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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一
为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规范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制定《兰岭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及时与公安交警沟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分析研究本社区交通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活动。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沟通交通管理信息每月一次。组织全社区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三次。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家庭交通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四、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五、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黑板报和活动墙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墙板每年不少于四期。
六、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经常悬挂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七、充分利用录像、电视等宣传教育工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像不少于二次,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电视不少于二次。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二
第一条 为维护社区医疗秩序,保障社区医疗安全,规范社区医疗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福田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是指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为一体(即六位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实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不得超范围执业。
第五条 医护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并在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第六条 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第七条 应当依法书写病历,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门诊病历资料。
第八条 接急救电话或者接到急救请求的,应及时出诊,及时检查并记录患者生命体征,及时记录出诊、接诊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第九条 下列情形应当及时转诊并予以记录,不得延误,但必须就地抢救的除外。
1)严重威胁或者可能严重威胁生命健康的颅脑损伤、腹部损伤等急症和重症疾病与损伤;
2)现有技术水平不能明确诊断或者不能及时正确诊断的疾病与损伤;
3)1岁以下和60岁以上病情复杂的患者;
4)社区治疗3天疗效不明显的;
5)需要住院治疗的;
7)其他认为应当转诊的。
第十条 严禁下列检查、治疗和预防接种行为:
1)严禁胎儿b超性别检查;
2)严禁擅自在社康中心以外进行输液治疗服务;
3)不得在夜间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和青霉素类药物首次注射;
严禁使用自带的需冷藏、避光等特殊保管的注射药物、青霉素、克林霉素、中药清热解毒静脉注射剂、血制品,以及疫苗等生物制品。
5)严禁使用毒、麻等法定限制使用药物和禁忌使用的药物;
6)严禁未经批准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外进行预防接种。
第十一条 护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垂危或者病重患者生命体征和检查结果,密切观察与记录过敏药物皮试者,及时发现和抢救过敏性休克患者,及时处理其他严重不良反应。
第十二条 应当使用所属医疗机构统一采购、配送的药物,不得擅自采购药物。
应当坚持安全、合理、经济用药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规范,熟悉各种药物的禁忌使用规范。
依法履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 依法处理医疗废物。
第十四条 依法履行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义务。
第十五条 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慢病防治、健康促进、老年和妇幼保健义务。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当及时封存相应实物,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第十七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第七条规定,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5款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2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未造成人身损害结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发生医疗事故致患者死亡或者残疾的,比照或者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卫生部开展了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关研究。现将《社区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 试行稿 ) 印发,供在制订社区卫生工作有关规范和管理制度时参考。
第一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一、机构准入监督管理制度
1.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可行性、选址和建筑设计合理性。
2. 审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监督检查专用标识使用。
3.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登记、执业变更和年度校验。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指导服务。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
7.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有隶属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和非隶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
二、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制度
1. 按照本地区编制部门核编标准,每年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聘用制管理的落实情况。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任职资格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及护士岗位再注册管理情况。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获取工资报酬、津贴和享有国家规定福利待遇的执行情况。
6. 每年第一季度核查上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考核结果落实人员岗位调整及解聘、辞聘情况。
三、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四、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 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及会计人员合理配备落实情况。
2. 每年第一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 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内审。
4. 每年至少两次核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收入足额上缴、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落实情况;核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5. 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科目收费、检查项目收费、常用药品收费情况及价格公示的落实情况。
6. 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五、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及执行情况。
2. 每年第三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年度预购置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品目、数量和经费额度。
3. 每年审查固定资产“三帐一卡”制度落实、设备使用登记、日常保养和维修记录。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数量、用途,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 统筹协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
6. 监督审核因技术问题确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和已超过使用年限而无法使用的资产。
六、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药品目录、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情况。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出入库、核销、盘存等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包装、贮存、保管和药品有效期内使用情况。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处理、封存情况,定期公示监测结果。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处方医生的资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知晓情况。
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及保障落实措施。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知识知晓情况。
3. 每年至少一次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工作质量、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及基础质量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三基” ( 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 ) “三严” ( 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 ) 岗位练兵活动。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与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报告、处理、分析情况。
八、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状况、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2. 评估、公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实施措施。
4.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考核的落实情况。
