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目前面临的困扰。制定方案时要考虑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您的方案进行参考。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一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我市2017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小编收集一些阜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招生方案分享如下,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一)坚持以县(市区)为主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划片、就近、免试”,由县级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办好每一所学校,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一)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能力、学校规模、班额规定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河流等,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使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学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报本级政府同意。
(二)若公办学校有少量空余新生学额的,要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尽量减少摇号的比例,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政府或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学区范围。
(一)小学新生入学。凡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若学校有空余学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因有空余学位而放宽年龄的入学人员,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空余学位数。各地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放宽入学年龄,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超计划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入学。
(二)初中新生入学。持小学毕业证书,与父母居住一致的房产证、与父母身份证一致的户口簿、毕业学校打印盖章的电子学籍表,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三)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优先满足本地学生上学需求,把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禁止统一考试招生或变相考试招生。严禁超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招收新生和超班额招生。
(四)特殊群体入学。
1.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内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无法接受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就读。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资助到生,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阜南、临泉、颍上、太和、界首以及阜阳三区农村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二
为做好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5月10日,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了《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部署贵港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以下是关于贵港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1.小学新生入学对象是具有本地户籍(包括非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2.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具有本地户籍、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79020人,其中港北区13000人(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9100人(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8120人,桂平市28000人,平南县208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72000人,其中港北区10600人(包括市直学校),港南区7600人(包括市直学校),覃塘区6500人,桂平市27400人,平南县19900人。
(一)依法安排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关于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由县(市、区)统筹划定各小学和初中招生服务范围。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每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或对口招生(只有一所初中的乡镇),让学生就近入学。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制度,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按“两为主”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制定的“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剩余学位,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时间节点“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六)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学生编班行为,实行均衡编班。各学校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要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遏制超大班额。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5人/班。
1.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基教〔2017〕1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条例》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5)要求就读初中的提供小学学业证明。
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视各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学位余量,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县(市、区)要按照全纳教育的要求,会同当地残联等相关部门,细致摸清辖区内残疾儿童数量、残疾程度和家长的.意愿,安排残疾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进入当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协调卫计、残联、社区等各方面的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3.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县(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在规定的时间内尚未报名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留守儿童,招生服务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组织家访组,积极协调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干部共同劝导督促其监护人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一)2017年5月底前,制定招生入学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在2017年5月25日前把招生入学方案报我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2017年6月,报名登记。符合入学安排对象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学校报名。
(三)2017年7月,发放入学通知书。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三
温州外国语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完全中学,是温州市面向21世纪的十大名校之一。为扩大优质教育辐射面,更好地服务全市人民,特制定2019年招生工作方案。
以招收具有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部分温州所辖县(市)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019年计划招生400名。
三、报名条件。
要求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品行优秀,热爱学习,身心健康,能适应寄宿生活的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9日8:00--5月22日17:00。
报名方式:通过温州外国语学校校园网报名(网址:.)。
温州外国语学校与温州绣山中学本部不能兼报。
五、面谈。
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
地点: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江口校区。
流程:面谈当天,报名审核通过者将分时间段分批次到校面谈,各生具体面谈批次与时间段安排,学校在5月25日前以短信或通过校园网以公告形式通知。
六、录取。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温州外国语学校瓯江口校区报到注册。
七、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年3.5万元(含住宿费)。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规范操作,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招生政策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过程监控,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录取名单等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它。
(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谈或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均视为自动放弃;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它学校的招生录取;学校实行全寄宿制就读;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学业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三)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新区霓贤路233号;咨询电话:0577-56653266、5559686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6:30。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合肥市庐阳区。
2016。
为做好。
2016。
2016。
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
2016。
〕
1
2016。
〕
4
号)和《合肥市。
2016。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
2016。
〕
143。
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构建基本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庐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
辖区内各幼儿园(含企事业办园及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招收年满。
3
周岁(。
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含当天)的健康儿童入园。家长于。
2016。
年
7
月
2
日前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儿童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报名。
2.
双岗幼儿园继续招收部分智力滞后的幼儿随班就读。
3.
市委机关幼儿园红玺台分园(界首路与茨河路交口红玺台小区内)、宿州路幼儿园森林城分园(四里河路万科森林城小区内)、双岗幼儿园源水分园(董铺路大杨镇源水家园小区内)、大西门幼儿园畅和分园(亳州路与昆仑路交口天河御苑小区内)。
4
所公办园分园建成招生。
4
所分园自。
6
月
3
日起设立咨询台,建立入园咨询受理机制。
4.
