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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会议主持词篇一
;一般会议主持程序/会议主持
同志们,请大家坐好,现在开会:经区委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区统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传达贯彻全国、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总结年全区统战工作,安排部署年全区统战工作任务;听取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王瑞军同志的重要讲话;表彰奖励年度全区统战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动员-全区广大专(兼)职统战干部紧紧围绕区委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全面开创我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新局面。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党委,区直各党委、总支的党群书记、宣传委员(兼职统战干部)。各有关党政部门负责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列席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有以下四项议程:
一、传达贯彻全国、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
二、回顾总结年全区统战工作,部署年全区统战工作任务;
三、听取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王瑞军同志重要讲话;
四、表彰奖励年度全区统战系统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下面进行大会第一项:请区委统战部副部长王红玺同志传达中央、省、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进行大会第二项:
请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同志做题为《发挥优势,锐意进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进行大会第三项:
请区委副书记、区纪检委书记同志作重要讲话。进行大会第四项:
请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同志宣读关于表年度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统战干部的决定及统战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统战干部名单下面请获奖单位代表上台领奖下面请获奖的优秀统战干部代表上台领奖同志们,刚才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同志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去年全区的统战工作情况,并就今年的统战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特别是书记对如何做好新时期统战工作,全面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对各党委(总支),全区专兼职统战干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会上还表彰奖励了全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统战干部,希望获得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做好年统战工作再创佳绩。下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后与会人要及时向党委(总支)汇报,按照王书记的讲话精神,把统战工作摆上日程,切实解决不重视统战工作和认为统战工作无所作为的思想认识问题。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把各项统战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党委(总支)要认真总结和研究一次本单位、本部门的统战工作情况,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抓好统战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计划。为全面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http:w.*.n
三、会议印发了统战工作要点和调研课题任务分解,大家回去后要紧密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分解好调研课题,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人头。
四、月末之前各党委(总支)要把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委统战部现在散
一般会议主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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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xx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任务。刚才,德江县民政局作了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发言,他们的发言,内容非常丰富、亮点纷呈、学习参阅性特别强,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借鉴。明锋同志和冉琴同志分别就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和城乡低保提标相关事项进行讲解,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回顾
20xx年,全市各级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口,主动作为、全面创新、服务大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基本民生安全网兜底作用,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抓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合力初步形成。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主动作为,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主动争取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建立了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各区县按照市里的做法,先后建立了县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全市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德江县推进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工作得到了省社会救助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其做法转发全省参阅学习,是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2个县区做法之一。
(二)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城乡低保工作持续加强。一是科学测算,标准合理。20xx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从338元/月提高到392元/月,增幅为16%;农村低保标准从1780元/年提高到2104元/年,增幅为18.2%。二是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收入核查。全市共抽派国家干部5740人、村、组干部8371人参加提标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全市共退出城乡低保对象 3.5万余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4155户67241人,占全市城镇人口的12.3%;农村低保对象303139户717044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9%,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2.4亿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5亿元,农村低保金10.9亿元。三是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得到认真落实。通过核查,全市共有粮食救助对象76614户144142人,发放救助粮食880.6万斤。在提标核查工作中,石阡县“扩展群众参与、增强群众监督”的创新做法得到群众认可,群众满意度高;德江、玉屏等县强化组织领导,对低保工作滞后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印江、碧江、万山、江口等区县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低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民政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黔民函〔20xx〕165号)文件要求,我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规范和改进以城乡低保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新成效。全市共复核低保对象8346人,退出低保对象2092人,其中,纠正人情保、错保509人。玉屏县、石阡县、德江县等区县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由县纪委和组织部牵头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以争创星级敬老院活动为载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和管理得到持续提升。20xx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816人,集中供养人员6499人,集中供养率为28.49%,集中供养标准平均5841元/年、分散供养平均2902元/年;敬老院142所,管理服务人员49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65人;争取到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敬老院建设项目18所,中央彩票项目资金5401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序推进,全市有92所敬老院完成法人登记;星级敬老院创星活动深入开展,20xx年全市共24所敬老院获贵州省星级农村敬老院称号,20xx年全市共申报了14所敬老院。20xx年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9431.86万元。