5. 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情况。
九、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1. 每年第四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的落实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任会议;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精神、研究解决出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请示,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做好回复记录。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的医疗、治安、消防、水电、设备、建筑环境、信息安全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的贮备情况。
5. 监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行政、人事、财务、计量器具档案和文书的归档与管理使用情况。
6. 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 全面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 ( 医疗安全、特殊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中毒 )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特种职业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用氧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使用记录和定期检测情况。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环境、院容院貌、科室布局和清洁卫生。
5. 每年至少两次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医源性感染各项监测指标及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全员医源性感染知识培训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6. 每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登记制度、警示标识、清洗消毒、收集、存放及运送的执行情况。
十一、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工作质量,满足社区卫生工作需求,并提供业务指导。
2.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计信息原始记录,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情况。
3. 监督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统计信息发布需有相关部门批准。
4.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网络平台的构建、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软件、硬件安全。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6. 对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十二、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行业作风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员行业作风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违规违纪事件。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利用各种方式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或其他馈赠的处理结果。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定期考核,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与聘用、晋升职称以及评优挂钩情况。
十三、民-主评议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民-主评议监督管理组织建设,评议制度、评议方案及实施情况。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满意程度进行测评的情况。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情况。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通过各种媒介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的情况。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主评议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情况。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三
为规范和推进大龙街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理顺安全社区工作职责和程序,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特制定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各部门、各安全工作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街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创安办(下称创安办)提交备份,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二、创安办负责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安全工作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安全工作组负责人应重视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三、归档范围
1.凡是反映安全社区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所有安全社区工作制度、会议纪要、内部发文;
3.各部门、安全工作组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4.安全促进项目设立、实施、评估等方面文件材料;
6.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安全社区建设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等。
四、立卷归档要求
1.创安办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安全工作组应将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创安办提交备份。
2.各部门、安全工作组应及时向创安办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一、校务例会制度
1、校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2、定期召开校务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季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校务会议。
3、例会召开前,应事先将内容和课题通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作好充分准备,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4、年度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工作目标、规章制度的制定,资金投入、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市民学校教育设备,必须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2、电化教育设备要做到经常检修调试,经常保持完好,完好率达100%。
3、电化教育设备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时,须经校长批准,并如期归还。
三、档案管理制度
1、市民学校档案是教学活动的全部综合反映,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文件、资料及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归档等工作。
3、档案要求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
4、严格档案借阅手续,校内人员借阅档案要填写登记单,外单位借阅档案须经校长批准。
四、安全卫生制度
1、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2、电视机、录像机等存放整齐,并有专人保管。
3、经常加强安全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校长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坚决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决议。
2、负责市民学校全面工作,贯彻和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认真实施校务委员会决议。
3、加强市民学校管理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办学规律,不断改进和提高市民学校的办学质量。
六、教员工作守则
1、认真研学政治理论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备课授课,讲求教学实效。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严格律己,带头端正学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5、自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市民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学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2、认真听课,专心学习,独立思考,不折不扣地完成学习任务。
3、遵守市民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4、尊敬师长,团结同志,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5、爱护公物,搞好教室的环境卫生。
八 市民学校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切实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公民,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参加文明市民学校的市民要认真学习学校开设的各门功课。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能做笔记要做好笔记,不得敷衍应付或放任自流。
二、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听取学员意见,深入浅出,力求好的教学效果。
三、学习中,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四、文明市民学校坚持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的学习制度。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要尽量补学。
五、学校教学工作要围绕转变学员钠思想,培育“四有”公民,教学活动要丰富多彩,具有较高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九 社区市民学校工作制度
1:针对六角社区居住人口中下岗失业人员多的特点,以教育居民提高文明素质 ,增强法制观念,改变以往的生活习惯为主要目的,以市民学校为载体,促进社区社会风气.提高社区居民文化水平,使社区成为文明,安定,优美,整洁的大家庭.
2:利用市民学校,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3: 开展各种培训班,增强居民法制,科普,计生等方面的知识.
4:加强思想教育,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学习班,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方针,积极探索教学路子.
