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判决书篇一
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字体:局名称用字,一般应当用2号加粗宋体字,居行中;文书名称用字,一般用初号加粗宋体字,居行中;案号和正文一般应当用小3号仿宋体字,案号居行中,正文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页边距:左、右、上、下;行距:固定值、28磅(+2)
2、其它文书字体:文书名称(标题)一般用2号加粗宋体字,字间空一格,居行中;案号和正文一般用小3号仿宋体字,案号居行右;页边距、行距同上。
3、其他表格式的文书,尽量参照上面规定。
4、单份文书2页以上的,一般插入页码,放底端居中。
二、标点符号用法
1、被处罚人称谓与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联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示例:被处罚人张三。
2、被处罚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逗号隔开,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用句号隔开,并可视内容多少另起行续写。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当写全称。
窃罪被xx市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2年7月2日刑满释放。
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边一层用单书名号。
三、数字的用法
1、下列情况,应当使用汉字数字:
(1) 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2) 裁判结果的序号;
2、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1) 案号,如(2008)善行执字?2?第52号;
(2) 地址、门牌号码,如芙蓉中路121号303室
3、使用阿拉伯数字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 每两个阿拉伯数字占一个汉字的位置;
(4) 年份不能简写,如:“1999年”不能简写成“99年”;
(5) 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元作单位的数(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计量单位中的词头不在此列)。如345000000元可以改写为亿元。
四、计量单位的用法
1、长度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米”、“厘米”、“米”、“海里”、“千米(公里)”,不使用“丈”、“尺”、“寸”。
2、质量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克”、“克”、“千克”、“吨”,不使用“斤”、“两”。
3、时间计量单位名称采用“秒”、“分”、“时”、“日”、“周”、“月”、“年”,不使用“点”、“刻”。
4、体(容)积计量单位名称采用“升”、“毫升”。
5、计量单位书写单位名称,不书写单位符号。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有关计量单位的使用,依照《_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执行。
五、印制的标准
印刷:用国际标准a4打印纸,使用印制的文书除外。单份文书2页以上的(各类笔录除外),双面印制。
年八月二十日
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判决书篇二
摘要:毕业论文是电大开放 教育学生社会实践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毕业生是否达到要求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由于许多电大学生缺乏系统的课堂授课和平时训练,往往对毕业论文的独立写作感到压力很大,无从下手。本文就电大开放教育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提出自己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毕业论文 作特点 规律 规格
从事电大法学教育多年来,我经历过了撰写论文的酸甜苦辣,也屡次目睹电大学生在面对毕业论文写作时因缺乏系统的课堂授课和平时训练而表现出的担心与无助。针对历届电大开放教育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提出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
1、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特点
、观点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毕业论文观点独特,不人云亦云。它是文章的生命力。否则,即使再有华丽的辞藻,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也是徒有其表,没有价值。学术论文一般是在 总结前人所积累的思想基础上,深入分析、归纳、探索、创新所产生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毕业论文虽是学生的习作,并非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但既然是带有学术性的议论文,也应有如此要求。
、论点及论据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论证过程应富有逻辑性和表现性
一个新观点的推出往往要有前人的研究成果、观点和相关资料做基础,同时还要有细致的推理和严密的论证,这样才能够以理服人。同时,一篇好的文章还应有好的表现力,论文是思想的表露,写出来是让别人看、进行交流的,因此,在结构的组合、语言的运用方面应力求合理、清晰,做到深入浅出,明白易懂。
2、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
毕业论文的写作与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同样有规律可循。帮助学生掌握了这个规律,可使学生克服对论文写作的畏难情绪,树立信心,学有所成。
