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名著是提高语文素养的重要途径,利用碎片时间多读名著。总结需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的叙述。成功离不开坚持和努力,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的潜力,并为之奋斗不止。
我的日记300字篇一
爸爸今天要带我去千岛湖的消息传来,我兴奋地一蹦三尺高,因为我最喜欢爸爸带我游山玩水了。
到了千岛湖,爸爸说:“我们要先上猴岛,再上梅峰岛,最后上神龙岛。”我点点头表示答应。
我们乘快艇到了猴岛,还没有上岸,就看见一只猴子下来喝水。我急的快步走下快艇,冲上岸上,猴子就在前边,看见有人在喂猴子,我要让爸爸给我买了一包猴食。兴冲冲的拿着来到了喂食厅。这里的猴子很多,你可以看到小猴吃奶、争抢食物……我拿了一个花生随手丢给猴子,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距离喂猴子,并看猴子剥花生,“看”爸爸招呼我,我顺着爸爸手指的.方向看去,有一只猴妈妈怀里抱着一只猴宝宝在争抢食物,这时,一只小猴趁我不注意,把我的花生袋抢走了,我又气又笑,小猴子们真是太可爱了,太调皮了。就这样,我们离开了猴岛。
这一站是梅峰岛,(重点声明,不是因为岛上长满梅花,而是做飞机从空中看像梅花),我们直奔观景台,原因是要把千岛湖的景色尽收眼底。看完了梅峰岛,我们上了神龙岛(注:岛上没有龙)“神龙岛,神龙岛,怎么连龙的影子没有看见?”当我正在纳闷时,不经意地往一个小圈子里看去,“啊”我不由的发出一声惊叫,这哪是神龙岛,简直就是蛇岛,你猜我看到了什么?眼镜王蛇和腹蛇。看完了,就拉着爸爸走了。
这就是我的课余生活,它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而且丰富了我的学习生活!
我的日记300字篇二
上个周就想写这篇日记了,总因时间不充裕而搁下来了。今天正在不只写什么题材好时,突然想起了这件事。
那是上个周的今天,我和妈妈到博物馆去看展览,看着宣传单上的“生龙活虎”还真想一睹这些“稀有动物”的风采呀!再加上宣传单上印着一个大大的“活”字,就更想去了。
我接着无心看了几样就出来了,望着整个博物馆,我感慨万分:这博物馆前身就是“丛氏宗祠”。这是一座沉稳端庄的古建筑,是文登市区现有的唯一的一座古建筑,虽然它被周围的那些现代高楼大厦所包围着,但它仍以其自身的文化气息和独特魅力彰显其古朴与庄重的情调。
但现在我却不这么认为了,“丛式宗祠”的外围皆涂写着“广告”为了杜绝“广告”就用白油漆将这些“广告”涂掉了,白色就在“丛式宗祠”外墙更显眼了。
凭心而论,素质低下的人有多少?100万?1000万?1个亿?数不清?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要做一个品质高尚的人!不会像“他人”那样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尤其是动物身上!
也许我可能有点天真,有些幼稚,甚至有些自羽清高,但我相信我一定会在“患难中保持纯正”!
过一会,雨渐渐的小了,天似乎晴朗了许多但却总有一块阴雨,围绕在太阳周围,使天或晴或阴,如此反复天竟又下起了小雨,冰凉凉的,这次又下了约十几分钟,天终于放晴了,耀眼的阳光穿过薄薄的云层,穿过了空气中的小雨滴,折射到了我的脸上,此时竟觉得有一种重生的意味。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总有彩虹”相信这几天就是阳光明媚前的狂风暴雨,黑暗背后会有光明的,抓紧复习好功课,会让我无怨无悔!希望我会成功,虽然现在天已放晴,但梦想中的彩虹依然没有出现,但我相信,虽然现实生活中的彩虹没有升起,但我心中的彩虹正在冉冉升起!