十 市民学校制度
6:组织参观、演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教育内容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四
1.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2.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内容,确定承担档案工作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机构)和必要的人员,统筹安排开展档案工作所需经费。
4.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二、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5.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2)制定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办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档案业务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
7.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档案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具体职责是:
(3)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4)做好档案的鉴定和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属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8.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档案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应培训。
三、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9.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对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间、质量要求、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10.安全生产监管档案主要由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执法检查材料、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以及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组成。
(1)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包括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立法相关材料、会议材料、安全统计分析材料、信访材料、行政复议材料及其他日常管理文件材料等。
(2)执法检查材料,包括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形成的调查笔录、处理决定等执法文书材料以及相应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材料等。
(3)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包括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及竣工验收审批材料,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材料,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认定审批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材料,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材料,职责范围内要求的各项管理工作备案材料等。
(4) 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包括本单位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文书机构或文件材料形成机构按相关要求整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12.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应于次年6月30日以前归档;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执法检查材料、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可分阶段归档。
13.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齐全完整、具有保存价值;
(2)本部门主办的文件,必须归档保存原件,确无原件的,须在备考表中予以说明;
(3)归档的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4)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复,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6)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存储到符合保管要求的脱机载体上。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一般不加密,必须加密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其解密软件和说明文件一同归档。
14.文件材料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清点、核对文件材料,并在移交方编制的归档移交目录上签字或盖章。
四、档案的管理
1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归档文件进行科学系统地分类、排列、编目和保管,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动文档一体化进程,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16.安全生产监管日常管理文件材料可按年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或采用适合本单位的档案分类方案,按件整理。
执法检查材料可按年度、行业、地区分类,以每个被监管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按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行政审批和备案材料可结合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行业、地区、被监管单位,采用适合本单位的档案分类体系和排列方法,以一个被监管单位的一项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一项一卷。行政许可项目在审批手续完成后在许可有效期内发生变更,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形成的案卷可与申办案卷合并保管或单独排列。
事故调查处理文件材料以一起事故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保管单位整理,按年度结合案卷形成时间顺序排列。
17.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形成的人事、会计、科技档案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对于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门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20.经鉴定须销毁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由档案工作人员和指定的监销人共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21.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接收、移交、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2.档案工作人员应在调动工作、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办好档案的交接手续。
其他机构工作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未归档的文件材料全部归档,并清退所借档案。
2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设档案专用库房,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档案库房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鼠、防虫、防高温的要求,库房面积应满足今后一段时间档案数量增长的需要。库房应与办公室、阅览室分开。
五、档案的利用
2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服务。
2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手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做好保密工作。
26.对电子文件采用网络的方式利用时,应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等安全保密措施,并遵守有关的借阅规定。
27.因利用档案解决重大问题,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进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
六、奖惩
28.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3)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29.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附则
30.本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31.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相关档案管理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档发(91)20号《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和公司《归档文件材料管理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归档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四条名词术语:安全生产归档文件是指公司各单位形成的安全生产方面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
1.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安监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
2.负责安评、职业健康、避雷设施、起重设备和叉车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3.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和归档。
4.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二)装备部
1.负责设备安全设施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2.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检验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三)各单位
1.负责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及其他要求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传达。
2.负责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和归档。
3.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各车间
1.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职业健康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2.负责本车间各班组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第六条 其他单位或部门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安全类文件档案的日常管理(包含收集、学习、使用、归档等环节)。
管理要求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件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归档备查。