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确保困
难居民得到了“托底式”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了以区县为单位的全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发挥救助效能明显,《实施办法(试行)》获得省社会救助局转发全省参阅学习,德江县对重性精神病人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的做法得到省厅领导肯定。20xx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21亿元,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8亿元,共救助86万人次,社会反响较好。
(五)以建立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抓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改革既定目标任务,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初步形成,基本完成了核对机制“四个一”建设,即一个核对制度、一个核对协调机制、一个核对中心、一个核对平台,市政府召开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联席会,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核对工作,核对平台已进入调试阶段,一些地方结合城乡低保核查积极推进手工核对工作,重点核对税务缴纳、工商登记、房产和车辆等拥有的情况,对通过核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依法及时停止保障,全市通过核对退出低保对象有1560人。
(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抓手,临时救助工作得到认真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精神,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救急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临时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20xx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06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54万元,有效救助了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以及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七)以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为抓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取得新成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20xx年 1月9日至15日和4月14日至18日分别组织8个督查组对全市的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进行明察和暗访、9月9日至11日组织两个检查组以交叉检查方式开展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11月10日至15日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民政部门内部层级监督与积极协助外部监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第一,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我市社会救助制度创新作为全面深化改革36项任务之一,将10所敬老院建设和城乡低保提标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给予我们大力支持,在社会救助资金安排上给予我市重点倾斜。如果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运筹帷幄,没有省民政厅,特别是省社会救助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可喜的局面。
第二,离不开各级民政系统的努力拼搏。“上下同欲者胜”。过去的一年,各级民政部门同心协力,创新发展,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汗水和心血。没有大家的辛勤付出和努力拼搏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低保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平衡;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统筹推进,逐步加以解决。
二、明确工作重点,扎实做好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救助开局之年,也是“”收官之年。全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全省20xx年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xx年社会救助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统筹谋划好“十三五”发展,努力开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事业新局面。要抓好“五个重点”。
(一)以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大救助工作格局。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民政部门是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主动开展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研究,要从联席会议运转、部门职责、会议内容上多下功夫研究,用机制创新引领工作推进,真正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真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大救助工作格局。要加快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和任务,明晰受理、分办、转办、反馈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依托乡镇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以城乡低保提标核查为重点,继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一是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今年城乡低保标准由市里统一制定,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104元/年提高到246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由392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已向社会公布实施,各区县要抓紧安排部署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扎实开展收入核查,提标核查中务必要防止提虚标,补助水平过低的区县要千方百计赶上来,不要掉队,要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二是深入推进低保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从我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态势来看,我市低保规范化程度与贵阳、毕节等市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10个区县中已经处于规范化和常态化巩固阶段有碧江区、德江县;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县处于迈入规范化阶段;思南县、沿河县、松桃县还处于准备进入规范化阶段。保障面较大的区县要认真研究低保规模问题,要强化动态管理,把该保的人保起来,把不该保的人清出去,不能让有的人钻空子,要从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环节上下功夫进行规范,要将低保档案建设贯穿于每一个低保工作环节。三是要加快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和投诉举报制度。务必要做到有备案必调查,有信必回,当前,低保问题成为社会最关注的民生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群众不满,甚至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必须更加重视低保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低保问题。四是推进精准救助。要抓紧建立县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核对工作,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科学公正认定救助对象。
