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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篇一
;浅谈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摘 要:本文以实际工作经验为基础,首先分析了化工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重点控制策略,希望能够为同行业人员有所借鉴!
关键词: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隐患;安全;控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x937 文献标识码:a
危险化学品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特点,其生产、运输、存储、使用和废弃的操作难度大、过程复杂,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事故,对人和环境构成严重的安全威胁。2015年,天津“8.12”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所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给我们敲响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警钟,提醒着相关人员在思想上,需要时刻重视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及国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本文以多年的化工产品安全管理经验为基础,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储、使用和废弃四个阶段的操作展开探讨,希望能够为同行业人员有所借鉴!
1 危险化学品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1 运输过程的安全隐患
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过程中,很多运输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偏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思想意识淡薄。在基础设施方面,资金投入不足或存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例如:槽罐车没有专用的停车库及消防设备、运输车辆或包装容器未经检验、擅自改装车辆和容器等。而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由于缺乏足够的安全教育可,不按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执行的显现也较为普遍。
1.2 储存过程的安全隐患
很多化工企业在对危化品仓库选址及库区布置时,没有考虑到消防安全的要求,仓储设施简陋或布局严重缺乏合理性,而对于消防设备或器材,则超过检验期限或几近瘫痪,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起到消防作用,抢救困难。一部分化工企业,不按照规范要求存储危化品量,超过其自身可以承担的危险范围,给安全储存埋下隐患。而在危化品的储存管理过程中,一些仓库保管人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或责任心,随意堆放、乱放危险化学品,搬运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没有轻装轻卸或在库内改装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等。
1.3 使用过程的安全隐患
在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领域较广,如果不对其安全使用加以重视,也可能会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究其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危化品的使用单位缺乏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不明;
(2)使用单位没有严格的危化品监督机制及操作规程,或落实不严;
(3)操作人员没有对危化品的安全生产足够重视;
(4)事故应急的处理能力薄弱。
1.4 废弃过程的安全隐患
危化品的处置,是生产、运输、存储、使用安全的延伸,也是对危化品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已使用并做废弃处理的危化品,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导致重大的安全事故。目前,国家对废弃危化品的处置已经有了严格的规定,但部分企业却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随意堆放或排放废弃危化品,加之当地执法单位的不作为,其结果将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点控制策略
2.1 建立并建全完整的规章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要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并结合原化工部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禁令》规定,建立和建全适用于本企业的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存储、使用和废弃环节的管理,确保每个环节的作业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约束并规范员工的各种操作行为。
在制度的落实上,要狠抓管理,尤其在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安装维护过程中,涉及到人员的登高、入罐,操作程序的吊装、动火等特殊作业前,要保证有方案、有计划、有安全保障措施,并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的审批制度。在作业过程中,要指派专人监控其作业行为及质量控制,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且不留任何后患,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贯穿于实际工作中,避免形成一纸空文。
2.2 排除安全隐患、保障运输安全
化工企业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包装容器的状况进行检查,排除事故隐患。运输车辆的危险化学品标识应清晰,车况要稳定,达到报废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报废处理。对于运输剧毒、易燃易爆等高危化学品的车辆,要安装gprs等定位系统或行车记录仪,并指派专人通过企业内部的信息平台,实时监控车辆的运行情况,防止运输车辆偏离规定路线或超速行驶;由于危化品均具有各自特性的危险源,所以,其承装的包装容器须由专业的生产企业,根据危化品的特性特殊制造生产,并经由特种设备质量检验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而对于不同特性的危化品,当其灭火方式、性质相抵触时,绝不可采用同一运输车辆运输。
化工企业应全面掌控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道路及沿途环境状况。当运输车辆需经过人员或车辆密集场所时,要慎选行车的时间,防止道路拥堵;当运输的危化品可能与特殊的环境产生作用时,须重新选择运输条件或改变运输线路;高温天气运输危化品时,要防止长时间暴晒,或采取必要的降温隔热措施。此外,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按照预定行车路线形式,突遇状况时,要及时向企业监控人员汇报。
2.3 危化品储存的安全管理
危化品的储存仓库,要建立在常年主流风向的下风侧,而对于大型的危化品储存仓库,还必须要设置于城市郊区。仓库内不可设置人员宿舍或办公地点,其外部与其它建筑的防火距离,内部的地面、门窗、屋顶等,要根据危化品的性质,并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建构。对于老旧的仓库,要加大对其设施改造的资金投入,并指派专人定期对安全设施或消防设备、器材等进行检验、更新,保证设施、设备或器材的完好有效性。
危化品的日常使用和储存,要设立专人管理制度,其管理人员要具有一定的化学基本知识,而对于有特殊资格要求的,须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证书并经企业考核且合格后方可上岗。针对危化品在存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并制定严格奖罚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在入库或出库危化品前,须对其包装或数量等进行检查和登记,性质相抵触的危化品,要分门别类存放,避免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造成严重的后果。剧毒化学品要由双人收发和管理,并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出库使用时,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2.4 危化品使用的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企业管理制度操作,当日的出库量要当日用完,否则要及时入库储存。危化品的使用者,要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熟练的操作技能、较强的专业知识以及应变能力。同时,在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要对其操作方法进行监督,防止其违章作业。当发现其操作不当,或存有影响危化品安全的行为时,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纠正,将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2.5 废弃危化品的安全管理
对废弃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是对废弃危化品存放位置的管理。化工企业要根据危化品的特定属性,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建立废弃危化品的存放地点,制定存放管理办法和应急防范措施,决不可随意乱放、排放,以防对周围环境和居民构成危害;其二是要建立废弃危化品的处置设施。化工企业应建立废弃危化品处置的专门设施和机构,强化对废弃危化品安全处置的宣传工作,规范废品处置制度,杜绝危险废弃物的无序流动,加强监管,防治其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此外,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对仓库危化品的装卸、搬运和保管等有关工作人员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例举国内外同行业以往的化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其中危险源诱发点、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从中吸取教训,促使相关人员能够在思想上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认识,了解并掌握储存、使用的危化品的特性、危害性及操作要领,确保其能够在日常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操作。