第九条归档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清晰、专人管理。
第十条资料管理人员随时做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漏。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相关安全类资料制定和管理归口部门,修订原档案资料时,要做好记录。凡修订后的安全资料均应在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备案。
第十二条凡各类规程等重大资料的制定和修订,资料制定和管理部门应邀请安全、设备、工艺等相关人员共同审核确定,且发布前应组织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予以实行。
第十三条各类资料、档案保存年限遵循《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表一),法律法规对特殊档案有其他要求的,遵循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表》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
第十五条 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进行评估、修订、报废。
第十六条各单位生产安保科每年组织各科室、车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进行评估、修订、报废。
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据《公司职工违纪处罚规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五
1、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2、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在危险地段和部位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3、各社区要加强宣传,以“爱护公共设施为荣、破坏公共设施为耻”加大对社区居民公共设施安全和思想教育,把爱护公共设施作为经常性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对公共设施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5、各单位对所属范围内的公共设施负有看护、保护责任,其安全由所属单位负责,单位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对所属公共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报告,不得出现瞒报、迟报、甚至不报等现象。对公共安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6、社区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检验,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安全、有效。
7、在社区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制度。公共设施安全由举办方负责。
一、居民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严禁擅自开启一切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总闸,如因装修或维修需要,必须先征得管理部门的同意,由管理部门派专人开关闸门、井盖。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损坏、拆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四、任何人不得砍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向绿化地带倾倒污水杂物、焚烧纸屑和物品等。
五、禁止在道路路面、人行道及楼梯平台等公共场所搅拌沙浆、堆放建筑材料和零星杂物。
六、禁止私自接引和改变各类管线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挖掘道路,如需要时必须报物业管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七、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禁止非专业人员或非管理人员随意使用,防止损坏系统的正常运行。无关人员不得调看监控录像。
八、对违反本规定者将依法责令修复,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虎溪花园(以下简称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业主安全,维护正常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凡在小区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物管处管理人员指挥,履行出入校验证、交费等手续。
第三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小区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移交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条本规定由小区物管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虎溪花园物管处对机动车辆进出实行24小时管理和凭门禁卡出入制度。与小区正常生活需要和建设无关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社区。
第六条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小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小区内交通标志、标线的提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第七条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出入门限速为5公里,小区道路限速为30公里。驾驶车辆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第八条无牌、无证车辆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禁止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禁止在小区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
第九条大型客车、货车原则上禁止进入小区,如因公务、接待或为业主拉送货物的,相关单位及业主应事先与物管处联系,指定客、货上下地点与社区内停留时限。大型货运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货运车辆倒车时,车尾须有人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小区道路禁止车辆逆向、超速行驶或在非机动车道和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违反本办法引发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三非机动车、助力车、电动力和行人通行。
第十二条小区内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道路靠右侧路边通行,穿越道路或路口,应确认安全后通行,行人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驻足聊天。
第十三条自行车、助力车和电动车应在设有专用通道的小区大门进出。骑自行车进出小区应下车推行,骑驾助力车、电动车凭证出入小区,非本小区人员驾驶的助力车、电动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第十四条骑驾自行车或助力车、电动车,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小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小区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
第十五条小区道路上禁止溜旱冰、滑轮板;禁止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
第十六条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规范停入地下车库或地面指定停车区域,凡停放在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或占道停车的应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第十七条小区各大门周边、主干道、人行道、楼宇出入口、消防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或区域,禁止停泊车辆。
第十八条学校班车应在指定的场所泊车或站点上下客。
第十九条小区停车场、地下车库、停车点,由物管处管理所设置的标志、泊车位和其它设施,机动车应按指定的停车库、停车位或停车场有序停放。
第二十条非机动车应在规定的停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内有序停放,不得停放于楼内的公共过道及可能影响行人通行和消防安全的场所。
第二十一条校内单位和校外单位在小区内举办大型活动并有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的,应报业委会同意,由物管处指定停车场所。
五交通事故处置。
第二十二条小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到达。
第二十三条接到小区交通事故报警,物管处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民-警到达,并协助公安民-警调查取证。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120急救车到达之前,事主可报虎溪校区医院进行先期抢救。
第二十四条小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章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有以下违反小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业主人员予以批评劝导,非业主经批评教育后劝其离开小区,经劝说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办理了通行证的,予以注销:
(二)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小区园貌、阻塞交通的;。
(三)未按照小区内限速标准超速行驶的;。
(四)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小区交通管理智能卡(门禁卡)使用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凡擅自占用小区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且经教育不及时纠正的,物管处在获取证据后,可报请公安机关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移现场,所涉及的经费应当肇事都承担。
第二十七条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办理申办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的,物管处可责令其停止施工。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日起施行,由物管处负责解释、执行。
第二十九条如其它有关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条款与本管理规定相抵触的,按本管理规定实行。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七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及时与公安交-警沟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分析研究本社区交通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活动。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沟通交通管理信息每月一次。组织全社区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三次。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四、开展相约警务室活动。
五、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黑板报和活动墙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
六、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经常悬挂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七、充分利用录像、电视等宣传教育工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像不少于二次,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电视不少于二次。
1、成立交通安全社区领导小组。