(三)以实现敬老院三项目标为重点,提升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20xx年1月21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敬老院床位利用率、集中供养率、法人登记率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省政府副省长慕德贵与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今年将对未全面完成三项指标的市州政府进行约谈,大家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xx年18所敬老院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正式投入使用。积极向省厅争取20xx年敬老院建设项目,实现我市农村敬老院全覆盖。二是提高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全面完成床位利用率85%和集中供养率40%的目标任务,希望大家对这项工作要上心、用心、尽心,做到心中有想法、手中有办法,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定不移抓落实,不遗余力地抓落实。三是继续抓好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面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85%的目标任务,未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分管市长与各区县政府分管县长签订责任状要求,加快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四是继续抓好争创星级敬老院工作。以创建星级敬老院活动为契机,努力推进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建设,打造五保对象温馨、幸福乐园。
(四)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换档提速。一是要抓好铜府办发〔20xx〕189号文件贯彻落实。要严防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缩水、打折扣,损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二是要抓好一站式平台建设。继续巩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相衔接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结算机制。三是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工作新模式。要强化对重性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纠正民政部门对精神病人救治实行大包大揽的错误做法,抓紧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新模式,特别是精神病人救治实行新农合承担80%医疗费,民政承担20%医疗费救助新模式,各区县要在年底前全面建立。
(五)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急难救助工作。一是学习贯彻“两个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和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补全临时救助制度短板,各区县要按照兜住底线、稳步发展的思路,抓紧开展临时救助政策调研,努力消除临时救助制度盲区。二是用好用足“两个文件”精神。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和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社会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xx〕51号)要求,盘活低保存量资金,将部分低保结余资金用于低保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三是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要围绕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认定机制、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切实抓好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必须要守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这条底线,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的悲剧性事件发生。
三、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这次会议对今年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各区县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社会救助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和救助局长要具体抓,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解决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向各地党委政府汇报,力争在机构建设、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支持,确保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
(二)积极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最大的支持,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凝神聚力,共同推动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
(三)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政策落实。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黔民发〔20xx〕37号)要求,我们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奖励惩处措施,以交叉检查方式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激发各级民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县)改进工作和民政工作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因素。
同志们,20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
社会救助会议主持词篇三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街道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年初提出的“重点工作出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常规工作有创新,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一个任务一个任务完成,做一件成一件,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今年以来,我街道被评为“湛江市计生工作先进单位”,下辖的九二一社区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学雷锋最美志愿服务社区”,“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街道九二一社区青少年校外教育辅导站《五老牵手红领巾,共圆美丽中国梦》活动全国示范单位”。
20--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党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我街道始终把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为增强辖区党员的党性修养,进一步改进街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新思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
一是抓好“三个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通过抓好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根据中央提出的“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街道党工委结合实际,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系列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抓好规范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好基层党建规范提质行动,推进组织规范化。依法依规完成20--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社区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三会一课”预告制、反馈制、联系制,健全了各项制度,确保党建工作有条不紊,继续完善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0--年共接访群众789人,走访群众9822户,占应走访比例超过96%,走访个体工商户932户,占应走访的比例100%,收集到问题意见32条,为群众办实事32件。通过抓好作风建设,增添干事创业动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牢记“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街道重大财务、人事工作议事、公务接待、物品采购等制度,公车统一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和干部体检制度,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程序办事,按原则办事,增强街道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扎实有效推进“深化‘543’工作机制,巩固党群桥梁”这“书记项目”,为群众办实事,化解矛盾,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发展。