我的日记300字篇三
“杨杨,妈妈出去一下。一个人要小心,千万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妈妈又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
“知道了,你去吧!拜拜!”我应声答道。
“砰!”门关上了。我一个人在家里转悠着,心想:干什么呢?有了——我就用剪刀来见一幅作品吧!剪什么呢?有了,现在是夏天,穿着睡裤也够热的,我就把睡裤改编成一条“鱼鳞服”吧!事不宜迟,我立刻操起剪刀,对这裤子“咔嚓”一下,裤子上出现了一个樱桃般大小的洞。我越剪越起劲,一口气,裤子上出现了二十七个“樱桃”。要不是妈妈回来了,我才不舍得丢下手中的活。
“妈妈,我要个你一个惊喜!”说着,我大摇大摆地走到妈妈面前,准备让他欣赏一下我的杰作。没想到妈妈却哈哈大笑了起来。一时间,穿着“鱼鳞服”的我,变的疑惑不解。妈妈看着我那满脸狐疑的样子,笑得更凶了。
现在我已经五年级了,再也不会做小时候的傻事。至今想起这件事,我不禁暗自发笑。童年的我,是那么纯真、可爱、幼稚。
我的日记300字篇四
我看见,日记本首页的题记,泛出了岁月的痕迹;我看见,自己那稚嫩的笔迹,歪歪扭扭却依然清晰;我看见,五年级时的种种趣事,至今还是记忆犹新。
我听见,秒针走过和我翻书的声音;我听见,妈妈看了我的日记,发出的是怎样的笑声;我听见,五年级时的老教学楼里,下课又是那种嘈杂的声音。
看着看着,我不禁笑出了声,——我和我朋友赶集时,玩得那么开心!还有,那时的六一儿童节,节目是那样的丰富多彩,有“贴鼻子”,“有抢凳子”等等游戏。夜,已没有了那种寂静,在我的耳边,萦绕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往事历历在目。
时间飞逝,我合上了日记本。下次再翻开日记,不知道要在何时了。
我的日记300字篇五
这几天,心头都有一股酸涩,想写点东西,关于我的父亲。
20xx年的元旦假期,在临放假的头一天,我最终打消了出去玩的念头,买了一号回家的车票。其实回家本是有点不情愿的,因为最近的状态,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有一点理不清的烦心,很想借假期出去走走散散心。我妈常常在念叨起我时说我最是不恋家的孩子。
当我下了火车,行在家乡不是那么平坦宽阔的水泥路上,望着出租车窗外那些被积雪掩盖的的麦田,远处像小房子一样一排排盖着草席的温室大棚,微风里仍抖动干枯枝叶的一垛垛玉米秸秆,早已没了鱼虾却仍在静静流淌的村外小河,笔直而又枝桠分明的白杨树,村头已经被扩建重修了不知道多少次的明远小学……那股不能言喻的温暖和踏实感像往常一样再次涌来。
我一直知道我深深爱着这片灰色的土地。因为,生在那里,长在那里,那是最亲切的根。
父亲见到我,先是咧开嘴冲我笑,之后又探身冲司机师傅喊:“师傅,家里来坐坐喝口热水吧!”
司机师傅很意外,连忙道谢说不用了。父亲憨厚的笑容挂在脸上,就不知道要继续该说什么了。
我谢过司机师傅,然后边进家门边笑着跟父亲解释,“司机师傅忙着赚钱呢”。
父亲又嘿嘿笑了几声,复述了一遍我的话:“喔,忙着赚钱呢。”然后跟着我进了家门。
父亲习惯了每次请司机师傅进屋喝水,他认为那是礼数,或者是出于感谢,麻烦到了人家把我送回家。但他似乎从来没有记起过司机师傅们每次都是匆匆来匆匆去。
原来他擦的东西是一个剃头发的电推子。
是的,父亲不好打扮,不留发型,尤其上了年纪之后,头发长了就直接剃光头。
我对父亲年轻时候是一个帅哥这件事从来都深信不疑,不仅是因为那张他和母亲唯一的黑白结婚照片,还因为直到现在脸上长满皱纹仍然掩饰不了他俊朗的五官。连剃光头都很好看。
他也很少去理发店。据说,他会找他一起下象棋的棋友帮忙剃头,如果姐姐或者姐夫在家,也会派上用场。以前也去过理发店,几次体验之后,他发现理出来的跟自己理的没什么区别嘛,就干脆买了电推子,不再去理发店。
我这是第一次被邀请为他服务,不免既兴奋又紧张。生平第一次给自己亲爹理发剃光头呐。
可是,当我一手拿着电推子,一边帮他拿下他的帽子,我却愣住了。
“爸,你什么时候长了这么多白头发……”
父亲讪讪地笑,一边自己找个凳子坐下,一边说:“老了啊!”,好像做了错事的孩子在不好意思的承认一个事实。
老了啊……。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父亲说自己老。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只觉得心底被咯噔触了一下。伸手摸摸了他那头花白的头发,鼻子酸酸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已经记不起最早一次听他说他发现几根白头发是什么时候了,而似乎只是转眼的时间,如今,他的头发里就只能看到一小部分是黑发。
