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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盘点管理制度篇一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售,报质量负责人。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尘、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更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及产成品的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相符,为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各生产厂所有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保管员负责每天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及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3)年末盘点
3.2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调度中心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急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实
5、盘点方法
仓库保管员盘点需采用实地盘点法,目测、估计数量;盘点完毕后需出具“仓库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同意后签字确认。
驻厂核算员负责抽盘,保管员需配合好驻厂核算员的抽盘工作。驻厂核算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保管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保管员需对驻厂额核算员收发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6、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各生产厂驻厂核算员对由生产厂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技术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最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
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1、盘盈数量2.5%以内的,需提出按盘盈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盈数量在2.5%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2、盘亏数量在2.5%以内的,需由效能监察室提出按盘亏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亏数量在一百吨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篇三
1、药库药房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统一的季度盘点。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
2、药库、药房季度盘点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日。
3、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药品库房不得进行出入库操作。
4、药房、药库对库存的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盘点表中所列药品应按货位货号排序。
5、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点创造方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示应认真填写,逐一保持盘点表的整洁,对盘点数据有修改的,在修改处再次签字。
6、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7、盘点结束后,由各部门将盘点表按统一格式整理后进行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印表及电子表一并交药剂科主任审核并存档备查,并报财务科一份。
8、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损耗率。西药和中成药为3%,中药为5%。报废药品必须遵循利益远离的原则,实物必须交财务(审计)和办公室验收,报领导批准后,由验收部门监督销毁;对超正常损耗的药品,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摊赔偿。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9、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0.3%,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上报分管院长。
(一)处方管理
1、本院药剂科只接受本院具有处方权医务人员的处方,进修人员需经医教科批准、药剂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外单位具有处方权的人员所开处方需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本院药房配药。
2、处方必须符合处方规范要求,门诊处方必须附有与处方金额、姓名相同的发票,否则药房不予配方。
3、所有处方都应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可配药,处方三日内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门诊处方每次药量一般不超过3—7日,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出院带药处方不超过1个月量,特殊情况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科主任或医教科批准。
5、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严禁开搭车药,违者按处方金额10倍罚款。公费病人必须用公费处方开方。
6、大金额处方(每张处方价超过500元),必须由科主任以上领导批准,贵重药品、控制药品必须按医院规定审批。
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放,任何人对紧俏药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2、贵重药品及特殊药品药剂科应做日报表,每天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任何人不得到药剂科私自调换药品,公家调换药品需经院领导批准。
5、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或带小孩。
6、药剂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性,严格遵守药房规章制度,防止配错药、发错药、写错用法,一经发现应及时汇报科室领导,迅速弥补纠正。
7、药剂科应定期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三)药库管理
2、对长期积压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及时上报药事委员会及时作出处理。
3、临床验证药品必须事先交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一律统一入库,由药剂科凭处方配发使用,验证费纳入医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得私分、截留,违者按贪污论处。
4、药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妥善保管药品,防止失窃、霉变,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积压。
(四)采购管理
2、药品采购实行“计划采购,择优定点,院长审批,库房把关,财务结算,回扣归公”的管理原则,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和配制,其它科室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进行采购、供应和配制(同位素放射性诊断的药品除外)。
3、严禁“四无”药品及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物入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药品采购原则上必须以签订合同形式进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须科主任签字,10万元以上须经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字,不可避免的非合同性(电话购药)购药,应作好详细汇报记录,科主任必须经常检查监督。
5、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风,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贿赂,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让利”和各种名目的“回扣”(包括广告费、宣传费、包装费、促销费、验证费等应一律上交医院财务科纳入医院收入,个人不得私吞,科室不得截留,违反按贪污处理。
6、药剂科主任不兼任药品采购员。
(五)医院原有规定与上述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其他规定仍继续生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必须扣发当事人奖金,情节严重的,再给予行政处分。
药品盘点管理制度篇四
1.目的: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准确,做到账、货一致,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贵重商品及特殊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与盘点人员应对自己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熟练掌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晰,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须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所有盘点表回收,对照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现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及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现问题、改进办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藏、涂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肃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底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1.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定处理办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晰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担原价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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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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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盘点管理制度篇五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 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②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初盘、监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仓库盘点:半年进行一次,即年中、年末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
3、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主管会计(核对时点数据的要求)同意方可。
4、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仓库、药店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不停工或不关店)与静态盘点(即停工或关店)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大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大盘点)和抽查盘点(自盘)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自盘盘点时间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盘由财务部决定。
每月药店要同财务部对账,核对进货额、销售额、调价额做到账账相符,以保证盘点结果的真实。
4、每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业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盘点。
5、对仓库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年中、年末的定期盘点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盘点程序
1、盘点前准备工作:
3、与仓库药品、药店药品相关的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
5、季度、年中、年终大盘点前要求各部门按照计划安排盘点小组,至少分为两组,一个初盘组,一个复盘组,分组实施初盘、复盘,分小组必须两人以上。
7、主管仓库或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打印《盘点表》,盘点表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等,但不得打印结存数量。
七、实盘
4、确认盘点结果无误,盘点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业务部在时空软件“盘点管理”录入实盘数,计算盘点结果;并将盘点结果交财务部。
八、盘点处理
5、药店短少除去意外事故造成外,盘点损失由责任人按含税零售价赔偿,责任不清由店员全体共同赔偿。
九、经总经理批准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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