二是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一方面提前部署造氛围,实时跟进掀热潮。我街道党工委将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收听收看电视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做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批示精神,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老党员集中观看党的开幕和闭幕大会,会后动员广大职工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另一方面精心组织灵活学,多措并举抓落实。街道党工委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制定学习方案与学习计划。11月2日,街道党工委召开深入学习精神全体干部大会。13日,学街道召开习贯彻党的精神专题学习会议,街道中层以上干部及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参与专题讨论,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抒己见。同时街道党工委还在辖内各社区及街道办公大楼,拉挂横幅5条、张贴标语15幅,制作宣传栏6个,滚动led屏宣传口号300余条,并通过“党支部微信群”等载体为学习贯彻精神营造浓厚氛围。作为党工委书记我坚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精神,到驻点的九二一社区开讲“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党课;街道党工委积极响应区委号召,精心安排班子成员及社区书记到延安革命圣地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组织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党章知识考学等系列活动;各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和相关座谈会,使党员学深悟透党的精神。
(二)构筑经济发展坚强后盾
一是用心服务辖区企业。我街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间,分别为湛江市昱华纸品有限公司、湛江银虹饲料有限公司。湛江市昱华纸品有限公司前三季度工业产值3171万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4.41%;湛江银虹饲料有限公司前三季度工业产值4952万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37.71%。街道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间,分别为湛江市粤隆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湛江新供销华合农资有限公司。湛江市粤隆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前三季度销售额79万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减少99.3%;湛江新供销华合农资有限公司前三季度销售额5458万元,累计比去年同期减少4.05%。今年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累计7138万元。其中湛江朗日志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凤和广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01万元。二是全力督查安全生产。街道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抓安全生产。今年来,街道干部按照分工深入走访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我街道联合区安监局、赤坎消防大队、寸金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20--年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260人次,共检查生产规模企业5家,旅店、酒店、娱乐场所6家,其他单位29家,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28起,已整改隐患128处,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三是大力加强宣传培训。通过派发安全知识小册子、宣传海报张贴、呼吁群众关注广东消防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20--年我街道及企业悬挂标语25条,横额30条,张贴宣传画32张,出黑板报5期,发放宣传资料1400份,开展安全咨询1次,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1次。
(三)城市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是开展各类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今年是湛江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检的关键年,为顺利通过复审国检,我街道开展了一系列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今年以来,我街道组织挂点街道“五城同创”工作的市、区单位,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共开展爱卫运动5次、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6次,共计清理卫生死角13个,清理垃圾38车。对辖区内的7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进行了4次更新,大力开展以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为重点的健康知识宣传,促使爱国卫生月活动深入群众。积极联系消杀公司对辖区内的大院、小区进行消杀,较好地完成了春秋两季的灭鼠、蚊、蝇、蟑工作。二是继续做好“门前三包”整治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门前三包”工作方案,将临街门店年审办证与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挂钩,组织街道城管办、社区、寸金执法中队及寸金工商所每天10:00-12:00一同到临街商铺巡查,做到定人、定段、定时,定岗,落实责任,促使门前“三包”制度落到实处。三是积加大数字城管工作整治力度。安排专人对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案件进行接收、分类、派发及答复,对无主建筑垃圾、积存卫生死角、无主井盖、店招店牌破损等问题,及时派发并处理。今年以来,我街道在下辖四个社区居委会、寸金城管执法中队及乔银环卫公司的配合和支持下,数字化城管系统案件处理率大大提高。截止目前,我街道共收到市派遣城市管理案件239件,办结239件,结案率100%。我街道的案件处理率在全区名列前茅,多次得到市、区“五城同创”办的肯定。四是积极做好“两违”巡查工作。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严格做到“5盯1”(领导班子,股级干部,社区书记,社区干部,执法队盯一个违法建筑),确保每天巡查到位,坚决杜绝新增;通过利用街道“两违”工作微信群、短信群发系统等发布信息,使全体工作人员快速、全面掌握情况,达到信息上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的效果。目前我街道辖区2例违建都已全部停工处理,其当事人均表示配合工作,无事态扩大化,街道整治“两违”专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五是全力开展创文工作。我们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志愿服务活动为三大抓手,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通过举办道德讲堂、“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评选善行义举榜等方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关工+义工+社工”三结合的模式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失庭”三关爱活动,组织各项主题的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我们充分发挥辖区高校多、大单位多的优势,组织岭师、湛教、卫校、中心医院、“五老”等十几支志愿者队伍,开展文明交通协管、环境卫生清洁、消防安全巡查、家电维修、医疗义诊、文艺义演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项目,今年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达60多场次,有力地推进了创文工作。
(四)推进平安惠民建设
我们秉承“公心唯上、民生第一”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切实服务好辖区困难家庭、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等,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优抚、老协、双拥、慈善、殡管、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等工作。一是确保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应保尽保,20--年以来审批低保户15户。二是落实各项政策,关爱慰问优抚对象。今年慰问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240人;建立“新候鸟之家”,对200名流动儿童实行帮扶;配合区四套班子领导开展结对帮扶4人;联合市慈善会开展慰问活动,慰问困难群众40余人;组织慰问单亲家庭20多人,援助妇女儿童10人,援助重大疾病人员2人。三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积极做好残疾人实名制普查工作,对全街道的549名残疾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挨家挨户的上门普查;认真做好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配合区残联为辖区82名精神病人发放免费服药卡。四是继续做好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积极开展活动,并每月做好全街道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工作,20--年新办老人优待证727。五是做好ww工作。从今年4月份起就已经ww期,结合街道周末的应急值班,采取“特事特报、急事急报、大事快报”的值班报告方式,明确每天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到“人”,责任到“时”。实行危险重点人员24小时“一盯一”,敏感人员“一盯多”。强化矛盾化解制度。利用驻点工作、下户调查、座谈会和申报补助等工作机会和工作场合,及时掌握处理各类矛盾苗头动向,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年至今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2宗。