我才想起,父亲,他已经六十岁了。今年将是他的本命年啊……。
在我出神的当口,他已经自己围上了围裙,我帮他系好带子。
父亲说:“你就大胆推吧,贴着肉皮,刮不伤的。”
我仍是小心翼翼,在他的指点下还算完美的完成了任务。还帮他洗了头。
父亲照着镜子,一边开心的跟我说:“这要是去理发店也得花5块钱,还不如让我闺女剃呢。”然后,他重新戴上了他那已经泛旧的鸭舌帽,开始刮腮边的胡子。
我跟父亲的交流一向不多,像天下大多数父亲一样,他对女儿的爱是沉默安静的。有很多细微的日常小事,如果不是刻意回忆,都很难让人留意,然而,当你一一回顾那些细节的时候,就发现那些小事串联起来是多么的隽永流长的爱。
有几件事在我脑海里是尤其深刻的。
记事起的第一件印记是大概五六岁时候,父亲带我去看病,我记不得自己是生了什么病,只记得医生拿一根很扁平的扇形针要扎我的手指,疼的我一下子哇哇大哭,父亲用他特别大的手掌迅速捂住了我的双眼。那感觉大概是我记事起关于父亲的第一次懵懂的印象。幼小的我能感受到那只手上粗糙的纹路,除了手指传来的疼,就剩下那只大手捂住眼睛的心安。后来想想,父亲大概是不想让小小的我被手指扎出来的很多血再吓到,只摸着黑儿疼就好了。
还有一次大概是小学五六年级时一次寒假,成绩单公布的第二天,父亲带我去赶集,在集市附近有一个书店,我看到后就拉着他说进去看看。后来我看上一本厚厚的作文书,父亲毫不犹豫的就给我买下了。回去的时候碰见了同村的一位叔叔,叔叔问我:买的什么好东西。我很高兴的拿给叔叔看,而父亲在一边解释:“考试考了第一名,买了一本作文书。”我记得父亲当时是一脸自豪的语气,那时候的我心里笃定:其实父亲未说完整的话是“买了一本作文书给她当礼物。”因为在此之前他对我得第一名这件事没有什么异样的表现,而那一刻我真切感受到了我给他带来的喜悦。
我考上大学之后,第一天入学报到,我跟父亲说,我可以自己去报到。父亲同意了,而母亲不同意,她认为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还是陌生的城市,还要拿行李,不安全,坚决要父亲送我去。我跟母亲僵持不下,我很认真的向他们保证:我已经长大了,我真的可以自己去。父亲一直沉默。后来,母亲生气了,父亲只好同意送我,可是只是送到了车站。因为我还是让他把他那份车票退了,自己拉着行李上了车。那一次,父亲一直很沉默,一直立在原地看着我的车开走。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隐隐觉得父亲老了,他相信我自己可以飞了,他不舍得,他一直沉默。
后来我恋爱了,父亲可能是从母亲那里听说了这件事。那次,他骑电动车载我送我去车站,正当我体会这种久违的坐在父亲后座的感觉时,他突然对我说:“找对象不要找长的好看的,没用。”我当时一愣,随即了然。父亲接着说:“现在长的好看的年轻人都有种优越感。”我点了点头,从后面轻轻靠在了父亲的背上。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父亲跟我谈论恋爱这件事。
都说父爱如山,那每一件事都是一颗颗倾注爱的石头,它们堆积成一种厚重的情感。而我们一直在向前跑,当想努力重拾回忆起那些石头的时候却发现能想起的寥寥无几,我们拼命发芽,直到如今,猛然发现,他已经白了头发。
为我遮风挡雨一辈子的大树,他,老了。
这一刻才意识到,以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情怀,工作生活的忙碌,是多么无耻的借口。有时间都比不上多陪爸爸妈妈。
筷子兄弟那首《父亲》唱哭了很多人,父亲总是竭尽所有,把最好的给我们,但是,我们终究不能像歌词那样,用自己的一切,换来岁月长留,时间停驻。
我们只能做的是不要留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不管如今我们是不是他们的骄傲,行孝要趁早。
我的日记300字篇六
我给来我们家的亲戚们弹奏了两首曲子,一首是《虫儿飞》,第二首是《在山上》或者是《练习曲》。弹奏完之后,他们都给我掌声,我有点儿害羞了。
然后,我的哥哥徐文浩就开始谭我的钢琴了,他弹的是《世上只有妈妈好》,实际上他没有学过弹钢琴。我在玩的时候,他仍然在很努力地弹;等他开始玩的时候,他就能把曲子背下来了。哥哥好用功啊!我要向他学习!