安庆路幼儿园红星早教指导中心继续招收。
1
—
3
岁幼儿接受早期教育。探索庐阳区户籍。
—
3
岁婴幼儿接受。
6
次免费早教指导,建立早教指导体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区为主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智力、听力语言、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等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1.
“单校划片”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2.
“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1.
区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年满。
6
周岁(。
2010。
年
8
月
31。
7
月
1
日-。
2
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补报名时间为。
7
月
6
日。
2.
红星路小学为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的实验学校,招收本行政区内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3.
红星路小学国际部面向全市免费招收外籍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外籍儿童享受本行政区内适龄儿童同等入学政策。
4.7。
月
20。
日-。
25。
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1.
报名条件。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辖区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以在我区报名升学。
2.
6
月
16。
日-。
22。
日到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
6
月
30。
1
张一寸免冠彩照,于。
6
月
23。
日-。
24。
日到区招生办(地点:合瓦路。
170。
号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
3.
分配办法。通过报名的学生分配到学区内的中学。
4.
发放通知书。
8
月
1
日-。
5
日,各初中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办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招生办审查,并及时在学校及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须经物价部门核准,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
6
月
4
日-。
5
日,
6
月
16。
6
月
19。
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肥。
42。
中、
45。
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中,
42。
中招收田径、游泳类体育特长生及器乐类艺术特长生;
45。
中招收乒乓球、篮球、足球、排球、棋类体育特长生及声乐、器乐、绘画类艺术特长生。
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需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
1
)取得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八级(含八级)以上证书。
(
2
)小学阶段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获一等奖及以上。
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在小学阶段获得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乒乓球、游泳、田径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等个人项目,篮球、足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需提供获奖证书)。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各招生学校遵照执行。招收比例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已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逐步取消该项招生。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1.
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经家长申请,由学区内学校接收随班就读。盲童、聋哑儿童少年及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智障儿童到合肥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2.
2010。
〕
111。
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7
月
8
7
月
11。
日—。
15。
日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就读申请。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
2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其中一方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
1
年以上(含。
1
年)。
(
3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或务工证明。其中,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
4
)除上述三项证明材料外,上小学一年级的学生,需出具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非起始年级学生,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对就近的报名点学校办理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手续。报名点:
19。
中、
36。
中、逍遥津小学金都华庭校区、六安路小学荣城花园分校、五一小学、四河小学、新庄小学、钢铁新村小学、跃进小学、大杨中心小学。
3.
港澳台胞、侨居人员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由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港澳台办)出具证明,外籍人士子女由市外侨办出具证明。以上人员子女凭证明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4.
2014。
〕
367。
号)执行。
5.
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符合市教育局《合肥市。
2016。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合教〔。
2016。
〕
143。
号)中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材料,享受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
1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
2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本人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
3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本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
4
)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
5
)烈士子女。
小学招生由招生学校直接审验;初中招生由区招生办统一审验,并根据区内各中学学额情况统一分配。
1.
优化学校布局。南国花园小学和煦园校区、红星路小学国际部建成投入使用。红星路小学国际部将按划定的学区招收一年级新生。南国花园小学和煦园校区用于南国花园小学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
2.
实施“两个工程”。实施好中小学午餐服务工程、中小学“放心班”工程,向社会提供一流的教育服务,提升庐阳教育品牌形象。
为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规范、顺利进行,成立庐阳区。
2016。
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招生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翠英。
副主任:张振发、殷硕景、郑家凯、岳彩莲、胡敏。
成
员:朱晓艳、唐跃、方明惠、徐翠萍、张莉、李睿、周雯、袁军、吴启恩、胡燕、贾莉,辖区内各招生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郑家凯(兼);副主任:朱晓艳。
招生监督小组组长:胡敏(兼),成员:周雯、张圣春,辖区内各招生校(园)党支部纪检委员、家长代表。
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合瓦路。
170。
号),咨询电话:
65699982。
65551770。
—
8800。
1.
4%。
严格控制公、民办中小学班额,原则上不得突破省定班额标准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和特色班。
2.
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提高招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通过设置招生咨询台、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3.
加强学籍管理。按照省、市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
2016。
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
9
月
15。
日前完成,由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1.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坚持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
严明纪律,规范行为。招生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考核。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对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民办学校记入过程性计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挂钩,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当年招生资格,或不予年审,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3.