2、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3、及时掌握、沟通社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及时掌握社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动态情况。
5、开展居民交通安全须知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6、本社区驾驶员熟记并遵守《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居民和中、小学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为100%,基本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不发生本社区居民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为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规范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制定《仁厚直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及时与公安交-警沟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分析研究本社区交通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活动。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沟通交通管理信息每季度一次。组织全社区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二次。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家庭交通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四、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黑板报和活动墙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墙板每年不少于四期。
五、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经常悬挂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六、充分利用各种户外宣传活动阵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仁厚直社区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为了维护社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北浦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符合规定。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三、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四、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居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
五、及时了解管辖区内及附近周边地区事故多发地点情况,并上报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落实人防措施,积极协助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六、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协调作用。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八
一、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二、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
三、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环科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四、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环科领导审查同意、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五、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六、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八、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环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九、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安全科开取临时用电证明,分管用电区域责任批准后,由公司设备技术科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 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 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 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 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 处罚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处50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
(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九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 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 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 辅导 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 小组。
2、 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
4、 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 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 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 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 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 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 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 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 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 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 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 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十
为了防止邪教组织渗入社区,便于社区进行管理xx社区根据有关要求对辖区出租房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检查,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一)出租房屋手续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规定,危房、防范设施不健全、存在治安隐患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出租房屋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责任区民-警检查符合安全标准的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1、公民出租房屋,须:
(2)、填写《租凭房屋申请表》;
(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凭合同
2、单位所有房出租,须:
(1)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
(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承租人转租、转借的`房屋的,须:
(1)出示本人现住地的户口证件,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治安责任和无邪教组织保证书、与原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同意转租、转借证明。
(2)提交与再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
(二)承租房屋手续
1、公民承租房屋的,应出示本人和同居一室的他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夫妻承租的还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2、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拟居人员简要状况和有关证件。
(三)、审批
上述手续,经责任区民-警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批准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或无邪教组织责任书),领取公安厅统一印制的《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和公安厅监别的“租赁房屋户”标志牌后,方可实施房屋租赁。
二、经常监督检查房屋出租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
(一)、认真履行治安(无邪教组织)责任保证书责任,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
(二)、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或排除隐患,保障安全。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邪教有关的)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
(四)、承租人是暂住人口的,应积极协助公安派出所对暂住人口进行管理。
(五)、必须把《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和“租赁房屋户”标志牌放于出租房屋的显要位置。
(六)、出租合同期满房屋因故暂时停止出租的,要在三日内交回《租赁房屋许可证》。
(七)、承租人发生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经常检查教育房屋承租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
(一)、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做好安全,清理邪教组织工作,一经发现及时告知出租人或报告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
(二)、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管理,遇有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三)、是暂住人口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四)、承租的房屋只能用于居住,不准挪作他用。
(五)、不准私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六)、集体承租的,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单位承租的,须指定专人配合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安全及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报送公安派出所备查。
为了加强南苑社区统一管理,确保房屋安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居民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不能改变原有承重结构,不能拆该原有承重墙体。
二、禁止在楼顶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其它设施,以免造成楼顶破损和防水层的破坏 ,形成渗漏。
三、在使用燃气时,要严格按照燃气公司的使用说明,规范操作,不得私自改装燃气管道等设施。
四、不得在公共部位违法搭建及堆放杂物,占道经营,私立广告牌,条幅。
五、小区楼房为住宅房屋,不得出租他人作为以营利为目的商业用房。买卖房屋必须到社区登记,如果不登记,房屋出现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十一
