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篇一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在校的安全都将归结于学校常规管理,学生在班级里的学习、活动、交往等一切行为,都无时无刻不涉及安全。同学之间的一些小矛盾、小摩擦,活动时做的一些不安全的动作,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预防校园侵害,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将安全隐患消灭早萌芽状态,显然尤为重要。
通过排查,我们认为班级中大致存在或者有可能出现以下常见的安全隐患。
1.课间活动安全。如做带有危险的游戏;同学之间搞恶作剧,故意搬走站着同学的凳子,当他坐下来落空;在别人很专心时吓唬别人------这些虽然是小事,但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2.课堂教学的安全。如学生用文具时的安全,使用不当,会伤害自己或他人;做实验时要注意实验器材的安全使用。
3.班级卫生的安全。教育学生不喝生水,吃东西、用餐前要洗手,不吃无证小摊上的东西等。
4.班级劳动的安全。在劳动时不能拿劳动工具追打,不能爬高擦窗。
5.班级的公共设施安全。如桌子、门窗、电视、饮水机、插座等。一般情况下,教室里学生多,桌子多,在教室里打闹会发生碰撞,一旦摔倒,可能会碰到桌角等。还有不会正确用电,也存在隐患。
6.交友安全。在班级里或校外交友不当,会误入歧途,从而走上不良之路,乃至走上犯罪道路。
7.班级管理安全。要有严密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如履行请假手续等。
8.意外突发事件带来的安全事故。如火灾、用电器损坏等突发事件,老师要指导学生沉着冷静,想办法应付。
安全问题的发生正是因为学生缺少安全意识,缺乏自救能力和相关的知识储备,在加上事故发生时没有人及时地加以制止和帮助。学校的安全重于泰山,学生的安全重于一切,为进一步做好班级的安全工作,我们应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且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预防。
1.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上关于班级安全方面的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篇二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办法(项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本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xx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隐患是指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承包人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条 凡在本项目从事或参与建设活动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服从其规定。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监理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主体监管责任,对总监办负责。
第六条 承包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主体施工责任。承包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自控管理制度,明确排查责任;
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积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隐患排查 第七条 总监办每月组织一次全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总监办现场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及时将隐患排查情况进行通报或者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八条 监理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总监办质安科,及时向承包人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两次对所监理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巡查;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办所监理的合同段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改。每月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上报总监办。
第九条 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告驻地监理办。
第十条 各参建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第四章隐患整改 第十一条 承包人对自查出来的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作业,向驻地监理办、总监办进行报告。及时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须有专家评审意见)报驻地监理办审批,驻地监理办审批完后报总监办备案。承包人根据批准后的治理方案实施,监理单位作好监控。
第十二条 对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排查出来的一般安全隐患,承包人认真组织整改,驻地监理办做好检查验收。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须有专家评审意见)报驻地监理办审查,驻地监理办审查完后报总监办审批。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整改。驻地监理办做好监督。
第十三条 承包人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由承包人如实向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字确认,在作业现场明显部位设置隐患公示牌;
在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
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指定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五章隐患销号 第十四条 承包人自查的一般安全隐患,整改完后,按照自控排查治理制度管理规定进行销号,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后,由驻地监理办验收后进行销号登记,报总监办备案。
第十五条 对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检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承包人整改完毕经驻地监理办检查验收后,上报整改回复报告方可进行销号登记;
对重大隐患,按照第十二条的要求检查验收后,上报整改回复报告并进行销号登记。
第十六条 对已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未进行隐患销号的单位,总监办将在计量中扣除相关工点的安全经费并处以罚款。
第六章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对所有安全隐患实行闭合管理,有排查记录、有整改、有检查、有回复、有销号登记,具有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
第二十条 按时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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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园成立了以书记、园长为组长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自查小组,针对各项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12月24日召开幼儿园教职工大会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能落实到位。
1、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检查,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规定,并签订食品饮食卫生责任状。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严格生熟分开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食用制度、当日留样制度。把好食品的购买关、储存关,查禁“三无食品”,采购食品人员固定、货源固定,并索取对方的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合格证以及销售许可证,防止出售变质、过期食品。
2、本学期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对幼儿进行了一次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在内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要购买流动摊点、无证摊点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奶制品,提高了幼儿的防范意识。
3、尽力清理流动摊点。
根据有关精神及规定,安全自查小组对活动室、寝室、食堂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检查处理,将拖线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对幼儿及教师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地安全撤离疏散。
幼儿园内的各种用电设施,消防安全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楼梯间照明灯是否齐全有效等。制订了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自护的能力。
1、幼儿园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教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如果幼儿无人接送,值班的教师要负责到底。
2、做好幼儿入园、带服药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上级领导,以防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
3、幼儿午睡值班教师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休。
1。结合本次自查活动,幼儿园对校舍、室内设施玩具,寝室用品,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检查。将各种户外玩具进行了加固处理,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消毒和检查,将不合格的玩具进行销毁。室内桌椅和寝室床具也整体进行了一次维修,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2、对校舍用电线路及室内外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水电安全隐患,请专人修理。
教师结合每周一节安全课,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上一堂防火、疏散知识安全教育;看一次安全教育光盘;让幼儿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雷击等常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园用锅炉符合国家的规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规程操作。
校园安全,园门口是第一关,非常关键。我们认真落实门卫巡逻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领导干部带班,严格了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能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问题能及时处理,并不间断的巡查校园每个角落。
