各种问题提出,要求政府或村干部给予解决。农民把农业调查等国情国力调查当作自己反映问题的“信访渠道”,虽然这些问题绝大多是与调查无关,但却直接影响着调查工作的正常秩序,大大增加了调查员的工作量。
农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五
关于当下农业调查工作存在问题的调查报告 ? 随着农村改革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重大调整,我国农村的各种经济要素日趋活跃,农村环境日益复杂化,在这特定的历史背景下,给农业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带来了新的困难和巨大挑战。在新的历史阶段,如何搞好这一工作,是摆在我们每位调查工作者面前的一项新课题。
一、新形势下农业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一)政府和社会对农业 ? 调查工作寄予厚望。对于农业调查,国家和社会都寄予厚望,希望通过调查,全面认识农业,提供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有关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为各级政府研究确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同时,搞好农业调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做好农业调查工作,是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xx 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表明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是权宜之计,不是短期政策,而是一个战略性命题,是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大政策。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和政府研究相关问题、制订发展规划,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利用农业调查数据作为参考依据。这就要求农业调查工作者,认真做好“三农”调查尤其是有关农产量的调查工作,提供各种各样的信息服务。
(三)加强农业调查工作,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农业是一种母体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粮食安全的依托,是富余劳动力的最大蓄水池,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性产业。搞好农业调查,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三农”调查信息,是指导“三农”工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在经历了若干个发展阶段之后,今天顺理成章地迈入了一个新阶段:新农村建设信息服务。今天,我围绕这个主题和大家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明确任务、找准定位,发挥我们各级信息中心的主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的重要作用。
二、新形势下农业调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调查对象对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有所降低。随着我国取消农业税等农村政策的改变,使政府对农村从事生产活动的“制约”作用减弱,调查对象对农业调查工作的配合程度有所降低。同时,当前农村工作中,基层干部大范围的挨家挨户入户的工作机会很少,唯独调查工作,调查员受政府委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而个别村民就利用这难逢的机会,将村里和自己家庭、个人的各种问题提出,要求政府或村干部给予解决。农民把农业调查等国情国力调查当作自己反映问题的“信访渠道”,虽然这些问题绝大多是与调查无关,但却直接影响着调查工作的正常秩序,大大增加了调查员的工作量。
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种种社会矛盾影响农业调查有序进行。在当今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种种社会矛盾也随之而来,如土地征用问题、二轮承包权问题、女儿户利益享受问题等敏感问题。由于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农民就利用调查机会,向政府和干部提出要求给予解决,甚至要挟农业调查。少数村民不分青红皂白,联合其他村民或者有类似矛盾的外村村民,直接向省和国家举报该村农业调查工作,以引起上级对他们的关注,故意给基层政府和干部难堪,严重影响农业调查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各级政府对于经费分担不明确。由于乡镇财政没有农业调查专项经费,一般都是在办公经费中支取,这就意味着农业调查经费开支越多,乡镇干部福利就越少。而最为关键的调查员工资经费,市级以上财政基本没有承担,完全由县级以下来承担。基层认为农业调查数据的最终使用者为上级政府,经费大部分应该由上级财政来承担,而不该由各级基层财政承担。
度,经常研究和及时解决农业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舆论导向工作。农业调查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摸清农村家底,而并非政府工作组进村入户帮助农民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让村民知道如实上报数据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可以通过信访等其他渠道去反映。做好舆论导向工作,领导干部和村居干部也是重要的宣传对象。不但要让干部们知道什么是农业调查,更重要的是要利用他们体现政府行为作用,发挥“农业调查,人人有责”的干部使命感。
(三)科学设计调查指标。对于农业调查涉及的指标过于繁杂,类似于村表和乡镇表上的绝大部分指标都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收集,住户表上从事行业、存贷款等指标完全可以简化甚至删除。这些指标的加入,大大地增大了调查工作量,弱化其他重要指标的数据质量。而一些容易引发矛盾的敏感指标,应尽量回避,或者通过事后抽样调查去取得。
?(四)经费问题要明确。现行体制对于农业调查经费保障上过于模糊,不利于调查工作的开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调查经费的承担比例或者具体分配上要做出明确,避免相互推诿,以提高调查人员主动性,保证调查数据质量。
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社会调查报告-(停车位问题调查)
工作创新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农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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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政府目标的确立发展,依法治税已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成为全国税务系统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的要求,坚持以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认真贯彻“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通过税收执法责任制来创新税收管理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规范税收执法,改善税收执法环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作出新贡献。