关注热点,优化服务。各幼儿园、中小学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对招生形势和问题要提前研判,主动化解,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五
根据学校安排,伍竹、双坪招生小组从2月13日到17日,深入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现将本次招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次学校安排伍竹双坪招生小组成员为方龙榜、韩财军二人。为了使本次招生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不出纰漏,小组决定采取集体行动、统一宣传的方法,加强与生源学校的联系,争取支持,对学生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宣传工作。
本次我组的工作路线如下:13日上午参加学校召开的招生会议,下午立即奔赴伍竹九年制学校开展宣传工作,14日赴双坪镇九年制学校开展宣传工作,15日我组一行再次赶赴伍竹九年制学校,16日去双坪镇九年制学校,17日又到伍竹九年制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经过努力,伍竹九年制学校的22名九年级学生中有2人有来职中上学的意向,双坪镇九年制学校的39名九年级学生中的11名有来职中上学的意向。
果及本学期招生政策,然后播放了专题片,最后,对学生的疑问逐一做了解答,并将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做了抄录。
14日,我组又赴双坪九年制学校,和陈勇校长、张涛老师一起找到中心学校找到杨远祥和章长军两位校长,介绍招生政策,请求予以配合。中心校和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会议安排招生工作。在章校长的亲自主持下召开了九年级全体学生会。我们先做了我校情况介绍,特别是我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成果及学校的特色专业,然后播放了学校的专题片,并与学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答疑解惑。
15日,我组在杨校长、谢主任带领下又赴伍竹九年制学校进行宣传,我们与该校王副校长接头,请求支持,随后与班主任张晓娇一起和该班学生再次交流,做工作鼓励其报名。
16日,我组在万主任、张宏沛老师的带领下再赴双坪九年制学校,与九年级班主任潘银风就招生工作进一步商讨,并协同做学生思想工作。
17日,我们又到伍竹九年制学校,与班主任张晓娇老师动员个别有意向学生做好准备,及早来职中参观报名。
1、生源学校反映我校专业课开设较少,文化课太多;
2、今年新生入学需要交费,很多学生入学有很多困难;
3、往届学生反映学校给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
4、学生的食宿、安全问题颇多。
1、学校增加专业课和实训课的开设,管理灵活一些;
2、适当缩短报名时间,争取思想工作做通一个报一个;
3、经常与生源学校加强联系,建立招生长效机制;
4、对新生的接待、食宿、安全等各方面工作再做细点;
5、对学生的安置工作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工作环境好、待遇优厚,为今后的招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教育局最新通知2022。
2022入学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六
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有利于学生方便安全上学的原则。
全县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人。小学计划招生720人。
全县七年级计划招生4060人。城区1400人,其中五中15个教学班、750人,六中13个教学班、650人。
三、招生区域。
一)小学。
1.城区小学主要招收划定招生区域内居住的城镇户口适龄儿童。允许苏武乡西湖村七、八、九社的适龄儿童选择在城区小学就读。
小学:东大街楼子巷一中以东、文化广场北路煤炭巷以南、公园路以西的区域。
小学:石油路一中东大街楼子巷以西、南大街西大街三官巷以东及北内环路以北的区域。
小学:石油路以东、煤炭巷以北及公园路以东的区域。
小学: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南的区域,西大街三官巷以西、北内环路以南的区域。
2.各乡(镇)教学辅导站依法动员组织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
1.城区初中主要招收划定区域(学校)有相应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五中主要招收西关小学、勤锋学校、三雷学区小学毕业生及北街小学部分毕业生。六中主要招收东关小学、新民小学及南湖、花儿园、唐家沟、兴霖等学校的毕业生及北街小学部分毕业生。招生区域以北关西巷-灯山巷-楼子巷为界,西面为五中招生区域,东面为六中招生区域。允许苏武乡西湖村七、八、九社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在城区初中就读。
四、相关要求。
一)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持儿童计划免疫证和经县教育局(乡镇教学辅导站)和学校共同验印的入学通知书,划定区域的小学报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持暂住证、就业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报教育局教育股审批后安排入学。
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属小学办理登记,延缓入学期限。
三)允许划定区域交界处居住的学生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四)划定区域内临时租房居住的非城镇户起始年级适龄儿童,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调整接收学校。从城区幼儿园毕业的三雷镇、苏武乡、大坝乡非城镇户口小学适龄儿童,如要求在城区小学就读,须持能证明其家庭在城区居住的房产证或在城区有固定职业的相关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等)。
五)严禁招收无正常入学、转学手续的招生区域外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入学考试或选拔性考试。
六)凡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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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七
2020年秋季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我镇完成了上级分配任务,其中4-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88%以上,6周岁儿童入园入班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7%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的任务。
各幼儿园、一年级招生人数如下:(略)。
初中方面,根据我镇两所初中的办学规模,条件和招生能力,按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和平衡生源为原则,各初中一年级招生范围和人数如下:。
xx初中招生范围及人数(共454人):东小83人(以西街为界,以北的生源属东龙初中)、义合小学:51人;凤凰小学92人;龙扶小学34人;高龙小学42人;长岭小学56人;京龙小学40人,京榜小学的乔站、平安、东榜屯的学生共23人,大同小学的三、四片的学生共33人。
xx二中招生范围及人数(共301人)。东小87人(以西街为界以南为东龙二中的生源);罗马小学46人;农昌小学28人;闭村小学63人;阮寺小学63人;京榜小学的中央、京岭屯的学生共12人,大同小学的一、二片共2人。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八
如下:
截止2018年10月,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72名,其中44名在韩城市聋哑学校上学,其余28名中精准扶贫户8名残疾儿童,具体情况为:多重残疾17名,精神残疾6名(其中1人在外地接受治疗),智力残疾5人,基本不能生活自理。目前我们主要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残疾儿童尽可能地接受义务教育。