结合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我园在管理制度、校园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教师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办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将会在一个安全的、活泼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篇四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一)政府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
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4.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车间)及其责任人员。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8.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况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以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和被检查部门责任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形成检查验收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治理目标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未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应当 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况。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3年。
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送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工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除有保密规定的外,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可以公开查阅,并在生产经营单位公开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30日。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十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5.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
3.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4.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1.能够立即消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消除;
2.对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4.对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时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对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销号,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决定。
6.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封存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经营;经停产停业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十九)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技术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重点和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二十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属于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登记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直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自收到挂牌督办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和金融机构。
(二十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已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内容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篇五
我园成立了以刘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集体会议,学习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午睡室、厨房、专用活动室、大型玩具等重点安全防护场所进行排查,请专业人员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进行“不用即封”处理;为了让家长能安全有序地接送幼儿,由园保安在接送时间指挥家长将车辆有序排放,避免造成交通堵塞,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认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期限。对全园教师、幼儿进行应急预案知识教育,确保紧急情况下幼儿和教职工能够有秩序、有准备地安全撤离、疏散。
幼儿园与各部门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教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幼儿。保健老师做好幼儿入园、带药、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上级领导,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幼儿午睡值日教师应尽职尽责,根据季节变化和幼儿具体情况做好保育工作,让每个幼儿健康安全地午休。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并签订食品饮食卫生责任书。幼儿园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幼儿学习活动玩具和运动器械情况管理。结合本次自查活动,幼儿园对校舍、室内设施玩具,寝室用品,进行了一次彻底地检查。将各种玩具设施进行加固处理,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消毒和检查,将不合格的玩具进行销毁。今年对所有教室的窗户和卫生间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室内桌椅和寝室床具也整体进行了一次维修,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原定安全周内我们还将开展一场火灾逃生演习活动,考虑到新生幼儿对幼儿园环境还不是很熟悉,所以该活动延期到第十周进行),各班老师还把安全教育渗透在幼儿一日活动中,通过晨间谈话、儿歌、情景表演、歌曲等多种形式组织幼儿学习安全知识,并带领幼儿进行了“看看、找找——幼儿园哪里不安全”的自查活动。让幼儿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结合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我园在管理制度、校园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幼儿将会在一个安全的、和谐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篇六
镇高度重视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镇长xx任组长,副镇长xx为副组长,镇安办、国土所、村镇规划管理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员,增强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动员群众参与到此次整治活动中来;三是加强管理,从源头预防隐患的发生。
(一)xx党工委:
辖区内无燃气经营市场,磨嘴村10社、xx社、13社和14社安装了天燃气;xx街道天燃气管道太小,目前,正在进行大管道安装工作,均未发现燃气安全隐患。
(二)子昂街道办事处:
1、新村宿舍、青年路43号1幢2单元的天燃气管道均有漏气现象。
2、迎春西路5号门面的棉絮加工房,不按安全要求使用液化气罐,办事处已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3、德胜社区兴发燃气经营部、黄氏燃气经营部、谭氏诚信燃气经营部均存在安全隐患,办事处已发整改通知书。
4、新世纪广场四合院的天燃气管道安装规划不合理,燃气管道紧挨配电房,燃气管道接口设置在路口,常被人踩车辗,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安全事故。
5、建华街居民陈善舵私拉乱接天燃气管道,已责令其整改。
6、新阳街28号院内两只燃气计量表锈蚀严重。
7、三元宫社区部分居民院落铝塑管安装过低,燃气管道阀门有锈蚀现象。
(三)紫云街道办事处:
部分酒店和居民用户安全意识不强,对燃气的基本安全使用知识了解不够,个别门面作为生活用房,通风条件不好,存在燃气安全隐患;个别餐馆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凉帽山社区三组燃气管道老化、设施陈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四)平安街道办事处:
1、清家堰社区:原清家堰村1—5组居民用气的主管、分管个别地方裸露已久锈蚀老化严重,总气表、分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锈蚀和老化;虽然宏源公司已对社区上报的主管漏气现象进行了整改,但建筑压管、漏气的安全隐患并未彻底消除。
2、建设社区:原平安路涪绵厂宿舍多只天燃气表腐化、锈蚀;原平安路涪绵厂宿舍总燃气调压气表漏气;丝厂三栋三单元四楼居民反应漏气;安林巷二中宿舍发现天燃气总表严重漏气。
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篇七
根据县安监局[20xx]88号文件要求和安排,公司于10月19日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排查分三个组进行开展排查工作。排查组分别是:矿山排查组、尾矿库排查组、机电设备排查组,各组制定了排查表,明确了分工和时间安排,并按方案要求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各分公司带班长签证单填写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开工前检查项目填写不具体不符合要求,班中巡查填写不详细。
2、各分公司部分暂无作业区域和通道,未及时设立安全措施及明显标志。
3、各分公司普遍存在新增局部通风机未接接地保护。
4、一分公司:(1)690水平705中段25穿措施井作业面上盘围岩不稳定,需要锚杆进行支护。(2)690水平26穿井下发放站无安装局部通风机。
5、二分公司: 740水平斜坡道路面不平整、有杂物。
1、一分公司尾矿库:子坝输送管道水平放置易堵管。
2、二分公司尾矿库:输送管道磨损严重。
3、三分公司尾矿库:上坝公路局部有拉沟。
4、四分公司尾矿库:筑坝滩面不平整。
1、井下水泵降压柜隔离开关损坏,电缆接线头有烧蚀情况,没有上无功补偿装置。
2、电缆接头不符合标准接头,影响电缆寿命。电缆挂钩绝缘不够。
3、配电室内配电柜内个别无灭弧装置,电缆标牌以及配电室内外均应设阻燃防火装置。
4、提升电机及信号操作台无接地。
5、空压机操作柜无槽钢底座,无接地线。机体内部接线混乱。
6、部分开关柜,电流、电压表损坏无更换。
本次排查总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及问题68处,矿山19处、尾矿6处、机电设备43处,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11份,已整改 13 处,其它正在积极按要求整改。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消除了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有力地推进了全公司安全生产平稳好转,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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