[关键词] 税收执法责任制;问题;对策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的必然要求,对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按照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探索建立与税收执法责任制相应的配套机制,包括内外监督制、行政管理责任制、执法激励机制等。本文将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些粗浅的探析。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执法要求与税收法制环境存在差距。
(一)税收执法中人为因素使执法过错时有发生。
1、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影响了税务机关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动;
4、部分税务执法人员执法不过硬, “人性化”执法过浓。
(二)税务执法要求与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存在偏差。
部分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对程序法、实体法不能熟练运用,“怕打官司”,不敢从严执法,在税收执法中心存顾虑、缩手缩脚,导致税收执法不到位;还有的税务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淡薄,违规执法;在法律、法的学习和宣传方面,流于形式,存在不深不实的问题。从现有基层税务人员结构上看,精通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以及电脑知识的比例不高,且年龄呈日趋老龄化。
(三)纳税人的法律意识不强,税收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从领导层面上看,有些领导没有能从依法治税的高度理解与认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认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场内部的革命,会削弱自己的权利,会缚住自己的手脚,同时也怕得罪人,怕过错追究影响形象和稳定,从而被动应付,消极敷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从干部层面上看,基层执法岗位人员业务量大、工作繁重,特别是强调精细化管理之后,没有适当考虑到一线执法人员的劳动强度,各项工作各项管理要求,通常超过一线执法人员的负荷,出现了忙碌中出错的现象,并且工作量愈大,出错愈多。因此有人认为,一线执法人员付出或贡献大,可以弥补执法中的过失。也有些人认为,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的是执法岗位人员,而行政管理人员却相对超脱,没有这种责任风险,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正是认识上不到位,有的税务机关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只停留学习文件的形式而已,没有很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方式,也没有很好的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
三、岗责设置不合理,权责不对等
(四)部门间合作与协调不力,工作扯皮现象不断。
四、评议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一)考核手段落后。
目前,**国税系统主要是以人工考核为主,而人工考核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公平、不科学,主观性、随意性较大等弊端。在当前尚不能实现对执法质量“自动考核”,而须实施自下而上的人工测评、考核审核,工作量相当大,要保证考核质量也无从谈起,考核将最终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评议考核的对象不全面
评议考核的对象主要针对执法岗位人员,对非执法岗位人员缺乏明确的岗责要求及具体的考核指标,这种失衡造成部分执法干部一定程度上的思想波动。
(三)基层国税机关没有专门的考核组织机构,执法责任制日常化考核没有办法落实到位。
特别是基层分局工作千头万绪,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执法考核,难度很大,逼紧了,必然会马虎应付、草率了事;执法责任制考核人员也多是临时从其它部门抽调组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参差不齐,不能有效保证考核质量及考核的公平合理。
(四)有些考核指标难量化,同等考核有失公平。
如岗责体系中个体税收管理岗比企业税收管理岗工作量相对较少而且发生的执法差错会相对较小些,被责任追究的次数也要少,但两个岗位的总分值相同,这就造成了“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现象发生。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上,个人待遇与执法质量发生错位。
税收执法责任制要求相对应的分配制度是按工作实绩(即工作差错率大小),而目前税务机关执行的是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从现有的工资待遇分配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吃“大锅饭”,“论资排辈”拿工资,与个人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关系不大,责任人不但感受不到其努力带来的回报与尊重,相反还要承担执法过错的风险与责任,从而淡化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执法质量的重视程度。
五、责任追究难以到位。
(一)经济惩戒标准难统一。
(二)执法过错责任难发现。
(三)执法过错责任难区分。
(四)执法考核重追究轻激励。
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公务员年终考核等缺乏有机结合,没有明确的激励机制,激励无据可依,特别是经费困难的单位,更是缺乏奖励经费的来源。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执法责任制,关键在于领导重视不重视,支持不支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治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国税领导应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领导应是本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第一负责人,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征管、税政、人教、监察、信息中心等部门参与,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形成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强培训,提高税务队伍的执法水平
税务执法机关要在实行执法责任制过程中,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下大气力提高税务机关整体执法水平。要抓好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之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对税务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深入搞好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精通业务,适应执法的需要;要教育和督促执法人员端正执法思想,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公正执法。通过学习、培训和教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三、以规范执法为基本点,完善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