1.组织广大教师了解和学习《残疾人教育条例》。召开专门的特殊教育招生工作会议,详细传达、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要求做到招生工作要规范有序,残疾学生报名各个环节有专人接待。
2.广泛调查,摸清情况。在暑假期间通过家访、电话联系,与残联、民政、公安、卫计、扶贫办等部门积极对接,进行残疾儿童新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走访,尽可能的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家长送孩子到特殊学校就读。
3.坚持送教上门工作。根据“千名教师包联千名贫困学生”的精准扶贫工作统一部署,教育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落实残疾儿童不能入学的实际情况,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将残疾学生包联到人、到校,由学校、教师每两周安排至少一次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尽最大努力做好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
4.聋哑学校出台贫困残疾儿童入学帮扶政策。
(1)建档立卡贫困生在校期间所有学习用品由聋哑免费提供。
(2)贫困学生每生提供春夏两季校服,床单被罩被子各一套。
(3)给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500元生活补助。
5.积极落实省厅有关残疾学生政策。为每名残疾学生申请公用经费6000元•生/年,优先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经费支出。
我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这几年的发展,虽然在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上有所提升,但仍不能很好地为残疾儿童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1.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急需提升,目前新的教学楼虽然建成,但在部室和器材购置上仍不完善。
2.师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继续教育这一块,教师缺少走出去交流的机会,教师能力再提升还需加强。
3.特教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用专业引领特殊教育迈上新台阶,为特殊教育提供高水平专业指导。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篇九
为深入推进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小编收集一份陵川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方案,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中小学招生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范、持续发展。
2017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尊重历史、结合现状原则。
4.户房结合、唯一确定原则。
5.已撤销初中学校的东部乡镇小学毕业生指定就读原则。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
2017年全县小学段和初中段招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严格实行属地就读和指定就读。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到户籍所在地中小学校接受相应学段义务教育。其中,已撤销初中学校的东部乡镇户籍所在地少年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乡镇教办根据辖区内学校报名情况分配到校,接受相应学段义务教育。其中,到县城公办初中上学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报名情况分配到校,接受相应学段义务教育。
2.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初中班容量分别控制在45、50人以内(含本级),超出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全面实行阳光均衡编班。全县两轨(含本级)以上的中小学,要严格按规定班容量,采取“电脑排位,随机编班,直达班级”的方法,统一实行阳光均衡编班现场公示,并均衡配备教师。编班情况报基教股备案。
3.严格遵守入学时间及规定。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时间均为2017年9月1日—2日。《入学通知书》由各乡镇教办按往年通知书样式自行统一印制。在填写初中段入学通知书时,通知书中的第----号必须填该生小学毕业生学籍号(从小学毕业生学籍库中提取)。初中新生入学时,各初中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并收回《入学通知书》,存入学校档案,作为新生注册备案的唯一依据。严禁接收无《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和不是本校通知书的学生。
4.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以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严禁将不满6周岁的儿童接收到小学;严禁将满6周岁儿童接收到幼儿园;严禁违规跨学区招生;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生;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一)小学段
1.招生对象
所有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县户籍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办法
(1)以乡镇教办为主,按乡镇设立学区,每个乡、镇为一个独立学区,共设12个学区。各学区严格按照“学区服务范围”进行划片入学。
(2)各乡镇教办要将户籍在辖区内的所有满6周岁儿童少年进行统计归档,统一规划,界定范围,结合家庭住址就近安排入学,入学率达100%。新生入学使用统一格式《入学通知书》,并在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发放。
(3)崇文教办所辖小学和实验小学的招生由崇文教办负责。具体招生办法参照初中段办法制定执行。
(二)初中段
2017年所有本县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招生范围
(1)民办初中(三宝中学、成才学校)可在全县范围内招生。
(2)乡镇公办初中(礼义镇办中学、附城镇办中学、平城镇办中学、杨村中学、西河底中学、秦家庄中学、潞城中学)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乡镇学区范围。
(3)县城公办初中(陵川二中、陵川三中、棋源中学)招生范围为崇文镇学区范围和已撤销初中学校的东部乡镇学区范围,具体为:
陵川二中招生范围为:
b、户籍属崇文镇小召、东坡、红马背、安阳、簸箕掌、尧庄、炉家、赵漳水、南坪行政村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
陵川三中招生范围为:
c、户籍属夺火乡、马圪当乡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
棋源中学招生范围为:
c、户籍属古郊乡、六泉乡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
(1)民办初中(三宝中学、成才学校)按民办教育相关规定,在县教育局监督下依法依规自主招生,免试入学。
(2)乡镇公办初中(礼义镇办中学、附城镇办中学、平城镇办中学、杨村中学、西河底中学、秦家庄中学、潞城中学)统一招收户籍在所辖区域内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凡跨学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小学毕业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学升初中分配。各乡镇教办必须将户籍在所辖区域的小学毕业生核实清楚(含在外乡、县、市、省毕业的),以免分配中漏失影响入学。
