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化工厂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一
通过“强责任、强监管、强奖惩”的举措,试行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泰兴经济开发区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
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泰兴市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销分办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5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对“记销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30日)。由试点范围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安全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试点期间,经济开发区和市各部门同步组织对试点范围内所有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书面交办企业整改,并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记销分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月-20xx年1月31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完善记销分标准的建议,研究制订不同等级企业在资源使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奖惩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
(一)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分管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召集人。工信、公安、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在市安委办。
(二)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3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三)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销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五)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记分结果,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等级进行奖惩。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记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推选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名安全管理人员、50名一线职工作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化工厂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等3起事故教训,落实10月21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检查。
(三)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5.冬季安全生产部署开展情况。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
(二)企业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20xx年2月21日)
全市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全面系统规范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分级精准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一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二是要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排查,确保将辖区内企业全面排查一遍,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所有的出租屋、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普查,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封存,加大处罚追责力度;三是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重特大事故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10月21日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狠抓落实,迅速遏制事故反弹势头、防范重特大事故。要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企业的摸排,重点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类企业,核查经营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排查和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要在11月底完成,建立档案、台账。
(五)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区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六)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处,20xx年2月25日报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化工厂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三
通过“强责任、强监管、强奖惩”的举措,试行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泰兴经济开发区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
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泰兴市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销分办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5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对“记销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10月28日-20xx年11月30日)。由试点范围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安全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0日-20xx年1月15日)。试点期间,经济开发区和市各部门同步组织对试点范围内所有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书面交办企业整改,并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记销分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月16月-20xx年1月31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完善记销分标准的建议,研究制订不同等级企业在资源使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奖惩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
(一)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分管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召集人。工信、公安、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在市安委办。
(二)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3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三)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销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五)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记分结果,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等级进行奖惩。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记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推选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名安全管理人员、50名一线职工作为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化工厂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四
为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及近期事故教训,落实12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应急三〔20xx〕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附件1),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按照《天津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检查是否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5.对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排查。各镇乡街、园区、各部门对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偏僻的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地毯式排查,特别要加强对辖区边界附近区域的重点检查。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2月中旬)
区安监局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重新签订承诺书报属地政府和区安监局备案。
(二)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2月10日至20xx年2月底)
企业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按时将自查情况(附件2)分别上报属地政府和安监局。各镇乡街、园区要对照本辖区企业名录(附件3)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核实建档,实施全覆盖检查并加强日常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区安监局对全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各单位要对辖区和本行业领域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排查情况建立档案,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妥善处置。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有效压减冬季各类安全事故。
各企业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全面、系统的梳理排查本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实施处罚,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夜间值班、视频监控平台值班要严格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五)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检查情况于每月10日、25日12:00前报送安监局危品科。
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化工厂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五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化工企业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冬季、节假日和夜间等特殊时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排查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冰坠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安全风险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生产现场巡查、重点部位监控措施和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二)突出抓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装置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三)加强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情况,重点是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作业票证情况;检查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升级管理情况。
(四)加强化工装置工艺纪律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操作规程制定是否严格、细致、科学,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否逐一明确操作步骤以及时间、流量、液位、温度、压力等控制指标;是否落实工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犯操作规程的行为;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程序是否规范,变更前后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等安全隐患,完善管道运行各项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化工企业落实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完成隐患的排查整治,摸清企业安全管理现状。重点要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安全检查。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企业完善试车、开停车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化工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地、各相关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动向、强度及影响范围,做好预报和监测预警,及时向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导和督查企业做好防范应急工作。各地、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值班、事故救援等工作做好充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两会”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化工厂冬季安全生产方案篇六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化工企业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冬季、节假日和夜间等特殊时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排查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冰坠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安全风险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生产现场巡查、重点部位监控措施和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二)突出抓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装置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三)加强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情况,重点是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作业票证情况;检查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升级管理情况。
(四)加强化工装置工艺纪律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操作规程制定是否严格、细致、科学,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否逐一明确操作步骤以及时间、流量、液位、温度、压力等控制指标;是否落实工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犯操作规程的行为;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程序是否规范,变更前后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等安全隐患,完善管道运行各项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化工企业落实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完成隐患的排查整治,摸清企业安全管理现状。重点要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安全检查。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企业完善试车、开停车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化工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地、各相关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动向、强度及影响范围,做好预报和监测预警,及时向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导和督查企业做好防范应急工作。各地、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值班、事故救援等工作做好充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两会”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一键复制