定岗定责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中的关键环节。在岗位设置方面,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与现行的征管模式相适应,与现行的实际情况相吻合。应遵循法定、从实际出发、以事定岗、依法定责、权责相当、互不交叉重叠、廉洁与高效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具体到税务分局,还必须考虑到工作量、执法人数等相关因素。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立岗责体系。解决“一人多岗”等问题,必须对执法岗位进行适当取舍,对岗位职责进行相应简并,科学整合岗位和职责。确需“一人多岗”的,前后两个紧密相连环节的岗位职责也必须由不同的税收执法人员承担,以保证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之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各地在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时,应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国税范本和办法作为基本标准,同时结合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具体人员配岗配责中可采取设定岗位系数的办法,以体现现各工作岗位间工作量、工作难度、岗位技术含量、风险责任等因素上的差异。
四、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点,完善“人机结合”考核机制。
(一)尽快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二)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三)根据各部门、各岗位承担责任的大小,以及工作量的繁重,难易程序,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分值系数,增强可操作性,并拉开差距,加大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比重,切实解决多劳少得的矛盾。
五、完善过错责任追究。
税收执法的过错责任追究是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执法责任的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当地国税主管部门制定《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执法过错行为应严格追究过错的责任,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划分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批评教育、警示诫勉直至行政处分等不同的追究形式,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过罚适当。要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执法过错的发生,达到保护和教育干部的目的。
要建立责任追究与激励措施并重的机制。一是将执法岗位及非执法岗位,根据不同的业务量、技能和工作风险实行岗位级别管理,直接与补贴、奖金挂钩,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立专项税收执法责任制奖惩基金;二是定期对执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三是积极探索执法人员的能级管理机制。
六、建立健全组织考核体制,严格考核制度。
在县(市)级国税局,考核机构应独立出来,相对超脱,要组建一支精良的考核队伍,考核机构将考核作为日常工作有计划的开展,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问题要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执法过错现场予以严格责任追究,对下级考核机构有错不“究”、徇私舞弊的追究考核人员的过错责任,使执法检查人员真正充分发挥领导“千里眼”的作用,监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
七、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外部评议的份量。
(一)推行公示制度。
(二)增强执法公开透明度。
除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外,重要的是公开执法结果(包括定税结果和处罚结果等)。真正实现阳光作业,不留阴影,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让纳税人明白自己应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
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配套制度、措施。
(三)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税收执法的不断规范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应立足长远,坚持不懈,让执法责任制深入人心,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让我们广大税务干部明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价值不是最大限度的追求对税收执法行为错误结果的追究,而是最大限度地追求把错误的税收执法行为阻隔和消除在执法行为运行过程中,解决税收执法的过程监督问题,增强税务机关自我纠错能力,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税收。总之,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有一个从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特别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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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税务行政执法工作经历了由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过程,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也看到,当前税收执法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权谋私等问题时有发生,给正常的税收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障碍。这些问题的出现,是与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不力分不开的。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何全方位、多层面、深层次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将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和形象建设等重大问题。当前在"税收执法权"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征管法》的要求,税务管理分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定额管理、减免税、发票管理、税收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应当独立运作,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而目前基层地税机关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等因素,大多数基层分局税务管理各个环节的岗位职能没有细分,岗位权力过于集中,有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即使设立了岗位,但各个岗位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不明确,导致监督实施和责任追究的对象不清。