、论文在写作之前要有一个积累知识和材料的过程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不读先王之书,不知学问之大也”。我们在选择论文的素材、组织论文的内容、确定论文的观点之前,首先要占有大量的资料,在对相关问题做了透彻的分析了解之后,自然会产生诸多的感慨和体会,这就是我们产生新思想、新观点的契机。
作为电大开放教育学生,在写作毕业论文时,不一定非要求你占有多少资料,产生的观点也不一定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除了平时的学习积累外,起码应该先读几本书,进行一下论文检索,了解有关问题的一些最新研究动态,然后再动笔,这样才有东西可写,也有东西想写,写作效果就会好得多。
、应了解和掌握论文论证方法
对普通议论文的写作在中学和大学语文课程中都有讲授,但是学术论文尤其是法学论文的论证方法还是有它的特殊性,同时论述不同类型问题的论文有不同的论证方法。比如侧重学理研究的论文多运用归纳法,即通过众多有说服力的实例、论据推导出主要的观点和结论。这种方法在论证时需要对所引用的实例和数据进行分析,要引经据典,寻找充分的理论、名家学说作依据,有时还要对不同学术观点进行比较探讨;不但涉及 中国的理论。还要有外国的理论,既有目前的理论观点有时还要展现古代近代 现代法制 发展的 历史,有丰富的理论和史料作支撑,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具有学术上的价值。这种论证方法多用在新思想、新观点的提出或基础性、前沿性的研究领域。
而侧重实际问题研究的论文多用演绎法,即从大的、正确的前提出发来论证具体问题是否正确。如对某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或是对某个社会现象、具体法律个案的操作进行评价分析等,用这种方法进行论证应注重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法理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去寻找依据,所引用的论据最终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或普遍被接受的法理为基准,这样写出的文章才有说服力。
、应了解和掌握论文选题和表现方面的技巧
毕业论文选题时大小一定要适当。如果题目过大,操作起来内容面太宽就难以把握住中心;论文题目过小,又展不开论述,不成其为文章。如何选择适当的论文标题,如何通过材料的堆砌较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里面有一定的技巧,其中也有规律可循。比如在选题方面,一篇论文的标题是其内容的表现与缩影,代表着论文的核心,整篇文章要围绕着标题展开论述,因此标题本身的选择首先必须简练凝重、含义深远,有标新立异的感觉,让人有想进一步了解的欲望;其次是论文题目不要太大,否则就使得文章的写作难度加大。 另外,文章的素材如何堆砌、如何表现主题,这方面也有 规律可循。一篇好的文章,其编排结构并不要求有固定的格式,但应做到衔接合理,首尾呼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娓娓到来。文章的素材要充分扎实,信息量大,但够用即可,切忌过滥;语言运用应 自然无华,切忌装腔作势。故弄玄虚。
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判决书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审判工作,切实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和案件质量,我市人民法院要求全体法官在制作文书时始终坚持“五个确保”,着力增强法官撰写判决书的质量意识,努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说服力,为规范司法行为和促进司法公正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确保责任意识。
要求法官必须把法律文书的质量提高到案件质量与法官业务素质和公正执法的高度来认识。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从裁判文书的格式规范、事实查明、争议焦点的`归纳、质证认证过程、法律适用等方面,认真撰写每一份裁判文书,体现法官全面综合能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
二是确保同类文书格式必须一样。
要求全体审判人员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公布的基本格式制作各类裁判文书,不得有任何改变或疏漏;统一裁判文书中的字体、字号、字框和行距,规范运用标点符号和阿拉伯数字,做到同类文书一个样。
三是确保引法必须正确。
要求裁判文书要全面引用法条,强调要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引用实体法时,应本着从基本法到特别法,从法律到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做法,禁止引用规章等作为判案依据。
四是确保说理必须充分。
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完整表述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既要讲法言法语,又要通俗易懂,做到叙述案件事实清楚,阐述裁决理由详尽,对证据分析环环相扣,有理有据;克服表述用语歧义,适用语法错误,句子划分不当或划分不清、句子成份残缺或多余以及错、漏字等现象。使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知道赢在哪里,输在何方,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是什么等。
五是确保领导监督,把好院长、庭长审批关。
全院所有的案件,一律实行院长、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制度,加强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全面监督和有效指导,特别是加强庭长对日常审判工作的监督,做到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足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法理不明不放过,从源头上筑牢案件质量防线,确保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每一份法律文书的质量。