(五)计生工作有新突破
我街道辖区常住总人口数39061人,其中常住总人口为37093人,流入的流动人口3460人。今年以来,我街道以推进孕前优生检查为工作核心,着力突出计生服务特色,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街道连续十年被评为湛江市计生工作先进单位。一是开展人口计生主题活动。今年开展人口计生主题活动5场,开展“讲座30多场,发放宣传单张和宣传品3000多份。今年“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活动共举办5场、板报1期、张贴海报60张、悬挂横幅5幅、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二是做好服务帮扶工作。今年共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78人,701538.6元,共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困难家庭15户,发放了慰问金28500元,发放慰问品1000多元,共申请了特别扶助金25人,发放特别扶助金157000元,组织落实符合条件的居民参加孕期前优生检查308人。三是全力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今年我街道共制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栏5个,张贴海报500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时也全力配合寸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户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和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年来共建立健康档案人数38681人,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4703人。
(六)劳动保障落到实处
一是灵活就业方面。今年,我街道共为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备案登记305人,共受理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保补贴400人,补贴总额1349040.1元。二是医保方面。我街道在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过程中,认真做好参保工作,到目前为止,我街道20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5595人(未加大学生)。三是居民养老保险方面。今年我街道共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72人,并配合社保局按时完成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生存认证),保证了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得到按时发放。
2018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党建规范工作。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为契机,通过党建工作联席会、社区离退休党员工作站及党代表工作室等平台,紧密联系辖区各大单位,整合资源处理辖区热点、难点问题。二是以党建规范化为目的,争取上级支持逐步解决街道办事处(现租用邮政公司闲置办公楼)与寸金社区居委会(没有自主产权)办公场地的问题。一方面可以筹集资金购置辖区内临街破产企业或单位闲置办公楼;另一方面,支持辖区房地产项目尽快建成并按相关规划无偿提供社区工作用房。
(二)突破经济发展瓶颈。一是争取各级国资系统的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盘活辖区破产企业,整合厂区推进都市型经济厂区建设。二是继续对辖区商务楼宇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现有帮助企业落户的平台情况,突破岭师校区、小产权房等难以协调的场所。三是借助岭师、农垦厂等单位资源,引导辖区单位组建科技团队,吸引高附加值、高新技术、无污染、用地集约的工业企业进驻辖区发展,精心培育适合赤坎实际的都市型工业。
(三)保持民生服务优势。一是以“创文”工作为切入点。加强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大力招募各阶层、各行业的优秀精英充实到志愿服务队伍中,让我们的队伍成为真正的“多面手”;加强培训,提高志愿服务的能力,同时结合群众需求,发挥各队伍自身的优势,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志愿服务。特别是保证“关工+义工+社工”三结合的模式开展“三关爱”(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失庭等弱势群体)活动。二是以“巩卫”工作为得分点。积极处理各类督办及诉求工单,争取办结率在全区排名保持名列前茅。三是以“公卫”工作为突破点。集中力量,狠抓基础性工作,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和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公卫服务水平。注重强化“公卫”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共驻共管,扎实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争取街道连续11年被评为湛江市计生工作先进单位。
社会救助会议主持词篇四
一、 认真总结,充分肯定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区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大城乡困难群众构筑了一道坚实的社会安全网。
(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xx年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标准确定、按标施保、规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等内容;去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厅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先进省市经验的基础上,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草拟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明确地方政府责任、资格条件、对象认定、申请审批程序、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资金发放、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等方面完善了低保制度,为今后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自治区政府先后下发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管理和审核审批等有关程序。三是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自治区城乡低保绩效评价办法》,明确了日常监管、年终考核评价和以奖代补办法。
(二)机制建设进一步创新。一是研究制定了以居民人均收入、基本生活支出和恩格尔系数相结合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测算办法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升了低保标准制定与调整的科学性。二是全面建立了低保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两年来,自治区按照“物价连续上涨3个月发放物价补贴”的原则,建立并多次启动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近10亿元。三是探索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赤峰市的部分旗县通过加密优盘提交相关部门分别查询房产、社保、车辆等信息,提高了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为下一步这一机制由人工审核变为信息化比对机制的全面建立奠定了基础。四是积极推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了医疗救助的实效性和救助水平。目前全区有62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其中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等地实现了全覆盖。五是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建立了社会救助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奖励机制,在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财政状况、救助人数的基础上,加大绩效考核因素,使资金分配更好发挥激励作用。六是在财政、编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目前全区564所供养机构已有232所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七是探索建立了联审、评审机制。如包头市的“三级联审”和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的“听证会评议”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效促进了低保制度的公开公正。
