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在阅读过程中思考问题,培养批判性思维。要写出一篇更深入的读后感,可以与他人交流和讨论,从不同角度获取更多的思考和观点。以下是一份别具一格的读后感范文集,希望大家对其中的观点和写作技巧有所收获。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一
看了沈石溪伯伯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血顶儿是一只盘公羊,为什么叫“疯羊”呢?因为它把盘羊引以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样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饮血的食肉兽也不逃,不但不逃跑,还在原地“咩咩”地叫着,似乎怕凶猛的食肉兽发现不到它!“自杀还要打广告?”沈伯伯这句话说得很不错,疯了哟,彻底疯了。读到这里,我对血顶儿这近乎疯狂的举动感到无比地震惊和好奇。
原来,血顶儿的妈妈叫猴戏,在刚刚产下血顶儿的时候,被阴险狡诈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个小时,过了半个小时小羊就可以撒开四蹄与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扑上来了。
哎……造孽哟!
猴戏为了让血顶儿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为了拖延时间,猴戏把娇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边送,让黑母狼解决自己。这一小部分时间足以让刚刚出生的小羊度过幼稚期,当黑母狼解决完猴戏,再次把凶恶的目光投在血顶儿的身上时,血顶儿已经跑远了。母爱的力量真是伟大,为了让自己的宝宝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血顶儿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复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发现了黑母狼的三只狼崽。而这时,黑母狼又出去打猎,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复仇机会啊!血顶儿绝不会让它们从眼底下溜走,血顶儿用利角捅死了三只狼崽。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二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三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真是一本充满爱的动物小说。为什么要叫它疯羊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狼吃羊,还没有羊吃狼吧!疯羊就是这样想吃狼而取成名的。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的盘羊,名叫血顶儿,它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头上。在这场战争里,血顶儿既看见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是猴戏在血顶儿生下来后一遍又一遍地舔着它的毛;是猴戏在血顶儿要被狼吃了时,用自己的生命换为它的生命;是猴戏在血顶儿还未逃跑时,要用血来提醒它。猴戏的这种母爱令我震撼。在那两分钟的时间内,她完全有可能自己生存,但是,她认为儿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宝贵的多。是啊!在平时生活中,母亲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吗?当我们肚子饿时,是妈妈正在帮我们烧饭;当我们口渴时,是妈妈给我们泡上一杯果珍,当我们伤心时,是妈妈为我们讲笑话,逗我们开心。啊!这真这是一部奥古斯盘羊中的生死传奇;也真是一首母爱赞歌!
读了这整篇故事,我想对疯羊说,你为母亲报仇,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但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死去的母亲也更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做。人生短暂,你每天生活在仇恨中,仇恨只会让你失去方向,走向极端。要是你换一种方式去生活,放弃仇恨,也许你会生活的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复仇,最后牺牲了你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可惜,多么的不值得。我们要生活的乐观,开心,积极向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四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五
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习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
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六
在一个平凡的盘羊群里有一只不平凡的羊,他就是血顶儿,在他出生时母亲被狼咬死,妈妈的一口血喷在了他的额头上,他看到了狼的残忍和丑陋,母亲的崇高与伟大,当时的他就决定为母亲报仇,伴随着这种意志,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同时又是那么勇敢,那么别出心裁,他的羊道不同一般,他不是逆来顺受,懦弱无力,只会咩咩叫的小绵羊,他是一只勇气非凡,敢于和狼单挑的年轻大公羊。他不走寻常路,励志把羊角磨尖,去为母亲猴戏报一箭之仇。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
普通羊的羊道是做一只正常的羊,过正常的生活,看见狼朝自己扑来,就闭上双眼,听天由命。血顶儿的羊道是杀掉那只母狼,让羊群过上安宁的日子。他把羊角磨尖,勇敢的与侵犯者——狼厮杀。他甚至还把母狼弄成了重伤,追着她四处逃窜;三只小狼崽,惨死在他的角下······确实,他很勇敢,这种勇气难能可贵,但同时,他也很愚蠢。
一意孤行的他,不顾头羊花鼎的反对,去杀小狼,其它羊看见他如此英勇,都照着他的样子把角磨尖,在发情期大开杀戒,杀了许多大公羊。后来,母狼知道她的孩子被羊杀了,悲愤欲绝,把近一半的盘羊杀了,以解心头之恨,血顶儿这时才明白自己闯了天大的祸——这使盘羊几乎濒临绝种!