虽然我不想让别人随便碰我的钢琴,但是看到哥哥这么想学、这么用功,我就让给他练习了。
吃瓜子比赛今天,老师拿着香喷喷的瓜子进来。我们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师手中的瓜子,老师已经猜中了我们的心思,就说:今天我们要进行吃瓜子比赛。教室里立刻欢呼起来。我想:吃瓜子我最拿手,这次比赛的冠军非我莫属。比赛之前,老师先给吃瓜子比赛。
我的日记300字篇七
20xx年静静地过去了,20xx年悄悄地来了;20xx年玛雅人的预言没能实现,20xx年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每一个人;20xx年所有经历最终都凝成成长的珍贵记忆,20xx年悲伤和欢乐将伴我继续向前;20xx年珍贵的记忆成就今天的我,20xx年未来的故事成就明天的我。
20xx年,记忆中有过快乐,也有过悲伤,欢乐让我幸福,悲伤让我痛苦。
记得是20xx年的一个星期五,我们的第一片快乐,也是从那个时候落下的。
那天,白色的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一抬头,就能看到到处都是白色的小雪花,你张开嘴,有些还会跑到你的嘴里。在你嘴里玩耍,慢慢融化。寂静的冬天被孩子们的换了打破了,一眼望去,大地好像被盖上了白茫茫的一层被子,但被子被孩子们挖出了许多大洞,孩子们把用“被子”做成的.雪球投向别的孩子,被打到的孩子也只是用雪球还击。我们的欢乐,是在我20xx年记忆中最明亮的一颗水晶。
与它相反的一颗水晶是暗淡无光的,虽然它无法发出耀眼的光芒,但一样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因为我的脚扭了,所以我只能待在家里写作业。看到在楼下玩雪的朋友,也是只能越看越心焦。我一次又一次地克制住我的欲望,可是有一次,我没能克制住它,犯下了无法弥补的错误。扭了脚的我,跟他们一起玩乐,一起滑冰,可是就再一次中,我的脚崴了一下,巨大的疼痛让我倒了下去,不仅脚扭的更加严重了,我还得了重感冒。它换来的只是更长的等待。
20xx年为我们打下一步步走下去的基础,成就一个更好的我!
我的日记300字篇八
真正的嗜好是一种私有制的、完全投入的、不功利的、有时在别人眼中是无聊但自己是享受的一种真正人生乐趣。只有对生命充满热情的人才会有真正的嗜好;只有不功利的人才会享受到嗜好的真正的乐趣。这都是我享受过并得出的经验,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有许多远大理想,但一样都没有实现,现在却变成有许许多多嗜好,且推陈出新,前仆后继地涌现,并不断发扬光大。
嗜书。我读小学的时候就爱看书,且读得非常杂。本来看书是一好学的表现,但那时却经常被妈妈没收,罪名是不正正经经读课本,而花时间读她认为无聊的闲书,浪费时间。但我总是偷偷地读,在回家路上读,在被窝里读。由于那时读书不求“功名”,因此读书未能读出名堂,不能成为父母眼中标准的读书人。而此不良“嗜好“却延续至今。由于不求“功利”,才使我在这个无声的世界里得到无穷的乐趣。
嗜茶。我喜欢饮茶,爱收藏别致的茶具。最爱在闲适的星期天,一个人静静地听着音乐,把一套套心爱的茶具拿出来,慢条斯理地品。品一口西湖龙井,茶汤的气韵,幻化出江南水乡温柔而秀丽的风光;品一口陈年普洱,就像漫漫人生,来来往往的功名利禄,原来都轻于浮云。只有时间,才是真正的智者。在静静的流水声中,心静了,理明了。喝茶,是一种心情;品茶,是一种心境。
嗜赌。但不精,花名叫“慈善赌后”,在麻雀界十分受欢迎,因为我爱经常犯不该犯的错误,比如“叫胡”时明明可叫“三飞”,却要叫“偏张”,有时还会明明“自摸”也把牌甩出去。要命的是屡教不改,所以在麻雀界十分受欢迎。需然输了钱也心痛,想想算是用钱买个好名声吧,就适然了。
我还好色。喜欢美女,我每去一个地方旅游,都很在意出色的美女,如果遇到姿色妙曼的女子,我会“色迷迷”地跟着她,评头品足一番之后,在其不留意的时候偷拍一张“艳照”,然后放在电脑和男同胞们一起得意洋洋地欣赏一番。不过在此声明,小女子性取向正常,女人味十足,只是天性贪玩而已。
我还有许多不良的小嗜好,时代在进步,玩儿推陈出新,小女子又贪新嫌旧,所以一言难尽。总之,我喜欢游戏人生,不过态度认真,是个奉公守法有正义感的好市民。我记得舞蹈家杨丽平说过:“我是来这个世界看一看的。”那么我说:“我是来这个世界玩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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