(三)资金投入进一步增长。20xx年,中央补助我区城乡低保资金29.6亿元,同比增长14.88%,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9.82亿元,同比增长26.98%;中央补助我区医疗救助资金3.65亿元,同比增长3.9%,自治区本级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本级安排五保供养资金9005万元,同比增长25.6%;自治区本级财政连续两年安排临时救助资金4000万元,安排物价补贴资金2.79亿元,同比增长57.9%,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一是基层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地积极落实自治区政府《指导意见》,部分盟市出台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文件。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加强苏木乡镇(街道)民政所建设,不同程度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都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全区有工作人员2474名,落实工作经费3702万元,基层能力建设较过去有明显提升。去年9月,自治区编办批准成立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呼和浩特市在全区率先成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政府研究决定财政出资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现此项工作正在与有关部门对接实施当中。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自治区已开发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敬老院信息管理系统、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信息系统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软件,并逐步在全区推广运用。目前城乡低保对象基础信息已经全部录入,为实现网上审批和管理奠定了基础。三是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各地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等,极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从事社会救助的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年轻化、高学历的比例明显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意识和水平明显提升。
(五)救助效果进一步显现。截至20xx年底,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等经常性生活救助对象213.3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8.8%。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38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2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和16%,位列全国第7位和第5位;农村牧区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2583元,年人均补助184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和21%,均位列全国第7位;农村牧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4858元、分散供养标准282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18%,位列全国第10位和第14位。全区共实施医疗救助172.1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3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4.5万人次和2600万元,困难群众看病难得到缓解;共实施临时救助10.2万户,支出救助资金7211.9万元,户均708元,较好地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作用。
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民政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离不开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民政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向锐意进取、全力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的各位领导和社会救助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我区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法规政策体系不够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项目的立法层次还停留在条例、办法、决定和通知的水平上。目前,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社会救助法,与之相配套的单项救助法律也相对缺乏,完备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尚未形成。这使得社会救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存在随意性、不规范性和政策不连续等弊端。二是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资金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社会救助资金大多数依靠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地方财政投入少,甚至按比例配套的资金都难以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也较少或难以落实到位。三是救助对象家庭收入难以核查。核查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主要通过申请人出示收入证明、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邻居取证的方式展开。在无法查询金融机构存款、证券信息以及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无法通过税收、公积金、社会保险缴纳等来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情况下,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只能说是“估算”而不是严格意义的核算,这也是出现“人情保”、“关系保”的根源所在。四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有的基层机构至今没有专职人员,没有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业务培训跟不上,人员业务不精,影响了政策执行的精确度;加之人员调动频繁,救助工作联系脱节,也影响了救助政策的执行到位,难以支撑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五是基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意识弱,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的积极性和办事效率不高。对此,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调研和分析,找出问题的成困和解决办法,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今后三年,是实施“”规划攻坚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区第二十次民政会议和自治区近期将出台的贯彻国务院45号文件《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创新创制,努力形成“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衔接配套、保障有力”的社会救助格局。到20xx年,圆满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救助指标;到20xx年,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倍增目标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要求。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去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城乡低保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工作保障、能力建设和组织领导将提出明确要求。为此,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策规定。要对照国务院《意见》和自治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地区低保相关政策规定,查找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结合当地实际,加紧制定完善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近亲属申请登记备案、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工作绩效评估、基层机构建设和工作人员配备、工作经费保障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使低保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落实管理责任。