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这句话一语点破了血顶儿的结局,羊群在他最需要帮助时离开了他,背叛了他,让他送入了母狼的狼口。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七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小姑娘,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但是,渐渐地,我觉得杨红樱和沈石溪的作品最好看,看完他们的书,我会回味无穷,而感到其他的书是那么的平凡无味。(嘻嘻,咋能这样说呢,郑渊洁看了就要《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了。)今天,我就来写写沈石溪《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为什么不想多活一会儿,而去送死呢?血顶儿,你不值得!
不过,血顶儿,你为母亲报仇的精神,我高兴,如果你不是羊,这样去为自己的母亲牺牲生命,我会为你欢喜,喝彩!
血顶儿,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说你,但我还是祝福你在天堂和你的母亲一起快快乐乐,幸福美满!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八
《疯羊血顶儿》是我近期读的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嚎叫,它的样子是多么壮烈,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一头凶残的`恶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痛恨母狼,想为母亲报仇。
血顶儿总是疯疯癫癫的,所有的羊都很不喜欢它。为了变强,它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劝告它,让它不要在折磨自己了。可是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它原本善良的内心被仇恨所蒙蔽。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狼从羊群身边走过,它总是上前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为了报仇,血顶儿找准时机,用它的羊角把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一只一只都顶死了。头羊觉得血顶儿彻底疯了,没救了。母狼肯定会来复仇的,到时候羊群就要遭殃了。于是,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远离了血顶儿。血顶儿失去了羊群的保护,在一次睡眠中遭受了母狼的袭击,被母狼抓住吃掉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首先是母羊深沉的母爱打动了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其次是血顶儿敢于与狼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同时,它也应该和羊群维持好关系,听取他人意见,再加上它自己的勇敢,长大以后一定可以变成一头非常棒的领头羊。结合自己,我就想到了,遇事不要冲动,要善于思考,和朋友和平相处,互相理解包容,要适当听取他人意见,改正错误。这样才会越来越好。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九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爱看《十万个为什么》,有人爱看《格林童话》……而我喜欢看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三个故事,分别是《血染的王冠》、《雪崩》、《疯羊血顶儿》,个个都很精彩。《血染王冠》讲述了一个老猴王,因嘴角边长了一些白点,所以大家叫它麻子猴王。一天,一个考察队来到了这儿。他们看见一只叫黑披风的猴子没把自己找到的蜂蜜给麻子猴王吃,违反了规定。麻子猴王便和黑披风打了起来。经过几次打斗,麻子猴王被打伤了,但它还是坚持战斗。厄运并没有停止,麻子猴王被撞到了大河里,渐渐沉了下去。皇后见状也跟着跳了下去。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麻子猴王坚持不懈、勇于面对挑战的精神,也体会到了皇后愿与猴王同甘共苦的情感。
《雪崩》讲述了牦牛艾蒂和我,还有她的牛犊花面仔去日曲卡雪山。在半路上,突然要雪崩了。一阵风刮过,把花面仔吹到了小山坡下。花面仔滚了下去,摔在了石头上死了。艾蒂一直守护在花面仔旁边,转眼间黑牛变成了白牛。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走出了山坡。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艾蒂无私奉献的精神,它是一位很好的妈妈。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血顶儿的妈妈被黑母狼吃了。为了报仇,它把黑母狼的幼崽杀死了。黑母狼也很气愤,与血顶儿打了起来。最终,血顶儿被打死了。其实生活中应该少一些恩怨,多一些友爱,这样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疯羊血顶儿》是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我非常喜欢沈石溪的小说,因为沈石溪的想象力很丰富,把动物写得跟人一样有精神。看得出来,沈石溪是一个有毅力、热爱动物的作家。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十
一看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入书中狼与羊的世界。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他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故事的结局,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奥古斯盘羊群不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救了整个盘羊群。我认为,血顶儿虽然看似没有为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但是,他的精神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历史上辉煌的一笔。虽然狼吃羊,天经地义,整个食物链无法颠倒,可是,假如说当时所有的羊团结一致,哪怕当中没有疯羊,哪怕所有的羊角都盘成圆圈,那羊群应该也不会就这样懦弱下去吧。而他们,把希望放在一个人的身上,最后,肯定也不会“转败为胜”。