第一条 根据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安监总协调[2015]67号)要求,为了促进安全社区建设,规范安全社区评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社区评定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15)标准,对申请社区实施评定,确认申请社区已基本满足标准,并命名国家级安全社区称号的过程。评定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凡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社区”定义的城市区域、街道、社区(居委会),或企业主导型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县、乡镇、村等均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 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在国家安监总局协调司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社区评定与管理工作。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由促进中心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申请安全社区评定的社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注:凡启动安区社区建设的社区应在启动20天内呈报促进中心备案。
第六条 促进中心依据《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编制《安全社区评定指标》作为安全社区评定的工作标准。
第七条 安全社区评定程序包括材料初审、组建评定组、现场评定、综合评定和证后管理。
第二章 申请及初审
第八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向促进中心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并经社区所在地上级政府综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同意并盖章后寄送促进中心。
第九条 社区提交申请书的同时应向促进中心提交三份工作报告,并提交电子版,主要内容应包括:
(二)有证据的安全社区建设启动时间;
(四)安全社区建设项目的评估方法、结果以及持续改进的证据。
(五)社区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网址、电子信箱和联系人等。
第十条 促进中心收到社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国家安监总局协调司认可。
第三章 现场评定准备
第十一条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社区,由促进中心组建现场评定工作组依据《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对其进行现场评定。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定准备包括组建评定组、编制评定计划和编制评定工作文件。
第十三条 评定组成员一般为3-5名,根据评定工作量的大小而定,可以将评定组分为若干个小组。
第十四条 评定组成员的职责:
(一)编制相关工作文件;
(二)全过程参加现场评定工作;
(三)负责现场评定工作并与申请社区领导进行沟通;
(四)将个人的现场评定发现及时与组长或其他成员沟通;
(五)对申请社区的安全促进工作做出评价;
(六)负责社区整改情况的跟踪评定。
评定组长对现场评定的有效控制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评定组成员除具备必须的培训、教育、工作经历和从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经历外,还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
(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与申请社区性质有关的安全专业知识;
(三)善于交往。评定成员应具备较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与申请方各个层次的人能够很好地相处,营造一种融洽的气氛,以取得理想的评定效果。
(四)与申请方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保证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 安全社区评定人员应客观公正、严谨务实、清廉自律。如有违反,经查实后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七条 编制评定计划
评定计划是对评定工作的规范性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评定目的、评定范围、评定标准、评定组成员、现场评定的起止日期以及评定日程安排等。评定计划在评定前应通知申请方并应得到申请方确认。
第十八条 编制评定工作文件
评定工作文件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评定组在实施评定过程中控制评定的进程,进行评定记录和对安全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包括:评定检查表、会议记录、调查问卷、指标评定汇总表等。
第四章 现场考察
第十九条 现场评定程序
现场评定包括召开首次会议、现场考察、汇总分析和召开末次会议。
第二十条 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介绍双方人员;
(二)介绍评定计划以及所采用的方法;
(三)申请社区汇报安全社区创建过程,安全促进计划及项目实施结果;
首次会议由评定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为评定组全体人员,社区负责人及安全社区创建机构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现场考察
首次会议后即转入现场评定,现场考察包括:
(一)听取现场部门或场所的情况介绍;
(三)现场人员访谈和问卷调查;
(四)随机抽样评估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环境和其他安全绩效。具体指标的评定按照《安全社区评定指标》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末次会议之前,评定组要对评定结果进行一次汇总分析,以便对申请社区的安全社区建设总体情况作一次总体评价。
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共设有12个一级评定指标,45个二级评定指标。对安全社区评定指标的判定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45个二级评定指标中;a级指标个数〉=30个的评定为合格。
(二)b级指标缺陷经整改、并经专家组两个月内复审达到a级后且满足(一)要求的',评定为合格。
(三)出现c级指标评定为不合格;
(四)若某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评定均为b,则安全社区评定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末次会议
现场评定结束后,应召开末次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向申请方报告评定发现;
(三)宣布现场评定结论性意见,并提出对评定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
第二十四条 评定过程的控制
评定组长对现场评定的质量控制负全面责任。
现场评定时,要严格按照评定计划中有关日程和时间的安排,无特殊意外不应随便改变评定计划。应恰当、合理的抽取评定样本,针对最能反映社区安全社区建设绩效的部门和项目进行评定。判定不符合事实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以评定标准为依据,并与申请方共同确认事实。
第二十五条 申请方有如下权利:
(一)与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协商确定现场评定时间;
(二)对不适宜参加本次评定的人员提出异议,但应有合理的理由;
(三)对现场评定结果有争议时,应与评定组协商,若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方可向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提出申诉或投诉。
第二十六条 申请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按现场评定要求提供评定所需文件和资料;
(二)为现场评定工作组提供评定工作必要的条件;
(三)允许评定人员实施评定时进入相关现场,调阅相关记录和访问有关人员。
(四)申请方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评定组进行评定,以便及时把相关消息进行反馈。
第五章 综合评定
第二十七条 现场评定结束后,评定组应撰写出评定报告。评定报告由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简述评定过程、方法、评定的项目、查阅的资料、随机调查结果、指标评定结果、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以及对申请社区总体情况的评定,并提出是否推荐命名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评定组将评定报告报促进中心,促进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材料审查和现场评定情况进行总评。
第二十九条 促进中心将总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国家安监总局协调司。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协调司的意见,促进中心于20个工作日内向被评定社区反馈评定意见并抄送其申请认可部门。
第六章确认与命名
第三十一条 总评合格的申请社区,由促进中心授予“国-家-安-全社区”称号。
第三十二条 被授予“国-家-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一般在安全社区会议期间举行命名仪式,也可以在当地举行命名仪式。证书和证牌和旗帜一般在命名仪式上颁发。
第三十四条 总评未获通过的社区,整改后可在一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七章 证后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国家级安全社区”称号保持时间为五年。届满六个月前应该重新提出申请,促进中心将派评定组进行现场复评,以确定是否继续保持称号。复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第三十六条 保持“国家级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应于每年1月30日之前向促进中心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促进工作情况和本年度持续改进计划。促进中心视情况抽检。
第三十七条 连续两年未提交工作报告者,促进中心将进行调查,确定其是否继续保持称号。
第三十八条 五年到期未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称号,促进中心将在媒体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
第三十九条 保持“国家级安全社区”称号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影响特别恶劣的事件者,应及时通报促进中心。促进中心将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以确定是否保持称号。
第四十条 本评定管理办法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为保证姚家沟社区正常居民秩序,保护居民身心健康,确保社区居民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是社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社区安全工作由社区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工作小组、居民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社区每月要对居民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居民组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居民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居民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社区内居民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居民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中心学校,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四、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值日、自愿者护院队制度,加强居民教育、安全活动的管理,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负责社区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社区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五、加强对社区干部教育,树立敬业爱民思想,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居民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燃。