国务院《意见》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委会在低保管理各个环节中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同时也明确了低保申请人的责任。各地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将相关主体的责任分解到低保工作流程中,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与权力对等、权力与义务对等。三是提升核查手段。在城市,要创新核查手段,积极借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做法,加快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将核对机制引入审核审批流程,将核对结果作为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在农村牧区,要全面推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特别是收入状况核查的做法,并依据当地低保标准,把核查结果作为低保准入的首要条件,不能仅靠评定确定对象,解决农村牧区低保标准“虚无化”问题。同时还要坚决纠正个别地方不经家庭收入核查将一些特殊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的做法。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定期报告”、“分类核查”是国务院《意见》对动态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救助对象,要根据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成员变化及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认真排查各类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空白。要严格“定期报告”制度,在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分类分批进行复核,及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和增发手续,真正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科学制定供养标准,有效落实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政策
供养标准制定是五保供养政策的核心,资金保障是落实供养政策的重要因素。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确定的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刚性要求,结合自治区下达的最低供养标准和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不低于12%的增幅,研究量化法定供养标准,足额安排供养资金,推动五保供养政策的全面落实。一要落实刚性要求。要根据当地农牧民人均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并考虑医疗、交通、教育等因素,合理确定供养标准。二要减少区域差异。要逐步统一供养标准的层级,积极推广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以盟市为单位确定五保供养标准的做法,逐步实现自治区按区域划定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并加快建立供养标准动态调整和自然增长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及时调整供养标准。三要推动资金落实。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认真落实20xx年中办发[20xx]21号文件精神,尽快理顺五保供养资金渠道。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区补助供养资金的比例和额度安排本级财政五保供养资金,尽量减轻旗县级财政压力。要借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盟市级财政对五保供养经费实行专项补助的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五保供养资金专项保障机制,保障供养对象能够及时、足额领到供养资金。四要加强机构建设。要明确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功能定位、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今年项目建设重点是撤并远、散、小敬老院,新建中心或区域型敬老院,全面落实自治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不断满足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创造条件。五要加强机构管理。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快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安排运转经费、配足管理服务人员,力争在年底前,将现有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完成70%以上。去年自治区评定了11家3星级和19家2星级供养服务机构,并给予了表彰奖励。对照民政部《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和自治区修订后的《评定办法》,查找不足,推广包头市达茂旗、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赤峰市林西县、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等地敬老院在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方面的做法,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申报国家级模范供养服务机构做准备。
(三)加强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推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一是按照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标准资助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确保其能够平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全面推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目前,全区已有62个旗县(市、区)开展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其余的旗县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软件安装和运行工作,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全覆盖。三是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细则,培育典型,形成模式,逐步推广。四是推动医疗救助城乡统筹、地区统筹。要按照民政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逐步实现两项制度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水平、操作程序等方面的统一,统筹使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逐步缩小医疗救助城乡差别。五是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机制。今年自治区将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并通过和慈善衔接,切实减轻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负担。各地要选择慈善基础好的旗县(市、区)积极开展试点,制定相关衔接政策,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社会慈善的信息对接工作,及时掌握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慈善医疗救助工作。六是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各地要继续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贫困群众就医压力。自治区将依据各地医疗救助资金地方匹配比例、资助参合参保人数、住院救助人数、门诊救助人数、重特大疾病救助情况、救助资金支出和结余情况等因素,分配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当年资金结余率不得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要不断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力争年底达到55%,“”末超过70%。
(四)完善制度设计,全面推进临时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是解决人民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和支出型贫困的有效举措,各地要在全面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完善功能定位。要从困难群众的实际救助需求和社会救助保基本的原则出发,将临时救助功能定位在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体系兜底保障上,突出救急、救难的制度特点,发挥拾遗补缺、托底保障的作用,消除现行政策在救助中的空白点。二是明确对象范围。要弥补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足,逐步将对象范围设定在支出型贫困家庭(如单亲供养子女上学家庭、因病致贫家庭)、急难型贫困家庭(如重大灾害或意外事故致贫家庭)和贫困新居民家庭(如生态移民家庭)。三是明确救助标准。要从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出发,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四是规范审批程序。在借鉴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的基础上,突出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制度特点,进一步优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探索建立常规审批与后置审批相结合的审批模式以及苏木乡镇(街道)、旗县(市、区)多级审批相结合的分层审批模式。五是落实救助资金。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资金需求测算,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落实临时救助资金的力度。自治区在分配本级临时救助资金时,将统筹考虑盟市、旗县两级财政安排情况和救助情况。