书中狼与羊的世界,就像是现实中的社会。社会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和所有人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创造更好的明天;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但是也要适当听取别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十一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血顶儿一出生,母亲便被狼咬死了。它一直想为母亲报仇,因此,空闲时间它不再休息,不再晒太阳,而是练习格斗动作,为了报仇,它甚至把羊角变成羊羊讨厌的禾杈。它曾一度是羊群眼中的异类,也曾一度是过英雄;它是羊群的保护伞,最终却被抛弃。没错,血顶儿曾经击退过它的杀母仇狼——黑母狼,为羊群避免了一次又一次的狼害,从那以后,羊群才视它为英雄,视它为保护伞。可谁又能想到,眼看血顶儿就要把黑母狼逼死之时,羊群却留血顶儿独自作战。它们赌不起,它们不相信血顶儿一定能够胜利。最终,黑母狼胜了。羊群再也没有了名为血顶儿的那头疯羊。
羊群为什么不能相信血顶儿?血顶儿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羊群为什么要抛弃自己,明明再坚持一下就胜利了啊?这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的感觉一样,都是背叛的感觉。这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捉摸不透,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血顶儿死了,它最终也没能改写狼吃羊的历史篇章,也没能给母亲报仇。与其说它是死在了黑母狼的狼爪下,不如说它是死在了对羊群的信任上。人心是我们这一生最捉摸不透的东西,也是最不能轻易相信的东西。通往实现梦想的路的确很美好,可却不要让一块名为“背叛”的石头成为你实现梦想路上的绊脚石。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十二
眼前的一幕激起了我心中的那团怒火,今天终于可以为妈妈报仇了,我拼了命地向那匹母狼奔去,追上它了,我瞄准它的屁股,想用力捅它一下,可是狡猾的母狼竟用它抓到的小香樟猛拍在我的脚上,我闪了个趔趄,险些跌倒,幸好我手脚灵活。
绕花鼎朝我叫了数声,在说:”算了吧,别跟自己过不去,羊根本不是狼的对手。“我当耳边风,继续追赶母狼,我很快有追赶上了,和母狼大战了三百回合,母狼一直扑在我背上,我后脚用力地跳啊跳,想把母狼从背后甩下来,母狼终于支撑不住了,”咕咚“从我背上掉了下来,母狼四爪一落地,又想再次跳到我背上,幸好我机灵,转过身来用角抵住狼爪。
母狼拿着小香獐逃走了,母狼逃走后我也跪倒在地,实在太累了,体力消耗到了极限。
”涛涛怎么了。“妈妈把我推醒了,我一看周围,原来刚才是做梦呀,哎,要是真的该有多好啊,这样我就可以保护需要保护的人了,就可以让他们不受到伤害了,我会努力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十三
《疯羊血顶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大作之一,故事讲述了发生在大霸岙的狼与羊的战争。读完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故事的主人公血顶儿在刚出生时,就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它的母亲被母狼咬死,而血顶儿正好看到了这血腥的一幕,因此它对狼产生了仇恨,时刻想着要去复仇,每天晚上就把自己的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久而久之,就把它那美丽的盘角变成了箭似的直角,终于有机会把母狼产下的三只小狼崽置于死地。在复仇路上,它历经数不清的酸甜苦辣,最后它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血顶儿为了给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他还是顽强地坚持着它的信念,这种坚持,很是让我感动。让我明白:即使面对一个艰难的处境,也不要放弃,只要坚持过,努力过,即使输也一样光彩。我们心里都有一个梦想,像血顶儿一样为之奋斗,相信最后的血顶儿一定为自己感到骄傲。我相信血顶儿的明智选择是对的,而它的母亲也应该为自己的儿子而感到骄傲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群像“疯子”的人,他们会问一些奇怪的问题,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发现地心引力的牛顿,发明电灯的爱迪生,还有名画《蒙娜丽莎》的作者达·芬奇等,都是怪人,他们坚持着各自的信念,都成为了有作为的人。
萨克斯是我的爱好,妈妈一度让我放弃,而我坚持下来了,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让妈妈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我的坚持是值得的。
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能成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50字篇十四
暑假里,我阅读的第一本书便是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上的爱有很多种,最珍贵的,最伟大的就是父母之爱,父母带你来到这个世界,又给予了你知识和财富,父母不惜代价的把你养大,自己却不知吃了多少苦。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赖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
你可能会问:“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量,敢跟狼较量,甚至杀害她的孩子?”那是因为它额头上的血印仿佛是母亲给它的力量,正是因为这种力量,让它不再害怕。
血顶儿没有羊群懦弱的性格,它坚强不屈,勇往直前。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血顶儿这样不惜代价的意志就像一座山,永不动摇。
同时,我也佩服血顶儿的母亲,她宁愿自己被狼咬死,也不愿丢下自己的孩子,自己逃命。这就是爱,这世间最伟大的便是爱。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就是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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