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判决书篇四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 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_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造句多用肯定、陈述、判断句式,少用或不用反问、设问、疑问、感叹等加强语气和感情色彩的句式。
2.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之间是一种属种关系,法律文书的外延大,它包括立法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
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判决书篇五
法律律语言的风格,就是法律语言表达上所形成的特有格调和气派。
由法律本身的强制性、权威性、严肃性所要求,法律语言便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特点,即准确、庄重、朴实、精炼,而每一风格特点又都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一)准确。
准确是法律语言的生命,法律写作时,要求法律语言必须准确明白地记叙和说明,使人正确理解,不致产生歧义和误解。
因此选词造句必须慎重,力求高度准确,而法律语言高度准确的获得是从确切与模糊这一对立统一体现出来的。
一方面,法律语言的准确性要求选词确切。
比如法律写作过程中要大量使用意义固定单一的法律专用、常用词语,精心选择近义词。
另一方面,要适当使用模糊性词语。
“确切”与“模糊”殊路同归,都为准确达意服务,共同体现出法律语言的准确性风格。
(二)庄重。
法治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青睐的治国方略。
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与地位决定了与法律有关的一切都应该浸润在典雅庄重的氛围中。
法律写作的庄重性源自司法活动的严肃性。
法律是庄严神圣的,具有最高权威性,因而不允许口语、俗语和方言土语等进入法律语体。
法律语言的庄重性,一方面表现为其大量使用书面语词、规范的法律术语和恰当选用文言词句,另一方面表现为平易通俗,使广大人民群众能看懂。
(三)朴实。
法律写作的目的在于说服特定的写作受体,惟有质朴的语言才能让受体快速、准确地领会文书的内容,才能实现法律写作的目的。
法律语言的生命是准确,为了不致产生歧义,一般不用形象性、含蓄性较强的比拟、夸张、比喻、双关等积极修辞格。
但有时为了使法律语言更准确周密而有力,也适当选用一些辞格,法律语言使用这些辞格不像文艺体那样讲究,而更注重质朴平实,准确严密。
(四)精炼。
精炼,亦作精练,用作动词指提炼精华,除去杂质;用作形容词,指扼要,没有多余的词句。
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要求其语言表达简洁、明快、有力;法律的高度准确性和权威性要求其语言表述完备而周密。
法律语言的精炼表现为长短句并用,主谓句和非主谓句并用。
如“依照……,判决如下”,非主谓句的运用,简洁有力。
二、法律语言运用技巧
(一)语义单一,排除歧义。
语义单一,排除歧义要求表述时绝对做到无异议。
法律写作的过程中语言歧义现象有三种:第一种是词义歧义。
多义词运用不当,经由特定语境会产生歧义。
第二种是语法歧义,指对词语的安排方式导致句子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解释。
第三种,语境歧义,指法律写作中使用的词语表面上看是完全清楚的,但是置于一定的情景中会出现不同的理解。
比如,有一项法庭要求语言学家做出科学鉴定的合同条款,原文写道:“乙方在经营中的经济损失,不能向甲方提供每年纯利润40000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甲方。”这一例第一分句缺少谓语,第二分句与前后两分句缺少连接词语,造成前后不连贯,语义指向不明,使“经济损失”含义不清,至少出现三种歧义。
(二)术语确切,力戒生造。
术语是指法律术语,要求体现法律专业性。
法律术语可分为四种,一是常用术语,是物体、现象、行为等常用名称,如财物、失踪、继承等;二是有专门法律涵义的常用术语,如申诉、调解、代理等;三是法律术语,即能准确扼要地说明法律专用概念的术语,如原告、被告、前科、时效等,有的专用术是古代法律术语的继承;四是技术性术语,即从科学、经济、艺术等各个领域借用的术语,以及各种行业术语,如违约、标的、污染等。
在法律语体中,恰当地运用法律术语和文言词语,往往能以少胜多,收到言简意赅的效果。
法律写作的过程中要准确使用法律术语,不要自己造词。
(三)褒贬适度,爱憎分明。
刘勰在其《文心雕龙》中对法律文章也有过这样的话:“明罚救法,则辞有秋霜之烈”。
这并不是他个人的主张,而是他对当时的有关法律事务中应用语言特色的概括。
也就是因为执法者在执法中所使用的语言具有明显贬责痛斥被告人的感情色彩,因司法文书的语言多要涉及对坏人坏事的评断处理,自然不能不板起面孔,对之加以斥责。
法律写作过程中应立场鲜明,对正确的事物予以褒奖,对邪恶的事物予以批判无可厚非,但是要注意褒贬适度。
对褒贬色彩有异的同义词的选用,如控告——诬告,鼓动——煽动,保护——庇护等,虽基本词义相近,但褒贬色彩截然不同,正确地选用它们,能很好地区分出罪与非罪的界限,也能起到准确鲜明地保护人民,打击罪犯的作用。
(四)语句完整,慎用省略。
法律写作要求多用主谓句,语句完整,为了使行文简洁精炼,也可以用省略句,但使用时要慎重。
省略前要在前文有所交代,或者省略用语要求有一定的知名度。
省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为承前省,指文书前面的句子和段落已经使用过的表述,在后面的语句中可以省略。
第二种为蒙后省,指文书后面的句子和段落已经使用过的表述,在前面的语句中可以省略,法律写作中不可采取这种省略。
第三种为对话省,指在记录交际双方对话的场合,可以省略对话中的某些成分。
(五)承接转折,文义连贯。
承接转折,文义连贯要求法律问题之间叙述之后要有连贯性,对问题做出综合性结论。
法律写作也应像其他论文写作一样,结构合理,主论点和分论点衔接合理,前后呼应,无前后颠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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