三、强化措施,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对社会救助提出的明确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多措并举,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措施的力度。
(一) 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各地要按照白向群副主席和兰恩华厅长的要求,以更宽的视野、更新的思维、更大的气魄、更强的责任,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自治区有关文件为契机,以推动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带动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提升为基础,以基层民政能力的提升促进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为根本,吃透文件精神,抓住重点环节,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支持,确保工作有人手、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盟市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意见》要求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争取盟市政府早日出台依据低保对象数量等因素配备工作人员的相应办法和措施。要积极借鉴外省的做法,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解决基层工作人手,鼓励通过公开招聘、设立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充实民政工作队伍。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各盟市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协调财政部门将低保工作经费足额纳入预算管理。自治区在对低保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的财政困难地区给予工作经费补助的基础上,盟市财政在保障本级低保工作经费的同时,也要建立对困难旗县低保工作经费补助制度。三是加强信息管理。从各地基础数据录入的情况看,与开展网上审批管理还有一定差距。各地一定要以低保信息系统建设为抓手,加大督促力度,尽快补充完善相关影像和图片资料,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全部开展网上审批和管理工作。同时,家庭经济状况比对系统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也要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四是搭建社会救助服务平台。自治区从今年开始鼓励并资助建立低保服务大厅,各地要抓住机遇,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通过资源整合,建立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平台。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各地要结合“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贴近群众,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要以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为重点,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在教授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提高为困难群众服务的意识。特别是在接待救助对象来访工作中,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树立良好的民政人形象。
(二)推进信息核对,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是创新社会救助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内政办[20xx]73号)要求,早研究、早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到20xx年末,全区40%的地区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到“”末实现全覆盖。在工作中要把握几个关键:一是坚持制度先行。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包括核对内容、核对流程、结果运用在内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的具体办法,特别要对核对过程中审批机关的行政委托和救助申请家庭的个人授权作出明确规定,为机制平稳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坚持合作共享。信息核对工作牵涉部门多,工作复杂而艰巨,各级民政部门要本着与有关部门“合作、共享、双赢”的理念,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赢得理解和支持。拟定本地区机制建设的总体方案,落实盟市和旗县(市、区)具体责任和任务,按照核心系统优先比对的原则,由易到难,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根据外地的做法可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在核对系统软件未建成前,旗县级民政部门通过积极与部门协商,将核对需求名单制成电子表格,通过加密优盘提交相关部门以手工操作为主的方式进行核对。第二步,在核对系统软件建成后,先易后难,梯次推进。首先,将民政部门所属的婚姻登记和殡葬死亡信息纳入到核对系统当中;其次,通过与逐个部门沟通协商,将与有救助认定需求和业务联系紧密的社保、房产、公安等部门纳入到核对系统中。然后,进一步扩大部门协作影响范围,逐步将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涉及的核对信息也全部纳入到核对系统中,逐步实现全区核对系统的各项硬件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并成功进行网络对接,形成以民政局为中心,通过专网进行数据采集、批量上传的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工作网络。三是坚持能力优先。要按照国务院《意见》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要求,借鉴民政部成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民政厅、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成立核对机构及北京、上海、辽宁、河北、吉林等地的成功经验,优先建立核对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开发信息核对平台,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三)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政策有效落实
自治区已将低保工作纳入地方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地方各级也要逐级落实。一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式和奖励惩处措施,推动基层落实好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二要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各地要根据社会救助特点,从政策目的性、群众受益性、操作规范性、实施公平性、管理创新性、保障有力性等方面,研究制定易操作、能量化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客观评价社会救助各项政策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城乡低保考核指标,应重点促进管理规范精细、对象认定准确、程序公开公平和按标应保尽保;农村牧区五保考核指标,应重点促进供养标准落实、供养设施完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救助考核指标,应重点考虑参合参保、“一站式”结算、预算资金执行和救助水平提高等情况;临时救助考核指标,应重点促进制度建设、资金落实和救助能力增强。三要严格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要求,实事求是开展考评工作。考核应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定期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方案,确保客观公正;要以数据量化为主,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四要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救助资金分配和工作经费补助挂钩,奖优惩劣,激励基层抓好落实。
同志们,形势催人奋进,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全区第二十次民政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社会救助事业新局面,为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而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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