六、社区要定期对各楼栋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镇政府。
七、社区要经常检查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体育器械、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十二
2、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4、及时掌握社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的动态情。
况。
5、开展居民交通安全须知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6、本社区驾驶员熟记并遵守《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居民和中、小学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为100%,基本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7、不发生本社区居民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a3为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规范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制定《仁厚直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及时与公安交警沟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分析研究本社区交通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活动。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沟通交通管理信息每季度一次。组织全社区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二次。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家庭交通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四、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黑板报和活动墙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墙板每年不少于四期。
五、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经常悬挂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六、充分利用各种户外宣传活动阵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十三
为确保上海医保改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就医需要,避免因单位信息系统故障对就医造成影响,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下发的关于加强医保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确保本中心医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建立以中心主任任组长的信息管理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内部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管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进一步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病毒防范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对电脑进行扫描检测,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员对病毒库进行实时更新,严格执行医保联网电脑专机专用,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
三、安全信息员必须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落实防范措施,对与医保联网的计算机、网络端口的运行情况加强监控,每月做好重要数据的备份,每天做好医保数据的对账工作,发现差错,应在医保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帐工作。
四、工作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不得擅自添加或删除数据记录。挂号、收费操作时,输入数据必须严格按规定,不得擅自添加、漏输、更改或删除记录数据。如遇退款,应先由中心领导签字通过。
五、与医保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断,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互联网相联。如因业务需要确需与外部联网的,应将技术方案分别报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经确认对医保网络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后方可实施。
六、建立考核制度,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中心内信息系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2014年2月。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十四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确保我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实现杜绝特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道路和水上交通、农机交通、建筑安全、校园安全、防讯保安、森林防火、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监管人员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3、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安全工作专项督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重点维护好辖区内生产秩序,坚决杜绝因非法生产而发生安全事故。
4、坚持安全排查、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资料,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严禁瞒报不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本社区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在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2、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终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年度考核被评为镇安全生产园林管理先进单位,由镇党委、镇政府给予表彰。
3、年度考核未达标的,由镇党委、镇政府给予相应的处罚。
为了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使社区党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思想建设方面
(1)社区党委、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
(2)用《党章》规范每个党员的行动,把端正党风,提高党员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3)发扬主人翁精神,关心集体,勤政为民。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制度建设方面
(1)每个党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在先,享乐在后。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党委大会,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月组织党员集中政治学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和党的章程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因工作在外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同志也要坚持自学。
(3)抓好党员管理和党风党纪教育,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好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民-主生活会,认真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4)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不超计划生育。
(5)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建设方面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党委成员要按各自的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2)党委要建立四册、四簿,即“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册”、“党费收缴登记册”、“党员活动室财产登记册”、“党员学习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支委会记录簿”、“党员活动室活动记录簿”。
(3)发展党员要遵照“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教育,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办事。
(4)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工作,力争全部按期转正;对已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加强培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接纳。
4、作风建设
围绕扶贫开展工作,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工作,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务实工作,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1)党委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总支真正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2)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团结,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密切配合,自觉维护集体领导权威。
(3)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不推诿扯皮、不当老好人。
(4)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热爱集体,关心同志,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坚决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社区安全管理制度6篇篇十五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易满意副组长:柴钢琴。
成员:谢娜刘晓燕李丰安全员:孙卫周丽芳。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了解掌握本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社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社区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社区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积。
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社区内的事故隐患。
5、每年向镇政府报告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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