结语
在化工行业,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复查、防范要求高的系统性工程,其运输、储存、使用及废弃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将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作为一名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要时刻保持安全防范的意识,总结过往经验教训,创新安全管理方式,从危化品的管理使用、操作人员的操作方法和预防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化工企业能够安全、稳定且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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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g20571-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s].
[3]崔克清,等.化工安全设计[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4]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号)[z].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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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人行道、车道和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篇四
导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内容吧。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五)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八)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2.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总结
3.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归纳
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复习试题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篇五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5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2.6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乘客可见部分。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2.3.2驾驶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应劝阻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驾驶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6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
2.6.1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6.2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
2.6.3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2.6.4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单任。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 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3)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马上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篇六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1 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 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1 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xx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 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管理制度《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4.5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 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 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1 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 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 安全评价报告。
5.2.5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2.6 符合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xx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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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行业在不断发展中,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多样性逐渐增强,其中的危险化学品有高毒性、高腐蚀性、高爆炸性等特征,为了提升化工企业生产安全管理效果,就必须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控。文章分析了当前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及化工生产中安全管理的问题,并就改进对策进行了探讨。
:危险化学品;
化工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由于有些化工产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化工生产以及销售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非常高,尤其是危化品管理工作的风险性较高,一旦管理及防护不善会导致严重后果,甚至会造成毒性产品泄漏危害周围居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很多化工企业都在积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效力,而提升危化品安防管控效果是首要任务。
1.1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不足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品事故调查得出的调查结果显示,出现事故的单位之外仍然有很多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企业单位对于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严重不足的现象。这些企业安全意识低下,导致对相关危险品的管理存在着众多漏洞,并且对于安全相关的监管单位对企业提出的风险提示不闻不问,甚至阻碍相关监管人员对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鉴于这种情况,危险品安全相关的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针对危险品企业展开危险品危害的宣传工作,强化各企业的危险品安全意识,逐步从源头上降低危险品事故的发生几率[1]。
1.2责成追究制度不完善,力度不够
每当出现危险品酿成的事故,相关管理部门就会对危险品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众多企业也从这种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改变了从前针对危险品的消极态度,但法律法规仍在完善的过程中,仍然会有涉及不到的地方。因此,从危险品相关企业入手,加强危险品企业的安全意识仍然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手段。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加强对于违反危险品运输管理存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此来弥补在法律法规完善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切实提高设计危险品企业的安全意识。
1.3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略安全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各行各业在生机蓬勃的市场中展开了多种多样的竞争。但是,有竞争就有灰色地带,有些企业由于自身竞争力不够,采取极端手段获取市场份额。违法违规生产危险品就是为了追求利益而忽略安全管理的众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种。当某些企业忽略安全而生产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学品,并进入市场流通环节之后就会触发安全事故,不仅坑害了消费者和无辜的人,自己也背负了沉重的代价[2]。如某企业购买了a企业的某种化学试剂产品,因为违规操作引燃了化学品,该化学品产生了大量的有毒物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该化学品企业对该事件承担主要责任。因此,除了监管部门应该加大打击不合规企业生产危险化学品,企业自身也应该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4对在职人员缺乏相应的培训