过程监控,是落实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关键。但目前的监督工作还没有深入到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全过程,这是由于税收执法工作多是在封闭的状态中运行。一是现行监督工作往往以召开行风监察员会议听取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实施集中的效能监察等形式为主,不能对执法权行使进行全程监控;二是政策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信息流通不畅,没有形成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通过规范化目标管理考核进行集中检查难以发现违法的细节问题;四是行风监察员大多由各单位自行指定或聘请,存在征纳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五是农村基层单位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计算机未能介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机器管人、机器管税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关键在于落实,不抓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制度再多、再完善也起不了作用。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制度执行难。税务系统实施规范化管理考核以来,各职能单位纷纷出台了相关制度,有的地方以制定了多少制度来衡量工作成绩,因而匆忙出台制度,导致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与现实的差距较大;二是制度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两权”监督的规定、制度较多,也比较全,但由于这些制度是陆续出台的,加上制定这些制度时的侧重点不同,造成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制度与制度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令执法人员无所适从;三是落实制度的力度不够,只顾出台制度,却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督促和推动制度的落实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仍然存在。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大反腐败力度,首先必须解决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问题。当前,“两权”监督工作没有一套更为规范、具体的程序规定,没有明确监督的具体范围和方法,导致监察部门难以履行其职责。加之责任追究制度未能真正建立,使追究的主体不明确。此外,在责任追究方面失之于宽,发现问题不按追究办法处理,而是大多口头批评或者以警告、诫免等形式为主,未能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税务行政执法工作经历了由不规范到逐步规范的过程,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也看到,当前税收执法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权谋私等问题时有发生,给正常的税收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障碍。这些问题的出现,是与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不力分不开的。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何全方位、多层面、深层次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将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的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和形象建设等重大问题。
当前在"税收执法权"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征管法》的要求,税务管理分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定额管理、减免税、发票管理、税收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应当独立运作,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而目前基层地税机关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等因素,大多数基层分局税务管理各个环节的岗位职能没有细分,岗位权力过于集中,有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即使设立了岗位,但各个岗位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不明确,导致监督实施和责任追究的对象不清。
过程监控,是落实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关键。但目前的监督工作还没有深入到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全过程,这是由于税收执法工作多是在封闭的状态中运行。一是现行监督工作往往以召开行风监察员会议听取意见、发放调查问卷、实施集中的效能监察等形式为主,不能对执法权行使进行全程监控;二是政策公开不够,透明度不高,信息流通不畅,没有形成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通过规范化目标管理考核进行集中检查难以发现违法的细节问题;四是行风监察员大多由各单位自行指定或聘请,存在征纳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五是农村基层单位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计算机未能介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机器管人、机器管税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关键在于落实,不抓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制度再多、再完善也起不了作用。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制度执行难。税务系统实施规范化管理考核以来,各职能单位纷纷出台了相关制度,有的地方以制定了多少制度来衡量工作成绩,因而匆忙出台制度,导致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与现实的差距较大;二是制度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目前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两权”监督的规定、制度较多,也比较全,但由于这些制度是陆续出台的,加上制定这些制度时的侧重点不同,造成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制度与制度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令执法人员无所适从;三是落实制度的力度不够,只顾出台制度,却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督促和推动制度的落实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仍然存在。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大反腐败力度,首先必须解决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问题。当前,“两权”监督工作没有一套更为规范、具体的程序规定,没有明确监督的具体范围和方法,导致监察部门难以履行其职责。加之责任追究制度未能真正建立,使追究的主体不明确。此外,在责任追究方面失之于宽,发现问题不按追究办法处理,而是大多口头批评或者以警告、诫免等形式为主,未能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 相关热词搜索:;