(3)崇文学区、实验小学和已撤销初中学校的东部乡镇学区的2017年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崇文镇教办和实验小学提供的毕业生名单(含外地毕业的崇文籍学生)和住址摸底表(含户口复印件住址),以户籍为主结合现住址按原规划区域就近分配到县城初中(陵川二中、陵川三中、棋源中学)入学。
(4)户籍属已撤销初中学校的东部乡镇学区夺火、马圪当、古郊、六泉乡在外地毕业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教办报名,由教办汇总上报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5)崇文教办所辖小学和实验小学2017年非崇文籍毕业生,回户籍地初中就读的,可享受农村初中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留县城初中就读的,不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由县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县城公办初中就读。
4.优质高中指标到校相关规定
依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近入学,在规定初中就读的学生,具有享受就读初中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资格。初中毕业升高中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就读初中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否则不能享受。
(1)在户籍所在地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具有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资格。
(2)县城初中(包括民办)2017年秋季升入初二、初三的非崇文籍学生,在2017年10月31日前返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学生,可享受户籍所在地初中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不受异动限制)。
(3)陵川三中只有崇文镇、夺火乡、马圪当乡户籍的学生具有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资格;棋源中学只有崇文镇、古郊乡和六泉乡户籍的学生具有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资格;陵川二中、三宝中学、成才学校只有崇文镇户籍的学生具有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资格。
五、佐证材料提供及审核
本实施方案要求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唯一依据,所有提供佐证材料的监护人要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在6月30日前交毕业学校,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交教育局,可安排就近就读。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材料提供者自负,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由各学区重新统筹安排入学。
(一)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就读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向当地教办提供的佐证材料:
1.监护人只有一处住房,且户籍登记地址与现住房地址一致的,只须提供户口薄原件。
2.监护人有一处以上住房的,由监护人自主确定一处住房作为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资格住房,并提供户口薄原件及资格住房下列佐证材料中的一项:
(1)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协议(合同)、交款收据等。
(2)自建住房(无房产证)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村委(社区)建房证明等。
(3)未过户二手房的买卖协议(合同)等。
未实际使用入住的住房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住房依据。
(二)在非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建房或购房需在当地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其监护人须向户籍所在地教办填写《务工子女和购房者子女在县城就读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下列佐证材料中的一项:
1.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协议(合同)、交款收据等。
2.自建住房(无房产证)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村委(社区)建房证明等。
3.未过户二手房的买卖协议(合同)等。
未实际使用入住的住房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住房依据。
(三)进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需在务工地中小学就读的,须向户籍所在地教办报名登记填写《务工子女和购房者子女在县城就读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下列佐证材料:
1.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就业证。
3.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上(含)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或《暂住证》(持证不足一年的还需附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首次在我县申领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何一项。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年(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属个体经营户的须提供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务工的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支付证明),以及2016年用人单位为务工者本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的凭证复印件。
六、组织领导
1.成立陵川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参与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各学区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组,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确保所辖区域内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3.各乡镇教办、中学要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4.各乡镇教办、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和要求,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确保全县阳光招生。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陵川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组,未尽事宜以领导组议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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