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标准要求应该是具备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在压力下所必备的良好心理素质。虽然从表面上看,监督管理人员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岗位,但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作意味着要面对与人民生命财产相关的重大问题,所以耐心、细心、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过硬的专业知识是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的重要前提。监督管理人员不仅要面对危险化学品带来的风险,还要面对企业对监督工作的各种小动作。如果洞察力不够,决心不强,那么就很容易被无良企业的某些手段蒙蔽,错失了发现安全隐患的机会。所以,相关监管单位应当对监督岗位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3]。
1.5安全标识管理不规范
安全标识通常是设计危险品的相关企业对于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风险提示的一个工作内容。这项工作需要对产品和堆放危险产品的场所进行清晰的标识。安全标识管理是涉及危险品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不仅对于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进行科学有效地管理,也能够协助提高企业的安全性保障措施。由于不少企业对安全标识管理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对于安全风险意识本身也不强。设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该要做到在企业厂房内部设定事故疏散路径,并对路径进行清晰的标识以及对标识进行备用电管理,防止事故导致停电造成标识路线失效的情况。对于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应当进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清晰说明,对于在运输和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应该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4]。这些环节的缺失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相关危险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进行安全标识管理的要求。
以天津某化工品储存单位经验为例,阐述监督管理举措。该企业位于天津港地区,为一家危险品仓储经营物流企业,占地达90000m2,建有大面积仓库和货棚。拥有集装箱正面吊两台,3t叉车4台,10t叉车1台和三联装消防车一辆,建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的供水、供电、给排水、办公楼、污水处理、闸口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和相应的危险货物应急处置装备,拥有符合危险货物管理要求的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2.1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强化企业安全管理
秉承多年来在危险化学品和集装箱港口操作的丰富操作和管理经验,专注于天津港的危险品物流服务,持续从全类别危险品存储合规性校验、全过程风险监管、报警信息与管理者的实时联动以及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深耕,通过强有力的管理和信息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方案。同时为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效力,防止危化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积极搭建了危险品跟踪管理系统,对每一种危化品进行针对性管控信息提取,保证全部危化品都在安全范围内存放,并根据各种危化品特征配备充足的防护设施。此外还建立了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保证一旦危化品管理出现安全预警信号就能快速响应,保证全员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企业管控范围内财产及人员的安全。
2.2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管理的重视
对于如何提高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管理流程,应当从企业和监管部门进行分工。首先,企业应当不断地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各类化学品的种类特性的研究和学习。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针对各种不同的化学品危害建立对应的应急预警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可以立即执行相关预案。另外,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事故的案例和防范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对安全生产以及危险品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风险意识。
2.3完善责惩制度,加大惩罚力度
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仍然在完善的过程中,因此对于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仍然有很多的内容需要企业和监管部门共同完善。尤其是对无视安全风险,顶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者违规操作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这需要各个企业所在的地方政府监督部门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相关部门和监督单位实施责任制。对出现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列入企业市场黑名单,终身禁止参与危险品相关行业的工作。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积极自我检查,从根源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4加强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不少企业仅追求眼前片面的利益,却忽视了安全生产会给社会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后果。这种后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另外这种不顾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在市场中进行竞争,无形中给遵纪守法的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的待遇。无论是对行业还是对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设计危险品企业的管理监督工作。对于企业中存在的任何安全隐患,监督部门应当在检查过程中不断地给予企业警示,要求企业限期进行相关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做出处罚,净化行业风气,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5加强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
要做好监督工作,就必须要对监督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当前,不少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仍然较低,在检查和执法的过程中因为专业技术水平不过关,导致错失了发现安全隐患的机会,这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因此,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长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培训的同时应当加强关于安全生产标准以及重大危险源的分类等相关业务知识,要通过培训让工作人员更加快速,有效地发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5]。
2.6加强安全标识管理
企业的安全标识管理能够极大杜绝危险品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为企业提供安全保障,为社会减少了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可能性。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日常检查中严格对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监督,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识是否合规、生产区域是否具备有效的逃生疏散通道、堆放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场地、库房是否具备完善的应急机制等。
总之,在我国化工行业发展中,化工企业的竞争压力与日俱增,为了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化工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升级、产品优化。而在此过程中就会有很多新型化工原料、过程产物及化工产品,化工企业必须根据化学品的具体性质、生产环境、储运特点进行科学规划及安全管控,以保证化工企业生产有序进行,并尽量避免由于化工企业生产及销售、产品仓储给周围环境带来危害。
[1]曲堂东.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21,40(11):11-12.
[2]沈涛.安全评价在某化工企业中的应用研究[d].武汉:武汉工程大学,2020.
[3]陈鹏.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研究[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20.
[4]罗柱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现状及对策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20.
[5]周凡杰.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21.
作者:王志伟 单位:天津物捷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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