农业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八
;[摘 要] 农业生产使用农业机械,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提高了农村生产效率,为推动我国农村的发展带来了契机,有利于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但现阶段山区农村地区对农业机械的推广和应用还存在认识上的不足,这就导致了农业机械在山区农村难以推广。本文就山区农村农业机械推广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了,并就针对问题提出了对策,望能为我国广大的山区农业大县的农村机械推广工作带来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 山区农业县 农业机械推广 问题及对策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业机械成为必然结果,我国属于农业大国,必须要加快推广农业机械来提高农业科技的普及程度。但现阶段农机推广在我县或山区农业县仍然还存在难以推广问题,难以推广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现代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为解决难以推广问题,首先应明确问题所在。
1.1 农机推广工作思路没有转变
在农机推广方面主要还是以传统繁重的人、畜力劳动和农机单户为主,在管理目标和管理方式上还是机械数量增长型和管理型为主,推广思路没有很好地向现代农业机械化方面进行根本性的转变。
1.2 经济基础差
山区因为地理位置特殊,故农业机械需更改设计,适应山区作业,但目前的农业机械主要是针对平原地带的农业特性进行设计而生产的。而适应山区农业县的农机具比较少,且价格也比较贵、运输成本也较高,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山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负担[1]。在推广农村机械过程中,因为费用较高,而且山区本身经济基础差,很多时候经济问题属于现实问题,也是农村农业机械推广的大问题。经济基础差不仅仅代表了购买能力差,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时候同样代表了农村群众“眼界窄”,此类便是农业机械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1.3 农民综合素质较差
农村受教育程度较低,很多时候就使推广起来较为困难,这就使得在推广过程中,一方面容易造成农民不接受推广;另外一方面为推广人员讲解多次后农民还是不懂技术要领就放弃推广了。在山区地区,此类问题都容易成为问题。而我县本身就是一个以土家族为主聚居着10多个少数民族县,民族之间的思想观念存在差异,进而造成了农村群众接受教育的程度偏低,当面对推广农业机械时,便产生了难以推广的问题。
1.4 思想守旧
现阶段,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外出务工人员,而且都属于农村的青壮劳力,他们处于人生的黄金年龄,外出务工,进而造成留守村中的多数为老人,此类人思想守旧,受教育程度低,很难接受推广的机械设备,同时也不能理解农业先进技术,便会造成推广工作的难以展开[2]。没有思想的浪潮,如何能迎接崭新的时代,笔者认为不可能要求老人转换思想,或者转换经验,只能通过不断努力的工作来使他们认识到机械所代表的先进生产力,进而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业机械。
在发展主体方面由农机户向农机专业合作社、现代农场、现代农业生产基地转变;在农机科技服务方面,由原来的政府包办向政府支持下的特邀农机技术推广员模式转变;在农业劳动方式方面,由传统繁重的人、畜力劳动,向高效体面的现代农业劳动转变,为其它产业发展替代出更多劳动力;在管理目标和管理方式方面,由机械数量增长型向效益增长型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农机经营模式方面,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初步的机械化作业方式向适度规模经营高级阶段的机械化作业方式转变;在发展领域方面,由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向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养殖业等高效农业全面机械化进行战略转移。
2.2 加大扶持力度
农业机械推广工作落实在实际中,仍然依靠农民购买农业工具,但是山区农村经济基础较差,经济的问题同样影响了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能力。为实现农业机械的推广工作,可以适当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户购买农业机械的补助。同样,在实际工作中,也可以通过直接发放资金来鼓励农业机械的使用,也可以在农业机械运输过程适当减少运输成本,进而可以降低农业机械的价格成本,继而使山区农业县的农机推广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2.3 引进配套项目
农业机械推广工作的根本目的便是为了改进农业生产模式,而现阶段农民往往不能认识到农业机械所代表的先进形式,即使认识到,很多山区地区因为地区特性,很难真正的将农业机械融入到日常使用中。所以笔者觉得可以另辟蹊径,改善农业生产体系,无非是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地方经济,在推广农业机械时,完全可以将配套项目引入到推广工作中,例如农业机械推广工作可以和饲养业配合,共同进入到推广工作中,政府可建立试点村,帮助农民认识到先进饲养技术和农村机械的帮助,进而提升农民的认识。在探讨项目时,更应该明确地区特点,引进适合的项目和机械,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展开。例如我县可以以烤烟种植与农业机械配合,一方面增强了设备推广工作,另外一方面提升地方经济。
2.4 加强宣传
宣传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推广,更加是帮助农民建立对农业机械的全新认识,可以采取:一方面可以分村、组召开农机推广群众会;另一方面可以依靠电视、网络等公众平台来打广告增加群众对农机推广的知晓率;三是可以张贴宣传画册海报进行宣传;四是定期开展农机运用培训会;五是农业机械的推广部门应该设置咨询部门,方便农民驱除疑惑。同样应该借助政府的宣传平台,因为政府的公信度和公信力都是较高的,而借由政府的名义加强宣传,可有效地增强农民对农业机械的信心。
总结
综上所述,文中分析了山区农业县农业机械推广存在的问题,认为问题不仅仅出现在农村认识水平低,而且经济因素也成为了制约原因,故为了解决此类问题,提出了多方面的解决对策,望为对我国的山区农业县的农业机械推广工作可以带来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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